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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党代会报告(工作报告)二

发布时间:2020-03-01 21:39: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全面开创中国昆明空港新城(嵩明)

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过去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五年来,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县委、县政府抢抓机遇、乘势而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嵩明科学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嵩明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党和政府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化以保持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全县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实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监督检查职能在突出工作重心、保障科学发展中不断强化。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各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中央扩大内需资金、护林防火、抗旱救灾、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了涉及金额7449.43万元的扩大内需项目21项,政府性投资项目180项,抗旱救灾资金1291.65万元;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三重工作”,组织开展“三拆”、“三绿”、“四创两争”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检查,加大对园区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共115个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学校建设、招商引资落地等229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及早开工、迅速推进、按期完工;开展乡镇、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干事和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落实工作目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补贴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及宕欠公款和规范非税收入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矿产资源开发和土地市场秩序等的监督检查。

(二)惩防体系建设在着力组织协调、全力齐抓共管中不断推进。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龙头,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定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着力完善惩防体系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县域特色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纪委主动当好县委的参谋助手,在每年召开的县委全会和纪委全会上进行周密部署,县领导带头签订廉政承诺书,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巩固了县、镇、村、组四级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了年初及时安排部署、平时认真督促落实、年底全面综合考核,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县各级党政组织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以改革为突破口,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坚持将责任制工作纳入全县年终综合考核内容,重视考核结果运用,依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呈现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效能作风建设在服务发展全局、优化发展环境中不断深化。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效能嵩明”和 “执行力提升年”活动,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由422项精简为5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114项精简为53项。改善政务环境,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形成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核心,构建以政务服务中心、园区服务中心及四镇为民服务中心为格局的为民服务体系;建立了《嵩明县重点项目审批“快速通道”联审会议制度》;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发挥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作用。大力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竞争力,完成了133项重点制度创新,建立了“三最三严”制度,倡导“五办”作风,践行“一线工作法”,实行“工作成果倒逼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实施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加强行政行为监控,在全县43个行政机关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及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整治会风会纪,加强对会风会纪的监督。启动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坚持每月对领导干部公务电话进行抽查。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压缩年度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组团和人次,降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党风巡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机关行业作风明察暗访等工作力度,抓住“不落实的事”、查处“不落实的人”,严格跟踪问效,按照干管权限分别予以问责,2008年以来全县共问责干部78人。

(四)干部从政行为在强化宣传教育、完善监管机制中不断规范。完善教育引导机制,充分运用传媒、专题讲座、廉政短信、电化教育等形式,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开展了“学习党章、维护党纪”、“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等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举办了“廉洁之光”和“迎国庆廉政文化文艺演出”活动;编印了《嵩明县廉政文化作品集》;开展了“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展示征集优秀廉政公益作品120余件。扎实深入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坚持每月向科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因地制宜打造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教育基地,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创作《效能嵩明促发展》和《效能嵩明之歌》,在嵩明兰茂网建立了“廉政专栏”,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做好舆论引导。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五年来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882人次,诫勉谈话133人次,任前廉政法规考试59人次,培训村组干部1400人次。

(五)查办案件力度在注重惩防并举、发挥治本功能中不断加大。坚持开展巡回接访排查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县纪委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发现、妥善处理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要求,把查办案件作为严肃纪律、端正风气、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县纪委监察局五年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34件,办理党政纪处分案件66件73人,挽回经济损失282.63万元。坚持惩治腐败与教育保护干部并重,为132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加强案件剖析,协助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六)纠风治乱工作在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关注民生中不断突破。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为重点,认真落实纠风责任制,切实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办法,促进机关作风根本好转;有效整合社会监督力量,组织聘请特邀监察员及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开展工作;加强涉农物资价格检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开展医疗价格检查,推进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切实监管各个环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面展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建筑企业用工检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执行土地政策的监督检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党政机关办公室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活动,对党政机关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及对96个社会团体、15个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进行了清理。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和单位普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对我县各中小学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纠正违规行为,严厉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

(七)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在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制度体系中不断加强。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嵩明县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抓住农村村务、农村干部廉洁自律和村干部权力行使三个重点环节,不断强化教育、制度、监督措施,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基层站所和村级决策议事规则,抓好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推行民情恳谈、民主议事、民主听证和质询制度。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向基层延伸,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在全市率先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监管服务制度,全县74个村(居)委会、565个村小组全部实现了“三资”委托代理,有效化解了农村矛盾、进一步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八)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增强履职能力、加大保障力度中不断提升。深入贯彻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创先争优”为推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及“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学习王瑛、刀会祥、杨善洲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五个一”活动,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业务技能和服务发展的能力。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严格遵守“五严守、五禁止”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文件精神,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和办公条件等方面得到加强。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选强配齐纪委班子。对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纪工委工作职能和机制,不断加强纪工委与联系单位的沟通协调,有效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调整充实了机关干部队伍。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在全局中谋划,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在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作用;注重在统筹中推进,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并重、推进制度创新与解决突出问题并重、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并重、发挥纪检监察主体作用与强化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并重,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注重在实践中创新,着眼于破解难题、创新特色,抓点带面纵深推进,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注重在管理中提升,以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实效性赢得各级党政组织及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队伍的重视和支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队伍素质和奋发有为的工作实绩树立全县纪检监察队伍新形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少数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还不够好;一些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的防控机制存在缺漏,少数单位和农村村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少数机关和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效能低下的问题依然存在;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把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突出工作重点、统筹组织协调,整体推进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后五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五年,是建设中国昆明空港新城(嵩明)的关键五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统筹谋划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为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嵩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中国昆明空港新城(嵩明)建设提供有力保证。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各级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更加规范,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坚持围绕中心,强化监督检查,服务大局有新成效 始终把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保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按照中央及省市县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紧扣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全县“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对中国昆明空港新城(嵩明)各项战略任务、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加强对“一城两片三园区”建设、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高端信息化、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等重大决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中国昆明空港新城(嵩明)格局基本形成。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建立我县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在全程跟进、组织严密、协调有力上下功夫,着力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机制、科学运作机制和常态运行机制。 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中央和省市县政令畅通。

