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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管理中心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18 07:42:22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林权管理中心经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区林权管理中心经费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3、项目总投资:81.5万元。

4、项目建设年限:1年。

二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daodoc.com、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背景

1、项目概况

00区地处**市南部,全区土地总面积301.35万亩,其中林地面积58.36万亩,森林覆盖率25.02%。我区于去年年初在全区全面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全区44.4万亩集体林地确权工作,完成林权发证面积31.1万亩, 本,占总面积的70%。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 10号)、《中共00区委、00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夏发[2008]8号)及**市江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林政管理稽查站加挂牌子的批复》(夏机编[2009]16号)精神,林改相关配套改革工作也同步推进,我们于今春成立了00区林权管理中心,为00区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中心办公场所设在区林业局一楼大厅。

2、项目的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 10号)

(2)《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鄂办发〔2007〕27号)

(3)《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鄂发〔2006〕23号)

(4)《中共**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武发[2007]12号)

(5)《中共00区委、00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夏发[2008]8号)

(6)**市00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林政管理稽查站加挂牌子的批复》(夏机编[2009]16号)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所提的要求。林改后农民成了山林的主人,为了使林农敢于向山上投资,舍得向林业投入,提高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必须要有一个平台使林农可以随时将产权、产品转化为可供自由支配的资金。建立林业产权产品交易中心,就是为林农搭建一个这样的平台,使老百姓在林权制度改革后真正得到实惠。

2、是规范林权林产品交易朝专业化市场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林权私下流转活跃,没有一个规范的综合型的林权林产品交易市场,林产品交易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低。且林地林权纠纷争议不断,老百姓的利益经常受损,造成市场无序竞争激烈,浪费较大,严重制约了林业经济的发展。

3、是促进本区域林业产业化的需要。目前,我区不论是林业生产、林产品的运输、储备、装卸和加工及销售,其专业化和规模化运作水平都比较低,要加快林业发展速度,推进林业产业化,促进林业产权有序转让,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因此,00区林权管理中心的成立对推进本区域林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实施林权管理中心经费项目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07年年底开始试点工作,2008年在全区全面铺开,今春成立林权管理中心。目前已办理林权证3549本,发证宗数4677宗,排查林权纠纷6起,调处4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8宗,抵押林地面积1817亩,贷款金额达3435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所述,林权管理中心的成立,对于深化林权改革成效,巩固林改成果,规范林权管理工作,促进林权抵押贷款都有积极作用。因此,该项目是可行的。

三、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即2010年1月—12月。

四、项目所需资金

1、项目实施所需资金

00区林权管理中心经费2010年需要81.5万元。

(1)人员经费 计50.5万元

(2)办公费 计4万元

(3)物业管理费 计1.5万元

(4)邮电费 计1万元

(5)交通费 计7.5万元

(6)仪器设备损耗费 计3万元

(7)业务招待费 计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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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管理费 计7.5万元

五、项目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1)对构建和谐林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林业发展的目标是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但现实中林农注重经济效益。由于林业投资大而收益期较长,活立木不能流转,林农的急功近利容易导致林木的乱砍滥伐和毁林事件的发生。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daodoc.com通过市场可以实现活立木的规范流转,林农在林木生长期间就实现了经济收益,可避免违法采伐,有效扼制乱砍滥伐等毁林案件的发生,进而实现林业的和谐发展。

(2)引导社会公众投资林业,便于筹集林业建设资金。造林是一项社会事业,但由于信息传播渠道窄和林地流转不畅,在林权制度改革前期,投入造林的大都是当地人,其中主要还是农民。农民的投资能力有限,造林以后,追加投资跟不上。与此同时,社会公众有资金的想进入林业又得不到相关的信息,从而限制了社会资金投资林业。有了规范的市场,前期造林户养不起林的可以通过市场卖出去,而想投资林业的通过市场合法的买进来。退出林业的林农尝到了造林的甜头还可能再进来。这样就会有更多的社会资金源源不断地投向林业,从而推动社会造林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3)有利于林政资源管理和林业管理体制改革。市场要求进场交易的活立木须持有林权证。没有活立木交易市场,人们对办不办林权证持无所谓的态度;有了活立木交易市场,人们要完成林权的转让、登记,就必须办理林权证;从而将办理林权证变成权属单位和个人的一种自觉行动。

(4)对木材加工企业来说,有利于解决原料供应问题。林纸、林板企业是扩大商品林建设的依托,也是商品林经济效益的最终实现者。作为资金密集型企业,抽调大量现金购进原料林是不现实的。建立活立木交易市场后,林纸、林板企业通过活立木上市、协议回购等形式,解决原料供应问题,即不用太大的投资就可以达到原料林建设的目的。

(5)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义务植树、退耕还林、生态造林和社会投资丰产林造林是当前造林的主要方式,有的是作为任务下达给农村基层组织,成了农民的一种负担。有的是政府出钱造林,交给农民管护,由于活立木变现很困难,农民看不到现实利益,管起来也没什么责任心,结果就出现了“年年造林不见林”“重造轻管”的情况。活立木交易市场建立以后,农民可以通过市场随时变现自己的林木,变长期收益为现实收益,变期望价值为市场价值,增加农民收入,也可以将林地转让出去让别人造林,从而把广大农民从造林重负中解脱出来,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6)有利于保护活立木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树木的生长受制于品种、种植模式、地形地貌、土壤肥力、光照温度、降水量、管理状况等多种因素,而这些知识不是所有的人都具备的。在交易各方不明情况的条件下进行林权交易,不可避免地会损害某一方权益。建立活立木交易市场,聘请专业人员执业,执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交易各方权益是一个保护,从而可以更广泛地动员投资者投资林业。

(7)对广大林业工作者来说,蕴含着巨大商机。林业正处于由完全计划管理向分类经营的转型时期,活立木市场的建立为林业工作者开辟了巨大商机。作为林业工作者,凭专业、市场信息等诸多方面的优势,参与活立木经纪、活立木交易、林业资源整合、林业投融资活动中去,响应中央号召,顺应民意,活跃市场,必然会近水楼台先得月,并且从中获利。这一点,已从省内外开展的活立木交易实践中得到验证。

六、项目组织保障措施

1、组织管理

该项目由00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区林调队是项目执行单位,由一名分管副局长主抓,配备工作人员10名,主要负责全区林权登记、林权变更、林权抵押登记管理;组织实施林权流转交易、木竹等林产品交易;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开展林地承包争议仲裁、林权纠纷调处服务等工作。

2、健全机制

00区林权管理中心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应运而生的一个专门机构,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林农的高度关注。中心成立后,全体人员以高度敬业的精神,迅速投入到规范、指导全区林权登记、林权管理等工作之中。中心筹措资金,添置设施,完善办公条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较短时间内走上了正常运转的轨道。

七、项目结论

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予以立项,尽快实施,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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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全村之力切实做好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6月14日,燕村林改工作领导组及工作组成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林改工作。

会议认为全村林改工作已全面步入关键时期,要把林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一切工作要服从于林改工作,一切工作要服务于林改工作,举全村之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

村党支部书记解如祥就推进下一步林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要高度重视。要把思想统一到县乡党委政府对林改工作的统一部署上来,林改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要求大家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上做好打持久战、打硬仗、打决胜战的充分准备。

第二,要履行职责。各组成员要从四个方面履职尽责,一是加强学习,深入调研;二是加强指导,帮助工作;三是加强联系,协调沟通;四是加强督查,严格纪律。

第三,要做过细工作。要求各个工作组成员不能掉以轻心,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并建立解决林权纠纷的工作机制,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纠纷,及时化解矛盾。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五日

推荐第3篇:林权协议

林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郭兴旺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高钦利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位于宕昌县沙湾镇沙坝村的林班,面积为500亩 (以林权执照号A6201102693号为准)的自然林、人工林林权和管护权以人民币贰佰万元整转让给乙方。

二、本协议签定之日,上述自然林和人工林林权和承包的集体林护林权归乙方所有。

三、乙方经营管护上述林地期间的林权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负责办理林权转让、过户、更名等所有手续。

五、该林权转让协议签定前的一切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议签定后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

六、该协议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将所有款项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中间人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中间人:

乙方(签名):

2013年月日

推荐第4篇:采矿权.林权

采矿权评估需要以下资料:

一、矿山地质资料类:

1、采矿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

2、地质报告,包括地质图(附采矿权范围图)、典型勘探线剖面图、主矿体储量计算图、典型的钻孔柱状图、采矿井巷工程分布图(包括采空区的分布);

3、储委或地矿局审查决议;

4、储量评审认定书、占用储量登记书、生产矿山储量动态表、储量套改等文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开发利用方案;

6、开发可行性研究方案或报告;

7、申请变更采矿许可证重新划定矿区范围的生产矿山,另应提供矿产开发利用说明和地矿主管部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二、单位概况

单位、公司经营情况介绍;矿山沿革及开采现状

三、法律性文件

1、单位、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四、会计报表资料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矿山固定投资分大类汇总表(原值、净值);

