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岗位职责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13 08:37:35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司管理部岗位职责

公司管理部岗位职责(精选3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岗位职责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岗位职责是指工作者具体工作的内容、所负的责任,及达到上级要求的标准,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制定岗位职责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部岗位职责(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管理部岗位职责1

1、负责行政类文件、合同、档案、营业执照、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重要资料的管理;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对总公司所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相关工作;

2、全面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节省电源、办公室用品、办公室家具的管理以及行政部门日常费用的管理工作,避免公司资产流失和浪费,努力为公司做好勤俭节约的实务工作;

3、根据人力行政部及公司培训/会议计划负责组织、安排培训/会议场地、人员;

4、负责核对前台文员的日常工作,例如:办公用品、名片、工作牌的管

5、公司通知、文件的拟定;

公司管理部岗位职责2

1、完成公司行政事务工作及部门内部日常事务工作;

2、协助审核、修订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日常行政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3、各项规章制度监督与执行;

4、参与公司考勤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快件及传真的收发及传递;

6、参与公司行政、采购事务管理;

7、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和分发工作;

公司管理部岗位职责3

1、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的审核和工程主要材料用量的审批;

2、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给排水、强弱电施工技术工作;

3、负责安装工程施工的管理、协调,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实施有效控制;

4、分析并审核水电工程及相关设备设计图纸;

5、负责水电施工及消防工程验收;

6、负责水电施工现场管理,即时发现解决问题;

7、负责检查水、电隐蔽部位的施工。

推荐第2篇:投资部岗位职责

投资部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

一.投资部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本公司的年度投资与发展计划,关注市场信息,寻找投资机会,拟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选择投资合作项目,建立投资项目库,负责组织对投资合作项目前期考察、论证,负责起草投资项目意向书,协议书,经济合同等有关文件;

3.负责招商引资、资本运作、对外合作、联络及谈判;配合计划财务部做好融资工作;

4.定期对业务进行分析,负责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与管理工作,并对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跟踪分析调研,出具解决方案;5.收集、整理、分析与公司业务和发展相关的政策、动态、趋势等,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6.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战略符合性分析、对未来经营方向及战略调整做出合理建议;

7.跟踪研究国际、国内资本市场,为公司上市做基础的准备;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投资经理岗位职责

职位名称:投资经理

所属部门:投资部 直属上级:公司总经理

全面负责投资发展运行及管理,实现投资部门的最有效管理。 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投资部门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指导、指挥、协调和监督管理;

3.定期监督部门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对下属人员进行考核、评比和激励;

4.掌握国内外资本市场动态,研究拓展融资渠道;

5.负责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数据收集和可行性分析;6.负责组织设计、评估投资方案,并对投资方案进行财务预测、风险分析,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 7.重大投资项目的操作,负责项目经济分析与评价; 8.负责组织、协调投资合作项目的实施和督办;

9.负责对外投资合作的联络及谈判,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10.组织制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投资部助理岗位职责

职位名称:投资部助理

所属部门:投资部 直属上级:投资部经理 岗位职责:

1.针对于公司所投资的业务领域,在投资经理的安排下对具体项目或者行业进行调研,分析;

2.负责投资部各类文件的整理、归档及分发呈送;3.协助投资经理进行市场开发规划; 4.协助、配合投资经理进行项目拓展;

5.协助投资经理进行沟通、记录、汇总业务项目;6.完成部门内部的其它工作;

推荐第3篇:公司综合管理部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部长 1 职责

1.1 依据本公司方针目标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1.2 按照公司领导的指示,组织起草或对职能部门起草的各种文件、报告、材料的修改,鉴定、制发、立卷、存档等工作。

1.3 负责协助组织公司级会议的召开,并做好记录,督促决议的执行及信息反馈并负责存档、保密等工作。

1.4 认真组织信息的搜集、反馈工作,做好调研、参与管理,为本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和资料。

1.5 做好公司内大事记载和编写年鉴及公司志的立卷、归档工作。 1.6 按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做好公司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工作。

1.7 负责组织各类文件的收文、核对、批分并对公文承办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及信息反馈。

1.8 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综合管理工作。

1.9 做好日常的事务管理工作,管理调度小车,组织安排各类会议和接待服务,及时处理来信、来访。

1.10

组织编写年度人事工作计划。

1.11

组织落实人事工作目标,做好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1.12依据QS-9000标准,结合实际,组织编制质量体系文件并贯彻实施.。负责本部门质量贯标工作。

1.13负责公司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各部门职责的确定和划分,并组织制定公司各项管理标准,制度和岗位职责,负责岗位定员定编工作。

1.14按照上级部门对保密工作的要求,负责做好公司保密工作。

1.15 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部门人员的工作,并定期总结本部门工作。 l.16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1.17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l.1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2 权限

2.1 有权对综合管理部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2.2 有权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调查、了解、汇报并提出建议。 2.3 有权对公司各部门起草的文件进行审核。 2.4 有权处置公司内突发事件。

2.5 对公司机构设置、定编和企业管理制度建立有建议权,有权在公司管理标准或管理制度颁布后实施监督,修改和解释。

2.6 对履行职责不力,执行业务计划不力,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有权依据有关标准进行考核.同时对上述执行好的单位执行奖励权.2.7 有对公司经营工作会议决议,业务计划下达后实施的督导权.2.8 有权对各单位的报表进行审核,同时对不符合统计要求的报表有权令其整改重报.2.9 有权检查,考核各单位劳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未完成指标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有权提出处理意见.2.10 对本公司人员的聘任、升级、奖惩、职称晋升有建议权.3 素质描述 3.1 文化程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2 专业知识: A.具有《工业经济学》、《公共关系学》、《组织行为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 B.具有人事管理、行政管理、档案管理、文书学、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等基础理论知识。

C.掌握本公司主要产品的性能、用途和市场需求情况,了解国内外同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D.熟知经济合同法、统计法、环境保护法等法规和政策。 3.3 业务能力:具有综合分析协调能力。 A.具有调查研究上情下达参谋能力。 B.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C.应具有较强的办事能力。

3.4 工作经历:从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3.5 技术职称:具有初级以上职称.3.6 其它要求:忠诚企业,身体健康;必须是中共党员。

岗位名称:人事主管 1 职责

1.1负责编写年度人事工作计划。1.2负责落实人事工作年度方针目标。

1.3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定员方案、工资分配方案。1.4根据年度生产大纲合理调剂人力资源。

1.5负责办理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考试、评审、聘任等管理工作。1.6负责建立和健全人事岗位职责的制定。

1.7组织落实养老保险、医疗改革、工伤评残工作。1.8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落实。

1.9对人事工作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1.10对人事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及人事档案资料齐全、准确、完整负责。1.11全面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工作.1.12根据上级部门和各单位要求,结合生产经营发展目标,负责制定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3抓好新入厂大、中专毕业生,短期合同制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岗前培训。1.14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质量控制点人员,重点设备人员,特殊工序、内部审核员,售后服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并保存培训记录。 1.15负责做好职工教育培训酬金的计划及发放工作.1.16负责按时完成系统及公司内应急教育培训.1.17负责对各部门及分厂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检查、考核.1.18负责成人教育学历的认定工作.1.19组织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1.20负责办理职工奖惩.1.21负责做好劳动纪律纪律检查工作.1.26依据QS-9000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贯彻实施.。 1.2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2 权限 2.1有权检查、考核各单位劳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未完成指标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2.2对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职工,有权停止分配工作和停发工资津贴和岗位工资。2.3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计划的数据资料。 2.4有权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的修改工时定额并要求职工执行。 2.5对本公司人员的聘任、升级、奖惩、职称晋升有建议权。 2.6 对学员和教师的奖惩有考核权.2.7 按计划和大纲安排课程实施权.2.8 有权对员工的录用进行资格审查.2.9 依据《劳动法》对员工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终止、解除有建议权.2.10 有权参加评,聘专业技术人资格审查.2.11 有权检查与监督劳动定额在生产中执行情况及修订劳动定额.2.12 对上述工作有建议权、审办权.3 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具有企业管理知识、劳动人事管理知识、计算机基本知识以及有关的技术业务管理知识。

3.3业务能力:熟悉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能对各项业务工作分析和指导,能处理业务工作中疑难问题,对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有创新和开拓精神。

3.4工作经历:应通过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并从事管理或技术工作八年以上,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工作经验.3.5技术职务:应具有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岗位名称:工资保险员 1 职责

1.1按时完成日常报表的编制及报送。

1.2负责全公司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业保险、退休工作.1.3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准确及各项保险数据的上册,打印.1.4负责组织工伤评残工作.1.5 负责办理职工奖惩.1.6 负责审批临时工工资.1.7 负责办理职工各种请假,销假手续.1.8 负责做好考勤原始凭证的管理,完善基础台帐.1.9 负责编制考勤月报表.1.10 负责人事档案管理.1.11负责住房补贴物业管理.1.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2 权限

2.1有权检查与监督劳动定额在生产中的执行情况。

2.2有权行使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的权利.2.3严把退休审核质量关.2.4有权审查各单位考勤报表,并提出改进意见.2.5有权对各单位的考勤进行检查.3 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现代企业管理基础知识理论及劳动工资、保险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

3.3业务能力: A.应熟悉本公司人事工作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B.应熟练掌握和运用国家及上级相关法律法规。

C.应具有撰写本职工作总结、论文、调查报告和分析能力。 3.4工作经历: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3.5技术职称: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岗位名称:计算机管理

1 .职责:

1.1负责处理、解决计算机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和一些基本功的软件维护、硬件修理,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作。1.2负责编制计算机开发与应用计划。

1.3负责计算机添置、更新计划及维修、保养、报废计划。1.4组织计算机软件开发及利用工作。 1.5负责公司员工计算机普及应用工作。

1.6推广传播计算机方面的新知识、新方法。

2、权限

2.1有权合理有序分配计算机软硬盘的储存。

2.2有权对违反计算机管理制度的行为提出考核建议。

3、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2 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及维护,维修知识。 3.3业务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及社交能力。

3.4 工作经历:从事管理、技术工作两年以上,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工作经历。 3.5 技术职称:助理职称以上的技术职务。

岗位名称:综合文秘 1 职责

1.1 按照公司和党委要求,负责组织起草各阶段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信函等文字材料交领导审阅。

1.2 负责组织公司和党委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核、制发及会议记录和文字材料整理工作。

1.3 负责收集行业、相关企业的综合信息,调查研究本企业工作重点与难点。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并掌握本企业主要工作动态,收集数据、资料,做好“大事记”及年鉴的积累。

1.4 对公司、党委印发的各种文件,向上呈报的各种请示、报告负责。 1.5 根据公司、党委工作重点和公司总部(党委)综合管理部的要求,协助公司综合管理部管理部长,制定综合管理部工作要点。 1.6 协助公司综合管理部长做好小汽车的管理工作。

1.7 负责公司企业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各部门的管理标准,岗位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8 负责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和现代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1.9负责组织安排质量贯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1.10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2 权限

2.1 有权收集、整理各种工作信息,开展调研工作。

2.2 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校核各基层单位送印的文件、文稿等资料并提出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可报告领导裁决。

2.3 有权调查本企业重大事件和主要活动,并向有关人员索取资料和数据。 2.4 依照小汽车使用管理规定,有权派车或拒绝派车。 2.5 有权监督标准和制度的执行,并提出考核意见。 2.6 有权调查机构,职能变动的原因和有关事项。 2.7 有权向有关部门索要专业管理资料。 3 素质描述

3.1 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2 专业知识:A.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B.了解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C.掌握政治经济学、哲学、法学等基础知识,掌握工业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秘书学和公共关系学等专业知识。 3.3 业务能力:

A.熟悉本企业各部门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 B.思维敏捷,能准确地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文件精神及领导意图,提出具有

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C.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能力强,熟练掌握写作技巧,起草公文、简报等拟稿

迅速,条理清楚,逻辑性强。 3.4 工作经历: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3.5 技术职称: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3.6 其它要求: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岗位名称:硬件维护与信息收集 1 职责

1.1 负责全厂计算机硬件的配置、管理与维护。

1.2 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计算机,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行。

1.3负责收集有关对企业有用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分析上报。2 权限

2.1 对公司内部计算机的管理与调配权。 2.2 对公司内计算机的配置有建议权。 2.3 对公司内用户有考核建议权。 2.4有权向各部门索取有关市场信息。 3 素质描述 3.1 文化程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2 专业知识:具有计算机软、硬件基本专业知识及电工、电子基础知识。 3.3 业务能力: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并能独立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3.4 工作经历:从事硬件维护工作一年以上。 3.5 技术职务: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务。

岗位名称:企业综合管理 1 职责

1.1负责公司机构设置和一般干部的定编工作。

1.2负责公司各单位职责的划分,组织制定公司各部门管理标准、岗位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3负责本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和现代化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

1.4负责对外合资、联营、对外投资牵头组织洽谈,承担合资、联营后的办事机构职能。

1.5承担工厂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职能。

1.6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和公司营业执照的年检工作。

l.7负责与市政府经贸委、工商局及XX公司综合管理部、零部件事业部有关业务对口工作。 2 权限

2.l有权监督标准和制度的执行,并提出考核意见。2.2有权调查机构、职能变动的原因和有关事项。 2.3有权向有关部门索要专业管理资料。 3 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懂得企业管理学,了解公司法的基础知识。

3.3业务能力:A.熟悉本公司组织结构,领导分工,各部门的职责与协作关系。

B.能撰写企业管理中的标准、制度和总结报告,并具有一定的归纳能力。

C.能独立完成 本岗的工作任务。 3.4工作经历:从事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3.5技术职务:具有助理经济师职称。

3.6其它要求:经过企业管理学和其它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

岗位名称:劳动定员定额 1 职责

1.1负责公司产品零件劳动定额的制定。

1.2依据生产实际,负责对现行劳动定额进行修订。

1.3负责向财务部、各生产分厂提供修订后的新版劳动定额并贯彻执行。1.4负责公司内生产劳动量的核算及提供。 1.5按时完成日常报表的编制及报送。

1.6依据定员标准,负责生产及服务人员定员。2 权限

2.1有权检查与监督劳动定额在生产中的执行情况。2.2有权不定期的修改路线内产品零件的劳动定额。 3 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A.中级工程技术理论基础知识,金属切削原理及工艺、机床、机械原理等。

B.现代企业管理基础知识理论及劳动定额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

3.3业务能力:A.应熟悉本公司汽车产品零件生产工艺,并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

B.应熟练掌握和运用劳动定额的工作方法。

C.应具有撰写本职工作总结、论文、调查报告和分析能力。 3.4工作经历: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3.5技术职称:具有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

岗位名称:综合服务 1 职责

l.1 负责印章、介绍信等的管理。

1.2 负责公司印发的各种文件的发放与管理。 1.3 负责上级来文的办理与利用阶段的管理。 1.4 负责电子公文的管理。

1.5 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办事工作。 1.6 负责上级文件、信函等的拿取。

1.7 负责传真机和长途电话管理及设备维护保养和有关信息的传递工作。 1.8 协助综合管理部部长做好接待服务工作.1.9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10 负责厂领导的后勤服务工作。

1.11 负责文书档案、设备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1.12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1.13负责与邮电部门的对口管理工作。

1.14负责来客招待及本部门的考勤、劳保及工资发放工作。1.15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2 权限

2.l 依照印章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公文或个人材料等,有拒绝用印章的权利。

2.2 对未履行有关手续的人员,有权拒绝提供借阅或查阅有关文件或资料。 2.3 有权对损毁上级文件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 2.4 对不合规定的,有权拒绝使用传真机、长途电话.3 素质描述

3.1 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文化。

3.2 专业知识:熟悉文秘工作的有关专业知识。 3.3 业务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交,公关和协调能力。 3.4 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3.5 其它要求:女性

岗位名称:收发、清扫员 l 职责 1.l 负责报刊、杂志等的征订工作。

1.2 负责所有接收到的报纸、杂志和邮件等的收发工作。 1.3 负责公司发出邮件的办理与管理。

1.4 负责公司领导办公室、全部会议室、办公楼指定卫生间和办公楼公共部分的卫生清扫工作。

1.5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2 权限

2.l 有权按规定处置投递错误或缺损的报纸、杂志和邮件等。 2.2 有权拒发不符合规定的邮件。

2.3 有权对有损会议室、办公楼卫生间和办公楼公共部分卫生或损坏其公共财物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 3 素质描述

