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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室病历复印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02 08:37:37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病案(病历)复印复制制度

病案(病历)复印复制制度

1、病案属于患者的隐私,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几种人员为病案复印的合法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病案。

1.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1.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提供患者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1.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需再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2、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需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经办人员需提供该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

3、病历复印邮寄制度:申请委托邮寄复印病历的,须在患者出院前告知其主管医师或责任护士邮寄病历要求,在出院结账当天持身份证件及结算发票到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在结账后7-10个工作日寄出。除病历外,如需一并邮寄疾病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等请另行说明。

4、可以为申请人复印的病案资料包括: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医嘱单、体温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

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

5、复印病案资料经核对无误后,加盖病案室公章证明。

6、复印病案进行登记,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制定日期:年12月修订日期:年6月

2012 2015

推荐第2篇:病案室岗位职责

病案室主任职责

1、在业务院长和主管职能部门领导下工作,使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在科室内正常执行和运行。

2、负责科室的行政管理与业务工作的考核、检查、监督。

3、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资料,为领导决策反馈资料信息。

4、负责全院病历的回收、编目、检索、提供利用以及病历质检、病案随访和病案统计工作。定期向主管院长、病案管理委员会,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5、有权对科室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并负责科室人员的培训与业务指导。

病案室工作人员职责

1、在科室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院出院病人病案的录入工作,保证病案首页录入项目的完整性,确保医疗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3、病案编目要准确无误,对疾病诊断编码、手术编码、M编码、E编码要依据国际疾病分类(ICD-9)进行编目。

4、负责全院出院病案的回收、整理、归档、借阅、摘录及安全保管工作。

5、出院病案要求3日内归档,对不能及时归档病案要督促并印发催还归档通知单。

6、及时向各类人员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的总结以及医院管理所需的病案。

7、督促、检查和指导科室做好病案首页的填写和病案规范书写工作。

8、学习并运用国内外先进的病案资料管理方法和计算机知识,努力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科研工作。

病历质检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出院病历的质量检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促进病历书写质量的提高。

2、负责科室部分教学工作。

3、负责全院病种质量管理的检查工作。

4、定期向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执行情况,并作出必要的质量分析报告。

病历质检护士职责

1、在主管职能部门和科主任领导下工作。

2、负责全院出院病历护理部分的质量和质量评定工作。

3、负责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执行情况,并作出必要的

护理病历质量分析报告。

病历质检统计员职责

1、负责整理住院病历评分表、病历护理质量评分表,并进行登记汇总,妥善保管。

2、根据病案管理量化标准,计算各科病种质控表得分,并整理登记,汇总和保管。

3、收集病案使用情况、专题随访、常规随访各项数据资料,编制病案室工作月报表。

4、根据各种登记,编制护理质量检查表,病历质检统计月报表,每月10日前报出。

5、完成临时指令任务,接待有关人员的资料检索和查询

推荐第3篇:病案室岗位职责

病案室主任职责

1、在业务院长和主管职能部门领导下工作,使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在科室内正常执行和运行。

2、负责科室的行政管理与业务工作的考核、检查、监督。

3、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资料,为领导决策反馈资料信息。

4、负责全院病历的回收、编目、检索、提供利用以及病历质检、病案随访和病案统计工作。定期向业务院长、病案管理委员会,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5、与各科室联系,及时协调解决病案统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6、有权对科室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并负责科室人员的培训与业务指导。

病案回收人员职责

1、每天到护士站回收各科室日报表和住院病案,出院病案2日回收病案室达95%, 7日回收病案室达100%,死亡病案7日归档,100%控制出院病案去向。

2、回收时要检查病案是否完整,当天回收的病案要及时登记,签字核实,再交其它工作人员使用。

3、负责帮助各临床科室粘贴病人出院后回报的各种检查单(住院期间除外)。

4、每月统计一次病房各科逾期回收的病案,含病案号、主管医生的姓名、迟交的天数,上报医院。

5、借阅病历严格登记,借出病案要按时归还,违者按医院综合目标管理条例处罚。

病案整理装订人员职责

1、先按规定的排列顺序整理好病案,其顺序为: 住院病案首页

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小结;出院小结 入院记录

住院病程记录(按日期顺序排列) 有手术操作的则按下列顺序排列: 术前小结(有术前讨论放在前面) 手术同意书

麻醉前访视单及麻醉知情同意书 麻醉记录单 手术记录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转入ICU按日期排列、ICU入室记录、ICU出室记录)