4、产品销售价格,单位成本构成明细表,近几年矿山开采量,开采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等三率指标统计表等;

5、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统计表。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调动林业生产者的积极性,拓宽林业融资渠道η规范森体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贷款通则》、《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以下简称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或第三人依法有处分权的林木和部分林地陡用权作为抵押物向区域内农村信用社申请借款的行为。在抵押权延续期间,抵押人不得转移对抵押林权的占有;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

第三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借款人用林权作为抵押、第三人作为借款保证人并以第三人的林权作为抵押、担保公司作为借款保证人并要求借款人以林权作为反担保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主要有以下四种贷款形式:

(一)林木抵押贷款。即林业生产者以其有处分权的林木所有权、部分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持林权证同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其中:借款人为林权所有人、使用人和抵押人,农村信用社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

(二)第三人担保贷款。即第三人以其有处分权的林木所有权、部分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其中:第三人为林权所有人、使用人、担保人和抵押人,农村信用社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

(三)多人联保贷款。即根据自愿组合的原则,3人以上林业生产者以其有处分权的林木所有权、部分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互相联合担保,形成一个联保小组,共同为联保小组任一成员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农村信用社对联保小组实行最高额授信,在最高授信限额内,联保小组成员之间可结合自己的资金需求实际η灵活申请使用贷款(其中:每一方为林权所有人、使用人、担保人和抵押人,农村信用社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

(四)反担保贷款。即由担保公司向林业生产者提供担保,同时担保公司要求林业生产者以其林权抵押作为反担保,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其中:借款人为林权所自人、使用人和抵押人,担保公司为保证人和抵押权人,农村信同社为贷款人)。

以上贷款均可以买行最高额抵押(保证)贷款的方式l并且在最高授{言额度内实行“一次核定、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同”的贷款方式。除上述四种主要方式外,借款人还司采用企业、个人不动产抵押、存单质押等方式来获得用于林业生产发展的资金。

第四条 除了本指导意见有不同规定外,其他的贷款条{午和相关管理应按照《贵州省′又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操∫芦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贷款对象、用途及条件

第五条 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个体经营户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客户,个体经营户和个人统称个人客户)。

第六条 贷款用途:用于林业生产资金需要。

第七条 贷款条件:

(一)单位客户

(1)在贷款人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持人民银行颁发的并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2)信誉较好,无不良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4)遵纪守法,股东和现任高级主管人员无重大不良记录;

(5)达到贷款′、要求的信目等级;

(6)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的担保要求;

(7)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客户

(1)在贷款人处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存款账户;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达到贷款人要求的信用等级;

(4)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的担保要求;

(5)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申请林权抵押贷款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单位客户申请林权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l)借款申请书(在借款申请书要写明“授权贷款人可通过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信用状况”);

(2)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书;

(3)有关部门出具的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报告或当事人协议评估报告;

(4)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经营许可证明等;

(5)原则上提供林木资源保险单; (6)本指导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个人客户申请林权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l)借款申请书(在借款申请书要写明“授权贷款人可通过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信用状况”);

(2)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书;

(3)有关部门出具的森体资源价值评估报告或当事人协议评估报告;

(4)借款人或财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经营户还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经营许可证明;

(5)林权证所有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原则上提供林木资源保险单;

(7)本指导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九条 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须在贷款人处开立保证金存款专户并按照借款人借款金额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比例由贷款人和担保公司协商确定。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公司不得支取保证金。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债务范围以《借款合同》有关约定为准),发生代偿责任时,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金存款专户扣收,具体事宜由贷款人与担保公司在《保证贷款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条 贷款额度:贷款的额度不超过贷款人认定的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

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贷款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第十二条 贤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对于不同信用等级的借款人可实行差别利率政策,并对提供林木资源保险单的借款人给予利率优惠。

第四章 林权抵押的范围及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有处分权的下列林仅可作为抵押:

(一)商品林区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

(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林地,并依法取得林权证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林地,并依法取得林权证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用来植树造林,并依法取得林权证的林地使用权;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森林或林木资产抵押时,其林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但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和用途。

第十四条 下列森林、体木和林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一)生态公益林;

(二)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三)未经依法办理林权登记而取得林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在其宅基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除外);

(四)属于国防林、舀胜古迹、革审纪念地和自然|呆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五)特种用途林中的母树林、实验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

(六)以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集体林地使用权;

(七)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以林权作抵押,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出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和载有拟抵押林权的沐地类型、坐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积、林种、树种、林龄、蓄积等内容的相关资料供抵押权人审核。反担保贷款抵押人应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给贷款人。

第十六条 以集体所有的林权抵押的,义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以公司、企业所有的林权抵押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公司、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章程的规定办理;以共有的林权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以国有单位林权作抵押的,须提供有权批准机关审批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第十七条 林权抵押担保的范围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商定,并在抵押担保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林权抵押担保的期限,由抵押双方协商确定,属于承包、转包、出租的,最长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承包、转包、出租年限的剩余年限。

第十九条 抵押人转让、互换已抵押的林权,必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反担保贷款需同时经抵押权人和贷款丿、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转让、互换。抵押人应将转让、互换物及物属的真实情况告知第三人。

第二十条 贷款人不承担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产生的费用。

第五章 抵押物的评估和登记

第二十一条 抵押人应聘请具有林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和人员对拟作为抵押物的林权进行评估。林权评估应按照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关于发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 59号)及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6]529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贷款人和林权登记部门应对抵押人聘请的林权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资质审核。

第二十二条 因客观条件所限,抵押人暂不具备聘请具有林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和人员评估的,贷款人应严格控制抵押率,保证贷款安全。抵押人和贷款人根据市场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确定抵押物价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三条 抵押林权的登记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事宜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办理林权抵押贷款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林权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不得对已抵押林权重复办理抵押登记,并确保在林权抵押贷款期间不予办理林木所有权变更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抵押合同项下的贷款全部还清后,抵押人在15个工作日内,持还款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六章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六条 林权抵押贷款当事人约定对森林资源资产投保的,投保的费用应由抵押人支付,并明确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且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

第七章 抵押物监管及处置 第二十七条 已抵押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由抵押登记部门与抵押权人共同实施监管。已抵押的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由借款人、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订立监管协议共同实施监管,订立的监管协议报抵押登记机关备案,抵押登记机关监督监管协议的执行。

国有森林咨源资产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属国家和国有单位的资产;其他为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第二十八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确保已抵押林权的安全与完好。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监督、检查已抵押林权的经营和管理情况。

第二十九条 对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林权,其森林、林木的采伐必须经抵押权人和贷款人签章同意。未经抵押权人和贷款人书面同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第三十条 抵押人在林权抵押期内不得对抵押林木进行采伐,确需采伐的,须经贷款人和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可以进行采伐,但依法采伐林木所得收入须优先偿还贷款人贷款本患、或担保公司代偿部分。

第三十一条 本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的四种主要形式的借款人无力以货币资金偿还到期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或要求担保人给予清偿。若贷款人或抵押权人要求以采伐方式处置抵押物的,应持借款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借据及债务偿还及代偿情况,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采伐申请、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内优先安排采伐指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为实现抵押权益办理必要的法律手续。

第三十二条 林权处置可以采取以下途径:

(一)折价。贷款人或抵押权人经与抵押人协商同意,将抵押的林权按市场价格折合成价款直接抵偿债务;

(二)拍卖。贷款人或抵押权人经与抵押人协商同意,通过市场竟价的方式,将已抵押的林权转让给最高应价者,所得价款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三)变卖。贷款人或抵押权人经与借款人协商同意,将已抵押的林权以一般的买卖方式出让给他人。其价格由贷款人或抵押权人、借款人、受让人三方协商确定。所得价款由贷款人或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第三十三条 当贷款人或抵押权人与借款人不能通过协商处置抵押的林权、贷款人或抵押权人可依法进行处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 ̄管部门接到贷款人或抵押权人对抵押物进行保全管理的书面通知后,应给予积极配合,在贷款人或抵押权人债务未清偿之前,不得受理抵押物任何形式的处置申请。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指导意见由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贵州省林业厅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五条 各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各自上级部门各案。 第三十六条 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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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改制的法律思考

2008 年 6 月 8 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普遍认为,这次重大改革,其制度变革的深入程度大于耕地的承包制。在依法治国的当今社会,任何改革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驾,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意见》进行法律思考,以便有更深入和正确的理解。

一、集体林地与林木的所有权归属。《意见》第八条明确规定,“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也即明确,林地的所有权仍然归集体。农民只拥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对林地不享有所有权。

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和权能。根据我国《物权法》之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为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所有权派生的权利。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而作为所有权派生权利的用益物权仅有占有、使用和收益三项权能,没有处分权。具体就林地承包经营权而言,林地承包经营权一经设立,便具有独立于林地所有权而存在的特性,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林地具有直接支配权和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可以对抗所有权人的干涉和第三人的侵害。所有权人不得随意收回林地,不得妨碍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行使权利。但林地承包经营权相对于林地所有权又是不全面的、受一定限制的物权,主要表现为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林地没有处分权,不能通过改变林地的用途等方式对其进行事实上的处分,也不能通过买卖、赠与等行为对其进行法律上的处分。承包经营权人只能在承包期限内,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在承包期届满时应将林地返还所有权人。

