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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工作汇报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16:21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党支部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制度

福利路街道总工会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工会联系党和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把街道总工会建成党工委导、行政重视、职工群众支持的一级地方工会组织,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建立街道总工会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制度:

一、汇报内容

1、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企业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进度;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建设;职工之家建设进展情况;基层工会推优工作。

2、服务经济建设工作: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情况;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情况;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工作者评比情况。

3、职工权益维护工作: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推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及厂务公开情况;协调劳动关系,调处劳资矛盾,创建和谐企业活动情况,困难职工帮扶情况。

4、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情况;职工技能素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职工文化建设情况。

5、街道总工会自身建设工作:总工会换届、委员替补增补,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招聘、变动;总工会评先创优情况:开展各类重大活动情况;总工会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情况和干部学习培训情况。

6、各类重大群体和突发性事件或倾向性事件,以及需要向党工委汇报的其他工作。

二、汇报时间和形式

1、月度书面汇报:每月底,把一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打算以书面形式,向党工委分管领导作汇报。

2、半年专题汇报:6月底对半年工作专题总结,突出重点工作,向党工委全体成员作汇报。

3、年终全面汇报:年终全面总结工会工作,理清下年度工作思路,向党工委全体成员汇报。

4、重要事项及时汇报:凡发生各类重大群体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当在知情的第一时间向党工委分管领导汇报。

福利路街道总工会

推荐第2篇: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定期工作汇报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定期工作汇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业务沟通和交流,更好地促进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总结问题,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1月2日起,实行定期工作汇报制度。

1、中心工作人员需在每学期初提出工作计划(包括行动计划和经费预算),在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2、工作汇报坚持“逐级汇报”制。即中心成员向本部门负责人进行汇报,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中心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议,时间一般为月末。

3、定期汇报本月工作计划完成的情况,主要分为近期重点工作和常规性工作两部分。内容主要包括该项工作的内容、进展和过程细节等;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建议和要求。

4、针对中心存在的问题(重点、难点和阻力)展开讨论,提出改善建议。

5、明确下阶段工作计划;简单扼要地说明下一阶段准备开展的工作内容。

推荐第3篇:定期回访制度

定期回访制度

为吸引更多的回头客户,提高汽修厂服务质量和维修质量,更好服务于汽车运输市场,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回访机构设置:

1、回访主要负责人:XX)

2、回访主要成员:XX

二、应急问题处理机构:

1、应急处理组长:XX

2、副组长:XX

3、成员:XX

三、当发生应急情况时,应急处理小组应在组长统一指挥下迅速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积极展开救援。

四、汽修厂调度厂长在平时做好满意度调查的情况下,应半年一次对部分客户进行抽样回访调查,调查对象不得少于10名。

五、回访记录表中的内容应涵盖以下内容:回访时间、专人回访、回访项目、内容、回访结果等。

对发出的回访记录表应及时收回,并对调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就客户反映的问题组织召开汽修厂全体员工会议,商议研究解决办法。

六、对所有修竣出厂的车辆应建立满意度调查记录表,满意度调查可通过电话或回访记录表的形式进行。

七、满意度调查记录应真实可信、字迹清楚,对客户提出的不满意项目应记录完整,如果不满意事件是用户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又是本汽修厂亟待解决的问题,应上报主管汽修厂的经理,经理根据情况立即召开汽修厂员工全体会议,就客户不满意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如果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如果客户所反映的问题不合情理,汽修厂主要负责人可与客户认真协商,问明原因,化解汽修厂与客户之间的误会,最终消除矛盾为止。问题解决期间,严禁与客户吵闹使矛盾激化,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100元~500元罚款,并向客户陪礼道歉。

八、用户满意度调查记录应长期坚持,为了客户能够将服务质量、维修质量、维修价格真实反馈给汽修厂,此项工作由主管汽修厂工作的副厂长具体执行,以保证此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针对客户反映的问题,汽修厂所有员工都应该认真对待并积极解决,如果对客户所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对主管汽修厂经理处以100元~500元罚款,其它相关人员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300元不等的罚款。

九、本制度长期有效,从制定并上墙后开始执行。

推荐第4篇:定期务虚制度

为提高领导班子理论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提升领导班子创新力和凝聚力,凤县把定期务虚学习做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建立了定期务虚长效机制。

一是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学习实现常态化。在学习方式上,充分发挥一把手的导向和牵动作用,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实现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和组织专题讲座相结合;调查研究与学习讨论相结合;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与参加研讨活动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在学习内容上,认真学省、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领导的重要指示,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企业经济发展与上级的政策、部署紧密联系起来。在学习时间上,领导班子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2个小时,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200个小时;

二是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学习实现制度化。建立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学习档案,做到集中学习有考勤,学习内容有记载,集体研讨有记录,学习成果有检查。实施科级领导干部述学、考学制度,即: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时要有述学和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情况,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把学习情况作为考察内容。出台《凤县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登记管理制度》,以多种手段把干部理论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今年以来,先后选调68名领导干部参加省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13名党组织书记和共产党员标兵赴北京培训,59名领导干部赴河南、重庆观摩学习,举办“凤县大讲坛”5期,培训干部3000余人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科学理论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是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学习考评机制。把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的马列主义理论素养和学习理论、业务知识的自觉性以及科学发展的能力,作为考察、评价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推荐确定后备干部、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推荐第5篇:定期述职制度

定期述职述廉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和实行县委常委会成员定期述职述廉制度,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充分发挥党委全委会对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作用,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强化勤政廉政意识。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 林业局纪委成员。

三、述职述廉的内容

1.贯彻“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履行职责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主要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在重大问题特别是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实行民主决策的情况。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主要是落实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组织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履行反腐倡廉领导职责以及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4.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情况。主要是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情况。

5.廉洁从政情况。主要是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央、省、县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时间、方法与步骤

1.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在县纪委(扩大)会或结合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

2.述职述廉对象要将述职述廉的内容充实到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中,在述职的同时述廉,或根据述职述廉的内容要求单独形成报告。

3.参加述职述廉会议人员的范围。除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与会人员可在一定时间内就有关问题向述职述廉对象进行质询。

4.党政主要领导述职述廉后,由参加会议的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其进行民主测评。

推荐第6篇:定期会议制度

编 制文件编号审 核质量管理文件页 次批 准定期质量分析例会制度版 次实施日期修改状态 1. 目的

为加强各部门、车间之间的质量协调与沟通,及时处理生产中发现及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落实措施,提高产品质量,更好地适应市场。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会议 3. 内容

3.1 月度质量分析会,由XXX主持。 3.1.1 时间:每月 日 3.1.2 参加人员: 3.1.3 会议准备 3.1.3.1 车间

a) 准备上月本车间质量小结,包括产品质量情况、发生的重要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 b) 准备上月品质科反馈过的重要质量问题的纠正预防措施及其验证结果。 3.1.3.2 品质科

a) 准备月度质量分析报告一份;

b) 准备外购、外协件月度质量报告一份; c) 准备上月顾客反馈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 3.1.4 会议议程

