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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1:58: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村党支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2、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

3、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4、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负责村、社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坚持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7、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牧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村委会职责

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牧区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2、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3、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本村财务。

4、制定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5、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7、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8、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

9、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

10、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11、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开党支部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部署党支部的工作,讨论决定本村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定期向党支部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先进性。

4、经常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5、主持召开村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协调好与其它村级组织的关系,交流情况,密切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遵守党的纪律,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村委会主任职责

1、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大会,结合本村的实际,创造性地贯彻上级党政组织和村党支部交办的工作,重大的村务问题及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了解村民的生产、生活和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整治工作。

3、经常与“两委”班子其他成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

4、组织村委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加强村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村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5、抓好村级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6、抓好村规民约、规划、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落实。

7、组织村委会带领村民完成村委会应做的各项工作。

村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3、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5、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有关村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村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村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报纸、杂志、电教片等的征订、管存工作。

5、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村团支部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组织本村团员青年学好团章及有关团组织建设和 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

2、抓好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经常向乡(镇)、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反映本村青年的思想情况和愿望,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3、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做好团员管理工作,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团费的收缴,组织团员自筹自创经费,并负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4、组织实施支部各项活动,选举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接收新团员,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重大问题,为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

5、召集开好支部会议,协调各团小组的工作关系,使各团小组之间,团员之间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完成支部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6、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的政治成长和生活情况,做好向党组织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帮助团员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村妇代会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在农村牧区的方针、政策。教育、引导本村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牧民。

2、组织本村妇女参加“双学双比”、“十星级文明户”、“平安家庭”、“科技示范户”和“好媳妇、好婆婆”等的创建评比活动,提高妇女文化科技水平,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参与村务决策,发挥民主参与、管理、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

4、宣传、普及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知识,抵制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推进依法治村。

5、普及科普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妇幼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6、做好“双推优”工作,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创办经费基地,提供市场信息和农业技术服务。

7、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代表联系户、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

基本程序:①选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②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开始开会;③党员围绕议题进行民主讨论和表决;④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主要内容:①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②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③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④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⑤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⑥其他需要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有关规定:①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③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开会;④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

支部委员会

基本程序:①会前准备。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地点,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参会准备;②召开会议。主持人报告会议议题和议程,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对落实决定事项作出明确分工;③整理支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存档备查。

主要内容:①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②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总结;③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

有关规定:①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②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③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党小组会

基本程序:①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②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③根据讨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④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记录本由党小组长负责保存,党小组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支部汇报。

主要内容:①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②进行个人工作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③分析群众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④组织学习。

有关规定:①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工作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③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

党课

基本程序:①课前准备。确定课题和讲课时间,选好讲课教员认真备课;②组织党员集中听课;③课后消化,组织讨论或测试。 主要任务:党课要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农牧民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纲领、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

有关规定:①一般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至少每个季度一次;②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③党课一般由村支书、支委讲,也可由优秀党员或聘请党校教师等讲课。

党支部学习制度

1、为加强党支部的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水平,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臶,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作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组织党员进行党课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依托农业技术培训班,结合生产实践开展科学种田,科学养畜等实用技术学习。党课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每季度至少一次,农牧业实用技术学习每半年至少一次。法律知识学习每两月至少一次。

4、要切实加强支部学习的组织领导,支部书记是主要责任人。各成员要带头学习,全体党员要积极学习,促使干部党员不断提高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工作能力。

村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规范村党支部议事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进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研究问题,制订方案,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讲究工作效果和办事效率。

2、坚持民主集中原则。讨论决定问题要集思广益,充分发表各自意见,不搞一言堂,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

3、坚持走群众路线原则。拟定工作计划,决定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统一原则。

5、坚持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和对支部大会负责相一致原则。根据会议性质和内容,在讨论决定前后,及时向乡镇党委作好请示汇报。支委会作出不适当的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作出修改和否决,上级组织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有违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可以修改和否决。