3.1 文化程度:具备初中以上文化。 3.2 业务能力:

A.熟悉收发和清扫工作业务。

B.身体健康,头脑清晰,能从事一定的体力劳动。

3.3 工作经历:必须在本企业工作三年以上。

岗位名称:打字员 l 职责

1.l 负责公司党委及行政红头文件的打印、装订。 1.2 负责公司有关公文、材料及表格的打印。

1.3 负责公司各部门经审批需打印的公文、材料、简报及表格的打印。 1.4 负责复印业务。

l.5 负责打字与印刷设备的维护保养。

1.6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2 权限

2.l 有权拒绝打印不符合有关规范的文件、材料等。

2.2 有权拒绝复印违反有关制度或规定的文件、资料与图纸等。 3 素质描述

3.1 文化程度: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 3.2 专业知识:须具备打字方面的专业知识。

3.3 业务能力:必须熟练掌握打字技能知识,了解和掌握办公设备常见故障的原因或排除方法;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3.4 工作经历:必须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3.5 其它要求:女性。

岗位名称:司机 l 职责

1.l 负责公司领导的公务及有关事务用车服务。

1.2 负责公司中层干部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的公务用车服务。 1.3 负责有关规定范围内的公司其它公务或事务用车服务。 1.4 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

l.5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2 权限

2.l 有权拒绝未经公司综合管理部领导安排或同意的出车任务。

2.2 在行车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执行出车或行车任务。 3 素质描述

3.1 文化程度:具有初中以上文化。

3.2 专业知识:须具备汽车驾驶方面的专业知识。

3.3 业务能力:必须熟练掌握汽车驾驶技术,了解和掌握小汽车常见故障的原因或排除方法。

3.4 工作经历:必须从事汽车驾驶工作三年以上。

计划财务部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岗位名称:部长

1.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法令、会计制度及XX公司财务工作有关规定。

1.2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财务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并监督各单位认真执行。1.3负责公司年、季度的成本、资金、利润等财务计划执行的编制和财务指标的分解下达。并对其进行监控、核算和分析考察。 1.4负责公司对外合资、投资效益测算以及合资、投资后收益按合同或协议进行会计结算。

1.5负责以成本核算为基础,确定本公司产品计划价格,并参与制定营销价格。1.6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投资等专项资金的管理。 1.7负责落实公司方针、目标中有关本部门的工作任务。

1.8负责定期向总经理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财务信息资料。1.9负责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安排和总结。

1.10负责海南公司、产业公司财务室会计业务指导工作。

1.11 负责组织公司年度经营制定并进行展开、分解.、考核工作。 1.12 负责公司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指导统计人员做好统计工作.1.13 负责公司审计和合同管理工作.1.14 负责公司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核工作.1.15 负责公司与公司下属单位有关目标责任制并监督实施和兑现工作.1.16 负责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不定期的进行分析并上报公司有关领导,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1.17 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内部经济核算、成本管理工作,制定目标成本及内部核算考核指标。

1.18 依据QS-9000标准,结合实际,组织编制质量体系文件并贯彻实施.。负责本部门质量贯标工作。 2.权限

2.1对违反国家、XX公司和本公司财经纪律等不良行为有检查、监督权。2.2对确保公司资产完整、规范经营具有建议和监督权。 2.3对公司内各单位各项指标的落实完成,有监督、考核权。 2.4对本部门人员的调动、任免、奖惩有建议权。

2.5 在编制公司业务计划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索取有关资料.2.6 有对项目投资计划的资金平衡调整权.3.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经营管理知识,企业管理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

3.3业务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执行财经方针、政策和财会法规制度,能拟订一般的会计制度和核算方法。

3.4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组织和领导企业会计核算,正确处理业务中较为复杂的问题。组织编制财务、成本、预算,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分析,撰写分析报告。 3.5工作经历:从事财务管理工作5年以上。

3.6技术职务:具有会计师(含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3.7其它要求:忠诚企业、身体健康。

岗位名称:主管会计员

1.职责

1.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法令及XX汽车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熟悉掌握会计核算与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容。1.2负责编制公司年、季、月度成本、费用、资金预算。 1.3负责分解、下达各项成本、费用、资金预算指标。 1.4负责及时编报年、季、月度各项财务报表。

1.5负责编制年、季、月度各项财务预算指标执行情况报表、分析报告及考核报表。

1.6为领导提供准确、真实、公正的财务信息资料。

1.7负责计算机辅助财务管理的帐务管理、数据备份等工作。1.8负责组织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

1.9负责审核会计凭证和会计科目运用的正确性。

1.10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数据计算的准确性。1.11负责审核各项费用、资金渠道划分的正确性。

1.12负责审核各种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数据的一致,有关数据衔接是否正确。1.13负责按会计记帐规则,每半年对会计帐册进行审核。 1.14负责对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清点数据进行核查。

1.15负责收集定额资料,主要材料消耗定额,工时定额配套件,扩散件等定额资料.并对各项定额数据负责.1.16负责编制产品目标成本、定额成本及试制产品定额成本.1.17 熟悉成本开支范围及标准,对产品定额成本数据负责.1.18 对由于工艺变更引起的定额成本的变动及时性负责.1.19 负责定期向部长提供有关车型的定额成本.2.权限

2.1对各单位预算指标完成情况有权考核。

2.2对财务报表有关项目数据的一致性有权核实。2.3对违反会计电算化制度的上机操作有权抵制。

2.4对违反会计核算方法处理的业务,有检查、考核权。2.5对费用、资金渠道划分不清,有建议、监督权。 2.7对违反会计记帐规则的有考核权。

2.8 有权对定额成本与实际成本的超支进行审核.3.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工业会计专业)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能系统、全面掌握工业会计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础知识、计算机管理基础知识。3.3业务能力: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处理较为复杂的会计业务。 3.4工作经历: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3.5技术职务:具有助理会计师(含助理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3.6其它要求:工作踏实、责任心强、优质服务。

岗位名称: 综合计划统计员 1 职责

1.1根据XX公司总部下达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编制本公司年、季度生产经营计划,并督促计划的实施和掌握计划进度情况。

1.2负责协调处理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需要作计划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1.3负责编报本公司产量统计报表及年、季、月各种报表。1.4根据上级要求,负责本公司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修改,并督促有关部门执行.1.5负责按时报送统计分析和专题分析,并对突出问题写出调查报 告供有关领导参阅。

1.6负责建立完整的统计台帐,并对公司各部门统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及组织业务培训。

1.7 负责组织制定业务计划并开展实施,诊断及考核评价.1.8 负责协作部长制定年度经营责任承包方案及各单位经济指标,并组织实施考核.1.9 负责综合信息收集,筛选利用,不定期分析并上报公司领导.1.10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临时任务.2 权限

2.1有权向有关部门索要编计划所需要的有关资料。2.2有权调查各项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2.3有权审查公司内各单位报表,并提出改正意见 2.4有权检查公司内各单位统计台账

2.5 有权对完不成计划和统计台账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提出考核意见。 2.6根据情况有调整计划建议权。 3 素质描述

3.l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具有工业企业管理、国民经济计划、应用统计与技术、财务会计、技术经济分析等业务知识。

3.3业务能力:A.熟悉本公司的管理。

B.有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C.能撰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D.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 3.4 工作经历:从事技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岗位名称:成本核算员

1.职责

1.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法令及XX汽车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熟悉掌握成本开支范围、标准、成本核算方法和质量成本管理规定。 1.2负责及时正确计算年、季、月度产品入库产值、成本、利润。

1.3负责及时对产成品仓库进行稽核签证,正确计算、结转产品销售成本。1.4正确核算产品成本,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5严格掌握成本预算指标,正确划分成本开支渠道。 1.6负责正确及时编制各项成本报表及成本分析报告。

1.7对产成品仓库的帐、卡、物三一致负责,按期进行清查与调价工作。1.8对产成品、在产品流动资金占用的合理性负责。 1.9负责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工作。

1.10负责按质量成本管理程序规定开展质量成本核算工作。

1.11负责定期向部长提供产品成本核算的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数据负责。1.12负责收集价格资料,了解同行业价格水平,编制产品计划价格及外销价格,试制产品结算价格.并对所制定的价格负责.2.权限

2.1对违反成本开支范围、标准的业务有拒付权。2.2对任意改变成本核算方法的有权抵制。 2.3对成品资金占用的不合理有建议权、考核权。

2.4 有权对公司内部结算价格争议进行仲裁.3.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工业会计专业)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能系统、全面掌握工 业会计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管理基础知识。

3.3业务能力:能独立处理成本核算工作中较为复杂的会计业务。3.4工作经历: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3.5技术职务:具有助理会计师(含助理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3.6其它要求:工作踏实、责任心强、优质服务。

岗位名称:存货核算员

1.职责

1.1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法令,熟悉掌握存货核算的各项有关规定和核算方法。

1.2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存货外购审批制度和物资采购比价政策。

1.3负责审核物资采购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及时办理审核及结算手续。1.4负责定期进行存货出入库签证工作,正确划分物资消耗用途,按规定计入当期产品成本。

1.5对物资仓库的帐、卡、物三一致负责,按期进行物资清点与调价工作。1.6对各物资仓库流动资金占用合理性负责。 1.7负责对各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工作。 1.8按规定编制年度、月度有关报表。 1.9负责完成部长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2.

权限

2.1对违反物资采购比价政策的业务有拒付权。2.2对物资消耗不合理有监督权。

2.3对库存流动资金占用不合理有考核权。

2.4对库存物资帐、卡、物三一致有检查、考核权。3.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工业会计专业)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能系统地掌握工业会 计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管理基础知识。

3.3业务能力:能独立处理存货核算工作中较为复杂的会计业务。3.4工作经历:从事会计工作二年以上。

3.5技术职务:具有助理会计师(含助理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3.6其它要求:工作踏实、责任心强、优质服务。

岗位名称:销售核算员

1.职责

1.1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法规、法令,熟悉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1.2负责销售业务结算工作,正确填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办理产品销售、材料、工具、备件的对外销售及劳务费收入等各项结算业务。 1.3负责销售成本费用的结转。

1.4负责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各项税费的计提、申报及上缴。

1.5负责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

1.6负责正确及时编制有关销售报表及各项税务报表。1.7负责应收帐款的结算、清欠催收和应收票据结算工作。 1.8负责每月提供产品销售的有关各项公司内报表。 1.9负责完成部长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2.权限:

2.1对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有权抵制。2.2对产品销售价格的执行有监督权。 2.3对产品销售回款率有考核权。 3.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工业会计专业)以上文化程度。3.2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掌握工业会计专业 理论基础知识、有关税务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 3.3业务能力:能独立处理销售业务工作。 3.4工作经历:从事会计工作二年以上。

3.5技术职务:具有助理会计师(含助理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3.6其他要求:责任心强,优质服务。 岗位名称:工资费用核算员

1.职责: 1.1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熟悉掌握工资发放标准、应付福利费开支范围和各项基金计提标准。

1.2严格掌握年度工资计划,实行季度控制工资发放额度。

1.3负责办理全厂职工工资变动,工资代发代扣代缴项目和公积金的核算工作。1.4负责按月计提应付福利费,严格按规定办理应付福利费的收付结算工作。 1.5负责按总公司规定及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补充医疗保险费。 1.6负责按月编制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发放明细表。 1.7负责应付帐款的往来结算工作。 1.8负责及时编制月度、年度有关报表。

1.9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熟悉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及标准。1.10严格掌握年度费用预算标准,实行季度控制费用开支。

1.11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收支及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对各项费用报销的数据准确性负责。

1.12正确区分费用开支渠道,及时、准确按规定编制年、季、月度各项费用报表。

1.13负责定期正确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基金。1.14负责其他应收、应付款项的往来结算及清欠工作。 1.15负责对各项费用收支升降情况进行年、季、月度分析。 1.16负责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各项费用收支情况的资料。 1.17负责完成部长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2.权限:

2.1对不符合工资开支范围的费用有权拒绝。2.2对超支计划的工资提取有权拒付。

2.3对不符合福利费开支范围的费用有权拒绝。2.4对违反财经纪律与财务制度的行为有权抵制。 2.5对不符合费用开支范围的业务有权拒付。 2.6对不符合费用开支标准的业务有权拒付。 2.7对超预算标准的费用有权拒付。

2.8对公司内各单位费用开支有监督、控制权。3.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工业会计专业)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掌握一般的会计业务理论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管理知识。

3.3业务能力:能独立处理工资核算中较为复杂的业务工作。3.4工作经历:从事会计工作二年以上。

3.5技术职务:具有助理会计师(含助理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3.6其它要求:责任心强,优质服务。

岗位名称:内部经济核算员

1.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法令、会计法规、XX公司财务工作有关规定及本公司财务工作有关规定。

1.2负责公司内各分厂年度成本、资金、预算的编制及预算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1.3负责各分厂年、季、月度,成本、资金、费用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1.4负责内部银行往来业务的记帐、分类、汇总及有关报表的编制。

1.5负责完善厂内经济核算体系,正确核算分厂成本,及时进行物流资金结算,严格控制在制品资金占用,提高全厂在制品结算的准确性、及时性。1.6负责定期向部长提供真实完整的厂内经济核算信息资料。 1.7负责完善计算机辅助内部经济核算工作。

1.8负责定期准确地编制各单位每种产品实际成本报表、成本差异分析报表及内部经济核算报表。

1.9负责完成部长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2.权限

2.1对违反公司内部经济核算规定的行为有监督权和反映权。2.2对进一步完善内部经济核算体系有建议权。 2.3对各分厂成本、资金执行情况有监督、考核权。 3.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

的基础理论专业管理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

3.3业务能力:能独立处理内部经济核算业务中较为复杂的问题。及 时正确编制内部经济核算成本、资金报表、分析报告及考核报表。 3.4工作经历:从事会计核算工作二年以上。

3.5技术职务:具有助理会计师(含助理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3.6其它要求:责任心强、优质服务。

岗位名称:结算会计员 1 职责

1.1负责建立往来帐清算手续,对购进业务和购进业务以外的暂收,对往来款项要建立必要的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

1.2负责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对于应付款,其它应付款要根据本单位资金情况统筹安排编制还款计划。

1.3负责应付款项的明细核算,对应付款项(应付货款、其它应付款)要按规定设立明细帐,记帐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月末编制有关科目汇总表,向有关领导汇报。

l.4负责编制有关报表,按规定编制应付帐款明细表,并做好帐龄分析。

1.5负责在建工程、委托加工、核算工作,按财务制度进行核算,报送“在建工程”报表。

1.6负责财务档案保管工作,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完毕后,负责对前一代会计年度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以及其它会计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归档保管,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2 权限

2.1有权对绝不理不符合帐务制度的付款业务。2.2有权对要求往来帐户对往来帐户进行对帐。 2.3 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清理帐户的有数据.2.4 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在建工程”的有关数据。 3 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工业会计专业)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能系统、全面掌握工 业会计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管理基础知识。

3.3业务能力:能独立处理成本核算工作中较为复杂的会计业务。3.4工作经历: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3.5技术职务:具有助理会计师(含助理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3.6其它要求:工作踏实、责任心强、优质服务。

岗位名称:出纳员

1.职责

1.1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法规、法令,熟悉掌握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结算制度。

1.2严格按正确无误的、合法的会计凭证进行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工作。1.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收付业务做到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1.4认真执行银行存款结算制度及总公司内部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准确办理内、外部银行存款的业务结算工作。

1.5负责随时掌握内、外部银行存款余额,及时办理资金还贷业务,为领导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资金动态信息。

1.6负责每月与银行对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7负责各种空白银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及承兑汇票、有关印鉴的安全保管。1.8负责完成部长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2.权限:

2.1对不符合财经纪律的经济业务行为有权拒付。2.2对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经济业务行为有权拒付。 2.3对违反银行结算制度的经济业务行为有权拒付。 2.4对不符合会计法规的会计凭证有权拒付。 3.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工业会计专业)以上文化程度。3.2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掌握工业会计专业 理论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

