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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室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14 08:37:21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对涉药涉械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分片责任监管模式,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以高风险产品企业为重点,提升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质量意识,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科学长效的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分工

1、各分管领导对应负责分管工作日常监管的有效实施及相关工作的协调。

2、各监管组根据分片责任负责各自片区的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及监管数据的录入、更新,本组数据的汇总。

3、药械科负责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负责对各监管组日常监管数据的汇总、总结、通报。

4、各驻厂监督员负责驻厂企业的日常监管及驻厂监督工作。

5、监察室负责监察各片区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工作任务

重点监管单位(见附件1),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一般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企业开办、变更、换证、认证及质量体系考核等相关工作,做好跟踪检查。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力度,发挥驻厂监督员的作用,督促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四、检查重点

(一)药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统筹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多种手段,重点加强高风险产品、管理水平差和信用等级较低企业的监督检查,保证高风险企业飞行检查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炮制,加强药品委托加工和中药提取物监管。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启动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提高工程,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规范制剂配制,提高制剂质量。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包材质量标准,药包材生产企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日常检查覆盖率100%。加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频率,防范流失风险。强化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监测水平。

1、药品生产企业检查重点:

(1)关键岗位人员:企业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药品生产及物料管理负责人专业、学历、资历、培训情况、变更情况及其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

(2)质量保证部门:按规范独立履行对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及不合格物料、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职责;具有对物料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评估及决策等质量否决权;

(3)质量控制部门: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每种物料、中间产品、产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符合规定;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按实验数据如实出具检验报告;如有委托检验,其被委托方选择的原则、资质、协议及其执行情况;

(4)物料供应商:选择供应商原则、审计内容、认可标准、审计人员的组成及资格、实地考核确定原则、考核周期及执行情况;批准及变更供应商的审批程序及其执行情况;按规定与物料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资质证明资料具有供应商印章;每种物料供应商的档案齐全、完整;

(5)物料管理:原、辅料的使用及产品放行情况;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如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其验证能够确保不合格物料及不合格产品不放行;

(6)生产管理:所有药品均按照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

(7)成品的取样、检验、留样是否规范;必须做到批批全检;不合格成品不得放行; (8)批生产记录、检验原始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并按规定保存;

(9)药品销售及不良反应报告:销售记录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每批药品的流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召回全部产品;退回产品及召回产品的处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10)自检与整改:企业自检执行情况;接受检查、跟踪检查的次数及其发现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 (11)委托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符合规定;委托生产或接受委托生产药品质量监控情况。

2、医疗机构检查重点:

(1)药械使用质量管理组织和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2)药械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药械购进渠道是否规范、合法,购进药械时是否索取合法凭证并有完整记录; (4)是否按药械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和医疗器械; (5)是否加强在库药械的养护管理,确保药械质量; (6)是否按规定保证冷藏药品冷链的完整性;

(7)是否加强特殊药品管理,有防止流弊的有效制度及措施; (8)是否规范调配、使用药械,有防范差错的有效措施; (9)不合格药械是否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药剂科以外的科室如检验科、防保科、放射科自行购进药械质量管理情况; (11)医疗机构制剂是否经批准进行调配,是否在市场销售; (12)是否按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13)是否建立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特别是建立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可追溯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二)药品流通监管。全面推进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Sp认证,建立健全认证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认证指导和日常检查,加强GSp认证的跟踪检查(见附件2),确保跟踪率达100%。深化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局部署选择部分零售药店开展核注核销试点,提高药品核注核销准确率和预警信息处理率。推动医疗机构远程监管工作。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质量及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批发、连锁企业冷藏药品经营质量专项检查。强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交易服务监管,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发布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行为。

1、批发企业检查重点:

(1)企业对供货方资质审查情况(包括供货企业和人员、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包装和标识等);

(2)企业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情况(有无挂靠经营、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购销票据、购销记录和药品实物是否一致等);

(3)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品种管理情况,“三项一限”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4)企业仓储条件及管理情况;

(5)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采购验收、检验报告书留存情况; (6)冷藏药品冷链操作管理情况;

(7)企业电子监管、远程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零售(连锁)企业检查重点:

(1)进货渠道、购销资质档案等情况;

(2)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现象;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证照、柜台现象;是否存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的现象;

(3)药品零售企业“十二个不”的执行情况;零售连锁企业“八个统一”的执行情况; (4)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及含兴奋剂制剂等药品的购进渠道和销售管理情况,“三项一限”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5)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检验报告书留存情况; (6)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履职情况; (7)远程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医疗器械监管。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5次,一般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采取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规范化跟踪检查模式,现场检查率95%以上。继续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重点做好

二、三类器械生产企业的宣传、辅导和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覆盖面达到50%以上。开展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

1、生产企业检查重点:

(1)生产组织实施情况,是否有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和降低生产条件的情况;

(2)原、辅料的使用及放行情况;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

(3)是否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和各项产品标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生产记录是否真实、齐全;

(4)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含计量器具)是否按企业的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进行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验设备的周期检定、保养,设备状态标识是否明显;

(5)是否按产品标准进行过程和出厂检验,出厂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各项检验的记录是否真实、齐全、规范;

(6)原辅料库、半成品库及成品库的储存环境是否满足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的要求。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产品摆放是否合理,各项记录(出入库台账、货位卡、温湿度)是否齐全;

(7)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在用产品说明书、标签和产品大小包装的内容与注册证是否一致;

(8)销售记录是否全面、准确反映每批产品的流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召回全部产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并指定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2、经营企业检查重点: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企业有无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现象; (4)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三类以上医疗器械产品的购销存数据是否按规定录入安全监管服务系统等; (5)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

(6)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8)加大对企业宣称“无偿赠送”、“无偿试用”等营销模式的检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药械科统一制订全年监管工作计划,各监管组要统筹安排,科学谋划,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管目标和任务的细化工作,确保日常监管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片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健全片区管理相对人的基础档案工作,定期汇总于药械科,统一完善企业档案。

(二)加强监管,注重实效。要加大突击检查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应依法查处。对日常管理混乱、隐患突出、整改无效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对日常监督检查相关记录、落实整改情况等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归入信用档案,及时录入信息监管平台。12月初将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包括日常监督的基本情况、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等综合情况分析)报送药械科。

(三)立足实际,创新监管。各监管组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重视开展基础调研工作,要分析研究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抓住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并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政策和对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推荐第2篇: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半年总结

药械股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局工作总体安排,药械股有序地开展涉药单位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管,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用药用械安全。现将2015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今年我局继续组织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质量管理跟踪检查,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6家次,药品零售企业64家次,医疗机构73家,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从检查结果看,大多数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GSP要求经营使用药械,经营使用行为较规范。同时,少数单位存在药品采购不规范、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针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2家违法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对部分违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等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

1 规行为,切实解决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出问题,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针对监管人员少的实际情况,实行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避孕套专项检查、装饰性平光彩色眼镜、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中药饮片专项检查、互联网售药、体外诊断试剂、定制式义齿、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体验式经营行为、小药店、小诊所专项整治、全县保健食品区域性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有效的净化了我县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扎实开展药品抽检工作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抽验计划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药械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用药用械安全,今年我县有计划地开展药品抽验工作,截至目前共抽验药品36批次,完成药品快检40批次,经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抽检药品有1批次不合格,我局已对相关单位立案查处。

四、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35份,新的严重的38份,比例为28.15%,收集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4份。药械安全性监测均衡度、时效性、质量及利用价值有了显著提高。

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办理

截至目前药械股共立案5起, 其中1起案件由某某县

2 公安局向我局移交的某药店销售假药案,与此同时我局向某某县公安局移交1起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查阶段。截至目前结案2起,上交罚款10024.55元。其余3起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六、认真处理涉药投诉举报

2015年上半年药械共受理涉及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5起,均及时进行了查处,并及时对举报人员进行回复,均得到满意答复。

七、强化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工作。

继续加大对GSP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力度,对我县已通过GS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正及警告责令改正。进一步巩固GSP认证工作成果,有效遏制部分企业在认证后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管理下滑的趋势。同时,切实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前的督促指导,确保了7家药品经营企业按期通过了GSP认证。

下半年年工作思路及目标

1.稳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加强督导考评,逐步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在年底前全部并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确保药品的全过程动态监管。

2.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督促

3 并完成我县剩余13家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对能达到条件的企业帮助其通过认证继续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对无法达到新版GSP要求的企业督促其停止药品经营行为,妥善处理剩余药品。

4.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加强重点及高风险企业监管,强化动态监管和追源管理。抓好定制式义齿、体外诊断试剂的专项整治。加强对二级医疗机构的大型设备运行管理,强化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管。

5.加强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专项整顿。

6.严厉打击“药械保化”违法违规行为。深挖违法线索,加大稽查力度。与公安机关联合办理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

7、按时完成药品抽检任务。按照抽验计划,6至10月份,每月抽检药品20批次,完成全年100批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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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监管责任,以深化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和强化宣传培训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落实,推进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开展新版药品GSP实施工作

2015年,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要全面完成换证验收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版GSP要求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县局将督促企业及时上报申请,遵循“早部署、强指导、严标准”的原则,对企业开展GSP认证。对到期不申报及不符合新版GSP标准的企业,督促其关停。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并配合市局对已通过新版GSP认证的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

二、组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回头看

充分依托“平安浙江”创建平台,加强指导、强化考核,实施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继续将示范创建工作列入对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照示范县创建要求并结合日常监管、明查暗访、知晓率满意度调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械诚信体系考核公示等内容,制定检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地方政府的责任,确保药品监管网供应网更加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规范有序,从而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三、做好药品日常监管各项工作

