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王职业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
本学期,学校对系部设置进行了调整,针对调整后的教研室管理等问题,我们在征求系部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如下:
一、教研室设置
设英语、两课与语文、计算机与数学、音体美4个基础教研室,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指导教师可划入两课教研室;中专部设1个教研室;大专部各系设2个专业课教研室;共计11个教研室。
二、教研室的管理
基础教研室由教务处、教科所和教研室主任所在系部共同管理。英语教研室和计算机教研室设在机电工程系;两课教研室和体育教研室设在轻化工程系。专业教研室主要由各系部管理。
三、教研室的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
2、承担本教研室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教学改革工作。全面了解有关专业的知识结构体系,制定本课程在不同专业中的教学地位,确定不同专业中,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及课时量;
3、负责承担课程的教学进度安排、统一备课、统一进度;
4、负责本课程的考试拟题、考试改革、题库建设;
5、承担本课程电子课件开发和教学研究或课题研究工作;
6、承担本课程、本教研室的各种统计、分析、档案管理;
7、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根据学校安排开展各类听评课活动,促进教师间交流和学习,帮助青年教师成长;
8、负责本教研室学生兴趣小组的指导及各类参赛活动的辅导等工作;
9、承担学校安排的其它任务。
四、教研室考核
期末考核执行《山东大王职业学院教研室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院教科发[2008]1号),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自评,由所在系部统一上报,教务处(教科所)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和各教研室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日常考核如考勤坐班、上课情况、备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学生评议、教师评议、教研参与情况及经费发放等由各系部负责。
教研室成员的业绩即计入教研室的考核,又计入所在系部的考核。
五、其它
1、教研室工作计划应切合实际,保证实用性、实效性。教研活动记录要全面、详细、确凿。教研活动要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基础教研室可根据各自实际,每周活动一次或间周活动一次,每学期活动不少于10次。
2、基础教研室主任应根据各系要求,负责定期向成员所在系部提供其教研活动情况,作为系部对教师考核和结构工资(教研费用部分)发放的依据。
3、教研室主任负责对教研室成员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六、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修订后的管理办法。
附:教研室主任名单
2009年3月12日
教研室主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