3.3业务能力:能独立处理现金、银行存款的业务工作。3.4技术职务:具有会计员以上技术职务。 3.5其他要求:责任心强,优质服务。

生产装备部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岗位名称:部长 1 职责

1.1组织公司生产作业计划、商品件发交计划、毛坯和外协件的要货计划的编制、采购和下达工作。

1.2负责公司仓库及各分厂在制品资金占用指标的分解和考核工作。

1.3负责公司内能源供应、紧急不足件、紧急设备备件、设备重大故障及安全、污染事故的信息处理和协调工作。

1.4产品试制和返工、返修品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1.5责制订公司的生产管理、安技环保管理、物流管理、现场综合管理等标准及考核细则,并定期组织检查、服务和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1.6负责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评价和对“三同时”、“五同时”的检查工作。

1.7组织公司内劳保费用计划草案、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

1.8根据公司质量目标、生产经营目标、安技环保目标,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年度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

1.10负责XX汽车公司调度中心、安技环保部门与市环保局的对口管理工作。1.11负责外委外协件的管理,根据《程序文件》要求进行供应商认证工作。 1.12 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上级部门有关装备、能源和电信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具体的执行措施和实施办法。

1.13 负责本公司装备寿命周期管理,确保装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14 负责组织装备技术状态普查,组织编制装备大、小修和更新、改造计划草案。

1.15 负责组织装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生产装备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1.18 负责与XX汽车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

1.19依据QS-9000标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企业管理的标准化管理的基础工作,组织编制质量体系文件并贯彻实施.,总负责本部门质量贯标工作。2、权限

2.1有生产组织、协调和紧急情况下保证生产销售的指挥权。

2.2有权下达生产任务和运输车辆使用的调度指令,有权要求各职能部门、分厂限期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2.3对影响生产、销售和未按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物流管理、环境保护的单位或个人有奖惩的考核权。

2.4对本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评价有奖惩权。2.5对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有修订权。

2.7 有权对违反装备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2.8 有权调动全公司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抢修。

2.9 有权根据装备的技术状态,对装备费用使用作出安排。 3.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具有装备管理、装备维修、生产管理、工艺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安技环保管理、党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3.3业务能力:精通生产经营活动业务,具有一定生产组织和指挥协调能力。掌握产品工艺生产流程,懂得党建工作的基本知识,善于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掌握电脑基础知识,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4工作经历:从事生产、安全、装备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岗位名称:综合计划兼统计员 1.职责

1.1负责公司目标在到本部门的再分解及组织推进工作。1.2负责公司生产用毛坯、外协件、外委加工件、外购件的组织和协调平衡工作。 1.3负责装车计划、备件计划、自销计划、设备检修计划的平衡、下达和组织工作。

1.4负责紧急不足件、生产现场重大停工的信息处理与协调工作。1.5负责公司生产在制品定额的制定及监控工作。 1.6 负责生产与设备维修、生产与发交的“两上两下”平衡和新产品配套转产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1.7 负责生产计划分析及统计资料的上报。

1.8 负责召开每日计调员例会,落实生产进度和发交。

1.9 负责对各分厂生产计划的审核,并做好对各分厂生产计划实施的协调工作。 1.10负责生产作业计划、技术资料等建档和达标工作。 1.11负责完工产品的统计和各种消耗费用的结算。

1.12负责分厂在制品资金占用的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

1.13负责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清扫用具)和岗位工资的领用、发放和建帐工作。

1.14负责考勤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1.12依据QS-9000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贯彻实施.。1.13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和任务。 2.权限 2.1 有权组织紧急件、不足件的加班生产。

2.2 有权对影响生产和发交期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考核建议。

2.3 有权对公司内生产进行安排并对其工作完成成情况有评价考核权。 2.4有权对仓储部、分厂完工产品统计不符合要求提出奖惩的建议。 2.5有权对仓储部统计台帐票据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 2.6有权对发交运输用车进行监控。

2.7有权对在制品资金占用超标的单位提出考核建议。2.8有权对部内各种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3、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具有生产管理、计算机管理、成本管理、统计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熟悉公司内产品加工路线和公司汽车产品编号与车型分类。

3.3业务能力:熟练运用统计分析方法进行统计分析,并有一定的协调能力。3.4工作经历:从事统计计划工作5年以上。 3.5技术职务: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岗位名称:安技环保管理员 1.职责

1.1依据QS-9000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贯彻实施.。

1.2负责现场综合管理标准的制定和修改与资料收集、归档工作。1.3负责现场综合管理日常检查与周报的编写、下发工作。 1.4负责生产部内安技资料、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7负责制定有关环保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

1.8负责按系统要求参与组织各类教育培训和相应管理,资料归档工作。1.9负责参与清洁生产工作的推进、组织、协调与创新。

1.10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环境卫生制度的检查和评价工作。1.11负责对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1.12负责生产现场环境管理工作的检查。

1.1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规程,并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4负责编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劳保用品和保健费用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月份劳保用品要货计划,负责年度和阶段工作的总结、上报工作。

1.1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要求,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16参政新、改、扩建项目和“四新”项目的“三同时”评审。

1.17负责按安全教育标准组织各种教育培训和相应管理、资料归档、统计上报工作。

1.18负责每月按保健标准审批享受保健人员名单,并监督检查招待发放情况。1.19负责安全性评价工作

1.19.1负责按《XX汽车公司安全性评价标准》组织“安评”迎检、自评及其他各项工作。

1.19.2负责基础管理评价标准的实施和检查工作。

1.19.3负责安全评价项目整改计划的制定、落实、检查和考核工作。1.20负责工伤事故管理工作

1.20.1负责工伤事故全过程处理,及时参加现场救护、现场调查取证,按规定时间上报主管部门。

1.20.2及时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严格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处工伤事故。1.20.3负责按规定汇总各类工伤事故统计报表和其他报表上报主管部门。 1.21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卫生和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1.22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2.权限

2.1有权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2.2有权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并监督实施。2.3有权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问题对职工进行咨询。

2.4有权对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服务,并提出整改和考核建议。

2.5有权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在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组织整改工作。2.6有权组织有关人员在公司内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 2.7有权监督保健费用的发放。

2.8有权监督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的执行。3 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具有生产管理、工艺管理、现场综合管理、安全环保管理、设备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

3.3业务能力:熟悉现场管理,能及时处理现场问题,具有一定的综合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3.4工作经历:从事生产管理或安全环保管理3年以上。3.5技术职务: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6其他要求: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热爱本职工作。

岗位名称:生产调度员 1.职责

1.1负责公司生产管理职能的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信息处理等工作。1.2负责协调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均衡生产。

1.3负责新产品试制过程控制,组织提供必要的生产装备,确保发交工作。1.4负责生产中不足件的信息反馈和处理工作。 1.5负责生产计划及临时计划督促执行。 1.6负责公司的工位器具管理。

1.7保证公司信息畅通及厂际信息传递。

1.8协助分厂搞好现场管理,开展“6S“活动,对生产过程中的违章现象进行纠正。

1.9 负责记好调度日志。

1.10协助部长管理外委外协件供应工作。

1.11依据QS-9000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贯彻实施.。2.权限

2.1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权令有关人员解决,并提出考核建议。3.素质描述 3.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2专业知识:具有计算机操作及生产管理知识。3.3业务能力:具有生产组织的能力。 3.4工作经历:从事生产管理两年以上。 3.5技术职称:助理以上技术职称。

推荐第4篇:公司项目管理部岗位职责

项目管理部岗位职责

(一)、部门定位 定位

项目管理部是公司项目实施的职能部门,是贯彻项目施工中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执行部门,安全、高效的完成公司赋予的项目任务。

1、对待定项目的前期整合提供技术支持;

2、对已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分析并对项目组作施工方案交底;

3、组建项目组对已中标项目进行施工

4、对已实施的项目跟进监控、检查确保圆满完成;

5、对完成项目的后续服务;岗位设置

根据公司发展方向和部门工作目标,项目管理部下设各项目组,项目管理部岗位暂由项目管理部经理、副经理、技术工程师、项目主管、项目助理、项目管理处理六个工作岗位构成。依据国家编制项目组由项目经理和项目六大员组成,项目管理部根据项目大小及项目要求适当调整各项目组成员,以达到最佳配置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目前项目组常设5名项目主管在项目实施中担任经理、5名项目助理在项目施工中担任五大员(注:造价员在合约部编制),项目五大员根据项目性质可由一人担任多个角色工作,项目外加工人员及现场平面人员根据项目需求临时配备。

(二)项目管理部人员编制14人

项目部经理1/A13项目部副经理1/B12技术工程师1/C0项目主管5/C0项目助理5/D0项目部管理助理1/D0 2.1、项目管理部常设岗位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质量管理工程师): 项目管理部助理1名() 技术工程师1名) 项目主管5名:。 项目助理:。

项目管理助理1名(。 2.2、项目组人员编制

根据公司项目性质和部门工作目标,项目管理部在项目实施中组建施工项目组,

人员编制

项目经理(要求有建造师证件):从项目主管中抽取。

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从项目助理中抽取。 造价员 :从合约部抽取。

(三)部门主要职责

1、在公司内推行项目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分析、改进;

2、负责对各项目组涉及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并进行监控,负责预防措施,持续改进及重大的纠正,完善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

3、负责组织与项目有关的各项目评审,对项目成果作总结评定;

4、保证公司ISO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负责组织对项目产品、体系的持续改进;

5、推行项目管理工具,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6、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源配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项目进程;

7、负责编制、审核施工阶段的实施计划和质量计划;

8、参与方案论证及施工图纸会审;

9、协助项目工程方面各类合同的谈判、管理和招投标工作,参与制定对承包方的具体控制措施并予以实施,参与对施工及外协加工单位的质量检查;

10、负责项目成本控制,辅助项目经理进行项目决算;

11、对各项目组阶段控制文档的收集、整理、归档;

12、完成总经理或副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职责 项目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1、制订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管理流程,在公司范围内推进项目的规范化运作,同时检验公司项目管理机制的缺陷,提出项目管理过程的改进建议和意见。

2、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与标准,保证ISO认证工作的实效性,组织

对产品、体系的持续改进。

3、全面管理本部门日常工作,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安排并监督本部门员工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部门人才培训与培养,提高人员业务及综合素质。

4、配合人力资源部招聘、使用和管理人员,负责有效组织本部门资源,按月度、季度开展本部门员工业绩考评,将考评结果和二次分配结果及时反馈给部门员工和人力资源部。

5、调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力、技术资源,取得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支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反馈项目现场的工作进程、工程质量及人员信息。

6、组织会议,参加与项目有关的技术及商务评审。

7、项目实施阶段的成本控制、工期控制与质量监督,辅助项目经理安排计划与调度,必要时协助项目经理处理与甲方关系。

8、作为项目考核小组成员,参加公司组织的项目阶段评审,项目验收后对项目成果组织总结与评定。

9、组织公司工程项目质量会议,分析研究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10、做好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及用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沟通工作,为公司领导及项目经理提供必要的管理咨询。

11、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组以及供应商、用户之间形成密切沟通与配合。

12、每周汇总各项目组工作周报进行分析并将结果在周例会中向领导汇报。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部门副经理(质量管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组织公司通用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和编写工作,协助参与专用管理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拟定、讨论、修改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的宣传、培训在职员工ISO9001质量体系知识。

3、监督、管理各项目组的质量记录和质量文档。

4、参与项目各阶段工程质量及文档规范的评审工作,记录评审过程以及对评审结果的跟踪。

5、组织各项目《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并分析结果制定相应措施。

6、协助部门其他人员,及时收集和了解各项目工作动态,询问、记录并响应公司与现场项目实施人员、用户之间的各种信息,寻求公司相关部门人力、技术资源的支持与配合,已处理和未处理的情况及时汇报部门经理。

7、协助项目组管理采购文档,督促采购部对项目组的材料单采购。

8、协助采购部经理对采购合同的付款计划进行审定,对采购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9、管理部门技术类资料、文档、证书的保管、借阅、登记工作。

10、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组以及供应商、用户之间形成密切沟通与配合。

11、每周五提交给部门经理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不确定工作。技术工程师岗位职责:

1.组织部门对国家建筑装饰通用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的学习、修改和编写针对公司的内容,协助参与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讨论、修改工作。2.定期或不定期的宣传、培训在职员工ISO9001质量体系知识。 3.做好公司ISO9001质量体系的维护和持续改进的工作;协助外审工作的展开。

4.推行部门施工项目的技术性评审工作。5.主持项目施工中的各类技术指导工作。 6.监督、管理各项目组的质量记录和技术文档。 7.对各项目组质量策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组以及供应商、用户之间形成密切沟通与配合。9.对项目中所涉及的电路进行专业检查。

10.对项目中采用的外加工及施工技术进行整理及优化提出可行性方案。11.每周五提交给部门经理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不确定工作。 项目主管岗位职责:

1.项目主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对负责项目及项目管理部经理负责。

2.作为承担项目的总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面组织管理。

3.严格执行公司和项目管理部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环境目标、质量管理目标顺利实施。

4.明确项目各管理人员职责,制定目标责任书。5.确定项目管理目标分解,责任到人。

6.组织工程前期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纸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审查(编制)、施工许可证件办理、设计及相关的方案对接等。7.积极参加公司及项目管理部组织的例会,并及时传达落实会议指示,定期向项目管理部上报周报。

8.根据项目需要落实各施工班组,及时分解项目外加工并下单;审查上报的材料计划等。

9.根据项目成员及施工周期制定资金需求计划,并向公司申请相关的项目用款。

10.落实项目组和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相关事项,并委任现场财务与公司进行正常的帐务报销。

11.组织相关人员查看施工现场并联系相关方落实进场开工,积极配合项目管理部的现场检查。

12.了解合同内容、预算包含范围,及时组织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交底、安全教育等。确定总体施工内容及施工周期。 13.把控总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

14.根据现场情况及时修订施工进度表(周、月等)并安排及时上报甲方、监理、公司项目管理部。

15.参加甲方、监理方组织的例会等,并及时传达落实会议指示,对计划外变化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16.审查工程资料的完成情况;对施工现场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7.对后续施工所需材料做到提前下单及各工种间穿插配合施工的协调工作。

18.对项目变更做到及时沟通并协调相关方办理签证确认。19.根据公司制度及施工进度情况及时申请支付工队进度款项。 20.协助公司其它部门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21.及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22.协调甲方、监理与项目组三方间的相关事宜。

23.协调现场各工种(消防、空调及土建等)间的相关事宜。24.组织平面的汇报,控制平面设计及加工进度。 25.持续跟进外加工展项进度、进行质量控制。 26.组织项目组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27.联系甲方、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28.组织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甲方。督促资料员按要求填写《项目实施运行记录》并移交公司项目管理部。项目工作中保持办公及住宿整洁,时刻维护公司形象。

29.项目完工后负责向甲方进行及使用单位交接公司售后服务电话,项目经理为售后第一负责人,今后如遇完工项目的后期改动、增加、维护、维修等问题,直接向项目管理部经理汇报,参与研究并协同制定售后服务执行方案。30.坚持“求实创新,至诚服务”的原则,带领项目组全体员工恪守“廉洁奉公,终于职守”的工作规范,加强项目组内部廉正建设,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杜绝项目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3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不确定工作。 项目管理助理岗位职责

一、资料员岗位职责:

1、资料员要对公司及项目经理负责。

2、负责项目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包括:市场准入证、施工许可证、合同、预算、中标通知书、设计交底记录、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图纸、文案文本、设计效果图、施工总进度计划表等。

3、认真完成工程资料的制作、装订成册及资料交接等工作

4、认真做好正常的文件往来收发工作,并详细记录整理。

5、收集整理本项目组涉及的外加工单位信息,并登记造册。

6、对施工场地中的进度情况和隐蔽部位及施工进度情况进行定时拍照留做备案,定时向项目管理部上报。

7、负责项目过程资料的收集及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移交,包括:参与工地例会并做好记录、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配合施工员进行材料验收、有需做复检的材料配合监理抽检、送检、收集材料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材料报验、隐蔽工程报验、检验批的报验、竣工资料汇总、监理通知单的回复、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工程例会会议纪要、竣工总结的整理收集、多媒体设备进场资料、合格证、保修卡、遥控及操作规程的收集、完成项目经理及施工员临时安排的事务。