三、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为最大限度发挥林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意见》赋予了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林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权利。《意见》第十一条,在落实处置权方面规定,“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可见,林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出资、合作条件等。

但要注意的是,该处“落实处置权”的“处置”与前面介绍的《物权法》的“处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此处的“处置”是赋予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权利,而不是对林地的处分权利。《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可知,流转只是承包经营权人在其承包经营期限内对其承包经营权权能的最大发挥,其流转仍然应受其法律属性——“用益物权”的权能限制。

推荐第6篇:关于林权

林权,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早在1989年4月18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就明确规定“对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登记造册和核发证书,应按森林法的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核发的确认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也就是关于该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尽管早就已有了对林权证的定性,林权改革过程却并不顺利,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到“两山”或“三山”并一山(自留山、责任山或统管山合并),再到三五绿化规划、林业二次创业高潮、全国绿化千家村、退耕还林等等,直至近几年开展的集体林权改革。目前,对于林权证的发放,实际上都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随着《物权法》在2007年10月1日起的施行,对于林权的认识,又发生了转变。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而在实践中,关注的重点就逐渐地从原来仅自合同角度保护权利人的债权方面转化到同时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之上。

近年外国投资者投资集体林权资产情形日益增多,由于投资集体林权资产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不仅包括集体林权流转方面的法律关系、物权和债权方面的法律关系,还包括诸如外资并购方面等一系列的法律关系,而国有林权流转涉及国有资产转让和现有政策限制等诸多问题,因此并非本文考虑重点,所以,本文仅试图从物权法、外资投资和并购法律方面,结合如今的林业政策,对外国投资者投资集体林权资产的法律问题逐层次地进行分析,希望能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发展有所助益。

一、集体林权资产的主要类型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来,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行为大量发生。要明确集体林权流转的法律关系,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集体林权权利人。根据法律规定,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所以集体林权权利人就是指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以及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使用权的拥有者。

解决了权利主体问题,那么就需要了解集体林权中可以流转的权利到底包括什么。现阶段集体林权资产通常主要包括两类:

(一)集体所有商品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我国实行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因而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以下均简称为“集体所有”)的林地,亦属于农村土地的范畴,所以自然也就实行林地承包经营制度。由于法律规定承包林地不得买卖,而林地承包后,林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所以林地所有权是不能流转的,可进入流转程序的当然就只能是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由于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林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所以受让方自然可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享有上述全部或部分的权利。

我国的森林分为五类,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殊用材林。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可以依法转让的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包括了:(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根据主导功能的不同而对森林资源的分类,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均划归商品林范畴。所以,可流转的集体所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即为集体所有商品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二)集体所有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根据《森林法》第7条的规定,“国家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由于林木都是附着于林地而生长,“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林木和林地之间的关系就如同房产和土地之间的关系,然而由于林木的采伐本就存在许可和限制制度,同时由于现阶段林业政策的特殊性,虽然原则上对初始登记发证后家庭承包的林木林地发生流转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但出于长期稳定林地家庭承包的政策因素以及为确保林农拥有长期而有保障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考虑,国家通常会鼓励采取限期、限量的办法流转,并引导林农以林木采伐权的名义进行流转。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对于国有森林资源的流转,在国务院未制定颁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办法之前,受让方申请林权登记的,林业部门均不予以登记,所以,无论是否为外国投资者,对国有森林资源的流转,目前从法律层面看,均应暂不考虑为妥。鉴于前述,本文将主要围绕集体所有商品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确立和流转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二、集体所有商品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确立和流转方式

根据《物权法》第127条所确立的原则,林地承包经营权自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林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林地承包经营权。然而,我们看到,虽然物权法明确确定林地承包经营权为物权,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全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从全国范围看,现在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条件尚不成熟。为了维护现行法律和现阶段国家有关农村土地的政策,为了维护农民最根本的利益,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并为今后修改有关法律或者调整有关政策留有余地,物权法第12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可见,尽管物权法做了相关规定且该法已施行,但是考虑到现行的林业政策,在实践中,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发生流转,当事人申请林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时,对于以下几种情形,目前林业部门还是暂不予登记的:

1、采取转让或互换方式对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方未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受让方直接申请登记的;

2、采取转包或出租方式对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原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方和承租方申请登记的;

3、没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将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受让方申请登记的;

4、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转让给非农户,受让方申请登记的;

5、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林地发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若承包方不能提供该承包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的证明文件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承包方申请登记的;

6、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依法采用其他方式承包后,经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其林地承包经营权不是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受流转方申请登记的;

7、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申请林权登记条件的。

林权证是确定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惟一法律凭证,所以,结合前述实践,我们应可以推定:目前,若要想获颁林权证,也就是能够获得林业部门完全认可的、具有相对完善法律保障的集体所有林地的商品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确立和流转方式,主要包括:

(一)确立方式

1、农村林地的家庭承包(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2、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林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承包,但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二)流转方式

1、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了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林地,取得了林权证,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采取转让的方式流转的;

2、转让方已依法登记取得了林权证,采取转让、互换的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但下列两种情况例外:

(1)没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将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或;

(2)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转让给非农户。

(作者单位: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推荐第7篇:林权合同

林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 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共

亩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森林类别 ,地类 。

2、转让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协议林地林权转让费合计

元。 现金支付

元。 转账支付

元。 于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元。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共有人:

中证单位(签章):

推荐第8篇:林权制度

双池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汇 报 提 纲

7月21日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后,双池镇于7月25日召开了动员会,对双池林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目前林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简要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双池镇辖16个村委,43个自然村,全镇共有在册人口6125户20551人,已确权林地21355.71亩,(四荒、自留山等1484.8亩)未确权林地34606亩。属三四三项目露天开采矿界内有17个自然村,涉及1257户5529人,矿界内确权林地7981.6亩,未确权集体林地21122.3亩。有苇沟、段家庄因拍卖四荒无集体林地、双池村因土地纠纷,林改集体林地少(有60亩),经村委申清,镇党委、镇政府研究暂缓林改(以上三个村确权的为6733.2亩,集体林地60亩)。 目前,双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23个村,2370户,8965口人,林地总面积20151.67。已确权到户的林地面积为6566.37亩,林改面积为12518.74亩。争议面积609.8亩,(其中孟家垣与兴唐争议309.8亩,桃沟与回龙争议300亩)。集体公益事业提留905亩。目前,23个自然村全部制定并通过林改方案,进行抓阄和林地分配。有20个自然村进行了宗地划分,数据微机录入(梁家沟、孟家垣、南洼山一组、南洼山二组、南洼山三组,光桑园、青山、长史庄、长足、大洼、后庄、兴旺、兴唐、蔡家沟、李家坡、马家山、讲理、枣林、桃沟、阳坡)。西庄、蟠龙庄、侯家渠尚未进行数据录入。经统计,23个自然村,家庭承包的为长史庄、长足、大洼、后庄、兴旺、西庄、蟠龙庄、马家山8个自然村,林改面积为6026.84亩,占总林改面积的48%,联户承包的为李家坡、枣林、阳坡、南洼山一组、南洼山二组、南洼山三组、蔡家沟、讲理、兴唐、桃沟、侯家渠11个自然村,林改面积为5450.4亩,占总林改面积的44%,股份制经营的为梁家沟、光桑园、青山、孟家垣林改总面积为1041.5亩,均占总林改面积的8%,集体提留面积为1066.67,占林改面积7%。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家喻户晓,我们逢会必讲,印发了告村民的一封信,设立宣传栏,制作宣传标语,把林改宣传手册发到村、发到户。二是严抓林改进度。8月15日前严格按林改进度进行了成立机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市里开展百日专项行动,部分村组干部由于涉及私开保护伞,林改工作一度暂停,9月份、10月份仅仅进行了自然村勘界,二类调查,召开林改促进会,就林改工作要求,镇林改工作队和村组干部表态发言,对各村林改工作进度进行排名,县林改工作队和镇领导组深入各村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快的长史庄村委发放流动红旗。三是严处工作缓慢的农村干部。对有推诿情绪、不参加林改会的侯家渠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免职,对不配合林改工作的桃沟村民小组长予以停职。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两天内完成宗地划分等外业,对勘界结果进行15天的公示;二是进一步完善资料等相关档案。力争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协议的签订。

推荐第9篇:采矿权.林权

采矿权评估需要以下资料:

一、矿山地质资料类:

1、采矿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

2、地质报告,包括地质图(附采矿权范围图)、典型勘探线剖面图、主矿体储量计算图、典型的钻孔柱状图、采矿井巷工程分布图(包括采空区的分布);

3、储委或地矿局审查决议;

4、储量评审认定书、占用储量登记书、生产矿山储量动态表、储量套改等文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开发利用方案;