3.1.4.1 由品质科谈上月在生产中出现的质量异常情况、总体质量趋势及上月顾客反馈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

3.1.4.2 由各车间介绍上月本车间存在的质量问题并进行总结分析、报告制订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有效性,介绍质量改进成果。 3.1.4.3 各车间、部门共同讨论重点质量问题的解决措施,落实负责人和完成时间及验证人员。

3.1.4.4 总结上月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的成效,确定需进一步改进的工作。

3.1.5 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发相关部门。 3.2 品质早会,由品质科长主持。 3.2.1 召开时间:每天早晨7:30。

3.2.2 参加人员:夜班和日班品保员、品质主管。

3.2.3 会议主题:汇总前一日的质量情况,沟通、反馈各工序的质量信息,落实当日质量工作重点。 4.相关文件

《内部沟通程序》 5.质量记录

会议纪要

推荐第7篇:定期家访制度

家访制度

家访是加强学校与家长、社会联系,争取家长、社会的支持,共同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每个教师都应重视做好家访工作。为了完善我校家访制度,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特制订学校定期家访制度。

一、家访要求

教师家访必须采用适当方式将学生在校的学习、纪律、思想品德等情况反馈家长,让家长真正了解学生在校表现;同时及时了解学生在家表现。对学生在校和在家发现的问题,教师要与家长共同商量,及时解决。

对家长所提的积极性、建设性意见,要虚心接受,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对家长提出的偏激或不正确意见,要加以诚恳耐心的解释。 学校要制定征求家长意见表,定期发给家长。同时对征集到的意见要进行分类梳理,及时研究,进行整改。

二、发生下列几种情况,班主任必须及时家访。

1、学生患大病,要登门或上医院探望。

2、学生家庭发生重大或不幸事件,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3、学生无故迟到、缺席,及时向家长了解原因,共同进行教育。

4、学生学习成绩突然下降或品行不端,及时与家长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教育。

三、家访所注意的问题

1.家访工作要有准备。每次家访要确定家访的目的,要解决的问题,要对被家访的学生有较充分的了解,家访前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告知家长家访的时间,以提高家访效率。

2、每学期家访要在三分之一以上学生。

3、家访时应注意尊重家长,态度谦和、坦诚相待,多用商量的口吻,语气平和,措辞准确,实事求是,要注意谈话方式,不搞告状式的家访。

4、在家访中不得接受家长赠送的礼品和礼金。

推荐第8篇:定期谈心制度

定期谈心制度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并逐步完善定期谈心制度,是在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转化为经常之举,长期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

3.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

4.党员与党员之间。

二、方式方法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的办法。

2.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气”多对多”的方式。

3.一般在领导班子成员内部和支部内进行。

4.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星期谈二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至少每月谈二人次。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

5.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

6.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长期外出的党员采用电话、上网的方式谈。对下岗外出党员,知其通讯地址但不知其联系方式的,通过书信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则实行上门谈。

三、主要内容

1.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批评者。

2.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开展自我批评,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不轻描淡写、浅尝辄止,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就事论事、自我解脱。对存在误解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4.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切实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要摒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

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坚决反对各种庸俗的市侩作风。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那一套。

5.与人为善原则。开展批评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得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的倾向。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尊重信任原则。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五、具体要求

1.区别不同对象谈。谈心对象有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存在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状况的差别,谈心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易、因情而易、因势而易。对党员骨干开展启发式谈心,对普通党员推行鼓励式谈心,对缺点明显的党员进行诫勉式谈心,对受到误解的党员采取慰问式谈心,对相同单位不同岗位的党员实施互动式谈心。

2.带着问题谈。跟谁谈、怎么谈、谈什么、解决什么问题,需谈心前要有精心准备,做到胸中有数。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方式,引导谈心对象说出真话、实话,提出过去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见。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千篇1律、不着边际、不解决任何问题的空谈。

3.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自觉放下架子,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4.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提高思想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等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与转变作风相结合。通过谈心增强牢记”两个务必”的自觉性,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与关心党员群众的生产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思想问题的同时,还要切实关心党员群众的生产生活,为他们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增强谈心活动的实效性。四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谈心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用推进各项工作的成果来检验谈心活动的成效。

推荐第9篇:定期联系制度

定期检查、主动联系制度

为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食品药品市场的动态,本局各职能科室同志要加强与药品监督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的联系,并对其上报资料进行定期检查,为日常监管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1、局职能科室同志每季度要与各镇(街道)药品监督协管员电话联系不少于一次,协管员与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联系不少于一次;

2、局职能科室同志每半年要与药品监督协管员走访不少于一次;

3、局职能科室同志每年要与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联系不少于一次;

4、本局每年召开一次由药品监督协管员及部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参加的座谈会;

5、本局定期对药品监督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其中每年协管员培训不少于2次,信息员培训不少于1次;

6、实行定期检查的办法。各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每季填报情况反馈表,将一段时间的信息集中反馈至各镇(街道)药品监督协管员。协管员将上述资料收集汇总后上报本局。局职能科室每季检查协管员上报资料,从而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基层药品市场动态。

7、本局在处理有关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时,可视情主动与该辖区内药品监督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的联系。

8、本局通过对药品监督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的定期检

查、主动联系,听取基层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方面的心声。

推荐第10篇:定期接访制度

一、为了保持党政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

范我辖区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中央联系会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精神,建立本制度。

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重视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

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党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主要方式方法有:

三、

一、公示。街道信访室具体负责街道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具体工作,通过公

示栏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

四、接待。采取定点接待、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街道党政领导在便民

服务中心信访窗口定点接待,面对面接待来访人。对一些疑难、重点信访问题,适当时间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协调解决。对一些解决难度大的信访案件,有关领导或部门要带案下访,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五、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

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包案情况要以“两办”文件下发各包案单位,明确责任。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领导干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街道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六、落实。要把领导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

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账,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七、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基本要求

(一) 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

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要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不管诉求是否合理都要认真解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 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

着重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着重解决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

(三) 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

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要做好

第11篇:定期报告制度

潞城市瑞通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检查定期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潞城市瑞通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事项报告方式、时限、内容等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潞城市瑞通化工有限公司全体人员。

第二章 报告时限

第三条 安全检查需做定期报告,根据事件等级将报告时间做以下分类:

(一)每半年度、年度总经理专题会议为报告汇总时间。

(二)如发生重大事故,则必须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汇报给公司领导,不得延误,并在事后写出书面报告。

(三)如发生轻微事故,完全可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住的,则在事态控制后报告给公司领导。

