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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发言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17 08:37:51 来源:发言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1103稽查工作研讨会发言稿

稽查工作研讨会材料(邳州)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近期,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稽查岗位通过两次竞聘演讲、群众选举、党组研究及张榜公示等有效的方式,对在岗的稽查人员进行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现在已经定岗;这将对以后的稽查人员工作责任更加明确;更大的优化的稽查内部工作机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

下面主要谈谈我们局稽查工作的现状:

质监稽查的社会地位和所承载的使命,已从单纯的打假治劣向以“ 2 个安全”为主的动态巡查、咨询服务和创建优质产品示范区等多元化职能延伸,在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下,稽查机构的职责内涵将更加丰富,质量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制度化、经常化,质监法律的普及和教育、现代化信息服务将是其中重要的构成,因此,质监稽查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执法实践经验,还要有灵活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和适应职能要求、服务经济发展的多学科知识的积累。

我们局稽查队伍历经风雨磨练和创新意识的引领,具备多方面发展的潜力和动力,然而,当前也存在诸多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思想问题。首先我们局稽查队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处于分散执法的状态,执法区域、执法活动、执法责任相对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本位主义的惯性,集中管理之后,在严格统一的制度环境里,必然发生潜意识的抗衡,导致政令不能畅通;其次在岗位竞聘过程中,一部分同志的任职设想与现实需要存在一定的距离,形成较大的心里

落差,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急剧滑落,敷衍塞责、简单应付的现象将随之显现;再之就是全额拨款实施之后,任务观念自然淡化,干好干坏一个样、多干少干都有保障的想法将在一定范围内滋生和蔓延,进而影响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的改善和提高。

二是队伍素质问题。我局稽查人员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大都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但在业务理论和解析案件能力上却存在参差不齐的客观事实,能够全面把握案件、建立有效证据体系、形成规范卷宗的队员屈指可数,无论是日常执法活动,还是集中办理大案要案,都习惯于少数同志完成调查、取证和后续整理工作,很多同志停留在案件的边缘地带,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导致任务环节不能平衡分解。整体效应,综合力量不足以承担重大复杂的案件,业务素质呈现出两极分化的严重态势,是当前我们局稽查队伍的致命弱点。

三是风险问题。行政执法处于“膛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行为状态,你在监督别人,别人也在监督你,这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高度的联动状态。由于稽查机构承担着全局综合执法的职能,执法人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具有赋予和剥夺特定企业利益的法定地位,其本身就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加之新的体制实施后,食品、特种设备的执法环节将以规范文件的形式融入总体稽查职能,其履职风险必将剧增。同时,由于少数同志麻木不仁、不能清醒地意识到当前执法违法的严重性,不能敏感地觉察到日益强化的反腐势头,不能痛断吃、拿、卡、要的侥幸心理,必将走向危险的境地。

以上观点极不成熟,请各位领导、同事们多多批评。

再谈谈以后工作的思路:

加强内部管理, 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式十分严峻,因此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是目前形势的需要,从现场检查、调查笔录、案件讨论审理、行政告知以及案卷整理整个过程,都要求注重质量,严格把关。经常性的组织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使得每一位执法人员达到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办铁案。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目标管理,为增强全体稽查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全年目标的顺利完成,在整理完善去年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特点,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稽查队管理机制;重点完善案件办理全过程透明化、公开化制度,将案件立案、报批、审理的程序严格把关,特别是案卷质量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执法案件考评体系,杜绝有案不查、有窝点不端、大案小办、小案不办、案件流失等现象的发生。

加强日常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强化端窝打点办大案的意识 ;为了防止食品、特种设备、区域性造假事件的发生,根据划定的巡查区域,加大食品、特种设备监管区域的巡查力度。重点要对有可能形成造假窝点的边陲地区、破旧厂房以及屡次造假的企业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有效预防造假窝点的再生。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根据上级局的安排部署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和特点及时制定方案、拿出措施、狠抓成效,树立质监打假主力军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成为政府信赖的执法机关。

加强团结充分发挥团队精神,要与各业务科所、中心的各项工作密切配合,互通有无,积极开拓新领域,查找新案源,摆脱过去走老

路的思想,形成敢想、敢干、干就干好的思想,杜绝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思想。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使得我们的每一滴汗水都要让社会知晓,让地方政府官员明白,树立质监稽查形象,使质检工作的重要性深深地进入每一位消费者的心中,让广大老百姓对质监部门产生依赖感。

我们仍将继续按照省、市局稽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执法服务的各项目标要求,坚定不移的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促进执法与服务的和谐发展。

2011年工作任务及优质示范区创建(邳州)

2011年以来,稽查大队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帮助、指导下,按照国家、省、市局有关执法打假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局的中心工作,以“两个安全”为重点,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为抓手,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提升产品质量为目的,负重拼搏,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任务,共出动执法人员2380多人次,查处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案件起39起,接受投诉、咨询25起,捣毁假冒伪劣窝点2个并已移交司法部门,(及查封了辖区内所有的地条钢生产窝点),罚没收入达220万元。

关于板材优质示范区创建活动,我局已将120家板材企业录入上网,并对各企业进行巡查,监管信息也已逐步录入,按照示范区创建的要求逐步完善。

推荐第2篇:稽查

电力营销稽查在管理中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小 中 大】《现代营销·营销学苑》 ,2010年12月27日,作者:李绍飞引言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用电量快速增长,用电设备大量增加,一些单位把精力主要放在电力市场的开拓及现代化建设上,而放松了电力营销的基础管理电力营销稽查[1]则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营销内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对营销各项业务实施有效监督检查的营销管理工作之一。本文针对电力营销稽查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电力营销稽查的管理措施。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一、营销稽查存在的问题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1)稽查分局虽然成立近十年,但仍对营销稽查定位不准、对稽查职能认识存在偏差,导致把稽查与用电检查等同起来,把稽查的工作重心放在堵漏增收、规范用电市场上。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2)为了便于考核和评价,目前很多供电单位仍以外查成效作为衡量稽查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造成过分强调反窃防漏的作用,而忽视了稽查以内促外、规范营销业务的管理职能。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3)由于稽查内查受各方面因素制约,其成效无法定量考核,且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因此稽查在规范营销业务、实施营销管理全过程跟踪考核方面尚未充分发挥以内促外的作用。电博力营销锐稽查在管管理中理的问题在及处理线措施。

(4)个别单位的稽查人员仍沿用传统(手工)稽查方法,通过对大量的稽查资料逐条逐项分析研究来寻找突破口,不仅工作量大,而且稽查线索不清晰,难以找到准确的切入点。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5)稽查工作主要采取抽查和彻查两种方法对报表、台账、工作单等进行检查,并依靠稽查人员的经验来判断是否存在差错抽查往往因检查范围小而无法发现差错,使一些原来的小隐患因时间的推移而成为大隐患;而彻查又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地毯式的检查:2种稽查方法手段落后,工作效率不高。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6)稽查工作未形成闭环管理。成果未得到应用:一是对某个单位稽查活动结束后,未对存在的问题限定整改期限、跟踪复查;二是对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未能举一反三,未要求其他单位进行相关方面的专项稽查,未对稽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三是未制定操作性强的营销工作质量考核制度,无法对营销工作中出现差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起不到惩戒作用,以至于同样的差错重复出现。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二、营销稽查的管理思路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1.建立稽查管理模式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逐步建立稽查、电费计算、电价监管三位一体的稽核管理模式作为营销部管理职能的延伸,需做好营销管理及营销专业机构等营销业务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2.完善稽查管理制度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不断扩大营销稽查管理的深度与广度,按有关规定、标准、流程、时限等要求对营销业务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按章处理相关业务,促进营销基础管理水平全面提高。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3.规范稽查管理内容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1)营销稽查涵盖了用电营销管理的全过程,紧紧围绕营销重点、难点工作展开,且根据营销工作重心的转移调整稽查工作思路和方向,促进营销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2)善于发现营销各部门、各专业的管理漏洞及部门与部门之间、专业与专业之间的管理空挡,并进行整理、分类与汇总,提出规范管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4.创新稽查管理手段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以内查为主、外查为辅,坚持内查和外查相结合运用营销业务技术支持平台,定期自动生成稽查计划,在电费计算中心的配合下,稽查人员按照稽查计划有序地组织开展日常稽查工作,采用工作流的方式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三、营销稽查的管理措施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针对电力营销稽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营销稽查的管理思路,加强对各专项稽查活动的管理。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1.业扩报装和服务质量专项稽查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1)按照申请报装时间和变压器容量范围等方式检索某一供电单位的业扩报装情况,主要检查客户供电方案、计量方案是否合理,答复及送电是否超时限,整体工作流及工作流环节是否超期等。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2 )对客户的投诉进行跟踪处理。对业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统计95598客户服务中心的客户满意率及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超时限等情况。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3)电费计算中心提供审核工作票过程中的超期票以及不按照规定维护工作流程审核处理人员的情况。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2.基础信息和抄表质量专项稽查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1)核对用户的基础信息是否与现场相符,电费计算中心提供日常核算过程中对基础信息产生质疑以及基础信息不完整的用户名单。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2)统计抄表员的实抄率,查看抄表时间间隔曲线,检查工作流程中的拆表指针读数是否小于最后一次算费指针读数,防止估抄及抄表员故意录小拆表指针读数而直接拆换电能表,造成电量丢失。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3)电费计算中心提供电费审核过程中零电量、固定电量、异动电量大的用户以及其他抄表质量问题。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3.电价执行专项稽查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按照供电单位、营业站、抄表本、抄表员、电压等级、用电类别等检索任意范围的电力用户,查看电价执行情况,检查定比定量用户清单,现场核实光力比的核定是否准确电费计算中心要提供对供电单位执行电价有质疑的用户名单。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4.电能计量专项稽查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核对计量装置资产管理、周期检定(轮换)的内容是否与现场相符,现场是否存在未人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同时,电费计算中心提供核算过程中发现的倍率与互感器不符、故障表计追加电量有质疑的问题。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5.营业管理专项稽查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电费计算中心严格审核控制退补电量电费、修改指针等工作流程,从根本上规范营业管理另外,稽查人员运用营销业务技术支持平台可检索到所有变更用电业务和临时用电客户。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6.收费与电费账务专项稽查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核对电费账务系统中资产类科目和负债类科目是否平衡、营销应付账款和财务应收账款是否对应、总账和明细账、明细账和用户余额是否平衡,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核对收费用户余额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电费计算中心的账务专责提供日常账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7.分线分台区线损专项稽查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1)电费计算中心线损专责每月统计线损率较高的线路或台区,通知稽查人员,由稽查人员分析原因后,到供电所现场核实,必要时进行巡线整改。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2)核查各基层供电单位维护分线分台区线损管理中线路一台区一电力客户的对应关系情况。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3)检查台区考核计量装置是否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校验和轮换,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加台区表计故障电量。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4)检查各基层供电局是否存在现场已经切改的线路和调整的台区,而生产部门未及时通过工作传票的形式通知用电部门:检查用电部门是否及时将变动情况在营销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新。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8.用电检查专项稽查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1)核查各基层供电单位是否按照计划开展用电检查工作,用电检查工作是否到位,工作完成后是否对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是否处理责任人;同时,检查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续签、进机情况,系统中变压器信息维护是否完整正确。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2)电费计算中心提供核算过程中大电量用户部分变压器暂停时间过长、实际用电量与变压器容量不符的用户名单。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以上各专项稽查由稽查人员逐一落实整顿,稽查工作完成后,形成专项稽查报告,列出应查、实查和稽查结果,实行工作质量考核。 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四、结束语http://www.daodoc.com/darticle3/list.asp?id=155671

用电稽查工作的营销管理工作中的位置举足轻重,有效地为广大电力客户服务取决于用电稽查工作的好坏。新的“电力营销信息系统”运行为用电稽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加强用电稽查工作可以降低业务差错率,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快速高效地解决客户投诉,杜绝电力营销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疏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提升电力企业的形象,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推荐第3篇:稽查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及稽查工作相关制度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61、稽查局采取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送达(

A.《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 B.《冻结存款通知书》 C.《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 D.《扣缴税收款项决定书》 6

2、稽查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前,应当拟制《拍卖/变卖抵税财物决定书》,经( )批准后送达被执行人,予以拍卖或者变卖。

A.执行部门负责人 B.所属税务局局长 C.所属税务局法制部门负责人 D.稽查局局长

63、拍卖或者变卖实现后,应当在结算并收取价款后( )内,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入库手续。

A.5个工作日 B.2个工作日 C.3个工作日 D.1个工作日 6

4、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拍卖、变卖费用后,尚有剩余的财产或者无法进行拍卖、变卖的财产的,并自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手续之日起( )内退还被执行人。 A.5个工作日 B.2个工作日 C.3个工作日D.1个工作日 6

5、执行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

1 ( ) ,并提出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建议。

A.公安机关B.所属税务局法规科C.审理部门 D.稽查局长 6

6、税收违法案件执行中,出现规定情形的,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执行审批表》,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权限和程序,经( )审核并报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执行。

A.审理部门B.上级稽查局C.稽查局长 D.税务局相关部门 6

7、案件执行完毕,审理部门应当在( )日内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A.60 B.45 C.90 D.30 6

8、下列材料不列入税务稽查案卷正卷的材料。( ) A.证据材料 B.税务稽查报告 C.税务检查通知书 D.案件讨论记录

69、案卷内材料原则上按照( )依次排列。 A.材料重要程度 B.反映的问题类别 C.实际稽查程序 D.材料的种类

70、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 ) A.永久 B.30年 C.20年 D.10年 7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清单。

B.纳税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

2 C.纳税担保清单应写明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D.纳税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后方为有效。

72、采取邮寄送达方式的,以( )为送达日期。 A.邮寄日期 B.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 C.邮戳日期 D.邮政部门接受函件日期

73、A稽查局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以( )名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A稽查局的审理部门 B.A稽查局的主管税务局 C.A稽查局 D.A稽查局的执行部门

74、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 )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二年内 B.三年内 C.五年内 D.十年内 7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

B.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不必通知被执行人。

C.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本人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3 D.拒不到场的,采取税收强制执行。

76、《税务稽查检查实施预案》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 A.税务稽查实施的目的和要求 B.税务稽查实施的范围和重点 C.税务稽查实施预计使用的法律条文 D.税务稽查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77、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检查实施管理制度(试行)规定,案件查结后( )个工作日内,税务稽查实施人员应当将案件移交审理部门审理。 A.2 B.3 C.4 D.5 7

8、稽查人员实施检查应当严格遵守执法规范要求,稽查干部与被查对象及相关人员的一切接触,应当有( )名以上的稽查干部在场方可进行。

A.2 B.1 C.3 D.5 7

9、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示( ),否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A.工作证件 B.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C.单位介绍信 D.能证明税务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

80、电子查账软件系统是辅助稽查人员完成对不同税种稽查的信息化查账工具,一般情况下,一套完整的电子查账软件系统应包括数据采集软件和( )两个最基本的部分。 A.统计分析软件

4 B.数据处理软件 C.证据采集软件 D.税款计算软件。

二、多项选择题

61、税务稽查人员的下列税收执法风险中,属于检查实施环节的风险有(

A.稽查人员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按规定进行回避;

B.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在稽查相对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已被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的情况下,针对同样行为作出了处罚决定;

C.应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相对人进行陈述申辩时未作记录; D.擅自进入当事人的居住场所检查;

E..未按法律法规规定调取、归还当事人的账簿资料; 6

2、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A.必须由稽查人员当场制作,不得由他人代为制作,也不得事后补作; B.应当全面、客观。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

C.制作完毕由稽查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如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 D.记录询问内容与案件无关的可作出取舍

63、录像资料和录音资料的收集与固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A.尽可能调取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即录音、录像、计算机储存资料等信息载体。调取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提供复制件,需注明制作 5 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和原件存放处等内容; B.通过拍摄、录音等方式收集和固定相关的证据(不包括采用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C.对取得的视听资料,应保持事实的完整性、真实性,不得进行剪辑、拼接等;

D.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E.录制的原始音像制品可复制并办理公证,封存备查,以免原始音像制品磨损和音像失真、导致证据灭失。

64、证据真实性的审查应当从以下( )个方面进行: A.证据形成的原因; B.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C.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D.提供证据的人或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

E.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65、下列( )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A.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B.与被查对象有亲属关系、利益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被查对象有利的证言,或者与被查对象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被查对象不利的证言;

C.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材料; D.证据从未改动,但当事人不予认可的; E.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6 6

6、鉴定结论有下列( )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A.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B.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C.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 D.鉴定标的物灭失的

67、证人证言的收集与固定应当符合( )要求:

A.《调查(询问)笔录》应用钢笔、毛笔手工书写,不可录入计算机后打印制作;

B.正文部分采用问答形式。记录询问内容要真实、准确、详细、具体,不能随意取舍;

C.稽查人员应就调查了解的事实进行询问,询问措辞应做到意思表达清晰、明确,不要使用暗示或隐喻性的言辞,并应告知不如实提供情况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D.涉及重要事实、情节、数字、日期等问题时,应要求被询问人准确回答,避免含糊语言表述;

68、录像资料和录音资料的收集与固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A.尽可能调取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即录音、录像、计算机储存资料等信息载体。调取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提供复制件,需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和原件存放处等内容; B.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通过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收集和固定相关的证据;

C.对取得的视听资料,应保持事实的完整性、真实性,如内容过长,可采取剪辑、拼接等技术手段对视听资料进行整理; D.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6

9、书证的收集与固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7 A.需要提取与案件有关资料原件的,以专用收据提取有关资料,以统一的换票证换取发票原件;