(一)强化药械风险管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管,开展对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但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企业的检查。加大药品经营、使用重点环节,国家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疫苗、生物制品、终止妊娠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国际农商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出租房、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低信用度等涉药单位的监管力度,排查治理药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ADR/MDR指标任务,着力提高分析评价和风险预警能力。健全风险监测、会商和控制等快速反应机制,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二)开展涉药单位的全面检查。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县级医疗机构和镇(街道)卫生院每年不少于2次现场检查,对村卫生室和其他涉药单位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完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严格实施分级监管,加大对低信用等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将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列入重点监管内容,杜绝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在零售环节发生流弊现象。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完成市局下达的药品评价抽样、监督抽样和快检工作。及时查处店堂、媒体上的违法药械广告。

(三)深化信息化监管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药品品种在线监管系统”、“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疫苗冷链在线监管系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运用,切实发挥信息化监管的效能。继续做好网上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作出说明并进行整改。二是不断拓展信息化系统运用范围,要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纳入“药品品种在线监管系统”,增加药品仓储温湿度监控点。三是要充分发挥药械QQ群的作用,做到互通信息,上下联动。

(四)抓好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按照省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摸清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底数,组织对入网企业的培训和入网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分阶段实施的组织和技术指导工作,及时统计报送企业入网情况,督促企业按期全部入网;同时加强已入网药品经营企业监管,督促其按照要求做好赋码、数据上传、核注核销和预警信息处理等工作,及时更新、维护药品电子监管平台。

(五)加强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管。根据国家总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探索建立“规范化药房”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购进品种在线监管和药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及使用行为。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监督检查。将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四、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围绕案件办理这条主线,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坚决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是继续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销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为,确保购销渠道合法,入库验收和储存养护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加强对国际农商城中药材经营情况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出售硫磺熏蒸的中药材、违规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行为。二是继续开展专门管理药品和高风险药品专项检查。强化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进一步规范购销行为,确保不发生流弊现象。对违反规定导致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开展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为重点检查区域,以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索证索票,核查票、账、货相符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行为,严肃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四是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工作,坚决纠正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宣传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和行刑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宣传指导助推企业发展

充分利用药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开展药品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药品安全知识展板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同时组织药师志愿服务人员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清理家庭小药箱、用药咨询等服务,提高全县人民的安全用药意识。根据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基层监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各类法律法规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利用专职讲课、以会代训、组织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县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水平。开展走企入户活动,深入涉药单位,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精确对接,精准服务,加强对涉药企业的指导帮扶,促进全县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推荐第4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

2018年工作总结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药品方面

1.按计划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辖区实际,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2018年度市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实施方案》、《2018年度全市药品市场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细化分工,确保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生产环节,配合**市食药局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1次,开展药包材使用单位监督检查2次;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78家;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药品使用单位462家。

2.有重点的开展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药店诊所、疫苗专项整治,针对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使用情况,农村药店、个体诊所、疫苗使用单位等有重点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责令整改。

3.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跟踪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对认证通过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共计跟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0家,未收回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开展药品监督抽样。2018年监督抽样工作紧紧围绕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加大了对中药饮片、基层 1

医院、基层药店的抽验力度。2018年共完成监督抽检59批次,检验完成的药品发现不合格药品2批次,问题发现率为3.4%,并全部完成处置工作。

5.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平台使用。按要求及时将日常监督检查信息上传至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有效推进药品智慧监管。截至目前共录入监管信息598条。

6.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一方面积极参加潍坊市组织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并及时将培训内容传达给各上报单位,不断提升报表质量。另一方面,及时对上报报表进行评价审核,确保时效性。截至目前,已完成评价审核报表742例。

7.对2017年药品安全信用基础信息进行数据维护。登录信用管理系统,对各基础业务系统中形成的基础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地进行评价。

(二)医疗器械方面

1.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有计划、有条理地进行监管,着力排查医疗器械潜在的风险点。截至目前,已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0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24家。

2.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以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为线索,对存在普遍、人民关注高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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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今年已安排部署无菌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多项专项检查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医疗器械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6家(其中16家无菌植入类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共189家,责令整改40家,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

3.开展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年初,召开专门会议,与卫计局联合下发文件,通报上年度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2018年度相关工作,充分调动了相关人员的上报积极性。截至目前,已评价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37例。

(三)化妆品方面

1.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了2018年度全市化妆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开展了5.25化妆品宣传日活动。三是开展了化妆品受托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四是对涉及祛斑/美白类、防晒类、面膜类等3类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五开展了全市化妆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专项检查。

2.稳步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共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45例,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3.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查。确保掌握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委托生产企业化妆品备案情况。备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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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内检查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一)无法与卫计部门做到信息共享。药械日常监管及药械安全性监测涉及医疗机构,由于与医疗机构审批系统无法做到信息共享,导致不能及时获取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延误最新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日常监管,特别是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容易在药械质量管理中出现各种问题。

(二)抽检缺乏相关硬件。坚持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可以提高药品监督抽样靶向性和问题药品检出率,切实做到药品检查、检验及监测工作相互促进。在日常监管中,遇到可疑药品时,由于缺乏相应的硬件设施,不能就地抽样,不能够及时的发现假劣药品。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检查计划,将监管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划分到相应的科室、队、监管所,明确监管责任,完成时限,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完成全部药品经营企业,二分之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二分之一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智慧监管平台。

(二)继续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检查工作。按照计划对符合飞行(跟踪)检查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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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效落到实处。

(三)继续开展药品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有重点的针对小药店、小诊所、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着力对易违法添加药物和禁用物质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的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检,确保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

(四)按要求开展药品医疗机械化妆品有关专项整治。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辖区实际,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继续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监测上报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上报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报表质量。在10月31日前完成药品不良反应年度报告数不少于百万人口1200例,12月16日前完成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报告数不少于百万人口500例,12月16日前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不少于百万人口70例。

(六)做好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查工作。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委托生产企业新备案的产品3个月内进行检查。

(七)推进建立追溯管理体系。完善监管倒逼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上级要求,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八)配合省局、市局等上级局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并做好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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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推荐第5篇:药品调剂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药品调剂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适合门急诊、住院药房)

(一) 药品调剂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1、本岗位工作应由取得主管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熟悉国家有关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调配业务,并能解决药品管理、调配等的技术问题。

2、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室业务和行政管理。组织参加各种会议;传达上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药政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向科主任汇报本室人员的思想及工作等情况。

3、负责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工作,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用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负责处方统计和处方保管工作。

4、负责本室的药品请领、供应、保管、账目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负责与临床科室的业务联系,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开展合理用药研究,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经常了解临床科室药品使用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经常听取临床科室对药品供应的意见,密切医、药、护之间的联系,做到优质服务。

6、组织本室人员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讨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7、负责月工作量的统计及报表工作。

8、负责本室的考勤、安全和卫生工作。

9.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二) 药品调剂室配方人员岗位职责

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在本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上一级技术人员的指导。

2、严格执行门诊、急诊、住院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3、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必须离开时,应经负责人批准并安排人员代班。

4、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换班和无故缺勤,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处方管理制度。

6、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确认无误后方可调剂,以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7、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联系。对新增药品和紧缺药品,应主动、及时地通知临床科室并介绍新药和代用品,为临床提供用药咨询;做好医师合理用药的参谋,注意及时地纠正临床用药中的不合理现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做

到优质服务。

8、工作时着清洁工作衣,挂牌服务。

9、工作时间不会客、聊天和做私事。

10、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当面点清,填写好交班簿,否则接班同志可以拒绝接班。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11.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三) 药品调剂室药品分装人员岗位职责

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以上人员担任。在本室负责人领导下工作。

2、分装药品前,应核对原包装药品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批号及有效期;严格执行记录核对制度。必须先将待分装药品逐项登记在“药品分装登记本”上,其分装人及核对人需同时签字后方可分装。记录内容为:分装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包装规格、请领数量、分装规格、分装总量、分装损耗、分装人、核对人、负责人、备注等。

3、分装药品时,同一品种不同规格、形状、颜色、批号、效期的药品不得混装。不同药品分装应做到清场,不得混放混分。顺序为:计划一请领一分装一核对一清场一完成记录。

4、工作时穿清洁工作衣帽,戴口罩;分装药品前,先洗手,分装时严禁用手接触药品。凡经分装的药品都要及时封口。

5、易吸潮、风化的药品,分装后应加塑料袋密封,防止吸潮、风化变质。对用量少而易变质的药品。应少分装,勤分装,以保证药品质量。

6、药品分装储备柜,应按药理作用分类,定位放置,柜内应保持清洁整齐。

7、对所分装的药品质量有疑问时应报告室负责人,经核对无疑后,方可进行分装。

8、负责工作室内的卫生、勤务工作。

9.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四) 药品调剂室工人岗位职责

1、在门诊、急诊、住院药房负责人和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本室药品的搬运、整理和清洁卫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完成药品保障工作。

2、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运输工具,不得私自外借,做到使用、装卸不粗暴,不得损坏和遗失,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3、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推荐第6篇:昌吉州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系统启动仪式主持词

昌吉州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系统启动仪式

暨操作人员培训班主持词

各位呼图壁县药品零售企业的代表大家早上好,今明2天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昌吉州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系统启动仪式暨操作人员培训班,启动仪式选择在呼图壁县召开,是因为呼图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药品零售企业对昌吉州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实施工作十分重视,积极性也比较高,基础很扎实。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加快自治州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步伐,提高全州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同时,我们得到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的支持,对这套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系统的操作使用向大家进行免费的培训,日程安排是这样:

今天上午:

一、由呼图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晓龙同志讲话;

二、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做软件介绍;(软件部经理陈奇)

三、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代表与呼图壁县药品零售企业代表签订《昌吉州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系统》安装使用协议。

19月2日下午-3日上午

由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就《昌吉州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系统》操作使用进行培训并与药品零售企业互签协议。 9月3日下午

召开呼图壁县药品零售企业二季度工作例会

希望大家遵守纪律,将手机关闭,不要随意喧哗、走动,珍惜此次培训机会,认真听讲,做好记录,争取初步掌握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顺利毕业,取得证书。下面欢迎呼图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晓龙局长讲话。

推荐第7篇:农村卫生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状况调研报告

农村(林场)卫生所(室)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因其点多、面广、线长,一直是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林场)卫生所(室)在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养护、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应该引起各级药监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局今年对全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室)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情况进行了一次广泛的调研和监督检查,现就如何加强对农村(林场)卫生所(室)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仅供各位参考。

一、xx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室)现状

xx市地处小兴安岭南麓,占地面积6,600平方公里,设有四镇三乡,127个村屯;辖区内还有四个林业局、64个林场,一个国有农场,共有人口40万、182家农村(林场)卫生所(室);从药人员246人。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室)药械质量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管理相对人观念滞后,药械监管信息不灵,管理措施没有到位。日常监督检查较少,地处偏远的一年只能检查一次。调查情况见下表:

序号 监督检查项目 数量 占总数比例

1 进行人员培训情况 156 85.7

2 接触药品人员进行体检情况 21 11.

53 设置药房的 64 35.

24 具有药品陈列设备 110 60.0

5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采购、验收、陈列、使用) 31 17.0

6 有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票据较全 89 48.9

7 建有器械毁形销毁记录 58 31.8

8 凭处方使用药品 57 31.

39 使用二类精神药品 13 7.

110 人员配备:一医(一护)、一药 38 20.9

二、存在问题

1、从无证企业采购药品、医疗器械。近年来,药监部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尤其是全面推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之后,农村(林场)卫生所(室) 从无证企业采购药品、医疗器械量明显减少,但仍然存在。主要原因是仍有流动药贩上门送货,且价格比合法药品经营企业便宜。

2、药品专业技术人员少,业务素质教差。大多数卫生所从事药品管理工作人员为医生兼职,没有进行过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又存在着“重医轻药”思想,对药品只顾价格、利润,放松药械管理和基本设施、设备的配备,时常出现一些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甚至误购、误用假劣药品。

3、药房设施设备不足,无法保证药械质量。大多数的村卫生所(室)都是住宅、诊所混在一起,受面积限制,诊察室、处置室、药房不能分开,存放药品的药柜、货架严重不足,药品、器械摆放杂乱。没有相应的通风、防鼠、温湿度调节设施,更谈不上阴凉、避光储存药品,甚至需要低温储藏的药品也在常温下使用。

4、使用完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及时进行毁形销毁处理,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在监督检查中,一些卫生所虽然建立了毁形销毁记录,但实际工作中却很少进行毁形,更不会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是毁形比较麻烦,二是进行焚烧时会产生有毒和难闻的气味,周围的邻居会干预。因此不少人干脆将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卖给废品收购人员,以图省事。

5、制度、记录不健全,自我规范意识不强。大多数卫生所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对于各项记录也没有认真记载。对于药监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反馈的问题,当场总是虚心接受,过后没有改正。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少村卫生所交通不便,地处偏远,药监人员一年才能检查一两次,对他们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很难到位。

6、违法行为处罚困难。对农村(林场)卫生所(室)的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由于受交通条件和执法成本的限制,药监部门不论其行为是否要适用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大多数采取当场处罚的形式。在目前监管人员少、交通工具不足而对村卫生所(室)的监督覆盖面又要达到百分之百的情况下,药监人员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按一般程序查办每一个案件。

三、监管对策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源头监管。村卫生所(室)能从无证企业采购到药品、医疗器械,是因为有流动地下药贩。只要我们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销售人员的源头监管,杜绝药品、医疗器械流向非法渠道,断了地下药贩的货源,农村卫生所(室)就能从合法渠道采购。同时提高药品批发企业的配送和服务能力,来满足农村卫生所(室)的用药需求。

2、加强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培训。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基本上没有药学专业人员,缺乏药品的验收、储存、保管、养护等知识。因此,基层药监部门应建立、完善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每年都能参加一次培训。培训的内容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二是药品验收、储存、保管、养护等专业知识。三是真假药品、医疗器械简易鉴别知识。通过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药品质量意识和自我规范意识。

3、强化日常监管,建立监管档案。应将监管的重点转移到农村、林场,集中精力、下大力气,花一至二年的时间进行重点监管,以求得农村、林场药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对部分屡教不改的,问题较多的村卫生所(室),建立监管档案,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要不受监管频次的限制,经常性的进行监督检查,达到打击一两个、教育一大片的效果。也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药监部门的威信,使今后的监管工作更加顺利。

4、逐步提高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水平。结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换证验收工作,引导设置独立的药房,逐步提高药房设施和设备,以满足药品陈列和储存的需要。同时规范各项记录、簿册的建立和书写,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自检自查,促使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5、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用药行为。在农村,药品消费六成以上在村卫生所(室),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只有规范性条款,无相应罚则,这不但给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而且对促进其规范也带来了不利影响。建议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gup),是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的有效途径。同时积极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创建“规范药房”活动,推选典型,以点带面,促使农村、林场卫生所(室)药品的管理更加科学、合理,确保人民群众使用药械安全有效。

推荐第8篇:农村卫生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状况调研报告

农村(林场)卫生所(室)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因其点多、面广、线长,一直是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林场)卫生所(室)在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养护、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应该引起各级药监

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局今年对全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室)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情况进行了一次广泛的调研和监督检查,现就如何加强对农村(林场)卫生所(室)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仅供各位参考。

一、**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室)现状

**市地处小兴安岭南麓,占地面积6,600平方公里,设有四镇三乡,127个村屯;辖区内还有四个林业局、64个林场,一个国有农场,共有人口40万、182家农村(林场)卫生所(室);从药人员246人。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室)药械质量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管理相对人观念滞后,药械监管信息不灵,管理措施没有到位。日常监督检查较少,地处偏远的一年只能检查一次。调查情况见下表:

序号 监督检查项目 数量 占总数比例

1 进行人员培训情况 156 85.7

2 接触药品人员进行体检情况 21 11.5

3 设置药房的 64 35.2

4 具有药品陈列设备 110 60.0

5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采购、验收、陈列、使用) 31 17.0

6 有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票据较全 89 48.9

7 建有器械毁形销毁记录 58 31.8

8 凭处方使用药品 57 31.3

9 使用二类精神药品 13 7.1

10 人员配备:一医(一护)、一药 38 20.9

二、存在问题

1、从无证企业采购药品、医疗器械。近年来,药监部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尤其是全面推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之后,农村(林场)卫生所(室) 从无证企业采购药品、医疗器械量明显减少,但仍然存在。主要原因是仍有流动药贩上门送货,且价格比合法药品经营企业便宜。

2、药品专业技术人员少,业务素质教差。大多数卫生所从事药品管理工作人员为医生兼职,没有进行过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又存在着“重医轻药”思想,对药品只顾价格、利润,放松药械管理和基本设施、设备的配备,时常出现一些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甚至误购、误用假劣药品。

3、药房设施设备不足,无法保证药械质量。大多数的村卫生所(室)都是住宅、诊所混在一起,受面积限制,诊察室、处置室、药房不能分开,存放药品的药柜、货架严重不足,药品、器械摆放杂乱。没有相应的通风、防鼠、温湿度调节设施,更谈不上阴凉、避光储存药品,甚至需要低温储藏的药品也在常温下使用。

4、使用完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及时进行毁形销毁处理,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在监督检查中,一些卫生所虽然建立了毁形销毁记录,但实际工作中却很少进行毁形,更不会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是毁形比较麻烦,二是进行焚烧时会产生有毒和难闻的气味,周围的邻居会干预。因此不少人干脆将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卖给废品收购人员,以图省事。

5、制度、记录不健全,自我规范意识不强。大多数卫生所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对于各项记录也没有认真记载。对于药监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反馈的问题,当场总是虚心接受,过后没有改正。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少村卫生所交通不便,地处偏远,药监人员一年才能检查一两次,对他们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很难到位。

6、违法行为处罚困难。对农村(林场)卫生所(室)的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由于受交通条件和执法成本的限制,药监部门不论其行为是否要适用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大多数采取当场处罚的形式。在目前监管人员少、交通工具不足而对村卫生所(室)的监督覆盖面又要达到百分之百的情况下,药监人员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按一般程序查办每一个案件。

三、监管对策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源头监管。村卫生所(室)能从无证企业采购到药品、医疗器械,是因为有流动地下药贩。只要我们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销售人员的源头监管,杜绝药品、医疗器械流向非法渠道,断了地下药贩的货源,农村卫生所(室)就能从合法渠道采购。同时提高药品批发企业的配送和服务能力,来满足农村卫生所(室)的用药需求。

2、加强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培训。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基本上没有药学专业人员,缺乏药品的验收、储存、保管、养护等知识。因此,基层药监部门应建立、完善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每年都能参加一次培训。培训的内容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如《药品管