8、负责填写《项目实施运行记录》,并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9、完成项目经理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不确定工作。

二、施工员岗位职责:

1、施工员要对公司及项目经理负责。

2、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3、参与技术交底,参与设计交底,参与图纸审核。

4、认真熟悉图纸,现场指导并检查各班组的工作情况

5、能及时发现并适当的解决问题,或向项目经理反映

6、组织工程平面部分的设计交底、对接、汇报、出图定位等工作。

7、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做好现场记录;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8、组织施工图、竣工图的绘制及装订成册

9、组织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图形绘制工作

10、制定工程总进度、控制工程进度。

11、材料下单及进场材料的验收。

12、施工总、月、周进度计划及周报的编制。

13、制定工程质量标准、逐步落实及验收各道工序。

14、了解外加工进度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15、安顿工人吃、住、行。

16、要求项目组成员及各施工班组认真做好后期的收尾工作

17、协调各工种之间的工作面、现场各工序及为外加工单位提供相应的现场配合、现场尺寸等相关事宜。

18、配合项目经理协调甲方、监理与项目组三方间的相关事宜。

19、配合项目经理协调现场各工种(消防、空调及土建等)间的相关事宜。20、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向项目管理部经理和公司主管部门汇报,监督各工种施工质量并制定纠正措施,协助进行质量损失的评估。

21、完成项目经理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不确定工作。

三、质检员岗位职责:

1、执行国家颁发的安装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照章独立行使质量监督检查权和处罚权。

2、检查监督施工中采购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定时深入施工现场抽查各作业区内分项工程的质量情况。

3、负责项目质量的评定,建立质量档案,向项目组经理和公司管理部门上报质量情况。

4、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向项目组经理和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汇报,监督各工种施工质量并制定纠正措施,协助进行质量损失的评估。

5、完成项目经理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不确定工作。

四、安全员岗位职责:

1、安全员工作要对公司及项目经理负责。

2、完成公司安全环保部、项目管理部及项目组的安全目标,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安全标识牌的安装、劳动保护设施的配备及检查,负责检查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设备的配置情况,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3、组织项目安全交底、工人(外协人员)进场的安全教育、施工工具安全交底、与各工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协议内容包含工队需要遵循的条例以及奖惩的项目)。

4、负责现场临时用电、使用机具的规范与检查(包括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的编制、临时用电验收)。

5、负责检查高空作业等存在安全隐患工作的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就检查结果进行表彰与处罚。

6、负责现场消防器材的申请、登记、巡查、退还(包括排布消防器材分布图、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登记造册)。

7、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做好安全记录(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日志、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目标及控制的编制、三宝物品的发放与登记)。

8、严格执行项目安全协议,对违反人员根据安全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奖惩。

9、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能及时责令改正并进行安全教育。

10、负责填写申报特种作业票,及时交由资料员进行办理。

11、积极组织做好配合甲方、监理方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12、对工地工人的正常出勤做好详细记录。

13、对现场工队安全情况进行奖惩。

14、完成项目经理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不确定工作。

五、材料员岗位职责:

1、材料员要对公司及项目经理负责。

2、熟悉市场施工工艺和材料,按项目经理计划采购材料组织进场,并对材料的运输中的成品保护负主要责任。

3、负责材料请购及外协加工填单及进场材料的登记。

4、对进场材料质量负责,完善进场材料的质检报告,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与施工现场人员做好材料进场交接,保证材料与质检报告同时进场。

5、负责现场零星材料的采购,严格遵守公司采购制度。

6、做好项目期间公司固定财产的合理利用、往来台账。

7、认真做好材料的往来收发保护、出入库记录、汇总整理、及时反馈等事项。

8、负责进场多媒体设备及外加工展项的登记造册与现场保护。

9、参与检查监督检举材料浪费等不合理现象

10、负责安排好现场租赁机具的登记、管理和归还。

11、负责下脚料及剩余废品的回收整理或清理工作

12、建立材料分析档案(价格、货源、库存、材料使用计划)及时汇报项目经理。

13、完成项目经理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不确定工作。

六、造价员的岗位职责:

1、变更、索赔工作。

(1)负责新增项目的单价分析。

(2)参与编制变更、索赔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的收集、整理。

(3)参与变更索赔准备工作,收集变更、索赔所需基础材料,研究合同相关条款。

(4)参与合同变更、索赔策略讨论,提供专业建议。

2、办理合同管理、内外结算事务。

(1)负责对各外协单位内外合同交底,并提供合同解释。

(2)参与收集、检查、整理现场工程量签证资料,编制计量结算报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

(3)负责收集、检查、整理分包工程量、费用扣除各类内部签认资料,编制内部分包结算报表。

(4)参与建立并完善工程承包、分包合同台账,登记、编录、保管未履行完毕的内、外加工程合同。

(5)负责分析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提供上级决策。

(6)负责分析合同条件、清理各类合同关系,分类统计、汇总各类合同工程量,提供上级决策依据。

(7)参与分包合同谈判,草拟分包合同。

3、成本分析及估算

(1)根据各施工作业队施工进度和施工工艺测算分包成本,提供分包方式和单价建议。

(2)预算项目年度产值及成本,提供项目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决策。 (3)协助计划财务部编制《月度实发成本估算表》。

4、其它。

(1)协助、指导、检查项目组的签证资料。

(2)完成项目经理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不确定工作。

七、项目外加工岗位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外协加工产品负责。

2、针对甲方及项目现场中反馈信息与外协合作单位进行对接,负责外加工项目中的全程根踪,并将记录写入项目周报。

3、针对外加工项目中的制作进度、变更及突发事件向项目经理汇报。

4、参与外加工项目方案设计的汇报工作,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汇报资料。

5、参与外加工产品进场的运输和成品保护,协助项目经理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工作。

6、协助资料员完善外加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及日常保养方法。

7、参与完工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

8、完成项目经理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不确定工作。项目管理助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项目管理部规定和管理流程,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及时收集和了解各项目组工作动态,询问、记录并响应公司与现场项目实施人员、用户之间的各种信息,寻求公司相关部门人力、技术资源的支持与配合,已处理和未处理的情况及时汇报部门经理。

3、根据部门经理的指示,及时向项目经理传递项目进度预警、质量预警及成本预警,以及项目变更事宜。负责现场人员借款及借款登记汇总工作。

4、对各项目组下达的外加工单进行收集并与各项目经理和合约部相关负责人员沟通,进行过程监控并将实施情况定期向部门经理汇报。

5、协助部门经理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对已完工程售后工作进行登记备案并向部门经理汇报。

6、负责将项目管理部要求通知向各项目组下达,并将实施情况如实向部门经理反馈。

7、每周五收集各项目经理上报的《工作周报》并转呈部门经理。

8、实时、全过程跟踪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质量反馈及各项目组人员和项目管理部人员动态情况,及时登记汇总备案并向部门经理汇报。

9、接收和转发公司及各项目组的来往文件,进行整理交由部门经理。

10、参与项目管理部各类会议,收集并整理会议记录交文档管理员备案及下发。

11、管理部门技术类资料、文档、证书的保管、借阅、登记工作。

12、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组以及供应商、用户之间形成密切沟通与配合。

13、每周五提交给部门经理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不确定工作。平面设计(项目出差人员) 岗位职责:

1、负责测量施工图中需要展示的立面尺寸及现场施工成品尺寸进行深化设计,详细收集保管甲方提供的展示资料,建立往来台帐并对资料的保密性负有主要责任。

2、配合甲方及文案人员对需要展示的内容进行分类设计,负责甲方对设计稿件的签字备案工作。

3、严格遵守项目施工进度要求,参与平面方案设计的汇报工作,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汇报资料。

4、配合项目经理和项目外加工人员收集对项目展项有用的图片及文字资料。

5、配合资料员和安全员对项目施工中的标示标牌、警示牌、安全标语等进行二次设计,参与项目使用说明书的排版设计。

6、负责对外加工展板、文字、投影、电子书等需平面设计的内容和展示墙面的深化设计。

7、对竣工后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设计原文件、成品制作文件等进行详细的整理并统一归还或交由项目经理由公司资料管理存档。

8、项目组所有设计稿件定稿后须由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加工。

9、配合项目经理和资料员对项目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0、参与完工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完成项目经理交待的其它工作。

项目管理部

2017.4.7

推荐第5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专业化经营管理的需要,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由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全面评估论证,合理审慎决策,不得因设立子公司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四条

子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等事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子公司及其有关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1 — 第六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子公司及其有关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子公司的设立

第七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也可以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参股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技术合作、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或者营销渠道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

(二)有助于子公司健全治理结构、提高竞争能力、促进子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三)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金融监管、税务、工商等部门以及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重大不良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子公司的股东不得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持子公司的股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持子公— 2 — 司的股权。

第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以自有资金出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

设立子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各股东对符合参股子公司各项条件及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的承诺函;

(二)申请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设立方案、股东资格条件等,并应由股东签字盖章;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设立子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股东的基本情况及具备的优势条件,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等;

(四)各股东设立子公司的决议、决定及发起协议;

(五)在基金行业任职的自然人股东,其任职机构对该自然人参股子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

(六)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及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七)基金管理公司防范与其子公司之间出现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的制度安排;

(八)子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参照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填写)、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基金从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子公司章程草案;

— 3 —

(十)子公司的主要管理制度;

(十一)设立子公司准备情况的说明材料,内容至少包括主要业务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到位情况,办公场所购置、租赁及相关设备购置方案,工商名称预核准情况等;

(十二)基金管理公司出具的不与子公司进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经营行为不与子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承诺函,以及其他股东对子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提供支持的安排;

(十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 设立子公司拟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的,还应当同时按照《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报送申请材料。

第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子公司。

第三章

子公司的治理与运营

— 4 —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子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得进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经营行为不得存在利益冲突。

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损害子公司、子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子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子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墙制度,防止可能出现的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

第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合理确定子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计划。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指定相应职能部门,定期评估子公司发展方向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在维护子公司独立法人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加强与子公司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建立覆盖整体的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体系,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整体发展战略和子公司经营需求,按照合规、精简、高效的原则,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治理结构。

第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为子公司的研究、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人力资源管理、信

— 5 — 息技术和运营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的,应当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以及监察稽核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中及时进行详细披露。

第二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与子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进行交易。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对外公开披露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参股子公司、在子公司兼任职务或者领薪的情况,并在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监察稽核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

第二十三条 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保持公司规范有序运作。

第二十四条 子公司应当参照《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的要求,建立对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经理的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制度。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履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义务,维护客户利益和公司资产安全,不得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其他客户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利益的活— 6 — 动。

在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前提下,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可以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与资产委托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并应自投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时间、价格、数额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 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基金管理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的其他子公司的股权,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基金管理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的其他子公司投资。

第二十七条 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办理新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业务,并依法妥善处理客户资产:

(一)基金管理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机关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

(二)基金管理公司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撤销等监管措施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三)对子公司运作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不予批准。

第二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

— 7 — 制、经营运作、风险状况以及相关业务活动,进行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 子公司变更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在事前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基金管理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

(二)变更持股25%以上的股东;

(三)变更经营范围;

(四)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一条 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变更名称、住所;

(二)变更持股25%以下的股东;

(三)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

(四)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经理;

(五)修改公司章程;

(六)以固有资金对外投资;

(七)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八)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九)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或者受到重大处罚;

(十)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8 — 第三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的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察稽核季度报告、监察稽核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应当包含子公司的有关情况,必要时应当单独报送反映子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业务运营、财务状况等情况的资料。

第三十三条 因子公司经营而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或者客户资产安全的重大事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临时报告。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

(一)设立申请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者重大遗漏;

(二)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子公司的股权;

(三)子公司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要求,经营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进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子公司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要求及时报告有关事项;

(五)子公司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其他客户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利益的活动;

— 9 —

(六)子公司违反勤勉尽责义务或者规避监管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五条 子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子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及市场秩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客户利益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暂停子公司业务或责令基金管理公司清理、撤销子公司等行政监管措施。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国证监会责令基金管理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及审核该公司基金产品募集申请或者其他业务申请,并可以对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

(一)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设立子公司;

(二)未经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擅自处置子公司股权;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要求,经营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进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未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披露关联交易;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进行交易;

(六)未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披露和报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参股子公司、在子公司任职或者领薪的情况;

— 10 —

(七)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或者报送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八)子公司出现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所列违规行为;

(九)怠于对子公司的管理,导致子公司的治理和运营不合规或者出现较大风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受让、认购股权等方式控股子公司的,适用本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 11 —

推荐第6篇:投资基金管理教学大纲

集美大学 投资基金管理 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1.课程编号:4008120

2.课程中文名称:投资基金管理 课程英文名称:Investment Funds Management 3.课程总学时:32 ,其中:讲课:32 ,实验:0 ,上机: 0 ,实习:0 ,课外:0 。 4.课程学分:2 5.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6.开课单位:财经学院 投资学教研室 7.适用专业:投资学、金融学专业

8.先修课程:西方经济学、投资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 9.课程负责人:王平

二、教学目的和要求

1.课程说明:本课程是投资学、金融学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

2.教学目的: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投资基金的概念、种类、管理运作原理以及有关投资基金实务的基本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范的基本要求,培养学生在实际的投资工作中运用基金的能力,以利于提高投资效益。

3.教学要求:①理解并掌握投资基金的概念、特征和种类;②了解国际上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和我国投资基金业的发展现状; ③理解并掌握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募集设立及转让交易的基本情况;④掌握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过程和投资者的基金投资分析;⑤了解并掌握基金的收益分配原理和业绩评估方法;⑥理解并掌握投资基金业监管的内容和模式。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 投资基金概述 1.1 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1.2 投资基金的种类 1.3 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 1.4 我国投资基金业的发展状况

1.教学方法与学时分配:课堂讲授,8学时

2.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掌握投资基金的概念;熟练掌握投资基金的特征和种类;了解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和我国投资基金业的发展现状。

第二章 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 2.1 基金治理结构概述 2.2 基金管理人

2.3 基金托管人 2.3 基金持有人 2.3 基金其他当事人

1.教学方法与学时分配:课堂讲授,4学时

2.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掌握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的概念及基本框架;了解国际上投资基金的治理模式;熟练掌握我国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持有人及其他当事人的资格条件、职责和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章 投资基金的设立与募集 3.1 基金的设立方式和程序

3.2 投资基金的募集 3.3 投资基金的认购

1.教学方法与学时分配:课堂讲授,2学时

2.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了解投资基金发起设立的方式和步骤;掌握投资基金的设立条件和募集方式;熟练掌握投资者认购基金的方法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第四章 基金的上市交易

4.1 基金上市交易的含义和意义

4.2 基金上市交易的条件及程序

4.3 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交易价格 1.教学方法与学时分配:课堂讲授,2学时

2.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了解基金上市交易的含义、意义和程序;掌握投资基金上市交易的条件;熟练掌握基金份额净值及交易价格的确定。

第五章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5.1 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含义 5.2 基金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5.3 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确定 5.4 基金的营销

1.教学方法与学时分配:课堂讲授,4学时

2.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掌握投资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含义和基金营销;熟练掌握未知价法和基金申购赎回价格的确定;了解投资基金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第六章 投资基金的运作 6.1 基金的投资管理 6.2 基金的信息披露

6.3 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其管理

1.教学方法与学时分配:课堂讲授,4学时

2.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掌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和投资限制;了解基金的投资决策模式和过程;了解基金应披露的信息;理解并掌握基金运作中的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及其防范。

第七章 投资基金的收益、费用、税收及收益分配 7.1 投资基金的收益 7.2 投资基金的费用 7.3 投资基金的税收 7.4 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

1.教学方法与学时分配:课堂讲授,2学时

2.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掌握基金的收益来源、费用种类及收益分配方式;了解基金的有关税收政策。

第八章 投资基金的变更、终止和清算 8.1 投资基金的变更 8.

2投资基金的终止 8.