6、开发可行性研究方案或报告;

7、申请变更采矿许可证重新划定矿区范围的生产矿山,另应提供矿产开发利用说明和地矿主管部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二、单位概况

单位、公司经营情况介绍;矿山沿革及开采现状

三、法律性文件

1、单位、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四、会计报表资料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矿山固定投资分大类汇总表(原值、净值);

4、产品销售价格,单位成本构成明细表,近几年矿山开采量,开采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等三率指标统计表等;

5、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统计表。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调动林业生产者的积极性,拓宽林业融资渠道η规范森体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贷款通则》、《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以下简称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或第三人依法有处分权的林木和部分林地陡用权作为抵押物向区域内农村信用社申请借款的行为。在抵押权延续期间,抵押人不得转移对抵押林权的占有;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

第三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借款人用林权作为抵押、第三人作为借款保证人并以第三人的林权作为抵押、担保公司作为借款保证人并要求借款人以林权作为反担保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主要有以下四种贷款形式:

(一)林木抵押贷款。即林业生产者以其有处分权的林木所有权、部分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持林权证同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其中:借款人为林权所有人、使用人和抵押人,农村信用社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

(二)第三人担保贷款。即第三人以其有处分权的林木所有权、部分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其中:第三人为林权所有人、使用人、担保人和抵押人,农村信用社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

(三)多人联保贷款。即根据自愿组合的原则,3人以上林业生产者以其有处分权的林木所有权、部分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互相联合担保,形成一个联保小组,共同为联保小组任一成员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农村信用社对联保小组实行最高额授信,在最高授信限额内,联保小组成员之间可结合自己的资金需求实际η灵活申请使用贷款(其中:每一方为林权所有人、使用人、担保人和抵押人,农村信用社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

(四)反担保贷款。即由担保公司向林业生产者提供担保,同时担保公司要求林业生产者以其林权抵押作为反担保,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其中:借款人为林权所自人、使用人和抵押人,担保公司为保证人和抵押权人,农村信同社为贷款人)。

以上贷款均可以买行最高额抵押(保证)贷款的方式l并且在最高授{言额度内实行“一次核定、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同”的贷款方式。除上述四种主要方式外,借款人还司采用企业、个人不动产抵押、存单质押等方式来获得用于林业生产发展的资金。

第四条 除了本指导意见有不同规定外,其他的贷款条{午和相关管理应按照《贵州省′又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操∫芦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贷款对象、用途及条件

第五条 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个体经营户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客户,个体经营户和个人统称个人客户)。

第六条 贷款用途:用于林业生产资金需要。

第七条 贷款条件:

(一)单位客户

(1)在贷款人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持人民银行颁发的并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2)信誉较好,无不良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4)遵纪守法,股东和现任高级主管人员无重大不良记录;

(5)达到贷款′、要求的信目等级;

(6)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的担保要求;

(7)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客户

(1)在贷款人处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存款账户;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达到贷款人要求的信用等级;

(4)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的担保要求;

(5)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申请林权抵押贷款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单位客户申请林权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l)借款申请书(在借款申请书要写明“授权贷款人可通过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信用状况”);

(2)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书;

(3)有关部门出具的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报告或当事人协议评估报告;

(4)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经营许可证明等;

(5)原则上提供林木资源保险单; (6)本指导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个人客户申请林权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l)借款申请书(在借款申请书要写明“授权贷款人可通过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信用状况”);

(2)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书;

(3)有关部门出具的森体资源价值评估报告或当事人协议评估报告;

(4)借款人或财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经营户还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经营许可证明;

(5)林权证所有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原则上提供林木资源保险单;

(7)本指导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九条 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须在贷款人处开立保证金存款专户并按照借款人借款金额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比例由贷款人和担保公司协商确定。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公司不得支取保证金。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债务范围以《借款合同》有关约定为准),发生代偿责任时,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金存款专户扣收,具体事宜由贷款人与担保公司在《保证贷款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条 贷款额度:贷款的额度不超过贷款人认定的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

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贷款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第十二条 贤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对于不同信用等级的借款人可实行差别利率政策,并对提供林木资源保险单的借款人给予利率优惠。

第四章 林权抵押的范围及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有处分权的下列林仅可作为抵押:

(一)商品林区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

(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林地,并依法取得林权证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林地,并依法取得林权证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用来植树造林,并依法取得林权证的林地使用权;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森林或林木资产抵押时,其林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但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和用途。

第十四条 下列森林、体木和林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一)生态公益林;

(二)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三)未经依法办理林权登记而取得林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在其宅基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除外);

(四)属于国防林、舀胜古迹、革审纪念地和自然|呆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五)特种用途林中的母树林、实验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

(六)以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集体林地使用权;

(七)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以林权作抵押,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出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和载有拟抵押林权的沐地类型、坐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积、林种、树种、林龄、蓄积等内容的相关资料供抵押权人审核。反担保贷款抵押人应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给贷款人。

第十六条 以集体所有的林权抵押的,义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以公司、企业所有的林权抵押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公司、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章程的规定办理;以共有的林权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以国有单位林权作抵押的,须提供有权批准机关审批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第十七条 林权抵押担保的范围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商定,并在抵押担保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林权抵押担保的期限,由抵押双方协商确定,属于承包、转包、出租的,最长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承包、转包、出租年限的剩余年限。

第十九条 抵押人转让、互换已抵押的林权,必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反担保贷款需同时经抵押权人和贷款丿、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转让、互换。抵押人应将转让、互换物及物属的真实情况告知第三人。

第二十条 贷款人不承担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产生的费用。

第五章 抵押物的评估和登记

第二十一条 抵押人应聘请具有林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和人员对拟作为抵押物的林权进行评估。林权评估应按照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关于发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 59号)及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6]529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贷款人和林权登记部门应对抵押人聘请的林权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资质审核。

第二十二条 因客观条件所限,抵押人暂不具备聘请具有林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和人员评估的,贷款人应严格控制抵押率,保证贷款安全。抵押人和贷款人根据市场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确定抵押物价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三条 抵押林权的登记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事宜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办理林权抵押贷款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林权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不得对已抵押林权重复办理抵押登记,并确保在林权抵押贷款期间不予办理林木所有权变更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抵押合同项下的贷款全部还清后,抵押人在15个工作日内,持还款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六章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六条 林权抵押贷款当事人约定对森林资源资产投保的,投保的费用应由抵押人支付,并明确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且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

第七章 抵押物监管及处置 第二十七条 已抵押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由抵押登记部门与抵押权人共同实施监管。已抵押的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由借款人、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订立监管协议共同实施监管,订立的监管协议报抵押登记机关备案,抵押登记机关监督监管协议的执行。

国有森林咨源资产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属国家和国有单位的资产;其他为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第二十八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确保已抵押林权的安全与完好。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监督、检查已抵押林权的经营和管理情况。

第二十九条 对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林权,其森林、林木的采伐必须经抵押权人和贷款人签章同意。未经抵押权人和贷款人书面同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第三十条 抵押人在林权抵押期内不得对抵押林木进行采伐,确需采伐的,须经贷款人和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可以进行采伐,但依法采伐林木所得收入须优先偿还贷款人贷款本患、或担保公司代偿部分。

第三十一条 本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的四种主要形式的借款人无力以货币资金偿还到期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或要求担保人给予清偿。若贷款人或抵押权人要求以采伐方式处置抵押物的,应持借款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借据及债务偿还及代偿情况,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采伐申请、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内优先安排采伐指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为实现抵押权益办理必要的法律手续。

第三十二条 林权处置可以采取以下途径:

(一)折价。贷款人或抵押权人经与抵押人协商同意,将抵押的林权按市场价格折合成价款直接抵偿债务;

(二)拍卖。贷款人或抵押权人经与抵押人协商同意,通过市场竟价的方式,将已抵押的林权转让给最高应价者,所得价款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三)变卖。贷款人或抵押权人经与借款人协商同意,将已抵押的林权以一般的买卖方式出让给他人。其价格由贷款人或抵押权人、借款人、受让人三方协商确定。所得价款由贷款人或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第三十三条 当贷款人或抵押权人与借款人不能通过协商处置抵押的林权、贷款人或抵押权人可依法进行处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 ̄管部门接到贷款人或抵押权人对抵押物进行保全管理的书面通知后,应给予积极配合,在贷款人或抵押权人债务未清偿之前,不得受理抵押物任何形式的处置申请。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指导意见由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贵州省林业厅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五条 各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各自上级部门各案。 第三十六条 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10篇:林权改革

林权改革

什么是林权?什么是集体林权?

林权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森林资源财产权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林权证是森林、林木、林地唯一合法权属凭证,是维护经营单位和林农合法权利的主要依据。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集体林权指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土地改革法》规定的分配给农民个人所有的通过合作化时期转为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种植、培育的林木;集体和国有林场等单位合作在国有土地上种植的林木;“四固定”时期确定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森林、林木、林地 ;林业“三定”时期部分地区将国有林划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且已由当地人民政府发放了林权证的。

为什么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有哪些重要意义?