推荐第9篇:医疗器械药品自查报告

关于对“医院药品、医疗器械”的自查报告

药监局:

我院遵照X区X食药监发【2012】27号、29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责任

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护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

二、建立药品、器械安全档案,严格管理制度

制定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医院。保证入库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出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三、做好日常的维护保管工作

加强储存药品器械的质量管理,有专管人员做好药品器械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临床,特制订不良事故报告制度。如有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区药监局。

四、为诚信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于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加大行政、医疗问责力度,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教育培训,落实责任,安全治理。

五、合法、规范、诚信创建平安医院

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增加医院药品器械安全项目检查,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隐患,监督频次,巩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成果,营造药品器械的良好氛围,将医院办成患者满意,同行认可,政府放心的好医院。

推荐第10篇:药品、医疗器械自查报告

药品医疗器械自查报告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社区人民群众用药品安全、医用医疗器械安全、保证患者生命健康,我们针对上级文件精神,我中心特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中心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小组、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小组。把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管理纳入医院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中心建立、完善了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医疗器械相关制度:采购、进货查验制度、医疗器械贮存制度、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医疗器械管理人员职责,以制度来保障中心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严格查验供货者资质,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

中心特制订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进货查验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并对购进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且对进货查验情况做真实、完整、准确的记录,对运输存储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核实储运条件符合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妥善保存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未曾购进或转让、捐赠过期、失效、淘汰、检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三、保证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质量,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我中心建立并实施医疗器械维护维修制度,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记录,及时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并对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建立培训档案。

四、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件的的监测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医院器械潜在的风险,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使用。

我中心制定并执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设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小组负责本中心使用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收集、报告工作,依法履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义务。当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会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未曾使用检修后仍不达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

五、我中心今后药品医疗器械工作的重点

切实加强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杜绝药品安全事件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及医疗器械安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中心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增加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患者,构建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继续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巩固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成果,共同营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良好氛围。

2015年12月30日

第11篇: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

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

2013年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安排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会议精神,稳步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全方位地开展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行业诚信体系,努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促进全市医疗器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不断加强监管队伍和从业人员能力建设

在全市开展对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和涉械单位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升我市监管人员专业监管能力,强化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质量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

二、继续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全面实施

深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学习《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增强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生产企业达到规范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管

各区市县局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认真疏理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监管工作方案,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全年对生产企业检查不少于两次,对经营使用单位检查不少于一次,监管覆盖面达100%,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增加检查频次。

一是强化对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许可事项及变动情况,是否存在生产无证产品和擅自降低生产检验条件、仓储管理及各项记录是否完善、产品是否销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等内容;对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实情况,储存设施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购销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可以保证对产品追踪、追溯要求的实现;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购进和使用的产品是否从具备销售资格的企业购进,是否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是否有购进验收记录,是否存在使用过期产品等情况。

二是重点加强对植(介)入性类、无菌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一些使用面广的体外诊断试剂和在用大型医疗器械如B超、X光机及美容行业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生产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定制式义齿产品的安全有效。

四、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监管工作

严格《四川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及《四川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支机构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审批标准不降低,审批尺度统一,提高验收质量,确保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地开展。

五、推进医疗器械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规范检查等工作,收集整理企业的相关信息及检查、问题处理情况等资料,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不断强化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将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落到实处,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有效防控安全风险,保证产品质量的安全有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六、努力提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水平

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加强医疗机构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建设,为确保监测工作有效开展打好基础。推动涉械单位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通过培训,增强监测人员上报意识,规范上报程序和方法,提高上报质量。要针对重点品种如植入性类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进行重点监测,力争在报告的数量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

第12篇:医疗器械监管试题

医疗器械监管

(100题)

一、单项选择题(40题) 1.医疗器械,是指(

)。

A.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

B.专门作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

C.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无形软件除外

D.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包括所需要的软件

2.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为(

)年。

A. 2

B.3

C.4

D.5 3. 国家对医疗器械共分(

)类进行管理。

A.2

B.3

C.4

D.5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5.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制定的依据是(

)。

A.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B.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C.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

D.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

),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A.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

B.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C.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

D.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 7.医疗器械分类判定主要依据是 (

A.其预期的使用目的

B.其预期使用目的和作用

C.使用形式

D.使用状态

8.器械预期的连续使用时间在24小时以上30日以内的属于( )。

A.暂时

B.短期

C.中期

D.长期

9.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属于( )。

A.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 B.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 C.境外医疗器械

D.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境外医疗器械

10.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菌器械的(

)应当遵守《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A.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 B.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C.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

D.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 1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方式为(

)。

A.医疗器械临床试用

B.医疗器械临床验证

C.医疗器械临床试用和医疗器械临床验证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12.市场上尚未出现过,安全性、有效性有待确认的医疗器械属于(

)。

A.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范围

2 B.医疗器械临床试用的范围 C.医疗器械临床验证的范围 D.A和B均正确

13.下列属于医疗器械标签和包装标识内容的为(

)。

A.产品的性能、主要结构、适用范围

B.禁忌症、注意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的内容 C.产品维护和保养方法,特殊储存条件、方法 D.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

14.有关医疗器械产品名称和商品名称说法错误的是(

)。 A.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明在说明书、标签和B.医疗器械的商品名称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标注的产品名称一致

C.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标注的产品名称一致

D.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规定 1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的变更属于(

)。 A.许可事项变更

B.登记事项变更

C.既包括许可事项的变更也包括登记事项的变更

D.以上均不正确

16.《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使用于(

)。

A.申请第一类医疗器械准产注册企业的审查及对企业的定期审查

B.申请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准产注册企业的审查及对企业的定期审查

C.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准产注册企业的审查及对企业的定期审查

3 包装标识的显著位置 D.申请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准产注册企业的审查及对企业的定期审查

17.可以不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为(

)。

A.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 B.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 C.第一类医疗器械、少数第二类医疗器械

D.第一类医疗器械、少数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18.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及废弃、过期的无菌器械产品包装或零部件,必须在厂内就地毁形或销毁,不得流出(

)。

A.厂外

B.市外

C.省外

D.国外 19.生产(

)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A.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 B.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 C.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 D.境外医疗器械

20.医疗器械国家标准由(

)制定。

A.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D.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1.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应当标明(

)。

A.产品注册证书编号

B.器械类别

C.认证机构

D.产品注册证书编号和器械类别 22.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销售或者使用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内,申请到期重新注册。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9个月 23.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

)。

4 A.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B.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C.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D.用于支持、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 24.下列不属于无源器械的使用形式是(

)。

A.药液输送保存器械 B.一次性无菌器械 C.植入器械 D.能量治疗器械

25.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内容发生变化的,生产企业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日内申请变更重新注册。

A. 10天

B.15天

C.30天

D.45天 26.下列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的判定原则中不正确的是(

)。

A.实施医疗器械分类,应根据分类判定表进行

B.作用于人体几个部位的医疗器械,根据风险高的使用形式、使用状态进行分类

C.控制医疗器械功能的软件与该医疗器械按照同一类别进行分类

D.如果一个医疗器械可以适用二个分类,应采取最低的分类

27.对于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委托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A.15天

B.30天

C.45天

D.60天

28.下列关于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文字表述规定中不正确的是(

)。

A.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科学,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B.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 5 相符合

C.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文字内容可以使用其他文种

D.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文字、符号、图形、表格、数字、照片、图片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

29.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所列内容发生变化的,生产企业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内申请注册证变更或重新注册。

A.10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30.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31.医疗器械(

)文字内容必须使用中文,可以附加其他文种。

A.说明书、包装标识

B.标签、包装标识

C.说明书、标签

D.说明书、标签、包装标识 32.行业标准的字母简称是(

)。

A.GB

B.YY C.YZB D.QZB 33.国(食)药监械(进)字××××第×××××××号适用于哪个地区的医疗器械(

)。

A.境外

B.我国台湾

C.我国香港

D.我国澳门 34.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35.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

)。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B.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C.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D.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36.《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多长时间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申请(

)。

A.3个月

B.4个月

C.5个月

D.6个月

6 37.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其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应包括(

)。

A.标明委托方企业的名称

B.标明委托方企业的名称,受托方企业的名称

C.标明委托方企业的名称,受托方企业的名称和生产地址

D.标明委托方企业的名称,受托方企业的名称,委托方企业的生产地址

38.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要求外,还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

A.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内审员不少于2名

B.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C.以上都是

D.以上都不是

39.委托方负责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

)。

A.质量 B.销售 C.以上都是

D.以上都不是 40.《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

)年。

A.2

B.3

C.4

D.5

二、多项选择题(40题)

1.申请(

)医疗器械注册,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产条件或者相关质量体系要求。

A.第一类

B.第二类

C.第三类

D.第四类 2.对于生产(

)类医疗器械,应当通过临床验证。

A.第一类

B.第二类

C.第三类

D.第四类 3.医疗器械注册,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的(

)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销售、使用的过程。

A.质量

B.安全性

C.有效性

D.风险效益 4.以下哪类器械需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后 7 才准许发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A.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 B.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 C.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 D.境外医疗器械

5.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注册形式各异,(

)字适用于境内医疗器械;(

)字适用于境外医疗器械;(

)字适用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医疗器械。

A.进

B.可

C.许

D.准

6.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应当有适用的产品标准,可以采用(

)。

A.国家标准

B.企业标准

C.行业标准

D.制定注册产品标准

7. 以下属于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备的条件是(

)。

A.企业的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B.企业内初级以上职称或者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当与所生产产品的要求相适应