B.不能取得原件的,或稽查对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书证属于复印件的,可以照相、影印和复制,但必须注明原件的出处,由原件保存单位(个人)签注“本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由其签章、或者押印;

C.收集的报表、会计账簿、图纸、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应当附有说明出处等相关信息的材料并盖章和押印;

D.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应当附有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翻译人员签名。

E.税务稽查底稿由税务机关检查人员据实填写,摘录内容必须与原始记载相一致。填写完毕后,由稽查人员签名后交被查对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财务负责人核对和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没有公章的,签字即可)。

70、下面属于稽查执法主体文书的是: ( ) A.《税务检查通知书》 B.《询问通知书》 C.《税务处理决定书》 D.《协查函》 7

1、下面属于稽查执法辅助文书的是:(

A.《待查纳税人清册》 B.《调取账簿资料清单》 C.《现场笔录》 D.《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7

2、下面属于稽查管理文书的是: ( )

A.《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 B.《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 C.《税务稽查实施延期审批表》 D.《稽查案卷目录》

73、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应当按照分级分类稽查原则,建立本级稽查案

8 源信息库。包括:( )

A.重点案源库 B.一般案源库 C.普通案源库 D.特殊案源库

74、税务稽查建议反馈制度,是指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在依法对纳税人涉税检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 )等问题,通过规范文书提出改进建议,向被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反映信息的一种工作制度。 A.涉税违法行为 B.税收政策执行偏差 C.征管工作漏洞 D.税务人员行政过错 7

5、税务稽查建议反馈的内容应当包括:( ) A.稽查部门认定的被查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违法手段和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情况;稽查部门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决定。 B.被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政策、履行征管程序、税源管理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C.稽查部门针对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和违法手段,分析税收征管存在工作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D.其它应反馈的内容。

76、税务稽查建议原则上由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在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处罚决定或移送公安机关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发现问题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 ) A.涉税违法行为带有苗头性趋势及倾向,应引起有关部门警觉和预防的。

9 B.税务机关及税务干部管理失当、执法过错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必须立即纠正的。

C.税收政策、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缺陷。

D.税务机关的管理措施存在明显漏洞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必须立即调整完善的。

E.稽查部门认为应当立即建议的其他情况。

77、税务稽查审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 )的原则。

A.效率 B.合法 C.公平D.公正

78、下列应由稽查局集体审理的案件有( ):

A.检查与审理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或处理处罚意见有分歧的案件 B.虚开及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扣税凭证的案件 C.本级查处的举报案件

D.稽查局确定的查补税款达到标准的案件 7

9、下列应当属于审理人员审理的内容有( ):

A.被查对象是否准确 B.案件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C.是否超越或滥用职权D.其他应当审核确认的事项或者问题 80、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实行( )的方法。 A.交叉进行B.实地调查C.集中复审D.随机调卷

三、判断正误题

61、案件终结检查的,执行部门应当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 10 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62、税务稽查案卷内每份或者每组材料的排列规则是:正件在前,附件在后;重要材料在前,其他材料在后;基础性材料在前,汇总性材料在后。

63、证据材料可以按照材料所反映的问题等特征分类,每类证据主要证据材料排列在前,旁证材料排列在后。

64、经查实予以退税的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10年。

65、未经稽查局局长或者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摘抄、复制案卷内容和材料。

66、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在立卷次年6月30日前移交所属税务局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稽查局与所属税务局异址办公的,可以适当延迟移交,但延迟时间最多不超过1年。

67、《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相关税务文书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规定。

68、规程所称签章,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相关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69、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拍卖、变卖费用后,尚有剩余的财产或者无法进行拍卖、变卖的财产的,应当拟制《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通知书》,附《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自拍卖、变卖实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被执行人。70、当事人、证人口头提出变更陈述或者证言的,检查人员应当重新制作笔录,注明原因,由当事人、证人逐页签章、捺指印。

11 7

1、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本人或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72、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和王某在对张某送达《税务处罚决定书》时,由于张某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可采取留置送达方式。

73、税收违法案件公告是指税务机关将正在检查中税收违法案件在本机关负责人审批后,以公告文体或其他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告,以便社会监督税务稽查执法过程和结果。

74、纳税人已按履行期限缴纳税款的,稽查局应依法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75、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3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76、税务检查人员进行案件查处时,必须由二人以上检查人员组成,应出具《税务检查通知书》同时出具税务检查证表明身份,把一份《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检查对象并由法定的受送达人在《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

77、在不影响稽查各环节相互分离和制约原则的前提下,审理环节可以根据案情需要提前介入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实施介入指导,通过案情分析,保证查处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7

8、证人证言是案件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真实情况所作的言辞陈述。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12 7

9、鉴定结论、现场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登记的书证证据效力优于其他书证、视听材料和证人证言;

80、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法律保护,税务机关无需对其姓名、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予以保密。

推荐第4篇:稽查

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工作,类似行政纪检监察部门职权,对外贯彻国家、省关于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各项文件,对内规范收费行为,监督通行费应征不漏,严防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如何建立一支高效、公平、正义的收费稽查队伍,创新扎实开展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工作呢?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三点:

稽查业务创新

一是提高稽查业务水平,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创新稽查新方法、新思路。

二是敢抓、敢管、敢问。稽查工作中遇到问题,敢言、敢抓、敢管,第一时间消除发现问题。

三是突击、随机稽查收费现场、后台班组(监控、票审),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到位。

四是注重稽查工作小结,工作中会总结的人,一定把工作做得有条不紊,有的放矢。

对外加强交流

一是对本路内部加强学习、相互学习,善于记录,取长补短。

二是稽查工作水平优良不一,不存私心,有好的方法好的经验,定期分享,让大家都会的技能,以一切工作思想,大胆实践,做出成效。

三是对外路、行业中敢于交流,虚心学习,以季节、年度为阶段性进行走访、借鉴好的工作方法。

把握重点做出成效

一是高速公路收费稽查,项目众多、事务琐碎,理清思路、分轻重缓急,规章制度先行、治病救人作为启示,制定有效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方案,看成效。

二是做到月度增新制、季度更新制、年度焕新制。每月新增一例新的有利的稽查方法。每季度对上季度的稽查方式方法进行更新,好的保留,收效甚微的取缔。每年度对全年稽查工作总结时,对全年稽查工作进行回顾,认真制定下一年工作方法,做到年年焕新制,工作有成效。

三是高速公路收费稽查,有内、外业之分。后台数据指导现场收费工作,现场收费发现问题通过后台数据核查,相互指引做好稽查工作。特别是针对逃费车(换卡、换牌、倒卡、假绿通车辆)有些后台数据分析可发现,但有些就依赖收费现场取证,将联合“打击逃费车”列入每周例会中交流内容。

古人云:“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全国各省高速公路“一卡联通”,齐抓共管,才能共同进步,让高速公路收费稽查队伍成为行业新星,让逃费车无空子可钻,最终实现通行费足额征收,为实现全国高速公路“四通八达连四海”创建和谐高速贡献力量。

推荐第5篇: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会议领导发言稿

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会议领导发言稿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XX市地税工作会议和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5年税务稽查工作任务。2014年,全市地税稽查工作紧紧围绕“铁军建设”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全市地税稽查工作各项部署,按照“稽查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突出稽查成果的应用转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年入库各类税款16178万元,同比增收4105万元,增长34%。为全市地税系统完成艰巨繁重的组织收入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的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发票整治、制度建设、总局交办的“7.15”专案协查等多项工作都得到了省局稽查局乃至总局的点名表扬。吉安还作为典型,在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会议上就稽查成果的应用情况作了经验发言。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县、区局高度重视稽查工作,并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是分不开的。在这里,我代表市局党组对大家表示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2015年,总局、省局的稽查工作思路及工作要点均已制定并下发。我们紧紧围绕这些思路及工作要点,确定了今年全市地税稽查工作的总体思路及工作要点。下面,我针对这些思路及工作要点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做好“六项重点工作”

刚才剑文局长结合今年全市地税稽查的工作思路及要点,就今年地税稽查的“六项重点工作”作了一一介绍。这其中有“五项重点”是总局稽查局重点部署或列入绩效考核的内容。而稽查成果的应用转化是我市去年地税稽查工作的亮点,也得到了省局稽查局的充分肯定。今年我们将把其提升为“一把手”工程,以市局的名义制定《暂行办法》并列入考核。

同志们,这“六项重点”是稽查工作整体成效的集中体现。各级稽查部门要聚焦中心业务,提前计划、科学部署、精心组织,安排精干力量狠抓落实。要突出系统绩效考评引领作用,在完成上述六项重点工作的过程中,要紧扣绩效考评的各项指标、各个时点,认认真真抓好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稽查部门在省局绩效考评中不扣分,否则市局也将在全市系统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

二、切实搞好“三项建设”

稽查现代化说到底是执法能力的现代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执法能力,将是我们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紧要任务。围绕这个目标,今年的稽查工作要着力强化业务建设、人才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加强业务建设。业务建设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各地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可以每个地方选取

一、两个重点项目集中攻关,努力形成百花齐放、全面推进的格局。省局稽查局今年会陆续出台全省地税《税务稽查预案工作制度》、《房地产开发业涉税检查指南》、《股权转让涉税检查指南》、《税务稽查执行管理办法》、《典型案例分析及成果运用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各级稽查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已出台制度的操作执行,防止制度流于形式,市局稽查局要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向省局稽查局反映。要深化稽查成果分析运用。收集整理典型案例,组织开展稽查典型案例评审,编印《税务稽查典型案例汇编》。

(二)加强人才建设。去年我市稽查人员占比为12.54%,在全省排名第一,但人员质量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开弓没有回头箭,市局将继续加大人员保障考核力度,进一步深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稳定队伍保证数量。继续通过有效途径补充和调整稽查人员,巩固发展队伍成果,坚决抵制应付考核弄虚作假,确保人员数量稳定。二是增强素质提升质量。积极推行稽查人员准入制,把好入口关。逐步提高市一级稽查人员占比和“三师”、计算机人才、业务专家占比,切实改善稽查人员结构。以全系统个人绩效管理的全面推行为契机,强化对干部实际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的量化考核。在全省稽查业务考试中争取取得好成绩,对业务能力强、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实施稽查人才分类建设管理,加强稽查人才库人员的培养使用。开展模拟查账、跟班学习、集中办案的实战训练,在实践中提高稽查干部的专业技能。科学安排业务培训课程,增强培训效果。

(三)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作风是否过硬,关键在于细节。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即能体现一个人的作风。当前,要认真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要求,控制检查次数和时间,严禁故意拖延检查时限,严禁对已查结案件不及时移交。强化督察督办机制,重点解决好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拖延不办,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效率低下,工作懒散等问题。严格考勤管理,推进绩效考核,实施效能问责,坚持“一单”、“一回访”跟踪调查;积极推进“一案双查双报告”,不断提升稽查工作的质效,确保干部端正工作作风,严格尊守工作纪律。

三、尽责抓好工作落实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当前,我国经济税收形势复杂严峻,不确定、不可预测的因素多,做好稽查工作、有效服务吉安经济税收新常态,意义重大。根据省局稽查工作会议及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的部署,市局已经印发了今年稽查工作要点。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市局党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2015年稽查工作任务,再作几点强调: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局要加强和改进对稽查工作的领导,选好配强稽查局领导班子,不断提高稽查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做为“一把手”,稽查局长必须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原则性和责任心强。要进一步强化人、财、物的调配,支持稽查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帮助稽查部门解决实际困难,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地税局领导要及时协调,帮助解决本级稽查人力不足的问题,今后,凡上级稽查局因办案需要抽调下级稽查工作人员时,下级稽查局必须无条件的给予支持。地税局领导要充分理解现阶段稽查工作的特点、面临的压力和承担的风险,全力支持稽查部门依法履行岗位职责,要充分调动全体稽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真正让稽查干部热爱稽查、安心稽查、奉献稽查。

二是要有担当精神。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税务稽查承担着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的重任,稽查干部直接面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直接面对各方面的干扰和阻力,一定要有强化矢志不渝的政治担当,要有强化恪尽职守的责任担当。必须要有不怕困难、敢于担当的精神。要不怕得罪人,敢管敢查,敢于亮剑,敢于碰硬,敢打必胜,用好稽查执法权,当好税收征管“守门员”。

三是要善于协调关系。稽查工作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有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一个案件的处理,往往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复杂关系,重大案件更是如此。我们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对这个都深有体会。因此,稽查干部,尤其是稽查领导干部,不仅要练就“进得去”的硬功夫;更要具备“出得来”的软实力。要善于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加强各环节沟通、交流、反馈,这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完成至关重要。一是与纳税人的协调。要及时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拟处理及处罚决定与纳税人沟通,听取被查企业的陈述和申辩,消除税企之间隔阂,实现在沟通中推进执法,促进纳税人理解支持稽查工作。二是与地税机关内部相关部门的协调。要与税政、法规、风控、征管等部门加强联系,遇不明确的政策问题,及时向税政部门请示,对重大案件要提交法规部门进行重案审理。对于上述相关部门的意见,要学会换位思考,“跳出稽查看稽查”,避免陷入“单打独斗”。同时,要争取地税机关领导的支持,做好请示汇报、充分发挥他们的组织协调作用。三是与外部有关部门的协调。要重视对外协调,努力搭建与国税、公安、纪检、法院、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平台。要善于借助外部力量,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合力,促进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税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部门联动、资源共享的开放性稽查工作新格局。

同志们,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力推进地税稽查工作适应经济税收发展的新常态。

推荐第6篇:烟草稽查大队会议表态发言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今天,烟草全体同仁在这里参加2012年烟草工作会议,通过认真学习郑局长代表局党组作的题为《立足新起点同心创辉煌全力推动烟草各项工作“上水平、创一流”》的工作报告,我深深感受到这次会议是烟草贯彻落实“四个引领”,不断深化“三大战略”的推进会,是推动烟草持续协调共同发展的鼓劲会,是专卖管理战线理清工

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的动员会。郑局长的工作报告,立足长远,内涵丰富,全面深刻,既全面总结了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又客观分析了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同时结合烟草实际对2012年工作做出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全体专卖人员深受启发,倍感鼓舞,并决心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围绕“严监管、促规范、重基础、强素质、倡同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真抓实干,为卷烟“上水平、创一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新的一年,我们将全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抓好解码细化工作

会后,我们将立即抓好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是层层抓好学习和传达。将于下周分别召开科、队务会,迅速开展学习传达活动,将全体人员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报告的精神上来,做到人人领悟报告精神,个个清楚目标任务。二是层层解码,制定落实方案。按照报告要求,对本周形成的专卖管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进行再完善、再充实,抓好组织领导、方案制定、措施跟进,做到年度目标任务和月度工作计划、阶段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推进。

二、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积极推进专卖管理工作上水平,创一流

一是牢固树立情报建设意识,进一步加强打假破网工作。2012年,我们将继续把“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作为卷烟打假工作的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层层分解任务、人人落实责任,真正建立并充分利用线人信息库,进一步充实情报队伍,完善管理制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广大零售户和消费者的“12313”卷烟打假举报电话知晓率,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拓宽情报来源、收集案件线索等方面的作用。我们将积极探索有效的举报激励机制和线人培养机制,有针对性地在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周边建立情报阵地,变被动接受为主动获取情报信息,进一步拓宽情报信息渠道,着力解决打假破网案源不足的难题。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巩固完善与公检法部门的打假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谋求观点共识,强化协作力度,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制度,加大抓捕、追刑力度,切实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顺畅有力、务实有效。努力实现“破获一起符合国标的网络案件”的工作目标。

二是牢固树立守土有责意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2012年,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着力导入对标管理理念,逐步建立统一的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和市场监管水平指标体系,从工作标准和工作效果两方面严格考核一线专卖人员,合理下达打假破网任务和市场监管任务,将指标落实到人,以实绩和数据说话,客观评价各中队辖区、各责任片区的市场监管水平,以此激发中队之间、稽查员之间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氛围。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探索科学的市场监管方法和途径。以市场走访为依托,坚持“带着准备上市场、带着问题上市场”的工作方法,善于发现问题、发现线索,提高效率,减少盲目,提高市场监管的针对性,确保卷烟市场净化率保持在96%以上。

三是牢固树立严格规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内管工作水平。2012年,我们将始终牢记严格规范“生命线”理念,强化新《工作规范》的再学习和再培训,将工作任务、监管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个内管人员,明确具体标准和完成时限。按照“内管促内控,内控促自律”的思路,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职能配置体系、内控制度体系、内管制度体系、流程操作体系、检查考评体系等“五大体系”,切实发挥内控机制作用。固化内管工作下沉基层的统一模式,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指标,统一要求,完善流程,固化表式。年内,专卖内管人员要将零售户全部走访一遍,以“大走访”和稽查员日常“小走访”为基础,以零售大户监管、停歇业户核查、配送入户检查等为手段,开展对一户多证和从业人员经营卷烟的专项清理活动,并将其纳入基层日常监管内容,做到与市场监管同部署、同检查,推进新《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与此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做好内管软件应用工作,及时处理预警信息,提升内部监管效率,推进内管工作信息化。

四是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提高基础建设水平。2012年,我们将持续推进优秀县级局和示范中队创建工作,总结经验,全面推广,使创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推进创建活动常态化、创优成果长效化。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合理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日常学习和技能鉴定有机结合,认真总结前期开展的专卖管理员技能鉴定工作,研究解决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着力在培训质量上做文章,努力提高专卖管理岗位技能鉴定通过率,特别要在中、高级技能鉴定上下功夫、求实效,切实提升队伍岗位技能水平。我们将开展专题调研,对照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在政策法规范围内不断梳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达到“程序规范、流程合理、时效及时、质量合格”的目的。同时大力推进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转变专卖人员执法理念,全