: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林业发展动力机制的一项根本性措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式对林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林业发展深层次问题日益显现,集体林权归属不清、权责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林农负担过重、经营体制不强、产权流转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林业蕴藏的巨大经济和生态效益没有完全发掘出来。因此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措施,就是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激发广大林农和各种社会力量投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林改的意义:

1.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责任制的丰富和完善,是党在农村政策的落实,是农村生产责任制在林地上的延伸,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二次革命,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2.农村发展空间的扩展和延伸。广西农村耕地较少,人均不足1亩,而林地达到5亩/人,林业为农民增加了新的生产发展内容。

3.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个要素。林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林改有效消除长期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释放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潜能和林地的巨大生产潜力及调动其他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二是改善了林农生活。林改增强了林业吸引力,增强了林农的致富信心;三是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通过明晰产权、核发林权证,减少了山林纠纷的发生;四是促进民主管理。林权改革的方案,必须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需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增强林业竞争力的支撑和手段。通过林权制度改革把林木、林地、森林等林业资源资产化,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把资金等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真正成为了山林的主人,他们舍得向林业投入。特别是农户以自家山林为资本和企业联营,可吸纳了大量资金发展林业。金融机构的资金也大量投向林业。从而促进林业的快速发展,增加林业的市场竞争力。

5.确保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和保障。通过林改,加速提高林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林产品供给,从而减少对生态林的破坏,保护了公益林,实现了其可持续发展。通过改革建立和创新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调整和创新政策,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经营体制,提高林业质量和林地的生产力,实现森林资源的期数增长,生态功能期数增强,林产品的有效供给和林农收入的期数增加,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

集体林权林权制度改革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主体改革:

1.明晰所有权,落实经营主体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机制,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户、联户或其他经营主体。

2.开展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对改革范围的集体林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图核证。对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一经明晰,及时开展林权换证登记,发换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对权属有争议的,待权属明晰后再发给林权证。

3.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遵循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在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林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引导林业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集中,实现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

配套改革:

1.调整规费,切实减轻林农和其他林地、林木经营者负担。取消市、县(区)、乡(镇)自行出台的林木(竹)收费项目。

2.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实行林木采伐分类管理,严格控制生态公益林采伐,逐步放活商品林采伐管理政策,有效保护公益林,促进商品林快速发展。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编制和采伐管理制度,制定工业原料林限额管理和采伐审批优惠政策,充分满足工业原料林采伐所需限额指标,确保造林业主根据市场需求依法采伐利用其林木的合法权益,逐步落实林业经营者对商品林的采伐自主权。

3.改革投融资体系。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林业信贷的投放力度,积极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对林农发展生产给予必要的支持。开展森林资源保险业务,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4.建立新型的林业管理体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稳定和加强林业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妥善解决林业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工资和工作经费必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以保证其正常履行职能,公正执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是什么?

深化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重点是集体的商品林及其林地和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属于集体的宜林地。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须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在改革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1.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原则。此次改革是对林业“三定”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应当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或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尊重群众意愿原则。在改革过程中,充分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改革的形式和方法,不搞一刀切。

4.坚持质量和速度相统一的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5.坚持促进发展,保障收益原则。林改中要确保提高林地的生产力,激活林地的生产力,切实地保障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11篇:机运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目 录

机运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机电矿长岗位职责 .................................3 机运管理中心(机电副总)职责 .....................3 机运科职责 .......................................4 防爆检查组职责 ...................................5 皮带队职责 .......................................6 辅助运输队职责 ...................................6 安装队职责 .......................................7 地面机电队职责 ...................................7 主运输组职责 .....................................8 供气组岗位职责 ...................................8 矿长岗位职责 .....................................8 主扇组职责 .......................................9 机修组职责 ......................................10 电修组职责 ......................................10 采掘运输组职责 ..................................11 辅助运输组职责 ..................................11 安装班职责 ......................................11 地面变电所职责 ..................................12 管网队职责 ......................................13 井下变电所管理组职责 ............................13 主系统设备管理组职责 ............................14 采掘设备管理组职责 ..............................14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5 机运大队职责 ....................................15 机运督查科职责 ..................................16 设备材料组职责 ..................................17 机运信息组职责 ..................................17 机运技术组职责 ..................................18 现场督察组职责 ..................................18 质量验收组职责 ..................................19 机电维修车间职责 ................................19 井下机电队职责 ..................................20 供水组岗位职责 ..................................20 供热组岗位职责 ..................................21

机电矿长岗位职责

一、对矿井机电专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负责矿井机电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开展技术革新活动,落实资金和材料,改善矿井机电面貌。

三、负责组织制定矿井机电工作规划,安排计划和长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矿井机电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工作,并抓好矿井机电阶段性总结,布置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五、负责落实上级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矿井机电专业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措施及时解决,负责组织机电事故的分析工作。

七、转好机电专业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

八、负责组织机电事故的分析工作,研究解决方案。

机运管理中心(机电副总)职责

一、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方针,政策指令和煤矿三大规程的贯彻落实,对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

二、负责组织机运工作规划,计划的编制和落实。

三、负责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使用,维护和检修工作。

四、负责机电运输“四新”技术推广应用,装备更新改造。

五、组织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六、负责机电运输安全隐患自查整改。

七、发现机电运输重大隐患,危及人身财产时,立即停工停运,按规定处置上报。

八、组织和参加机电运输安全事故调查,提出查出意见,按规定处理报告。

九、组织开展机电运输所属管理使用,维护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机运科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方针政策,煤矿行业法律,煤矿安全规程,对机运中心主任负责。

2.负责制定矿井机电,运输工作计划,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矿井机电,运输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考核标准修订。

3.负责矿井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对机电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测试,鉴定和验收。

4.参加矿井机电,运输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5.负责编制机运设备的选型,设计更新改造计划,参加机运工程的验收。

6.负责组织编制机运设备检修计划并协助机运大队实施。7.认真做好机电,运输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8.组织大型设备的检修工作。

9.按计划实施机运人员和全员专业安全教育培训。10.参加公司,矿安全大检查。

防爆检查组职责

1.防爆检查组成员,接受专业接受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负责新设备和入井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验收。 3.负责在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验收。 4.参加机运安全大检查。

5.经常深入机运一线进行防爆性能排查。

6.发现失爆的新设备不得验收。检修设备不得入井,在用设备立即停运,旅行隐患督促手续。

7.参加机运隐患整改验收工作。

皮带队职责

1.贯彻执行中心胶带系统的有关管理制度,对机运大队长负责。2.负责胶带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3.组织各队完成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 4.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达标工作。 5.负责日常的安全运行检查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做好中心,大队及其他科队安排的相关工作。

辅助运输队职责

1.认真落实矿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2.对本队的运输安全负全面责任。

3.负责对运输设备线路的标准化管理,做到文明运输。4.完善和正确使用斜巷提升的各项安全保护设施。 5.负责矿井的辅助运输工作。

6.对本系统内发生的运输事故参与调查,分析,处理。7.完成分管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安装队职责

1.负责井上下机电,运输设备的安装,拆除工作(配合回采队安装,拆除工作面)。

2.贯彻安装工程的作业规程,并抓好落实。

3.负责制定本队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抓好落实。4.杜绝“三违”行为,排除本队安全隐患及治理工作。 5.负责安装工程期间的安全工作。

地面机电队职责

1.负责地面变电所(35KV,10KV)的安全及规范操作。2.锅炉房负责地面和井下的供热工作。

3.管理组负责地面的热力管网,暖气,各楼层的上下水管路及高位水池的供水。

4.污水处理站负责全矿的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5.负责地面设备及照明的安全供电。

6.负责充灯房,空压机房,绞车等各种电气设备的维修。7.负责主扇的安全运行及供水设备的规范操作。

主运输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对皮带队长负责。2.负责主运输巷皮带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3.组织完成日常的运输任务。

4.负责皮带机各种保护设施的检查,维护和调试工作。5.组织开展日常检查,配合安全督查并按要求整改问题。 6.做好岗位职责内的配件计划。

供气组岗位职责

1.掌握设备性能,熟练规范操作。

2.负责职责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3.做好设备的定期检修工作。

4.负责对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5.负责要害场所其它管理工作。 6.做好岗位标准化工作,记录。

矿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矿井的安全生产,是煤矿机运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抓好煤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工作,使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是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指导各项工作,推动煤矿机运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3.全面负责机运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形成层次化管理,堵塞安全管理漏洞。

4.加强对机运生产的管理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机运安全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情况汇报;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5.推广技术创新,全面负责组织或布置矿井机运设计及机运系统的优化工作,改善生产环境,促进安全生产。

6.积极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矿井的机运安全生产工作,查找存在问题,落实部门责任,消除各种隐患。

7.定期召开机运管理工作会议,协调各部门解决机运管理方面的各类问题。

主扇组职责

1.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相关的工作记录。

2.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随时掌握各方面的情况,并做好记录。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底清数明。

