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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表态发言(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08 08:33:07 来源:表态发言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银保

http://www.daodoc.com/book.asp?id=22694

教材,或许更加全面

所属类别: 作 者:刘实

出 版 社:企业管理出版社 日 期:2007年8月

图书册书:4 册 版 次:1次 装 帧: 光 盘 数:0 CD ISBN :

市 场 价:980.00元

优 惠 价:490.00元 节省:490.00元 客服热线:010-51270887/1336648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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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客户经理能力提升与场景应对表达技巧实务全书 银行客户经理能力提升与场景应对表达技巧实务全书

第一篇 银行管理与银行客户经理工作总论 第一章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

第二章 银行客户经理的工作理念 第三章 银行客户经理的资格认定

第四章 银行管理的目标与银行产品的营销推广 第五章 银行管理者应具备的素质

第二篇 银行客户经理工作职责与制度规范 第一章 银行客户经理制的建立与推广 第二章 银行客户经理制的优越性

第三章 银行客户经理制与客户经理工作职责 第四章 银行客户经理制的程序

第五章 银行客户经理制度规范与推广要点 第三篇 银行客户经理技能素质与修养提升方案 第一章 银行客户经理客户经理的基本素质 第二章 客户经理的基础知识

第三章 客户经理的专业知识与文化修养要求 第四章 客户经理的专业技能与提高品格的途径 第五章 银行客户经理客户服务方案设计技能 第六章 银行客户经理财务报表分析技能 第七章 银行客户经理现金流量表编制技能 第四篇 客户经理管理与培训考核 第一章 客户经理的素质要求 第二章 客户经理基础知识培训 第三章 客户经理的营销技能培训 第四章 客户经理的考核 第五章 客户经理的自我训练 第六章 客户经理的常规管理

第五篇 银行客户经理工作方法与领导艺术 第一章 银行客户经理工作概论 第二章 银行客户经理工作基本方法 第三章 银行客户经理工作现代方法 第四章 银行客户经理工作具体方法

第五章 银行客户经理工作调查研究的方法 第六章 银行客户经理工作决策的方法

第七章 银行客户经理处理与上级人际关系的艺术 第八章 银行客户经理处理与下级人际关系的艺术 第九章 银行客户经理工作激励的方法 第十章 银行客户经理工作心理调适的方法 第十一章 银行客户经理工作领导者的思维方法 第十二章 银行客户经理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 第十三章 银行客户经理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 第六篇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能力提升方案 第一章 银行客户经理组织管理能力提升 第二章 银行客户经理危机管理能力提升 第三章 银行客户经理效率和效能提升 第四章 银行客户经理的自御能力和创造力 第七篇 银行客户经理政务与服务礼仪 第一章 银行客户经理服务礼仪 第二章 银行客户经理行政礼仪 第三章 银行客户经理公共场所礼仪 第四章 银行客户经理接待礼仪 第五章 银行客户经理社交礼仪 第六章 银行客户经理外事活动礼仪

第七章 银行客户经理在一些特定场合的礼仪 第八篇 银行客户经理语言艺术 第一章 银行客户经理概论 第二章 演讲的语言艺术 第三章 劝说的语言艺术 第四章 公关的语言艺术 第五章 谈判的语言艺术 第六章 辩论的语言艺术

第九篇 商业银行客户、会员开发管理与客户投诉处理 第一章 银行与客户资源开发

第二章 商业银行客户开发意义与任务 第三章 开发客户的流程

第四章 开发客户的技巧与调研方法

第五章 商业银行客户关系维护质量和客户营销管理 第六章 强化合作关系与客户档案管理 第七章 客户经理维护客户关系的技能 第八章 银行客户开发与会员的吸收 第九章 银行各种会员的规范管理 第十章 增强客户满意的服务措施 第十一章 客户投诉管理与预防策略

第十篇 银行客户经理与银行内部管理控制评价 第一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稽核及评价标准 第二章 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章 银行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标准与方法 第四章 银行内部控制与内部稽核 第五章 银行内部控制体系评价

第十一篇 银行客户经理工作规范与客户管理案例实战

一、大型客户的综合开发

二、以财务顾问为核心带动全面产品营销

三、向客户提供资产重组专项财务顾问

四、筛选优质客户进行重点开发

五、由浅人深地建立合作关系

六、通过特色服务培育存款客户

七、为集团客户建立集团结算网

八、建立集团结算网并提供授信业务

九、统一授信额度的营销与切分

十、逐步与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一、参与客户举办的招标活动

十二、实行品牌形象与产品交叉销售的良性互动

三、运用票据产品连通企业上下游

很有前途的一个职业啊!

这个工作能够学到很多,更多的是如同在带领一个团队.这个团队就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从行长到柜员都有可能成为你的得力助手.你需要协调好和他们的关系,让他们因公因私都去帮你卖保险,同时、,也锻炼你的 口才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因为你需要突然的去面对一个有疑问的或者遇到保险问题的客户来找你解决.我觉得这个工作很锻炼人.好好努力:)

推荐第2篇:银保

银保“正式员工”签的是代理合同 拿的是责任底薪

《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保专管员管理制度的通知》落实情况调查

签的是代理合同,拿着责任底薪,能算正式员工么?

8月6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保专管员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自2010年8月16日起,公司新招聘银保专管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银保专管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委托代理合同方式管理银保专管员的公司应抓紧整改,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在岗银保专管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记者翻看各家公司官网发现,银保渠道招聘仍大张旗鼓与劳动者签订代理合同。而且不同公司银保渠道代理人的底薪也参差不齐。泰康人寿桂林某营业部700元每月;新华山东烟台某营业部1200元每月;国寿北京某营业部1000元每月;人保寿险北京某网点员工1600元每月。值得关注的是,在这700到1600元不等的底薪中,有很多公司的底薪是必须完成一定业绩才能拿到的“责任底薪”。

其实早在2006年6月,保监会、银监会就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文件规定银保专管员应由保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时隔三年之后,银保营销员是正式员工了么?我们或许先要看一下什么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

此正式员工

非彼正式员工

“一般意义上,说到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行业内都会称之为内勤,按例保险公司对内勤人员的录用的标准,一般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基本大都是研究生以上学历。从待遇方面来看,每月工资一般在5000元以上,还有五险一金。”一位保险公司内勤人员表示。“但保险公司正式员工除了普遍认为的内勤人员外,还包括与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外勤人员,对外勤人员的招聘要求相对较低,学历一般是大专就可以,交流没有问题,肯吃苦,就可以了。”

一位保险行业人士也告诉记者,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分为外勤和内勤。银保渠道的销售人员属保险公司的外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其缴纳保险,一般是一个季度一次考核评级。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到的招聘信息也能证明上述描述。记者在网站搜索到中国人寿(601628)北京分公司的一则招聘信息,“学历要求”一栏,标注的是博士,但是具体的职位描述中却是“20周岁以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无责任底薪

需看业绩脸色

记者电话联系某公司招聘联系人杨经理,杨经理表示,银保渠道驻点提成千分之三,不驻点是百分之三,并强调底薪是终身底薪、无责任底薪。经记者进一步确认才知道,每个季度的考核要过关才能拿到底薪。当考核不过关,下月将保额补上才能拿回底薪。如此说来,所谓终身无责任底薪,其实还是有责任的。

招聘信息中还提到,“部门平均月薪为6357元,超过十万年薪占比18.7%.超过百万年薪者三人。”招聘的最后一行也是广大应聘者最关心的:“薪酬:无责任底薪+业绩提成+季度奖金+年度奖金+各项突击队奖金+部门奖励+团队奖励+各种国内国外免费旅游+各项保险”。对此杨经理的解释是,保险公司为代理人买的是公司的医疗保险,无他。

最后,关于此次招聘银保渠道代理人所签合同相关问题,杨经理的解释是,“以前咱们这边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最近都改成代理合同了。”怎么《通知》一下,劳动合同反而改成代理合同了?有些费解。

记者还从人保寿险某银保代理人处了解到,银保代理人的录用不像其他单位先筛选简历,之后通知面试那么严格,大概情况说一下,只要善于沟通,就没问题了。发展下线的方法在银保渠道也是适用的。

正如以上银保业务员的描述,记者电话联系了平安人寿江门银保营业部,联系人自称是银保部负责人,“底薪1500元每个月,试用期半年到一年,转正后与公司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

“这1500元是责任底薪么?”记者问到,对方回答有些含糊。记者又问“就算卖不出保险这个钱也会给么?”

“不是的,要达到标准才可以。但是只要’勤奋”这个标准肯定是可以达到的,这个不用担心。”

一年合同需要试用6个月

记者联系了泰康人寿桂林某银保部,其近期也在招聘。联系人表示公司采取员工制,试用期也要6个月,公司给上“三险”,底薪700元每个月。“这边工作一两年以上的,月薪都在5000元以上。”招聘人员解释道。

问及700元每个月的底薪是否需完成指标才能拿到,对方解释道:“入职后有3个月的保护期,在保护期内,完不成任务也可以拿底薪,过了保护期完不成指标就没有底薪了。”近期记者在多家寿险公司暗访时也听到同样的字眼——“保护期”。

看来,“保护期”保护的不仅是员工的保底工资,同时也是保险公司的利益。三个月一过,如果还不能完成公司的指标,要么自费要么走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种“保护期”,是现在大部分公司走的折中路线。

业内保险渠道销售人员底薪较高的应该算新华人寿了。记者电话采访了新华人寿山东烟台区某银保营销员,他表示,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1200元每月的无责任底薪。

在上海,新华人寿某银保部经理向记者解释,“即使是在新华人寿,不同分公司之间,银保员工的底薪也是不一样的。在上海这边一般是按照学历来划分,试用期大专生是1500元每月,另外每个月还有200元的津贴,本科生的底薪要多三百元。”谈到考核,他表示:“在公司一个季度考核一次,决定员工晋级、平级或是降级,待遇也是随着级别走的,但是底薪最低就是1500元每个月,与业绩无关,这个可以放心。”

记者询问的几个招聘信息联系人都一致表示,劳动合同是要签的,但劳动合同签一至两年,试用期就要半年到一年,就算试用期最短的新华,签两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也最短也要三个月时间,如果试用期内无法完成公司考核,还要继续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保监局抽查:银保回访成功率参差不齐

近期江西保监局对江西辖内6家寿险公司开展银邮新单回访抽查,核实每份保单是否在犹豫期内开展电话回访、回访是否达成以及回访的话术是否规范。抽查发现,有的公司由于客户电话信息缺失、回访人力匮乏等原因,犹豫期内新单回访率没有达到100%。二是回访成功率高低参差不齐。