二、议事内容

6、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决定,结合本村实际,落实完成上级组织的决定和任务。

7、研究制订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及措施,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要提交群众代表会议、群众大会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讨论决定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8、审定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财务公开项目,制订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方案及办法。讨论确定土地、草场承包方案和各种款项收缴办法;开展对党支部委员、党员村干部的述职考评,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

9、研究党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讨论确定村级后备干部,研究制订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管理等各项制度。

10、听取村委会及共青团、妇联、民兵等村级其他组织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及措施;讨论研究村级其他组织提交的有关事项。

三、议事程序

11、村支部委员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能参加的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召集主持。根据内容需要,其他村级组织人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12、提交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的方案或议题,由分管支委做好事先准备,然后向支部书记提议,经同意后方可列入讨论范围。

13、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应提前2天通知各委员,会前听取各方意见,提高议事质量。

14、所有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必须事先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15、支部委员会表决时,到会人数必须在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根据会议性质内容,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

四、议事要求

16、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17、议事会上讨论时,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18、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19、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20、议事会议应有会议记录,重要内容特别是决议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议事记录和会议纪要应立卷归档。

五、决议执行

21、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执行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或否决。

22、参加会议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和消极应付。

23、要及时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村党支部、党员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心扉,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召开时间

民主生活会按村支部党员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四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十月底前召开。根据实际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要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作好准备。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村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

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汇总。

(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本上签到。 (2)民主生活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3)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4)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6)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为保存。

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支部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摆事实、讲道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名党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高的要求。

2、民主平等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3、教育为主原则。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方法,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党员素质。

基本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2、民主评议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党员的质量,防止形式主义。

3、民主评议要突出思想教育。把评议过程作为教育提高党员觉悟的过程。通过民主评议,使每个党员能够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更好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

4、党支部负责人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评议,以身作则,虚心听取党员意见。

评议范围

1、凡是组织关系在党支部的党员原则上都应参加的民主评议。

2、对外出且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党员,党支部应负责提前通知他们按期返回参加评议,确有正当理由和困难不能按时返回的,在他们回来后应及时补课。

3、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的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方法可以适当从简,身体有病,丧失自理能力确实不能参加评议的,经上级党委同意后,可以不参加评议。

4、对预备党员要做出组织鉴定,作为是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但不“评格”。

评议内容

1、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

2、坚持学习方面。是否坚持勤奋学习,做到不断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扎扎实实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

3、牢记宗旨方面。是否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正确处理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遵纪守法方面。是否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具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5、保持作风方面。是否坚持“两个务必”,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八荣八耻”的要求,做到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基本方法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一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2、民主评议要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可以把民主评议党员与年终总结、党员目标管理、“争先创优”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行。

3、评议步骤:

⑴学习教育:主要是学好党章,并紧密结合形势学好有关文件,达到提高思想觉悟和对民主评议活动的认识的目的。

⑵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从个人的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议。

⑶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大会对每个党员进行面对面评议,在评议中重点评“两头”,即评出优秀和不合格党员。

⑷表彰和处理:对评出的优秀党员由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对评议中揭露出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党章要求和一定程序进行。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组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通过从申请入党人员中挑选、吸收个别群众和从团员队伍中推荐的方式,建立一支有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由一至两名正式党员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至2年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确定为发展对象的要进行5至7天的短期集中培训。入党积极度分子的培养教 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3、全面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期间,党支部采用查阅培养教育记录、培养教育人介绍、个人汇报、民主评议等方式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建立考察登记表,每次考察要有文字记载。

二、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1、必须本人正式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必须填写入党志愿书;

3、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的介绍;

4、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5、必须经上级党委讨论批准;

6、必须举行入党宣誓。

三、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应坚持的程序

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2、入党介绍人报告介绍申请人入党的理由,并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入党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及其以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上报上级党委批准。

四、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和小组意见。

3、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对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期间表现情况的概括;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以及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

5、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五、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履行的手续

1、预备党员预备期期满后,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入党介绍人向党小组报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提出其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支委会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的意见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以及在预备期期间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上报上级党委批准。