3投资基金的清算

1.教学方法与学时分配:课堂讲授,1学时

2.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掌握封闭式基金转开放式基金的模式及影响;了解基金终止、清算的条件和程序。

第九章 投资基金选择 9.1 投资者的自我评估 9.

2投资基金的信息分析 9.

3投资基金的业绩分析 9.

4投资基金的风险分析 9.

5投资者如何选择基金

1.教学方法与学时分配:课堂讲授,3学时 2.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了解投资者的自我评估和进行基金投资时的信息分析;掌握基金投资的业绩分析和风险分析;熟练掌握基金投资选择和基金的退出或转换。

第十章 投资基金业监管 10.1 投资基金业监管概述 10.2

我国投资基金业的监管

1.教学方法与学时分配:课堂讲授,2学时

2.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掌握投资基金业监管的原则、内容和我国投资基金业监管体系的完善;熟练掌握基金监管的模式;了解基金业监管的目标和我国基金业监管的发展历程。

四、有关说明

1.教材:李曜编著.证券投资基金学(第3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10. 2.主要参考书:

[1]中国证券业协会编.201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证券投资基金[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2]王鲁志.证券投资基金实务教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2.[3]何孝星著.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学(第2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4]益智.证券投资基金实务操作大全[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5]宋国良著.证券投资基金——运营与管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6]何孝星著.证券投资基金运行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3.其他说明:

(1)教学组织形式:多媒体教学+案例分析+课外作业与讨论 (2)考核方式:期末考试70%+平时30%(案例+作业+讨论) (3)习题要求:以课程组教师编写的习题集为基础进行练习

执笔人: 审核人:

推荐第7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和自律规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

第六条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出资比例或者持有股份比例占基金管理公

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

(二)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三)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四)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六)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第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比例最高且

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第九条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持股比例最高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主要股东的条件。其他境内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并具有金融资产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处罚;

(二)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三)实缴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机构比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或者拥有权益的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国家证券业对外开放所做的承诺。

第十一条 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送设立申请材料。

主要股东应当组织、协调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事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 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股东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报送申请材料。

第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第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件等方面的意见;

(二)采取专家评审、核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三)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准备情况。

第十六条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中国证监会领取《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将公司成立事项予以公告。

第三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变更、解散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下列重大事项,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一)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变更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治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变更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5%;

(四)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股东、注册资本、股东持股比例后,股东的条件、股东的持股比例、股东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注册资本等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处分其股权,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在认购、受让股权时所做的承诺,不得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公司法》的规定,不得采取虚报转让价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股东与受让方应当就转让期间的有关事宜明确约定,确保不损害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股东及受让方不得通过股权代持、股权托管、信托合同、秘密协议等形式处分其股权;

(四)相关的变更股东事项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转让方应当继续履行股东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行使股东权利;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

第二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应当自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做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出变更申请;涉及股东股权转让的,基金管理公司未按照规定提出申请时,相关股东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的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第二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约请相关人员谈话、专家评审、核查等方式,审查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的申请。

涉及变更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以上的股东,或者提名董事人数最多的股东的,中国证监会比照本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涉及变更工商登记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为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

第二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涉及《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内容变更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换领《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将重大变更事项予以公告。

第二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解散,应当在中国证监会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后方可进行。

基金管理公司的解散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专业化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的分支机构,专门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品种开发、基金销售、客户服务等与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范围相关的业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审慎构建和完善经营管理组织模式,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进行充分的评估论证,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第三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应当由基金管理公司控股,从事相关业务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与其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应当建立必要的隔离制度,防止可能出现的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业务、人员、财务等的日常管理,分支机构不得以承包、租赁、托管、合作等方式经营。

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办事处,办事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份额销售、登记、核算、估值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维护等业务。

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部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进行充分的评估论证,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审慎确定委托办理业务的范围、内容以及受托基金服务机构,并制定委托办理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制度,加强对受托基金服务机构的评价和约束,确保业务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的商业秘密等。

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关义务,不因委托基金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三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服务机构签署委托协议后十日内,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委托办理业务的范围、内容、受托基金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准备情况、主要风险及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等。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委托办理业务的有关情况。

开展受托业务的基金服务机构应当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经营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与受托办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技术设施等,并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应急处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等。基金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相关受托业务应当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确保受托业务运作安全有效,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者利用受托业务知悉的非公开信息牟利,不得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完善,经营稳定,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最近1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三)公司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四)拟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办公场所、业务人员、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拟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有明确的职责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当自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送申请材料。

第三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拟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撤销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自变更、撤销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三十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撤销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将设立、变更或撤销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事项予以公告。

第五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和经营

第三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划分清晰、制衡监督有效、激励约束合理的治理结构,保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和公司员工的利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四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应当履行法定义务,不得虚假出资、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不得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持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持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和转移基金管理公司资产。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应当秉承长期投资理念,并书面承诺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不少于3年。

第四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明确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和议事规则。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之间的业务和关键信息隔离制度。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越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干预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者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不得在证券承销、证券投资等业务活动中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配合,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公司的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上述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得经营与基金管理公司相同或类似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第四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在公司不能正常经营时,应当召集其他股东及有关当事人,按照有利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第四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和议事规则,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基本制度,决策有关重大事项,监督、奖惩经营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和董事长不得越权干预经营管理人员的具体经营活动。

董事会对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关注基金长期投资业绩、公司合规和风险控制等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不得单纯以短期的基金管理规模、盈利增长等为考核标准。

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应当为董事会成员。基金管理公司的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与上述股东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人数的1/3。

第四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于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勤勉尽责,依法对基金财产和公司运作的重大事项独立作出客观、公正的专业判断,不得服从于某一股东、董事和他人的意志。

第四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审议下列事项,应当经过2/3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一)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中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公司和基金审计事务,聘请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管理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督察长制度,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察和稽核。

督察长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告知总经理和其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并向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四十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加强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对公司财务、董事会履行职责的监督作用,维护股东合法利益。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1/2。不设监事会的,执行监事中至少有1名职工代表。

第四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为股东、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有关各方在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不能正常经营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转让期间,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做好风险防范的安排,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受损害。

第五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坚持稳健经营理念,管理资产规模应当与自身的人员储备、投研和客户服务能力、信息技术系统承受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相匹配,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长远利益。

第五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监控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监控制度,保持经营运作合法、合规,保持公司内部监控健全、有效。

第五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由授权、研究、决策、执行和评估等环节构成的投资管理系统,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 第五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基金财产的状况。

第五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行业技术标准,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操作相适应的信息技术系统。

第五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职责,强化员工培训,建立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基金从业人员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绑定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和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第五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正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十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满足公司运营、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需要。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相关资金或资产必须列入符合规定的本单位会计账簿。

第五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和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相应增加注册资本。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

第五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管理和运用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运用固有资金,应当保持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得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申请批准有关事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监控、经营运作、风险状况,以及相关业务活动进行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

第六十三条 非现场检查主要以审阅基金管理公司报送材料的方式进行。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下列材料:

(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

(二)由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监控情况的年度评价报告;

(三)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六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报送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和年度评价报告;自季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报送监察稽核季度报告,自年度结束之日起30日内报送监察稽核年度报告。

第六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变更持股5%以下的股东;

(二)变更名称、住所;

(三)股东同比例增减注册资本;

(四)修改公司章程的一般条款; (五)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六)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被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

调查;

(七)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八)因公司过失遭受重大投诉;

(九)面临重大诉讼;

(十)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发生前款第

(五)项至第

(十)项规定事项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全体股东。

第六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并应当在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二)公司主要股东连续3年亏损;

(三)公司股东的股权被司法机关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

(四)公司股东处分其股权;

(五)公司股东发生合并、分立或者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

(六)公司股东被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七)公司股东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接管;

(八)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公司发生本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办事处,应当自设立、变更或者撤销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六十七条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东,其注册地或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的主管当局对境外投资有备案要求的,该境外股东在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后,如向其注册地或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的主管当局提交有关备案材料,应当同时将副本报送中国证监会。

第六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确定现场检查的对象、内容和频率:

(一)进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进行检查;

(二)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议记录、报表、凭证和其他资料;

(三)询问基金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做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基金管理公司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五)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六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检查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的,基金管理公司有权拒绝检查。

中国证监会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为检查工作提供专业服务。 第七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及有关人员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进行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资料。

第七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后,应当向被检查的基金管理公司出具检查结论。

第七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建立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控体系和监管综合评价体系。对于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监管综合评价指标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可以采取要求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提高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暂停部分或全部业务等行政监管措施。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基金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持有基金管理公司5%以上股权,或者通过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成为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二)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

(三)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占有和转移基金管理公司的资产;

(四)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证券承销、证券投资等业务活动中,强令、指使、接受基金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配合,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对负有责任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等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等行政监管措施:

(一)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越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者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

(三)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四)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不符合规定。

第七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可以暂停该公司基金产品募集申请或者其他业务申请,并对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等行政监管措施:

(一)公司治理不健全,严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完整性和统一性;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相关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者发生较大风险事件;

(三)对子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松懈,选聘的基金服务机构不具备基本的资质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者发生较大风险事件;

(四)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停止批准增设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责令更换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对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净资产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现金、银行存款、国债等可运用的流动资产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支出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受理及审核该公司基金产品募集申请及其他业务申请,并限期要求改善财务流动性。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进行停业整顿。

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管理的基金资产委托给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逾期未按照要求委托管理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指定其他机构对其基金管理业务进行托管。

第七十七条 基金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泄露或者利用受托业务知悉的非公开信息牟利,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金服务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基金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比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但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子公司按照境外相关监管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包括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和境外股东受让、认购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而变更的基金管理公司。

第八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第八十一条 本办法自

日起施行。

推荐第8篇: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与基金管理公司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与基金管理公司

揭牌仪式在津隆重举行

2006年12月30日,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和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揭牌仪式,在天津隆重举行。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是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在国内设立的第一只大型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在设立过程中,借鉴了国际上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通行模式和经验,开创了我国直接投融资的新模式和新渠道,对于深化金融创新和促进环渤海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由全体出资人以契约方式发起设立,总规模200亿元,首期募集60.8亿元。出资人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开发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以封闭方式运作,存续期十五年,对企业进行股权类投资。基金主要围绕实现国务院对天津滨海新区功能定位进行投资,同时支持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投资重点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现代制造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交通、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其他项目。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委托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管理。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由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主要股东,与基金全体出资人共同发起设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秉承国际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运营理念,将致力于建立运作规范、治理完善、管理科学、风险控制严密的现代企业制度,力争成为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在天津滨海新区,董事长为中国银行行长、中银国际控股公司董事长李礼辉,总裁由中银国际聘任的香港人士欧巍担任。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资产由交通银行托管。交通银行是我国少数几家具有产业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之一。为有效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投资运作,交通银行针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特点,建立了专门的监控机制和资金清算交割系统。基金托管人的引入,对于保证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建立相互制衡的运作模式,防范基金投资风险,保证基金资产安全完整具有重要作用。

为庆祝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成功设立和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揭牌,2006年12月3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举行了隆重的仪式和专题座谈会。仪式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会见了前来参加仪式的有关方面代表。天津市市长戴相龙等天津市党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我委韩永文秘书长和财金司负责同志、有关部门和基金发起方代表等参加了仪式。我委韩永文秘书长应邀致辞,我委财金司徐林司长宣读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批复》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作为发起人代表,中国银行行长、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李礼辉作为管理公司管理团队代表,交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作为托管银行代表,分别在仪式上致辞。

为总结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经验,探讨进一步推进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的有关问题,在基金成立与管理公司揭牌仪式上还举办了“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座谈会”。天津市市长戴相龙、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人民银行行长吴晓灵、我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中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等在座谈会上作了主题发言。

与会专家认为,当前在我国有选择地引导设立较大规模的产业投资基金,一是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二是有助于扩大直接融资,缓解市场流动性过剩和银行信贷扩张压力;三是有助于加快培育新型投资主体,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四是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鉴于新修订的《证券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信托法》已经为以私募方式设立公司型、合伙型、信托型产业投资基金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按照现行法律体系募集产业投资基金不会导致乱集资。但是,对于向国有机构特别是国有金融机构募集资金的产业投资基金,仍有必要经过主管部门核准之后方可设立。这不仅有利于防范国有资产的投资风险,也有利于引导国有金融资产投资方向。

专家们建议,应借鉴天津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成功经验,适当加快发展我国的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缓解市场流动性过剩、银行贷款过多和企业资本金不足等矛盾。同时,要加快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的制度建设和退出渠道的拓宽等方面的研究。

(金融处整理)

推荐第9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11.1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专业化经营管理的需要,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由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全面评估论证,合理审慎决策,不得因设立子公司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四条 子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等事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子公司及其有关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子公司及其有关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子公司的设立

第七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也可以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参股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技术合作、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或者营销渠道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

(二)有助于子公司健全治理结构、提高竞争能力、促进子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三)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金融监管、税务、工商等部门以及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重大不良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子公司的股东不得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持子公司的股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持子公司的股权。 第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以自有资金出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 设立子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各股东对符合参股子公司各项条件及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的承诺函;

(二)申请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设立方案、股东资格条件等,并应由股东签字盖章;(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设立子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股东的基本情况及具备的优势条件,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等;

(四)各股东设立子公司的决议、决定及发起协议;

(五)在基金行业任职的自然人股东,其任职机构对该自然人参股子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

(六)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及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七)基金管理公司防范与其子公司之间出现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的制度安排;

(八)子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参照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填写)、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基金从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九)子公司章程草案; (十)子公司的主要管理制度;

(十一)设立子公司准备情况的说明材料,内容至少包括主要业务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到位情况,办公场所购臵、租赁及相关设备购臵方案,工商名称预核准情况等;

(十二)基金管理公司出具的不与子公司进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经营行为不与子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承诺函,以及其他股东对子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提供支持的安排;(十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设立子公司拟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的,还应当同时按照《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报送申请材料。 第十二条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子公司。

第三章 子公司的治理与运营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子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得进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经营行为不得存在利益冲突。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损害子公司、子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子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子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墙制度,防止可能出现的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

第十六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合理确定子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计划。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指定相应职能部门,定期评估子公司发展方向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在维护子公司独立法人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加强与子公司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建立覆盖整体的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体系,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整体发展战略和子公司经营需求,按照合规、精简、高效的原则,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治理结构。 第十九条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为子公司的研究、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技术和运营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的,应当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以及监察稽核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中及时进行详细披露。

第二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与子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进行交易。

第二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对外公开披露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参股子公司、在子公司兼任职务或者领薪的情况,并在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监察稽核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保持公司规范有序运作。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应当参照《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的要求,建立对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经理的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制度。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履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义务,维护客户利益和公司资产安全,不得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其他客户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利益的活动。

在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前提下,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可以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与资产委托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并应自投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时间、价格、数额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基金管理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的其他子公司的股权,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基金管理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的其他子公司投资。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办理新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业务,并依法妥善处理客户资产:

(一)基金管理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机关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二)基金管理公司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撤销等监管措施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三)对子公司运作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不予批准。

第二十九条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运作、风险状况以及相关业务活动,进行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子公司变更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在事前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基金管理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 (二)变更持股25%以上的股东; (三)变更经营范围;

(四)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一条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变更名称、住所; (二)变更持股25%以下的股东; (三)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

(四)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经理;(五)修改公司章程; (六)以固有资金对外投资; (七)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八)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九)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或者受到重大处罚; (十)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的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察稽核季度报告、监察稽核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应当包含子公司的有关情况,必要时应当单独报送反映子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业务运营、财务状况等情况的资料。

第三十三条因子公司经营而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或者客户资产安全的重大事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临时报告。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

(一)设立申请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者重大遗漏;(二)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子公司的股权;

(三)子公司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要求,经营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进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子公司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要求及时报告有关事项;(五)子公司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其他客户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利益的活动;

(六)子公司违反勤勉尽责义务或者规避监管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子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子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及市场秩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客户利益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暂停子公司业务或责令基金管理公司清理、撤销子公司等行政监管措施。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国证监会责令基金管理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及审核该公司基金产品募集申请或者其他业务申请,并可以对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

(一)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设立子公司;

(二)未经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擅自处臵子公司股权;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要求,经营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进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四)未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披露关联交易;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进行交易;

