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隐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4 00:24: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附件3:

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与监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华油集团公司《中国华油集团公司事故隐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区域、工作场所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设备、装置、设施、生产系统等方面的缺陷和问题。

第三条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实行企业负责制。各单位是识别、评估和整改事故隐患的责任主体,必须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都必须组织整改。

第四条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应遵循“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阳光国际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建立事故隐患立项、销项整改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第七条

事故隐患在未整改或销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所有事故隐患实行所在岗位、基层单位、公司三级监控;一般事故隐患由分公司(项目或部门)督察管理,较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督察管理,重大及以上事故隐患报华油集团督察管理。隐患分级标准见附件。

第八条

各单位负责事故隐患评估,审定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并督促立项整改。

第九条

工作职责

(一)所属各单位要及时掌握事故隐患情况。负责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前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以及相关的生产协调工作,负责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二)规划计划主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整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并及时纳入投资计划。

(三)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事故隐患的调查和评估,编制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建立各类事故隐患动态台帐,督查事故隐患整改,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其它部门应按安全生产职责要求,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事故隐患整改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隐患排查与报告

第十条

员工有排查事故隐患的义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排查发现事故隐患;所属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价,排查事故隐患;公司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和事故隐患调查工作,掌握事故隐患情况。 第十一条

基层单位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当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基层单位应立即向上级单位报告,同时告知岗位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对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产、停业整改。

第十二条

所属各单位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制定、落实监控措施。监控措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证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的条件;

(二)对生产装置、设施监测检查的要求;

(三)潜在的危害及影响,以及防范控制措施;

(四)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明确监控程序、责任分工和落实监控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及分公司对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设备、设施的缺陷及严重程度;

(二)事故隐患状态及可能变化情况;

(三)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人员暴露的频率;

(四)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损失;

(五)事故隐患监控措施的可行性。

第四章

隐患评估与整改

第十四条

根据调查报告,对需要立项投资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组织评估。公司及分公司应成立事故隐患评估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设备、计划、财务资产、事故隐患所在部门及有关专家等参加。

第十五条

对事故隐患的评估,应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事故隐患类别;

(二)事故隐患等级;

(三)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四)隐患整改的目标或效果要求;

(五)事故隐患整改建议;

(六)整改资金估算及来源。

第十六条

根据事故隐患评估结果,确定事故隐患分级整改管理权限,由公司或所属各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投资方案。

第十七条

根据事故隐患评估结果,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组织实施,华油集团备案;特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华油集团组织实施,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八条

对于因危害程度高、整改资金较大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公司向华油集团主管部门报告后,由华油集团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审查验收。

第二十条

事故隐患整改实行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

第二十一条

公司按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督察。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事故隐患监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三)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的形象进度;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情况。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在隐患监控、整改工作中成绩突出,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实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产使用后,出现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或生产运行的事故隐患,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监控、整改不认真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没有整改或整改资金不落实的单位,不批准立项新项目。

第二十六条

不得挪用隐患整改资金,隐患整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

因违反本制度要求造成事故的,按照华油集团《生产事故和环境事件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第二十八条

各分公司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或方案。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阳光国际HSE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参考标准

附件:

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参考标准

1.特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者中毒(重伤)5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一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和社会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事故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中毒(重伤)10人及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3.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2人,或者中毒(重伤)3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4.其它为一般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分级暂无国家标准,以上标准参照了原劳动部规定,国家或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后,按新规定或标准执行)。

隐患管理办法

隐患排查管理办法

煤矿隐患闭合管理办法

矿井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隐患点监测员管理办法

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管理办法

矿山救护队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办法

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推荐)

防范隐患重复产生管理办法1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

隐患管理办法
《隐患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