C.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内审员不少于两名

D.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两名

8.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时,同一生产企业使用已经通过生物学评价的原材料生产的同类产品,哪些情况对产品的生物学评价可以不再进行生物相容性试验。(

A.生产工艺保持不变

B.所用材料、材质保持不变

C.没有新增的潜在生物学风险

D.预期用途保持不变

9.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

)发生变化的,生产企业应当申 8 请变更重新注册。

A.型号、规格

B.生产地址

C.产品标准

D.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 10.以下属于不予以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的情形是(

)。 A.未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批准上市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提出的要求的

B.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属于淘汰品种的 C.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撤销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

D.在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的

11.以下哪些内容发生变化后需要生产企业申请变更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A.产品名称、商品名称的文字性改变 B.型号、规格的文字性改变

C.产品标准的名称或者代号的文字性改变 D.产品适用范围

12.我国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的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组织考核 B.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

C.企业在申请产品准产注册前,应填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申请书》,向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申请

D.国家规定的部分三类医疗器械的质量体系考核,企业提出质量体系考核申请的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被考核产品的《质量保证手册》和《程序文件》

9 13.生产企业购进接触无菌器械的包装材料或小包装时,应对产品包装的(

)等建立管理制度。

A.购入

B.储存

C.发放

D.使用

14.生产企业销售无菌器械的销售人员销售时应出具的证明包括(

)。

A.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

B.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C.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D.销售人员的工作证

15.以下关于经营企业经营不合格无菌器械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经营企业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对已销售给个人使用的不合格无菌器械,经营企业应向社会公告,主动收回不合格产品

C.经营企业经营不合格无菌器械,经营者不能指明不合格品生产者的,视为经营无产品注册证的产品

D.经营企业不能指明不合格品供货者的,视为从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产品 16.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分为(

)。

A.医疗器械临床试用

B.医疗器械临床实验 C.医疗器械临床验证 D.以上均是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应当注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

)。

A.医疗器械广告申请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10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被吊销的

B.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被撤销、吊销、注销的

C.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终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医疗器械

D.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况 18.生产企业变更经注册审查的医疗器械说明书的内容,不涉及产品技术性变化的,生产企业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包括(

)。

A.经注册审查、备案的说明书的复本 B.更改备案的说明书

C.说明书更改情况说明(含更改情况对比表)

D.注册产品标准修改文件(仅限于说明书更改内容涉及标准的文字性修改时)

19.《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载明 (

)。

A.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姓名

B.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

C.许可证号、许可证流水号

D.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

2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项目的变更包括(

)。

A.许可事项变更

B.许可项目变更

C.登记事项变更

D.登记项目变更 21.使用医疗器械旨在达到的预期目的包括(

)。

A.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B.对损伤或者残疾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C.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D.妊娠控制

2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A.具有与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B.具有与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及环境

11 C.具有与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设备

D.具有对其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人员及检验设备

23.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生产注册制度,生产医疗器械由(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A.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B.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C.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D.境外医疗器械,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24.确定医疗器械分类应依据哪些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

)。

A.医疗器械的结构特征 B.医疗器械的用途 C.医疗器械使用形式 D.医疗器械使用状况

25.下列哪些属于无源医疗器械的使用形式(

)。

A.药液输送保存器械

B.实验室仪器设备、医疗消毒设备 C.诊断监护器械 D.改变血液、体液器械

26.下列有关医疗器械注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4年

B.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生产企业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到期重新注册

C.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D.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应当有适用的产品标准

12 27.申请医疗器械注册时,应当有的适用的产品标准,这些标准包括(

)。

A.国家标准

B.省级标准

C.行业标准

D.注册产品标准 2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特点包括(

)。

A.无菌

B.无热原

C.经检验合格

D.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29.有关医疗器械标准说法正确的是(

)。

A.《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只适用医疗器械研制和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B.医疗器械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产品标准 C.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D.注册产品行业标准由制造商制定,在注册时,无需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复核

30.下列关于受试者权益保障说法正确的是(

)。

A.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该向受试者收取部分费用

B.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可以在临床试验的任何阶段退出

C.因受试产品原因造成受试者损害,实施者应当给予受试者相应的补偿

D.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期间,医疗机构有义务向受试者提供与该临床试验有关的信息资料

31.下列属于医疗器械说明书应当包括的内容为(

)。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B.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单位

C.《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

13 D.产品标准编号

32.经营无菌器械不得有下列行为(

)。

A.经营无有效证件、证照不齐、无产品合格证的无菌器械 B.无购销记录或伪造、变造购销记录 C.出租或出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D.向城乡集贸市场提供无菌器械或直接参与城乡集贸市场无菌器械交易

33.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

)。

A.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B.说明有效率和治愈率的

C.与其他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

D.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名誉作证明的 34.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的受托方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

)。

A.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的受托方应当是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是进行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告知登记的生产企业

B.其生产范围应当涵盖受托生产的医疗器械

C.生产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受托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

D.所有医疗器械的受托方还必须具有涵盖受托生产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35.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

A.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B.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C.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 D.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 14 方提供技术支持

3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科学,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B.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C.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文字内容可以使用任何文种

D.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 37.下列有关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说法正确的是(

)。

A.《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用于指导《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制定和确定新的产品注册类别

B.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不能确定医疗器械分类时,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进行预先分类

C.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安全性、有效性的

D.第二类是指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加以控制的 38.下列哪些地区医疗器械的审查与注册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

A.境外

B.我国台湾

C.我国香港

D.我国澳门 39.国(食)药监械(许)字××××第×××××××号适用于哪些地区的医疗器械(

)。

A.境外

B.我国台湾

C.我国香港

D.我国澳门 40.医疗器械的结构特征分为(

)。

A.有源医疗器械

B.无源医疗器械

C.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

D.非接触人体器械

三、判断题(20题)

1.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无菌器械。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应在销售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15 2.企业名称变更后,无菌器械的小、中、大包装标注的企业名称应在一年之内变更。新包装启用后,旧包装即停止使用,新、旧包装不得混用。

) 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是指无菌、有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 4.经营企业应保存完整的无菌器械购销记录和有效证件,无菌器械购销记录及有效证件必须保存到产品有效期满后一年。

5.经营企业经营不合格无菌器械,经营者不能指明不合格品生产者的,视为经营无产品注册证的产品;不能指明不合格品供货者的,视为从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产品。

6.医疗机构应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无菌器械。

) 7.医疗机构可以重复使用无菌器械。

) 8.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标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开展科学验证、进行技术分析、做好验证汇总,按规定起草标准草案稿,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和有关附件。

) 9.标准复核机构所在地简称对应境内生产的医疗器械,为一位或两位汉字,是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或省、自治区+设区市简称。国别简称表示为三位英文字母,对应进口的医疗器械。

) 10.生产不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的医疗器械的,视为不符合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 11.轮椅为不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就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

) 12.注射穿刺器械为不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就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

) 13.眼科光学仪器为不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就 16 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

) 14.磁疗器具为不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就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

) 15.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所列内容发生变化的,持证单位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或者重新注册。

) 16.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核心是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 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18.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 19.经营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无菌器械相适应的营业场地和仓库。产品储存区域应避光、通风、无污染,具有防尘、防污染、防蚊蝇、防虫鼠和防异物混入等设施,符合产品标准的储存规定。

20.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无相应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13篇: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年度工作总结

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药械监管股工作紧紧围绕药械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大力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各项任务目标均取得成效。

一、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

按照监管区域无盲区、监管品种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层的整体工作思路,我们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辖区共有一级以上医院及药械相关事业单位xx家;药品经营企业xxx家(其中药品批发公司x家,连锁销售公司x家,零售单体药店xx家,零售连锁门店xx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xxx家;个体医疗诊所及口腔诊所xx家;疫苗接种单位xx家。今年我股着重检查药械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覆盖面已达到10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覆盖面达到100%,一级以上医院覆盖面达到100%。开展了进一步开展药品经营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打击食品药品掺杂使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问题疫苗专项检查工作等多项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提高了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xxx余人次,车辆xx台次,检查药械经营企业xxx余户、医疗机构xx余户、药品批发企业x户、疫苗接种单位xx户。检查发现主要问题有如下几点:药品经营企业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销售假药行为;以搭售的形式买药品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未按时上交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自查报告等行为。办理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案件xx起,其中简易程序x起;一般程序xx起,结案x起,x起案件因当事人未按时履行上缴罚款,已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准备申请萝北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x起案件因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现已将产品报市食药监局请示做假药认定,待市食药监局出具认定结果后,研究决定是否将案件移送至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处理。截止目前共做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xxxxxx元,现已上缴罚没款总计:xxxxx元。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工作

日常工作中,我们督导网报单位积极上报不良反应,对不良反应报告认真审核,对可疑报告及时电话核查,对不规范报告及时修改,对规范报告及时评价上报。截止目前,共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xxx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xx份,完成了既定目标。

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审查、核查工作

今年x月,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工作委托我局办理,我们接到此项工作任务后,积极向市局请示、学习,努力完善并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对申请办理许可、备案、变更的企业,悉心指导、严格审查、准确核查,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截止目前,共审查、核查药品经营企业x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xx家次,受理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事项变更xx家次。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存在的问题

1、由于监管面积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较多,药品医疗器械动态巡查的频次还没有达到。

2、有关医疗器械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较多,尤其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刚刚实行,很多内容还需学习、消化、领会。