5、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后,要对有关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并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审批意见应及时填入申请转正人的《入党志愿书》,并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结合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和阶段党员流动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

1、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长期外出的,通过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通过乡镇党委开具党员证明信。

3、党员外出时间、地点不确定的,村党支部要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4、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居住地的流动党员,仍在原村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集体外出或分散外出,地点相对集中,而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以建立临时党小组进行管理。

6、分散外出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外出地党组织活动;返回原居住地时,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组织关系变更、民主评议情况等内容,并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及相关材料交村党支部查验。

二、职责

7、村党支部要根据流动党员外出地点、时间、联系方式及外出事由等建立详细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定期联系流动党员。

8、村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流动中的党员要督促帮助其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按规定交纳党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9、村党支部要把关心帮助和服务流动党员作为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从思想、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帮助流动党员。

10、流动党员在外出前要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其它组织关系凭证。

11、外出流动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村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12、村党支部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经过教育,如果仍未能引起重视的,视其情况要给予党纪处分,直至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

党员谈心制度

坚持党员谈心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形式。通过谈心活动,村党组织可了解全村党员的思想动态,解决党员思想上、行动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党员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一致。同时,党员与党员之间、干部与党员之间可及时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加强团结,促进和谐。

谈心形式:党员谈心活动由村党支部组织,支部书记或委员对本村党员定期进行谈心,还可在村“两委”党员之间、党员村干部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进行谈心。

谈心时间:村党支部每年对本村党员谈心一次,如发现党员思想和工作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与党员进行谈心,做到工作成绩突出的必谈,鼓励发扬成绩;工作有失误的必谈,帮助改进;生活困难的必谈,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大家庭的温暖;有矛盾磨擦的必谈,增进团结;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防止矛盾扩大化。。

谈心内容:了解党员学习、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征求党员对村支部及成员、其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党员提出的疑难问题,指出或批评党员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克服解决。

谈心原则:一是平等原则。党员村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党员相处,不得盛气凌人。二是诚恳原则。要对人诚心诚意,要别人说心里话,首先自己说心里话。三是锲而不舍原则。要不怕麻烦,不怕钉子,不怕反复。四是艺术性原则。要善于选择时机,善于掌握分寸,有进有退,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向党支部支委汇报思想等情况,是党员与支部加强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党员组织观念强的表现。

1、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书面或口头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取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

2、党员本人或培养的发展对象,在思想、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情况,需要党组织及时掌握和了解的,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

3、外出时间较长党员,至少半年向组织作一次书面或口头汇报。

4、各支部要在听取党员汇报时,认真做好记载,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情况汇报会,分析情况,提出解决办法,指定专人实施。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是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员活动日”活动质量,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时间

党员活动日坚持每月安排一次,具体时间由村支部委员会确定。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村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村党支部的重要工作;报告党支部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等。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它党务工作等。

4、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专题讲座、专题讨论、党课、观看电教片、组织学习、文体活动等形式进行。

5、能彰显时代特点和农牧区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组织实施活动要做到有布臵、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提高党员活动的思想性和实效性。

2、每个党员要加强组织观念,自觉参加活动,无特殊情况不能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活动期间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者,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的纪律进行处分。

3、活动要围绕本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围绕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和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活动特色,保证活动质量。

4、活动的规模和内容按上级党委的安排或结合本村党支部的实际情况而定。

党内表决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组织生活,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党内表决制度是党支部决定重要问题所必须遵循的规则。

2、党内表决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党内表决制度的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

4、对党内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是赞成还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党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的权利是平等的。

5、党支部在决定重要问题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把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村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1、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对党员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对自己的一次党性教育。

2、原则上党员每月上交一次党费,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预交,一般不得延迟交纳,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3、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费标准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标准,按比例缴纳。

5、每个党员都有自觉按规定足额按时交纳党费的义务,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6、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每半年向党员收缴一次党费并上交乡镇党委