4.严格执行主扇操作规程,正,反风操作,切换操作要做到规范,熟练。

5.做好风机房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失火,失盗事件的发生。6.坚持开展“手指口述”等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规范行为及其它要害场所的相关规定。 7.做好机房设备的清洁工作,做到窗明几净,环境优雅。

机修组职责

1.遵守煤矿,车间的规章制度,对车间主任负责。2.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加工质量负责。 3.认真完成好各项机械设备的检修,加工任务。

4.及时提交检修配件材料计划,严格验收关,杜绝伪劣产品,材料。

5.做好检修的各项记录,总结经验,组织业务技术学习。6.做好机房日常岗位管理工作。

电修组职责

1.遵守煤矿,车间的规章制度,对车间主任负责。

2.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标准修理试验,台台合格。3.及时组织检修,保质保量完成检修任务。

4.及时提交检修配件材料计划,严格验收关,杜绝伪劣产品,材料。

5.协助修理运行电气设备。

6.做好检修的各项记录,总结经验,组织业务技术学习。7.做好机房日常岗位管理工作。

采掘运输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对皮带队长负责。2.负责采掘顺槽皮带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3.组织完成日常的运输任务。

4.负责皮带机各种保护设施的检查,维护和调试工作。5.组织开展日常检查,配合安全督查并按要求整改问题。 6.做好岗位职责内的配件计划。

辅助运输组职责

1.对本队的运输安全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运输设备线路的标准化管理,做到文明运输。3.完善和正常使用斜巷提升的各项安全保护设施。 4.负责矿井的辅助运输工作。

5.对本系统内发生的运输事故参与调查,分析,处理。6.完成分管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安装班职责

1.负责井上下机电,运输设备的安装,拆除工作(配合回采队安装,拆除工作面)。2.贯彻安装工程的作业规程,并抓好落实。 3.严格执行本队各项规章制度。

4.杜绝“三违”行为,排除本队安全隐患及治理工作。5.负责安装工程期间的安全工作。

地面变电所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

2.熟练掌握35KV系统,10KV系统所有电气设备的型号,构造,工作原理,性能与操作。

3.熟悉35KV系统,10KV系统的各种运作方式,根据调度指令,准确无误的进行操作。

4.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定时做好各种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保设备,人身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5.核实操作票,电气检修,电气试验工作票,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6.根据调度和机运管理中心的命令,完成好全公司10KV系统供配电运行方式的倒闸和各种操作。

7.负责站内所有电气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8.负责要害场所的其它管理工作。

管网队职责

1.管网队负责供热组,供水组,供气组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保证供热,热水,供气安全可靠运行。

2.负责制定管路安装标准,并贯彻落实。3.负责管路系统安装的气密性试验检查工作。 4.参与管路系统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5.负责全队(供热,供水,供气)配件材料计划。6.协助机电队其他班组专项维护检查工作。

井下变电所管理组职责

1.熟悉变电所内全部电气设备性能,供电系统,操作方法,运行方式,做出停送电安全,准确,及时。

2.掌握有关继电保护的整定数据,严格执行检漏测试,过流测试等工作。

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4.做好班中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人员汇报。5.及时检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6.及时做好各项记录。

主系统设备管理组职责

1.负责主运输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工作,向井下机电队长负责。

2.掌握设备性能,熟练规范操作。

3.负责职责范围内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工作。4.负责职责范围内设备,设施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5.设备出现异常时,应停机检查处理,不得带病运行,按程序处理。

6.及时检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7.及时做好各项记录。

采掘设备管理组职责

1.负责管辖范围内所有机运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业务向井下机电队负责。

2.掌握设备性能,熟练规范操作。

3.负责职责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定期检修工作。4.负责职责范围内设备设施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5.配合井下机电队开展专项设备检查维护工作。

6.设备出现异常时,应停机检查处理,不得带病运行,按程序处理。

7.及时做好各项管理记录,并上交机运科。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对机运工作负主要技术责任。

2.组织制定和审定有关设计,规程,措施,制定并检查落实情况。3.推进技术创新,全面负责组织和布置矿井机运设计及机运系统优化工作。

4.转好机电技术培训,定期召开技术例会,抓好技术人员管理和考核。

5.负责组织矿井机电专业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参与机电事故的分析工作。

6.定期向矿长汇报技术工作,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业务。

机运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煤矿安全规程,公司煤矿有关规定,对机运中心主任负责。

2.组织完成机运中心下达的运行任务。

3.组织实施公司煤矿既定的机运安全质量标准达标工作,完成达标任务。4.参加煤矿机运安全作业规程并贯彻落实执行。 5.配合机运科,机运督查科完成相关业务工作。 6.接受机运督查科日常监督检查,并按指令整改隐患。 7.组织实施职责范围设备,设施的运行,及时维护检查。 8.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隐患并复查验收。 9.组织所属队班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班前会,多形式练兵,提高人员操作技能和熟练水平。

10.配合机运科“四新”推广应用工作。

11.配合机运督查科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12.执行跟班,带班制度,搞好现场管理工作。

机运督查科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煤炭行业政策,方针,规章制度等,对机运中心主任负责。

2.参加煤矿机运安全操作规程,审定并监督贯彻执行。3.负责机运大队所有作业现场日常安全检查。

4.负责煤矿机运中心隐患排查,并“三定”督促整改验收。5.监督“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按要求推广应用。 6.监督培训计划工作,落实执行。 7.发生突发事件,监督立即按程序处置。 8负责机运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 9.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和组织职责范围内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监督落实执行。

10.负责机运中心职责体系所属工作。

设备材料组职责

1.及时收集,汇总矿属科队日,季,年度材料需要计划。2.负责机电设备材料计划的编制工作,做到真实,准确,合理。 3.加强与现场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了解生产情况掌握生产所需,超前服务,保证生产物资供应。

4.深入库房,掌握库存,充分利用库房,合理计划。5.负责新购和检修入井设备验收。

6.对设备出库,入库严格管理,坚决杜绝不良设备影响生产。

机运信息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管理手续,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2.在机运科长的组织领导下,负责全矿机运系统安全隐患系统的收集,分析,汇总,整理,上报。

3.负责督查科隐患排查信息的上报。

4.负责将信息指令单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提交督查科督办落实。5.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机运技术组职责

1.在机运科长的组织领导下负责编制机电,运输技术规程和安全措施。

2.负责编制运输设备的检修,维护计划。3.负责机运设备技术测试工作。

4.负责机运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机运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5.参与机运安全检查。

现场督察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督查管理制度,对督察科长负责。2.组织开展日常督察,定期督查工作。 3.接受安排开展专项督查。 4.参加矿安全大检查。

5.及时对督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并监督整改验收。6.严格履行检查督查手续。

7.一般隐患监督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停工停运,并按程序处理。

质量验收组职责

1.按质量标准化开展质量验收工作,对督查科长负责。2.负责日常质量检查,评比考核。

3.落实安全质量检查中的问题,并及时反馈。4.建立和完善考核管理制度。 5.严格执行公平公正的考核原则。

6.总结并上报中心各科队的先进经验,做好机运安全质量标准化资料工作。

机电维修车间职责

1.严格执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规定,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执行落实机运大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决策,任务,对设备的检修,加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3.在机运管理中心及机运大队的领导下,带领车间全体职工,认真完成好各项检修,加工任务。

4.负责车间日常材料的领用保管工作。5.做好车间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6.对所检修设备建立检修记录。 7.严格设备出入车间管理。

井下机电队职责

1.对井下责任范围的机电安全负责。

2.严格班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修设备,并有记录。3.保证设备机械性能良好,质量可靠,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4.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和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5.负责机电设备的大,中,小修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6.抓好机电文明生产管理。

供水组岗位职责

1.遵守煤矿有关的管理制度,向地面机电队长负责。2.负责完成煤矿日常生产生活的供水任务。 3.熟悉设备,设施的性能,规范操作。 4.负责供水系统的日常检查,定期维修工作。 5.及时整改供水系统存在的问题,确保正常稳定运行。 6.负责岗位其他辅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7.做好岗位标准化工作,记录。

供热组岗位职责

1.遵守煤矿有关的管理制度,向地面机电队长负责。2.负责完成煤矿日常生产生活的供热任务。 3.熟悉设备,设施的性能,规范操作。 4.负责供热系统的日常检查,定期维修工作。 5.及时整改供热系统存在的问题,确保正常稳定运行。 6.负责要害场所其他设备管理工作。 7.做好岗位标准化工作,记录。

第12篇:营销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营销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职务名称:

直接上级:总经理

直接下级: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招商部经理、公关部经理、会所加盟部经 理、保健护理师培训基地负责人

本职工作:负责公司的整体市场营销工作

一、业务职责

1.参与制订公司营销战略,根据营销战略制订公司营销组合策略和营销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重大公关、促销活动的总体、现场指挥。

3.定期对市场营销环境、目标、计划、业务活动进行核查分析,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计划,制订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完成营销目标和营销计划。