力打造服务型专卖。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公开权力运行,加强多方监督,努力提高全员依法行政水平。我们将继续坚持以文化引领为驱动,着力提高队伍活力。在日常专卖管理工作中坚持以“阳光同心”文化为统领,将其融入专卖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打造具备烟草特色的执法文化,进一步凝聚团队精神,激发工作热情,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行业宣传,努力提高周边绩效得分。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我们专卖战线全体人员将在烟草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专卖管理工作上水平、创一流的总体目标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严监管、促规范、重基础、强素质、倡同心”的具体任务上来,以“四种意识”的牢固树立推进专卖管理各项重点工作,为烟草持续协调共同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推荐第7篇:煤炭行业稽查

三、煤炭企业

(一)收入项目的检查

1、将自产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未计收入,如内设的医院、学校;将煤炭换取生活日用品,用于职工福利等。

2、利用销售产品在数量、质量、价格上的差异,混淆收入、以少代多,将截留的部分销售收入计入企业的“小金库”。或者企业内部各部门利用自己的优势,承接外单位业务,将所得收入在本部门设帐核算,形成两套帐。

3、实行集团公司统购统销,有集团公司统一对外签订销售合同,或有集团公司统一收购,销售(收购)价与市场价相差相当大,利用价差转移收入。

7、价外费用单独核算,不并入销售收入。如企业自己的车辆运送煤炭,将运费收入单独记账。

12、有些矿井同时有立井和斜井,都出煤,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在实地核查时,也不易发现。

16、村民用煤或政府部门用煤,要么价格低,要么免费提供,企业少做或不做收入;

到铁路运销部门查找发运人,再和已办证的进行比对,可以发现未办证的纳税人信息,亦即偷税人的信息检查时,重点看资本公积、福利费、其他应收款等账户,是否有隐瞒收入问题。对那些经营正常,而发票用量同比下降较多的煤矿结合纳税评估指标进行核实。通过与其他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企业相关信息,如:工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的信息、安全生产部门办理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信息、煤炭生产管理部门办理煤炭采矿许可证的信息、煤矿管理部门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信息等,并据此发现涉税线索。

(二)扣除项目的检查

1、检查按标准扣除的费用有无超过计提标准,余额是否作了纳税调整。

(1)维简费。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每吨8.5元提取的维简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规定提取维简费企业的井下固定资产折旧,不允许税前扣除。使用已税前扣除的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其折旧不得税前扣除。(鲁地税函[2005]41号)

(2)安全生产费用。煤炭生产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浮动范围内,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使用已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鲁地税函[2005]41号)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要求计提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有无改变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用途。

(3)造育林基金。鲁财字1999[37]号文规定,煤炭生产企业按每吨0.05元计提造育林基金。

(4)企业发展基金。鲁财企[2004]28号文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煤矿企业按每吨5元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2、塌陷补偿费。是否按照塌陷补偿合同规定列支,有无上级文件批复。

3、青苗补偿费。是否据实列支,列支依据是否合法。对煤炭企业成本费用的检查可以结合电费成本模型、工资成本模型、原料成本模型、矿产资源费模型、以产控销模型、以进控销模型(六个模型的具体计算方法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53号),根据行业平均电耗、工资成本等指标与具体企业的实际指标相比较,发现异常情况,寻找各个指标的疑点。也可以通过煤炭企业与其集团公司、其他经济实体之间划分不清的业务(如:人员、运输劳务、建筑工程、资金往来、公用设施、公共费用等),从他们各自的费用入手,发现问题。

推荐第8篇:稽查工作总结

什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稽查队2011年上半年行政执法

自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搞好我县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交政法发[2011]94号)精神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部2010年第2号令)以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2011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交发函

[2011]106号)文件精神,什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稽查科对2011上半年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明确了执法工作目标责任。年初,什邡市公路运输所与所属各部门签订了《公路运输行政执法责任状》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执法目标责任,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将执法责任进行了分解。

(三)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稽查人员执法水平关系着整个运管的工作和运政形象。通过每周星期二的例会全体稽查队员系统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交通行政执法5个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交通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通过近年来的普法宣传工作,全体稽查队员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普遍得到了增强,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执法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二、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是完善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状。二是完善了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三是制定了《行政执法考核奖惩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在推行执法公示制方面,我科在办公场所公开了执法事项、依据、程序。

三、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稽查科在市公路运输管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做到每月进行检查评比,并要求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巩固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行政执法目标相结合。

(二)出动宣传车辆56多台次,出动宣传人员112多人次。通过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较好地化解了矛盾,减少了工作中的阻力,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春运”、“五一”黄金周期间,对广大经营业户进行宣传,保证了重大节日的安全顺利出行。路检过程中,广大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做到公正、公平执法、不办人“情案”,坚决做到主体合法,

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合格率达到100%,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杜绝了公路“三乱”现象和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大了执法力度。根据上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科部门结合本行业实际,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我科室根据行业特点迅速开展工作,对行政许可事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摸底,分别建立台帐。以客运车辆、从业人员为重点,重点整治安顺车站、师古车站、洛水车站和城区客运秩序,在各主要路口、车站、城区和相关企业进行稽查,严厉打击了道路旅客运输和城市客运行业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72人次,执法车辆564台次,检查车辆6349台次,立案668宗,处理违章案件555宗,处理投诉41起,打击黑车7辆。罚款金额共计二十五万六千七百元整。

通过上半年的行政执法行动,纠正了行业上不良的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保证了全县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稳定,营造了良好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人法制观念依旧淡薄。二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主要表现为文化素质偏低,执法业务素质不高。三是执法行为有待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而有之,如以罚代管,办案水平不高等现象。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推荐第9篇:税务稽查

一、会议费支出

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预算、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九条:会议期间不得组织浏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招待烟、酒、糖、果等,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和发放任何物品、纪念品。(会议中用的矿泉水、茶叶适量可以记入会议费)

二、差旅费支出:

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财行(2006)313号关于差旅费补贴标准规定:(1)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卧铺票而未购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2)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3)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天数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4)到基层单位实习、锻炼、及各种工作队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差旅费开支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三、固定资产支出: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四、无形资产摊销:

财税[2008] 1号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条件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可为2年。

五、其他应收款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

1、财税[2008]83号文件明确:企业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

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借款人所借款项与工作无关且年度终了后未归还的借款)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赠送礼品:财税【2011】50号文件明确: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活动和年会、座谈会、庆典,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送员工的礼品,按工资薪金项目纳税。

六、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下列情况不征个人所得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误餐费。

5)公务用车补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需向地税局备案,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入,允许扣除一定标准金额,然后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七、税收政策:

1)企业和事业单位,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补充养老保险),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达到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推荐第10篇:用电稽查

用电稽查、用电检查工作总结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1338 更新时间:2006-7-8 2003年用电稽查、用电检查工作总结

2003年,我们用电稽查队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具体指导下,根据“内清外查、重点在内”的用电稽查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自今年开年以来,我们对内堵漏增效、对外查违反窃,先后对北城、南城、环城、兴隆等十个供电所的14045个用户的表计接线、配变容量、CT变比及灯力比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对,发现问题1206起,共追补电量2293026KWH,追补电费924997.1元,收取违约金36866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7人次且都作了调查落实。另外,还重点开展了安全用电检查工作及计量装置防窃技术改造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了安全用电检查工作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襄樊市经贸委2003年第18号文”关于开展安全用电检查的通知”精神,在枣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配合下,我们开展了全市安全用电检查活动.

自襄樊市经贸2003年第18号文”关于开展安全用电检查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就成立了以用电局长聂明义为组长的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襄樊市经贸2003年第18号文,并将安全用电检查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个基层供电营业所,安排布置了我局的安全用电检查工作.

召开了全市安全用电检查专题会议,进行了动员.

6月份,我局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用电咨询日活动,除了采取固定展板宣传、设立咨询台解答客户的提问外,还用宣传车在全市巡回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向行人发放《安全用电常识》手册。此外,我局还组织全局200多名农电工带上工具和材料,进村入户宣传安全用电常识,义务帮助农户检查家中的室内电源线、指导农民自己调试漏电保护器、如何选用保险丝等,对发现农户家中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立即当场进行消除,提高了农村安全用电系数,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高度称赞。

组织了一次全市统一的安全用电检查活动,重点是检查大工业用电户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及规范其用电行为,同时对检查活动进行了总结,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和重要情况进行了通报.

在此次安全用电检查活动中,我们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电力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对用户进行检查,共检查各类用户近2000户,查处窃电案件9起、违章用电5起、纠正不合理用电比例25起,下达稽查整改通知书54份.

二、进行计量装置防窃技术改造

根据襄樊供电局《关于落实计量装置防窃技术改造方案及资金使用的通知》精神,我局防窃改造二期工程于2002年10月正式开工,在施工中我们严格按照襄樊电力勘测设计院规划设计要求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现已改造1OKV高供高计(遥抄)用户19户,1OKV高供低计用户154户,新增高压计量装置11套,更换高压计量装置8套,新增低压防窃箱154台。在改造方式上我们采用安装高压遥抄、安装IC卡计量、安装低压防窃箱等,目前二期工程已于2003年8月3日全面竣工并通过防窃改造验收。大多数改造户通过改造电量都有增长,特别是一些小钢厂及小铸造厂改造后电量增长比较明显,如枣阳市盛昌实业有限公司在改造前月用电量15万千瓦时左右,改造后当月用电量就达到了18万千瓦时;还有罗岗黄河村泵站、城西建材厂等改造后月用电量都出现明显增长。这次改造的高供低计户我们仍与一期工程一样,采用桩罩将变压器的低压桩头密封,有效杜绝了窃电分子从低压桩头窃电的现象发生。在完成二期防窃改造任务的同时,针对枣阳小钢厂死灰复燃的实际情况,我们又另外购回4套遥抄装置及失压断流仪对枣阳的小钢厂及小铸造厂全部安装到位。通过防窃改造,有效地维护了供用电秩序,大大减少了窃漏电现象的发生,有效控制了电量的流失,提高了我局用电管理工作水平。

三、开展了用电营销稽查活动

针对“两查”工作存在力度不够,不规范的问题,用电稽查队在工作中一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按照省公司及市局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在供电所开展工作时注意向各供电所进行查处示范,以促进各供电所“两查”工作的规范。

另外针对今年我局各供电营业所线损普遍较大的实际情况,根据局领导指示,从6月份开始,用电稽查队对刘升、太平、北城、鹿头等供电营业所进行了专项用电营销稽查。6月16日,用电稽查队在刘升供电营业所进行专项用电营销稽查。当6月20日对刘升罗55榆树线进行检查时,现场的情况令稽查队员们个个触目惊心。台区总表计量装置不是电流线反接就是电压线虚接,他们立即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及时向局分管用电的聂局长进行了汇报。聂局长当即指示加大检查力度,并将检查重点转移至抄表到户上。21日,用电稽查队兵分两路对榆树线上的小店一组、小店三组、刘湾二组等三个台区共311个用户小表进行跟踪抄表。发现小店一组、三组两个台区180户小表截流电量7895KWH,电费4010.66元,而刘湾二组现场抄表与表本根本就对不上号。21日晚9时30分,稽查队江品保队长及刘升供电营业所马玉春主任就白天检查情况向聂局长进行了紧急汇报,决定抽调各供电所人员、车辆,利用22日一天时间对榆树线路所有台区进行紧急检查。22日7时30分,聂局长亲自带领21人、14台车,冒雨对刘升榆树线路45个台区,共计3683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工作一直持续到晚上19时。在检查完毕的所有台区中,发现共截流电量71514KWH,电费39263.18元,另有多户未上户。

同时,我们还抽调专人对去年省公司营销检查组提出的整改项目进行了跟踪督办。

四、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用电检查专项斗争

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全面提高营销工作质量和自身经济效益, 我们枣阳市供电局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反窃电专项斗争活动。

8月23日,我局在商业大厦开展反窃电宣传活动,局领导聂明义亲临现场指导,用电、稽查队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南、北城供电营业所稽查骨干参加了宣传。

上午8点左右,反窃电宣传车驶向全市大街小巷,通过高音喇叭反复宣传反窃电法律、法规、典型窃电案件、窃电的严重后果、窃电的举报奖励途径。在商业大厦附近10多名稽查骨干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1800多份。

在这次专项斗争中,我们要求各供电所要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活动;大造反窃电声势,大力宣传窃电违法并广泛发动群众检举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电力商品、依法用电、窃电违法”的意识;其次要做好与司法机关联手办案工作。对窃电性质恶劣、数额较大的(1000元以上)应及时上报,由局出面与公安、司法机关联系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窃电犯罪行为。

五、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今年我们用电稽查队共办理领导交办及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7件次,全部都作了调查落实。通过对群众来信来访的认真调查落实,得到了用户的好评,为我局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总之,2003年我们枣阳局的用电稽查、用电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将在下一年的工作中对已取得的成绩要加以发扬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改正,努力提高用电稽查、用电检查的工作质量,全面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克服困难,排除阻力,为有效遏制盗窃国家电力资源,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作出自己的贡献。

用电检查工作总结

为了打击偷电漏电、杜绝违章用电,提高用电客户的安全用电意识,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2005年,我公司对供电辖区内的用电客户开展了广泛的用电营业普查工作。共检查各类用电客户8035户/次,建立健全了本供电网络内运行中的大宗工业用电客户的技术档案。对全局供电网络内110kva及以上容量的用电客户每季度进行一次-

检查,对个别有怀疑和电量突然下降的用电客户进行了不定期抽查。同时,对私拉乱接等不安全用电和违章用电进行了整治,共计整改100kva及以上大型用电客户计量装置14处、纠正违章用电和不安全用电56处,查出配电房内存在不安全隐患48处,查出记费点度表及电流互感器错误接线39处,查出有问题单相计量电能表93只、三相电能表7只,共计补收电量47895千瓦时,查获资阳环宇器材厂、北郊肉联厂等5家单位窃电,共计罚补电量74678千瓦时。为减少供电企业经济损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是我公司通过对以往用电检查工作的经验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制定出了一套完整、严密的工作程序。文秘114版权所有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公司成立了以局长、经营副局长为总指挥,电能营销科为指挥中心,用电检查班为突击队,各供电营业所为骨干力量的用电营业普查工作组。各供电所负责各自供电辖区内的用电检查,用电检查班不分昼夜24小时进行不定时突击检查,电能营销科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和组织用电检查工作,并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使舆论形成威慑力

组织健全后,就要使广大用电客户形成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的意识。今年,我司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用电宣传,用散发传单、广播宣传、制作卡片等形式,大力宣传了《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四川省关于对窃电处理意见》等法律法规,使“电能是商品”的思想深入用电客户脑海。在强大的舆论宣传下,一些用电客户,打消了违法念头。

三 本文来自文秘114 http://www.daodoc.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强化自身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

在开展对外宣传的同时,我司从内部管理入手,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形成训练有素的战斗队伍。

1.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中,遵照国家《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是二人以上进行。到客户处,首先出示用电检查证件,然后与客户代表一同进行,结束后有无问题均和用电客户进行了简短的座谈,向用电客户宣传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知识,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尽量使客户做到心中有数,照章用电。

2.同时,对内部也进行了检查,查出电费发票票面计算错误135份,造成错误计算、漏收电量电费、力率电费、配变损耗共计23495.36元,多收客户电费1845.70元,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均在次月进行了退补更正。

3.为提高用电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公司在今年3月专门组织了电力法律法规培训和用电检查技术培训。针对在用电检查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在业务技术上,也是针对破坏计量装置、更改二次回路接线、绕越计量装置等窃电手段进行了分析和对常用检查仪表的使用进行了指导。通过考试的手段提高了我司用电检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形成了一支过硬的用电检查队伍。

四、从技术上入手,杜绝窃电行为文秘114版权所有

我公司在三年前就开始对供电辖区内100kva及以上高供低计用电客户普遍安装了配电变压器考核计量箱,低压照明用电客户也基本上安装了规范的集中计量箱。而对高供低计的用电客户均由用电检查班直接控制管理,每月都要进行一次检查,特别是对私营企业,随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突击检查,从源头上杜绝了窃电事件。所以窃电事件极少发生。

用电检查是电能营销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只要能持之以恒的长期坚持下去,就能将窃电、违章用电等不法行为减少到最低程度,从而保证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才能在全社会真正形成“电能是商品”的这一思想意识。

本文《用电检查工作总结_文秘114_免费文秘网》由文秘114 http://www.daodoc.com 为为进一步加强用电营销管理,规范营销业务,根据市、县电力公司《关于开展用电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对这次普查阶段性工作做如下的工作总结。

一、用电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在全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奋战5个月,各项工作都得以落到实处,取得了用电普查阶段性的显著成绩。通过这次的普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对用电营销管理的认识,既对几年来的管理工作作全面考量,又深刻地领会到用电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规范营销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同时纠正了用电营销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规范问题。在这次的用电普查工作过程中,我们通过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对辖区内不论边远、地形复杂区域,特别是未经整改的村落,都做到每户每表进行清查摸底、登记造册,使用电客户的地址、用户姓名、报装容量、用电性质详细信息以及电价收费等帐实一致性。并加强对用户计量装置的管理和用户私自乱搭乱接现象作全面检查,力争做到彻底根除,针对老化和被损坏而未整改的线路、计量装置,进行维护和加封加锁,从而堵住管理中有机可乘的漏洞出现。通过第一阶段普查工作的详细统查,全镇被普查户数33268户,其中220V用电户占32226户,380V用电户占734户,高压用电户和乡村照明变台占308户,阶段性普查率达到了100%。同时针对一些用电户违反电价收费规定,进行清理整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价格的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营销管理水平。