会诊记录单(按会诊日期顺序排) ICU入室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或其他知情同意书

特殊病情及治疗记录(如糖尿病、心力衰竭等按页数顺序排列) 辅助检查报告

专科检查表(如视野、听力、导管介入检查、动态心电图、24小时血压等) 殊检查报告单(按日期顺序排列X线、CR、CT、心电、B超、MR、ECT等) 病理检查报告单(按日期顺序排列)

常规化验报告单(血、尿、便常规按日期顺序排列)

特殊化验报告单(生化、免疫和细菌培养等按日期顺序排列) 长期医嘱(按页数顺序排列)

临时医嘱(术后转入ICU按页数顺序排列ICU医嘱) ICU护理(ICU入科护理评估、ICU护理计划、ICU护理记录单、ICU出科护理小结)

手术室护理记录单

护理记录单(含一般及危重患者护理、出入量记录单;按页数顺序排列) 病人出入院评估指导 体温单(按页数顺序排列)

死亡病人的门诊病历(由患者家属保管的可无)

2、检查病案各主要部分内容有无缺失,如住院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医嘱、体温单、知情同意书等。

3、检查各种纸张有无不合格现象及各种回报单是否按规格张贴。

4、发现书写有缺陷的文书,则要登记,并通知主管医生或护士及时补救。

4、病案袋封面填写正确,字迹要清晰,装订要整齐。

病案编码员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出院病人病案的录入工作,保证病案首页录入项目的完整性,确保医疗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2、编码人员要求工作具有耐心、细致、严谨和科学的态度,填写ICD-10和ICD-9-CM-3编码分类各项目时,字迹要清楚、整齐和准确。

3、编写每一个疾病和手术编码时都要参阅病历内容,反复核对,确定无误时才能输入电脑,其错误率不得高于1%,必要时通知主管医生进行修改和补充。

4、要努力学习国际疾病分类知识和编码原则,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编码准确率。

5、遇到疑难问题要认真翻阅病历,进行磋商讨论,以防止主观的错误。

病历统计人员职责

1、每天按时回收门诊和住院部各科室工作报表,逐一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2、及时整理各项统计报表资料,按时产出医院日报、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和年报等上传给各级相关部门。

3、负责医院统计资料的整理、加工和分析研究。

4、根据需要,设计和完善医院业务量、绩效考核的统计方法和内容。

5、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拟订有关统计调查方案和综合分析,写出调查报告和分析报告,用于指导医院的各项工作。

6、运用现代统计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帮助医务工作者分析临床科研数据,获取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提高论文写作的水平。

7、完成临时指令任务,接待有关人员的资料检索和查询

病案借阅、复印人员职责

1、及时向各类人员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的总结以及医院管理所需的病案。

2、借阅病历严格登记,借出病案要按时归还,违者按医院相关管理条例处罚。

3、病案复印人员要认真核对被复印人员的身份,复印其有效证件,并存底。

4、复印内容要按病案室复印制度执行。

5、区分被复印人的要求和内容,将已复印的内容和原病历认真核对,被复印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工作人员要在病历上盖上红章。

病历归档上架人员职责

1、归档上架的病案包括出院病历、借阅归还、复印等病案。

2、病案归档工作要认真细致,保证病案号码准确性,病案室每月中下旬对上月的出院病历进行核对,对破损的病案进行修补,核对正确后上架入库。

3、上架时要认真细致,思想集中,看准号码,坚持核对制。病历上架时要认真核对架上前后病历的病案号,实行留尾核对制,防止病历错位归档(病案号印迹较淡,发生辨认错误;视觉倒码、顺码、变码引起视觉误差;病历较薄,出现夹带)。

4、保持病案排放整齐,保持松紧适度,防止病案破损,提高工作效率。

5、严格执行病历的借阅登记制度,每月催还外借病历。归还的病历要勤于上架,以便于病历的查找和供应。

推荐第4篇:病案室岗位职责

病案室岗位职责

1,在医政科科长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所需资料准确、完整、按时上报。

2,经常检查各科病例的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例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推荐第5篇:病案室病历管理工作制度