(六)未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披露和报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参股子公司、在子公司任职或者领薪的情况;(七)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或者报送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八)子公司出现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所列违规行为;

(九)怠于对子公司的管理,导致子公司的治理和运营不合规或者出现较大风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受让、认购股权等方式控股子公司的,适用本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推荐第10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用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用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是实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功能的核心。它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管理运营和到期清算中都要肩负重要作用。从整体上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体现在三个方面:

基金的策划人:基金管理人根据自己的专业分析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结合经济社会和产业领域发展的需要,设计具有特定投资方向和明确标的物的基金方案,提供给潜在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的牵头发起:基金管理人要牵头组织基金的融资募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基金设立工作,包括组织基金募集路演、确定出资意向、组织对设立文件条款的谈判、组织投资者创立大会,完成投资者出资和法律文件签署,同时帮助投资者选择确定基金托管人,组织投资者与托管人签署合作协议。

基金的管理运营:这主要是根据基金委托管理合同,寻找调研项目提供给基金作投资决策,在通过投资决策后,协调基金托管银行划拨投资款项。同时,基金管理人要向被投资项目派出产权代表,代表基金履行投资人权益,并给项目提供增值服务。在每个财务年度,基金管理人要提交基金年度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并接受基金董事会的评估和监事会的审计。

第11篇:第 基金投资管理1

第三篇 基金投资管理1

1.(),衡量我国市场上短期流动性水平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正式运行。

A2005年 4月1日 B2007月 1月4日 C2007年 4月1日 D2006年 1月4日

2.(),又称合约规模,是指在交易时每一份衍生工具所规定的交易数量。A交割价格 B交易单位 C合约标的资产 D履约保函

3.()称为企业的“第一会计报表”。A利润表

B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C现金流量表 D资产负债表

4.()的优点在于将外部股权全部内部化,使得对象企业保持充分的独立性。A管理层回购 B二次出售

C买壳上市或借壳上市 D破产清算

5.()反映一定时期的总体经营成果,揭示企业财务状况发生变动的直接原因。

A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B资产负债表 C现金流量表 D利润表

6.()年,莫迪利亚尼和米勒提出关于资本机构与企业价值之间关系的著名理论,即莫迪利亚尼-米勒定理,简称MM定理。A1958 B1968 C1948 D1938

1 7.()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开始试点,()年进入扩大试点阶段。 A2003;2007 B2003;2005 C2007;2009 D2005;2007 8.()年9月6日,首批3个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正式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国债期货债券市场定价和避险具有关键作用。 A2011 B2012 C2013 D2014 9.()年年底,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宣布正式启动短期融资券业务,进一步丰富了短期融资券的期限结构。 A2010 B2009 C2008 D2011 10.()是基金业绩评价的第一步。 A进行业绩归因 B计算相对收益 C计算绝对收益 D计算风险调整后收益

11.()是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最有权威性的一种股票价格指数,于1896年5月26日问世。A金融时报股价指数 B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 C日经指数 D标准普尔指数

12.()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债务比率。A权益乘数和负债权益比 B总资产周转率 C资产收益率 D资产负债率

13.()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是商业票据的一种。A银行承兑汇票

B商业票据 C同业存单

D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2 14.()是在尽量不造成大的市场冲击的情况下,尽快以接近客户委托时的市场成交价格来完成交易的最优化算法。 A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算法 B跟量算法 C执行偏差算法

D时间加权平均价格算法

15.()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按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合约标的资产的合约。A期货合约 B互换合约 C远期合约 D期权合约

16.()也称权益报酬率。A资产收益率 B净资产收益率 C权益乘数 D销售利润率

17.()又称为回购风险。A提前赎回风险 B流动性风险 C再投资风险 D通胀风险

18.《全球另类投资调查》咨询报告指出,()是最大的私募股权管理公司,具有680亿美元的规模。A布里奇沃特投资公司 B高盛公司 C贝莱德 D麦格理集团

19.2004年7月20日,国内第一只量化基金()发行。A中海量化策略基金

B申万菱信量化下盘基金 C嘉实量化阿尔法基金 D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

20.2014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办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基金的分类标准,()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 A80%;80%

B80%;100% C100%;100%

D60%;60%

3 21.按照规定,除非发生巨额赎回,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A20% B50% C10% D30% 22.按照执行价格与标的资产市场价格的关系分类,期权不包括()。 A平价期权 B虚值期权 C看涨期权 D实值期权

23.场外协议回购是指股票发行通过协议价格向一个或几个大股东回购股票。协议内容不包括()。 A价格

B回购的地点 C回购的时间 D数量

24.晨星公司根据每只基金在计算期间()的波动程度尤其是()波动的情况,以“风险惩罚”的方式对该基金的回报率进行调整。A季度回报率;上行 B季度回报率;下行 C月度回报率;上行 D月度回报率;下行

25.短期融资券的交易品种不包括()。A3个月

B6个月 C2年

D9个月

26.非系统性风险不被称为()。A特定风险 B整体风险 C异质风险 D个体风险

2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用于融资融券的标的证券为股票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其股东人数不少于()人。A2000

B1000

C4000 D3000 28.根据市场条件的不同,通常有三种指数复制方法,下列不属于这三种复制方法的是()。

A完全复制

B几何复制 C抽样复制

D优化复制

4 29.股票的()即理论价值,是指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 A票面价值 B清算价值 C内在价值 D账面价值

30.国际惯例将利差用基点表示,一个基点等于()。A0.001% B1% C0.01% D0.1% 31.沪深300指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点,其计算以调整股本为权重,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 A1000

B100

C3000

D500 32.货币市场利率越高,贴现率();发行主体资信越好,贴现率()。 A越高;越低 B越低;越高 C越低;越低 D越高;越高

33.假设某投资者在2013年12月31日,买入1股A公司股票,价格为100元,2014年12月31日,A公司发放3元分红,同时其股价为105元,那么该区间总持有区间的收益率为()。A5% B2% C3% D8% 34.李先生将1000元存入银行,银行的年利率是5%,按照单利计算,5年后能取到的总额为()。 A1200元 B1050元 C1276元 D1250元

35.某投资组合的平均收益率为14%,收益率标准差为21%,贝塔值为1.15.若无风险利率为6%,则该投资组合的夏普指数为()。A0.21

B0.38

C0.13 D0.07 36.目前保本基金普遍采用基于参数设定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常用的是()。 AOBPI策略 BVPPI策略 CTIPP策略 DCPPI策略

5 37.评价企业盈利能力时,我们最常用到的是()。 A存货周转率 B负债权益比 C净资产收益率 D销售利润率

38.期货市场最基本的功能是()。A价格发现 B投机 C风险管理 D套现

39.私募股权合伙制度的生命周期最典型的需要()年左右,包含3-4年的投资和5-7年的收回投资的过程。A20 B7 C10 D30 40.私募股权投资通常采用()募集的形式募集资金,不能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流动性()。 A公开;较好 B公开;较好 C非公开;较差 D非公开;较好

41.通常说的三大主要财务报表不包括()。A现金流量表 B资产负债表 C产品生产成本表 D利润表

42.我国的商品期货市场开始于()。A20世纪80年代 B20世纪60年代 C20世纪90年代 D20世纪70年代

43.下列不属于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特征的是()。A投资者一般为机构投资者和资金雄厚的企业 B期限较长,一般在1年以上 C不记名,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

D利率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动的,且一般比同期的定期存款利率要高,一般也高于同期国债的利率

6 44.下列不属于大宗商品的是()。 A能源类大宗商品 B房地产大宗商品 C农产品类大宗商品 D贵金属类大宗商品

45.下列不属于道氏理论中股票变化三种趋势的是()。A次要趋势 B中期趋势 C长期趋势 D短期趋势

46.下列不属于股利贴现模型的是()。A超额收益贴现模型 B不变增长模型 C零增长模型 D多元增长模型

47.下列不属于另类投资的是()。A货币类资产 B大宗商品 C对冲基金 D私募股权

48.下列不属于内在价值法的是()。A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 B超额收益贴现模型 C市销率模型 D股利贴现模型

49.下列不属于市场风险的是()。A购买力风险 B信用风险

C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D利率风险

50.下列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是()。A投资

B盈余公积 C未分配利润

D股本

51.下列不属于现金流量表基本结构的是()。A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B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C生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D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 52.下列不属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基本假定的是()。 A市场上存在大量投资者,每个投资者的财富相对于所有投资者的财富总量而言是微不足道的

B存在交易费用及税金

C所有投资者的投资期限都是相同的,并且不在投资期限内对投资组合做动态的调整

D投资者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公开市场上可以交易的资产

53.下列关于房地产权益基金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房地产权益基金通常以封闭式基金形式发行

B房地产权益基金是指从事房地产项目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销售的集合投资制度,可能会以股份公司、有限合伙公司或契约型基金的形式存在 C房地产权益基金相比于房地产有限合伙流动性要好得多 D房地产权益基金赎回款通常从日常运营现金流中获取

54.下列关于风险投资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风险投资的收益不是来自企业本身的分红,而是来自企业成熟长大后的股权转让

B风险投资的重要特点之一,在于投资创新企业,进一步的,是投资于它们的创新性技术和产品

C由于承担更高的风险,风险投资比其他金融工具具有更高的预期回报率 D风险资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取得对企业的长久控制权以及获得企业的利润分配

55.下列关于货币互换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与利率互换的不同之处在于,货币互换中双方要以相同货币支付利息及本金

B货币互换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在各自国家中的金融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

C在货币互换的每一个阶段双方都要以不同货币支付现金利息给对方,而不是只有一方支付现金给另一方

D货币互换是指互换合约双方同意在约定期限内按相同或不同的利息计算方式分期向对方支付由不同币种的等值本金额确定的利息,并在期初和期末交换本金

56.下列关于市盈率和市净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市净率尤其适用于公司股本的市场价值完全取决于有形账面价值的行业,如银行、房地产公司

B每股净资产通常是一个累积的正值,因此市净率也适用于经营暂时陷入困难的以及有破产风险的公司

C对于资产包含大量现金的公司,市盈率是更为理想的比较估值指标 D统计学证明每股净资产数值普遍比每股收益稳定得多

8 57.下列关于现金流量表的说法,错误的是()。 A现金流量表也叫财务状况变动表

B现金流量表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 C现金流量表是根据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

D现金流量表所表达的是在特定会计期间内,企业的现金的增减变动等情形

58.下列关于信用利差特点的表述,错误的是()。

A信用利差的变化本质上是市场风险偏好的变化,受经济预期影响 B从实际数据看,信用利差的变化一般发生在经济周期发生转换之前,因此,信用利差可以作为预测经济周期活动的指标

C对于给定的非政府部门的债券、给定的信用评级,信用利差随着期限增加而扩大

D信用利差随着经济周期的扩张而扩张,随着经济周期的收缩而缩小 59.下列关于主动投资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与被动投资相比,主动投资的主动收益是投资者主动获取的,特别是寻求正的主动收益

B主动投资的业绩主要取决于投资者使用信息的能力和投资者所掌握的投资机会的个数,即信息深度和信息广度

C与主动投资相比,在一个并非完全有效的市场上,被动投资策略更能体现其价值,从而给投资者带来较高的回报。 D主动投资者常常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技术分析方法

60.下列关于做市商与经纪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做市商在报价驱动市场中处于关键性地位,他们在市场中与投资者进行买卖双向交易

B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中的特定做市商,同时也要充当了经纪人的角色 C在报价驱动市场中,市场流动性是由投资者的买卖指令提供的,做市商只是执行这些指令

D做市商的利润主要来自于证券买卖差价,而经纪人的利润则主要来自于给投资者提供经纪业务的佣金

6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货币市场工具特点的是()。A均是债务契约

B大宗交易,主要由机构投资者参与,个人投资者很少有机会参与买卖 C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

D流动性差,本金安全性低,风险较高 6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显性成本的是()。 A对冲费用 B佣金 C印花税 D过户费

9 6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信用风险管理措施的是()。 A建立流动性预警机制

B建立针对债券发行人的内部信用评级制度,结合外部信用评级,进行发行人信用风险管理

C建立严格的信用风险监控体系,对信用风险及时发现、汇报和处理 D建立交易对手信用评级制度,根据交易对手的资质、交易记录、信用记录和交收违约记录等因素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级,并定期更新 64.下列选项中属于债券按发行主体分类的是()。

A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累进利率债券和免税债券等 B息票债券和贴现债券 C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

D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等 65.下列属于流动资产的是()。 A应付票据 B应付账款 C应收账款 D短期借款

66.一般来说,回购期限越(),抵押品的价格风险越(),回购利率越()。A短;低;低 B长;低;低 C短;高;高 D短;低;高

67.一般来说,速动比率大于()时,企业才能维持较好的短期偿债能力和财务稳定状况。A0

B2 C5

D1 68.尤金·法码界定的三种形式有效市场不包括()。 A半弱有效市场 B强有效市场 C弱有效市场 D半强有效市场

69.在任何市场中,()始终是最关键也是交易者最关心的因素。A商品的交易地点 B商品的交易时间 C商品的交易价格 D商品的交易量

70.在中国,渤海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基金形式进行运作。A有限合伙制 B公司制 C无限责任制 D信托制

第12篇: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监管,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里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第三条 产业基金实行专业化管理。按投资领域的不同,相应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类别。

第四条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产业基金业务以及与该业务相关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基金的发起与设立

第五条 设立产业基金须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

第六条 设立产业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金拟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发起人须具备3年以上产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在提出申请前3年内持续保护良好财务状况,未受到过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

(三)法人作为发起人,除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和产业基金管理合伙公司外,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2亿元;自然人作为发起人,每个发起人的个人净资产不少于100万元;

(四)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设立产业基金;发起人应当向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拟投资企业与项目的基本情况;

(三)发起人名单及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协议;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招募说明书、基金公司章程、委托管理协议和委托保管协议;

(七)具有管理机关认可的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或人员接受委任的函件;

(八)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前款所称招募说明书、基金公司章程、委托管理协议和委托保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另行规定。

第八条 设立产业基金的申请经管理机关核准后,方可进行募集工作。

第九条 产业基金只能向确定的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

在募集过程中,发起人须让投资者获翻招募说明书内容并签署认购承诺书,投资者签署的认购承诺书经管理机关核准后方可向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

投资者数目不得多于200人。

第十条 产业基金拟募集规模不低于1亿元。

第十一条 投资者所承诺的资金可以分三期到位,但首期到位资金不得低于基金拟募集规则的50%。否则,该基金不能成立,发起人须承担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30天以内退还给认购人。

第十二条 投资者承诺资金到位后,须在10个工作日以内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向工商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并报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产业基金须按封闭式设立,即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和存续期限,在存续期内基金份额不得赎回,只能转让。

产业基金存续期限不得短于10年,不得长于15年。但是因管理不善或其它原因,经基金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批准和管理机关核准提前终止者,以及经基金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批准和管理机关核准可以续期者除外。

第十四条产业基金扩募和续期,应具备下列条件,经管理机关核准:

(一)最近三年内年收益率持续超过同业平均水平;

(二)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股东大会(股东会)同意扩募或续期;

(四)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扩募和续期应当按照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第三章 基金公司

第十五条 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工大会(股东会),其常设机构为基金公司董事会。 基金公司董事会须由三名以上有投票权的执行董事,其中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执行董事与基金管理人的发起人在行政上保持独立。

第十六条 基金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会);

(二)监督基金运营情况,并获悉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三)合法转让和扩募时优先申购基金份额;

(四)取得基金收益和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五)优先收购基金转让的项目;

(六)基金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七条基金公司股东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基金公司章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三)承担基金亏损和终止的有限责任;

(四)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利益的活动。

第十八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须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

(一)审议基金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基金分配方案;

(二)修改基金公司章程;

(三)提前终止基金或基金扩募、续期;

(四)更换基金公司董事会董事;

(五)更换基金管理人;

(六)更换基金托管人;

(七)管理机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前款事项;经股东大会(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应当报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基金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股东会),并向股东大会(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

(三)委任和监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四)委任和监督基金律师、基金会计师;

(五)制定基金投资原则与投资战略并审查批准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方案;

