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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19:10: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报告

一、基本情况

献县共有18个乡镇500个行政村。目前,已按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完成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未成功的3个村正在进行中。共选举产生村党支部成员1436名和村委会成员1757名,比上届减少794名,交叉任职864人,占37.1%,其中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57人,占11.4%,党支部副书记兼村主任104人,占20.8%;选出的村主任中党员316人,占63.6%,连选连任299人,占59.4%。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26人,占87%,有一技之长或私营业主及种养大户575人,占24.7%。整个换届选举没有出现贿选、非法拉选票的现象,没有出现宗族、宗派、流氓恶势力、投机大款等各种势力干预操纵选举的问题。通过换届选举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一是改善了村级班子结构,提高了村级班子的总体素质。一批德才兼备、有文化、有致富本领、群众公认、年轻有为的优秀人才被选进了村级“两委”班子,既改善了村级班子的年龄文化结构,又提高了村级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促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选举的实践表明,由党员或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自己信得过的村级“两委”班子成员,得到了广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拥护和坚决支持。通过对村委会依法换届选举,增强了村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和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推动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稳定。在选举中,党员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增强了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安定。四是减轻了农民负担。我县在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中,通过核定村级干部职数,实行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裁减了一批冗员,减轻了农民群众的部分负担。

二、主要做法

(一)选前强领导,保证选民的合法权利。针对以往“两委”换届选举时,部分乡镇求稳、怕乱不愿选,部分群众认识不足、不参选的问题,县委政府采取“五抓”措施,精心部署,严密组织,充分做好换届工作的组织、发动,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保证每一名选民的合法权利。一是抓协作,切实加强领导。县委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书记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民政局、司法局、妇联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办公室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负责全县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全县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指导本乡镇换届工作的开展。换届时组织部全程介入,人大、民政、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共同介入、协同运作,互相协调,形成合力。二是抓重点,实行分类指导。在对全县500个村进行摸底分析基础上,划分类型,采取一型一策有针对性地指导。对书记和主任配合默契战斗力强的村,以村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为主自行组织选举;对书记、主任有隔阂的村,先整顿统一思想后再换届;对关系复杂、矛盾集中的村,县乡党委把它们列为工作重点,派出熟悉村情及换届选举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驻村,帮助理顺关系,排除干扰;对意见相左、提名不集中的村,用心引导群众,正确集中民意。三是抓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县委连续举办了两期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对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党务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主管副乡镇长和乡镇选举委员会有关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为选举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四是抓统筹,整体有序推进。统筹安排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采取穿插进行的办法有序推进。抓村委会选举过程中,适时把党支部“两推一选”的群众推荐提前到与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提名一并进行。完成村委会换届后,进一步完善了党支部选举规程,下发给各村参照进行村党支部换届。五是抓制度,强化领导责任。县委政府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1)县级领导包乡镇制度。每名县级领导负责1个乡镇的换届选举工作。(2)督导检查制度。县委政府领导深入乡村,了解掌握各乡镇、村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指导。(3)工作例会制度。选举期间,县选举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例会,听取各乡镇汇报,了解进展情况。(4)局级干部包难点村制度。县委从县直单位抽调70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局级干部带领工作人员进驻难点村,吃住在村,协助乡镇党委做好选举工作。

(二)选中强标准,引导选民正确行使权力。换届选举,选什么样的人是关键。在往届“两委”换届选举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靠空口许愿欺骗群众或者依靠宗族势力拉选票,这些人当选后要么碌碌无为,要么为所欲为,甚至胡作非为。针对类似问题,县委政府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严把两关,切实把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

1、把好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提名关,把选准人的关口前移。为防止出现违反计生的对象、劳教释放人员、重点治安管理对象、甚至是被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被选进村委会班子而罢免程序难启动的现象发生。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初步候选人资格审查条件的有关规定,县委、政府结合农村实际,进一步对初步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条件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十选十不选”的操作标准,即:一要选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支部同心同德的人;不选政治信念不坚定,不坚持党的领导,同党支部离心离德的人。二要选甘于奉献、扎实肯干、认真负责、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不选不讲奉献、只求索取、工作飘浮、不关心群众疾苦的人。三要选开拓进取、敢于创新、有一定的科学知识和技能,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不选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没开创意识,不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人。四要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口碑好、威信高的人;不选受过法律制裁且现实表现不好、欺压群众、横行霸道、贪污腐化、法律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五要选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顾大局、团结群众的人;不选拉帮结派、家族、宗派思想严重的人。六要选认真执行党的税收政策,按时缴纳税费的人;不选不缴纳税费并蛊惑群众不履行村民义务的人。七要选认真执行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不选超计划生育且没作结论的人。八要选通过公平竞争、履行承诺、真心为村民办事的人;不选通过非法手段、拉拢、操纵、阻挠、破坏选举的人。九要选尊重群众信仰自由,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爱社会主义,同信教群众和睦相处的人;不选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怂恿群众同党闹分裂、闹对立的人。十要选年富力强、有思路、有作为、讲文明、孝敬父母的人;不选好吃懒做、无所作为、打爹骂娘、为村民所不齿的人。对“十选十不选”,县、乡广泛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取得群众的认可,使群众在提名时能对照标准,自觉把关,收到较好效果,新当选村委会成员的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在商林乡南宗村,群众编了句顺口溜说“十选十不选,真是好规范,一定要牢记,选好领头雁”。由于群众提名有方向、有标准,所提的1757名人选基本达到要求,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和县、乡指导组的严格把关后,有22名因故意拖欠各种应交税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初步候选人被取消参选资格。实践证明,这一做法符合农村社情民意,使那些想钻空子的不良分子无机可乘,又使那些思想较好、能力较强、群众威信较高,热心村务工作、愿为村民办事,懂经济、善管理,能带领群众治穷致富的能人被顺利推选出来。这一做法还被中国民政网在全国进行了推广。同时,针对宗教大县的实际情况,县换届选举委员会加强对信教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杜绝了将地下宗教徒、宗教狂热分子列为候选人,对担任教会职务的候选人,劝其辞去教会职务后再参选,通过严格审查,共取消候选人资格11人,确保了候选人的质量。

