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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20-03-03 20:36: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办公室文件

鲁轻院办〔2018〕6号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2018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

各系、处室:

《2018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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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强军思想,依据《兵役法》、全国大学生征兵网络电视会议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5号)文件精神,确保征兵任务顺利完成,制定学院2018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组织安排宣传发动和征兵实施工作,落实国家相关大学生征兵政策,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

组 长:孙志斌 副组长:公 昆

组 员:常 立 袁 雷 杨新月 吕志江 崔 锦 夏文燕

李永鑫 申万意 张为乐 孟英杰 巩向玮 李志刚 吕 宁

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站,具体负责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

主 任:夏文燕

组 员:高立沛 李 敏 王士水 成 澎 李红霞 黄长浩

张 伟 卢 俊 任 芳 焦 洋

二、征集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时间:2018年5-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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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对象:应(往)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

(三)征集年龄:在校男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应(往)届毕业男生年满17至24周岁,女生年满17至22周岁。

(四)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国防动员部最新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

(五)征集办法:应(往)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均可以选择学院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详见附件1),经体检合格、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其他相关征集条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三、征兵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1.征兵工作站协同各系抓住学生暑期离校前便于集中宣传发动的时机,通过征兵主题班会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全覆盖、高密度的宣传动员;其次与周村区人武部联合举办征兵政策宣讲会等活动,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

2.征兵工作站负责发放由周村区人武部统一印制的“2018年征集大学生入伍公告”宣传册,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征兵工作流程、政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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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兵工作站和各系要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微博等现代媒介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把学院大学生征兵(直招士官)工作情况传达到每名离校学生,确保不漏1人。

4.征兵工作站会同当地兵役机关,按照高校大学生征集工作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5.征兵工作站在学院宣传栏中张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成员名单和监督、咨询联系电话”海报,接受群众监督,拓展咨询渠道。

6.教务处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5号)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办法,做好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学分、课程及毕业问题,确保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报名初审阶段

1.网上报名。征兵工作站和各系积极组织、指导有应征意向的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www.daodoc.com) 应征报名,指导学生填写、确认、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以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详见附件2)。

2.信息核对、填报。班主任老师要认真核对学生表格中的年龄、学费、贷款等有关信息,如有错误信息要及时反馈学生本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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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个人简历”由本人手填,内容是从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级、时间、证明人;“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由班主任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名(其中文化程度鉴定毕业生统一填写为“已完成大学专科学习”),由征兵工作站收齐后统一加盖学院公章。

3.材料审核。6月上旬,以系为单位收齐《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及《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统一交到学院征兵工作站进行审核。

4.预征初检初审。预计6月中旬至7月上旬完成。 5.公布预征对象名单。根据初检初审结果,确定并公布预征对象名单。暑期前,征兵工作站把审核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预征报名的手续凭证。

(三)体检政审阶段

学院征兵工作站配合周村区人武部对预征对象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工作由周村区人武部安排体检医生在校医院组织实施。政审工作通过联审和函询等形式展开。

(四)预定兵阶段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预征对象,由周村区人武部安排走访和心理测试,全面掌握应征学生的情况。符合要求者确定为本年度征兵预定兵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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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兵起运和学费资助补偿阶段

一是学院征兵工作站按规定时间组织新兵到人武部报到;二是汇总本年度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申请,确保学费按时补偿返还给入伍学生。

四、目标任务

征兵报名人数和预定兵人数占在校适龄男生人数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学院力争全省高校征兵工作先进行列,并以此指标衡量各系2018年度征兵工作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系各部门在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征兵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发动

各系要着眼于国防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征兵宣传工作的思想认识,不断创新征兵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主题班会、退役复学士兵言传身教、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加强征兵宣传,引导学生算好“政治荣誉账”、“经济收入账”、“成长进步账”,激发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营造“参军光荣,入伍成才”的良好氛围,把征兵工作的意义、政策、具体要求和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

(三)加强密切协作,全面做好征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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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征兵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国防工作任务,学院内部各系、各部门之间,征兵工作站与当地兵役机关之间需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相关系、室也要把专业士官直招和大学生征兵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运作,确保工作协调有序。

附件:1.学生预征报名简要流程

2.学生网上报名时有关信息填写说明 3.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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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学生预征报名简要流程

一、登录“全国征兵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

二、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

三、登录“全国征兵网”,使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

四、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一份、《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预征登记表》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级、时间、证明人。《补偿代偿申请表》使用中国银行账号。

五、学院征兵工作站会同周村区武装部组织报名人员进行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参加初审初检前,各系收齐学生的《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该表一式两份)统一交至学院征兵工作站高立沛处(联系电话0533-6800512)。

六、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周村区武装部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学院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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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征报名的手续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学院武装部留存备查(6月底前)。

七、学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7月上旬)。

八、体检政审时,学院征兵工作站会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周村区人武部统一安排参加体检政审。(7月下旬到8月下旬)。

九、学生被确定为征集对象参军入伍后,于10月底前将《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需入伍所在地武装部盖章)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回学院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李敏老师(联系电话0533-6825060),办理学费补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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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填写说明

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代偿。学费补偿金额就是学生实际所缴纳学费金额,不含住宿等其他费用。

二、申请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将信息填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栏。

三、为便于学费补偿工作的开展,补偿学费方式请选择“存入银行”方式,并使用我校发放的中国银行缴费专用卡账号,在未收到补偿学费前请不要注销该账号。

四、学院地址及邮编(即网上报名时的学院资助中心地址和邮编)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邮编:255300。

五、鉴定意见填写模板:该生系我校****级什么专业几年制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无违法违纪行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是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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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一、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一)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二)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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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五)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六)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认真落实鼓励高校学生入伍已有的政策措施

(七)复学(入学)政策。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八)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九)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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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十)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十一)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十二)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十三)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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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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