7、收缴人应在党费证或党费收缴登记表中填写党员交纳党费金额、时间,并签名。

农牧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为了全面加强新时期农牧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牧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农牧民党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循的基本原则

1、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要紧紧围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目标要求,根据本地实际,针对无职党员的具体情况,因需、因事设岗,防止出现岗位脱离实际的现象,确保党员能够在岗位上发挥作用。

2、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要结合不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将职责落实到每一位上岗党员,使党员做到有岗有责,避免岗责分离。

3、群众监督、组织考评的原则。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的全过程和发挥作用情况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制定严密的考评细则,并在规定的时期内对上岗党员进行考评。

4、党员认岗、组织推荐的原则。要积极引导无职党员根据自身特点认领岗位。同时,党组织要根据工作需要把党员推荐到既能发挥个人特长又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岗位上。

二、设岗对象及岗位设置

设岗定责的对象为政治思想好和身体状况好、热心于公益事业且不担任村、组干部的农村无职党员。岗位类型设臵要以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为依据,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力争能覆盖当前村级工作的各个方面,使党员都有发挥一技之长的可选岗位。一般可按照以下四类事务进行设岗:

1、思想政治类。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引导农牧民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小农经济和小富即安的思想,树立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意识。同时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并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答疑解惑,化解纠纷,理顺情绪,维护稳定。具体可设臵政策法律宣传岗、村情民意调查岗、民事纠纷调解岗、文明新风倡导岗等。

2、经济发展类。主要职责是带领群众从本地实际出发,找准发展经济的好路子,既要带头致富,又要带头扶持和帮助群众共同致富,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加快致富奔小康。具体可设臵勤劳致富示范岗、项目建设服务岗、信息咨询服务岗、扶贫帮困服务岗、科技推广服务岗、劳务输转帮带岗等。

3、村务监督类。主要职责是监督村组干部是否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作风扎实,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等工作是否规范;监督干部、群众是否遵纪守法,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可设臵党务工作监督岗、政务工作监督岗、财务工作监督岗、计划生育监督岗、土地管理监督岗等。

4、公共事务类。主要职责是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管护基础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维护社会治安,营造舒适、和谐、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具体可设臵社会治安维护岗、基础设施养护岗、环境卫生保护岗等。 无职党员具体岗位的设臵和增减,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人口多少和工作量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可以一人一岗,也可以多人一岗,但岗位职责必须因岗设臵,具体明确。

三、基本环节和步骤

设岗定责活动在乡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由村党支部组织实施,大致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调查摸底。进行调查摸底,重点了解农村党员的年龄、文化、能力、特长、分布状况以及家庭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登记造册,收集整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合理设臵岗位提供科学依据。

2、设岗明责。村党支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臵岗位,研究制定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在确定岗位职责时,要以激发无职党员的政治热情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目的,并与村干部的工作职责区分开来,上岗党员不能代替村干部行使职权,也不能把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全部推给上岗党员。

3、自我认岗。村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员会议等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岗位名称、职数和职责要求,由无职党员结合自身的年龄、文化、体能、资历、特长、居住环境等实际情况,自我选择一个或几个岗位,并向党支部申报。

4、支部定岗。在无职党员个人自选申报岗位的基础上,村党支部按照“岗位所需、党员所长”的原则,根据岗位申报人选的情况,从政治责任感、事业心、群众基础、履职能力等方面对申报人员逐个进行讨论审查,初步确定上岗党员和相应岗位,然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介绍每名申报岗位党员的基本情况、申报的岗位以及党组织审查情况,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确定上岗党员。同时采取民主推选的办法,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从每一类岗位中推选一名牵头人,负责该类岗位党员的组织、协调和交流工作。

