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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制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23 21:01:25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2015年12月28

日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员对某项专业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参加。

4.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5.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灭不安全隐患。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经过交接检查。 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定数量的测点杆结合的检查方法。检查时尽量采用测检工具,用数据说话。.对现场管理人员的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哪些项目已达标,哪些项目虽已达标,但是具体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哪些项目没有达标,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整改。受检单位(即使本单位自检也需要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可以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加强管理。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和销案。 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安全检查制度

一、总则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半月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要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进行归档。

二、定期检查制度

1、企业单位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检查外,每年还应该定期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2、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由生产管理部门总负责,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3、定期检查时间:公司每季度一次,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每周六均应检查;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班中验证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专业性检查:可突出专业的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等组织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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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专项检查。

5、季节性检查:雨季检查,应防止漏电、防触电、防雷击为重点检查,冬季检查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 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没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 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 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

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4)

检查内容按建设部2005年修改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 —2005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5)

项目经理部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 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6)

公司安全监督部每月一次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责成 项目经理部限期整改。

7)

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在安装后,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检查合格方可 投入使用。

8)

工程出基础后,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公司安全监督部进行验收,达到合 格后方准全面投入运行。

9)

当施工现场发生临时用电重大事故时,项目临电责任师应立即到现场采 取有效措施,并报告安全监督部。

10) 相关文件和相关记录。

安全检查值班考勤制度

一、安全生产要经常抓,天天抓,以保障职工身心健康,避免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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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建立安全轮流值日制度。

二、各施工现场由处(队)长指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安全技术素质的人员或者(兼)安全人员在工地轮流值班。

三、安全值日人员要佩《安全值日》红色袖套,并按制订的安全值日责任制对全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的人和事要立即制止,对劝阻不听,有意违反者,有权给予批评教育,直致罚款。

四、对不穿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不准进入施工现场,饮酒后的工人不准上班。

五、安全值日必须做好当天的安全记录,并签名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现场领导报告。

六、上级领导应经常安全检查安全值日的工作情况,提出奖励帮助和批评。

七、实行安全值日惩奖制度,对认真负责、持之以恒、成绩显著者应予奖励。相反,对责任心不强,甚至造成安全损失的应视其情节给予惩处。

八、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三违”行为应及时制止,不听者,有权向上级或越级报告。

九、发现施工现场出现险情,来不及向上报告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命令停止工作,将人员撤至安全区然后再向报告,采取排危措施。

十、安全值日接交班时,必须完善交接手续,并向接班人讲明安全概况,主要交待必须由下班继续办理的重要安全工作,做好交接班签字。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做好班组安全活

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二、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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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三、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及时做好 台帐;

四、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五、项目要设臵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 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六、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 以相应的奖罚措施制约。

推荐第2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度

一、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总经理和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建筑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3、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

4、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问题;

5、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实话;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

7、对员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

8、督促公司各级干部和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9、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0、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公司技术负责人对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施工的安全技术负领导责任。

1、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并付诸实施;

3、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三)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并加以督促解决;

4、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四)专职安全员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过程落实,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安保计划进行相应的修订,上报批准后执行。

3、负责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和中、小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和检验。

4、负责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5、负责检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

6、负责检查脚手架的搭、拆和使用安全。

7、负责职工违章作业查处。

8、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9、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实施情况,指导基层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10、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11、参加审察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2、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13、制止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14、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五)施工员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指导直接责任

1、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5、认真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六)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1、认真执行安全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七)工人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个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产、技术部门

1、编制下达施工计划时,同时提出相应安要求,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2、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指挥作业;

3、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纳入计划,优先安排;

4、以安全生产的全面观点编制施工计划、施工方案、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5、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6、会同劳动、教育部门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7、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二)机械动力部门

1、制定安全措篱,保证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变压容器安全运行。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2、新购进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操作规程。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改进措篱,并付诸实施;

3、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操作人员,锅炉、变压容器的运行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合格证,制止无证上岗;

4、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变压容器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机、电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

(三)财务、材料供应部门

1、按国家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和其它劳保用品费用,专款专用,负责拨给职工安全教育所需宣传费用。

2、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俣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采购劳保用品必须答合规格标准。

3、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单位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

(四)公司安全部门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2、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五)劳动、人事、教育部门

1、根据公司实际、本备、选拔工程技术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技术、适宜于是人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安排好公司安全教育、劳动保护课程,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2、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按技术培训和教育考核;

3、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改和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

4、严格审查和控制上报职工加班、加点,做好防寒防署,降温工作,以保证职工工资劳逸结合和身体健康;

5、对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者应加强教育,经说服无效或屡教不改的应提出处理 意见;

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执行对责任者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六)宣传、保卫消防部门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教育职工树立安全每一个的思想;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火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间竟赛活动;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灾害隐患,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4、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报告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

5、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查明性质;责任事故由有关部门处理,对性质不明的事故要参与调查,对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负责追查处理。

三、该责任制度于2013年6月10日起执行。

江西省荣翔建设有限公司

信丰站前大道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3年6月10日

推荐第3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鹤壁浚县火龙岗风电场110千伏并网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鹤壁浚县火龙岗风电场110千伏并网工程

施工项目部

2013年10月

1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以各级行政正职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健康环境法律法规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职责

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直接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监察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负责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检查、协调和考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办法。

3、主持本项目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所存在的问题。

4、审定本项目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经验。

5、确保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安排下达,并列为计划完成的考核指标。

6、确保本项目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对安全工作重奖重罚。

7、确保承包合同中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并严格合同执行。

8、组织并参加本项目的安全施工大检查。

9、按\"三不防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2、项目副经理

1、对本部门(项目)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该规定,领导和协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