究其原因,江西保监局表示,这与公司内部考核激励机制相关,也与公司的业务品质、客户分布区域相关。

关于规范银保专管员管理制度相关问题,江西保监局胡文捷表示,“抽查中发现相关问题,结果有好有坏。但是考虑到会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避免引起群众盲目退保等问题,详细的数据不便对外界公布。而且我们在查处后公司表现都比较好,正在积极改善。”

江苏保监局程来龙也表示,公司进度不一样,有些公司是新成立的,成立之初在银保方面就做得比较规范、到位。但是有些公司由于成立时间较早,银保渠道牵涉人数众多,要整改比较繁琐,就落后一些,现在正在逐步落实当中。

对此光大永明人寿一位资深个险代理人称,银保营销员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几乎是不可能的,正式员工都是行政和管理岗,银保渠道代理人肯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司正式员工,一份劳动合同而已。

该公司某高管则澄清道:“银保渠道我不是很清楚,但可以确定的是,银保渠道代理人一直是我公司的正式员工,我公司一直执行劳动合同制度。”

人保寿险一位银保渠道代理人的话似乎让更多人对此渠道充满了信心:“面试进公司后,公司会给你评级,级别不同底薪不同,最初阶段底薪1600元每个月,一个季度一次评级,升一级就涨一次工资,平时还可以拿到提成和奖金,底薪还有2600/3600元每个月,更高的也有,要看你在公司的表现了。”

记者问道如果卖不出保单怎么办,此代理人回答道:“如果实在卖不出保单,就拿底薪好了。”也许这是很多代理人想要的定心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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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银保业务

银保业务

一.银行保险发展的四个阶段

全球银行保险的发展脉络大概可分为四个阶段:

1、萌芽阶段。本阶段主要发生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前,这一发展阶段的特征为简单的银行代理模式。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签署合作协议,达成代理合作关系,银行通过自己的营销渠道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赚取手续费,而保险公司则为银行提供保险产品,赚取保费收入。

2、起步阶段。本阶段主要是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一阶段的特征是银行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银行保险产品的研发中来,开发出适合银行渠道与传统保险不尽相同的银保产品,如养老年金。

3、成熟阶段。本阶段主要是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在这一阶段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开始出现变化,银行幵始主动参与到保险从产品设计到产品营销的各个环节。这一阶段的银保合作模式呈多样性发展,不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银行代理模式,而是出现了股权合作模式。

4、后成熟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幵始到现在。这一阶段出现的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开始向两个方向发展。一个方向是,国际上银行与保险的合作模式继续向更高的股权合作模式,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发展;另一方面就是金融控股集团开始剥离保险与银行,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开始向简单代理模式或者战略联盟模式转变。

二.银保合作模式

银保合作的模式从目前国际上来看主要有三种:

1.银行代理模式是较为原始,较为简单的银保合作模式,在该模式下保险公司将其保险产品通过银行渠道代理销售,银行收取手续费;

2.战略联盟模式是在银行代理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主要是指银行选择与其业务发展有促进的保险公司签订长期的合同,双方通过合同协议建立密切的联系,银行通过收取手续费参与保险公司银保产品的业务利润分享;

3.股权合作模式是目前世界上银保合作的高端模式,股权合作模式的本质是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股权合作相互交融,紧密相连,共享利润,股权合作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出现了金融控股集团。

三.我国银保合作发展,现状

我国银行与保险的合作虽然起步晚,但也逐步从最开始的简单的银行代理模式逐步向战略联盟模式甚至股权合作模式幵始过渡。我国的银行与保险合作在2008年之前还处于浅层次合作的初级阶段,基本采用的是“多对多”的合作模式。这段时期,由于我国金融政策主要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为主,国内诸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是在红线范围内进行合作模式的探索,而简单的银行代理模式则成为了这一时期银保合作的主要模式,少部分银行与保险公司则是通过深度的战略联盟模式。2008年以后,是我国银保合作的分水岭,国务院原则上同意了商 业银行向保险行业进军,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出资设立,或者通过并购的方式成立保险公司。如邮储人寿、建信人寿、嘉禾人寿、工行安盛等等一系列由银行出资设立或者并购的保险公司如雨后春努般冒了出来。

四.问题以及解决对策

1.问题

一、我国银保合作竞争激烈

在银保合作中,除了银行自己控股或设立的保险公司,一般的保险公司为了获取与银行合作的机会,从而能够利用银行庞大的营销网络,都会展开竞争,这就造就了保险公司哄抬手续

费或者银行主动要求保险公司上调手续费的情况。手续费的上调,会造成保险公司利润下降甚至严重亏损。

二、银保销售模式和产品单一

我国保险公司银保合作大多通过银行的柜台销售产品,而保险产品则由保险司设计。这就造成了销售模式单一,多家保险公司品种类似的现象。目前在银行代理销售的品种主要还是以投资分红和人寿保险两大品种为主,各家保险公司的品种差异不大,还满足不了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三、监管不完善

我国的银保监管相比较其他国家来说是相当宽松的。其主要表现在:对于银行代理销售保险手续费的收费标准和支付形式缺乏统一的管理,造成了很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代理协议私下签订。

2.解决对策

一、深化银保合作模式形成银行与保险公司双赢共同体

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都要着眼于银保业务所带来的长远战略意义,而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必须考虑到双方通过银保合作所达成的渠道共享、服务优化、产品的幵发和客户资源的共享等等,同时银行和保险公司还要在互惠互利、彼此信任的基础上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运营机制,慢慢的深化合作,从简单的代理销售模式发展为战略联盟。

二、加强产品和销售创新,开发适合银行销售且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

目前,我国银保合作的产品比较单一,而且与银行内销售的其他储蓄、债券和基金等投资理财产品类似。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出优秀的既能给保险公司带来利润,又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产品就成了当前所必须。在产品的销售模式中要充分考虑理财柜、现金柜和信贷等多种渠道的优势,在银行与客户两者之间建立多元的销售渠道和平台。

三、加强银保合作的监管

1.加强对银行收取银保产品手续费的监管。对于银保产品手续费的收取应该制度化、透明化。

2.实行银保销售人员资格证制度。建立银行人员销售银保产品资格认证制度,可以有效地增强银行人员保险知识,降低银保产品营销风险。

3.加快银保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银保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及时向监管报送数据,将提高监管检查的能力,降低运营风险。

4.提升保险行业自律水平,避免恶性竞争。

5.形成银行和保险双重监管。银监会和保监会共同管理可以有效的避免监管真空,防范银保合作风险,形成良性竞争。

交强险

一、在我国“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产生的背景

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概念的出现,源于我国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交法》第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道交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在新的《道交法》里,第一次出现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概念。由《道交法》的第17条和第7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强制三者责任保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有着本质的不同。与新《道交法》相配套的是强制三者险,而非此前正在实施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二、我国交强险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立法方面的不协调

《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强制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人承担直接、绝对的赔偿责任,受害人不仅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赔偿,而且也只能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赔偿。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只有被保险人才有权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并赋予保险公司选择向保险人或者受害人赔偿的权利。两者之间的不协调让受害人无所适从,明显不利于受害人的保护,不符合交强险的立法目的。

(2)医疗费难以实现先行垫付

交强险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对于先行垫付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不是保险公司直接将钱赔给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这在一定程度上难以使受害人的利益得到更好地保障。依照规定,保险公司在垫付相关费用时,应依据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和医疗部门的抢救费用清单进行赔付,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赔程序的复杂性,由此导致医疗费先行垫付难以实现成为必然。

(3)救济基金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在肇事车辆逃逸、未投保等情况下造成交通事故的,符合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成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一个重要问题。世界上多数国家采取政府设立保障基金,对受害人因车辆肇事逃逸、未投保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如日本、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我国《道交法》实施多年来,设立救助基金制度似乎被遗忘了。《道交法》和《保险条例》也只是对此制度作了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但具体的操作拌饭至今没有出台,是救助基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纳入保障的受害人范围较窄

交强险中将第三人限定为本车人员、被保险人意外的受害人。这种限定使被保险车辆上的乘坐人员和合格驾驶人员在受到伤害时无法从交强险中获得基本的救助。

(5)赔偿责任限额低

关于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规定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数额较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水平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用于抢救和治疗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仅为1万元。1万元的

医疗费用对于现在一些发达地区的医疗费水平可谓是杯水车薪。其次,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责任限额,缺乏有效的灵活性。另外,在实际事故中,旺旺受害人高额的医疗费用使医疗费限额入不敷出,而死亡伤残赔偿额却不能直接用于受害人的抢救治疗中,造成的结果只能是受害人因得不到医疗费用的即使赔偿而耽误治疗,进一步扩大受害人的损失。

三、完善我国交强险制度的主要对策

(1)完善立法解决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

立法机关应对《道交法》进行修订,使法律的前后规定一致。在当前没有对《道交法》进行修订时,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排除法律规定之间的不协调,保障法律适用的统一。

(2)完善先行垫付医药费的程序和制度

一方面,通过修订《保险条例》制约保险公司,促进保险公司主动快速进入理赔程序,当保险公司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除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另一方面,协调各个保险公司建立全国范围内交强险赔偿的联动机制,使交强险理赔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快速办理。

(3)尽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在交强险制度之外设定救助基金制度作为补充机制,已成为国际立法惯例。我国立法机关也应尽快出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法律制度,以使受害人获得充分及时的救济。

(4)扩大交强险保护的受害人范围

现在许多国家的交强险法律规定受害人的范围为实际驾驶人员以外的一切第三人。之所以这样规定基于因交通事故而遭受到损害的人,不因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而剥夺其受强制责任保险的保护。我国交强险的立法规定也应顺应这种国际趋势。

(5)提高交强险的赔偿额

立法者应当在准确估算承保风险和精确计算费率的基础上,制定出相对合理准确的数额,并根据各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适时作出调整。同时也要考虑到我国各地区发展水平差异的因素。其次,取消分项赔偿限额,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合并赔偿。

推荐第4篇:银保工作总结

2010年资中银保部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在公司上级领导的正确带领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员银保的共同努力,发扬吃苦耐劳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大力响应市公司增员计划。XX公司客户经理数量由原来的9名增加到14名,经过培训,将14名客户经理合理科学的分配管理网点,有力的促进了银保工作的开展。

2、较好的完成的新团队新天地的任务要求。在XX公司组织的任务中,公司共有2名客户经理达到或超过任务目标。

3、在公司领导的正确带领和科学的客户经理培训,XX银保部积极与各渠道进行有效的沟通,期缴保费数额突飞猛进。XX公司银保部全年共完成保费XX万,其中期缴共完成XX万,是去年期缴保费数额的X倍,较之去年的XX万有了长足的进步。