(四)其他检查情况,设施、设备消缺情况在总经理长专题会议中以书面形式汇总,报告。

第三章 报告内容

第四条 消防器材使用情况,年检情况,定置摆放,是否定期检查。

第五条 是否发生重大事故,如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事件。 第六条 发生间、充装间等重点防火部门安全检查情况。 第七条 各区域巡查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按照要求填写安全记录本。

第八条 是否存在员工队伍不稳定状况,是否及时了解员工动向,确保安定、团结。

第九条 是否发生恶性冲突事件,包括内部与外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潞城市瑞通化工有限公司拥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2013年4月20日起实施。

第12篇:4.3定期回访制度

定期回访制度

为吸引更多的回头客户,提高汽修厂服务质量和维修质量,更好服务于汽车运输市场,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回访机构设置:

1、回访主要负责人:刘自彬

2、回访主要成员:熊英

二、应急问题处理机构:

1、应急处理组长:熊英

2、副组长:刘自彬

3、成员:黄建伦,李功银、

三、当发生应急情况时,应急处理小组应在组长统一指挥下迅速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积极展开救援。

四、汽修厂调度厂长在平时做好满意度调查的情况下,应对客户进行抽样回访调查,调查对象不得少于10名。

五、回访记录表中的内容应涵盖以下内容:回访时间、专人回访、回访项目、内容、回访结果等。

对发出的回访记录表应及时收回,并对调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就客户反映的问题组织召开汽修厂全体员工会议,商议研究解决办法。

六、对修竣出厂的车辆应建立满意度调查记录表,满意度调查可通过电话或回访记录表的形式进行。

七、满意度调查记录应真实可信、字迹清楚,对客户提出的不满意项目应记录完整,如果不满意事件是用户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又是本汽修厂亟待解决的问题,应上报主管汽修厂的副厂长,厂长根据情况立即召开汽修厂员工全体会议,就客户不满意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如果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如果客户所反映的问题不合情理,汽修厂主要负责人可与客户认真协商,问明原因,化解汽修厂与客户之间的误会,最终消除矛盾为止。问题解决期间,严禁与客户吵闹使矛盾激化,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100元~500元罚款,并向客户陪礼道歉。

八、用户满意度调查记录应长期坚持,为了客户能够将服务质量、维修质量、维修价格真实反馈给汽修厂,此项工作由主管汽修厂工作的副厂长具体执行,以保证此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针对客户反映的问题,汽修厂所有员工都应该认真对待并积极解决,如果对客户所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对汽修厂主管领导处以100元~500元罚款,其它相关人员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300元不等的罚款。

九、本制度长期有效,从制定并上墙后开始执行。

六、回访问题汇总

1、在维修保养工作开始之前,我们的服务人员对即将开展的工作前对您进行的解释您如何评价!

2、您对来我汽修厂维修时,我厂服务人员接待您的迅速程度您如何评价(如等待被招呼的时间、和服务顾问沟通的时间、钥匙交接和填写书面文件的时间)

3、您对我站是否正确完成您所需的维修、保养项目情况如何评价!

4、对已完成的维修、保养项目或结算清单为您解释的是否清楚!

5、修理完成后,提车速度如何评价(如填写书面文件,交款等服务环节)!

6、您对本次在我站维修的总体时间如何评价!

7、您觉得我们的服务人员,是否能做到积极倾听您的需求,并正确回答您的疑问,如何评价!

8、在您提车或付款时我们的服务人员是有协助您,如何评价!

9、维修保养后的车况,如清洁,无损坏、车内设置无变化等情况如何评价!

10、您对我们的顾客休息区舒适度及我们的休息区服务人员如何评价!

第13篇:定期报检制度

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电梯类)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

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1、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进行定期检验的,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缓检申请。

3、3电梯停用时,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停,报停后的电梯应切断电源进行封存。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3、4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5申请电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第14篇:小学教师定期体检制度

师生定期体检制度

为了全体教师学生的身体健康,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加强和提高师生体检质量,便于统一管理,保护和增进师生健康,特制定师生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学生体检:

1、学校要落实专兼职校医保健教师,加强培训,熟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2、按课程方案规定,对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健康教育等专业性教育。

3、按国家规定,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检查。

4、将学生体检结果即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医生的建议由班主任及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5、对身体有异常的学生,学校、班主任、科任教师都应高度重视、关心。发放给家长的联系单要讲究形式和方法。

6、对于健康状况不允许进行体育活动的同学,由医院出证明,可以免修体育课。

检查结果记录在健康卡上,对患有慢性病的学生发“告家长书”,以便家长及时了解孩子健康状况,陪同孩子前往医院复查,及时得到治疗。卫生室对检查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并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归档工作。

二、教师体检

1、我校每2年组织教师参加工会安排的教师体检。

2、体检项目:内科、妇科等

3、体检结果由工会整理、归档。

第15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定 期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1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动力、卫生等部门参加。平时实行巡查和抽查或随同领导安全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2)各施工现场,项目承包点应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每月坚持一次》。 (3)各班组《包括民工队》要开展班前,班中查安全,班后进行讲评安全工作。

(4)各分包在同一施工现场施工时,总包在检查中发现分包单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通知分包单位进行整改排除事故隐患。

2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1)施工人员应随时随地的注意和关心所管施工现场区域项目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事故隐患边查边改。

(2)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应坚持班前班中的安全岗位检查,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各及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随时处理解决。 (4)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

(5)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3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

主要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标准。但概括起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施工处理,查现场文明施工等。

4安全检查中安全检查后狠抓落实整改复查工作;

安全检查中要认真的做好记录,边检查边整改,对即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停止,进行定人、定时、顶期、定措施必须立即整改,负责整改的单位人员在整改完成后自己组织验收执行签字手续,并向公司安全部门汇报派人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准施工。

对检查中的老问题、老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令其停工并发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经过检查要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分类排处,将立即要整改的,限期整改的,口头整改的开会书面通知现场交代主管施工现场领导的,工长及专职安全员进行负责落实整改检查验收工作。

5事故调查和处理。

作业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守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企业领导人应该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以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纪律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填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在十日内上报主管和当地劳动部门。报告书中关于责任者的处分,经批复后既为正式决定,并及时向下属单位通报宣布执行。

陕西艺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2日

班 前 安 全 活 动 制 度

为了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职业道德,严格遵守项目部个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切实做到防患未然,确保安全施工,制定以下制度。

1班组长应根据班组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科学地安排好班组班前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2班前班组全体成员要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班组长的组织下,进行交接班,召开班前安全会议,清点人数,由班组长安排工作任务,针对工程施工情况,作业环境,作业项目,交代岗位安全施工重点。

3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防护装置。

4全体组员要在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后,上岗交接班,熟悉上一班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设备和工完场清情况,按作用划做好生产和一切准备工作。

5班组必须经常性地在班前开展安全 活动,形成制度化,并作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6班组不得寻找借口取消班前安全活动,班组组员决不能无原因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

