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简报
第二十五期
成都市新都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
2009年6月8日
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秩序 防止含麻药品流入毒品市场
——新都区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
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自2005年11月1日国务院公布实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来,各级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力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和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但随着管理、稽查和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境内外贩毒分子除了继续套购、骗购冰毒的原料麻黄碱外,又开始大量贩卖、走私麻黄碱苯海拉明片、茶碱麻黄碱片等含有麻黄碱的复方制剂,从中提取麻黄碱后再制造冰毒。为此,2009年5月,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组织开展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以进一步整顿药品市场秩序。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专项检查要求,我局于2009年5月5日制定了《新都区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经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5月7日,召开了辖区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会,组织企业认真学习了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文件精神。5月15日前,各经营企业按时报送了自查报告。
5月20日至5月30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区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均成立了含麻复方制剂管理机构,组织了相关业务培训,人员和职责明确。建立了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和出入库管理制度,建立了专用账册,及时收集了购买方的资质证明,严格落实了市局对重点品种大宗交易的质量负责人签发制度、到货情况核实制度和报备制度。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法规收集不齐,管理制度不完善等责令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经过全面动员、企业自查和区(市)县局监督检查三个阶段后圆满结束。6月4日至5日,市局组织进行了交叉检查,检查组对我区执法部门和企业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施的严格管理,对我区企业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记录等均给予了高度评价。检查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5家,对辖区在营业的药品批发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
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管理,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
抄 报: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法制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抄 送:区综治办、区依法治区办、区整规办、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