虽然XX公司银保部在2010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许多不足,在未来的2011年中,我们将更加努力,紧密团结在公司领导周围,开拓进取,力争中介业务更上一个台阶。

XX公司银保部

2010.12.31

推荐第5篇:银保监管

记者从保监会获悉,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突破了原有一家银行只能签约三家保险公司的上限,要求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审慎选择合作对象。

《指引》强调,要充分考虑对方的资本状况、偿付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受处罚情况等,合理确定合作对象范围和数量,确保合作方有充足的资本和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来开展银保业务。

近年来,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迅速,银行代理渠道逐渐成为人身保险销售的重要支柱。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总量近50%,对保险业和银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中老年人、低收入者受销售人员误导,致使“存单变保单”的事件屡有发生。去年11月,银监会单方发布通知,受压于银保新规,今年寿险保费收入同比微增2.88%。其中,26家寿险公司首月保费出现了负增长。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指引》规范了银保合作,提高了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如,规范了银保合作协议的签订方式和协议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和银行应“总对总”层级签订合作协议,或在取得总部书面授权的前提下,至少实现“省对省”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银保合作协议至少应包括的内容,防止因协议不规范、双方权责不清损害消费者利益。

《指引》要求银保双方维护合作关系和客户服务的稳定性。规定单一银行网点与每家保险公司的连续合作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合作期间如果一方出现对双方合作关系有实质影响的不利情形,另一方可以提前中止合作;中止合作后,双方也有义务共同做好相关售后服务工作,防止因频繁更替合作对象而产生消费者售后服务不到位现象。

值得关注的是,《指引》规定商业银行每个营业网点在代理保险业务前应当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银行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应有一年以上保险销售经验,并且接受过不少于40小时的专项培训。

《指引》从发展的角度,转变发展方式:鼓励银保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促进银保产品创新和结构优化。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调整和优化银保业务结构;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推进银保产品多样化和差异化;鼓励银保双方加强战略性合作,创新销售模式;同时,要求银行根据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区分不同的销售区域。

针对前次“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的规定,此次指引明确,银保专管员转向以提供培训和售后服务为职责,保险公司要注重维护队伍稳定,从职能定位、工作方式、组织发展等方面加快银保专管员队伍转型,不断提高专管员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指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已签订的代理协议与《指引》要求不符的,应在3月31日前完成修订工作。

推荐第6篇:银保思考

关于乡镇银行出售理财产品的一些思考

“10万元起,年收益率25%;本金安全,收益稳定;懒人理财百万富翁不是梦!”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迅速增长,乡镇居民闲臵金钱越来越多,一条条吸引人眼球的银保广告应运而生、发展迅速。它们在银行内设臵办理点,以高息和货币策略吸引储蓄户,并给部分群众带来远高于银行利息的效益。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发展快,却没有相应的监管单位和运营机制,在运营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严重侵害了基层群众利益,严重影响银保行业的发展。

一是重业绩轻培训。银行代理网点业务量与银行网点负责人及柜台人员推销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很大关系。因此,大多数保险公司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业务人员处理和维系人际关系能力上,忽视了对银行、邮政网点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网点柜员缺乏系统的保险知识、投资知识和展业技巧的培训,致使代办人员不了解或不甚了解产品的条款内容及宣传要求,在对客户说明讲解的过程中,难免发生错误或误导,导致退保或产生纠纷。

二是规避产品风险。乡镇中,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务工,留在镇内的大多是空巢老人、上学儿童。群众接受能力较低,分不清存款、银保的区别,加之有部分销售员故意误导,导致群众贸贸然投资,上当受骗,严重影响了银保产品的品牌形象。银行渠道理财产品销售的不规范和误导,可能令群众陷入超出预期的巨大风险中,一旦市场波动,不仅会令群众面临巨亏,也将令银行的信用受损,并且面临相应的法律纠纷,甚至需承担赔偿投资者的部分损失。例如,对股票、基金类理财产品,没有认真区分收益率和年化收益率,有些甚至会公然给出“预期收益率”诱导客户,甚至有意混淆预期收益与收益等。其实,各类收益率区别很大,假如投资五万元,按收益率算,则78天收益可高达2500元;如果是年化收益率,则78天只能获得534元的收益;同样,本金并不等于现金价值,很难确定。

三是银保产品占用银行资源。目前,银行渠道的保险产品充斥银行,导致银行本身业务服务下降,引起群众对银行业务的怨言。时常会发生顾客办理储蓄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一味热心地推荐理财产品,浪费储户时间,严重影响储户正常业务的办理。甚至有些银行给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开设专用通道、特殊照顾,插队的情况屡屡发生,招致办理日常业务群众的不满情绪。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识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银行渠道的理财产品进行约束和监管。

一是加强银行渠道保险业务员能力。限定保险公司派驻银行网点业务员人数,派驻人员不得超过银行原有工作人员的五分之一。保证银行资源集中在日常业务的储户身上。派驻人员必须要通过相关业务培训,甚至由银行工作人员先了解,然后对派驻人员进行业务考核,经过银行方面考核才准许保险公司业务员入驻。从银行方面监管杜绝保险公司乱派人损害银行本身形象的情况。 二是加深银行、保险公司的合作关系。银行客户服务的稳定性远大于保险公司的客户。银保针对的对象大多是前来银行进行储蓄业务的有闲钱人员,将存单变成保单。保险公司入驻之后行为与银行形象息息相关。因此,必须对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期限有硬性要求,可规定合作时间必须超过两年以上,加大银行对保险公司的筛选力度,并对合作中止之后,要求银行、保险公司双方无条件做好相关售后服务工作,防止因更替合作对象而产生消费者售后服务不到位现象,从根本上解决销售者求诉无门的情况。 银保合作的监管方向 我国金融业竞争意识、发展意识和合作意识逐步增强,有力地推动了以银行兼业代理形式出现的银保合作的快速发展。然而,在保险公司业绩飙升的背后是否潜伏着隐忧,发展的整体态势怎样,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应以怎样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银行代理业务向更深层次发展。带着这一课题,我们深入全省各级保险公司、银行、代理网点进行了调研,为正确认识和判断银行代理业务发展现状及态势,拓宽规范化管理思路,探求监管对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银保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银行代理业务起步晚,发展快,后劲足

吉林省以银行代理寿险业务为主体的银保合作起源于1999年,起步比较晚,代理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例甚微。进入2000年以来,银行保险业务有了新的发展,银保合作日渐加强,几家国有保险公司和股份制公司相继与各家银行、邮政建立了代理业务关系,以管理机构、管控制度、网点布局和培训体系的基本建立为主要标志的组织构架基本形成,银行代理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重逐年增加。截至2002年末,全省银行(含邮政)代理网点达1,789个,银行代理保费收入95,356万元,占总保费收入的18.83%,比上年同期增长88,457万元。预计2003年,各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机构及网点设臵,将由一家银行向多家银行,由中心城市逐渐向边远地区及郊县逐步扩展,银行代理保费总收入可达到158,500万元,将比去年同期增长 66%。其中,寿险公司将增长71.3%,代理保费收入预计完成151,000万元,财险公司将增长4.2%,代理保费收入预计完成7,500万元。

促使银行代理业务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银保双方均认识到银保合作是“双赢”的合作。银行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通过代理保险业务可以得到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并吸收了保险公司新的营销管理理念,促进了本身业务素质的提高。保险公司在投入较少的情况下,通过开发一些适销对路的产品,找到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并利用银行的信誉和窗口延伸了自己的触角,扩大了影响。

制约和影响银保合作向深层次发展的主要问题银保合作是银行保险的发展基础,从吉林省已有的合作态势看,银行、保险双方都已经认识到实现客户、银行、保险公司“三赢”局面所带来的多方面利益。但在发展中所表现出的一系列问题,已经严重制约和影响了银行代理业务向更深层次的发展。

(一) 观念落后,合作表层化,缺乏长远规划。目前各方对经营银行(邮政)保险代理业务所产生的长期效应仍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长期合作计划。从银行的角度看,大部分银行关注的焦点是手续费的高低,特别是在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的银行,只关注中间业务收入,没有关注解决银行柜台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压力调节、保险业务的熟悉程度等。从保险公司来说,经营观念仍然落后,习惯于传统的粗放经营方式,依赖银行的机构网点,利用“人海战术”扩大保费规模,没有从营销机制和服务等方面重视银行代理业务的发展,仍注重用手续费的高低来刺激业务的发展。

(二) 产品类型单一,险种设计有待完善。虽然各保险公司已经设计了一些银行代理业务的专用保险产品,如:中国人寿的“鸿泰两全保险”、“红瑞保险”;平安寿险公司的“千禧红”保险;太平洋寿险的“红利来”保险财产险公司柜台销售的“金牛家财保险”和牛柜台销售的“个人住房按揭抵押贷款保险”、“个人汽车分期付款保证保险”等,但总体而言,适合柜台销售的保险产品还相当少,针对银保合作的产品创新还很不够,产品类型比较单一,有些产品由于缺乏特色和吸引力而很难在银行代理销售,如:寿险公司的“鸿星少儿”、“家家福乐”、“麒麟卡”等产品长期无人问津。

(三)代理业务的手工操作阻碍了业务的快速发展。目前各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实现代理业务的电脑联网,银行、邮政储蓄代理网点不能直接出单。网点柜台接受投保后,还要经过投保书的传递、核保、保单签发等一系列过程,整个投保周期比较长,少则5至7天,多则半个月,甚至更长。这种状况不利于对投保人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业务的发展。

(五)以竟相提高手续费为手段的低位竞争,使银保合作的规范经营面临挑战。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以及“一对一”代理关系限制的解除,银行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所隐含的激烈的市场竞争日趋加剧。竞争的焦点则直接体现在各公司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高低上,各保险公司为抢占市场,或明或暗竞相提高代理手续费及各种形式的奖励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呈现高额手续费或奖励主导市场的局面。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势必形成与以往“航意险”无序竞争局面相类似的不规范的银行代理市场。