(六)在基金终止时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律师、基金会计师共同组织清算小组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算;

(七)基金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四章 基金管理人

第二十条 受托担任产业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依法设立的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或产业基金管理合伙公司;

(二)与产业基金公司、产业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相互独立;

(三)建立有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

(四)最近三年内未曾有过不良管理业绩或受过管理机关、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

(五)管理机关要求的其它条件。

产业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的,须符合本条

(三)、

(五)款和第二十一条

(三)、

(四)、

(五)款条件,且董事与高级经理之间不得相互兼职。

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或产业基金管理合伙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须具备产业基金发起人各项条件;

(二)拟设立的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或产业基金管理合伙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三)有足够的具备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和资本运营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未曾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直接责任;

(四)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

(五)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 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或产业基金管理合伙公司只能从事下列业务:

(一)发起和管理产业基金;

(二)投资咨询业务。

第二十三条 基金管理人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投资方案,经基金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投资,并对所投资企业进行监督和参与管理;

(二)定期编制基金财务报告,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注册会计师审核后向基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机关报告;

(三)保存基金所有的会计账册、记录20年以上;

(四)及时、足额向基金公司股东支付基金收益,并在基金终止时,参与清算小组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算,将全部剩余资产分配给基金公司股东;

(五)基金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人须将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与其自有资产严格分开,并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帐管理、分帐核算。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管理机关核准,基金管理人须退任:

(一)基金管理人清算、破产或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二)基金公司董事会有充足理由认为更换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公司股东利益并经基金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批准的;

(三)代表50%以上基金份额的股东要求基金管理人退任的;

(四)管理机关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管理职责的。

第二十六条 基金管理人因前条所列情况需退任时,基金公司董事会应提出新任基金管理人名单。新任基金管理人经管理机关认可后,原任基金管理人方可退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无新任基金管理人接任的,该基金应当终止。

第五章 基金托管人

第二十七条 受托担任产业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可以担任产业基金托管人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性托管机构;

(二)经营作风稳健,经营行为规范,在提出申请前三年保持良好财务状况,未受过主管机关或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

(三)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并具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四)设有资产评估部门并具有项目监督能力;

(五)具备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第二十八条 产业基金托管人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保管所托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二)执行基金管理人发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基金公司章程的,不予执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向基金公司董事会报告;对已经造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投资行为,应及时向管理机关报告;

(四)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五)出具基金业绩报告,陈述基金托管情况;并向基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机关报告;

(六)托管协议、基金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二十九条 基金托管人须将所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自有资产严格分开,对不同基金分别设置帐户,实行分帐管理。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管理机关核准,基金托管人须退任:

(一)基金托管人清算、破产或由接管人接管其所托管资产;

(二)基金公司董事会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公司股东利益;

(三)代表 5 0%以上基金份额的股东要求更换基金托管人;

(四)管理机关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托管职责的。

第三十一条 基金托管人因前条所外情况需退任时,基金公司董事会应提出新任基金托管人名单。新任基金托管人经管理机关认可后,原任基金托管人方可退任。原任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无新任基金托管人接任的,该基金应当终止。

第六章 投资运作与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产业基金在正式成立之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于商业银行,不得动用。第三十三条 产业基金只能投资于未上市企业,其中投资于基金名称所体现的投资领域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60%,投资过程中的闲散资金只能存于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但是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基金所持份额的未转让部分及其增资配股部分不在此限。

第三十四条 产业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数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以普通股形式投资时,对所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以足以参与所投资企业决策(至少在董事会中拥有一个董事席位)为最低限。

第三十五条 产业基金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对关连人进行投资,其投资决策应实行关连方回避制度,并经三分之二以上非关连方董事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 产业基金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一)贷款业务、资金拆借业务;

(二)期货交易;

(三)抵押和担保业务;

(四)管理机关禁止从事的其它业务。

第三十七条 产业基金可以以基金公司名义负债,但基金的资产钡债率不得超过50%。 第三十八条 产业基金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基金所持份额可以在该企业上市一年后在所上市的交易所转让,但每个交易日转让份额不得超过该上市企业总流通份额的2%。

第三十九条 产业基金实行投资自主决策制度,但须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所投资的每一个项目向管理机关报告备案。

第四十条 基金收益构成、分配方式,以及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对管理人的业绩奖励等其它需要由基金承担的有关费用标准须经由管理机关核准并在招募说明书、基金公司章程、委托管理协议和托管协议中订明。

第四十一条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机关报告基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定期向基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机关提交基金财务报告。在每半年终了后三个月内提交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六个月内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另行制订。

第四十二条 管理机关随时对产业基金的募集、设立、投资运作以及相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检查、稽核,有关机构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拒绝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虚假、不实或不详的材料。

第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种情况之一时,产业基金须终止并清算:

(一)基金封闭期满未被核准续期;

(二)代表50%以上基金份额的股东要求终止基金,并经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三)基金发生重大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四)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被管理机关责令终止;

(五)原任基金管理人须退任而无新任基金管理人接任或原任基金托管人须退任而无新任基金托管人接任。

第四十四条 产业基金终止时,须组织清算小组;在管理机关的监督下,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经注册会计师、律师鉴证并报管理机关核准。

第四十五条 产业基金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按股东持有份额比例分配。

第八章 罚则

第四十六条 未经核准,擅自募集与设立产业基金的,以及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批准设立产业基金的,由管理机关予以取缔和责令退还所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并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300万元以下罚款,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七条 招募说明书有任何虚假成份,或发起人拒绝提供与投资风险有关的任何材料的,由管理机关责令发起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承担由此导致的直接损失。

第四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或产业基金管理合伙公司和受托管理产业基金的,由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 100万元罚款。

未经核准,擅自从事产业基金托管业务的,由管理机关责令其停止托管业务,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基金托管人未按照规定将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的资产分开,或者未对其所托管的多家基金的资产实行分帐管理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对违反第三章任何一条规定,侵害股东权利的当事人,由管理机关责令其在10个工作日以内改正,并处以20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对违反第六章投资运作限制任何一条规定的基金公司、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由管理机关限其在10个工作日以内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2倍以上

5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者,责令停业整顿。

第五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违反经管理机关核准的有关费用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由管理机关责令其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不履行职责或营私舞弊造成基金损失的,由管理机关责令其在10天内赔偿损失,并处以损失额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业资格。

第五十四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不履行呈报义务,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以及拒绝和阻挠管理机关的检查、稽核的,由管理机关责令其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警告、通报,直至取消其从业资格。

第五十五条 违反其它相关法律与法规的,按相应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3篇:注册基金管理公司

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及流程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2、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万元人民币;

3、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4、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5、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6、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7、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8、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申请注册应提交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基金管理公司具体步骤:

1、到工商局核名称,需提交至少四个供核准的名称。

2、带上《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领取正是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第14篇:基金管理公司业务

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模式——以私募基金为例

一、基金管理公司职能

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职能,简而言之,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具体来讲,就是要按照法律法规的约定募集基金,运用专业理财的优势,将募集来的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这些资金升值后,基金管理公司还要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像上市公司一样向投资者派发红利。当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这些资金并不是无偿的,根据法律法规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的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基金产品设计、基金份额的销售与注册登记、基金资产的管理等重要职能多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而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也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

基金管理公司的流程主要有三个环节,也就是产品设计、产品销售和投资运作。

具体说来,我国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目前的运作流程一般是:产品设计部门在充分研究投资者需求的基础上,设计出基金产品方案,经由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后,由市场部门组织销售,然后将募集到的基金资产交由投资部门管理。投资部门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研究部门提供的投资分析报告基础上,遵照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选择合适时机将基金资产投入股票、债券市场,努力实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

在投资部门运作基金资产的过程中,监察稽核部门对各个操作环节的合法合规性实施监督,减少基金运作的风险,同时监督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规范,确保基金的相关信息得到及时准确披露。运作保障部门为投资管理提供后台支持,主要是信息技术支持、交易资金清算核算、基金资产核算和对外信息披露等工作。综合管理部则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后勤部门,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提供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支持。

最后,基金管理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还要接受基金托管银行的监督,确保遵循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合法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三、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

由于我国现有的投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基金资产的管理运用是通过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的,基金本身不具有法人地位。基金管理公司一般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股东会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来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通常设有研究部、投资部、市场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和综合管理部等部门和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在基金内部的各个专业部门中,市场部主要负责基金销售工作。投资部则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领导下,遵照基金合同等法律规定,管理基金资产。研究部门主要进行市场、行业和公司研究,为投资提供决策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的各项运作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运作保障部主要为基金管理工作提供后台支持。综合管理部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提供财务、人事、后勤等综合事务方面的支持。

四、基金控制内部风险

基金管理公司是现代资本市场的主要支柱,是资本市场长期资金的主要组织者和供应者。为提高基金投资的质量,防范和降低投资的管理风险,切实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基金管理公司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予以明确规定。

(1)基金管理公司设有风险控制委员会(或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等风险控制机构,负责从整体上控制基金运作中的风险。

(2)制订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进行投资,不得从事规定禁止基金投资的业务;坚持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与基金管理公司的自有资产应相互独立,分账管理,公司会计和基金会计严格分开;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每笔交易都必须有书面记录并加盖时间章;加强内部信息控制,实行空间隔离和门禁制度,严防重要内部信息泄露;前台和后台部门应独立运作等等。

(3)内部监察稽核控制。监察稽核的目的是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投资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投资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基金投资者的正当权益。

五、风险控制委员会

由于基金管理着众多投资者的财富,投资的股票和债券价格受整个市场的影响,所以必须对基金的运作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因此在基金管理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有关基金运作的风险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基金管理公司一般都会在内部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投资及其他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在基金管理公司内部主管投资业务的一般是投资决策委员会,而风险控制委员会则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关于投资风险控制方面独立而客观的意见或建议。

具体地说,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制订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投资风险的政策,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另外,风险控制委员会还负责组织对公司内部员工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的调查。有关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职权在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有着事前的、明确的规定。

六、具体业务流程——以私募基金为例

(一)成立私募基金的条件

1、在某个投资领域(如股票、期货、外汇、黄金等)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最好长时间稳定地盈利过。

2、制定包含有资金的募集、投向、分成、风险控制等内容的说明书。

3、有一批支持你的富人,他们给你提供你想要的规模的资金。

4、有一个研究团队,密切跟踪市场的变化,制定计划。

5、有一套精密严格的系统,使你的计划能够真正执行下去。

6、由于私募处于灰色地带,应有能力化解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二)私募基金的运作流程

下面以“配比制+信托平台”的私募基金组织方式为主,探讨成功的私募基金运作。

1、有保底承诺的私募基金的运作

一些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在以配比方式组建“配比+信托平台”式基金时,还以其投入基金的资金作为担保,对其他基金投资者作出保底承诺,即万一基金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将以其投入基金的资金补偿其他投资人的亏损,确保其他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信托平台则通过严格的监管和强制平仓机制,将基金管理人的保底承诺切实落到实处。作为交换条件,这类基金管理人要求在超额收益中获得较高的份额(例如80%)。

基金投资者的保底承诺通常有两种:(1)确保其他投资人本金安全;(2)确保其他投资人的本金安全并获得一个固定收益率。

2、无保底承诺的私募基金的运作

对于一些有较强的市场号召力或较好的市场口碑的基金管理人,其他投资人愿意接受无保底承诺条件,参与由其管理的私募基金。对于这类私募基金,尽管也是以“配比制+信托平台”的方式组建,信托平台不再具有协助其他投资人控制资金风险的职能,但信托平台仍具有协助其他投资人控制基金操作风险的职能。作为交换条件,这类基金管理人要求在超额收益中获得的份额会比有保底承诺的私募基金地一些(例如60%)。

3、非“配比制+信托平台”模式的私募基金的运作

这类私募基金包括通过信托平台、但不采用配比制所组建的基金,也包括既不采用配比制、也不通过信托平台所组建的基金。

这类私募基金基本上完全基于投资者对基金管理者高度的信任。由于没有有效的控制机制,即使基金管理者作出保底承诺,也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参与这类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除了要对基金管理者高度信任以外,还需要对于基金的投资风险有非常充分的认识。

(三)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是实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功能的核心。从整体上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体现在三个方面:

基金的策划人:基金管理人根据自己的专业分析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结合经济社会和产业领域发展的需要,设计具有特定投资方向和明确标的物的基金方案,提供给潜在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的牵头发起:基金管理人要牵头组织基金的融资募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基金设立工作,包括组织基金募集路演、确定出资意向、组织对设立文件条款的谈判、组织投资者创立大会,完成投资者出资和法律文件签署,同时帮助投资者选择确定基金托管人,组织投资者与托管人签署合作协议。

基金的管理运营:这主要是根据基金委托管理合同,寻找调研项目提供给基金作投资决策,在通过投资决策后,协调基金托管银行划拨投资款项。同时,基金管理人要向被投资项目派出产权代表,代表基金履行投资人权益,并给项目提供增值服务。在每个财务年度,基金管理人要提交基金年度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并接受基金董事会的评估和监事会的审计。

七、大型基金公司的组织架构

工银信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

第15篇: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北京诚企创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那些条件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 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 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 件。 本条是对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及其批准的规定。

一、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根据本条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 范及行为准则的法律文件。根据本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 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 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 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认为 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管理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 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 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同时,基金 管理公司与普通公司不同,本法对其人员、机构、内部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制度以及行为规 范有特殊要求, 基金管理公司的章程不得与这些要求相违背, 其中的一些要求应当体现在公 司的章程中。 2.注册资本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基金管理业务,属于特殊 行业, 应当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有严格要求, 以保证基金管理公司维持较好的财务状 况, 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因此, 本条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1 亿元人民币, 且必须为实缴货币 。

注册基金公司可联系:15810587310

北京市朝阳区双井桥优士阁大厦A座2601室

第16篇:投资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投资管理科日常管理工作。

2.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筑业、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意见;汇总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3.负责审核、审批、核准、备案基本建设项目及开工报告和项目投资许可证;审批、申报基本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设计、概算、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归口管理全市基础产业发展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査全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做好宏观控制管理工作;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合理引导社会和金融资金投向。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7篇:投资管理部工作总结

投资管理部 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在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的关心和帮助下,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以实现对投资企业有效监管为主线,以完成业绩合同为着力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完成对XX机场有限公司资产的盘点工作。按照市国资委要求,将XX机场有限公司1.8亿元资产过户到XX三女河机场管理有限公司,以“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资产进行划分,其中主体工程和隐蔽工程以竣工图纸为准,办公设备等以实际盘点数为准,我们多次前往机场,和机场工作人员对各项资产进行了逐一盘点,并填写了资产盘点表,待XX市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后再进行资产的交接工作。

2、完成对XXABC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有限公司、XX市ABC公司证照年检工作。

(1)、按时完成对XXABC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年检。根据财务部提供的相关数据,分别填写两家公司的《公司年检报告书》、备案事项、对外投资情况、经营情况、企业年检审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相关资料、表格,在2011年4月28日两公司顺利通过了营业执照

1 的年检。

根据国资产字【2011】349号《关于XXABC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将我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至118595万元。按照此批复起草了XX建投第一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并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

(2)、按时完成对XXABC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登记证的年检。公司增资后及时填制了《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

(3)按时完成对XXABC有限责任公司、XX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XX市ABC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

3、对控、参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案进行收集和初审;对搜集和整理的控、参股公司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1)、对控、参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案进行收集和初审工作。主要包括:①出资公司合同、章程条款拟定方面存在的问题;②出资公司各项议事规则方面存在的问题;③各项议案在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④出资公司资产评估方面存在的问题;⑤出资公司须向国资委汇报的重大事项,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部门经理。

(2)、对搜集和整理的控、参股公司相关信息进行更新。截止2011年底,我公司控、参股的公司一共17家,及时搜集和整理控、参股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并对各种

2 经营管理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公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控、参股公司的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经常联系控、参股公司的相关人员及时掌握、了解控、参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变动,将更新后的信息及时上报部门经理。

4、在相关协议或董事会决议规定的时限内,编制公司《拨款审批表》,办理出资款拨付审批手续,其中包括XX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溢价款、XX港口公司资本金、等。