5、公示明岗。村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村务公开栏(墙)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和全体村民公示无职党员认岗定岗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增强党员的履职意识,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6、引导履岗。党员上岗前,集中对上岗党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提高上岗党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各村党支部也要对上岗党员进行一次培训,同时,村党支部要采取帮助制定计划、组织开展岗位竞赛、岗位评比激励、树立先进典型示范等方法,为无职党员指路子、教方法、解难题,鼓励支持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7、考核评岗。以岗位职责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考核依据,采取上岗党员个人述岗自评、群众和党员民意测评、党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对上岗党员进行考评。具体办法是:实行一月一碰头、半年一初评、年终一总评。考评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评为优秀等次或做出显著成绩的党员,要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实用技术培训、支柱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或资金扶持;对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要给予肯定,并引导和鼓励其进一步履行好岗位职责,发挥更大的作用;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实行待岗,在党员大会上做自我检查,由党支部进行诫勉谈话,进行岗位再培训,培训合格后再重新上岗;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做下岗处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满仍无明显改进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党员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制度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体现“权为困难群众所用,情为困难群众所谋”,使广大机关党员在实际行动中充分体现其先进性,使特困家庭深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维护社会稳定,构造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结对帮扶对象

以农村特困家庭和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特困家庭为帮扶对象,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需要帮扶的党员也可作为结帮扶对象。

二、结对帮扶的目标和原则

结对帮扶要切实做到“四个一”。即:每一名党员至少有一个特困家庭作为结对帮扶对象;党员上门看望特困家庭每半年至少一次;党员每年给特困户家庭送温暖至少一次;党员为每个特困户家庭在“艰苦创业、安居乐业、完成学业”等方面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要按照因人而异、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组织决定与个人选定相结合,形式多样地开展党员与群众、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党员与党员的结对帮扶活动。

三、结对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本地区的形势,认真学习贯彻党支部决定,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资金扶持、项目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式,帮助帮扶对象增强致富意识和本领,开辟致富渠道,实现再就业,增加收入,切实改善生活水平。

3、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特困家庭,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增强其家庭的脱贫能力。

4、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发动党员、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5、在宣传公民道德新风尚、推行移风易俗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迷信、严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结对帮扶形式

根据帮扶对象的年龄、文化等具体情况和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的不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一个党员联系一户。主要适用于党员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贫帮困。根据党员的自身能力和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具体确定党员帮扶贫困户再就业的要求和自主创业的项目、达到的目标、脱贫的时限等任务。一般承担这种任务的党员主要是领导干部和那些在某一方面有专业技术特长、有经济头脑、社会交往面宽的那一部分党员。

2、几个党员联系一户。主要用于帮扶那些子女无法完成学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特困户。这些特困户,靠一个党员帮扶比较困难,必须由几个党员共同帮助,而且要考虑到党员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工作能力,还要确定主要责任和起主要作用的党员。

五、结对帮扶的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结帮扶工作,以此作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各党支部要根据联系点党员和群众的具体情况,按照党员100%参与结对帮扶的要求,年初制定党员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与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并根据帮扶工作展开情况,及时改进、完善帮扶措施。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宣传典型,为更好的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

2、以党员帮扶为实施主体,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帮扶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帮助党员和联系户一起商量具体事宜。每一个党员在结对帮扶中的责任,应根据党员和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而确定。党员应明确责任,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3、结对帮扶工作展开后,各党支部应加强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督促,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党员和结对帮扶的进展情况。支部对结对帮扶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讲评,及时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结对帮扶工作。

党支部联系宗教教职人员工作制度

1、支部同开学阿訇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时刻督促开学阿訇自觉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2、始终坚持以宗教工作四句话为统领,以“三项教育”为基础,以“四个维护”为原则,坚持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管理宗教事务。

3、坚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督促开学阿訇和民管会主任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做一个爱党、爱国、爱教、爱人民的好公民。

4、时刻教育开学阿訇要牢记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和内容,以“三个离不开”教育信教群众。

5、督促和教育开学阿訇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争做“五好五优”的典范。

村级党员电教播放、收看及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党员电教播放、收看制度

1、党员电化教育作为现代化的党员教育工具,要贯彻“提高质量、加强管理、面向基层、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坚持播放收看、思考讨论、信息反馈、开展活动相统一的原则,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制、科技知识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本领。