(六)整体资源利用不足,业务发展不平衡。目前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思想观念、营销方式、产品开发、人员培训和电子化管理水平的差异,表现在银行代理业务上就是发展的不平衡,整体资源利用不足。一是代理网点发展不平衡,网点资源利用程度不足。在较发达的长春、吉林两城市,随着保险主体增加,各保险公司竞相抢占代理网点,各家银行的储蓄网点,基本上为银行代理业务所覆盖。但就全省而言,大部分银行网点资源利用率不高。据统计,2003年2月末,全省各银行和各保险公司的签约网点数为1,789个,仅占全省各银行网点总数的48%,而在签约的网点中,仍有39%没有实现出单。二是代理业务在各银行(邮政)之间的分布不平衡。据统计,2002年,工商银行代理业务保费收入占全省总数的54%,农业银行占15%,中国银行占4%,建设银行占10%,交通银行占2%,邮政占14%,城市商业银行占1%、而信用社几乎还未开展银行代理业务。三是寿险、财产险银行保险业务发展不平衡。据统计,2002年,寿险公司占全省银行代理的市场份额为92.44%,而财产险公司只占 7.56%,在开展银行代理业务所表现出的经营理念、营销管理、人才培养、资源利用等方面还远不及寿险公司。此外,银保合作整体资源利用不足还表现在银行丰富的客户信息库、客户经理销售模式、保险公司比较先进的营销理念和手段等还未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开发。

推荐第7篇:银保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时间稍纵即逝,2012年一季度即将结束,截止目前厦门银保部共完成保费209.4万,其中趸缴202.3万,期缴7.1万。现有渠道为民生银行,邮政局和华夏银行,共22个网点。外勤人力方面客户经理8人,三级2人,四级2人,五级2人,六级1人,七级1人。

业绩完成情况较差,距今年制定的目标计划相差甚远。总体来说渠道较单一,网均产能较低,保费结构不合理,趸交保费占比至96.5%。

民生渠道被银监禁停,对我们银保的业务冲击较大,直接影响了期交保费的收入。渠道销售产品会有地域性的差异,按往年的销售记录,厦门民生渠道销售的90%为期交产品,邮政渠道主要产生趸交保费。正常情况下这两个渠道刚好能够很好地互补,使得我们保费结构趋近合理化。目前华夏渠道几乎未产生保费。华夏银行入驻厦门时间不长,目前只有一个营业网点,银行本身客户资源较少,其业务较清淡。因而产生保费的可能性不大。邮政渠道原先只有五个网点,而且80%地处岛外郊区。2012年1月才新增岛内七个营业网点。因时间较短渠道的关系建立未稳固。以上这些都是影响保费收入不佳的原因。当然我们自身也有不足之处,客户经理的技能技巧不足,我们追踪力度不够,渠道开拓与关系维护上存在一些困难等等。这些都是我们自己应该反思的。

针对不足之处,我们积极着手改善。加强客户经理日常工作管理与追踪。加强技能技技巧的培训,特别为夕会的实战演练。重中之重当属渠道开拓与关系建立后的维护。渠道方面积极探索新的方法寻找新的突破口,加大渠道开拓工作,尽早开通工行与建行渠道。力争未来我们能有更好的表现,步步向计划目标迈进。

厦门银保部 2012-3-9

推荐第8篇:银保讲话

今天,我们银行、保险业欢聚一堂,共商银保规范发展、合作共赢大计。今天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前期银保市场规范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努力实现银保双方合作共赢。

刚才,两家银行和两家保险公司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工行在银保业务风险管控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大家借鉴。邮储银行介绍了邮政储蓄系统银保业务的发展情况,已累计代理保险业务107亿元,其70%的业务在县以下。从某种意义来说,银行弥补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不足,为推动保险业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银监局有关领导提出的几点要求对今后加强银保合作、健康发展非常重要。借此机会,对江西银监局、江西银行业多年促进江西保险业发展、为满足广大老百姓的保险需求提供便利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江西银保市场规范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江西银保市场规范工作按照“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思路,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中国保监会和省政府分管领导的高度肯定。

大力规范银保市场秩序既是银行、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也是江西寿险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XX年保监会和银监会专门就加强银保业务的规范工作联合发文,提出要求。XX年7月份全国保险监管会议上和今年年初全国保险工作会上,保监会都将银保市场规范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从江西来看,寿险占整个保险市场将近80%,而银保业务又占到了寿险市场的半壁江山。银保业务发展不规范,直接侵害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损害了银保双方的利益。

XX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大力推动,规范银保列为重中之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挂帅,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相关处室与省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动出击,各人身险公司、银保代理机构全面参与,举全行业之力共同推进和实施。今年以来,局领导先后10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银保业务规范工作,局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的同志先后多次下基层督查、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省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人身险公司、银保代 理机构也都按照保监局要求,切实履行了各自职责。二是强化落实,明确责任。一方面,加大对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的监管力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省人 身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监管的通知》,明确了省分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责任,要求各省分公司“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各地市、县分支机 构出现违法违规问题,都要追究省级分公司的责任;另一方面,与银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和银保代理机构遵守销售误导和手续费“禁令”,主动服从并配合监管,得到了各代理渠道的理解和支持。省邮政公司、邮储银行还专门发文,就系统内加强银保业务规范工作提出要求。

(二)加大力度,创新形式,联动检查真抓实干

一是组织开展检查。春节刚过,局领导带队,派出3个检查组,对南昌等7个地市的保险公司、银行网点进行督查指导。5月份,与抚州银监分局合作,对当地部分保险机构、邮政公司、邮储银行开展联合检查,将银保规范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今年截至8月底,保监局对3家保险机构处以罚款33万元并下发监管函,对2名高管人员进行警告并罚款4万元,责令撤换部门经理2名。二是创新检查机制。通过召开银保自律工作会、寿险峰会等方式搭建行业平台。组建稽查大队,建立评议制度,持续性开展自律检查,为维护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保监局的要求,省、市保险行业协会抽调100多人组成了11支银保自律稽查大队,持续性地开展检查。截至8月底,已在全省巡查2135家银保代理网点,对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和11个地市的保险机构开展了36次专项自律检查,对17家保险机构累计处以违约罚款77.95万元。三是加强监管与自律联动。以往自律检查之后,都由行协自行处罚。今年以来,为提高规范效率,行协自律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提交给保监局。保监局根据行协检查情况,召集被检查机构的省级分公司和地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通报检查结果,反馈问题,进行风险提示,或作监管谈话,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三)坚定决心,长抓不懈,银保规范工作初显成效

一是市场主体观念发生了良性转变。保险公司从“要我规范”逐渐转而形成“我要规范”的意识,更加注重业务品质管理,普遍加大了期缴业务、标准保费等内含价值指标考核权重;更加注重客户回访工作,积极防范销售误导及非正常退保风险;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愿意加大培训投入以提升员工合规素质和业务技能。各银保代理机构逐渐增强了保险业规范银保业务必要性的认识,也普遍感受到了保险业规范银保市场秩序的力度和决心,积极主动配合保险业开展自律规范工作。二是银保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销售误导得到有效遏制,发放纪念品诱导投保、违规宣传材料、片面失实宣传、夸大或承诺收益、隐瞒费用扣除等原先较为突出的问题有较大改观,恶性竞争得到明显改善,给予客户合同外利益、账外支付手续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行业自律进一步强化。三是银保业务结构有所改善。各公司以银保规范为契机,推动业务转型,取得一定成效。今年1-8月,银保渠道实现保费收入51.93亿元,其中,新单期缴同比增长170%,XX年期及以上新单期缴同比增长120%,银保业务结构更趋合理。虽然银保业务出现一定程度的负增长,但全行业形成了共识,只要被保险人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业务结构得到优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加强,负增长也是值得的。

二、正确把握银保业务发展形势,深刻分析存在问题

随着金融合作进一步深化,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趋重要,银保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交通银行和北京银行已经得到保监会的批准,分别入股中保康联、首创安泰两家保险公司,均持有50%以上股份。工商、建设等银行的申请也在待批过程,邮政储蓄已向保监会申请设立保险公司。银保合作总的形势很好,但目前我省银保市场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是误导问题在个别银保代理网点仍然存在。截至8月底,全省银保渠道累计退保7.33亿元,占寿险市场总退保金额的63%,其中银保渠道投连险、万能险退保分别为2.14亿元、0.95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1.06倍、31.6%,分别占该两险种总退保金额的98.5%和81.9%。1-8月有关银保渠道的信访投诉件占江西保险业信访总量的35%,原因之一是银保柜面人员销售不规范。二是少数保险公司仍一定程度存在违规套费进行业务推动的情况,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影响了银保代理机构和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三是少数银保代理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未与保险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无有效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少数代理机构仍然存在要求保险公司超协议约定比例结算出单费等情况。

(二)结构调整有待进一步深化

一是态度还不够坚定。少数保险公司思想认识尚不到位,在资本市场持续回暖的环境下,结构调整有可能出现摇摆。二是措施有效性有待提高。少数公司结构调整办法不多,创新不足,期缴业务推动乏力,形不成新的业务增长点,银保趸缴业务占总保费比重85%以上。三是代理机构的配合还需加强。部分银保代理机构存在销售惯性,期缴产品销售技能偏弱,还有的认为期缴产品难卖,销售意愿不强。

(三)内部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承保、核保等关键环节管控不力,导致银保业务退保率居高不下。二是回访制度执行不到位。截至8月底,全省银保新单25万件,回访成功率只有71.7%,少数公司重业务、轻管理,忽视客户回访等业务品质管控。部分银保代理机构未能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客户资料信息登记工作。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四是部分银保代理机构内控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保险单证管理不规范,空白保单的领用记录不完整,无专人负责保单核销等。

(四)反洗钱工作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

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部分银保代理机构不愿就反洗钱职责划分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导致《反洗钱法》的要求无法落实。

三、加大力度,齐心协力,争取银保规范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XX年上半年,银保规范工作重点是打击销售误导、账外支付手续费,下半年将重点监管保险公司套费支付手续费、回访率成功率低、退保率较高等问题。我们将继续开展督查检查,积极发挥公司内审作用,加大与银监局联合监管及信息披露力度。对银保代理机构实行“一点一证”管理,将原来由银行通过保险公司申请兼业代理许可证改为银行直接申请。一方面是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为代理保险业务的银行做好服务。另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代理许可证。对于屡查屡犯、结构持续恶化的保险公司及银保代理机构适时进行媒体曝光。

最后,对银保规范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齐心协力,坚持不懈

一是各银保主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维护行业可持续发展、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着眼于巩固和深化现有成果,加强管控,依法合规,强化自律,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二是保险行业协会和银行业协会作为双方行业的代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特别是对于涉及双方长远利益和发展方向的,如对于一些监管部门鼓励发展的保险产品,建议行业协会要给予一些引导。保险行业协会和银行业协会可以共同商量研究。在自律规范方面,希望行业协会发挥更大作用。

(二)强化管控,防范风险

一是整治销售误导,防范非正常退保风险。切实加强回访工作,强化销售行为管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做好退保监测工作。二是规范手续费支付,防范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风险。去年,嘉禾人寿马鞍山支公司和当地某家国有银行因银保业务中的商业贿赂问题被查处,该行分管副行长被判处XX年徒刑,保险公司支公司经理被判处2年徒刑。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最近保监会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打击“三假”的文件,我们不希望保险公司或者银行工作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健全反洗钱工作机制,防范法律风险。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制度。

(三)深化结构调整,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保险公司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 转变发展方式 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不断深化对寿险经营规律的认识。二是要转变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银保业务品质管理,完善考核制度,变单一的结果考核为与过程考核相结合。三是要加大创新力度。通过队伍共建、资源共享的方式加大银保销售模式的创新,深化银保合作,推动银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今天我们第一次召开银保座谈会,今后希望加强这种形式的交流,希望以后有更多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向大家介绍经验做法,供大家学习借鉴,共同维护好银保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合作双赢!