2、把好党支部成员候选人素质关,确保选准“领头雁”。如何依法引导选民把那些听党的话、群众拥护、有能力办事的人推选为村级组织的带头人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核心任务和难点工作,这也是历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破解这一难题,最根本的就是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积极推行“两推一选”的做法,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引导民意,有效克服了过去不同程度存在的“上面定人头、下面举拳头”的现象,实现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的有机结合,为党的领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积极引导。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的规定,参照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细则”,我们制定了《党支部成员候选人的任职条件》,由村选举领导小组和乡镇党委审查文化、年龄等方面的条件,并按致富、服务、学习、守法、奉献等“五带头”的要求进行把关。经过审查,由村民推荐产生的1436名初步候选人有25名因年龄、文化程度、预备党员等原因被取消参选资格。同时,我们用心引导群众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正确评价那些敢抓敢管、公道正派、负责税费征收、计划生育、治安调解等工作的村干部,继续把他们作为推荐人选;并从有利于今后本村事业发展的高度出发,新推选五种人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引路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识大体、顾大局,依法办事的明白人;关心群众疾苦,乐为群众办事的热心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的老实人。二是严格控制。在换届选举时,村民如果受到宗族宗派势力的干预、流氓恶势力的威胁或投机大款势力的利诱,就不敢、不能真实反映自己的意愿。为创造民主、公开、公正的选举环境,在全县广泛开展普法教育的同时,加强对治安重点对象的监控,打击捣乱换届选举的流氓恶势力;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动态,防止宗族势力操纵换届选举;协调工商、税务和银行等部门,努力消除大款势力暗中干预换届选举。另一方面针对干部、教师、医生、信贷员经常与群众接触,在群众中很有影响力的这一特殊群体,进行了有效控制。因为医生给群众看病,群众就会感激,信贷员给群众发放贷款,群众就很欢迎,本村外出工作的干部帮忙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群众就会投李报桃。因身份特殊,一些想在换届选举中有所表现的投机分子也很看重这些人,争取了一人,就迷惑了一部分群众。有效控制这一特殊群体,也是取得换届选举成功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一方面在各种会上强调县乡干部、学校老师、金融部门信贷员、医生不得插手干预村级换届选举,不当“幕后人”,并把它作为一条纪律来执行。由于有效引导党员、群众,全县500个村所提的2329名村“两委”初步候选人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23.6%以上,45周岁以下的占89.1%,党员占72%,各类经济能人占24.7%。三是推行交叉任职。积极提倡村党支部书记依法竞选村委会主任,推荐具备条件的村主任为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实行两个职务“一肩挑”;提倡村党支部其他成员依法竞选村委会副主任或其他成员,实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通过“两提倡、两实行”,使村“两委”成员做到目标同向、责任同担、工作同抓、困难同解,齐心协力把村里的各项事业干好。

(三)选后强素质,确保村官正确运用权力。为提高新当选村委会成员的理论素质和执政水平,缩短同村党支部的磨合期,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县委重点对新当选后的村委会成员进行“群众选我为什么、当选以后干什么、卸任以后留什么”的主题教育培训。县委抽调了组织、纪检、农工、民政等有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采取流动授课的方式深入到全县18个乡镇巡回宣讲,变“上县培训”为“下乡培训”。重点讲解正确处理两委关系、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廉洁勤政的好村官以及农业科技、市场经济等内容。通过培训,使全县农村“两委”干部基本上做到了在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打造了一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黄金搭档”。为进一步明确村“两委”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促进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按要求去做,协调“两委”关系,县委认真研究建立了“三项工作制度”。一是工作运行制度。研究制定了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职责,明确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书记是“一把手”,规定把村务管理权交给村委会,把召集“两会”和组织村务公开的权力赋予村党支部,让村支部享有真正的监督权,从而避免“两会”召开和村务公开的随意性,真正体现党的领导的本质要求。二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通气”制度。规定各村每月召开一次班子会,村支部向村委会通报近期工作情况,村委会向村党支部汇报请示工作。对兴建学校、开办集体经济项目、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重大问题要求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民主决策。三是监督考核机制。为进一步完善中央提出的“五个好”基层组织建设目标体系,县委要求各村要紧紧围绕“两委”关系抓好“好班子”、“好队伍”、“好制度”建设,把处理“两委”关系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的主要指标,用“两委”良性互动带动农村工作的健康发展。规定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每半年要向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进行一次述职报告,乡镇党委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民主测评,对群众满意率低的,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或按照一定程序进行调整。由于这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领导到位,群众上访较上一届明显下降,选举期间到县选举办公室咨询政策的群众39人次,较上届下降了62%,至今无一例越级访。与上届相比呈现出“十多十少”的现象,即:依法选举的多,违反程序的少;咨询政策的多,上访告状的少;公平竞争的多,操纵阻挠的少;顾全大局的多,拉帮结派的少;两委和谐的多,两委对立的少;扎实肯干的多,推诿扯皮的少;为民排忧的多,刁难百姓的少;廉洁奉公的多,私心严重的少;遵守承诺的多,愚弄百姓的少;年富力强的多,年老体弱的少。