5、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根据XX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ABC有限责任公司、XX市工程管理局三方签署的《借款承接协议》的规定,我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前,完成对港口公司增资的变更手续,并办理其余2400万元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刚刚出台不久,负责变更登记的工作人员还未办理过此类业务,所以多次前往工商局报送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6、对XX市公司的资产进行盘点,并起草了《XX市公司基本情况及解决方案》。

根据编办【2004】52号《关于公司并入ABC公司的批复》、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XX市ABC公司吸收合并XX市公司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撤销经协公司,其公司人员、债权、债务全部划入市建投。

配合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了逐一盘

3 点,编制了固定资产盘点表,结合财务部对经协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鉴于该公司目前的现况,已经失去了继续存在的价值,多次向市工商局企管处咨询相关的政策法规,根据经协公司的具体情况,起草了《XX市公司基本情况及解决方案》。

7、为了加强对国有股权出资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国有股东合法权益,在部门经理的指导和帮助下,代市国资委起草了《国有股东向国有股权出资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8、认真学习公司的新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试运行期间公司的规章制度提出了修改意见。参加公司组织的规章制度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9、根据公司领导班子、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及时到市工商局办理公司备案登记。

10、作为公司的职工监事,按时向市国资委监事处报送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及会计报表。

11、配合用海单位办理工业区一期用海1500.4471公顷海域使用权转让手续。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工业区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妥善解决业区用海一期工程范围内海域使用权人与实际用海单位不一致问题,我公司申请将已获批的1500.4471公顷海域使用权,按项目实际占用范围变更至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

4 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XX矿石码头有限公司、XX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家用海单位。积极配合国土局并已与四家用海单位分别签订了《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于12月22日前往国家海洋局报送《关于转让工业区用海一期工程海域使用权的申请》及《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等材料,目前正待国家海洋局的批复。

12、整理本部门2011年的全部档案,填写《投资管理部档案移交清单》,将档案移交档案室存档。

13、截止2011年底,兑付了9户热电厂股票。2011年已然过去,但是新的一年又是以今天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新的目标、新的挑战。投资管理部作为公司重要职能部门,我要在新的一年中更加继续努力工作,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各种专业技术知识,勤学习、勤总结,完善自己的不足,以更好的效率做好每一项工作来回报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期待能为公司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18篇:投资管理部工作总结

投资管理部2013年工作总结

投资管理部自2013年4月成立以来,克服项目多、人员少以及专业力量较弱等困难,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确定的工作重点,在集团领导班子的亲自带领下,凝聚共识,齐心协力,开创了投资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按计划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发挥专业优势,及时审核项目单位请示报告,提出意见提交集团领导审批;从严控制工程造价,杜绝概算范围外支出和超概算支出;主动服务项目单位,确保了山东物流园、南宫产业化基地以及新疆技改等各重点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认真研究论证投资项目可行性。负责保税区内纺纱生产线等项目论证工作,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建设方案、调查土地价格及测算项目收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集团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多渠道争取项目扶持资金。积极与有关部门部门协调、争取,实现了集团公司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申报上零的突破;克服申报准备时间短、扶持政策变化大及申报资料要求严等困难,创造性地完成了河南物流园公共信息平台项目中央经贸领域扶持资金的申报。

规范各类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参与“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整改工作,将此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核心,在实地整改和完善项目建设程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认真研究“棉花专项资金”有关规定,明确可用专项资金支出的范围,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展望2014年,部门全体同事将继续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强化执行力,以科学的方法指导工作实践,实施精细化管理,推动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19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方案

基金的构架、设立与计划

一、基金的架构

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 架构

1、架构一: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公司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

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其中的普通合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普通合伙人,而是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者一般具有关联关系。国内目前的实践则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普通合伙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合伙人会议 基金管理人

3、架构三:信托制

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信托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基金受托人 基金管理人

(二) 不同架构的比较

三种不同基金的架构之间在投资者权利、税收地位、信息披露、投资者规模限制、出资进度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本方案仅简要介绍各架构在投资者权利和税收地位方面的差别。

1、投资者权利 公司制 有限合伙制 信托制

基金管理人的任命 间接 直接 直接? 外部审计机构的任命 股东会 合伙人会议 基金管理人 参与基金管理? 不参与 不参与 不参与 资本退出 需管理人同意? 需管理人同意 不需管理人同意? 审议批准会计报表 股东会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股东投票 合伙人投票 信托合同约定 注:

一般而言,受托人应是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如无重大过失或违法违约行为,委托人无权解任基金管理人。

作为整体,投资者无权参与基金管理。实践中,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决策的委员会中一般会有个别投资者代表。

依照《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股东或合伙人转让权益需要其他股东或合伙人同意。实践中,一般投资者与管理人签订协议,允许管理人代表他们同意其他股东或合伙人的退出。

从《信托法》角度看,委托人可以自行解除委托。但实践中,信托合同可能会有不同安排。 一般而言,公司制下,基金的投资人不能干预基金的具体运营,但部分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有限合伙制下,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在基金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有限合伙人部分可以通过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但一般通过设立顾问委员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进行监督。信托制下,投资人基本上难以干预到受托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

2、税收地位

从税收地位来看,公司制基金存在双重纳税的缺点:基金作为公司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的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在收益以红利形式派发给投资者后,投资者还须缴纳收入所得税。合伙制和信托制的基金则不存在双重纳税问题,基金本身不是纳税主体,投资者在获得投资收益后才自行缴纳收入所得税;该等投资者是否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待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三) 建议

从国际行业实践和国内发展趋势来看,有限合伙制是基金组织形式较为合适的选择。有限合伙制基金可以进行灵活有效的资产配置和运营管理,可以自动实现较为合理的利润分配模式,降低投资人的税赋,从而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因此,建议设立基金时优先考虑有限合伙制。

二、基金设立构想

从建立有限合伙制基金的设想出发,基金的设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结构进行:

(一)组建投资管理公司

投资管理公司应由主要发起人或其下属企业、当地较为知名的企业和未来基金的管理团队(两到三名资深专业人士构成)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最好有人民币3000万元,以符合国家发改委备案和享受税收优惠要求。管理公司设立后应报省级发改委备案。

投资管理公司将作为未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和作为未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

(二)设立基金

1、基金规模:人民币【】亿元左右,向特定投资人募集。可从小规模做起,做出成绩和声誉,以有利于以后募资、设立新基金,形成长期滚动发展。

2、出资方式:建议一次性出资。基金可采取承诺制和一次性出资。承诺制下,投资人一般先支付20%的认购资金,其他资金则根据普通合伙人的项目投资或缴纳管理费通知按比例缴付。一次性出资的,投资人则须在基金设立时一次性全额缴付认缴资金。一次性缴付的优点是保证基金资金立即到位,未来投资有资金保障;缺点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投资人可能短缺资金。也可考虑采取折中方式:企业、机构投资者采取承诺制出资,个人投资者则一次性出资。

3、投资人:

(1)投资管理公司:可出资1-10%,并担任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2)主要发起人或其下属企业:出资3000万元或以上,以带动其他投资人投资;

(3)当地知名企业、机构或个人投资人; (4)其他地区的投资人。

4、最低出资额:企业、机构:[500]万元;个人:[100]万元。

5、基金注册地:【 】。

6、投资方向:【生态、休闲、高尚型】社区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7、投资限制:面向全国,也可限定:省内的投资金额占基金规模不少过【50】%、但应低于【60】%;基金一般采取与其它投资人联合投资的方式,不谋求控股地位;单一项目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规模的10%;单一行业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规模的30%。

8、基金存续时间:【6】年,经合伙人同意最多延长【3】年。

9、退出方式:股权转让、上市、公司/原股东/管理层回购

10、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投资管理公司

11、投资决策委员会/管理团队:(投资管理公司其他股东和主要有限合伙人委派人士„„„.)。

12、顾问委员会:由主要投资人组成。

13、管理费用:为每年底基金资产净值的【2.5】%,按季度支付。

14、利益分成:采取“保底+分成”方式,即保证投资人一个固定的回报率(一般为10%),10%以上部分由投资人和管理人按照浮动比例分成。

15、信息披露: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16、合伙人会议:年度会议。

三、工作计划

(一)政府支持:基金设立应争取政府,取得政府出台配套的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拨备或安排配套资金(如当地政府也投资)、鼓励投资当地房地产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退还管理团队部分或全部个人所得税、政府登记(审批,如有)便利。

(二)设立投资管理公司:预核公司名称、公司章程、出资、验资、登记设立、向省级发改委备案。

(三)基金设立:制订招募基金计划、募集资金、签署认购协议及合伙人协议、设立基金、认缴资金按约定到位。

(四)投资:物色合格目标公司、内部投资决策、陆续向目标公司注入资金。我们期待着发挥我们在私募股权投资方面的经验和智力优势,与投资人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与运作方面展开积极、有效的合作。

上述初步设想供决策参考。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

一、基金的架构

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架构

1、架构一: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公司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

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其中的普通合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普通合伙人,而是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者一般具有关联关系。国内目前的实践则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普通合伙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合伙人会议 基金管理人

3、架构三:信托制

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信托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基金受托人 基金管理人

(二)不同架构的比较

三种不同基金的架构之间在投资者权利、税收地位、信息披露、投资者规模限制、出资进度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本方案仅简要介绍各架构在投资者权利和税收地位方面的差别。

1、投资者权利 公司制 有限合伙制 信托制

基金管理人的任命 间接 直接 直接? 外部审计机构的任命 股东会 合伙人会议 基金管理人 参与基金管理? 不参与 资本退出 需管理人同意? 需管理人同意 不需管理人同意? 审议批准会计报表 股东会 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股东投票 合伙人投票 信托合同约定 注:

一般而言,受托人应是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如无重大过失或违法违约行为,委托人无权解任基金管理人

作为整体,投资者无权参与基金管理。实践中,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决策的委员会中一般会有个别投资者代表。

依照《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股东或合伙人转让权益需要其他股东或合伙人同意。实践中,一般投资者与管理人签订协议,允许管理人代表他们同意其他股东或合伙人的退出。

从《信托法》角度看,委托人可以自行解除委托。但实践中,信托合同可能会有不同安排。

一般而言,公司制下,基金的投资人不能干预基金的具体运营,但部分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有限合伙制下,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在基金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有限合伙人部分可以通过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但一般通过设立顾委员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进行监督。信托制下,投资人基本上难以干预到受托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

2、税收地位

从税收地位来看,公司制基金存在双重纳税的缺点:基金作为公司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但符合财政部、国税务总局及国发改委有关规定的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在收益以红利形式派发给投资者后,投资者还须缴纳收入所得税。合伙制和信托制的基金则不存在双重纳税题,基金本身不是纳税主体,投资者在获得投资收益后才自行缴纳收入所得税;该等投资者是否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待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三)建议

从国际行业实践和国内发展趋势来看,有限合伙制是基金组织形式较为合适的选择。有限合伙制基金可以进行灵活有效的资产配置和运营管理,可以自动实现较为合理的利润分配模式,降低投资人的税赋,从而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因此,建议设立基金时优先考虑有限合伙制。

上述初步设供决策参考。

北京文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 2015年4月12日

第20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2004-09-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不得选任或者改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决定代为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和行业规范,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基金经理等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和基金经理的任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审核程序

第六条 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三)具有3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督察长还应当具有法律、会计、监察、稽核等工作经历;

(四)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五)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第七条 申请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由基金管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申请材料:

(一)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拟任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申请及任职资格申请表;

(二)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前条第

(三)项规定的从业经历证明;

(四)最近3年工作单位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离任审查报告或者鉴定意见;

(五)对拟任人的考察意见;

(六)拟任人身份、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七)拟任人基金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八)拟任人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九)任职条件、任职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法律意见书;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由基金托管银行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前款除第

(二)项、第

(九)项以外的申请材料。上述申请材料应当是中文文本,一式3份。原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中国证监会可以通过考察、谈话等方式对拟任人进行审查。考察、谈话应当由两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应当作出记录并经考察人和拟任人签字。

第九条 申报机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机构的章程等规定作出选任或者改任的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自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拟任人未按照拟任机构的规定履行拟任职务的,除有正当理由的外,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其任职资格自离任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任免董事和基金经理,基金托管银行免去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报送任职、免职报告材料。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的条件。独立董事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的工作经历;

(二)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时间;

(三)最近3年没有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单位、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

(四)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基金经理、财务负责人没有利害关系;

(五)直系亲属不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任职。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任职报告材料应当包括:

(一)董事任职报告和任职登记表;

(二)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本办法第七条第

(四)项至第

(六)项、第

(九)项所列材料。独立董事任职报告材料还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独立董事作出的本人符合前条第二款第

(二)项至第

(五)项规定的书面承诺。

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并符合本办法

第六条第

(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第十五条 基金经理任职报告材料应当包括:

(一)基金经理任职报告和任职登记表;

(二)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的证明;

(四)本办法第七条第

(四)项至第

(七)项所列材料。

第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职务,基金托管银行免去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免职报告材料:

(一)免职报告;

(二)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免职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法律意见书。基金管理公司免去基金经理职务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前款第

(一)项和第

(二)项规定的免职报告材料。

第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免职报告材料进行审查。免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任职机构改正。

第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的任职和免职报告材料进行审查。董事、基金经理不符合法定任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规定予以更换。任免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

第三章基本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维护所管理基金的合法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不得从事与所服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基金托管银行的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第二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规定的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反规定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职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未经规定程序不得离职。

第二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的活动,切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应当审慎和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应当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有效执行公司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安全完整,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应当协助总经理工作,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

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有关投资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

第二十五条 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保障基金财产的独立与完整。

第二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应当加强业务学习,跟踪行业发展动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拟任人在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中作弊,或者提交虚假任职

资格申请材料的,中国证监会3年内不受理其任职资格申请。

第二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当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中国证监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档案进行检查,对高级管理人员守法合规情况等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记录高级管理人员从事基金业务的相关情况。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当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予以披露。

第三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任其他职务的,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性机构兼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不得担任基金托管银行或者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任何职务。董事兼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其兼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者处理;

(二)辞职、离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务;

(三)拟因私出境1个月以上或者出境逾期未归;

(四)直系亲属拟移居境外或者已在境外定居;

(五)在非经营性机构兼职;

(六)其他可能影响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务的情形。督察长发生以上情形时,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被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纪律处分,或者被工商、税务和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的,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及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督察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由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务,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报告。董事会决定的人员不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董事会限期另行决定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不得超过90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因故同时不能履行职务,董事会不能按照前条规定决定代为履行职务人员的,主要股东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定。

第三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

(一)业务活动可能严重损害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导致出现或者可能出现重大隐患,可能影响其正常履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

(三) 违反诚信、审慎、勤勉、忠实义务;

(四) 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建议任职机构暂停或者免除其职务:

(一)最近1年内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两次以上,或者在收到警示函、被监管谈话后不按照规定整改;

(二)最近1年内受到行业协会纪律处分、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两次以上;

(三) 擅离职守;

(四) 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大事项,或者拒绝配合中国证监会履行监管职责;

(五)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按照前条规定作出建议之前,应当事先告知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机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任职机构作出说明,任职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拟作出的建议有异议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任职机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建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或者免除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银行不得聘用被按照前款规定免职未满两年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基金经理的离任制度,对离任审计、离任审查等事项作出规定。基金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制度,对离任审查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三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的,公司应当立即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报送

中国证监会。审计报告应当附有被审计人的书面意见;被审计人员拒绝对审计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四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督察长、基金经理离任的,公司应当立即对其进行离任审查,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金托管银行应当立即对其进行离任审查,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查报告应当附有被审查人的书面意见;被审查人员拒绝对审查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四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离开任职机构的,应当配合原任职机构完成工作移交,并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期间,不得到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任职。

第四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离开任职机构后,不得泄漏原任职机构的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聘用离任未满3个月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或者基金经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未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擅自选任或者改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基金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决定代为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人员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第四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送的报告材料存在虚假内容;

(二)违反程序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者任免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

(三)对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暂停或者免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建议,未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四)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聘用从事投资业务的人员;

(五)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查。

第四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兼任其他职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第四十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或者吊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或者吊销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证监发[1999]53号)》同时废止。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岗位职责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岗位职责.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