3、性保健品类产品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很多产品打着适宜人群、产品功效等擦边球宣传其治疗疗效,应采取措施重点治理。

五、下步工作打算

药械安全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药械安全这项工作,将药械监管工作推向一个新高度。

1、着力开展医疗机构、个体牙科诊所、眼镜店监管工作,以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为重点环节,以医疗机构为重点领域,以一次性无菌以及植入人体医疗器械为重点检查项目,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

2、继续推进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加大药品购、销、存相关记录检查力度,以确保药品经营企业采购的、陈列的及已经售出的药品均为100%系统内药品,保障药品可追溯性。

3、积极做好局机关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按时限、保质量的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配合局办公室、党办、法规股等机关股室开展工作,做到工作不拖拉、不积压,配合好各部门完成汇总、报表工作。与食品股及各监管所、分局等部门做好联动,遇事不推脱、多协调,增强大局意识,为全局工作稳步进行做出自己的努力。

第14篇:农村卫生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状况调研报告(定稿)

农村卫生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状况调研报告

3、药房设施设备不足,无法保证药械质量。大多数的村卫生所(室)都是住宅、诊所混在一起,受面积限制,诊察室、处置室、药房不能分开,存放药品的药柜、货架严重不足,药品、器械摆放杂乱。没有相应的通风、防鼠、温湿度调节设施,更谈不上阴凉、避光储存药品,甚至需要低温储藏的药品也在常温下使用。

4、使用完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及时进行毁形销毁处理,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在监督检查中,一些卫生所虽然建立了毁形销毁记录,但实际工作中却很少进行毁形,更不会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是毁形比较麻烦,二是进行焚烧时会产生有毒和难闻的气味,周围的邻居会干预。因此不少人干脆将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卖给废品收购人员,以图省事。

5、制度、记录不健全,自我规范意识不强。大多数卫生所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对于各项记录也没有认真记载。对于药监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反馈的问题,当场总是虚心接受,过后没有改正。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少村卫生所交通不便,地处偏远,药监人员一年才能检查一两次,对他们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很难到位。

6、违法行为处罚困难。对农村(林场)卫生所(室)的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由于受交通条件和执法成本的限制,药监部门不论其行为是否要适用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大多数采取当场处罚的形式。在目前监管人员少、交通工具不足而对村卫生所(室)

的监督覆盖面又要达到百分之百的情况下,药监人员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按一般程序查办每一个案件。

三、监管对策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源头监管。村卫生所(室)能从无证企业采购到药品、医疗器械,是因为有流动地下药贩。只要我们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销售人员的源头监管,杜绝药品、医疗器械流向非法渠道,断了地下药贩的货源,农村卫生所(室)就能从合法渠道采购。同时提高药品批发企业的配送和服务能力,来满足农村卫生所(室)的用药需求。

2、加强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培训。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基本上没有药学专业人员,缺乏药品的验收、储存、保管、养护等知识。因此,基层药监部门应建立、完善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每年都能参加一次培训。培训的内容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二是药品验收、储存、保管、养护等专业知识。三是真假药品、医疗器械简易鉴别知识。通过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药品质量意识和自我规范意识。

3、强化日常监管,建立监管档案。应将监管的重点转移到农村、林场,集中精力、下大力气,花一至二年的时间进行重点监管,以求得农村、林场药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对部分屡教不改的,问题较多的村卫生所(室),建立监管档案,将违法违

规行为记录在案。要不受监管频次的限制,经常性的进行监督检查,达到打击一两个、教育一大片的效果。也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药监部门的威信,使今后的监管工作更加顺利。

4、逐步提高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水平。结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换证验收工作,引导设置独立的药房,逐步提高药房设施和设备,以满足药品陈列和储存的需要。同时规范各项记录、簿册的建立和书写,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自检自查,促使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5、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用药行为。在农村,药品消费六成以上在村卫生所(室),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只有规范性条款,无相应罚则,这不但给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而且对促进其规范也带来了不利影响。建议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gup),是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的有效途径。同时积极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创建“规范药房”活动,推选典型,以点带面,促使农村、林场卫生所(室)药品的管理更加科学、合理,确保人民群众使用药械安全有效。

第15篇:药品监管总结

德尚街道办事处药品监管年度工作总结

2012年德尚街道办事处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实施科学监管理念,以保证药品安全为核心,较好的完成了年度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上级精神,坚持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主线,以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工程为契机,以强化市场监督为中心,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促进我辖区医药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努力推进药品监管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纪律,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3、以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为契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努力推行和完善药品“两网”建设,全面构筑街道、村级监督的药品监管模式。

4、协助药监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本街道范围内发生的药品违法案件。

5、利用药品安全周活动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加强巡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同时向老百姓宣传讲解有关用药、看病常识。

6、加大食品药品责任人安全约谈力度。共约谈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30多人次,有效地增强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强化节日监管,净化节日市场

认真开展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日食品安全大检查。组织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本街道辖区内的涉药单位、中小学食堂、校内商店及学校周边的商店、农贸市场及所有商店、食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第16篇: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通扎食药监[2008]25号

关于呈报《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二00八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二00八年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附:《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二00八年工作总结》。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政务工作 总结 报告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组织部考核办,宣传部,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0日印发 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

二00八年工作总结

扎旗分局二00八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始终坚持科学监管理念,认真、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为不断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推动我旗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扎鲁特,做出了贡献。现将扎旗分局2008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

(一)统筹协调,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春节”“五一”“十一”以及“奥运会”等重大节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监管单位工作汇报,部署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为保障我旗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旗人民政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并把食品安全经费纳入旗财政预算,先后为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拨付食品安全经费4万元,为全旗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我旗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重视,部门齐心协心,食品安全工作取了明显成效。

5月7日,旗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二00八年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旗政府副旗长肖强同

2 志对2008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与各苏木镇(场、街道办)、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扎鲁特旗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各苏木镇场街道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制定相应制度,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开展了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和民族特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知识走进田间,地头,走进牧铺、毡包,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同时扎旗分局对全旗4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300名食品安全信息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通过他们的带动和宣传使更多人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在基层筑起了一道食品安全防线,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不断努力,我旗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已经形成,正在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我旗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与咨询活动和“迎奥运,保食品安全”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各成员单位和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通过设立咨询台、展台、投诉台、散发宣传材料和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展示等形式进行了宣传,扎旗电视台也对食品安全宣传与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两次大型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20余台次,悬挂条幅4幅,展版2块,散发宣传单15000余份,通过大

3 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旗食品安全和公众的维权意识。

(三)齐抓共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按照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职能特点,坚持“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按照全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了食品安全各项整治工作。

1、开展节前食品安全检查。为确保我旗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饮食安全,由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组成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组。在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肖强同志的带领下,对鲁北镇内食品市场进行了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购物中心、农贸大厅、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酒店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此次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执法人员15人。旗电视台派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

2、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由卫生部门牵头重点对小饭桌、冷面摊点、猪肉摊点、奶制品摊点的消毒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拆迁关闭的14家,剩余18家卫生状况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逾期未达到标准的已依法取缔。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了公众就餐卫生环境,保障了公众的饮食安全。

3、开展迎奥食品检查。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按照上级和旗人民政府的部署,结合《扎旗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4 各部门开展了迎奥食品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小作坊、饮用水、餐饮酒店、旅游景区、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进行了重点整治,通过召开食品企业告诫会、签订保证书、突出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保证了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还对全旗酒类市场、屠宰市场、粮食市场、散装食品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节日食品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旗食品市场。 各成员单位共检查个体经营户2703户次,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95起,监督抽验食品186批次,没收消毁假冒伪劣食品2324公斤、病害生猪45口,取缔无证照经营11家,吊销卫生许可证餐饮企业1家。

(四)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

为提高基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通辽市2008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经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将黄花山镇确定为我旗首个食品安全示范镇。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扎鲁特旗食品安全示范镇标准》和《扎鲁特旗食品安全示范镇评价标准》要求,围绕创建目标、夯实基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创建工作。

(五)开展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专项检查。

自发生三鹿奶粉事件以来,扎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研究部署问题奶粉和患病儿的处署工作。扎旗分局也及时下发通知,并组织人员对检查情况进督查。

5 各成员单位紧急行动起来,放弃节假日休息,全部投入到这次整治行动当中,由于我旗缺乏对三聚氰胺的检测条件,技术监督部门采取了24小时驻厂监督,采取了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货的方式,从源头到奶站到生产全过程都有人进行监督。卫生部门也紧急行动,快速起动三级医疗网,对三岁以下儿童进行普查和筛查,组织精干力量对患儿进行全力救治,工商部门对全旗食品经营户进行细致检查,各企业主给予了全力配合和支持。全旗共普查三岁以儿童5512名,筛查1588名,救治确诊患儿6名,下架封存奶粉、液态奶167。35公斤。

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一)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扎旗分局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分局工作计划,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了药品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规范药品经营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品行为,现已完成辖区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的100%;乡级以上医疗单位覆盖率的100%,村卫生室及各类医疗机构覆盖率的80%;加强特药管理防止了流弊事件的发生;对蒙医医院制剂室监督检查2次(4月份制剂室因重建已停产),对其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及生产记录进行了检查,督促其规范化操作,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制剂的生产和使用。

开展了对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剂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工作。自事件发生以来,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扎旗分局采取有效措施,

6 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工作。为保证文件及时传达到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控制药品,分局采取电话通知、文件通知,并创建公共邮箱等方式,及时把文件和要求发送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并通过公共邮箱接受报送,即节省了时间又保证了效果。经过督查检查,扎旗辖区内的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剂产品现已按规定进行封存召回。