(二)坚持打造软实力,创优发展环境,机关效能有新提升 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软环境、软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打造“三最四低”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目标,深入持久地开展软环境建设活动,促进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

努力创优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发展软实力,着力服务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深化效能建设活动,创新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各项制度的落实,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服务环境、信用环境、创业环境和社会环境。巩固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网上审批和在线“一站式”服务,对行政审批实时、动态、全程监控,着力提升网上政务公开和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认真督促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进一步加大党风巡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机关行业作风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办、查办,着力治拖、严肃查推;失责必问、有错必纠。

(三)坚持正面引导,强化宣传教育,干部作风有新改进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巩固、抓深化、抓提升,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改进作风,正确行使权力。

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完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的规划性和系统性,形成反腐倡廉教育整体合力。通过正面宣传、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突出教育重点,分层次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方面。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抓住权力运行中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结合行业、部门、岗位工作特点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创新教育方式,拓展教育领域,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载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针对热点问题做好舆论引导。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编印适合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材料。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巩固扩大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营造廉荣腐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细则》,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两项制度,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

大力弘扬优良作风。要牢固树立“作风是精神、作风是形象、作风是环境”的意识,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把提升干部执行能力作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目标,全面提高干部作风对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保障能力。把增强干部宗旨意识作为作风建设的核心,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为重点,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其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四)坚持以人为本,着力纠风治乱,群众权益有新保障 增强纠风工作实效。坚持纠建并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从矛盾最集中、问题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节和领域入手,从理念、制度、措施各个层面科学安排,强力推进,解决主要矛盾,回应社会关注。继续推进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加强对各单位作风的监督检查,每年组织特邀监察员及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进行行风政风巡查,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坚决维护群众权益。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征地拆迁、涉农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纪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强化对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加强对社保基金、医疗保险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及其他办事公开为突破口,认真抓好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加强办理信访举报工作,加大对损害群众权益行为的问责力度,有效解决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广大群众生活在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的社会中,过上更加幸福、更加有尊严的生活。

(五)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惩防体系,源头防腐有新进展 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谋划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抓紧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县实施办法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启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起草工作。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加以推进,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在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注重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实效性,努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要以坚持探求和把握规律为方向,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把制度创新的务实性、约束性、严肃性体现在制度清理、设计和执行等各个环节,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全面创新。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继续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和“应进则进”的原则,加强和完善覆盖县镇村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决策、实施监管体系,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扩展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落实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各个方面。

努力提升制度执行力。要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突破,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建设,逐步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制度学习的宣传教育、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对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制度的执行力和权威性。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执行不力的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执行不力的各种行为,以责任追究倒逼执行力的提高。

(六)坚持惩防并举,发挥治本功能,执纪办案有新举措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突出案件查办重点。注重从信访举报、巡查工作、责办案件、专项治理、媒体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要紧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权力集中的环节和对象,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针对我县正处于“大改革、大开放、大建设、大发展”时期的实际,尤其要加大经济建设领域反腐败力度,坚持纠正和查处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项目优质、干部优秀。

增强案件突破能力。积极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机制创新,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案特点、原因和规律,努力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经验,为廉政教育提供教材,为制度建设提供依据,为实施监督提供重点。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完善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支持公安、法检两院以及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和完善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限时告知责任制,严格执行纪律惩戒有关规定,确保执纪到位。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拓展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协调工作机制。

发挥办案综合效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把握和运用政策,把查办案件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统一起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坚持严格管理,提高履职能力,纪检队伍有新形象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长期战略任务,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事关纪检监察工作全局。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本要求,深化“创先争优”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向王瑛、刀会祥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活动,把增强履职能力和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刻苦钻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着力提高维护群众利益和保障群众权益的本领。要认真贯彻“五严守、五禁止”要求,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群众工作,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为嵩明未来发展描绘出新的蓝图。未来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开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建设中国昆明空港新城(嵩明)和昆明北部生态卫星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代会县纪委工作报告

县纪委党代会报告(县纪委工作报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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