推荐第9篇:银保转型

银保转型

银保(Bancaurance),是银行保险的简称,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当前,我国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模式,主要体现在银行充当保险公司代理中介这一层面上。即保险公司通过银行代售来完成保险销售业务,更确切地说是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与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保险还有一定距离。

银保乱象:各种“被保险”我国银行保险行业尚处于相对初级的发展阶段,利益驱使、监管缺位,导致出现了“被保险”、“存单变保单”等荒诞的现象,可谓乱象环生。有许多人表示都遇到过类似情况,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变成了一份分红保险合同,且利率没有推销人员说的那么高,如果中途退保还要损失很大一笔手续费。业内人士表示,大部分分红型保险产品需要每年存一次,连续存满5年,保险期间为10年。业务员往往在销售过程中,只强调存款年期,忽略掉保险期间。通常情况下,推销人员会建议客户尽可能地按照保险期间持有产品,所以在跟客户介绍时所提到的收益,是指满期后的预期收益。各种“银保乱象”一方面使银保市场陷于规则不确定的混乱状态;另一方面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银保新规:取消驻点销售为了规范银保业务,银监会在2010年10月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如下整改意见:

一、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通过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当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

二、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合作,如超过3家,应坚持审慎经营,并向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三、保险产品不得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不得以抽奖、送实物送保险方式进行误导销售。投连险等复杂品种应当严格限制在理财专属区域内销售,禁止直接在柜台向客户推介。

银保合作新形式:新规出台后不久,银保业务量就出现较明显的萎缩。种种现象表明似乎银行在此次银保监管风暴中掌握了更多的话语权,而保险公司则显得有些许无奈,但也恰恰刺激着保险公司积极谋求应变之策。

一、网点竞争转型银保代理网点资源是决定保险公司银保业务格局的“核心资源”或“战略资源”。过去,保险公司争夺网点的手段同质化、单一化、简单化,而银监会新规对银行代理保险1:3的数量限制,使得银行网点资源更显稀缺,银行方面也由于自身风险管控要求,对合作保险公司的选择将更加审慎,网点竞争必将由过去的单一同质化竞争向多元差异化竞争转型。

二、产品转型银保柜面销售尤其是期缴产品的销售,多数是在保险公司驻点银保专员(客户经理)的协助下完成的。从某种程度上说,通过银行柜面人员销售专业性较强、较复杂的期缴银保产品是不太现实的,所以新规的实施必将促使银保产品的转型。可以预见,银行柜面销售的银保产品将很可能会短期化、简单化。

三、银保渠道及销售模式转型银行柜员+保险公司银保专管员(客户经理)合作销售渠道一直是银保业务核心渠道。新规不允许保险公司驻点销售后,银保渠道将可能向以银行柜员+保险公司理财经理为主的、以银行理财专区理财经理及电话销售为辅的、以网络销售为补充的多元化立体式渠道转型,因此,银保营销渠道的创新进程将加快。

四、银保队伍转型对自身队伍建设来说,保险公司需要打造高素质、高能力、高绩效的专管员、理财经理、督训(组训/讲师)和渠道主管队伍,来适应银监会新规和未来银保市场的发展变化,以促进银保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前景分析:银保产品应回归本质专家称,银保新规短期内可能会对业务产生影响,但对大保险公司冲击不大,中小型保险公司则可能面临业务骤减的风险。毕竟大保险公司品牌知名度优势明显,银行将其捆绑在自己的营业厅能够提升不少附加品牌效应。一些品牌好、适销对路的产品将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预测,未来银行和保险对于渠道、客户资源的争夺会越发激烈,此次规范银保理财市场,不仅有利于规范银行的经营秩序,同时也让消费者在选择银行储蓄和保险理财方面更加明晰。另一位业内人士则表示“应该让客户知道,除了理财,保险真正的作用是保障,而现在这种情况在不少人心中扭曲了,认为保险就是一个先投资、后获得收益的投资渠道,这就失去了保险的本意”

有专家表示,银保产品未来应更加注重对投保人的保障功效,不应在利益驱使下,服务走样、变质。

毫无疑问,政策的不断完善就是对市场的不断规范,在一个更加公平和谐的竞争环境,“银保合作”必须要走出一条新路,双方的合作应超越简单的代理关系,建立真正的利益统一体。

此外,业内人士预计未来监管机构将着重关注银保合作的规范性,在内控管理、偿付能力管理、销售服务规范、反商业贿赂、反洗钱等诸多方面加大监管力度。

推荐第10篇:银保合作

我国银保合作的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

摘要

随着我国金融混业政策的放松,各大国有银行已将进入保险业作为搭建金融集团公司架构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相继成立和酝酿成立银行系保险公司,银行的进入必将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在新型合作机制下,银保产品结构、营销模式、经营理念均发生了相应转变,以银行系保险公司为主导的混业经营模式成为国内银保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但是,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程度依然不够,存在业务形式单

一、技术落后、重视程度不够等诸多阻碍因素。在世界金融业竞争日益加剧的今天,各种金融资源急需整合。作为资源整合的产物,银行保险的快速发展无疑可以使银行和保险公司达到一种“双赢”的目的。

关键词:银保合作、合作动机、合作现状、对策建议

一、引言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欧洲银行业和保险业相互融合渗透产生了银行保险。银保业务在西方发展十分迅速,银保业务手续费收入已经占到西方商业银行零售业务总利润的20―40%,而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则占到了保费总收入的20―70%。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银行业和保险公司开始业务合作,中国现代意义上的银行保险诞生并在进入21世纪后迎来快速发展。2008年,银行保险业务量激增,成为了我国寿险业三大主要渠道之一。2009年11月26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我国商业银行进军保险业务的序幕正式拉开。然而,国内银行保险增速在2011年明显放缓,进入了低谷期。首先是由于宏观经济大环境的低迷,其次银保业自身在十几年的快速发展中也积累了严重的弊病。多年的高速发展使得银行保险重量不重质,产品同质化严重,为抢占营销渠道陷入手续费用恶性竞争,盈利能力不强,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松散。同时,由于保监会迟迟未对银行保险发布专门监管政策,国内银保业务长期处在不规范销售、误导性宣传状态之中。因而,为了摆脱增长困境、规范行业经营、重塑银保形象,近来年,国内各大银行、保险公司以及保监会纷纷出台新政,推行一系列变革,使得国内银行保险业发展模式出现了新的动向。

二、文献综述

银保合作是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下,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相互渗透、银行资本和保险资本相互融合的产物,其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和保险业开辟新市场、提高利润率的重要手段。我国的银保合作处于起步阶段,呈现出快速发展势头;但双方合作局限于简单的兼业代理层次,银行代理的保险业务在各银行总体业务比例较低,代理保险业务收入不多,还没有体现出银保合作的价值和优势。在当前银保合作快速发展中,问题不断暴露,甚至一些地方的代理业务出现大起大落。本文就通过分析当前银保合作中存在问题,找出原因之所在,提出了解决困扰银保合作的因素、产品创新和渠道维护等建议,探索加快银保合作的发展步伐、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实现银保双赢等途径。

三、商业银行进军保险业的动机

(一) 从国际经验看,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有利于促进银行业和保险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银行可以借此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扩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利润来源、降低银行对息差收入的依赖程度。银保混业经营背后的巨大商业利益和长远战略性收益,促使国内许多商业银行都有意进军保险业务。

(二) 实现销售范围经济。销售团队共享可以最大程度地挖掘和发挥银保人员的营销潜 1

能,提高市场开拓效率。同时,一体化的销售渠道还可以改进银行销售网点的利用效率,提升银行投入产出比。二是实现成本节约。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可以大幅降低双方业务合作的交易成本。三是实现风险资本节约。代理保险业务成本较低,完全不占用银行风险资产额度。在当前资本充足率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商业银行进军保险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实现客户资源共享。进军保险业务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实现与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共享,扩大商业银行的客户范围,还可以极大地降低银行的客户开发成本。并且保险公司的客户一般比较稳定,忠诚度也较高。

(三)实现服务协同效应。发展保险业务是银行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工具。银保合作后,银行可通过保险公司丰富的保险产品和专业的理财能力,为客户提供从存贷款、理财、代收代付到保险等的“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一方面有利于银行开发多样性的“产品套餐”,为高端客户提供更好的财富管理服务,另一方面可以节约客户交易成本,提升客户的金融服务体验,实现服务协同效应。

(四)实现产品开发效果。与投资业务相比,保险业务不仅可以给银行带来长期、持续的收入,而且受市场风险的影响相对较小。近年来,人口结构的变化、经济的持续繁荣以及对未来生活的保障需要,使得人们逐渐将储蓄从银行转移到具有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三种功能于一体的保险产品上。进军保险业,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产品开发的效果,符合未来的市场发展趋势。再者,很多保险产品是银行业务的延伸,开发和营销的难度都相对较小,因此进军保险业还可以提高银行产品开发的效率。

(五)实现持续稳定盈利。目前保险佣金已占到欧洲银行业总利润的10%以上。巨大的、尚未开发的保险市场使得我国商业银行进军保险业务的意义不仅仅是简单地赚取代理手续费。从长远角度考虑,进军保险业务,将为商业银行带来更多的交叉销售、联动销售和捆绑销售机会。而国内保险市场的巨大增长潜力有望为商业银行带来持续的利润空间。并且与代理销售基金、券商集合理财等业务相比,银保代理业务收入较为稳定。 (六)实现经营风险分散。通过与保险公司在信贷领域的合作,可以增强银行资金的安全系数,并使保险成为银行缓释、分散信贷风险、操作风险等的有效手段。如办理汽车贷款时提供汽车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办理住房按揭、商铺按揭贷款时提供房屋保险,办理公司贷款时提供企业财产保险等。从这个角度看,今后国内商业银行将越来越重视保险在缓释和分散经营风险中的作用,并有望逐步将之纳入整体风险管理战略。但商业银行也需防止业务合作过程中自身的信誉风险外溢。