按照《2008年通辽市医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行动,对全旗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对违规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镱市场专项检查,对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镱市场进行了规范。

(二)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专项治理工作。为保证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药品安全,分局开展了蛋白同化化制剂、肽类激素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兴奋剂药品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将兴奋剂药品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分局采取了培训与宣传,检查与指导同时进行的方式,一是对药品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反兴奋剂条例》及有关兴奋剂知识培训,二是召开了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分局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全旗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书》,三是全旗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县挂“零售药店严禁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兴奋剂药品运动员慎用”宣传条幅,同时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反兴奋剂张帖画进行宣传,四是进行入户检查指导,执法人员结合两网建设深入到(嘎查)村卫生室,卫生院、药店及其他涉药单

7 位进行逐户指导,并发放“运动员慎用”标签和“含兴奋剂药品目录”,现入户指导工作已经完成,全旗共发放“运动员慎用”标签700张,含兴奋剂药品目录400本,分局将继续加大兴奋剂药品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药品安全。

(三)药品两网建设工作。

扎旗是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试点,为此分局把两网建设做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在去年两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建设成果, 进一步完善两网建设工作,特别是村卫生室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药房”管理水平,分局执法人员利用近一个月时间深入到村卫生室进行指导,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使两网建设更加完善,发挥更大作用。

(四)药品抽样工作。

按照《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全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药品抽样任务,完成药品抽样112批。对检验符合规定的药品全部进行了处理。

(五)培训工作。

分局组织工作人员进入基层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反兴奋剂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和药品规范相关内容为主,全旗药品从业人员,药品协管员、信息员50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责任意识和协管能力。

三、机关党建工作。

分局党支部按照年初市局党建工作安排、旗委组织工作会议

8 和旗直属机关工委二00八年工作要点精神,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深化“三创一落实”、共驻共建,结对共建、庆“七一”建党87周年等载体活动,不断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药监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一)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支部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领导及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制定了局机关二00八年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分解落实了目标责任,研究制定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狠抓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及警示教育,开展了廉洁自律、廉洁行政教育,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预防职务腐败和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为巩固旗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力争市级文明单位,不断加强局机关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从抓“六型”机关、和谐机关建设入手,树机关良好文明形象。从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入手,抓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和谐相处,文明礼貌服务、文明公正执法,努力形成了团结友爱、行为文明的良好氛围,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认真开展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争创一流活动”。分局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

9 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系统学习了十七报等有关文件讲话,认真完成了各阶段任务,教育活动取得了可喜成果。

(四)开展了“三创一活实”活动,以争创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行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实现先进支部目标;以创建“六型” 机关为载体,加强了机关组织建设和形象建设;以争创“党的好干部、人民贴心人”活动为载体,提高了党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载体,加强了党组织监督职能。

(五)开展抗震救灾活动和公益事业。

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地震后,分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献爱心捐款活动和交特殊党费活动,共捐款11800元,其中分局干部职工(九人)捐款1700元,六名党员交特殊党费450元;开展了“共驻共建”、“结对共建”活动,与杏花社区签订了共建“协议”,帮扶困难家庭和贫困党员,局机关及六名党员共捐款1200元,在职党员为社区做出了贡献;开展了公益性服务活动,投资3000元,完成修小巷35米任务,完成了修筑河堤10米任务;组织职工开展庆“七一”“十一”等文文体活动,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了职工的精神面貌。

(四)综治工作。

分局按照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市局、鲁北镇街道党工委与我局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条款,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为目的,着实开展了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

10 实效。

为切实做好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局党组把该项工作摆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及工作制度,建立了综治工作管理档案,对责任书中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了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齐抓共管,保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依章按制运行的工作机制。结合“五五”普法,狠抓了机关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了对外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如:“3〃15”以法维权法律宣传、向药品管理相对人进行法律宣传并集中组织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四、机关工作。

认真执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财经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了机关防火防盗,按照规定完成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任务。

四、09年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要求和分局工作安排,依靠旗委、旗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完成好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

继续做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工作,做好食品示范镇创建工作,起到以点带面作用;继续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重点做好两网建设和药品市场规范工作,特别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房、药品的规范工作;继续加强党建设工作,以抓党建设促进机关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和食品药品监管水

11平;认真完成好市局及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17篇:特殊药品监管

强化特殊药品监管 履行禁毒工作职责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交流材料

近年来,在省局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和禁毒工作要求,坚持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抓科学监管促规范、抓质量安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创新方法,积极开展特药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规范了特殊管理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确保了全市特殊管理药品安全。我市禁毒工作受到省局、市禁毒委的表彰和肯定,我局连续五年被评为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先后有三人次被评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

一、基本情况

武威现有麻醉药品原料药生产企业2家,麻黄碱类生产企业1家,生产中使用特殊药品的生产企业2家,区域性批发企业1家(甘肃河西三州武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武威、金昌两市),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5家,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5家,14家批发企业均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全市经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18个品种,第二类精神药品7个品种,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6个品种;农垦农场为定点麻醉药品原料药种植基地;武威是全国胃癌、食道癌高发区,癌痛病人较多,麻醉止痛药用量较大。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组织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监管责任。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特药监管及禁毒领导小组,安监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每年与各县区局签订《特殊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辖区内

特殊管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市、区两级医疗机构主动签署了《特殊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强化措施,细化责任,层层落实,为保障特殊药品安全奠定了基础。二是健全完善了特殊管理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与市禁毒委员会、市卫生局联合下发了《武威市特殊管理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及时、条块结合、部门合作、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了特殊管理药品突发安全事故危害。三是建立并落实派驻监督员管理机制。根据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两家特药生产企业分别派驻了2名驻厂监督员,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和动态监督,确保了特殊药品生产安全。

(二)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我局始终坚持以常态监督为主,将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事前预防为主,防范风险与违规查处相结合;过程监管为主,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注重制度约束,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一是认真贯彻《甘肃省特药管理责任制度》,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坚持对麻醉药品、麻黄素类、毒性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每月检查一次;对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企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无保障等问题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对使用麻黄碱原料药单位,要求使用麻黄碱原料时必须在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方可投料生产。二是充分利用省局特药监控网络,强化动态监控,建立特药监管预警机制。通过积极督促、集中免费培训、上门指导,使辖区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按期完成了特药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实现了对特殊管理药品生产、经

营、使用、库存数量的动态监控,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迅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殊药品“一针、一片”的流向安全、清晰。三是建立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建立特药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对生产、经营、使用特殊药品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实施约谈,进行忠告、警示和提醒,强化各单位是特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提高了各单位对特药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四是健全完善日常监督与诚信评价机制。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定期组织召开特殊管理药品负责人座谈会,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逐一分析,提出整改要求,并对特药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各单位的相关责任,落实责任承诺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诚信意识。

(三)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秩序。我局坚持严格监管、检查到位、重点跟踪、确保安全的监管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特殊管理药品的专项检查。一是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整治。每年在全市范围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对全市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购进、销售的合法性,切实抓好特殊药品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为了巩固兴奋剂治理成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加大了对辖区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加大对盐酸克仑特罗、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的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销售、售后跟踪等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力度,并将兴奋剂治理工作转入常规进行管理。三是开展麻黄碱原料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专项检查。与公安部门联合,对麻黄碱原料药生产企业、使用麻黄碱原料药的制剂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积极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对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及含可待因复方制剂经营的监管。四是开展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毒性化学试剂专项检查。针对辖区内相关单位发生的氰化钾失盗案件,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毒性药品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并组织开展了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毒性化学试剂专项检查,切实强化对各监管单位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直属事业单位毒性化学试剂的购进验收、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储存条件及账物相符等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使用安全。五是开展药用罂粟壳的专项检查。对生产、经营、使用重点单位从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了药用罂粟壳安全。同时,积极督促落实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麻醉药品罂粟壳、蒂巴因购用计划(包括追加计划)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能力建设。每年采取集中面授、以会代训等形式多样的方法强化对特药监管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监管能力。一是结合公务员培训工作,加强特药监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的能力,不断提升特殊药品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尤其是对特殊管理药品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大特药网络应用培训。邀请了省局安监处领导、省特药网络管理中心专家,免费为各特药监管、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举办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培训班,并为县区局配备了电子密钥,进一步完善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四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和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特殊管理药

品法规、政策及相关科普知识;同时,印制了以“爱心播撒阳光、青春远离毒品”为主题内容的社区学校禁毒宣传知识手册,在定点帮扶单位所在中学通过开展主体班会等形式开展了禁毒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五)加强部门协作,履行禁毒职责。积极与公安、卫生等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建立了特殊药品监管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制度和特殊药品流弊案件的协查机制,每年联合开展对特殊管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专项检查;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专项检查,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形成了特殊管理药品监管合力,增强了监管的震慑力;加强了监测数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了监测信息的利用价值。