三、主要问题

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总体上看进展比较顺利,选出的村两委成员有较强的战斗力、事业心。当然,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和换届选举之后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一是换届选举工作总体上还不太平衡。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有的乡村过份强调村民自治,过高地估计了部分村民的素质,未能在选举中有效体现党的领导,引导、宣传工作不力,致使换届选举工作在有些村开展不平衡。二是仍有个别村换届选举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不良干扰。有的村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由于受到家族势力的干扰和操纵,出现了“富者为官”、“庸者为官”等不良现象,致使有些村无法成功进行换届选举,不是没有选齐村委会主任、就是没有选齐副主任或委员。由于村级班子不健全、村干部队伍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个别村“两委”关系仍需进一步磨合。部分村级干部尤其是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综合素质不高,不能正确摆正村委会和党支部的关系,主观上认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客观上他们不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有的甚至还与党支部争权。有的村委会还曲解或故意曲解“村民自治”的含义,公开提出“村民选干部,不要党支部;支书管党员,主任管村务”。他们认为村委会成员是本村全体村民选举出来的,而党支部一班人仅是本村中几十名党员选举产生的,没有多大份量,同时认为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党支部无权过问,并以此为借口,排斥党支部的领导。当然也有的部分村党支部书记认为党支部是村级工作的领导核心,什么事都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和否定了村委会的职能。

四、几点建议

1、在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有效实施党的领导。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既要发扬民主,更要坚持党的领导。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量大、程序严、要求高,一定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 严格按章按法进行,防止发生违反《党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法规的现象出现。党支部的换届,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根据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选举。推荐提名应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了保证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成功,各地要紧紧围绕乡情、村情实际,做好选举前的深入调查研究工作,并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依次进行。对那些因种种原因不具备换届条件的村要缓选,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换届选举。为了保证党的领导,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应放在村委会选举前进行。

2、要严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关。首先,要明确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并把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向党员、群众宣传。一般来说村干部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政治思想坚定,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团结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三是协调和处理农村各种问题和矛盾的能力较强,具备适合担任本职务的组织领导能力;四是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其次是搞好初选村干部的培训,向他们传授工作经验和方法,勉励他们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勤政廉洁,务实为民。

3、要明确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职数。原则上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村“两委”成员不得超过3人,人口在1000-2000人的村,村“两委”班子成员不得超过5人;人口在2000-3000人的村,村“两委”班子成员要控制在7人之内;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村“两委”班子成员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9人。同时提倡村级“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除村党支部书记以外的其它“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民组长,提倡村党支部书记按法定程序竞选村民委员会主任,真正做到村“两委”班子精干、高效、团结,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4、妥善安排好调下来的村干部。这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有一部分年龄偏大、体质偏弱、不适应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村干部将被调整下来。对调整下来的村干部,要区分情况,分别对待。对那些因身体原因而调整下来的村干部,要发给他们退职光荣证,同时根据经济状况,发给他们一次性补助或实行年定补制度;对不适应现职的村干部,可以调整改任其它职务,继续发挥他们的余热;对不能胜任领导工作或因有这样或那样问题而调整下来的村干部,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化解消极因素和不安定因素,确保一方稳定。

5、要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要使村级组织换届的过程成为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的过程,成为对全体村民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各乡镇要自始至终组织好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学习《党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的一些基本知识。在选举时,要教育党员和全体村民从大局出发,不能拉帮结伙,搞宗族派性,干扰破坏选举工作。要教育村级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讲学习、讲政治、讲团结、讲大局、讲正气的良好风尚,正确对待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切实提高解决自身问题和本村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完善村级各项监督机制,教育村级“两委”干部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迅速及时地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换届选举整体工作的进程

1、换届选委会主任都有什么权利?

主持选举工作

2、候选人是由选委会主任定还是由镇选举办定?

都不是,是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参见以下法律条文中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3、选委会主任有无权利定候选人?

无权定候选人,候选人是由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第十四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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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两委班子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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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某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情况汇报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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