二、在反窃电检查工作上我们根据供电企业电能失窃保险管理的实施办法,通过各种检查形式和加大力度的反窃电宣传,提高广大用电户的用电意识,从而改变各种不良观念,使用电客户充分明确用电的权利和义务。这次普查,共出动57人次对用电线路及设备的巡查管理,特别针对大工业用户采取了不定期形式进行抄表,并对用户电表、表箱加封加锁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用户的用电情况,杜绝和减少窃电的违法行为。通过这次的检查工作,对用电客户违反供用电管理规定,私自转供电源,抬高电价,搭车收费等现象,进行了专项清查,从而纠正了营销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三、用户欠费清查工作,从接管到目前,由于大部分用户为接管欠费大户、老赖户,欠费时间久,加上生产企业倒闭,没有偿还能力,五年多来我们采取各种各样的追收形式和法律程序,通过法庭的帮助,对一些欠费用户强行追收和限期缴费,共追收拖欠电费12.85万元,到目前为止,尚有拖欠电费62户 ,金额117.04万元,对于拖欠的用户,我们采取缠身式的追收方法,长期进行跟踪,并配合司法部门以法律手段强行追收,争取尽快完成电费拖欠的追收任务。

在实施用电检查工作过程中,暴露出一些工作中的不足和有待提高的薄弱环节,我们总结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吸取了以往忽视了一些环节而出现不必要的管理漏洞的教训,坚实了信心。用电营销管理需要全面、细致和不断学习,努力克服实践工作中的不足,逐步增强队伍素质,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我们将一如继往,层层把关,业精在于勤,管理出成效。为完善电力市场营销管理创造条件垫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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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稽查工作总结

2011年稽查工作总结

2011年,在局党组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稽查局的直接指导下,深入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假治劣、确保公众安全用药”这一主线,扎实有效的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重加大对重大案件查处、提升基本药物抽验效能、加强稽查队伍能力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1年稽查工作情况

(一)、制定计划、合理安排。年初专门召开会议,总结2010年工作的经验,找出监管的薄弱环节,明确今年工作方向,部署全年稽查工作重点,合理安排监督检查时间。合理安排药械日常监督和稽查执法检查,改进工作思路,有效维护了执法的公平、公正。

(二)、有的放矢,提高抽验准确率。根据市局下达的抽验计划和要求,确定抽验重点品种、重点单位,不断增强药品抽验工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针对性,努力降低抽验成本,提高监管效能。紧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抽检的要求,重点跟踪高风险药品、不良反应较多的药品以及《药品质量公告》中涉及到的不合格药品,努力提高药品监督抽验的科学性和靶向性。2011年,共完成药品抽验68批次,完成任务的100%。

(三)、明确重点,加强监管。日常监管以单体药店特别是农村药店、个人门诊、村卫生室、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去年出现问题提较多的单位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药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药品验收、养护、药品质量和储存条件、药品购销票据管理、是否出租出借柜台、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严肃查处了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药品使用环节,加强了医疗机构药房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用药行为、完善药品购销记录,进一步增强了医疗机构安全用药的责任意识。今年以来,为开展各类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88人(次),检查涉药单位312家(次)。

(四)、多渠道拓宽案源,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扰乱药品流通秩序的违法行为。积极到外地进行案件核查,通过发协查函、到外地核查等措施拓宽案源。今年共查处违法案件6起。其中,与市局联合查处的袁某生产销售假药心脑康胶囊等药品案生产的假药涉及全国19个省45个生产企业60个品种,货值2000万元,已被省局挂牌督办。

(五)、专项检查深入细致,不流于形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先后开展了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专项检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项检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冷藏药品、疫苗等各类专项检查,各单位如实填写了相关表格,并将各类专项检查逐一汇总并结合到日常监督中随时监督,有效打击了无证经营、违法购进等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六)、认真做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非药品产品较多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继续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已经明确的虚假文号、无效文号冒充药品产品的检查,全面清查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使用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情况;药品经营企业在经营非药品时是否按照要求与药品明显隔离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识。加强对经营企业店堂广告的检查,发现有非药品违法宣传广告的,立即责令撤除,有效地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

(七)、及时落实各类公民举报。本着“有报必接,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所有举报均到现场落实,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公民举报3起,落实3起,并及时将查处落实情况反馈给给举报人,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八)加强培训,扩大宣传,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召开了2011年度区药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培训涉药从业人员120余人次,将日常监督与现场培训紧密结合,不断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素质。9月份,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开展以“安全用药,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编写印制和广泛发放宣传资料,大力普及涉药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通过各类教育、宣传工作的开展,有效提升了监管相对人的综合素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药品安全监管的浓厚氛围。

二、2012年稽查工作计划

一是合理安排药品抽检,提高抽验靶向性。依据省市局抽验工作安排周密制定2012年度我局抽检计划。根据今年抽验工作实际确定明年抽验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合理安排抽验计划,通过工具书、互联网等不断加强假劣药品知识的学习,提高药械真伪鉴别能力,充分利用快检技术,不断提高抽验靶向性,使之成为打假治劣的有力武器。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各涉药单位的药械质量、购进渠道、储存养护、购进验收进行全方位监督,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结合今年的监督情况进行有的放矢的重点监督。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适时开展高风险类医疗器械、医用氧气、夏季中药饮片质量安全、夏季药品存储、疫苗、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各类专项检查,及时排查隐患,确保群众用上质量可靠的放心药械。

四是拓展思路,深挖严打假劣药械违法犯罪行为,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增强发现案源的敏锐性,做到“办小案、挖大案”的监管策略,在办理大案要案过程中突出与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政法部门对案件查前、查中、查后的参与度,提高大案要案办理效率。

五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稽查工作纪律,增强稽查工作的透明度。深化说理式执法文书改革,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案件承办人制”、“案件合议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采取科室互评互审案卷和法规人员审核把关相结合,不断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和案卷质量,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六是加强与各级药品稽查部门信息交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新动向、新特点与其他单位进行广泛信息交流。借鉴好的工作经验,不断创新稽查执法模式,探索稽查工作新思路,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执法水平。

第12篇:稽查工作总结

2011年10月上半月稽查工作总结

依照收费管理细则标准,结合十月稽查工作安排,稽查组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强化稽查力度,加大整改力度,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从严、从细开展收费稽查工作,现就将我站十月上半月稽查工作总结如下:

本月,站稽查组以对绿色通道和改型车作为稽查重点开展稽查工作。

1、稽查员对绿色通道车辆进行不定时现场稽查,监控录像审查班长是否都能按要求对绿色通道货物进行认真的查验及照相留档,监控员、收费员是否记录齐全,10月1日----13日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运输免费车辆共计178辆,免费总额18695元,通过严格的稽查,绿色通道免费情况无异常。

2、对改型车,特别是“大改小”的车辆进行一一核查,10月1日---13日改型车共计70辆,其中11次为“大改小”,对各条记录进行录像核查及与以往收费记录核对,没有徇私舞弊降档收费现象的发生。

其次,以“收费”工作为中心,落实内部管理。首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全站方方面面;坚持落实制度管人,努力使内部管理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保证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执行,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突出加强收费稽查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奖惩办法,做到按章有序、职责清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围绕“文明征收、礼

貌服务、票款相符”实行了日常检制度,切实规范了征收执法行为,杜绝了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经过一个月的整顿,各班组、部室的人员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各类报表签字及时;监控人员夜班无睡岗现象;收费班上下班列队整齐、着装规范、上岗证件齐全;监控员能及时向站领导反馈信息;内勤人员能做到了按时上下班,24小时有人在岗;每个收费班组都建立卫生负责制,收费岗亭的卫生保洁都分到每个当班的收费员;文明礼仪使用率达95%;通过定岗制度的建立,10月上旬入口收费员发卡差错率同比下降了4.38‰。每项工作都在不断进步当中。虽然各方面都有进步,但仍然有许多问题没有达到标准和要求,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还很多:

1、内勤个别人员着装不规范

2、票证员对收费员填写的票据交接单不核对

3、定额票使用不规范

4、监控员上班不带上岗证,不摆放工号牌

5、监控员绿色通道登记表签字不及时

6、倒车键的使用(车未停到窗口,收费员已经输入信息并确认写卡抬杆,造成司机要求刷ETC卡必需使用倒车键)

7、非正常情况表诉不清楚。

如:删除一次称重数据不写所删轴组,删除原因 闯关记录登记为:系统故障,栏杆不降,造成闯关一次

(会让人误认为,因为栏杆不降造成有车闯关)

8、收费员当班期间挽袖操作,当班期间岗亭内写学习笔记。

9、班长进出岗亭后收费员反锁门不及时

10、个别人有睡岗现象。

在今后的稽查工作中稽查组将对以上不足进行监督改正,紧紧围绕站行政的步伐,准确把握抓创建,突出特色抓窗口,文明收费创业绩,优质服务树形象,大力发扬成绩,勇敢正视不足,坚决克服困难,着力抓好各方面工作。

2011年10月14日

第13篇:稽查工作报告

2011年度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报告

封丘县烟草专卖局黄德市场监管稽查队队长岗职责任人XXX

(2012年2月29日)

一、2011年以来采取的主要措施,发现的优秀典型、优秀事迹和优秀经验

主要措施:

1、加强农村流动摊点、集贸市场的检查和监控;

2、对重点经营户、名烟名酒店实施重点监控;

3、加大对零售户、消费者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

4、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了解掌握相关市场信息动态。

优秀典型:黄德稽查队

优秀事迹:

1、在上半年工作中,按照上级加强基层站所的要求,我们克服生活困难,坚持在一线办公,无任何怨言。

2、按照专卖科统一部署,每天坚持对卷烟市场开展巡查工作,坚决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卷烟案件,为封丘烟草良好的销售形势起到了一定的保驾护航作用。

3、平时工作中注意礼貌用语、文明执法,严格办案程序,不徇私情,查办案件时做到了,公平、公正,全年工作中没有发生被零售户投诉或者行政诉讼案件,树立了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优秀经验:注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政策的宣传,既能展现烟草行业良好形象,又能防患于未然,又能让一些违法

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分析2011年以来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当前面临的形势: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或问题

工作的基本情况:

1、专卖案件的查处,关键要靠信息的来源。本队坚持信息互通原则,定期或不定期与客户经理、送货员或者其他稽查队交流信息,增强信息来源的广泛性。

2、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应用,确保信息来源的可靠性。3坚持与公安、工商开展联合打假机制,形成强大的联合打假力度,保持一定的打私、打假高压态势。

4、加强案件的追踪力度,有来源就追根,

5、加大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零售户知法、懂法、不触法,让一些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主要特点:加大了对案件的追踪力度,深挖现案,督促公安机关加大对涉烟案件嫌疑人的审讯力度,做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方”!

当前面临的形势:随着卷烟销售水平的不断上升,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的驱使,置法律于不顾,置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仍然铤而走险。随着我们打假力度的不断增强,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手段也在不断更新变换,我们的打假力度仍须更加强大、更加严谨。

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或问题:一些农村偏远地区经济比较落后,卷烟消费档次偏低,低档货源有时出现断档情况,致使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三、2012年要采取哪些主要措施,继续抓好突出抓好哪些重点工作落实

要采取哪些主要措施: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熟练把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完善案卷处理工作,把案卷处理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2、规范稽查人员的执法行为。强化稽查人员的法律意识,以提高队员的文化修养,来促进大队的整体高度,加强执法程序化,规范化的治理。

继续抓好突出抓好哪些重点工作落实:1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团队协作意识,增强向心力、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

2、为了达到控制市场主动的目的,我们黄德稽查队队始终坚持“两个结合”的原则,即加大打击、查处力度与加大专卖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市场形式合理安排工作,布置人员力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

2012年的工作切入点,加强的薄弱环节,必须解决的突出矛盾或问题

工作切入点:进一步增强联合打假机制,深挖现案,一是开展外围调查取证,锁定证据确;二是督促公安机关加大对涉烟案件嫌疑人的审讯力度,三是进一步挖掘其上线

要加强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对车站,物流中心,娱乐

场所的检查力度,关注卷烟流通环节。

要解决的突出矛盾或问题:加大对偏远区域卷烟经营大户及无证户的检查,增加节假日的巡查与突击检查,保证卷烟正常流通,坚决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切实的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第14篇:稽查题库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案件复查、稽查员制度等部分

一、判断题

1、复查取得的证据材料由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的稽查局归档保管,原税务处理决定的证据材料仍由案件原处理单位归档保管。(√)

2、国税局(稽查局、税务所)与地税局(稽查局、税务所)、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调查的涉税案件,应当根据各自的法定职权,经协商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得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3、稽查工作规程规定,税务稽查工作应当按照选案、实施、审理、执行等程序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税收法律、法规。(×)

4、受理口头举报(含电话举报)应当作笔录或录音,笔录经与举报者核实无误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押印。(×)

5、税务稽查对象确定后,可以分类建立税务稽查实施台帐,跟踪考核税务稽查计划执行情况。(×)

6、复查取得的证据材料由案件原处理单位归档保管。(×)

7、组织复查的稽查局应当将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书面通知案件原处理单位;复查结论认定原税务处理决定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责令案件原处理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按照复查结论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情况特殊的,组织复查的稽查局可以根据复查结论直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

8、复查中对原税务处罚意见原则上不再改变。(√)

9、对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上级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派员前往案发地区督促检查,或选派人员参与办案,必要时要求主管领导到上级单位汇报。(√)

10、下级单位办理涉及其他地区的重大案件,可以报请上级单位对该案件进行督办。(√)

11、举报中心可以代表本级税务机关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下级税务机关或者同级有关机关交办、转办举报事项。(√)

12、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

13、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共同办理的税务案件,若要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可以共同作出相关具体行政行为决定。(×)

14、调查取证应当两人以上,所取得的证据应当注明来源、提取时间和地点,并有证据提供人、提取人的签名。( √ )

15、书证的原本、正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书证的副本不属于书证的原件。( × )

16、审理人员接到稽查人员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十日内审理完毕,但就有关政策问题(书面)请示上级的时间不包含在内。( × )

17、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 )

18、我省规定,凡列入当年度稽查计划,并已查过的企业(单位),应当作为当年稽查回访的主要对象。( √ )

19、跨管辖区域稽查的,可以采取函查和异地调查两种方式进行,采取函查时,为了减少邮件在途时间,可以在批准实施稽查前先发出信函,请求对方税务机关调查。(×)

20、地税机关可以依法进行现场检查,收集证据,即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生活场所和

1 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21、对涉嫌犯罪的税务违法行为,执行部门应当制作《税务案件移送书》,报经(局长)批准后,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22、税务案件举报奖励对象包括匿名举报人。( √ )

23、税务机关可以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的(应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24、稽查人员在某企业检查时发现一记帐凭证,上面记载以物易物,帐务处理为借:原材料 贷:产成品-A 纳税申报收入中无A产品销售收入。据此,可认定该企业少计销售A产品收入(√)

25、稽查局税务干部李某的弟弟自营一个体企业A,因业务往来B企业欠A企业20万元一直未归还。李某利用《税收征管法》赋予他的检查权对B企业在银行的存款帐户进行查询,然后告诉他的弟弟。李某的行为是合法行为。(×)

26、全省地税机关在按照简易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不适用《税务案件证据暂行规定》。(√)

27、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审理委员会审理前三天,将有关案件材料送发审理委员会成员。案件审理会议须有审理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28、县或县以上税务机关的稽查局设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29、举报中心受理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30、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31、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均须受理。(√)

32、税务稽查案件的复查分为案卷审查和实地调查。(√)

33、案卷审查发现原税务处理决定有重大问题或者明显疑点的,必须进行实地调查。(√)

34、复查发现新的违法问题与原税务处理决定没有相关的,只对新的税务违法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35、原税务处理决定处罚偏重或者偏轻的,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再改变。复查定性为偷税且原处理未处罚的,应重新予以处罚。(√)

36、复查取得的证据材料由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的稽查局归档保存,原税务处理决定的证据材料仍由案件原处理单位归档保存。(√)

37、原税务处理决定实体部分没有错误,但程序部分有错误或者缺陷的不作处理决定,可责令案件原处理单位限期改正或者补证。(√)

38、原税务处理决定涉及少缴、未缴税款的,应当依法追缴;涉及多收税款的,应当依法退还,或者征得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他应纳税款。(√)

39、复查发现新的税务违法问题与原税务处理决定有相关,属于原税务处理决定错误的,予以纠正;属于同一时限、同一项目的数量增减变化的,应当在重新作出税务处理时注明原税务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

40、复查组在复查过程中应当注意听取案件有关的纳税人或者其他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重要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复核(√)。

41、对被查对象认为应当回避的,稽查人员是否回避,由上级税务机关的局长审定。(×)

42、对未经立案实施稽查的,如果稽查过程中发现已达到立案标准,不要补充立案。(×)

43、稽查结束时,应当将稽查的结果和主要问题向被查对象说明,核对事实,听取意见。(√)

2

44、《税务处理决定书》所援引的处理依据,必须是税收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并应当注明文件名称、文号和有关条款。(√)

45、调查取证时,不能取得原件的,可以照相、影印和复制,但必须注明原件的保存单位(个人)的出处,由原件保存单位和个人签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其签章或者押印。(×)

46、对公众关注的大案要案,在调查终结或处理完毕后,适时予以报道。(√)

47、稽查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时,必须书面告知,不能口头告知。(×)

48、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纳税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49、税务机关受理口头举报应当作笔录或录音,笔录经与举报者核实无误后,必须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押印,以示负责。( × )

50、在税务检查中,立案是一个必经程序。( × )