(六)全力协助配合,特药会园满成功。积极协助、配合省局,园满完成了在武威召开的“全国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工作座谈会”各项工作任务,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药品安监、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及公安部门代表120余人参加会议,我局和与会代表进行了广泛交流。市局的工作得到了国家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特殊管理药品监管及禁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省局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是辖区部分乡镇卫生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信息上报工作、硬件设施建设还不到位;部分病患者使用特殊药品较困难;部分生产企业报警设备与公安机关的联网工作相对滞后;特药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报告质量有待加强;特药的种植管理还不到位等。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监管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以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特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工作责任体系,积极督促、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要求,确保特殊管理药品安全。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与公安部门探索解决古浪等偏远地区特药电子监控与公安联网、戒毒所药物滥用监测报表及禁毒工作;与卫生部门完善解决医疗机构特药使用监管、特药不良反应监测、药物维持治疗中心药物滥用监测报表以及乡镇卫生院保险柜等安保设施的配备、电子监管网络建设等;与农垦部门探索麻醉药品种植GAP管理问题;与安监、消防部门完善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医用氧的监管。进一步完善与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特殊药品监管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制度及特殊药品流弊案件的协查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特药监管合力,加大对特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增强监管的威慑力。三是加强加强对特药生产、经营配送及储备的监管。结合正在开展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及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特药配送及常用品种储备的监管。四是建立和完善特药监管长效机制,强化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特殊管理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管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规范生产、经营、使用秩序,确保特殊管理药品安全。五是强化特殊药品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的培训教育。积极引导各单位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强化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特药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落实力度,尤其是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强化企业是特殊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18篇:药品监管工作

2013年药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1.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2.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

3.关于对中药饮片流通领域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的通知

4.关于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

5.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抗菌药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6.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管严厉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

各种专项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共计:2785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1233余家,完成药品评价性和监督抽样190批(其中生产企业50批,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110批含基药37批,中药饮片及中药材30批)。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8件,罚没款146338.3元。同时,启动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截止目前,辖区内共召开电子监管技术指导培训会5期次,已完成辖区内400多余家零售药店的客户端布线安装。

第19篇: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一)发挥“抓手”作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扎实推进

1、精心组织,稳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制定出台了《金湖县XX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县各食品监管部门认真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全程管理,严把生产加工行为关,清理规范食品流通秩序,确保餐饮消费安全。一是县农业部门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对县城市场、超市督查抽检,全县农产品批发销售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二是质监部门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管力度。实行分类监管,对全县获证的54家食品生产企业、4家食品相关产品企业、10家小作坊实施动态管理,重建企业质量档案及实施质量安全等级分类评价。三是工商部门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检查15次,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接受消费者食品安全咨询150多起;投诉、举报32起;调节处理率100%。

2、密切配合,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一是着力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照全国“打非”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保持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消费量大、影响面广、问题比较突出的食品类别的整治,着力消除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中的监管漏洞。二是着力实施餐饮环节原辅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实施了为期8个月的餐饮环节原辅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和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食品原辅料采购监管,督促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认真落实原辅料索票索证和进货验收登记制度。三是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在元旦春节、两会、3.

15、五一端午、中高考、十

一、中秋等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县食药安委提前部署,各部门认真开展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和巡查,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巩固提高,不断扩大农村三网建设成果。县食药安委明确今年为农村“三网”建设提高年,着力强化“三网”的有序、有效运行。一是狠抓示范县、示范镇的巩固提高。围绕示范县创建16条指标和示范镇验收细则,针对检查验收和年终综合评价所提出的问题,加强创建项目的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狠抓“三网”建设的巩固提高,推进镇村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镇村农家店建设,开展镇村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和工作巡查考核,强化农村家宴备案管理工作。

(二)突出稽查重点,药品市场秩序整治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出动药品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先后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村卫生室药品、预防用生物制品、计划生育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专项执法检查7项,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380余次,实施药品抽检120批次,已收到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23批,药品抽样不合格率20.35%,共实施现场处罚23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1起,全县涉药单位检查覆盖率、举报投诉查处率和违法案件查处率均达100%,较好地规范了药品、维护了全县的药械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1、开展“伪药品”专项检查。结合零售药店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86家零售药店进行了“伪药品”集中整治,共查出标注药品通用名的非药品4个品种,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标示有涉嫌药品适应症内容的非药品29种次,违规药店18家,均已立案查处。

3、推进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一是做好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以开展农村药品基础性大检查为契机,重点检查药械的质量、来源、贮存环境,积极宣传创建规范药房的意义及要求,目的是使他们认识到药品监管的重要性,加入到自觉执行药品法规,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上来,以确保农村药品质量和群众的用药安全。二是开展药师在岗专项检查。5月份,根据日常动态监管情况,我们组织召开了两次40家未正常在岗的驻店药师及其负责人集中戒免谈话会议。会上所有药店负责人签署了驻店药师在岗保证声明书,郑重承诺因药师不正常在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店将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参加谈话的驻店药师与该局逐一签署了在职在岗承诺书,保证其在职、在岗、在位、绝无挂职行为、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保证其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三是强化等级分类监管工作。由专人负责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样等工作,对涉药单位在药品经营、使用中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一一记录在案,不断更新监管单位的药品安全质量信用档案,并根据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将d级单位列为今年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其日常监管次数和针对性抽查抽验频次,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增强了药品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

(四)强化效能建设,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形象

1、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一是以学习促业务素质的提升。要求人人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走上讲台授课,紧密结合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研究探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以学习促机关作风的优化。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等重要文件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端正作风,明确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的根本要求,增强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服务的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三是以学习促工作思路的明晰。通过集中学习,逐步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督查体系、考核奖惩体系,明确XX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找准工作切入点,找出工作的薄弱点,理清工作思路,及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有序和规范管理,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2、坚持三个到位,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力求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汇总梳理到位。采取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及邮寄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政协代表、机关单位、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对领导班子及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共发出征求意见表300余份,收回近200份,汇总梳理到的意见和建议共6条。 二是批评剖析到位。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建好荷乡金湖”主题,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服务大局争创一流、如何对食品药品实行有效监管等内容,分别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党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班子和个人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分析检查到位。在充分运用前段深入调研、大讨论、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以及熟悉情况、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召开了群众评议会,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

3、深化行风政风,行政效能建设突出三个实。一是项目实。在县行政效能中心指导下,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梳理出自由裁量权、信用体系建设、远程监控等七项重点工作作为立项项目,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层层组织落实;二制度实。年初,专门成立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建立环环紧扣、人人压担、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行政效能工作机制》、《行政效能督查制度》等,并层层签订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责任书;三是服务实。压缩办事流程,建立零售药店申办绿色通道,帮促督促江苏神华药业、医药有限公司积极开展gmp、gsp换证工作,从方案的规划到各方面材料的准备,逐项对照验收标准,一一进行审核指导。

二、XX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以期实现两个根本目标: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思路

1、按要求积极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

2、继续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gmp、gsp组织生产经营。

3、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0%。

4、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辖内医药市场秩序。

5、认真做好药品的抽样工作,确保抽样不合格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6、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的两网建设,努力提高运行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市的领先位置。

7、认真指导并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8、切实加强行政效能软环境行风建设,确保不出现有违行业禁令的人和事,争取在各项评比中位次前移;

9、全面完成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具体措施

1、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机构改革到位之前,继续履行好食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果,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多环节综合整治工作;在机构改革到位之后,迅速调整思路,积极开展辖区内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药品综合监管工作

一是继续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gmp、gsp组织生产经营:对神华药业按照gmp组织生产情况,进行每年至少两次以上的全面的跟踪检查;对新申办药店进行gsp认证改造,对已认证企业进行gsp跟踪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0%。整合全局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管理相对人进行全覆盖检查,继续推行和做好信用等级评定、远程监控管理等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的两网建设,努力提高运行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市的领先位置。

四是切实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把麻醉药品的使用调控到符合要求的合理的结构。严格按有关管理规定,加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要利剑高悬,确保万无一失。做到既保证医疗使用又不发生流弊。

3、药品稽查工作

加大稽查力度,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群众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涉药行为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大监督、大防控氛围。

一是以专项执法为载体,积极深化稽查执法工作,全年不间断开展村卫生室药品质量、医疗器械、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广告热播药品等专项检查。

二是严格遵守案件查处的程序和时限要求,继续推行案审会集体讨论制度,主办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罚缴分离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

三是加强假劣药品信息库建设,要及时地收集假劣药品的信息,并适时地整理、分类,使其便于快捷、准确的查阅。

四是认真做好药品的抽样工作,确保抽样不合格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第20篇:药品监管简报

药品监管简报

第二十五期

成都市新都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

2009年6月8日

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秩序 防止含麻药品流入毒品市场

——新都区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

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自2005年11月1日国务院公布实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来,各级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力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和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但随着管理、稽查和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境内外贩毒分子除了继续套购、骗购冰毒的原料麻黄碱外,又开始大量贩卖、走私麻黄碱苯海拉明片、茶碱麻黄碱片等含有麻黄碱的复方制剂,从中提取麻黄碱后再制造冰毒。为此,2009年5月,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组织开展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以进一步整顿药品市场秩序。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专项检查要求,我局于2009年5月5日制定了《新都区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经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5月7日,召开了辖区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会,组织企业认真学习了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文件精神。5月15日前,各经营企业按时报送了自查报告。

5月20日至5月30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区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均成立了含麻复方制剂管理机构,组织了相关业务培训,人员和职责明确。建立了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和出入库管理制度,建立了专用账册,及时收集了购买方的资质证明,严格落实了市局对重点品种大宗交易的质量负责人签发制度、到货情况核实制度和报备制度。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法规收集不齐,管理制度不完善等责令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经过全面动员、企业自查和区(市)县局监督检查三个阶段后圆满结束。6月4日至5日,市局组织进行了交叉检查,检查组对我区执法部门和企业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施的严格管理,对我区企业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记录等均给予了高度评价。检查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5家,对辖区在营业的药品批发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

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管理,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

抄 报: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法制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抄 送:区综治办、区依法治区办、区整规办、区公安局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室岗位职责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室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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