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活动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活动管理办法,经公司管理层讨论通过,自CEO\\总裁签署批准之日起生效。此前颁布的管理制度或办法中有与本制度相冲突的即行废止。
本管理制度的日常解释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1.目的:
1.1体现公司的福利机制,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沟通,加强团结。
1.2规范活动经费标准和申请报销流程。
2.适用对
2.1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的所有员工。
3.经费标准与条件
3.1费用标准
3.2活动时间
3.2.1 部门级别活动每季度一次,可优先选择元旦、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附近日期,或适合户外活动的最佳季节。
4.操作流程
部门负责人填报《活动申请表》→行政负责人初审→财务部会审费用→主管副总审批→总裁核准→部门负责人依规定借款→活动举行→部门负责人依发票报销
5.相关规定
5.1 所有活动申请以部门为最小单位,该部门负责人为活动的第一筹备者、执行者和风险管控者。
5.2对于申请拓展或户外活动的部门,应在《活动申请表》递交的同时,提供相应的活动策划书、安全保证书,以便进行查核、审批。
5.3所有活动的福利对象是公司的在职员工,公司只支付此部分人的费用。未经批准擅自将经费用作非本公司员工用的,此部分费用全额由部门负责人个人统筹支付。
5.4所有活动必须至少提前一周申请,且不得影响正常的工作运营,不能占用正常的工作时间。
5.5活动中必须注意安全,相互协作,相互友爱,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由员工个人承担。
5.6活动经费报销依据实际发生额为准,剩余部分可累计下次,超支部分全额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参与员工自付。
5.7活动申请和举行此时间差内若有员工新进或离职,经费报销标准依据申报费用为准,时间差内若有缺勤员工,不予提报其相应费用。
6.相关表单
6.1《活动申请表》,见附件。
员工活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