4.根据市场及同业情况制订公司新产品市场价格,经批准后执行。

5.负责重大营销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主持制订、修订营销系统主管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施行。

7.制定营销系统年度专业培训计划并协助培训部实施。

8.协助总经理建立调整公司营销组织,细分市场建立、拓展、调整市场营销网络。

9.负责分解下达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市场营销预算,并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有效控制。

10.定期和不定期拜访重点客户,及时了解和处理问题。

11.代表公司与政府对口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联络。

二、管理职责

1.组织建设

(1)参与讨论公司部门级以上组织结构;

(2)确定下级部门的组织结构;

(3)当发现下级部门的岗位设置或岗位分工不合理时,要及时指出问题,作出调整,并通知人力资源部。

2.招聘及任免

A.用人需求

(1)提出直接下级岗位的用人需求,并编写该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提交给总经理确认;

(2)确认直接下级提交的用人需求(含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并提交总经理确认。

B.面试

(1)进行直接下级岗位的初试;

(2)进行直接下级的直接下级岗位复试,并做最后确定;

(3)组织参与面试的人员。

C.不合格员工处理

(1)提出对不合格直接下级的处理建议,提交总经理确认;

(2)、确认直接下级提出的对不合格员工的处理建议,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3.培训

(1)提出对直接下级的培训计划,提交总经理确认;

(2)确认直接下级提出的培训计划,提交人力资源部。

4.绩效考评

(1)提出直接下级的绩效考评原则,提交总经理确认;

(2)根据总经理确认的绩效考评原则,与人力资源部经理商讨并确定绩效考评方法;

(3)对直接下级进行考评,并进行考评沟通。将考评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

5.工作沟通

(1)汇总工作报告,并与总经理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将这些信息传递到直接下级;

(2)负责将公司的政策、原则、策略等信息,快速、清晰、准确地传达给直接下级;

(3)确定书面的交互式的工作通报制度,与直接下属进行沟通。

6.激励

(1)提议下级部门和直接下级的激励原则,提交总经理确认;

(2)根据总经理确认的激励原则,与人力资源部经理商讨并确定激励方法。

7.经费审核与控制

(1)依据财务制度审批下级部门的各项花费,并确认支出的合理性;

(2)监督并控制下级部门的费用支出,并向总经理进行费用月报。

8.工作报告

定期将自己的各项工作及下级部门工作以书面的形式向总经理报告。

9.表现领导能力

(1)指导、鼓励、鞭策下级,使下级能努力工作;

(2)有办法提升下级的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

(3)能为下级描绘公司的战略意图和远大前景。

第13篇:管理中心站长岗位职责

1.主持本站的各项工作。2.全面落实公司生产计划,制定考核办法。3.全面负责电站的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4.负责组织召开站内的各种例会并做好记录。5.负责制订电站的生产计划、培训学习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及时总结。6.负责编制月安全报表、设备评级表,并按时报送到中心。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4篇:档案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档案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基本职责:档案管理中心是本行进行档案整理、保管、调阅和销毁的专业部室。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有关会计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使本行档案管理标准化、系统化和规范化;

2、负责本行会计档案的系统整理、编排、立卷,根据档案管理办法按保管期限、形成时间、类别和网点名称进行分类管理和保存;

3、负责会计档案立档管理,及时登记《会计档案登记簿》;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和处理;

4、负责会计档案调阅管理,及时登记《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簿》,并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5、做好本行的档案销毁工作,对应销毁的档案及时按规定鉴定销毁和清理;

6、做好本行的档案统计工作,及时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上报有关档案情况的各种报表;

7、做好会计档案室的“八防”即防尘、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蛀、防腐工作,确保本行会计档案完整无损;

8、建立健全本行会计档案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本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档案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行领导的各项工作安排,确定档案管理工作目标和计划;

2、负责本中心员工的综合管理,包括工作任务分配、工作监督指导等;

3、负责本中心发行或转发文件的审核定稿工作,制定和完善本行各项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4、负责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管理的统一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5、定期对各类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6、负责会计档案调阅管理,严格审查调阅人资格,并负责追还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7、负责会计档案销毁管理,组织人员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8、做好会计档案的保密和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完好无损;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档案员岗位职责

1、负责营业网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和编制;

2、对各类档案要做到目录齐全、类别清楚、排架有序、便于查阅,及时登记本行《会计档案登记簿》;对破烂、褪色的档案要进行复制与修补;

3、负责会计档案的调阅登记,认真审查调阅人资格,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4、做好档案统计工作。收集、销毁、使用档案须登记、造册,及时向上级单位上报有关档案情况的各种报表;

5、负责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通风、降湿、防火、防盗和卫生工作;

6、负责起草本中心发行或转发的各类文件,修订和完善本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7、做好本中心各类文件的接收、整理和归档保管工作;

8、负责本中心各项会议记录和报告撰写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5篇:市场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市场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市场管理中心定位与职责

市场管理中心作为集团职能管理及营销体系的重要支持部门,下设品牌、公关、企划、设计、文案、营销管理等团队或岗位,以此为目标根据公司的发展及实际需要,分阶段性完善和调整;全面为公司的市场建设服务,并在市场总监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市场管理中心主要职能

市场管理中心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公司整体品牌战略:策划品牌推广活动并实施,组织品牌设计与包装,统筹各分支机构所在市场的本地化品牌建设;指导完善VIS的应用;管理品牌推广节奏:管理、协调公司大型推广项目的时间及资源投入;对各阶段品牌推广的效果与目标达成负责。

2.进行行业市场研究:竞争对手、市场需求及区域市场分析,提炼企业竞争力、产品卖点,拟定年度、季度、月度活动推广方案及广告宣传。

3.管理市场推广费用:包括费用预算、费用计划、费用决算等;指导、协调集团下属经营单位各项推广活动的执行,不断

1 完善市场信息反馈机制与宣传通道,对部门费用预算的控制及各项活动推广的效果负责。

4.负责与各种媒体、媒介建立好的关系,根据公司发展要求进行策划新闻点并进行高效的发布、宣传;负责建立危机公关体系,并定期预演,做好日常舆情监测。

二、组织结构

见附件市场管理中心架构图

三、各岗位职责 1.市场总监岗位描述

主持市场部全面工作;参与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并制定对应的市场营销策略及其市场计划;负责市场部门的团队建设和管理,并带领团队实施市场推广计划;负责制定公司整体品牌战略,策划品牌推广活动并实施;统筹各分支机构所在市场的本地化品牌建设;负责带领团队进行全国性品牌渠道的建设,统筹各分支机构所在市场的本地化高端客户渠道建设;负责带领团队策划并实施各地市场推广活动,协助客户营销与产品路演;负责带领团队整合高端资源,策划并实施高净值客户的增值服务;负责带领团队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从而为营销策略和战略制定提供决策依据;部门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制定与实施,以及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落实。

2.公关职位描述

2 负责公司品牌建设及形象推广,组织制订品牌发展战略规划及方向,组织实施品牌战略计划;制定公司市场(品牌形象、市场地位等)发展战略以及市场发展目标,并且为目标做好品牌策略规划及推广;协助部门做好广告创意及传播策略;负责行业的整体市场分析及竞品分析;负责公司品牌联合的拓展和规划,负责拓展关维护新闻媒体、各种媒介的关系负责策划并组织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活动;负责并安排公司领导接受媒体专访及把关;公司参与外部奖项的规划及争取;规划公司参加有益于形象及内涵展示的外部公关活动。

3.企划职位描述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需要,进行全国市场营销活动主题的的市场调研和提炼,制定公司全年推广重点及阶段性的推广计划;负责策划公关事件策略及活动整体执行管理方案;寻找新的合作渠道和合作对象,并负责维护各个公关合作伙伴的关系,切实执行各项市场活动;活动客户数据库管理与挖掘;主题推广活动的审核、监督执行、效果评估;活动执行标准化操作流程的规范和完善;活动推广费用的管理及投入产出比的分析、评估;有针对性的定期组织各类客户增值活动,协助业务端维护客户。

4.文案策划职责描述

负责公司的各项活动的策划方案撰写;公司大型活动的采访报道、硬广软文及领导致辞、演讲稿的撰写;公司宣传资料

3 的文案编写,包括产品资料、产品宣传册和广告等文案;公司网站建设的整体策划及栏目定位,跟踪网站上线,并进行后期维护及更新;公司与品牌形象、企业文化及产品推广等所涉及的全部文案类工作;根据公司需要及时撰写新闻稿件并且联系相关媒体进行及时有效的新闻传播;负责公司内部刊物体系的建设;负责公司官方微信的策划、运营、维护,包括稿件搜集,撰写,编辑,发布;组织参与重要项目的创意构思、文案撰写等。

5.品牌方向

负责视觉识别系统(VI)的设计制作和执行标识系统实施方案的落实;推广活动中常用标准道具的设计及使用说明;各种快讯设计稿及媒体广告稿的制作;对标识系统的目的、意义、特征、寓意进行文字创作和理论培训;负责对全公司标识系统统一实施结果的检查和管理;负责CI、VI、广告、宣传等平面设计;新产品及所有宣传制作、平面设计、网面设计等。广告撰写与设计,保证产品信息完整,画面优美。