四、银保合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银保合作的现状

1996年,在国家政策支持和保险市场主体的激增的环境中,保险业竞争激烈。一些新设立的保险公司,如华安、泰康、新华等,为尽快占领市场,纷纷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从 1999年开始,中国金融业开始出现“银保合作”热。1999年,光大集团与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成立合资公司,正式进入银保合作领域,可以说光大集团是中国目前为止第一家集银行、证券、保险为一身的金融集团。1999年以来,中国的银行与保险的合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银行保险一般指寿险公司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对于银行来说,积极发展银保业务不仅可以丰富银行的服务内容,拓展银行业务,降低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客户,深挖保险公司拥有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而且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信誉和客户资源拓展市场。正是由于银保合作可以通过资源共享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双赢”。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从国外引入银行保险销售模式以来,银行保险发展迅速,成为寿险公司的重要销售渠道。2003年,银行保险占我国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26%。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银行保险在国内的发展减缓,2005年前10个月更是进入低迷状态。2005年末起银行保险一改近两年的颓势,出现迅猛上升的势头。2006年一季度,银保业务量占到寿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33.9%,中国人寿股份公司的银保收入同比上升了121%,占到新单保费收入的40%。银行保险业务量的忽上忽下,表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还不够成熟,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基础并不牢固。本文就通过分析当前银保合作模式中存在问题,找出原因之所在,提出了解决困扰银保合作的因素、产品创新和渠道维护等建议。

(二)、银保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到位。

银行与寿险公司的合作缺乏长期利益共享机制,银行尚未将银行保险业务纳入银行发展的整体战略框架,保险公司也只是简单地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销售方式,侧重利用银行的品牌效应而忽视了自身品牌的维护和产品创新。因此,银保合作只能在简单代理销售的低水平进行。在各公司产品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对银行代理网点资源的争夺就成为保险公司发展银行代理业务的重要手段,而这种争夺又主要体现在代理手续费的竞争上。银行保险产品销售成本的不断攀升缩小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加大了经营风险。

2、手续费居高不下。

银行凭借自身拥有的网络、信息、客户、信誉、形象、资源等因素占居银保合作优势,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呈“买方市场”,手续费高低取决于银行。随着保险公司的增多和竞争的加剧,银行代理渠道成为稀缺资源,银行由于其优势地位而对合作保险公司手续费要价过高。据调查,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大体在3%~3.5%的水平,个别渠道甚至达到4%。除手续费外,保险公司还须向银保销售人员支付激励费用。此外,相当数量的商业银行会对合作保险公司提出购买基金产品等不同要求。

3、有效需求不足,消费观念与习惯难以认同。

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中国的消费者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保险意识比较薄弱,且国民平均收入也较低,有效的保险需求不足,个人购买保险的主动性较差,真正想投保的却是屈指可数。也可以说,保险消费大都属被动型消费,这就给习惯于计划经济运作模式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营销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事实上,银行网点守株待兔式的代销保险产品的方式,其效果也不够理想。

4、缺乏服务意识,营销水平较低。

长期以来,中国保险企业主要通过代理点及兼业代理机构以及个人代理人开展保险业务,具体说就是主要靠数以万计的保险业务人员来促销与直销保险产品。银保合作,可以通过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但是,一些银行仍沿用传统的方式,由银行信贷部门利用信贷制约手段,向贷款企业推销(甚至强行推销)保险产品,收取保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强卖色彩。总体看,中国目前银保合作后的保险营销也还处于低级阶段。

5、协议分销模式致使银保产品同质化。

该模式下,银行不介入银保产品开发过程,只是为保险公司设计的标准产品提供销售渠道并从中收取回佣,从而忽视对代销产品质量的深入考察。目前,银保产品功能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一是代销保险产品以投资型为主,趸交业务比重高,保障功能低,不能完全满足各层次客户的保障需求;二是超过90%的代销产品是带有储蓄功能的分红保险,与银行产品的互补性较差,甚至会对中长期储蓄构成分流和侵蚀。

6、短期契约模式致使销售人员“行为失范”。

该模式下,银保合作协议以一年期代理协议为主,商业银行过分追求发展速度和销售业 3

绩,而忽略了对业务发展合规性和稳健性方面的考核,员工绩效考核存在“激励扭曲”,催生了不规范销售行为。一是误导销售,模糊产品性质,将保险产品与储蓄、银行理财产品混为一谈、简单类比,“存单变保单”。二是诱导销售,夸大产品收益,片面强调保险产品收益率高于存款利息,并以演示性的收益率计算方法向客户推介,忽略对中途退保需承担损失等风险提示。

7、政策法规的约束。

中国法律明文规定,银行、保险实行分业经营。2001年1月发布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则十分清晰地指出银行与保险应实行分业经营。该条款内容是:“保险与银行、证券分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分业经营。”诚然,中国有关金融方面的“分业经营”的法律法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规避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发挥了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但是,随着世界金融业的巨变,原来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要求,这也给中国银保合作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制度障碍。

五、深化银保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开展深层次合作,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

中国的银保合作现在还处于浅层次合作阶段,鉴于中国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法律约束,从长远来看,“一对一”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应是最佳的合作模式。在此模式下,双方关系不再建立在短期利益上,更关注为客户提供亲和便利、专业的服务。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双方在代理手续费上进行博弈,减少短期随意性,维持银保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达到“双赢”。银行必须对保险公司的企业文化、技术水平,产品创新能力、客户服务能力、银行保险的经验等方面进行充分考察和筛选。否则,很难保证银保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也要树立全新的市场经营理念,积极开展银行保险业务,谨慎地选择合作伙伴,摆脱银保合作中的被动局面,通过合作内容上的深化,建立与银行之间长远的战略伙伴关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通过建立双方的资本纽带,进行银保资源的整合,逐步实现由简单的兼业代理向“长期合作战略联盟”过渡。

(二)、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代理保险业务销售体系。

银保合作最大的优势是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银行广布的网点、众多的客户进行业务拓展,形成资源共享。如何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代理销售体系,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人员到位即抓好代理销售体系的建设。为了加强银行代理业务的专业化管理,银行、保险各自应设立保险、银行业务部,建立专管员和协管员队伍,从机构、人员上保证了银保合作业务的开展;二是认识到位即对保险公司而言,就是把银行代理工作提高到关系壮大业务规模、提升企业实力、抢占市场、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与实施,要对员工进行银行代性,增强了紧迫感;对银行而言,要把代理保险业务作为壮大银行实力、增加银行功能、发挥银行优势的重要渠道,看成是一种“双赢”行为。在银保双方达成共识后,各自员工认识的提高,为银行合作的发展打下思想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措施到位即实行公司领导与行领导沟通;做到采取措施、关系、服务、任务、考核办法、兑现、专管员的职责落实到位。银保双方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到以上三个到位,代理保险业务工作得到落实,业绩得跟踪,动态得及时掌握,银保合作必然会得到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三)、加强银行保险的专职人员培训及客户经理队伍建设。

一方面,利用保险公司在培训上的行业优势,重点培训银行网点的主管和临柜员工。培训的重点要由业务培训为主转到以灌输营销理念为主,努力提高银行临柜人员的市场竞争意识牙口服务意识,增强他们对银行保险的认同感。银行应考虑为银行职员制定一个良好的激励制度,将保险销售指标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中,切实激励员工代理保险业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积极搞好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客户经理的工作对象是银行网点主管和临柜员工,他们的角色定位是:组织培训,负责对分管网点的银行员工进行银行保险业务培训;销售助理,指导并协助银行临柜人员办理承保手续;咨询员,对客户和银行员工提出的相关问题提供咨询和售后服务。由此可见,能够胜任客户经理一职的必须具备较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因此,要使客户经理在持续不断的业务培训中,不断接受新知识、培养新观念、掌握新技能,保证必要的文化和专业素质。

(四)、积极开展银保合作产品的多样性创新。

金融创新特别是金融产品的创新是不同金融机构相互合作的保证。银行和保险公司有着不同的经营方式和运行机制,没有适合银行特点的保险产品,就无法有效发挥银行的优势。银保合作的产品应该既形式简单、操作方便、适于柜台销售,又与银行传统业务相联系。这样不但可以对银行业务消费者更具吸引力,还可以调动银行进行代理的积极性。在业务创新过程中,银行和保险公司应组成业务开发项目组,对市场进行细分和定位,根据不同需求层次的客户群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依据当前的市场需求,设计出集方便性、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于一体的保险产品,满足客户对全套金融服务的需求,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能力。既要有短期产品又要重视长期产品的开发,并以新的销售模式支持银行理财功能的实现,让保险产品融入到银行的服务产品系列中去。

(五)、建立银保合作的市场准入机制。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目前发生恶性无序化竞争问题。从浅层次看主要涉及市场营销与银行保险产品管理方面的不规范;而从深层次上看,则是银行与保险在合作方面的战略理念与机制上的差异。这种局面的出现,一方面反映了国内保险公司粗放式的业务扩张与争夺市场份额的动因,侧面显示出该业务市场发育的不成熟程度;另一方面则提示了这一市场现存竞争结构的不完善与不饱满。目前银保双方只是在产品销售渠道方面进行浅层次合作,加上银行掌控网点、保险资源,保险公司不能对银行柜台进行控制和施加影响,银行单方拥有的对手续费的讨价还价能力。这种交易策略非常不稳定,导致的结果必然是短期的利益趋向。因而,银行保险业务应该采取市场准入机制即一家银行只能跟一家或两家保险公司建立代理保险业务关系。我们所说的一对一或两家保险公司的关系,要使银行保险双方合作站在长远、战略的高度来选择合作伙伴,合作双方才能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才能维护银行保险的销售渠道,才能建立和培养一支相对专业、稳定的销售队伍,才能集中精力开发有利双方合作的销售体系,最终双方能够找出一个的共同点来关心、发展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一对一或两家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对保险的实体监管提供了方便,只要了解双方总部下属经营单位在网点开发、手续费支付、销售方式、宣传途径等的运作,就能掌握银行保险业务的全面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也能对市场动态进行准确分析和判断,为制