7项目经理及其它项目管理人员应分头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或参加班组前安全活动会议,以监督其执行或提高安全活动会议的质量。

8项目安全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看是否有漏记对记录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陕西艺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2日

工 伤 事 故 分 析 报 告

1凡发生轻伤事故,应于当日由班长或工长向安全员汇报,安全员应在两天后向公司生产部汇报,并督促项目经理详细填写事故报告表签章齐全呈报公司存查。

2一般事故由主管工长召集发生事故的班组和有关人员开事故分析会,并请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公司有关领导参加。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包括多如事故),项目经理部,公司应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公司生产部报告,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上级机关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

4死亡事故,公司生产部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同上级部门搞好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重大伤亡事故,分公司应在十天内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送公司,公司在十五天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待上级批复后下发各基层单位。

6发生的工伤事故各单位必须按期如实上报,不允许过期补报,隐瞒不报,由隐瞒者负责。

7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由工长召集发生事故班组和有关人员,会同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共同分析事故的原因,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落实情况,订出整改措施,一定要达到教育广大职工和制止同类事故不在发生的目地。

8重伤、伤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应根据情节召开公司范围的现场分析会。 9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其事故分析会与事故调查报告应在十天内上报公司,公司在十五天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下发各基层单位。

10“四不放过”原则;(1)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2)当事人和职工群众没有学到教育不放过(3)整改预防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有关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陕西艺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2日

一、施工现场所有作业队及作业人员应做到工完料清,垃圾清运及时,“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原则进行现场环境卫生管理。

二、后勤部门全面负责办公生活区、施工区、食堂、浴室、厕所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保证职工有一个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充分保证现场施工人员饮水的供应。

三、讲究卫生,不在饮水区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有专人打扫卫生,保持卫生整洁。

四、现场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应分类存放,并遵照公司〈固体废气物控制措施〉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处置。

五、生活区应做到无地面积水,并设置衣物晾晒架。

六、吸烟人员应在现场设置的吸烟点吸烟,不乱扔烟蒂。

七、遵守公司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陕西艺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2日

第16篇: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

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管理的针对性、时效性,及时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吸取教训,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1、公司各职能部室及工区必须于每月结束前,对本月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详细的总结,重点分析本单位当月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今后应采取的措施,指出下个月安全工作重点。

2、公司安全部在安全副总的指导下对公司当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重点分析公司本月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今后应采取的措施,部署研究下个月安全工作重点。

3、公司安全部对本月各单位安全隐患和公司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并与上月隐患类别、数量、各类隐患所占比例进行比较,指出公司及各单位下个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

4、公司每月1日召开安全形势定期分析会,在安全工作分析会上,各单位分别汇报本单位安全工作总结,安全部汇报当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公司总经理或安全副总汇报公司当月安全工作情况,分析、部署下一个月安全工作重点,传达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及公司安全文件精神。

6、公司中层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形势分析会,有事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50元。

7、公司安全部做好记录和监督、考核工作。

第17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根据豫高股办(2013)135号文--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相关精神,为确保高速公路施工安全,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监理代表处每月组织一次 综合性安全检查。全面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施工。通过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如易燃易爆品、大型设备安装试产、重点工程施工、新产品使用等。

四、季节性安全检查,如防火、防洪、防暑降温、防冰冻等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五、重大节日安全检查,如春节、元旦、国庆,“十一”、“五一”等节日。

六、重点部位现场监理每天检查。

济祁高速二期工程总监办

2013年7月 1日

第18篇: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边院镇济河小学

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一、定期进行校舍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危房和危墙,对出现问题的地方要定期进行勘查鉴定(每月一次,特殊情况或特殊时期不定期),在雨季或冬季到来之际,要增加对校舍的监控力度,重点勘察校舍的构建、内部设施和安全使用情况。

二、定期进行对师生的安全教育,重点是防火、防病、防盗、防溺水、防中毒、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教育。要求责任人有方案,有记录,有效果。

三、校园周边环境定期清理,无乱设饮食摊点,无黑网吧。

四、交通安全措施得力,有交通值班制度,无无证车辆接送学生现象。防火、防盗设施配备齐全,并对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检修。安全保卫人员尽职尽责,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五、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并将各种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职责分明。

六、教学设备(实验器材、体育器材等)管理规范,每学期至少检修一次。器材设备的管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2014.2.18

第19篇:网络安全定期巡查制度

网络安全定期巡查制度

1、信息技术处对全局所有计算机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更新数据。

2、定期对网络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例行的巡查做好记录,并将巡查的结果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3、每周上网查看相关的网络安全的信息与通报,对服务器进行安全升级并及时打好相关的安全补丁。

4、每周对中心计算机网络的防病毒软件的病毒库进行一次更新。

5、每周对安全运行日志进行巡查,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

6、此项工作具体由信息技术处授权维护人员进行,信息技术处负责监督、检查。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及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系统的安全及正常运行,促进信息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政管局实际,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政管局所有维护和管理的网络主、辅节点设备及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具体包括审批服务器局域网、病毒防御网、因特网网站和有关窗口部门的专网。

第三条 政管局及政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在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范围内使用和操作网络系统。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网络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信息技术处是全局网络系统安全工作的管理者和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长、窗口各负责人是各处(室)、窗口网络安全的部门责任人。

第五条 信息技术处对全局网络线路和网络接入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各接入处室及窗口对各自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进行日常使用管理。有关管理部门专网的维护由相关部门负责,信息技术处进行必要的监督。

第六条 各窗口单位根据业务需要,以公函形式提出申请开通互联网线路,信息技术处报经领导审批后负责开通线路、调试设备。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经许可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三章 内(外)网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 在网络使用中,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政管局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网络安全保密制度,自觉维护网络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 上班时间不准做上网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票、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玩电脑游戏、严禁浏览或注册到非法网站、不良网站。

第九条 必须遵守有关保密制度规定,严格内外网分离。凡涉及到单位机密以及有重要文件的机器必须与外网物理隔离,防止重要文件被盗取或丢失,对所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政府网及局中心服务器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第十一条 除信息处负责人及其授权的维护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政府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第十二条 信息处负责网络管理的工作人员对中心相关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任何窗口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淫秽色情的信息。

第十四条 各窗口如需增减信息点,改变IP设置、网段设置等,须向信息技术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网络管理人员更改。严禁擅自更改IP地址,造成其他人员无法上网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及窗口负责人责任。

第十五条 信息技术处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准确登记并及时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窗口,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具体由窗口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局网络设立的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由信息技术处网络管理人员按时进行数据备份,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 网络系统软件及信息数据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内部公开的;

3)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4)仅限本单位使用的; 5)仅限个人使用的。

所有上网信息必须经过局办公室、局领导审核,由信息技术处发布。 第四章 防病毒管理

第十八条 局所有服务器、办公电脑,都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每2天杀毒一次;对清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时上报信息技术处。