病案室病历管理工作制度

一、病案室主要负责全院的病案管理,包括对病案的回收、装订、编码、归档、上架、病案查询、复印,为外来办案人员、参保人员、临床科研等提供可靠资料、同时进行病案质量控制,提高病案书写水平。

二、观察室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各项、各栏是否完整,整理装订、编码、微机首页录入、装袋上架存档。

三、归档病案不得私自复印,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医务部批准方可进行。

四、按医院规定对各科室病案进行评审、判分。反映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与各科室保持密切联系。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保证病案质量。

五、认真做好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做好病案资料的编码,首页微机录入。

六、查找两次住院和复诊病人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

七、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办案人员等使用的病案,需要时经医务部批准给予复印。

八、保持病案室的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腐烂、虫蛀和火灾。

九、病案装订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每份出院病案进行整理,按省“病案书写规范”要求,按程序进行编排,保证病案完整,不错装、漏装。

(二)对缺损病案,进行修补,不能修补的通知该病区进行更换。

(三)要熟练、准确掌握ICD—10编码。准确率达98%,对每份出院病案,其主要诊断及手术名称,进行编码,同时做好损伤、形态及补充编码。

(四)字迹工整、清晰、清洁、不准涂抹。

(五)为医疗、科研、教学迅速准确提供资料。

十、病案室管理人员职责

1、经常检查病历的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2、负责病案的回收、装订、录入电脑、上架调阅、查证、检索工作;

3、查找再次入院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提供疾病分析、有关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工作。

4、做好病案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防止霉烂、虫蛀和火灾。

十一、管理流程

1.日常管理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收回到病案室。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病案员将病案首页录入电脑;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班制度。

(2)住院病案不外借。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3)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4)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5)病案员装订病案并填写封面;按病案编码原则编号上架。重复号码应按管理规定及时回收交出院处使用。

(6)每月病案录完后,做一次软盘备份,一次网络备份。及时为科室提供病案检索服务;

(7)外单位的检索查询,应有区卫生局、公安局或保险公司的介绍信,并做好登记,原件不得借出。

(8)每年做一次疾病排序;每月做一次床位、效益、疗效分析。每月5日前将每个医生介绍入院的人数提供给财务作科室核算。

2.病案供应

(1)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2)提供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3)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4)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尸体解剖;核对标本;医疗纠纷(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3.病案编目

(1)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编码。 (2)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准确。 4.病案交接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2)临床科室每天到住院处给出院患者转账时,由值班人员一并送交出院者病案,住院处负责查收签字妥为保管。无出院者的病案,住院处概不结账。

(3)病案室每日到住院处回收出院病案,并向住院处验收签字。

(4)病案室每日将出院病案登记后交质控室审修,质控室审修完毕后送回病案室,交接时须办理签字手续。

(5)特别情况较急出院者,病房不能立即填写完的病案,由科主任注明情况,可以在出院后3天内到病案室填写。

(6)送(转)交病案单位,无接收部门人签字,如果发生病案缺号、丢失,由送(转)交病案单位负责;已签字的,由签字单位负责。

(7)凡丢失1份病案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1000元,丢失重要病历者,除罚款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8)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利到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下落。按时向领导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

5.病案借阅

(1)本院医教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还。必须借出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10份以内由医务科科长批准,10份以上经业务院长批准,但一次不得超过30份,每份交押金20元后,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2)借阅病案凡丢失1份者,除没收押金20元外,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3)院外和本院非医教人员,不能也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凭科主任批准证明,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4)患者在门诊需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住院患者转诊需用病案时,由主治医师开写诊断证明,摘录治疗过程,病案概不外借。

(5)医疗纠纷病案,需经业务院长批准,可提供复制材料。法医鉴定需用病案,凭司法部门公函,经院长批准后,交付押金50元,可摘录或复制,当日归还。

6.病历质量控制

(1)病案室每日收回的病案必须于次日送质控室(节、假日时间顺延)。存在问题的病历由质控室登记缺陷和错误后,通知科室去质控室修改。质控室将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室。