第16篇:行政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行政管理中心-总监 直接下属:

岗位职责及工作权限如下: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运行过程中的各类行政管理

制度、各项审批流程及相关审批表单等进行适当的拟定、修订、不断完善。

三、负责处理集团公司日常行政事务,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制定措施防止类似

事件的发生。

四、负责起草行政中心工作计划与总结,及日常审批文件。

五、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根据会议内容和领导批示意见

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

六、负责各类活动的策划、组织、管理工作。

七、做好公司日常行政接待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制定部门、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配合总经

理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九、负责集团公司、物业公司及房产开发公司请购计划的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等

的申报、询价、采购工作。

十、做好年度预算,合理控制公司的行政经费,加强办公财产的管理。

一、负责各分公司的巡查工作,由行政中心牵头,配合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与财

务审计中心,对分公司的相关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十

二、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三大形象、三大效益、三大体系的建设工作。

三、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务。

四、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责任:

1、各项行政管理事务相关工作对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

2、对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监管的执行情况负责。

3、对办公用品采购价格负责。

4、对巡查工作的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17篇:运营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运营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运营总监岗位职责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集团运营管理中心的工作;

2、对各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及业务、财务等运营流程和相互衔接执行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

3、组织制定各总公司的《经营指标责任状》和《经营指标考核管理办法》、工作规范、运营管理办法等;

4、指导各总公司运营管理制度,其他有关的运营专项管理制度的拟定、修改工作;

5、全面管控各总公司的月度、季度、年度经营工作的实施情况;

6、及时发现和规避集团发展战略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第18篇:项目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项目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1.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负责公司的项目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及项目有关的事.

3.负责对所采购材料质量、数量核对工作.4.有权拒绝末经领导同意批准的采购定单.

5.负责办理交验、报账,报关手续.

6.负责保存采购工作的必要原始记录,做好统计,定期上报.

7.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8.对所采购的物资、设备要有申购单并上报采购主管.

9.协助上级领导做好有关物资采购工作的事项.综上所述:

采购员须承担的责任:采购计划与需求确认、供应商选择与管理、采购数量控制、采购品质控制、采购价格控制、交货期控制、采购成本控制、采购合同管理、采购记录管理。

采购流程:收集信息,询价,比价、议价,评估,索样,决定,请购,订购,协调与沟通,催交,进仓库检收,整理付款。

采购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订购单的下达。

2.物料交期的控制。

3.材料市场行情的调查。

4.查证进料的品质和数量。

5.进料品质和数量异常的处理。

6.与供应商有关交期、交量、交付等方面的沟通协调。

采购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a.较强的工作能力

采购是一项相当复杂,而且要求很高的工作,采购员应具备的基本工作能力也相当的多样化。采购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分析能力、预测能力、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a-1分析能力

由于采购员常常面临许多不同策略的选择与制定,例如物料规格、品种的购买决策、何者为企业所能接受的价格、物料如何计录与储存、如何管理评估供应商。因此,采购员应具备使用分析工具的技巧,并能针对分析结果制定有效的决策。

首先,采购支出是构成企业制造成本的主要部分,因此采购员必须具有成本意识,精打细算,不可“大而化之”。其次,必须具有“成本效益”观念,所谓:“一分钱一分货”,不可花一分冤枉钱,买品质不好或不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随时将投入(成本)与回报告(使用状况、时效、损耗、维修次数等)加以比较。

此外,对报价单的内容,应有分析的技巧,不可以“总价”比较,必须在相同的基础上,逐项(包括原料、人工、工具、税费、利润、交货时间、付款条件等)加以剖析判断。

a-2预测能力

在我公司目前项目繁多的情况下,物料的采购价格与供应数量是经常调整变动的。采购员应能依据各种产销资料,判断货源是否充裕;其次重中之重是,要协助我司国外项目的设备保障仓库做好,整理,分类,统一,专管的物料进库出库体系。另一边。在通过与供应商的接触,从材料价格的涨跌,推断采购成本受影响的幅度有多大。总之,采购员必须开阔视野,具备“察言观色”的能力,对物料将来供应的趋势能预谋对策。

a-3表达能力

采购员无论是用语言还是用文字与供应商沟通,都必须能正确、清晰表达采购的各种条件,例如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避免语意含混,滋生误解。面对忙碌的采购工作,必须使采购人员具备“长话短说,言简意赅”的表达能力,以免浪费时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来争取采购条件,更是采购人员必须锻炼的表达技巧。

b.一定的知识与经验

采购员特别是管理人员至少应具备专科以上的学历,因为接受过正式专科以下教育训练的学生,其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巧较能符合采购工作的需求。除此之外,我公司为建设工程类的公司,采购员最好具有企业管理、土建专业、机械设备专业等科系,并以曾修过路桥建设、统计的人员尢佳。

b-1.产品知识

无论是采购哪一种物料,都必须要对其所欲采购的标的物有基本的认识。作为我们天昶集团以重工设备的采购工程师而言,必须了解产品的功能、工艺、技术层次、原料、制程、保修期限等。采购员采购的范围大小不一,物料种类为数甚多。基本上,有几种方式可以供采购人员参考:大学的课程、贸易性期刊、网上的专来B2C平台、相对应关联展览会或工作参观、与供应商保持联络等。

b-2专注投入

对于采购员来说,专注投入相当重要,因为,采购员必须要利用更多的时间去了解市场趋势与发掘更多的供应商,必要时要常常加班,尢其是公司在发展的高速时期,加班到10点时有所见。除此之外,公司采购员工程师还必须协助高层主管规划采购策略,因此在年度或每年开始时都会特别的忙碌,采购员必须毫无怨言地投入其中。

c.良好的品德

采购员必须具备如下良好的品德:

c-1廉洁

采购员要以诚实公正,不徇私的执行公司的供求业务,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采购业务的增加,要有比价,核价制度,要有廉政制度,大金额采购要签廉政合同保证书。

c-2敬业精神

“缺货或断货”实为采购人员最大的失职。固然造成短缺的原因很多,若采购人员能有“舍我其谁”的态度,高度负责采购所需的物料,则企业的损失将会大大减少。

c-3虚心与耐心

采购员虽然在买卖方面较占有上风,但对供应商的态度,必须公平互惠,甚至不耻下问、虚心求教,不可趾高气扬、傲慢无礼。与供应商谈判或议价的过程,可能相当艰辛与复杂,采购员更需有忍耐、等待的修养,才能“欲擒故纵”,气定神闲地进行工作。居于劣势时,亦能忍让求全,不愠不火,克已奉公。

c-4遵守纪律

采购员是外出执行采购的人员,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企业与外界打交道,他们的工作好坏不仅影响企业的效益,而且影响企业的声誉,因此,企业对采购员规定了若干纪律,采购员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成本意识与价值分析能力、预测能力、表达能力、良好的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专业知识。

第19篇:林权改革汇报

刘楼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情况汇报

刘楼乡地处汶上县西南部,北距县城12公里,辖29个行政村,169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4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14万亩,各类林业用地面积6300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730亩。林改工作开展以来,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宣传,提高认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多方利益再调整的系统工程,需要取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在改革和实施过程中,我们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林改的相关政策。全县林改动员会议后,我们党委、政府一班人认真分析了我乡面临的形势及任务数量,明确了工作重点,然后及时召开了由全体机关干部、村四大员参加的乡动员会议,会上传达了上级林改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精神,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并组织乡、村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通过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共发放宣传单9000余份,悬挂横幅6条,喷制永久性宣传标语65幅,张帖临时性标语180余条,使林改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1

让广大群众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早改不如现改,有效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为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乡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的副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我们还抽调了经验丰富、工作人在的同志组成了勘界确权小组、纠纷调处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并明确了各包村干部具体负责组织好各村林改工作的落实。各村根据部署要求召开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成立了村里的林改领导小组、林改工作小组。全乡上下形成了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包村干部、村工作组靠上抓的工作机制。

三、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结合我乡实际,我们制定了《刘楼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刘楼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根据阶段性工作要求,我乡又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全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义、时间、任务和要求。同时,及时召开全乡集体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布置具体工作,确定了杨集村为全乡林改工作

的试点村,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各村也相应召开了支、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乡领导小组派人参会并进行业务指导,各村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村级林改工作方案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林改工作开展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督查指导下,乡、村两级干部严格按照工作方法步骤要求开展工作,实行了机关干部包村,村组干部保户、包地块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为保障林改工作顺利推进,乡林改领导小组经常组织人员对各村林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把督查结果纳于年底对乡、村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20篇:林权流转申明

林权流转申明

嵩明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

兹有将已取得的位于的亩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给。受让方已按协商好的价款支付给了出让方,无拖欠尾款。 特此申明

出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

年月日

林权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林权管理中心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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