第十九条 严禁在中心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严禁在联网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杀毒处理的U盘、移动硬盘或盗版光盘等可移动存储介质;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二十条 所有工作人员,禁止登录非法网站,发现来路不明的邮件,不要随意打开,应立即彻底删除。

第二十一条 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计算机或相关设备,严禁儿童使用。 第五章 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 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造成系统危害事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影响,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本办法,给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全局网络所用用户一旦发现有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下列行为,均应及时向信息技术处报告,网络管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违反第十一条及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公安机关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由信息技术处负责监督实施,具体处罚由局办公室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办公设备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信息设备

信息设备是指在中心大厅内部(含局机关),为支持各项工作的正 常开展而配备的设备,其范围包括:

1、提供给中心大厅(含局机关)内部使用的计算及其附件、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等;

2、保障中心大厅(含局机关)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相关办公设备 (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及其他相关配置资源等。

二、信息设备的领用流程

1、需添置信息设备时,由申请处室、窗口填写“设备领用登记表”,交信息技术处,信息技术处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核。

2、在信息技术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信息技术处根据批示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添置及发放工作。三.信息设备的使用管理

(一)计算机的使用:

1、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由使用人负责保管,除授权维护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更换配置、随意搬离办公地点。若出现人事变动(调岗、离职等),信息设备按程序交接。

2、计算机使用人应保持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始终处于整洁、无灰尘的状态。

3、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各种游戏。

4、接收E-MAIL时,须使用杀毒软件彻底查收邮件无病毒后,才能打开邮件以免带入病毒影响公司计算机网络。

5、计算机使用人在关机时,应按操作规范关机。

6、计算机使用人要做好日常数据备份工作,坚持做到数据双备份,重要文件资料可以备份到移动硬盘。如有特殊要求,应把季度或年度的资料汇总做成光盘作永久性保存。

7、计算机使用人应按正确的操作程序操作,如因个人操作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打印机、复印机的使用

1、打印机、复印机是较贵重、易耗易损办公用品,应按正确的操作程序操作,如因个人操作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打印机、复印机损坏,追究当事人责任。

2、下班后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必须关闭打印机、复印机。

(三)电话使用管理

1、电话由信息技术处统一发放、安装及维护,各窗口负责人负责监督使用情况。

2、电话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应速与信息技术处联系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加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组织保障

(一)中心已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人;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保障服务处总负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中心办公室、保障服务处、市安监局窗口和市消防支队等窗口负责人组成,各窗口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三)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责令责任人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发现重大、特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并通报相关责任人;

(四)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对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并检查督促其窗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除和报告不安全隐患;

(五)保障服务处负责改善中心安全生产、劳动条件,购置和配备安全生产有关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第二条 安全生产准则

(一)工作人员不得将化学危险物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中心办公场地并进行存放;

(二)工作人员不得在中心内私自安装电器设备和转接电源,如工作确实需要须向中心保障服务处和信息技术处书面报告,经批准,由保障服务处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三)保安人员要注意加强对中心办公场地的巡查,防止办事群众将化学危险物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中心办公场地;

(四)工作人员须对配备给窗口的办公设备和办理审批业务涉及的文件资料、印章等进行妥善保管,以防遗失;

(五)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地或下班前要切断所有设备的电源,锁好办公桌和文件柜,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条 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一)中心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由保障服务处负责,值班和保安人员配合;

(二)工作人员如违反规定,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将取消其年度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在中心内进行通报批评,如多次不改将要求其退回原单位并取消所在窗口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三)工作人员因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全部责任,窗口负连带责任;

(四)工作人员因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本人负全部责任,并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班制度

为保证中心日常工作正常运转,让市政务局各处室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正常工作,根据中心工作的特殊性质和各窗口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按照日常工作值班表和节假日值班表的安排,按时到岗值班。

第二条 值班人员职责:

(一)热情接待办事群众来电(电话)来访咨询;

(二)做好中心工作人员当天的考勤管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审核与记录;

(三)协助处置在中心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协助保障服务处检查各窗口工作人员劳动纪律、服务态度,工作环境,协调、解决大厅内发生的各种问题,并做好记录;

(五)协助中心保安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六)协助做好中心服务大厅内安全保障工作,每天下班后要对中心所有设备进行检查,确认中心所有电器设备均关闭后方能离开中心。

第三条市政务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片区的片长和副片长轮流值班,负责日常巡查和检查,配合搞好各项工作。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建立详细的值班记录,值班记录要如实反映中心服务大厅全天开展工作的情况,如: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回单位的办事、请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

第五条 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9:00接班,下午5:00交班,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

第六条 节假日值班,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各节假日值班通知的要求,由办公室安排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认真做好当日的值班记录,并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会议制度

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的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制定会议制度如下。

一、局党组会议

(一)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二)会议内容主要是:

1、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指示、决议、决定,并提出实施意见及措施;

2、审定局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有关制度建设的规划、年度工作安排、年终工作总结和报送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文件;

3、讨论决定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任免、轮岗、调动、推荐、晋级、奖惩等事项;

4、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现状,提出改进措施;

5、讨论决定向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请示的重要问题;

6、讨论决定局机关重大经费开支与使用;

7、讨论决定其它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和议事原则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局行政办公会

(一)局行政办公会一般由局长主持或委托副局长主持,副局长、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扩大到窗口片区长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二)会议内容主要是: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安排部署工作;

2、对照目标任务或其它重要工作,研究落实措施;

3、听取各部门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汇报;

4、统筹、协调有关工作;

5、研究其它具体工作。

(三)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各部门按照职责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四)由专职纪检监察员对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立项并督查督办。

三、局工作务虚会

(一)局工作务虚会一般由副局长主持,副处以上人员参加,每周一上午进行,会议简明扼要,定点、定时召开。

(二)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各司其责的原则汇报工作进展或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并汇报本部门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由会议主持人统筹部署工作,协调有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四)会后由办公室在当日内将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上报局领导,下发各部门。

(五)形成的会议纪要作为检查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

四、窗口负责人会议

(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负责人会议,每周一下午召开,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各窗口负责人须按时参加会议,会议由局领导或保障服务处主持。作好会议的签到和会议记录。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指示、决定以及中心的贯彻落实意见;

2、通报近期工作情况;

3、布置近期工作任务;

4、汇报工作任务、工作纪律、工作职责的贯彻落实情况;

5、讨论中心内部的有关规章制度;

6、听取各窗口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 保障服务处负责做好窗口负责人会议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

(五) 窗口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例会的,应及时安排窗口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六) 窗口负责人每年有五次未参加例会的,取消当年窗口评选先进的资格。并在中心进行通报。

考勤管理办法

为加强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市政务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