(2)对部分病历书写不合格的医师,由科主任、质控室提出建议,报分管院长批准后,由人事科负责通知科室对其采取下岗培训,集中时间学习病历书写知识,直至病历书写合格后方可上岗,下岗培训期间发基本工资。

(3)质控室坚持每周进行病历或报告单质量查房,每次查若干个科室,针对平常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提问和随机抽查病历(或图片及报告单)形式,指出存在的病历(报告)缺陷,指导科室人员病历(报告)书写,以提高病历质量。病历质量查房结果纳入医务科工作质量检查内容。 十

二、不合格的控制

1.未经科主任、护士长修改的病历不能入库。

2.经病案管理系统提供的统计数据中,与围产期有关的疾病最有可能出现年龄逻辑上的错误,而导致统计数据错误。

3.病历书写质量控制由医务科负责,病案室只提供所需病历。

推荐第6篇:病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病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医务科主任领导下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保管和复印等工作。 4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5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医保等使用的病案。

6病案室保持清洁、整洁、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7完成医务科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并搞好协作。

推荐第7篇:病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病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出院病案的回收、整理、归档、借阅、摘录及安保管工作。

2、出院病案要求7日内归档,对不能及时归档病案要督促并印发催还归档通知单。

3、督促、检查和指导科室做好病案首页的填写和病案规范书写工作。

4、经常检查各科室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建议,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5、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蛀虫和火灾。

6、归档病案不得私自复印、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医务科批准方可进行。

推荐第8篇:病案复印授权委托书

病案复印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患者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姓名(代办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到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病案室复印本人于

日(入院时间)至

日(出院时间),期间在

科室住院治疗的病案,用于报销。

委托人姓名(患者本人签名):

受委托人姓名(代办人签名):

推荐第9篇:病案复印制度

病案复印制度

一、病案科负责全院病案资料的复印或打印工作,其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复印或打印患者的病案资料,也不得将病案资料带到其他商业复印点进行复印。

二、病案科由专人负责受理复印或打印病案资料的申请。病案复印或打印一律在病案科指定窗口进行。

(一)以下人员在出示相关证明材料以后可以申请复印或打印部份病案资料

1.病员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

2.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病员或法定监护人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病员或法定监护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近亲属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

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员死亡的应提供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询、复印或者打印病历资料的,应当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

(三)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打印的病历资料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嘱单、体温单、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报告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及护理记录。

三、医院在受理复印或打印病案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案后予以提供。一般完整病案复印时间应在病员出院后7个工作日后进行,对病情紧急的复印申请,病案科应督促医务人员尽量提前完成病案,及时予以提供。

四、未出院患者需要复印病案资料时,由病案科对符合复印规定者,通知病区医务人员,病区派专人将需要复印的病案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病案科进行复印。

五、患者依照规定要求复印病案资料时,医院应当在复印或打印完成,经核对无误后,在复印或打印的病案资料上加盖病案复印专用章。

六、病案科按照规定收取复印或打印病案资料费用。收费标准按重庆

市物价局文件执行;

七、病案是病人的医疗档案,所有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八、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疗安全办公室专人在病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由医疗质量安全办公室负责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九、当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若病案工作人员或其他医务人员是纠纷双方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予以回避。

推荐第10篇:病案复印制度

病案复印管理制度

一、如有需要,下列人员和机构可以申请复印或者复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病历资料:

1、患者本人或者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代理人;

3、保险机构、律师事务所;

4、职称评定机构;

5、本院医务人员用于医疗、教学、科研时;

6、公检法部门。

二、受理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三、医务部受理申请后按照规定进行审批,给予同意复印或复制病案的相关手续。

四、病案室依据医务部审批同意书,提供相关的病案资料,复印或复制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病案复印或复制必须由病案室工作人员将所需复印或复制的病案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医务部工作人员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复制,经核对无误后,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六、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应在医患双方代表共同在场时进行封存,封存的病案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第11篇:病案复印须知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病案复印须知

依据国卫医发[2013]31号文件,关于《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通知规定,住院患者复印病案资料,持以下证明材料到病案室复印:

一、医疗机构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二、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三、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

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

五、医疗机构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病案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复制的病历资料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制;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

六、依据国家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以及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13】69号文件》,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张0.5元。