51、凡未经立案的案件,检查实施中又确实未发现属于立案范围的,可不经过审理环节,由检查人员直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检查结论》。(×)

52、上级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由自已查处和下级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请求上级税务机关查处的案件,可由上级税务机关查处或统一组织力量查处。( √ )

53、税务稽查对象确定后,均应当分类建立税务稽查实施台帐,跟踪考核税务稽查计划执行情况。( √ )

54、原始证据是指从税务违法事实的最初来源获得的证据, 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照片、录音、录像等。( × )

55、税务机关即使有根据认为纳税人的生活住宅区有隐瞒或隐藏的帐证等与纳税有关的资料,也无权直接进行检查。( √ )

56、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在实施税务稽查前,稽查人员都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被查对象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这是实施税务稽查的法定程序。( × )

57、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实施税务稽查中,证人更改证人证词后,原有关的证人证词不得销毁,但可退还给出证人,新的证人证词应收入税务稽查案卷。( × )

58、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凡是对被查对象实施税务稽查并已终结的,无论是否立案,稽查人员均应按要求制作《税务稽查报告》。( × )

59、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对所有涉税案件,必须先立案再实施稽查,对未经立案的涉税案件,税务机关不得实施稽查。( × )

60、凡是稽查实施部门调查终结并移送审理部门的税务违法案件,审理部门均应受理。( × )

61、对经检查有违法行为的未立案案件,审理部门应按规定进行审理,制作《审理报告》,连同《税务稽查报告》,报稽查局领导审批。( × )

62、案件权限属于案审委员会审理范围的,审理人员应提出案件初审意见,制作《案件审理报告书》,经稽查局领导批准后,将案卷材料一并送案审委员会审理。( × )

63、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应当在税务机关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 √ ) 6

4、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 审理人员接到稽查人员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十日内审理完毕。( × )

65、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税务处理决定书》应当(必须)援引税收法律、法规作为处理依据,并应当注明文件名称、文号和有关条款。( ×)

66、对已作行政处理决定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税务案件,税务机关应当在移送前将其应

3 缴未缴的税款、罚款、滞纳金追缴入库。( √ )

67、对定为撤案、免诉和免予刑事处罚的,税务机关还应当视其违法情节,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加收滞纳金。( √ )

68、重大或者其他具有典型意义的税务违法案件,以印发新闻通稿或者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公告。( √ )

69、税务违法案例公告应当实事求是,详细介绍税务违法事实和调查审理过程,写明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主要内容及其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 × )

70、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须同纳税人(税务机关)签订《纳税担保书》,写明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 )

7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催缴税款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但最长期限为7(15)日。( × )

72、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程序发生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当事人对税务处罚决定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也不予履行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司法强制执行措施。( √ )

73、税务稽查执行人员对于税务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制作《执行报告》。( √ )

74、采取暂停支付存款、扣押、查封措施后,纳税人或担保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定额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税票后48(24)小时内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 )

75、一般税务行政处罚的税务稽查案件,案件档案保管期限为10(15)年(×) 7

6、税务稽查案件终结后,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当统一送交审理部门,经审理部门整理于结案后的一个月内立卷归档。(×)

77、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包括工作报告、税务稽查底稿和有关证据等三类资料。(×) 7

8、税务稽查审理与税务行政复议都是税务机关内部一种事后补救措施。(X) 以下各题应注意加线部分内容(以下各题答案均为正确)

79、计算机选案是指将具有普遍意义的人工检查经验标准化和数据化,根据计算机占有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对比、排列和组合,从中发现异常,发出警报,列出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 √ )

80、举报是指个人或单位通过口头、书面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报告偷税、骗税等税务违法行为的一种方式。

81、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受理公民举报。举报中心设在所属税务稽查机构。

82、税务稽查实施部门接到税务稽查任务后,应及时登记《税务稽查实施台帐》,并指定两名或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具体负责税务稽查的实施工作。

83、在实施税务稽查的过程中,如遇各种特殊的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稽查任务的,稽查人员应及时填写《税务稽查延期审批表》,报经批准后予以延期。

84、税务违法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税务违法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是税务稽查实施的基础和核心。

85、税务机关在实施稽查中,需要调取帐簿及有关资料的,应当填写《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 《调取帐簿资料清单》,并在三个月内完整退还。

86、对稽查人员提交的经查未发现问题的《税务稽查报告》,审理人员审理后确认,制作《税务稽查结论》一式两份,报经批准后,一份存档,一份交被查对象,有疑问的,退稽

4 查人员补充稽查,或者报告主管领导另行安排稽查。

87、税务稽查中,审理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公正审理的情况时,可以申请回避。答案:申请回避

88、在税务稽查中,全面反映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的书面总结文书是《税务稽查报告》。8

9、税务稽查中的工作报告包括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处理决定执行报告等。

90、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的罚款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之书》,告之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之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91、税务稽查执行是税务稽查执行环节根据审理环节作出的稽查案件处理意见,将税务处理决定文书送达被执行人,并督促其依法履行税务处理决定的活动。

92、税务处理决定受送达人是法人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人签收。

93、税务处理决定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人签收。

94、直接送达税务处理决定的,以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或者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95、税务处理决定采用委托送达的,受托行政机关责任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备注,并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96、税务处理决定采取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视为已送达。

97、税务违法案件公告,是税务机关以公告文体或者其他形式将已经生效的税务违法案件行政处理决定进行公告。

98、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须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纳税担保书》。9

9、税务机关实施扣缴税款强制措施前,应向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送达《扣缴税款通知书》。

100、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的适用范围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10

1、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坚持告诫在先的原则。

10

2、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稽查对象分别装订立,一案一卷,统一编号,做到资料齐全、顺序规范、目录清晰、装订整齐牢固。

10

3、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查阅税务稽查档案应当征得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本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查阅税务稽查档案,应当经本级税务机关局长批准。

10

4、税务稽查案件的复查必须案卷审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具体复查方法根据复查对象情况确定。

二、单项选择题

1、上级稽查局对于下级稽查局进行复查时,复查面不能低于上年结案数的(A)。(b) A、5% B、10% C、15% D、20%

2、《稽查规范化建设意见》中规定举报案件试行(B)级分类跟踪管理。A、两 B、三 C、四 D、五

3、审理人员接到稽查人员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十日内审理完毕。下列哪项时间应计算在这十日之内:(B)

A、重大案件报经上级税务机关审理定案时间

B、审理人员拟定《审理报告》和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时间 C、稽查人员增补证据等资料时间 D、就有关政策问题书面请示上级时间

4、税务稽案件终结后,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当统一送交(B),经(B)整理于结案后的60日内立卷归档。

A、执行部门 B、审理部门 C、综合部门 D、计划部门

5、对于只补税未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或者经查实给予退税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B)。

A、5年 B、10年 C、15年 D、永久

6、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经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C)内退还。

A、一个月 B、三个月 C、30天 D、90天

7、举报案件实行A、B、C分类跟踪管理。A类举报案件每隔(15天B)天落实阶段性查办情况。B类举报案件每隔(30天C)天落实阶段性查办情况。C类举报案件需要查处的(60天D)天内落实查办情况。

A、10 B、15 C、30 D、60

8、重大举报案件实行督办管理。对举报案件初步证实属大要案的,举报中心要专门造册登记,定期落实查处进度,除上级有明确督办要求的外,每(A)个工作日督办一次。具体承办单位对举报中心督办要求应在对应时间内反馈。

A、10 B、15 C、30 D、60

9、凡举报案件(含上级或有关部门批转案件),应在收到或受理的当天造册登记,建立台帐,举报案件受理后(A)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提出立案查处具体意见,报局长批处。

A、2 B、3 C、5 D、10

10、对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协办的案件实行回函管理。各级举报中心在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后,(C)个工作日内向交办单位回函。 A、2 B、3 C、5 D、0

11、各级举报中心应在举报案件办结后,(C)天内通知举报人领奖。A、10 B、15 C、30 D、60

12、对每一户纳税人的专项检查,一般不超过(B)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A)个工作日。

A、10 B、15 C、30 D、60

13、采取函查的,应当于批准实施稽查后发出信函,请求对方稽查部门调查,省内函查的受理函查单位一般应在收到协查函之日起(B)个工作日内回函。

A、10 B、15 C、30 D、60

14、稽查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D)日内作出税务处理或处罚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稽查局长批准可延长(C)日,批准延长期限届满后仍不能结案的须报县以上地税局长批准。

6 A、10 B、15 C、30 D、60

15、按照税务稽管辖权的有关规定,发票案件由( B )税务机关负责。 A、被查对象户籍所在地 B、案发地

C、被查对象生产经营所在地

D、发售发票的税务机关所在地

16、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被告人陈述的共同之处在于( D ) A、都是直接证据 C、都是本证

B、都是原始证据

D、都是言词证据

17、对企业进行稽查时,应区分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稽查方法。对于那些账簿不健全,进货、销货情况不清,财务核算工作混乱的企业,应( B )。

A.以账面检查为主,实地检查为辅 B.以实地检查为主,账面检查为辅 C.采用单一的询问方法进行检查 D.采用单纯的查账方法进行检查

18、企业的罚没收入应计入( B )账户 A、盈余公积 B、营业外收入 C、其他业务收入 D、管理费用贷方

19、交办案件是指由上级党政机关或( A )交办查处的各种偷、逃税或有关案件。 A、上级税务机关 B.同级税务机关 C.下级税务机关

D.同级政府各部门

20、在税务案件中需要确认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据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是:( D ) A、涉案的已办理工商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B、涉案的未办理工商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C、涉案的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D、以上都是。

21、稽查人员在对某企业检查时发现,其以出租、出借的形式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未退还在“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科目核算,其正确的核算科目是(C )。

A.产品销售收入

B.营业外收入 C.其他业务收入

D.其他应付款

22、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一般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为( B )年。

A、10 B、15 C、20 D、永久

23、根据《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实际追缴税款18万元的举报案件,应按( D )标准掌握发放举报奖金。

A、1%-5% B、2%-5% C、3%-5% D、4%-5%

24、我省规定,单位偷税、逃避追缴欠税在( B )万元以上,自发现或接到之日起10日内向省地税局报告。

A、50 B、100 C、150 D、200

25、全省地税机关在( C )时,不适用《税务案件证据问题暂行规定》。

A、案件检查取证 B、审查处理税务案件 C、按照简易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 D、审查处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

26、我省规定,稽查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B )内作出税务处理或处罚决定,情况

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延长期限。 A、30日 B、60日 C、90日 D、180日

27、收集取得、审查判断税务案件证据应当遵循的原则( B )。 A、合理性 B、关联性 C、有效性 D、完整性

28、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A)。A、发票换票证 B、专用收据 C、发票 D、调取帐簿资料清单

29、凡定性为伪造、倒卖、虚开、非法代开发票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为(D)。

A、五年 B、十年 C、十五年 D、永久

30、《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D)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31、审理人员接到稽查人员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 D )内审理完毕。

A、3日 B、5日 C、7日 D、10日

32、税务稽案件终结后,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当统一送交审理部门,经审理部门整理于结案后的( A )内立卷归档。

A、60日 B、90日 C、二个月 D、三个月

33、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理的案件应在(B)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审理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C)天。

A、7 B、10 C、40 D、60

34、每年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未达到总局规定比例的,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标准,以确保每年不少于(B)的税务案件由审理委员会审理。

A、5% B、10% C、15% D、20%

35、举报中心在收到局长对举报案件批处意见后,于(A)个工作日内将举报材料隐略举报人地址、姓名的复印件及局长批处意见的复印件移送具体承办单位查处。

A、2 B、3 C、5 D、7

36、举报案件实行(C)天查结制;对案情复杂、无法按时查结的,经县以上地税局长的批准,可适当处长时间。

A、15 B、30 C、60 D、90

37、案件审理要限时办结、审理部门接到《税务稽查报告》后,( B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审批定案后( A )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告知书》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处罚告知期满( A )个工作日内制作《处罚决定书》。特殊案件经局长批准可适当处长。

A、5 B、10 C、15 D、30

38、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应自签发之日起( A )个工作日内送达、委托送达应在收到委托书后( A )个工作日内送达,并及时将送达回证寄回委托机关。

A、5 B、10 C、15 D、30

39、稽查案件的处理结果在法律文书送达生效后,定期或不定期予以公告,公告面不得低于(A)。

8 A、5% B、10% C、15% D、30% 40、稽查案件执行完毕,应根据执行情况和税款缴库证明,(A)个工作日内写出执行报告,经审理部门审核后报局长批准后归档。属于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必须在执行完毕后(A)个工作日内向审理委员会书面报告。

A、5 B、10 C、15 D、30

41、稽查案件应在(D)内执行结案,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稽查局长批准延长( C ),批准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执结的,报县以上地税局长批准。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42、冻结存款应在实施后(B)天内书面通知纳税人。A、1 B、2 C、3 D、5

43、举报事项的移送,重大案件的报告,应当在接到举报后的(D)内办理;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

A、1日 B、3 日 C、5日 D、7日

44、对上级税务机关及其所属举报中心交办并要求查报结果的举报案件,除有特定时限外,应当在(C)内上报查办结果;案情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应当上报阶段性的查办情况。

A、10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45、对本级举报中心移送或者领导批办的举报案件,除有特定时限外,承办机构应当在(C)内将查处情况回复举报中心或者报告批办的领导。

A、10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46、兑现举报奖金应根据举报人提供证据、线索价值的大小确定。按照实际追缴税款(含各费、滞纳金、罚款)数额的比例一般以以下标准掌握计发奖金。( B)以内按4%-5%计发;( D )以内按3%-5%计发;( D )以上按2%-5%计发。

A、10万元 B、20万元 C、30万元 D、50万元

47、匿名举报案件查查实后,经举报中心认为可以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比照上列标准的( C )计发举报人奖金。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该案确定直接作用的,按照规定标准的( A )计发奖金。

A、10% B、30% C、50% D、100%

48、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 A )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的( B )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A、5% B、10% C、15% D、20%

49、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B)。

A、5万元 B、10万元 C、20万元 D、50万元

50、举报人应当在接到举报中心领奖通知后(C)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权利。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51、上级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须经稽查局领导批准才能查阅,并在阅卷室查阅,查阅时间一般不超过( A )天。

9 A、2 B、3 C、5 D、7 52案卷审查和实地调查的数量比例,由组织复查的稽查局根据复查对象情况进行确定,但实地调查的案数不低于复查总案数的(C)。

A、10% B、30% C、50% D、100%

53、案件原处理单位应当自接到复查报告之日起( C )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54、以下属于实施税收保存措施时,需要时要侧重告知纳税人的是(B) A.、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纳税申报之前提出申请

B、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C、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如果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的,纳税人可以拒绝 D、纳税人通过银行缴纳税款的,委托银行不得开具完税凭证

55、关于税务稽查公开的说法,不正确的是(B)

A、税务稽查人员执行公务时要告知纳税人有关权利和义务

B、税务处理(含处罚)结果大部分可公开,税务处理结果应当按规定公告 C、要公开执法办案的实体规定 D、要公开执法办案的程序规定

56、除税法另有规定的外,税务案件的查处,应当由(A)的税务机关负责。A、被查对象所在地 B、案发地 C、最先查处 D、上级指定

57、下列选项可以不立案查处的是( C )。 A.偷税、逃避追缴欠税 B.骗取出口退税

C.纳税人避税数额巨大 D.查补税额在20000元以上的

57、全查法和抽查法是税务稽查实施方法分类中,按( B )所进行的分类。 A、稽查的程序 B、稽查的内容和范围 C、稽查资料的内容 D、稽查所采用的技术手段

58、将税务违法证据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是根据证据( B )进行的分类。 A、来源 B、与税务违法事实的关系 C、表现形式 D、提供者的身份

59、在税务检查中下列证据,既可称作原始证据,又可称作实物证据,也可称作书证的是( C )

A、证人证言 B、库存现金 C、记帐凭证 D、照片

60、对跨管辖区的金融、军工、部队和尖端科学等保密单位实施税务稽查时,应当使用( D )

A、稽查机关填发的《税务稽查专用证明》

B、稽查机关填发的《税务稽查专用证明》和税务检查证 C、被查对象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税务稽查专用证明》

10 D、被查对象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税务稽查专用证明》和税务检查证

61、审理部门将检查部门移交过来的税务案件在( B )上登记,进入待审理阶段。 A、《税务案件移交单》 B、《税务案件审理登记表》 C、《案件审理提请书》 D、《税务稽查报告》

62、对于大案、要案或者疑难税务案件定案有困难的,应当报经( D )审理后定案。 A、本稽查局领导 B、县以上税务局长 C、市以上税务局长 D、上级税务机关

63、《税务处理决定书》所援引的处理依据,必须是( A ),并应当注明文件名称、文号和有关条款。

A、税收法律、法规、规章

B、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 C、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人大法规

64、税务案件处理决定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本人不在的,交( D )签收。

A、其邻居 B、其单位领导 C、其单位收发 D、其同住成年家属

65、税务案件处理决定采用留置送达方式,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 D )签名或者盖章。

A、送达人 B、见证人 C、受送达人 D、送达人和见证人

66、税务案件处理决定委托送达主要适用于 ( D )

A、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税务代理人、代收人拒绝接收税收处理决定的情况

B、受送达人是公民 C、一般税务违法案件

D、受送达人不在本税务机关辖区内经营或居住的情况

67、税务案件处理决定采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 D ),即视为送达。 A、3天 B、7天 C、15天 D、30天 6

8、税务违法案件一般由( D )稽查局或其主管税务局负责公告。 A、省级 B、地级

C、县级 D、省、地、县三级 6

8、税务违法案件公告不得泄露( D ) A、国家秘密 B、商业秘密

C、个人隐私 D、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69、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 A )退还。 A、10日 B、3日内 C、7日内 D、30日内 70、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程序发生的条件是( D ) A、当事人对税务处罚决定不服