(一)中心实行指纹打卡考勤,每天打卡2次,即上午8:00-9:00、下午17:00-18:00时段。上午9:00以后为迟到, 下午17:00以前打卡为早退,因故未按时到岗的,须作书面记录实际出勤情况。考勤工作由市政管局保障服务处负责。

(二)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局机关组织安排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各种会议、活动,应当纳入考勤。

第二条 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外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中心工作人员因事需外出,离岗半天的,应事前做出书面申请,由窗口负责人批准,交保障服务处备案;

(二)离岗1天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员报窗口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所在单位批准,交保障服务处备案;

(三)局机关工作人员需外出办事的报处室负责人批准,处室负责人需外出办事的报局领导批准;

第三条 所有工作人员的病假,以符合医保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第四条 公休假

(一)凡符合公休假条件,需安排休假的窗口工作人员,休假前需书面申请,经窗口负责人同意,报所在单位批准,并安排人员顶岗,接替人员到位后,方可休假;经批准的书面申请,交交保障服务处备案;

(二)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休假,本人书面申请,经处室负责人同意,报局领导批准,交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岗位的工作由窗口负责人妥善作好安排。临时顶岗人员,应熟悉本部门审批业务和中心服务规范。 第六条 违反以上规定的,视为矿工。

第七条 考核情况,中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本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一)迟到、早退累计15次;

(二)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

(三)旷工累计超过3天;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提升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机关形象,规范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行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条 规范化服务的内容

一)服务语言:

1.工作时间,须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须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照时,要使用“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XX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XX规定,您的XX不能办理,请原谅”、“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XX窗口”、“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批评、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您慢走,再见”、等文明用语;

4.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别啰嗦,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5.当办事群众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回答:“谢谢,欢迎您的监督和帮助”;受到办事群众表扬时,应回答:“谢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二)服务态度:

1.要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

2.接听电话时,必须首先讲“您好”;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三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3.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歧视;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持欢迎态度,耐心听讲,不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争吵,也不要与其争辩,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予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审批协调处。

三)服务仪表:

1.工作时间必须按中心的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

2.工作时,仪表举止要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女性工作人员不得浓妆艳抹,男性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不得蓄胡须; 3.在工作场所着背心、吊带裙、超短裙和拖鞋。 4.

在工作和办理业务时吸烟。

四)服务举止

1.在工作场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办事大厅清洁卫生;

2.不讲脏话、粗话,不吃零食,体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素质和修养;

3.午休用餐时不饮酒,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创造宽松和谐的办公环境。

五)服务设施

1.有关的法律、规章、政策、资料等准备齐全,以利做好宣传与解答;

2.服务台面、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整洁,严格按照ISO9001的工作和服务环境定置管理。

六)服务质量:

1.应一次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

2.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3.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缩短承诺时限,提前办结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事业和群众。

4.认真执行五办作风,即: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

七)工作纪律

1.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办公;

2.服务对象和与中心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服务窗口;

3.不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二条 规范化服务的管理

范化服务工作,按照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在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主要以日常检查、抽查、督查的形式,对规范化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采用自查、抽查、互查、暗访等方式。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制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各党支部、各片区和各窗口要切实做好工作,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同时,要关心工作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工作人员既有压力,又有动力。

三条 规范化服务的考核

范化服务是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内部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强化局(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局(中心)工作目标的有效办法,为此,局(中心)将此项工作融入日常的考核与管理,作为年终总结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窗口工作人员进出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工作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轮换,制定本办法。

一条 进入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秉公办事,爱岗敬业,清正廉洁;

二)应当是国家公务员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行驶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职能的工作人员;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协调能力,熟悉掌握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部门审批业务,对本单位审批业务涉及到的法律、规章、政策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能高效优质地完成本单位行政审批或管理服务业务工作;

四)熟练掌握运用计算机和电子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办理本单位审批业务;

五)进入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待人随和,遇事冷静,原则上在中心窗口工作满二年才能轮换;

六)各单位选派到窗口的工作人员和窗口负责人,需先行文与市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按照《昆明市行政审批首席代表设立暂行办法》分别确定A、B、C角,并附需进入中心工作人员的简历,经审核同意后,进入中心窗口工作;

七)进入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党、团组织关系一并转入中心;

八)对不符合条件者,中心有权要求各单位进行更换或退回。

二条 进入中心所有窗口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中心的管理,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批评教育,如教育无改的应根据干管权限承担相应的问责,直至退回原单位。

三条 严格执行窗口工作人员办公用品、设备、设施等的领用制度,并正确使用和维护,若出现人为损坏和遗失,由该窗口负责人承担赔偿。

四条 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回原单位,事前须由单位行文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说明轮换的原因,经市政管局同意,到保障服务处等相关处室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投诉件受理暂行制度

诉件受理暂行制度

规范处理人民群众来人、信函、电话投诉,参照中纪委监察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教程》的有关处理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的程序和方法,特制定本受理制度:

受理范围

制度主要是受理国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有下列具体行为的投诉:

心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和有关法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办事群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心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规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实施乱收费的;

心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 接件受理,工作推诿,不讲诚信,违背承诺,致使办事群众(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的;

心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违反上下班制度,擅离岗位,耽误办事群众(投资者)办事的;

中心和窗口的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建议的;

它方面的问题。

二条 办理原则和程序

管理局(中心)坚持分级管理、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窗口、中心、单位,三位一体的办理模式,投诉窗口所受理的投诉件采用下列程序办理:

及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有违反党纪、政纪和有关法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损害办事群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投诉,由投诉窗口整理,报经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领导、市纪委监察局分管领导阅示后,转请相关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阅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及投诉受理范围第一至四款的投诉件,由投诉窗口整理,报经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领导阅批后,转请窗口负责人或相关单位(部门)阅处,并用书面反馈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如署名(联系电话)和来人直接投诉的,将办理情况反馈投诉者。

议类问题的投诉件,由投诉窗口整理,报经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阅批后,转请相关单位(部门)阅处。

四)投诉(信件、电话)反映的内容,与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无关的,根据其反映内容,由投诉窗口整理,报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领导阅批后,转相关单位(部门)阅处。

励和处罚

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励:

1、中心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能依法行政、高效行政、文明行政、廉洁行政、团结务实,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模范执行政策法规,一年工作中没有被投诉或接件量大,一般投诉比例小的窗口和工作人员,在年度考评中优先推荐为先进窗口和优秀公务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服务热情周到,耐心解答办事群众(投资者)的咨询,帮助其排忧解难,深得群众好评,收到书面形式表扬的窗口和工作人员,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将给予通报表彰。

罚:

1、因内部管理不严,出现不团结现象,引起群众和其他窗口工作人员的不满,问题反映到投诉窗口和审批协调处的,建议其所在单位对窗口进行整顿。

2、窗口在履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凡涉及投诉受理范围的投诉,被投诉(署名)二次以上(含二次),经查,投诉内容属实的,不得参加年内优秀窗口的评比。被投诉三次以上(含三次),经查,投诉内容属实的,窗口负责人要书面向中心和本单位对投诉原因进行汇报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3、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凡涉及投诉受理范围的,同一个问题被投诉(署名)二次以上(含二次),经查,投诉内容属实的,不得参加年内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的评比。被投诉三次以上(含三次),经查,投诉内容属实的,建议本单位将其调离窗口工作。

4、窗口和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被投诉内容涉及有违反党纪、政纪,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有关法规,经查证核实的,将投诉件转请相关的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窗口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保证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依法准确、及时、公正、高效地实施行政审批,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和《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行政部门在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所设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所属行政部门及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所规定的职责,依法受理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第四条 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保障服务处应当对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因故意、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审批工作和市便民服务中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追究。

第五条 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收、出件。市级行政部门设在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的窗口为各部门对外服务的唯一窗口,负责对外收件、内部传送审批和发放批准件、证书。

第六条 市级各行政部门进入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窗口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未经市政府同意,不得擅自撤回,不得在窗口和机关两头受理。 第七条 申报者到窗口进行咨询或正式报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当认真接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当收件并开具收件回执清单。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或需补办的具体事项。 第八条 申报者在正式申报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补件或退件处理:

(一)报材料缺少主件的,作退件处理;

(二)报材料非主件材料不齐全,申报者书面承诺补齐时间的,可作补件处理;申报者超过承诺时间未按要求补齐的,作退件处理;

(三)申报件材料齐全,但经窗口初审,其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的,作退件处理;

(四)报件经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可在时限内作退件处理。

第九条 各窗口应当谨慎处理退件并实行退件登记制度,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审批协调处每月抽查一次。

第十条 申报者将申报材料报到窗口后,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审查报件是否齐全,一般要当场决定是否收件;如属内容比较复杂,并有图纸需审核的申报件,可与有关人员审议后确定是否退件,但审议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第十一条 申报者对退件有异议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可持退件单到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审批协调处要求进行复核,审批协调处可会同审批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 各窗口对符合规定的申报件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办理完毕。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办理期限未作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本机关对外承诺的办理期限内办理完毕。未对外承诺办理期限的,应当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报人。

第十三条 对需要由设立窗口的行政部门对申报件进行审核和最终审批的,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对需要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的,由设立窗口的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对需要联合多家行政部门进行审批或现场踏勘的,由负责审批、发证的主要行政部门负责。

对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申报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与审批部门联系催办。

第十四条 行政审批项目的收费,应当按照规定收取。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批事项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批事项随意退件的;

(三)受理审批事项时不开具收件回执清单的;

(四)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者,未能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或需补办的具体事项,造成申报者三次以上往返的;

(五)退件超过规定期限的;

(六)申报者对退件有异议,窗口工作人员未告知其可到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求进行复核的;

(七)无规定依据实施审批,或超越规定权限实施审批的;

(八)由于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对符合规定的申报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办理完毕的;

(九)受理申报件的窗口工作人员未主动与审批部门联系催办,致使审批事项在期限内未办结的;

(十)将收到的申报件交由申报者自行到本行政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进行审批或领取证件、批准文件的;

(十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

第十六条 窗口工作人员有第十五条行为之一的,由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审批协调处视其主观意识、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影响大小和改正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责令向申报者道歉;

(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通报批评;

(四)退回原单位。

第十七条 对退回原单位的窗口工作人员,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审批协调处可以建议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对在行政审批工作中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由市级国家机关工委和市监察局按照有关纪律处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负责解释。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收退件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收、退件的管理,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收、退件管理暂行办法。

一、即办件的管理

1、即办件的认定

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均属即办件。

2、即办件的管理

①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②各窗口实行即办件报表制度,对办结的即办件要填写在“政务中心”统一印制的报表上,报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协调处汇总。

二、退回件的管理

1、退回件的认定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退回件;

①服务对象正式向窗口申请,其申报材料中的证件主件缺少;

②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但经窗口初审,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及技术规范要求的;

③申报件经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

2、退回件的管理

①服务对象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如能够当场或当天认定为退回件的,应当场或当天认定;如项目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或当天决定的,可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议,但审议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天;

②各窗口实行退回件登记制度,凡属退回件的按“中心”统一印制的表格建立台帐,并填写《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XX窗口退回件通知书》,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存窗口,第二联当天随统计报表一并报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协调处备查,第三联交服务对象;

③服务对象对退回件有异议的,有权持退回件通知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协调处申请复核,由审批协调处会同项目主管部门予以复核裁定。

三、补办件的管理

1、补办件的认定

存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补办件: ①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件但未带来的; ②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非主件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 ③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

2、补办件的管理

①补办件的首先必须收件,并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XX窗口补办件通知书》,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存窗口,第二联当天随统计报表一并报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协调处,第三联交服务对象。《通知书》应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

②补办件的办事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承诺件的管理

1、承诺件的认定

服务对象提出需审核或现场踏堪的特殊申请事项,均属承诺件。

2、承诺件的管理

①承诺件首先必须收件,并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XX窗口承诺件通知书》,一式四联,其中第一联存窗口,第二联当天随统计报表一并报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协调处,第三联报主管部门领导,第四联交服务对象。《通知书》应明确承诺办结时限;

②承诺件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出具领件凭单交服务对象,便于服务对象在时限到时凭单到窗口交费、领件;

③承诺件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承诺内容,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踏堪;

④承诺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间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

⑤末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承诺件,服务对象有权向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协调处投诉。

五、联办件的管理

1、联办件的认定

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联办件; 服务对象的申请属于3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

2、联办件的管理

①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联办件后,应填写“政务中心”统一印制的《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XX窗口联办件通知书》,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存窗口,第二联报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协调处,第三联交服务对象; ②责任窗口部门应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牵头落实办理;

③“政务中心”应与联办件的责任部门联系,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 ④联办件必须根据联办件的内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中心”应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随意退件现象的发生,提高各类收件的办理质量。

本暂行办法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各类事项办理暂行办法

各类事项办理暂行办法

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各类事项审批暂行办法。

一、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

1、一般事项的范围

一般事项指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主要包括下列申请事项 (1)昆明市技术监督局:

①受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办、变更、换证、年检及注销; ②受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办; ③受理锅炉使用证(含蒸汽管道); ④受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含压力管道);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一般事项的办理

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告知补办材料,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

1、特殊事项的范围

特殊事项指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主要包括下列申请事项: (1)市消防支队:

①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 ②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许可证办理; ③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④公共娱乐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⑤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申报检查; 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的办理。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殊事项的办理

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中心”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2)“中心”有关窗口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应出具《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窗口承诺件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应出具《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窗口补办件通知书》,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承诺事项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向“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