七、病案复印申请人在患者出院七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以后带齐证件到病案室复印。

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复印地点:住院三部二楼病案室 病案室电话:0533—2582328

第12篇:病案复印制度

病案的复印制度

一、病案科根据国家法律、政策为患者提供复印服务项目。

二、我院住院病案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到指定地点复印。

三、病人在出院7个工作日后方可到病案科提交复印病案申请。填写《病案复印申请审核表》,下列人员可以提出复印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四、病案科工作人员对上述人员的申请进行审核,应当核实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由病案科进行核实后予以协助。

六、我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七、我院不可以为申请人复印的病案资料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

八、发生医疗争议后,患方提出封存病案要求时,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复印全部病案资料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务科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封存的病案。

九、复印或者复制的客观病案资料,病案科工作人员当加盖公章。

十、我院复印或者复制病案资料,按照威海物价局威价费发【2007】106号文件收费标准,统一到门诊收费处交费。凭交费单据到病案科领取复印件。

病案科 20

11、

11、11

第13篇:病历复印授权委托书

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 与委托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办事项权限:

代理复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北京仁和医院医院 科住院治疗的病历。 复印用途:

□伤残鉴定 □医疗保险报销 □再治疗 □司法用途 □其他:

本项委托授权的有限期为:自签署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署该授权书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14篇: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

复 印 病 历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

与委托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代为到潮州市中心医院复印住院病历 代理权限:代理复印病本人□/本人近亲属□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潮州市中心医院 科住院治疗的病历。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15篇:复印病历委托书

复印病历委托书

××医院:

现全权委托 (系我的 )前来贵院复印本人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住院号 ,请予办理,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均由我本人负责。

委 托 人 签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第16篇:病历复印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 与委托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办事项权限:

代理复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北仑区人民医院 科住院治疗的病历。 复印用途:

□伤残鉴定 □医疗保险报销 □再治疗 □司法用途 □其他:

本项委托授权的有限期为:自签署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署该授权书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 (签字手印) 受委托人签名: (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附 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复印件)

第17篇:病历复印制度

病历复印制度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病历复印申请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五)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4、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复印病历资料的范围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七)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但必须将需要复制的病历资料送至病历管理部门,由病历管理人员复印。

(八)任何时刻病历复印只能是病历管理部门专职人员复印,其他人员一律无权复印病历。

第18篇:病历复印流程

医院病历复印流程

1.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1.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1.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1.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1.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3.可以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

住院病历住院志(即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报告、体温单、护理记录;

4 .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同意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5 .复印/复制病历流程:

5.1既往住院病历,申请人携带规定的身份证明,先到医务科经审核后开单,再前往病案科住院病案室办理.

5.2出院当天和五天内申请复印本次住院病历,申请人告知护士站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联系发送部工作人员传送病历,申请人携带规定的身份证明,先到医务科经审核后开单,再前往病案科住院病案室办理;

6.复印/复制病历收费标准:根据成本收取工本费

7.病案室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0,国定假日除外。

第19篇:病历复印规定

复印病历规定

根据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有3种情况: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我院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要求复印病历资料时,应向医院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的复印件,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

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病历资料包括:门(急)病历、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并不是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申请人复印病历资料,应缴纳工本费。

病案复印责任某某某

第20篇:复印病历申请书

复 印 病 历 申 请 单

阿勒泰市中医医院:

我因需要,特申请复印患者病历有关资料。请给予批准及办理。患者一般资料:性别,年龄,住院号(门急诊号),入院科室,入院时间,出院时间。

申请人签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申请时间

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复印以下表格中病历有关内容;

二、申请复印须交纳一定的费用(单张0.5元);

三、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患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和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土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四、可复印或复制内容如下:

住院记录、出院记录(即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医嘱单、特殊检查同意书、化验单资料、特殊检查资料、病理报告、护理记录、体温单、门(急)诊病历、24小时内死亡记录、24小时内出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医学影像检查单。

1、主管医师意见及所需复印项目(由主管医师填写):

主管医师签名:

年月日

2、复印张数(由病案室填写):共张,共计元。

病案室签名:

年月日 注: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此单由病案室保存。

病案室病历复印岗位职责
《病案室病历复印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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