B、当事人对税务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C、当事人对税务处罚决定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

D、当事人对税务处罚决定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也不予履行

11 7

1、税务机关行使场地检查权是为了了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A ) A、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其帐务处理的一致性

B、帮助纳税人搞好生产经营

C、协助工商管理机关查处违法行为

D、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行为

72、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存款账户必须经过(A)批准。A、县以上税务局长 B、县以上税务局

C、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长 D、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

三、多项选择题

1、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的主要内容:(A B C D) A、调查和审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B、定性处理适用依据是否正确适当 C、税务文书使用是否正确规范

D、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 E、税务处理决定执行是否及时得当

2、《稽查规范化建设意见》中关于规范稽查制约机制的要求包括:(A B D E) A、稽查业务公开 B、稽查回避制度 C、岗位轮换制度 D、稽查案件复查制度 E、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下列案件,可由上级税务机关查处或统一组织力量查处的有:(A B C D E) A、重大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案件以及其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B、上级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由自己查处的案件;

C、下级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请求上级税务机关查处的案件; D、群众举报确需由上级派人查处的案件; E、涉及到被查对象主管税务机关有关人员的案件;

4、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有:(A B C D E) A、促进依法纳税; B、保障税收收入;

C、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 D、维护税收秩序; E、保证税法的实施。

5、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包括几类?(B C E)错误

A、外调资料; B、工作报告; C、相关原始记录; D、有关证据; E、来往文书;

6、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 A、B、C、D )检查。 A、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

B、调出发票查验 C、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D、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7、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B、C、D)情形分别认定。A、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B、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C、鉴定结论、检查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

12 人证言

D、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8、认定纳税人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偷税的,应当具备下列(A、B、D )证据。 A、纳税人所伪造或变造并据以计税的账簿(账页)、记账凭证、原始凭证 B、反映纳税人真实生产经营状况的记录及其他资料 C、纳税人伪造账簿、记账凭证的,还应当取得鉴定结论

D、纳税人设置多套账簿的,还应当取得其除作计税账簿以外的其他账簿

9、实施稽查前应当向纳税人发出书面稽查通知,告知其稽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情况等,但有下列( A、B、C)情况不必事先通知。

A、公民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B、稽查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C、预先通知有碍稽查的 D、企业以前年度存在税务违法行为的

10、税务机关在审理税务案件时可以直接作为定案证据的证据材料是(AB) A、财政机关的决定、意见书 B、审计机关的决定、意见书 C、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D、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11、税务机关对举报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以上物质奖励不适用于( ABC )。

A、税务、财政、审计人员 B、工商行政管理人员 C、公安、检察机关人员 D、企业财务人员

12、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 AB )情形分别认定。 A、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B、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C、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D、数个种类不同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13、稽查人员对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检查应包括(ABC)。A.对产品销售收入发生时限的检查 C.企业产品销售退回的检查

B.对产品销售折让、折扣的检查 D.出租包装物的检查

14、在税务稽查方法中关于抽查法叙述正确的是( ABE )。

A.抽查法是对被查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有针对性地抽取一部分进行检查的一种方法

B.该方法针对性强,省时省力,稽查效果明显 C.以抽样结果推断总体的结论比其他方法更准确 D.一般适用于经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不多的纳税人 E.抽查法一般适用于会计核算比较健全的纳税人

15、稽查时可根据会计报表和账簿资料,采用以下哪些方法,对商业企业是否存在账外销售收入进行分析判断(ABCD)。

A.销售收入与以前年度相比是否变动较大

B.将商品销售毛利率在月份、年度或者同行业之间对比,看是否存在异常现象 C.将“商品销售成本”账户与“库存商品”账户比较,看是否存在异常现象

13 D.将\"经营费用\"中与商品购销业务量相关的项目相比较,看是否存在异常现象

16、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BD ) A、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B、原告只在特定情况下对特定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C、原告应当提当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D、原告提供证据的时间是开庭审理前或人民法院指定交换证据之日

17、税务人员在实施税务稽查时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可以采取(ABCD)等方式进行。A.询问 B.实地稽查 C.调取账簿资料

D.异地协查

18、税务机关在冻结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或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前应采取的措施包括( ABC )。 A、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 B、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C、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D、责令纳税人提供保证金

19、对已作税务处理决定需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案件,税务机关应当在移送前将其应缴未缴的(ABC)依法追缴入库。

A、税款 B、滞纳金 C、罚款 D、加处罚款

20、需要跨管辖区域稽查的,可以采取( A C )方式进行。 A、函查 B、实地稽查 C、异地调查 D、调取帐簿资料

21、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形式为(ABCDE)

A、批评教育 B、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C、通报批评 D、责令待岗 E、取消执法资格

22、实施检查必须按计划进行,未列入检查计划的不得检查;必须两人以上持证上岗,主动出示(AD)。

A、税务检查证 B、税务工作证 C、居民身份证 D、税务检查通知书

23、审理人员接到稽查人员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十日内审理完毕。但下列时间不计算内:(ACD)

A、重大案件报经上级税务机关审理定案时间

B、审理人员拟定《审理报告》和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时间 C、稽查人员增补证据等资料时间 D、就有关政策问题书面请示上级时间

24、要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力争做到查(A C ),就规范(A C )。 A、一个行业 B、一个企业 C、一个地区 D、一个区域

25、税务稽查工作应该按照确定(ABCD )等程序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税收法律、法规。

A、稽查对象 B、实施稽查 C、审理 D、执行

26、税务稽查的基本原则包括(ABCD) A、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B、必须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 C、必须依靠人民群众

D、必须加强与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

27、实施检查时,以下如果需要,应侧重向被查对象告知的是(ABCD) A、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要加收滞纳金

14 B、纳税人可以依法书面申请减税、免税

C、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D、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入或者所得额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28、税务稽查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ABCD) A、税务稽查执法的范围、职权、依据、程序;

B、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和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制度规范; C、被稽对象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D、税务机关及其稽查人员的执法规范和纪律规范,对税务机关及其稽查人员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控告的途径和方法;

29、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下列发票案件中哪些应当立案查处( ABC ) A、私自印制、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 B、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 C、伪造、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D、领购的普通发票丢失不报

30、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下列( ABC )关系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被查对象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A 稽查人员与被查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B 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

C 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D 被查对象认为应当回避的

31、税务稽查对象中经初步判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应当立案查处( ABC )。 A、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 B、纳税人非法提供银行帐户导致税收流失 C、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 D、罚款额在5000元至20000元以上的

32、税务稽查实施包括( ABC )的实施。

A、专案稽查 B、专项稽查 C、日常稽查 D、突击稽查

33、税务违法证据的完整性包括( CD )

A、客观力 B、说服力 C、证据力 D、证明力

34、在税务稽查调查取证时,可以确定为被询问对象的有( ABC ) A、被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 B、被查对象的主管人员 C、被查对象的直接责任人员 D、被查对象法定代表人的配偶

35、《税务稽查报告》中的“税务稽查实施认定的税务违法事实”部分应包括( ACD ) A、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 B、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

C、发生违法行为的动机、详细经过及方法 D、具体的违法事实和产生的实际后果

36、税务稽查审理的内容包括( ABCD )。 A、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B、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

15 C、适用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得当 D、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37、税务稽查审理中发现( ABC )等情况,应当通知稽查人员予以增补。 A、事实不清 B、证据不足 C、手续不全 D、处理不当

38、税务稽查审理中,审理人员对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的,可作如下处理( BCD ) A、通知稽查部门实施人员限期补正 B、补充或重新稽查 C、另行安排稽查 D、另行提出处理意见

39、经过审理认定《税务稽查报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不同意( ABCD ) A、主要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B、法律、法规、规章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 D、处理意见不当

40、认定原《税务稽查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理人员应当另行提出处理意见( BCD )

A、由于稽查人员循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而出现案件查处不合法、不公正现象的 B、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 C、拟处意见不当 D、数据计算错误

41、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有( ABCD ) A、限期缴纳税款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 C、扣押、查封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D、阻止出境

42、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 BD ) A、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 B、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扣押、查封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D、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43、收入超过( ABCD )的部分,税务机关应退还给当事人。 A、应抵缴税款 B、应抵缴滞纳金 C、保管、拍卖费用 D、应交税收罚款

44、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强制执行时,应注意( ABCD ) A、要以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名义申请

B、被申请人必须是受处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他当事人 C、被申请人不履行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 D、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45、书送达方式包括( ABCD )。

A、直接送达 B、委托送达 C、邮寄送达 D、公告送达

46、种税务稽查案卷,超过规定的保管期限,可以按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销毁的是( BCD )

16 A、定性为非法代开发票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的案件 B、一般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 C、只补税未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 D、经查实给予退税的案件

47、种税务稽查案卷,按规定应永久性保管的有哪些( AB ) A、定性为偷税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的案件 B、定性为追缴欠税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的案件 C、只补税未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 D、经查实给予退税的案件

48、问税务检查当事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BCD )。 A、应当有专人记录

B、告知当事人不如实提供情况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C、《询问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由当事人签章或者押印 D、修改过的笔录,应当由当事人在改动处签章或者押印

49、稽查对象一般应当通过(ABC)方法产生

A、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进行筛选

B、据稽查计划按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随机抽样选择 C、据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情报交换的资料确定 D、其他方式

50、税务稽查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BCD) A、要有一定的税务违法事实 B、要有明确的税务违法人

C、依法应当或者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D、属于税务机关管辖范围

51、税务检查过程中发现(ABCD)情况,应当报经批准后中止税务稽查的实施 A案件当事人死亡且其无债权、债务法定继承人的 B同一案件已由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立案查处的 C被查单位倒闭,稽查实施工作确实无法继续实施的 D案件当事人长期外出,稽查实施工作确实无法继续实施的

52、税务稽查审理物证一般应着重哪几个方面(ABCD) A、审查税案物证是否真实; B、审查税案物证的来源;

C、审查税案物证与税案事实有无客观联系; D、审查税案物证的特征。

52、税务机关依法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有(ABCDE)

A、限期缴纳税款 B、提供纳税担保 C、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 D、扣押、查封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E、阻止出境

四、计算题

(一)王某将自家城内营业用房出租给某企业,每月取得租金8000元,每月缴纳各种税费1400元,2003年5月实际开支修缮费1500元,王某2003年5月和6月应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王某5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8000-1400-800)×(1-20%)×20%=928元

17 王某6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8000-1400-700)×(1-20%)×20%=944元

(二)市某公司2002年在减员增效过程中解除了该公司职工黄强(其在该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为18年)的劳动合同,并同时支付给黄强一次性经济补偿金85000元,该公司在支付该项补偿金时按相关规定代扣并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计10000元,该公司应代扣代缴黄强个人所得税多少元?(注:我省规定2001年在岗职工(不含厦门)年平均工资为11140元,2002年在岗职工(不含厦门)年平均工资为12427元。

解:免征额=11140×3=33420元

月应税所得=(85000-33420-10000)÷12=346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465-1100)×15%-125 ]×12=2757元

(三)某公司2001年发生以下应税项目:

(1)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受托为其加工一批产品,原材料价值80万元、辅助材料价值20万元由该公司提供,向甲企业收取加工费30万元,各项金额均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分别记载。 (2)与乙企业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记载金额1000万元,其中含相关费用100万元。施工期间,公司将价值200万元的水电安装工程转包给另一施工企业,并签订了转包合同。 (3)与丙企业签订一份技术合同,记载金额共计5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为100万元。 (4)与丁企业签订一份运输合同,记载金额共计500万元,其中货物价值400万元、运输费50万元、装卸费30万元、仓储保管费20万元。 请计算该公司2001年应缴纳的印花税额。

注:购销合同税率0.3‰ 加工承揽合同税率0.5‰ 建筑安装合同税率0.3‰

技术合同税率0.3‰ 货物运输合同税率0.5‰ 仓储保管合同税率1‰

解:(1)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

(200000+300000)×0.5‰+800000×0.3‰=250+240=490元

(2)建安合同印花税 10000000×0.3‰+200×0.3‰=3000+600=3600元 (3)技术合同印花税 (5000000-1000000)×0.3‰=1200元 (4)运输合同印花税 500000×0.5‰=250元 仓储保管合同印花税 200000×1‰=200元

该企业应纳印花税 490+3600+1200+250+200=5740元

(四)某市商业银行2003年第2季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向生产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600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8万元。 (2)为电信部门代收电话费取得手续费收入14万元。

(3)4月10日购进股票800万元,购进债券200万元,6月25日以760万元的价格卖出股票,以260万元的价格卖出债券。

(4)受某公司委托发放贷款,金额5000万元,贷款期限2个月,年利息率4.8%,银行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

请计算该银行2003年第2季度应缴纳和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解:

1、(1)利息、罚息收入应补营业税 (600+8)×5%=30.4万元

(2)手续费收入应缴营业税14×5%=0.7万元

(3)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应缴营业税[(260-200)+(760-800)]×5%=1万元 (4)货款利息收入5000×4.8%×2/12=40万元

手续费收40×10%=4万元

受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应缴营业税4×5%=0.2万元

18 二季度应缴营业税32.3万元。

2、应代扣代缴营业税 40×5%=2万元

(五)市某电子公司2001年度经主管地税局确认亏损35万元;2002年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其中从本市联营企业分得利润7万元,从厦门某外商投资企业分得利润17万元(该外商投资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03年应纳税所得额14.25万元,其中从厦门某外商投资企业分得利润12.75万元,本市联营企业未分利。2003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0.5万元,问该公司200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多少元?

解:2002年可弥补亏损17÷(1-15%)+7=27万元 2002年尚未弥补亏损35-27=8万元

2003年厦门分利还原税前所得12.75÷(1-15%)=15万元 2003年该公司本部所得14.25-12.75=1.5万元

先用本公司所得弥补上年亏损,再用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弥补亏损,弥补后2003年所得额为 1.5+15-8=8.5万元

2003年应补企业所得税8.5×27%-8.5×15%=1.02-0.5=0.52万元

(六)市某私营电缆厂(有限责任)账证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2003年该厂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2003年产品销售收入1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1000万元,产品销售费用200万元(其中当年发生广告费用30万元;2002年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35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其中对外投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30万元);缴纳增值税8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7万元;管理费用150万元(其中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万元,提取风险准备金20万元,缴纳省工商联会费10万元);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中通过某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向某贫困地区高中学校捐赠5万元,通过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捐赠15万元,资助非关联的高校进行新工艺研究1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350万元;资本公积新增60万元(其中接受某风险投资企业专项资助40万元,无法支付应付账款20万元);补贴收入50万元,属于财政拨款专项用于当年技改购置国产设备,该厂经税务机关审批技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200万元,税务机关确认其当年实际购置生产设备160万元(其中使用财政专项补贴50万元)。税务机关确认其200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60万元,当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35万元,请计算该厂200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多少元?

解:(1)2002年度留抵的广告费 35-1000×2 %=15万元

(2)2003年度允许税前列支的广告费限额 (1500+500)×2 %=40万元

(3)2003年度已列支广告费30万元,上年留抵的广告费可在2003年抵扣10万元,尚留5万元结转下年抵扣。

(4)财务费用中对外投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30万元允许税前列支。 (5)管理费用中提取风险准备20万元应核增应纳税所得额。

(6)允许列支的业务招待费 1500×5‰+500×3 ‰=9万元,应核增应纳税所得额 10-9=1万元。

(7)缴纳的增值税不能在税前扣除。

(8)营业外支出中通过某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向某贫困地区高中学校捐赠5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9)通过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捐赠允许全额在税前扣除。

(10) 资助非关联的高校进行新工艺研究费未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捐赠,应全额核增应纳税所得额。

19 (11)“资本公积”中接受某风险投资企业专项资助40万元和无法支付应付账款20万元,均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2)补贴收入50万元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3)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500+500-1000-(200+10)-50-7-(150-20-1)-(80-5-10)-350+60+50=299万元 (14)应纳企业所得税 299×33%=98.67万元

(15)购买国产设备允许抵扣的企业所得税 (160-50)×40 %=44万元 (16)2003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 98.67-60=38.67万元

(17)38.67万元

(七)税务人员于2004年5月份对某医药企业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缴检查。该企业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中产品销售收入2500万元, 利润总额300万元,已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55万元,现有职工500人(包括医务人员10人,计税工资标准800元/人.月,工会经费未按规定上缴)。

2003年度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

(1)全年发放职工工资、奖金600万元(其中医务人员工资12万元,已按财务制度规定记入有关科目),提取职工福利费84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9万元。 (2)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与经营有关的招待费12.5万元。 (3)2003年12月30日银付31号凭证: 借:管理费用 2.8万元

贷:银行存款 2.8万元 经核实,为该企业支付给南京某大学的研究生委培费

(4)在“销售费用”中列支广告费210万元(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业机构制作、已取得发票,并通过媒体传播);列支个人佣金130万元。(该个人有权从事中介服务,企业已取得发票);列支广告性质礼品15万元。

(5)财务费用”中列支借款利息25.7万元。经核实借款协议:a、由于经营需要,向××公司借款200万元,年利率10%,支付利息20万元,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年利率为5.7%。b、购进未交付使用的生产设备,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在当期损益中列支利息5.7万元。

(6)“营业外支出”科目,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捐款5万元,为支持教育事业直接向××小学捐款1万元。

