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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20:05: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成都恒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催收暂行管理办法

为减少公司代偿风险,提高催收效率,并体现公正公平原则,就公司客户逾期催收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催收项目

根据合同约定,催收项目包括:违约金、赔偿金、逾期本息罚息、补交保证金(诚意金)、调查费、催收费或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抵押物处置费、追索其它财产的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寻车费、停车费、实现债权的其它相关费用。

二、催收要求费用标准

(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抵押物处置费、追索其它财产的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停车费、实现债权的其它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收取。

(二)差旅费、寻车费由催收人员根据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合理确定。

(三)逾期本息罚息(或担保公司代偿金额)按银行记录如实收取。

(四)补交保证金(诚意金)根据情况收取。

(五)调查费根据情况适当收取。

(六)违约金、赔偿金按合同约定的收取。

(七)催收费按合同约定适当收取。

(八)律师代理费按合同约定由受托律师事务所收取。

三、催收要求

(一)公司垫款客户逾期

公司垫款客户,资料回收时间一旦逾期,风控管部应要求车贷部相关人员予以答复,无答复或超过三天以上(含三天)因客户自身原因资料未回者,风管部可直接电话联系客户进行催促,因客户自身原因超过5 天以上(含5 天)资料未回者,内勤文员应衔接催收人员上门催收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二)公司担保客户逾期

1、逾一期客户

(1)内勤文员复制并整理当月逾期名单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对逾一期客户电话要求逾期客户在三天之内还贷,如经查询逾期客户未予还贷,内勤文员应在当日再次电话要求客户在一天之内还贷,如经查询逾期客户仍未还贷,内勤文员应衔接催收人员上门催收。

(2)电话联系不上的逾一期客户,内勤文员应衔接催收人员上门催收。

2、逾两期客户

( 1)内勤文员复制并整理当月逾期名单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对逾两期客户电话要求逾期客户及反担保人在三天之内还贷,如经查询逾期客户未予还贷,内勤文员应衔接催收人员上门催收并将客户电话、银行工作人员电话交催收人员。催收人员出发前应电话核实该逾期客户是否已经还贷。

( 2)电话联系不上的逾两期客户,内勤文员应衔接催收人员上门催

收。

3、逾三期及以上客户,内勤文员应衔接催收人员上门催收。

(三)催收清单开具及档案资料提供

1、由内勤文员根据合同约定开具催收清单(每个客户一式三份);

2、由内勤文员整理并复印催收所需如下客户档案资料:

(1)公司垫款客户催收 A、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电话;

B、车贷客户调查表复印件(如有); C、委托担保合同复印件; D、公司垫款凭据复印件。

(2)公司担保客户催收 A、逾

一、二期客户

A

1、客户(含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 A

2、车贷客户调查表复印件(如有); A

3、公证书(含委托担保合同)复印件; A

4、反担保合同(有反担保人的情况)复印件;

B、逾三期及以上客户

B

1、客户(含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 B

2、车贷客户调查表复印件(如有); B

3、公证书(含委托担保合同)复印件; B

4、反担保合同(有反担保人的情况)复印件;

B5、银行特种转账贷方传票(扣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B

6、银行个人还款凭证。

备注:保险续保所需客户档案资料为:

(1)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2)客户保单复印件;

(3)客户行驶证复印件。

内勤文员将符合续保条件的客户资料交续保人员办理续保事宜。

3、内勤文员将复印并整理好的客户档案资料装订后备注:“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仅供催收保险续保之用,再次复印无效”后加盖“成都众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档案管理专用章”。

4、催收人员填写《催收保险续保资料领用登记表》后,内勤文员将催收清单、客户档案资料、催收记录一并交与催收人员进行上门催收。

四、催收提成

(一)提成项目包括:违约金、赔偿金、催收费、调查费、差旅费、寻车费等(不包括贷款自垫款、本息)。

(二)提成比例

以上述提成项目所收取金额的总和为基数向催收人员发放总提成:

1、对经催收后的逾期客户,按提成项目所收取金额的总和的40%提成。

五、催收人员上门费补助

1、经催收后单个逾期客户(大成都范围)缴纳违约金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公司补助催收部门500元上门费(由部门根据用车情况统一安排发放)。

六、催收费用和补贴

如催收人员当月纯收入低于4000元,由公司适度报销实际发生差旅费。

七、本办法从 20 年 月 日开始执行。

八、催收工作与其他工作的衔接

当催收人员发现客户有以下情形时,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告知风控部,以便风控部及时处理:

1、客户明确表示已经破产将不再继续还拖欠款项的;

2、客户因违法犯罪已经被司法机关刑事拘留的;

3、客户已经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4、客户因其他债权债务导致车辆被查封的;

5、客户车辆因交通事故已经毁损的;

6、客户经实地调查已经联系不上的;

7、连续三次催收,但客户明显不愿意还款的;

8、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垫款无法收回情形的。 催收人员发现上述情形,未及时汇报导致公司迟延采取司法措施超过30日的,公司有权根据情形酌情扣减该人员应提成金额的1%—5%。

催收人员未经允许私自收取客户钱物的,一经查实,催收人员应归还全部金额,同时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催收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检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内勤人员及公司内部催收人员还需遵

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因违纪、违规或过失造成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办理,法律责任按照调查岗人员的法律责任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外包催收人员在催收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外包催收人员在催收过程中以公司名义催收的应依法催收,如因过失或故意违规催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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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暂行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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