(4)主管部门领导应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窗口。

(5)服务对象在时限到时,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如对办理结果持有异议,可向“中心”督办处投诉。

1、重大事项的范围

重大事项指需由3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2、重大事项的办理

重大事项采取联合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应按不同的申请内容向窗口责任部门提出申请;

(2)责任窗口受理重大申请事项后,必须按“联办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办理; (3)“中心”主持召开联审会议,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重大事项。

四、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

1、上报事项的范围

上报事项指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

2、上报事项的办理

上报事项采取负责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确认为上报事项后,应出具《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窗口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该事项在本市的办理时限,并及时向“中心”汇报。

(3)“中心”应指定1个部门为责任单位,采取一包到底的办法,在一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帮助办理。

五、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

1、控制事项的范围

控制事项指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昆明市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

2、控制事项的办理控制事项采取明确答复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部门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报材料,如能够当场或当天认定为控制事项的,应当场或当天认定,并将申请事项按“退回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如项目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或当天决定的,可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在承诺时间内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议,作出明确答复;

(3)服务对象如对申请事项的答复持有异议,可向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协调处投诉。

窗口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及时办理各类申请事项。窗口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办理“中心”转交的各类申请事项,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如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可按规定顺延办结时间。

本暂行办法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0篇:定期清洁卫生间制度

定期清洁卫生间制度

卫生间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关系到每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正确的使用、有效的管理,是每一位员工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卫生间的清洁工作主要包括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隔板(隔墙)、卫生洁具及其他室内设施的清洁等,可分为每日常规清洁和周期性大清洁两种。 每日常规清洁的次数根据洗手间检查表和标准要求而定, 周期性大清洁可根据具体情况拟定计划,一般可每星期、每半月或每月安排一次。

一、卫生间的清洁、保洁标准

1.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 2.目视墙壁干净,坐便器等卫生洁具洁净无黄渍。 3.卫生间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4.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5.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

6.卫生间的门要求洁净,无手印、无黑点、污渍、门缝及闭门器无尘土。

7.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点、水渍、无手印。 8.台面、洗手盆、水龙头、皂液盒要求无污物、无水迹、无杂物、白洁光亮。

9.垃圾及时倾倒,不得过半,垃圾袋及时更换,垃圾筒内壁及筒后墙面要保持无污迹。 10.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

二、卫生间的每日常规清洁

卫生间每日常规清洁的主要内容是按清洁质量标准进行地面的清扫、卫生洁具的清洁、用具的擦洗等。

1.清洁程序: 准备工作—放水冲刷坐便器—收集废弃物+清洁坐便器—清洁盥洗器具及其他设施—清扫地面—检查及整理。 卫生间的清洁应“从左到右, 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依次进行,对于单个器具的清洁,应按先内后外再对各附件进行清洁的顺序进行。

2.清洁方法:卫生间的清洁工作一般应安排在人流量小的时段或清按洗手间检查表进行。操作程序和方法如下:①准备工作 a.准备好所需的工具和用具。如:扫把、地拖、带柄尼龙刷、抹布、干毛巾。 b.准备和配制好清洁剂和用品。 如:洁厕水、万能清洁剂、皂液、厕纸等。 c.打开门, 启动排气扇通风换气, 在门口放置清洁工作标志牌。②放水冲刷坐便器。开启冲水阀将坐便器内的粪尿冲净, 在坐便器内倒入规定数量的洁厕水,浸泡一定时间,以利发挥其最佳的效用。③收集废弃物、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换新垃圾袋后放回原位。④清洗座便器。依次逐个彻底清洗,包括各配件、附件。先用带柄尼龙刷沾洁厕水刷洗坐便器内壁,洗净后用清水冲净,然后用湿抹布沾万能清洁剂擦洗水箱,坐便器的座沿、盖子外侧、底座,再用清水抹布擦洗干净,最后用干抹布擦干水迹。⑤清洁盥洗器具及其他设施 a.清洁盥洗台 先用湿抹布沾万能清洁剂擦洗台面二洗手盆、水龙头,再用清水抹布:擦洗干净,最后用干毛巾擦干水迹。b.清洁梳妆镜先均匀喷上清洁玻璃水, 然后用湿抹布擦洗干净,最后用干毛巾擦净。⑥清扫地面 先清扫地面,然后用湿地拖擦净地面,必要时可使用万能清洁剂,最后从里到外,用干地拖将地面拖干。⑦检查及整理,清洁作业完毕,应环视整个卫生间一遍,看是否有遗漏和不彻底之处,如有应及时补做。然后喷洒适量的空气清新剂,检查是否需要补充皂液、厕纸和手纸。废物筐放在固定的地方,清倒垃圾,更换新的垃圾袋,最后收拾好工具和用具,关好门窗等。

3.垃圾处理: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桶,桶内应放置塑料袋以便包扎清理,并加盖密封,以免不良气味外溢污染空气。垃圾桶应及时清理,每次清理后应用热水、消毒剂认真洗刷。

4.卫生间及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蝇蛆、无烟头,便池无便迹、无尿垢、无污物。洗手池无积水、无污渍、洗手台保持干净、干燥、无异味、不放无关的物品。

5.卫生间的清洁频次

每天早8:00全部打扫一次,营业期间每隔1小时,清洁一次。

三、卫生间的周期性大清洁

在每日常规清洁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定期对卫生间的墙面、门窗、天花板、隔板(隔墙)、灯具及通风设备等进行清洁。

四、清洁卫生间的注意事项

1.卫生洁具多为陶瓷制品,禁止使用碱性清洁剂,以免损伤瓷面。

2.卫生洁具容易破碎,清洁时不能用工具的坚硬部分撞击,也不能让重物落下因冲击而致使卫生器具破损。

3.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行政部维修;一旦发现卫生洁具或排水管道堵塞,应立即疏通。 疏通时,应根据堵塞的严重程度和堵塞的部位采用相应的办法: 如果堵塞不严重,堵塞部分在排水人口处,可用夹钳式铁丝钩取出堵塞物;如果堵塞物已进入排水的存水弯,可将排通器胶皮碗口竖压排水口,手持把柄,反复下压上抽,将其疏通,疏通时, 应用湿布盖住地漏,以便形成真空而利于疏通。如果堵塞严重,应及时通知管道工疏通。

4.如果发现卫生洁具损坏,管道、阀门、龙头漏水,应及时通知管道工修理或更换。由于清洁工作的疏漏或使用日久,卫生间的卫生洁具、墙身或地面极易积有粪垢、尿渍、水锈和污垢,故必须定期进行去污除垢工作,以保证卫生间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五、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

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管理。夏季高温期要开窗通风,刮风、雨天或冬季低温要关闭窗户,挂上保温门帘。

六、从业人员管理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协助、支持和接受食品药品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定期工作汇报制度
《定期工作汇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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