(7)管理部门2002年第四季度少提取固定资产折旧10万元,于2003年第一季度补提。 (8)在“管理费用”中,代××公司垫付电话费5万元。

(9)2003年,按照国家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金,同时又为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金50万元,支付职工人寿保险及家庭财产保险10万元,列入“管理费用”。 (10)销售货物,在“销售费用”中支付给购货单位经手人5万元回扣。 (11)2003年12月31日银收51号凭证:

借:营业外支出 12万元 借:银行存款 68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 80万元

经核实,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A企业”科目年初借方金额为80万元,占A企业8%的股权,该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2003年12月31日,该企业将所持有

20 的A企业的股权全部转让给B企业,转让额68万元。(A企业20003年度未向该企业分配利润,该企业无其他股权投资项目。)

(12)该企业200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0万元(其中查补税款10万元),2003年企业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通过银行贷款购进国产先进设备400万元(设备符合规定范围并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批)。

根据以上情况,请检查确定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及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不计算滞纳金数额)。

1)计税工资为800*(500-10)*12=470.40万元

超列工资(600-12)-470.4=117.6万元

超列福利费84-470.40*14%=18.144万元 未按规定上缴工会经费12万元,不予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给南京某大学的研究生委培费2.8万元不能在管理费中列支,应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超列职工教育经费:

9+2.8-470.40*1.5%=4.744万元

小计:152.488万元 2)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500*0.005+(2500-1500)*0.003=10.5万元

多列业务招待费12.5-10.5=2万元 3)允许扣除的广告费2500*8%=200万元

多列广告费210-200=10万元

允许列支个人佣金2500*5%=125万元

多列佣金130-125=5万元

允许列支业务宣传费2500*0.5%=12.5万元

多列业务宣传费15-12.5=2.5万元

小计:17.5万元 4)向某公司借款超列的财务费用20-200*0.057=8.6万元 未交付使用的设备借款利息5.7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小计:14.3万元

5)向红十字会事业捐款5万元可税前扣除,直接向小学的捐款1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6)未计提的折旧费10万元,不允许在以后年度补提

7)代某公司垫付电话费5万元,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不允许税前列支 8)给购货人的回扣5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9) 企业因转让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该企业无其他投资项目,所发生的转让损失12万元不能在当年扣除,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10)本次查补所得额为152.488+2+17.5+14.3+1+10+5+5+12=219.288万元 11)税务机关查补的2003年所得税款不得计入可抵免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 2003年比上年新增所得税额300*33%-30=69万元

2003年技改购进国产设备400万元,可抵扣企业所得税400*40%=160万元 当年允许抵扣69万元,结余可在5年内抵补 12)应纳税所得税额:

21 219.288*33%=72.365万元

应补纳的企业所得税为:72.365-55=17.365万元

六、案例分析题

(一)某县地税局接到匿名电话,举报某企业1997年有重大偷税行为,县局安排县局稽查局任真、陈实前去稽查。2003年6月30日检查组一行二人前往该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稽查通知书。该企业财务科长以检查组事先未通知为由拒绝检查,后又以稽查员任真与该企业某职工为远方亲戚为由申请该同志回避。检查组同志一致认为企业申请检查人员回避的理由站不住脚,坚持要求企业配合检查,组长仍由任真同志担任。税务检查组检查该餐饮服务企业的纳税情况时发现,该企业1996年度采取隐瞒收入等手段,偷逃营业税税款8万元。据此,该检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1、补税8万元;

2、依法加收滞纳金3万元;

3、处以偷税金额0.5倍的罚款4万元。补税罚款合计15万元(假设以上数字计算正确)。7月3日,稽查局根据税务检查组的意见下达了《税务处罚决定书》,填开税务处罚决定书交给其法人代表,责令该企业10日内补税8万元,缴纳罚款及其滞纳金7万元。由于企业拒收处罚决定书,税务人员直接将处罚决定书放在法人代表的办公室,并邀请当地国税局同志签字,以示证明。纳税人逾期未缴纳税款、罚款及其滞纳金。7月20日,稽查局执行人员王小民经稽查局长批准,通知企业财务人员到场扣押该企业商品一批,价值约20万元。7月23日,该企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110000元。7月25日,稽查局归还其商品,发现其中大约30000元的商品由于天气原因已经变质。7月30日,企业口头电话向县地税局申请复议。8月7日,县地税局以未书面提交复议申请为由,书面作出拒绝受理的决定。8月10日,该企业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①撤销税务行政处理决定,退还全部税款;②撤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③提出赔偿要求,要求税务机关赔偿直接损失30000元与影响生产经营的间接损失70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纳税人在本案中存在哪些问题?

2、税务机关在本案中存在哪些问题?

3、纳税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 答案:

1、纳税人在本案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不得以事前未发通知而拒绝检查。根据规定,举报案件的稽查,事前可不通知纳税人。 (2)申请检查人员回避的理由不充分,申请回避的检查人员应与被查对象有近亲属关系,而非一般的亲戚关系。

(3)隐瞒销售收入,造成少缴税款行为,违反了《征管法》的规定,已经构成偷税。

2、税务机关在本案中存在的问题:

(1)处罚时效不合法,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本案只能追征税款,而不应处罚;

(2)对法人处10000元以上罚款,必须下达告知书,告知纳税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3)税收保全措施违法,纳税人未发生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无权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4)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应该经过县地税局局长批准,稽查局长无权批准。

(5)在扣押企业商品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应该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到场,而不应通知企业财务人员,违反了《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22 (6)本案保存商品金额超过所欠缴的税款及滞纳金的金额,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只限于扣押查封相当于纳税人应纳税款以及滞纳金的部分,对于罚款应当申请法院执行。

(7)解除扣押查封时间不及时,纳税人在交清税款后的24小时内,应当解除保全,本案7月23日交清税款,拖至25日已经明显超过时限。

(8)在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县地税局的处理不正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县地税局以“未书面提交复议申请”为由,作出拒绝受理的决定不对。

(9)县地税局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是否受理复议申请。本案中,县地税局超过期限对是否受理复议申请作出答复。

3、纳税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问题:

(1)“撤销税务行政处理决定,退还全部税款”的诉讼请求不合理,依照《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有权追缴税款;

(2)“撤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合理,原因一是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已经超过处罚的追诉时效;二是税务机关在查处过程中的查处程序违法;

(3)提出赔偿要求的诉讼要求部分合理,其中,要求税务机关赔偿其直接损失30000元的要求是合理的,至于影响生产经营的70000元是间接损失,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不属于赔偿范围。

(二)某市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某酒家有偷税行为。为获取证据,该地税局派税务人员王某等四人扮作食客,到该酒家就餐。餐后索要发票,服务人员给开具了一张商业零售发票,且将\"饭菜\"写成了\"烟酒\",当税务人员问是否可以打折时,对方称如果要白条,就可以打折。第二天,王某等四人又来到该酒家,称\"我们是市地税局的,有人举报你们酒家有偷税行为\",并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依法对酒家进行税务检查。检查中,该酒家老板不予配合。检查人员出示了前一天的就餐发票,同时当着老板的面强行撬开吧台抽屉,从中搜出大量该酒家的自制收据和数本商业零售发票。经核实,该酒家擅自印制收据并非法使用商业零售发票,偷逃营业税等地方税费5万元,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如下处理:补税费5万元,并处所偷税费1倍的罚款5万元。在履行告知程序后,该酒家第二天即要求举行听证会。税务机关接受了这一请求,并在规定期限内由王某主持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双方激烈争辩,听证主持人认为该酒家法定代表人态度不好,不能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当场决定对其偷税行为按其所偷税费罚款2倍。税务机关当场开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宣告后交给企业法定代表人。该酒家不服,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以上资料,请回答税务机关在本案中存在哪些问题?

答案:

1、检查行为不合法。本案中税务机关强行打开当事人抽屉,从中搜出大量的自制收据和数本商业零售发票。这实际是变相的“搜查”行为。税务机关作为税务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该行为,于法无据。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第

(二)项规定,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根据,即行政机关根据未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所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中属于应予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

3、对偷税只能针对所偷税款进行罚款,对于附加不能进行处罚。

4、税务机关经听证,对该酒家偷税行为由原来处以偷税费1倍罚款变更为2倍罚款的决定,违背了“不因申辩而加重处罚”的原则。

5、听证会不能由负责调查本案的王某主持,而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6、听证会不能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23

(三)2003年6月20日,A县地税局查实某建筑企业2003年5月份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偷税20万元,依法定程序分别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补缴税款20万,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2倍的罚款。该企业在缴纳15万元税款后(未提供纳税担保),于6月25日以“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税决定” 为由,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于收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8天以“未缴纳罚款为由”决定不予受理。该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人民法院上诉,又不履行。县地税局在屡催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定依法定程序实行强制执行措施,扣押并拍卖了该企业相当于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请分析说明:

1、请说明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

2、该建筑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3、A县地税局、市地税局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哪些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答案:

1、该建筑企业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税、加收滞纳金决定有异议的,应先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然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机关的罚款决定不服可直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故该建筑企业应在缴清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后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单独就行政处罚一事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地税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该建筑企业以“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税决定” 为由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应以“该建筑企未按规定缴清税款及滞纳金、也未提供纳税担保” 作出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市地税局以“未缴纳罚款”作为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3、地税局超出法定期限作出不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因此,市地税局于收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8天才对复议申请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是不合规定的。

县地税局强制执行罚款有误。税务机关可以对该企业未缴的税款及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企业曾提起行政复议,因此税务机关不能对该企业的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应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基本案情:某装饰装修公司系私营独资企业,主要从事私人家庭装饰装修业务,无需使用发票,遂未办理税务登记,也从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也一直没有察觉。

2005年10月,某市地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其实施检查。该企业没有账证,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拒不交出收入记录。在此情况下,稽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照程序对业主进行了询问,并作了笔录。傅某承认,在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期间,他公司共取得装饰装修收入120万元,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傅某表示愿意补缴税款,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并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字。稽查局在无法查到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根据纳税人口供,对高某作出了追补营业税36000元、城建税1800元,并根据当地个人所得税代征率1.5%追缴傅某个人所得税18000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对傅某不申报纳税造成的不缴处以2倍罚款计111600元的处理。

傅某没料到要补缴这么多税款,而且还被罚款了十几万,感到承受不了。于是将稽查局告到了法院。在法庭上,傅某以稽查局对其补税罚款证据不足为由,要求法院撤销市地税局稽查局的行政决定。对此,稽查局除提供傅某签字认可的《询问笔录》外,无法提供其他证

24 据,最后,法院以事实认定证据不足为由,判市地税局稽查局败诉,市地税局稽查局原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被撤销。

问:该市地税局稽查局败诉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为什么?

答题要点:该地税局稽查局败诉就败在仅凭口供定案、证据不足上。口供是必要的,但仅凭口供远不能证明纳税人的违反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事实,还必须要有与之相互印证的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首先,口供极易翻供,该案纳税人提出的两条诉讼理由,就否定了原来的供述。其次,仅凭口供证明不了违反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事实的情节和性质,使税务处理不易做到“处理适当”,该案偷税情节就显不清。第三,仅凭口供定案违背“以事实为依据”的法律基本原则。

(五)基本案情:A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建筑公司采取少列收入、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进行偷税,2005年6月20日,县稽查局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帐簿及记帐凭证进行核查;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了该公司利用收入不入帐方式、虚假纳税申报手段偷税20万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地税稽查局于6月30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1倍即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在缴纳20万元税款后于7月25日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于收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8天以“未缴纳罚款为由”决定不予受理。该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人民法院上诉,又不履行。县地税局在屡催无效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扣押、依法拍卖了该企业相当于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问:1、地税部门在该案处理中有哪些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2、该建筑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3、如该建筑企业对不予受理的裁决不服,可通过什么途径寻求帮助。答题要点:

1、地税部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税务机关派人实施税务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该案中,稽查局既未下达稽查通知书,又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

(2)查询储蓄存款没有合法手续。《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6款规定: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必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县地税局局长无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3)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本案中,稽查局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

(4)市地税局超越法定期限作出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裁决。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5日内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可推定为已受理。市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8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属无效决定。

(5)市地税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以“未缴纳罚款”作为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6)县地税局申请强制执行有误。《税收征管法》第88第3款规定,对行政处罚税务

25 机关可强制执行,也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税款及滞纳金应按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自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不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该建筑企业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税、加收滞纳金决定有异议的,应先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机关的罚款决定不服可直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故该建筑企业应在缴清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后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单独就行政处罚一事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如该建筑企业对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不服,于接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基本案情:2006年5月18日,接群众举报某公司采取发票开大头小尾方式进行偷税。该县地税局遂立案检查,5月19日县地税局派人对该公司依法实施了检查,查实其偷税5000元的事实。A县地税局遂于5月25日依法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处以所偷税款1倍罚款的决定。

问:税务机关实施检查时应遵循哪些规定 答题要点:税务机关检查应遵循下列规定: (1)税务机关应派两名以上税务干部实施检查;

(2)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派出的税务人员实施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3)应按《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检查。

(七)基本案情:2004年7月11日,某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派检查人员对某建筑工程公司2001年至2004年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查明该公司2001年3月份,由于计算错误少扣缴分包工程涉及的营业税及附加4.95万元。该县地方税务局对该公司作出向该公司追缴2001年3月少扣缴的分包工程涉及的营业税及附加4.95万元,并对应追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处以2倍罚款(本题不考虑附加费罚款问题)的处理(处罚)决定,并按规定告知企业。企业接到告知书后依法提出听证申请,但该局坚持告知书中的处理(处罚)意见,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不服,在按规定提供纳税担保后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 AB )

A.税务检查通知书 B.税务检查证 C.税务事项通知书 D.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

⑵你认为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少扣缴的营业税及附加正确的处理或处罚应该是( D ) A.可以追缴营业税及附加,加收滞纳金,但不能处以罚款; B.可以追缴营业税及附加,但不能加收滞纳金,也不能处以罚款; C.只能处以罚款,但不能追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 D.既不能追缴税款,也不能处以罚款。

⑶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_____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_____前将《税务行政处

26 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A )

A.15日,7日; B.10日,3日; C.15日,3日; D.10日,7日。

⑷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规定,对该公司提供的符合法律规定的以下担保方式,该县地方税务局应当予以确认。( ACD )

A.质押担保; B.抵扣担保; C.保证担保; D.抵押担保。

⑸本案中,复议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 D)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3日; B.7日; C.10日; D.5日。

(6) 若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你认为最可能的是由于( B )

A.该案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B.县地税局适用依据错误; C.县地税局违反法定程序; D.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27

第15篇:稽查制度

邯郸光明中医院稽查制度

为加强医疗保险规范化、合法化,我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稽查制度。稽查内容如下:

一、是否存在冒名就医、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故意延长住院时间等现象;

二、是否正确执行验证制度、一日清单制度、特殊诊疗用药病人签字制度、贵重药品及贵重特殊材料使用审批制度等;

三、是否存在乱检查、乱用药、乱治疗、乱收费现象;

四、是否正确执行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政策;

五、发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填写是否规范;

六、病历书写是否规范,遗嘱于各项检查是否一致;

七、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价格是否符合国家定价;

八、执行遗嘱要实行“三查八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批号 做好自查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心实意的为每一位患者服务。

第16篇:税务稽查

2018年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

目前有不少企业为了少缴税,就试图利用私人账户来“避税”。在这里,大白可以告诉这些企业,2018年的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一旦被稽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更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一

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北京创四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

处罚决定: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本来想“避税”,结果被追回税款不说,还倒贴了23.9万罚款,更重要的是影响以后的企业信用等级,得不偿失! 我的女王叫萌萌:呵呵。。。很多公司收入不入账,都入老板个人账户了。

李守勤会计师:公司的收入放入老板自己的口袋里,这是中小企业普遍的现象,公布的收入只是冰山一角。 大白说会计:以后这种情况确实要小心了,不要做违法的事情,自由才是世界上最贵的东西! 越后之凤:这不叫有限公司,叫无限公司了,税务有什么权利查私人账户。 案例启示:

权利来自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有限是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你的监管有限,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涉嫌纳税人的银行存款账户,包括纳税人存款账户余额和资金往来情况。 今年国税金税三期启用以来,好多没有发生真实业务,而是从朋友公司或者直接从市面上买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都纷纷被国税的金三税务系统排查出来了,从而要求企业做进项转出。由此要补交税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企业为数不少。

有些地方参考行业利润率来定企业税负,把税负标准化,凡是不达标的一般纳税人,请明年补税,而且是按指定金额补税,不补?严查!

每月你网上报送的数据成为税务评估、稽查案源的来源,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只要金三检测出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

在这里,大白再次提醒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企业节税应采取合法合规途径,杜绝税负预警和税务稽查!

马小兔兔兔兔兔:论金三的威力那是刚刚的,最近税务局挤满了抱着账去解释进项销项的,我目前见了一个企业是罚款三十万。这么强大的功能赶紧都出来这样做财务的心就不累了。 许克安:如果没有发生真实业务,千万不要从外面购买进项票抵扣。

系统一定会比对出来一张都跑不了,当初抵了多少就得补交多少税!还有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还有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地税部门的管理对象从以单位纳税人为主向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并重转变,标志营改增之后地税部门终于要发威啦!

其中这个条例,几个新提法非常明确:按照收入和资产分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纳税人和一般自然人纳税人。

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完善自然人税收共治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其中最主要的合作就属于税务和银行的合作了,这个震慑作用和征管效果可能大幅提高!