2、党员电化教育要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县委组织部及乡镇党委对党员的教育计划与要求,村党支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党员电教工作计划。定期播放和组织党员集体观看电教片,每季度至少播放一次。

3、播放的电教片应以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等主渠道下发的材料为主,不准播放未经上级党组织审定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

4、村党支部要建立电教播放登记册,建立考勤簿,确保党员收看率达95%以上。播放后要认真组织党员讨论,并按要求做好讨论记录和信息反馈工作。定期向乡镇党委报告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情况。

二、党员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党员电教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对设备的种类、型号、数量以及使用、维修等情况做好记录,建立电教设备档案,在村级班子换届或其它原因调整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时,根据登记的原始底册做好交接工作并将移交清单存档,移交工作由包村的乡镇领导具体负责监督实施。

2、使用电教设备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对于使用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根据职责权限,由乡镇党委视情况,依据有关规定认定责任并及时处理,处理情况应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3、电教播放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电教设备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租借或私用,不得摆放在村干部家中,不得用于营业性放像,特殊需要时须经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批准。

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行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1、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村会计或经管村财务;

2、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主要领导不得擅自决定,须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再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3、村务公开内容应真实、及时,并按规定公开应公开的内容,不得弄虚作假、流于形式;

4、注重以人为本、与人为善,讲究工作方法,严禁作风粗暴,态度蛮横;

5、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一事一议”,严禁强行“以资代劳”;

6、严格遵守招投标等法律法规,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决定集体资产、资源处臵和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

7、严禁虚报冒领或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8、严禁公款私存和利用职权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9、禁止公款购臵移动电话、安装住宅电话及报销电话费;

10、集体收入应及进开票入账,不得坐支挪用;

11、不得报销不符合财经手续的发票;

12、不得公费旅游或变相公费旅游,外出考察学习必须有明确的项目和内容,且经上级批准;

13、不得收受或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得接受对公正公平处理有关事项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14、不得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15、不准公款购臵及报销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费用,已经购臵的要予以公开竞价处理;

16、不准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或参与营业性娱乐活动;

17、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18、不准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聚钱敛财;

19、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房屋或多占宅基地; 20、不准贪污、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救济、退耕还林等资金和实物或在扶贫、救灾等资金的使用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21、不准搞拉票贿选等非法组织活动;

22、不准组织、参与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

23、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法组织活动,不准参与非法宗教活动;

24、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

村干部违反以上规定的,依照有关条规分别给予其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村干部谈话诫勉制度

一、村干部(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问题,按规定尚不够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镇党委指派专人对其进行谈话诫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干部应予以诫勉: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坚决,对上级的决定、指示不执行,不积极认真抓落实,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被动、滑坡的。

2、缺乏事业心、作风不扎实,弄虚作假,对所负责的工作抓得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3、不顾全大局,闹无原则纠纷、搞小团体,严重影响班子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4、思想品德差,以权谋私,对自己要求不严,生活作风不检点的;

5、在干部考察和民主测评中,群众威信较低,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以上或德能勤绩综合评价低于60分的;

6、因其它问题需要诫勉的。

三、诫勉期限一般为半年,从谈话诫勉之日算起,诫勉期间不影响其履行正常的岗位职责。

四、诫勉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提前解除诫勉;没有明显改进或又出现其它问题的,应延长3个月诫勉期;延长诫勉期内仍无改变的,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交村支部党员会、村民代表会予以罢免。

五、谈话诫勉笔录材料由镇党政办公室存入工作档案。年终考核时被谈话人不得评优。

村级“三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推行村级党务、村(政)务、财务“三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提高工作透明度,落实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内事务、政务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务”公开的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①党支部各项重要决定的酝酿、拟定及落实情况;②支部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整改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③村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④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⑤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组织建设情况;⑥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⑦经党支部研究决定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它事项。

村(政)务公开的内容:①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②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③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④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⑤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⑥村十分之一以上群众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群众代表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财务公开的内容:①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②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草场等生产资料的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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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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