定银行保险业务政策和培育银行保险市场提供便利。

(六)、强化银保合作业务的监管。

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相互合作,必然会以各种方式突破分业经营的限制,给银行业与保险业的明确界定和行业监管增加了难度。目前由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建立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可以说适应了金融业务交叉发展的需要,既能使各监管部门独立地对本行业进行监管,又能使监管部门之间保持信息及时、充分的交流,尽早发现问题。监管当局应根据银保合作的既成事实制定一些有利的方案措施,争取出台更多的关于银行保险合作方面的成文政策。1.要建立健全各项法规制度,确保银保合作有法可依,应注重双方制度上的相互补充和协调统一。2.要对现有市场进行规范,坚决纠正误导行为。加强保险产品的宣传和信息披露管理,提高销售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银行、保险公司的信誉。3.要建立科学的商业银行代理业务考核体系。完善现有的考核制度,补充对保险代理业务等中间业务的考核指标。加强对各项中间业务收入的管理,确保商业银行各项业务收入如实足额进账。4.要加强风险监测,防范经营风险。商业银行在大力开办保险代理业务的同时,应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分析代理业务潜在的风险,规范操作流程,切实做到对银保业务经营风险的监测和防范。

结语

从国外银行保险发展的过程来看,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是从低到高的一个过程,从早期的简单分销逐渐过渡到银行保险服务一体化。银行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还比较短,银行入股保险公司是银行保险走向更深层次发展的需要。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后,可以通过内部专业化分工与协作,使产品与服务体系高度整合,提供银行与保险的一体化金融服务,可以使银行保险朝着更加有效的方向发展,实现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双赢。所当前我国金融业施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对于银行入股保险公司这一银行保险发展的新模式,必须注意相关风险的防范工作。面对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的新模式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这样才能保证银行保险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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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胡再勇.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风险分析[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6

第11篇:银保业务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朱铭来认为,《指引》对于银保合作协议的签订方式和协议内容的规范,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和消除各家保险公司,尤其是基层保险机构在银保渠道长期存在的恶性竞争现象。同时,通过对保险公司和银行责任的明确划分,有利于防止双方因责任不清而相互推诿的可能,为今后确保银保业务的服务质量奠定了基础。此外,《指引》细化了对销售行为的管控,目的是严厉防范和打击销售误导。

“《指引》对规范银保业务将会有较大作用。”朱铭来认为,银保渠道是寿险销售诚信建设最核心的一块“阵地”,也是未来寿险业向家庭理财服务全方位发展的依托,如果能借《指引》出台为契机,加大银保业务的规范整顿力度,从而扭转目前行业形象欠佳的被动局面,对于保险行业的未来发展绝对是一件大好事。

“在我看来,近年来银保市场之所以出现种种问题,不在于渠道本身,而在于把简单的储蓄替代品当作保险产品来卖,把只适合于部分消费者的产品试图卖给所有人,把短期的投资收益率说成是长期的保证回报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朱俊生认为,银保业务这本“好经”被念歪,深层次的根源还是在于发展理念上的偏差。

朱俊生认为,由于对规模至上的特殊偏好,一些保险公司的考核导向使得追求保费规模成为各级保险机构的首要任务,而银保业务更是不少寿险公司快速扩张的“杀手锏”。因此,在银保业务的快速发展过程中, 销售误导、账外违规支付手续费等问题就很难避免,而对风险控制和消费者利益保护的重视程度,当然也会低于对保费规模的重视程度了。“《指引》的出台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导银保业务合规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但要彻底根治银保市场的种种问题,关键还是在于行业发展理念是否能有根本性的转变。”

安信证券分析师杨建海认为,《指引》的出台将使银保业务向更加健康、规范的方面发展。一方面,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稳定性的提高,有利于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调整和优化银保业务结构;另一方面,加强代理费用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对银保业务单独核算等规定,则有利于防止保险公司不计成本地发展银保业务。

杨建海认为,预计今年银保业务的增速将会明显下行,由去年的40%下降到15%左右。“由于监管层加强对银保销售过程的监管,市场各方参与者都需要作出相应调整来适应监管环境的变化。同时,在负利率的背景下,银行存款必然面临较大压力,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积极性也会大幅降低。”

高华证券的研究报告认为,《指引》的执行力度将决定未来银保业务进一步下滑的程度。此前有调研显示,在对去年银监会 “90号文”执行更有力的大城市中,银保产品销售有所下滑,而中小城市受此影响较小。如果《指引》能够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那么今年银保业务的增速将可能会有较大的放缓。 受去年银监会“90号文”的影响,保险公司银保业务遭遇急刹车,银保保费收入普遍出现大幅下滑。根据保监会统计信息,2010年银行代理保费规模为3504 亿元,第四季度银保保费仅为301 亿元,较2009年第四季度下滑60%。同时,“90号文”对银保业务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根据相关保险公司公布的2011年保费收入情况,普遍“开门不红”。

兴业证券[17.27 2.80% 股吧]的分析师张忆东认为:“《指引》没有提及银保合作机构的具体数量,而是规定保险公司和银行应当根据对方的资质来确定合作范围和数量,无疑突破了‘90号文’中‘一对三’的束缚,有利于银保广泛开展合作。”

交银国际的分析师李文兵也认为,由于受去年“90号文”的影响,银保业务的增速回落很快,《指引》出台以后,政策限制性风险降低,但由于去年银保增长过快带来的高基数,以及今年银行揽储压力的增大,今年银保业务的增长压力依然很大,不过二季度开始会慢慢好转。

第12篇:表态发言

在吴家堡街道新成立社区揭牌仪式上的表态发言

(2013年10月24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好!

今天,能够在秦皇北路社区举行街道新成立社区揭牌仪式,对我来说,是一份至高无上的荣誉,是对我工作的肯定和信任。这一份信任,也是对我今后工作的考验和重托。在这里,我要衷心感谢党组织多年来对我的教育和培养!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各位同志的支持和信任!

作为秦皇北路社区第一任党支部书记,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我也有信心和决心,以强烈的责任感,尽心尽力,依靠组织的力量和集体的智慧,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努力,认真完成党工委、办事处赋予我们的各项任务,促进社区建设工作全面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一、勤学善思,提高自身创新能力。我将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方法和新经验,努力学习先进理念和思想;主动向身边的同志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拓宽视野和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树立新目标、勇创新业绩。

二、转换角色,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支部全体成员共同的目标。因此,我将用心做好从一名普通干部到党支部书记的角色转换,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支部党员的管理和教育,以“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为依托,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团结和带领支部全体党员,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干好工作。

三、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社区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勤政、积极进取,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提升道

德水准,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干事,为身边同志做好表率。

今后,我将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决不辜负大家对我的信任、希望和重托。为建设“活力、人文、平安、靓丽、和谐”吴办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第13篇:表态发言

任 前 表 态 发 言

尊敬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领导: 我非常荣幸作为xx县长提名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今天到县人大常委会接受任命,这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如果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会十分珍惜这次机会,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决不辜负组织和人民对我的期望。我将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团结进取、勤政廉洁,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回报组织和领导的厚爱与期望。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和执政能力的首要任务,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刻苦钻研市场经济、社会管理和法律法规等知识,努力拓展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尽快使自己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我将尽快适应角色的转变,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是保证做到服从领导,尊重同事,团结同志;二是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了解、掌握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为基层排忧,为群众解难;三是认真分析研究县情和所承担的工作,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努力破解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认真贯彻XXX战略,尽心尽职落实好市县党代会精神,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献计出力,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四是不断总结创新, 1

争取工作主动,提高工作效率。

三、精诚团结,当好参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讲团结,讲原则,顾大局,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做到维护不自负、主动不盲动、到位不越位;与班子其他成员坦诚相待、团结协作、有功不居、遇过不推、补台不折台,尽心尽力做好分管工作。

四、守法守纪,廉洁勤政。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行党风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以《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以身作则、廉洁行政。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在反腐倡廉中做好表率。

五、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恪尽职守,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主动汇报请示工作,认真对待和办理人民代表提案、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使自身的工作和行为置身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中,努力做到让人民满意。

如果没有通过对我的任命,说明我的工作还存在差距,我会正确对待,继续加倍努力,认真做好其他工作。

谢谢大家!

第14篇:表态发言

在全区中心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上

的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中心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动员布置全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这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我区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文明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坚决拥护,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赋予我们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领会中心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做了大量工作,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得到了群众的拥护,但是由于主客观的因素,还有很多工作并不尽人意,群众呼声强烈,其中反映最为集中、最为持久的问题就是违法建设问题,已成为群众反映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阻碍发展的难点。开展这次中心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活动,是维护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需要、是维护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是预防腐败及铲除滋生腐败土壤的需要、也是保护群众政治权益的需要。 我们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按照“统一领导、市区联动、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突出重点、依法行政、稳步推进”的要求,迅速启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铁的决心和措施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强力开展中心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割掉城市毒瘤,捍卫城市尊严,维护群众利益,创造城市良好形象和居住环境。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抓好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举全区之力,动员全体力量,采取得力的措施抓好开展为期一年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专项行动,对影响安全、影响消防、影响通行、影响观瞻的违法建设,要采取自拆、帮拆、强拆等方式予以拆除,确保年内应拆尽拆的违法建设60%拆除,到明年8月1日之前100%拆除,从即日开始,确保新增违法建设为零。

一是是狠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城区形象。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职能,延伸城市管理的触角,扩大城市管理的覆盖面,使城市面貌有一个看得见的变化。 二是明确责任,确保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负全责的包抓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把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政绩考核,坚决做到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进度、时限“五落实”。建立和完善工作例会、督查通报制度,集中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监管,全力以赴做好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大型强制拆违行动10次,拆除违法建设面积41005平方米,剪掉的钢缆有1000多条。

为进一步强化违法建设监管力度,规范城区内各类建设行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现象的反弹,建立专门巡查长效机制,集中人员,采取日巡查、日监控、日汇报制度,实施全天候监控,严查每一处违法建设,使城区违法建设防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挡和死角。

全力做好现场勘查案件建档工作,避免工作人员重复跑现场,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机动巡查力度,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制止、报告,并采取照相、现场勘验进行取证;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登记并跟踪监控。

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而复杂。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再动员、再部署,抓重点,攻难点,以铁的决心、铁的举措、铁的纪律,坚决打赢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攻坚战。

第15篇: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

亲爱的伙伴们,大家上午好! 我叫张西荣,来自五莲综拓部。今天能够站在这里,首先要感谢市公司各位领导,给我们综拓部创造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再则感谢市公司综拓部门经理率领的内勤伙伴在工作和生活中给予我的无私帮助和支持,才使我取得了今天的工作成绩。还要感谢所有的业务伙伴对我的支持,衷心的谢谢你们!!(停顿,等待鼓掌结束)

过去的第一季度,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时期,我们全体伙伴在市公司的精心安排和组织下,向着同一个目标全力冲刺,向着向往已久的无锡奋勇争先、不甘落后。过去的第一季度,我们感受到了来自公司的亲切关怀和关注,感受到了来自身边同事的无私帮助,我们为之感动,感动之余我们清楚,我们能做的只有全力以赴冲刺目标,用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大家予以回报,用实际行动向市场亮剑:“我们是不可战胜的力量”! 当前我们正面临一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新时代,谁能抓住时机,勤于动脑,努力工作,谁就能立于不败之地。作为一名营业部经理,我看到伙伴们靠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为大家感到由衷的高兴。亲爱的伙伴们,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吧,请您坚信,只要我们怀有一颗执着上进的心,有永不服输的精神,再加上我们的智慧和汗水,命运之神就不会亏待我们,成功就一定属于我们,因为“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

二季度攻坚战已经打响,全市系统所有员工都积极投入,为荣誉、

为全年工作的圆满而拼搏。二季度里我一定要拿措施、求实效,认真贯彻公司政策方针,深入市场,关注客户,在工作中确定展业重点,锁定展业目标。为全面圆满完成年度任务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后期的工作做好坚实的基础。

在此,我代表人保寿险险全体综拓伙伴向各位表态:

1、全力以赴、冲刺目标,圆满完成二季度各项任务目标

2、服从公司安排部署,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政策方针

3、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团结伙伴,相互帮助,在团队中实现全面共赢的良好氛围

亲爱的伙伴们,现在就让我们并肩同行,在坎坷中不屈不挠,在逆境中不歇不停,在顺畅时不骄不燥,在成功时不缓不松,让我们象那草原上奔驰的骏马,象那蓝天中翱翔的雄鹰,向着成功的彼岸、心中的目标全力冲刺!