案例二

老板与控制公司资金频繁交易被税务调查

2017年6月,眉山市某商业银行依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向眉山市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提交了一份有关黄某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眉山市人民银行立即通过情报交换平台向眉山市地税局传递了这份报告。

黄某在眉山市某商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在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期间共发生交易1904笔,累计金额高达12.28亿元。这些交易主要通过网银渠道完成,具有明显的异常特征。(这个老板2年操作1904笔,金额这么高,这个企业出纳也够累的)

其账户大额资金交易频繁,大大超出了个人结算账户的正常使用范畴。其账户不设置资金限额,不控制资金风险,不合常规。

黄某本人身份复杂,是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账户与其控制的公司账户间频繁交易,且资金通常是快进快出,过渡性特征明显。(其实现实中大多数企业老板私户都是这么操作的)

最终税务查出来黄某2015年从其控股的眉山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2亿元,未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万元。

案例启示:

1现在个人账户大额和可疑交易银行税务将共享信息!

为什么银行现在要跟税务合作打架大额可以交易呢?

因为国办函[2017]84号这个重量级文件,明确了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国务院银行业、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组成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组的工作思路。要求各部门发现异常,互相分享信息。因为之前税务掌握私人账户资金变动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变得越来越容易!

2法人和公司账户频繁资金往来风险增大!

其实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虽然有权查询个人和企业银行账户,但是程序和掌握的信息有限,执法力度往往打折扣。但是从2018年开始,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到时候,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

3虚开发票路子彻底堵死!

为什么还和虚开发票有关系呢?因为目前主流的虚开发票的方式往往是高开发票扣除手续费后流回公司老板私人账户。以后这些异常的资金交易被监管之后,虚开发票的资金流水落石出!似乎虚开发票走到尽头!

4公司偷税必然遭到严查!

公司偷税的一贯伎俩往往也是公司收入频繁流入老板个人账户,这样似乎天不知地不知的就偷税了!

税务和银行没有深度合作之前,似乎税务的稽查手段有限。但是现在可能在税务局拿到银行的数据就已经大体发现企业偷税的链条了!

2018年这6类税务风险剧增!

1虚开发票将清算

税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

2高收入个人所得税将面临严格管控

今年中国将参与涉税信息交换,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3股权转让税务政策面临变数!

之前中国各地热火朝天的合伙基金的避税政策可能要清理,甚至要改正。因为目前其实股权转让这一块个税已经明确了,有些地方执行出现了偏差,必须清理和改正!

4新业态征税将有大进展!

之前北京地税查处的某直播平台主播个税巨额补税案就是一个经典案例,中国没有业态不再税务监管范围之外!目前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

大白再次提醒:不听会计劝阻,继续以上违法行为的公司和企业,最好尽早告辞!会计也是有家有室的,操着卖白粉的心,拿着卖白菜的钱,谁又容易了?

第17篇:稽查信息

XX区人员认真学习规范化管理制度

《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和《XX市稽查局分局管理制度汇编》印发后,XX分局三名人员及时进行学习。学习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首先学习《分局管理制度汇编》中的《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分局工作职责》、《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分局岗位职责》及《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分局工作报告制度》、《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分局与驻点地税局工作联系制度》、《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分局行政管理制度》、《税收违法检举管理办法》、《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分局选案制度》、《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分局稽查实施制度》、《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分局案件初审制度》、《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分局税务稽查建议制度》等八个制度逐个进行学习,以适应一级稽查工作需要。第二阶段,对《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中的32个制度进行学习,重点学习与分局联系比较密切的制度。第三阶段,测试阶段。届时,将采取提问、测试等形式对学习效果进行验证。目前,第一阶段正在进行中。

第18篇:稽查总结

赤壁市卫生监督局稽查股2011年总结

加强卫生监督稽查,提升卫生执法水平。2011年,稽查股在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共同努力,较出色地完成市卫生监督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稽查股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稽查股2011年工作开展情况

1、配合市法制办开展了二项清理整顿工作(卫生许可审批项目、收费项目),历时二月余。在大环境因素影响下,咸宁市及周边县(区)都减少了卫生许可审批项目,我们通过努力争取保留了原有许可项目。

2、开展行政处罚业务指导工作,提升我局卫生执法水平,今年已审核、指导行政处罚案件114件,较好把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关,杜绝了乱罚款现象发生。同时,为了迎接审计局对我局前三年行政区处罚罚款审计,我股组织各股对前三年历史案卷进行整理,共计76件,历时三月余。为我局顺利迎接审计工作打下了基础。

3、开展内部稽查十一次,及时规范卫生执法行为,进行了十一次内部工作质量考核。稽查与质量考核结果情况与工资、绩效工资挂钩与兑现并每次都发简报予以公示;

4、加强了培训工作,开展周六卫生知识培训班,认真进行餐饮业、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今年上半年共举办29期,培训从业人员3761人次。

5、参加联合执法检查六次,对发现卫生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2起,并要求各股对每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存在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复查,做到一个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切实搞好整改落实工作,并将整改后复查的文字资料及总结上交稽查股。

6、开展了宣传展览活动,今年先后参加了“

三、五”,“安全生产月”宣传日等四次宣传展览活动,扩大了卫生监督影响,提高了卫生监督社会地位。

7、加强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网络直报数据库建档率达103%,在咸宁市是遥遥领先,在全省也是居前列;日常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也是及时、准确,今年实行日报及周报的工作达六项(商务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食品添加剂,问题奶粉,台湾饮料,含塑化剂8种问题产品,火锅底料),是往年没有事,到至今累计信息报告有百余次,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有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要做,截止今天为止,没有漏报迟报一次,为我局卫生监督工作在全省有声誊有地位作出了努力。

8、推进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常态化,逐步健全和完善卫生监督信息工作制度,规范卫生监督信息员管理,不断改善软、硬件条件,不断提高网络信息报告工作质量,继续抓好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报告月考核制度,做到上报信息准确化、无误化、及时化。

9、认真的做好了投诉举报案件,2011年共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三例,已完成接待处理汇报工作。

10、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执法案卷评议活动,全局一线执法人员参与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

1、有的同志认为工作繁琐、惰性强、业务知识未全面发展,导致工作不能得心应手,干事喜欢拖拖拉拉并缺乏政治敏锐性, 执行能力差。

2、有的同志业务学习不够、法律水平还很低,独立办案能力还不是很强,在案件审核方面还不知如何下手。

3、未能及时完成领导下达的案件指标任务,人不催不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一是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进行督查督办

2、二是加强对全局各类案件审核工作

3、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具体工作督导

4、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素质。一是坚持周六举办培训班。二是开展宣传展览活动

5、继续认真及时的做好投诉举报接待处理汇报工作

6、按局领导部署,每月要求外勤稽查2至4个案子;

7、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执法行为的稽查,向行政相对人发放调查表,收集、反馈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严肃查处执法违法的行为。

第19篇:稽查工作计划

2012年稽查科工作计划

2012年,稽查科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局、市局和县政府的工作要点安排,在局党组的领导和统一安排部署下,紧密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工作目标,以查处违反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计量、生产许可证、认证认可等与质监职能相关法律法规的案件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打假治劣的稽查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地方经济的平稳和谐发展。稽查科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认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一是按照省局和市局的监督抽查计划,完成好对辖区内的食品、建材、农资、油气等产品的抽样任务。二是对监督抽查的产品有质量不合格和质量问题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进行查处,严格履行稽查职能。

2、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对一些区域性和经常性的重点违法问题进行严厉打击,按照上级部门的专项行动要求,认真组织计划,精心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突出专案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对涉案货值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上级部门督办、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严格深入查处。一是要深化大案要案的组织方式和力度,严格工作程序。二是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惩办和警示效应,维护好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对需要移送其他相关部门和上报上级部 门重大案件及时移送和上报。

二、确保“两个安全”,落实投诉举报

1、确保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是质监稽查的重要工作职责和任务。稽查科的工作重点放在对两个安全的违法行为做到先知先觉,早发现,早整改,早查处上,力争在萌芽状态有效消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个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纠正,使企业不敢有非分之想,侥幸心理,做到未雨绸缪。对已查实的违法行为,坚决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查处。

2、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认真落实,做到有报必查,对举报属实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切实履行打假治劣的质监稽查职能。

三、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案件办理规范,信息上报及时

1、加强联系,对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所受理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要求的案件要及时进行移送。在由其他部门牵头成立的相关专项行动中,积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对需要汇报地方政府或者其他部门的案件及时报告。

2、案件办理程序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每一个案子在办理的过程当中做到行政主体和客体合法,事实证据清楚。严格执行案件办理“四会一书”规定,规范制作案件文书。案件调查、取证、审理、告知、决定等每一个程序都合乎法律规定。

3、及时上报各类执法信息和报表。对各类专项行动以及日常的月、季度、年度稽查工作及时统计和上报。在平时的稽查工作中认真收集工作材料,总结材料函盖政治业务学习心得、办案技巧心得、党风廉政心得等。

四、加强自身建设,扩宽稽查思路,强化责任落实

做好稽查工作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强化责任感和危机感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一是要认真学习和稽查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学习上级部门和其他地区的先进稽查打假经验,三是落实案件承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的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促进执法和服务的和谐发展。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科

第20篇:稽查工作总结

2006年,我所在县交通局和市征稽处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努力克服人员经费不足和任务增幅较大等不利因素,紧紧抓住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车辆保有量明显上升的有利时机,全面贯彻“交通工作落实年”要求,以确保完成费收任务为中心,以强化精细管理为手段,以深化窗口行风建设为保障,全所上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团结奋进,通过完善

内业基础工作,优化创新服务,强化外业路面控制,严格文明执法,较好的完成了预期的工作目标。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抓基础,促征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前4个月超额完成全年养路费任务。

截止目前,共征收汽车养路费982.8万元,占年计划720万元的136.5,共征收拖拉机养路费80.3万元,占全年任务80万元的100.4。预计到12月末,共征收汽车养路费1090万元,占计划的151,超计划370万元。

一方面我们抓好目标管理,推行激励机制。将总任务按

月分解,层层下达给各站、队,严格进行考核,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兑现工资、补助的依据,超收给予奖励;完不成任务免发补助,工资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例发放,实行补助与养路费征收任务捆绑制,“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目标”。搞活内部分配,适当拉开分配档次,把收入与所做的贡献结合起来,与所担负的责任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调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细化基础工作。加强微机动态管理,实行一车一档,新车入户及车辆转籍、报废、报停和销户,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存档备案。同时严把车辆入户关,严格车辆吨位核定,对早已购车但一直未入户的车辆,坚持自购车之日起补费,提高了实征率。三是加大稽查力度,早动手,抓源头。针对铁精粉价格不稳和治理超限运输导致大吨位车报停多的情况,我们开展了定点守侯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时突击查相结合以及早查、夜查等多种稽查方式,严厉打击偷驶等违法车辆,还多次组织人力深入到公路施工工地及矿山协商解决临时车辆和矿山车辆的缴费问题,确保了规费的应收尽收,四是我们健全了拖拉机、改装车、矿山车、工程车、“三无车”和职能部门车辆台帐,切实做到底数清楚,应征不漏。

二、抓宣传促征收,营造有序纳费环境。

一方面,我们深化了政务公开,将涉及车主群众利益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处罚依据等内容上墙公开,印制发放《职责公开卡》、《社会承诺卡》、《缴费明白卡》、《征求意见卡》、《一次性告知卡》、《投诉举报卡》和《电话预约服务卡》等7种便民卡片1万余张,方便群众监督和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业务厅设立咨询台,所班子成员轮流值班,解答车主疑问。二是抓住召开全县村村通工作会议的时机,向与会的乡、镇、村代表发放费收法规资料,座谈沟通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三是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办法,开门纳谏,上门求谏,宣传费收政策。四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舆论上的引导,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一年来,在报刊登载稿件13篇,在市县电视台播出视频新闻14件。五是开展了“费收宣传月”、“征稽热线”、“阳光交流”等多项专题宣传活动,达到了提高征稽工作知名度,营造依法纳费环境的预期效应。

三、巩固成果,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

在取得行评第三名和“县级青年文明号”、“文明所站”、“二星级窗口单位”的基础上,围绕争创一流的服务,一流的行风,一流的业绩,继续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点”的口号,调整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行风建设、行风评议、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措施,明确了2006年行评进入优秀行列、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市级文明所站”和“三星级窗口单位”、“全省交通系统文明执法集体”的奋斗目标。工作运行中,有针对性地把行风建设与征稽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并千方百计为车、货主办实事、解难题。在继续坚持实行“电话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入户手续免费复印,建立便民服务站的基础上,今年还推行了暂扣车辆免费停车、查扣车辆限时办结等制度;对县内大型企业车队,我们根据其“纳费信誉良好、车辆管理规范和便于监管”的原则,试行了特批“挂牌报停”,进一步为企业提供方便,效果较好。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以活动为载体,推进行风和精神文

明建设向纵深发展。今年,我们还开展了“四查四看”活动,即:查思想、看是否爱岗敬业、执政为民;查工作、看是否尽职尽责开拓进取;查作风,看是否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查纪律,看是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努力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敬业和勤业意识。先后开展了“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为“重病职工”和“村村通工程”献爱心捐款以及“青年文明号活动十周年”纪念等多项活动。进行电视宣传14次,报刊宣传13篇,建立了50名管理相对人组成的行风评议监督员代表库,定期进行走访征求意见。开展了“弘扬时代精神,争做

文明先锋,创造一流业绩,树立征稽形象”活动,开展延伸服务,延时服务,使群众感到方便,也使示范窗口真正成为标杆,成为联系群众的纽带。使征稽窗口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四、标本兼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治理公路“三乱”。

今年认真学习了党内两个“监督规定”并进行了考试,逐级签订了廉正责任状和治理公路“三乱”责任

状。严格执行《稽查规范》和《票据管理规范》,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所内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按市县局“关于执法人员上路查车的规定”,我所制定了“站、队上路稽查安排表”,并严格监督执行,今年,加大了三个力度,即:加大对违法违纪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了对重要岗位和办事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管理机制改革的力度,抓好了三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学习教育到位;抓好领导干部表率到位,实现了三个必保,即:年内必保不出现公路三乱事件;信访工作达标;无重大社会治安案件发生。

五、预防为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继续实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二是为全体征稽执法人员上了“意外伤害保险”,规定上路稽查时不准追车;三是制定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四是建立了应急抢险救助站;五是组建了防汛抢险队。

由于开展了以上活动,使我所行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养路费征收,今年,。业务室全体人员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等困难,加班加点延时服务做的很好,早晨

四、五点,夜间12点之前为车主上费办理报停手续已成为常事,外业人员起早贪晚稽查保证了养路费超额完成。一年来,我们为车队提供“电话预约”服务50余次,上门送证31次,征收养路费165万余元。为了方便车主缴费,我们在实行延时服务的基础上,将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公开,随时开通,随叫随到,随到随办,去年,为车主提供延时服务98人次,征收养路费8.7万元。内业收费使车主有到家一样的感觉,我们完善了便民服务站的实用功能,使之成为“车主之家”,修车有工具,头痛脑热有药箱,口渴还有饮水机,全年为车主提供便民服务62人次;今年为信誉好的车队办理“挂牌报停”5次。外业稽查文明规范,见难相助,先后有7人次将肇事的伤者送往医院,被喻为公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真正把为管理相对人办实事,解难题作为落脚点,以服务促费收,树立了交通征稽的崭新形象。

六、存在问题。

1、队伍人员老化,整体素质不高,加之人员流动缓慢,发生执法过错和违纪问题的隐患较大。

2、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个别职工存在只要待遇、工资和补助的思想,缺乏立足本职,多做奉献的精神,服务群众意识差。

3、征稽工作经费严重不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无保证,难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4、根据“治超”统一部署,按《行驶证》核定吨位后,费源流失严重,稽查手段落后。

七、2007年工作谋划。

1、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内业求精求细;外业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早查、夜查的力度,摆布好人员,强化路面监控,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屡顺征费秩序,营造良好的纳费环境,确保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2、一步强化行风建设。把行风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

常抓不懈,搞好行风资料的积累,继续在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规定,迎接行风评议。

3、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提高整体素质,切实提

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一定的时间举办执法人员岗位适应性培训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强化纪律和廉政教育,确保不发生问题。

八、落实2007年工作的具体措施。

1、强化创新意识,激发征稽职工活力。今年因非典

影响,目标责任状没有很好落实,明年,要认真落实以目标责任制管理为主线,将规费征收任务,征收质量,班子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全部纳入责任状进行考核,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实行工效挂钩,实现责、权、利有机结合,彻底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的现象。

2、强化效率意识,完善基础管理。侧重提高车辆入机

率,重点抓好县城出租车及“钉子户”车入户。二要加强对“三无车”的管理,降低漏缴率。三是建好台帐,核定好吨位,落实好内业三查制度。强化稽查意识,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早查、夜查的力度,摆布好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路面监控,做到每月有安排有收获。

3、强化形象意识,继续加强行风建设。要把行风建设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从年初开始,要注重行风资料的搜集与积累,在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限时和延时服务,对车主业户的要求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4、强化纪律意识,抓好廉政建设。针对征稽所人员超

编,经费严重不足的实际,从加强廉政建设入手,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一是千方百计压缩非业务性开支,能不花的不花,能少花的不多花。二是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坚决杜绝自吃自喝。三是进一步加强职工警示教育,规范稽查、收费行为,让职工真正意识到“家门狱门一念之差,人与鬼一念之差,一念之差不能差,失之毫厘,缪以千里。实行“阳光执法”工程,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出了问题严肃处理。

5、2007年要在提高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上下功夫,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育,为顺利完成2007年全年任务奠定基础。

6、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明年要利用2个月的时间,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要认真解决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一旦引发执法错案和过错,严格按照“两错追究制”追究办案人员和分管所长、所长、主管局长的责任。

7、要进一步探索内业管理的新路子,强化车辆管理,严格计量标准,依法做好征稽工作。

稽查发言稿
《稽查发言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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