谢谢大家!

第16篇:表态发言

xxx年xx厂Φ400机组中修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

xxxx年xx厂Φ400机组中修将于x月xx日早8:00拉开帷幕,按照指挥部要求xx(集团)公司全力以赴准备打好这一仗。

这次xx厂Φ400机组中修,xx公司主要承担的任务有:1#、2#穿孔机的主减速解体检查,更换抽承,1#、2#穿孔机机架解体检修,更换转鼓,研磨更换半圆键,双向热定心机解体检修,前台料槽、料槽升降系统,推料机等等设备检修。

历年来xx厂Φ400机组中修,xx公司同时承担两台穿孔机前台检修,这还是第一次,也是xx公司成立二十多年来第一次进入到xx厂大中修当中承担主线。因此,对于xx公司是新的考验,也是xx(集团)公司领导对xx公司的信任。

这次中修,xx公司集中兵力,一开工就进入4个专业直属队,他们分别是:xx分公司、xx公司、xx分公司,这些直属队直接由xx公司统一指挥、调度,在xx公司内部成立指挥部。由总经理、书记亲自挂帅,同时成立相关各职能组,24小时领导带头轮流值班,做到每天早上7:30,晚上18:00内部召开碰头会,安排布置当天任务、工作量,安排安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网络进度情况,执行设备动力部大、中修管理办法。

各位领导,同志们:

xx(集团)公司虽然是第一次集中优势兵力站在大、中修主线战场,但是,xx(集团)公司各级参战人员有能力、有信心,把这次中修任务圆满完成。

俗话说:世界上任何事情他都是给有准备好的人准备着,因此,xx集团公司已充分做好准备,迎接这次xx厂中修考验。

九月金秋,正是万物结出丰硕果实的季节,在这美好的时光里,xx(集团)公司将以崭新的面貌在这次中修当中铸就辉煌。

谢谢!

xx(集团)公司

xxxxx

第17篇:表态发言

党支部书记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中心机关工委、党组的支持和关心下,新一届党支部支委班子顺利诞生了。这是政治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员同志们最关心的一件大事。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代表新一届支委班子向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近年来,铁路分中心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全体党员开拓创新,务实工作,克己奉公,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在今后的工作中,紧密团结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工作,完成好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党章》和各种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业务政策的学习与研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使党的政策更好的与业务工作实际相结合,更好的发挥政治效应。

二、充分发扬民主,抓好支委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支部书记职责,使支委班子成员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加强联系与协调,紧密联系党员和职工实际,强化相互间的了解与沟通,增进感情,努力形成团结融洽、生动活泼、共谋发展的和谐氛围。要创新机制,改进方法,切实抓好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积极组织党建主题实践活动,抓好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激发每个党员积极投身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

三、勤政廉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要用《廉政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八不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以身作则,廉洁从政。

最后,我决心不辜负党组织的期盼和全体党员的重托,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优异的成绩向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献礼!

谢谢大家!

第18篇:表态发言

在全市“两包一保”和干部下访接访活动

动员大会上的发言

李耀江

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两包一保”和干部下访接访活动,是确保国庆六十周年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我们坚决拥护。作为下派工作组成员,我们感到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恪尽职守,抓好落实,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两包一保”和干部下访接访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为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的重要举措;这项活动的目的和任务,就是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定隐患,全力维护社会和和谐稳定。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次会议的精神,使工作组的全体人员明确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工作要求和具体安排,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要

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措施上过硬,以高度的责任、高昂的斗志、忘我的精神、过硬的作风,全力投入到“两包一保”和干部下访接访活动中,不遗余力地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这次下访工作组肩负的任务很繁重,既要带案下访、直接接访,解决信访问题;又要对“两包一保”及下访接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还要排查矛盾隐患、沟通信息,分析信访形势、提出建议,追究问责。时间长、任务重、要求高。为了完成任务,我们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我们要结合当地信访稳定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对工作组的任务和职责进行分解和细化,按市委的要求,忠实地履行好工作职责。二是充分发挥好工作组整体以及每一个同志的作用。一方面要搞好工作组成员的团结协作,形成工作的合力,发挥好工作组整体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发挥好每一个同志的特长和优势,做好“两包一保”和下访接访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好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多调查研究,多提出建议,多沟通协调;认真分析形势,找准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研究工作措施;强化指导协调和督导检

查,坚持点面结合、巡回指导、实地查看、座谈走访、重点督察等方式,推动活动扎扎实实的开展。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一要有严明的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对活动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以“干部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强化对工作纪律、组织纪律的约束,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任务的完成。二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到农村、街道、厂矿、企业,深入到上访人家里,面对面接触群众,了解情况,研究案情,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对每一个信访案件,对群众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认真分析梳理,拿出解决办法。通过过细的工作,扎扎实实地搞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解决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三是要有顽强的拼搏精神。要发扬“走千家万户,说千言万语,想千方百计,吃千辛万苦”的精神,顽强拼搏,不辞辛苦,按照市委的要求,吃住在县市区,蹲得住,扎下根,切实深入下去,扑下身子扎实工作。四要有良好的表率作用。作为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和工作组成员,更要为基层的干部群众做好表率。要在生活上低标准,不给基层添麻烦;在工作上高标准,要给基层做榜样。要奋发有为,勇挑重担,团结和谐,昂扬向上。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国庆安保和维护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第19篇:表态发言

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

根据县政府23条意见,结合街道实际,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认为, 1-9月,街道实现工业总产值51.46亿元,同比增长1.73%,规上工业产值35.05亿元,同比增长0.98%,外贸出口交货值13.18亿元,同比增长3.37%,税收入库5.37亿元,同比增长%,招商引资和有效投资完成情况有望持续在全县保持前列。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涉及产值、投资占比相关指标在全县排名靠后。

赤城街道作为工业大会战的主战场,必须尽力起到表率作用,做好各项工作。四季度决定全年工作的成败,我们要逐项分析指标,找出差距,克服街道发展空间狭窄等困难,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我们的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有效投资工作力度

要突出创新型企业、功能性机构、零地招商、公益捐赠等工作,提高招商引资的内涵和质量,要进一步对接双人鱼超市、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争取更多的外资到位。

要推进国大、万亚、太平洋、大润发超市、奥锐特研发楼项目、祥和大厦电子商务洽谈项目、天新天药圣达百威英博企业搬迁等项目进程,力争合大新能源公司的太阳能发电站项目在四季度开工建设。同时,要做好低效工业用地的二次开发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注重战略性产业投资占比、设备工器具投入占比指标的完成,力争招商引资和有效投资居全县前列。

二、进一步加强龙头企业和规上企业培育力度

目前街道涉及产值的指标,如规上产值增长率、规上产值绝对值、新产品产值增速、装备制造业产值增长率等完成状况不理想。街道要落实人员到各企业去,一起帮助企业挖潜,做好圣达落实募投项目、加快天铁的“排队”进程、促进万胜的股份公司成立等服务工作,提高企业家进一步创业意识,带动各规上企业的发展,共同提高产值有关指标完成率。

三、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

进一步沟通海德堡公司和二手车经营者,促成双方利用海德堡公司现有用地,加快建设我县二手车市场,提高供而未用尽的土地利用率。

梳理村留地。街道已落实村留地共3处,87亩,其中赤义村58亩、东升下松门等村17亩紧临国赤景区,无法用于工业发展。但要加快处理好村际关系、村内关系,帮助办理相关手续,推进符合规划的八都园区内属福溪街道蟹渚、下王邱村的2处50亩村留地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县小微企业商会建设

在前期街道出人出力筹建、规范运作小微企业商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进程,继续发挥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用地用房、协调等抱团服务作用,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与县小微企业商会一起,在统一授牌建立天宇、文溪塑业、宏丰汽车用品三个小微企业创业园基地基础上,进一步挖掘现有企业闲置用地,建设创业园基地,提高小微企业入租承接力。

大力开展无抵押、无担保的“基金池”贷款业务。帮助天台联合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中小企业,促进民资对接实业。采取企业间调剂、协调天和联公司等手段,协处企业还贷续贷工作,保证街道各工业企业基本无逾期失约情况发生。

五、紫东中路政策处理慢,影响治堵

第20篇:表态发言

表态发言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7年,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经过采矿公司全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为更好的做好2018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我代表采矿公司表态如下:

一、认真落实好集团公司会议精神。2018年我们将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总体工作思路,认真履职尽责,创造性的开展好各项工作。要大力实施节能降耗措施,控制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做到事事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事事有落实的有效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置来抓。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狠抓安全管理,突出团队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局面。加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做到人人持有效证件上岗。同时,做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稳定职工队伍。

三、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好安全生产。坚决按照集团公司的指示精神,重点落实好丁家梁项目部五盘区开拓掘进、人员组织、材料设备的筹备等重点工作,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投入生产,积极协调各项目部与合作方及属地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关系,为公司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四、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突出抓好所属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抓好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教育引导各级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大局意识。

五、做好项目开发工作。紧紧围绕公司的长远发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方法,调用一切信息化手段,加快对外开发项目的调研等工作。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态度,牢记责任,不辱使命,以更大的信心和决心,全力推动采矿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再上新台阶,为集团公司的稳步发展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银保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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