3、负责组织安全施工的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对跨专业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和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监督施工。

5、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8、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3、项目总工程师:

1、对本项目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负责组织本项目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

5、督促施工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6、组织编制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4、安全员:

1、各级安全员对各自的管辖区域的安全负责。

2、在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各区域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区域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查处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急人身的施工,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参加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安全施工条件,督促安全措施的执行。

5、协助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6、安全员每天必须认真填写(安全员检查表)。安全员每天在现场不少于80%以上的时间,凡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工序工作时,全员必须在场。

7、参加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8、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不符合工种身体健康要求和不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知识的职工不得进入本辖区作业。

9、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按:\"

三不放过\"原则,协助工地领导组织轻微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处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5、班组长:

1、班组长是半班组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工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3、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执行有关规程,规定,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即使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5、认真进行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并确保其有针对性。

6、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保证施工环境的安全,确保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6、班组技术人员: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

2、协助班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与

措施。负责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3、协助班长进行本班组织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

7、施工人员: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措施,不得违章操作。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作好安全措施,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会议,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他人违章;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9、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及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

施。

10、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各项施工活动。

3、编制依据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电检[1995]543号

4、管理组织和职责

1、项目部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检查、协调和考评工作。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经理和总工担任,成员由施工,安全,质量,保卫,行政等部门人员组成。

2、各基层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文明施工的第一负责人,必须 对本单位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

3、党,政,工,团要做好文明施工的的宣传,教育,发动,监督工作;使每个职工文明自觉地融合到各自的工作之中去。

4、安全,质量部门在审核作业指导书时,应检查是否有针对性的文明施工内容。

5、文明施工检查监督归属于安监部门。管理内容和办法 管理原则

1、文明施工本着谁施工由谁负责的原则。

2、文明施工实行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管理的原则。

3、必须依靠群众,通过科学的管理,缜密的思想政治工作,明确的责任制,严格齐全的规章制度,努力创造一个施工组织周密,区域功能合理,现场整洁,道路畅通,排水流畅,安全设施完备,标志明显,消防设计完整,劳动纪律严明,着装统一的文明施工生产环境。

6、施工准备阶段

1、各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已落实,职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2、有关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已经建立,并得到相应领导机构的批准,可以付诸实施。

3、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合理,施工用地,交通道路,临建布置,设备器材堆放等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布置。

4、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工器具要实现标准化,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总平面布置必须有废料,垃圾堆场,并应定期清理的措施。各施工,材料堆放区域用1.5m高架子管和密布安全网围起来,分片管理,挂牌等。

7、施工阶段

1、负责施工的各级领导,要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认真贯穿施工全工程。外包施工队的文明施工要纳入分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2、厂房施工区域不得做设备和材料的堆场,设备材料应按计划进厂房,

保证厂房内通道畅通。进厂的设备材料三天内必须安装完,否则按《反违章实施细则》处理。

3、厂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配备维护人员并保持正常使用。

4、厂区及施工区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可靠,废料及时清理干净。

5、施工现场应每天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人员应及时将废料,垃圾清理入垃圾通道或垃圾箱内。汽机房运转平台,电气开关室尽量采用吸尘设备:主控室,电子室,计算机室必须采用洗尘设备。

6、焊接场地地面无焊条或焊条头,焊接设备应集中布置,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线,氧气乙炔皮带全部收回。

7、吊物孔的三侧布线设置围栏,各种侧面应设置活动栏杆或门,并标以色标。氧气乙炔必须挂牌使用,现场不允许流动吸烟。

8、工具间内工具箱必须摆放整齐,工器具摆放有序,实行定量管理,工具间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

9、办公室布线整洁,办公用具,书籍,档案资料,报表帐卡等布线摆放有序,保证室内无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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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来联合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检查、整改是消除不安全,不卫生隐患,防止发生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发现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以便有计划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条安全检查是为了预防危险,所以安全检查的目的就在于:

1、发现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卫生的问题,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

2、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政策、法规、规范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3、增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为研究安全生产,制订安全生产制度,提供信息。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施工现场项目部、厂、场等施工、生产现场。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方法

第四条安全检查形式有多种,从检查组织上分有上级组织的检查、公司组织的检查、项目部组织的检查,具体的方式分有:定期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检查和验收检查等方式。

1、定期检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半年检查,公司组织的每季度检查,项目部组织的半月检查,班组(车间)每日进行的一次检查。

2、专业检查,专业性检查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包括脚手架、“四口”“五临边”),临用电、机械(起重)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安全检查。

3、经常检查,经常性检查是企业安全技术人员进行日常检查,项目部的巡视检查和施工班组每日进行,“三检”(即:上班前班组长及项目部安全员,车间主任对环境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安全状态,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班中进行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出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进行确认检查,电闸箱拉闸断电锁门,用火熄灭,做到作业环境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确认无误,方可下班)。

4、季节性检查,主要检查冬季施工防冻、防滑、防附落、防中毒等;雨季施工防洪、防署、防触电、防坍塌、防雷击等措施的实施情况。

5、验收性检查,对施工现场新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安全网、电气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详细的检查验收,填写验收报告,确认合格进行签字,方可使用,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安全检查内容与实施

第五条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查隐患难与共整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依据,对照各级管理人员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渗透到实际工作中,时时、事事不忘安全,具体的讲,就是要查思想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抓安全生产的深度、广度和力度。

2、查制度,检查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深入人心,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是否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

3、查隐患,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专业较强的工程项目,即: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是否编制了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做到跟踪落实。

5、查教育培训,检查新进入场(车间)的新工人上岗证培训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都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考核。

6、查事故处理,检查发生的伤亡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7、查隐患整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是否按制度立即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完善。

第四章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重点、结合检查的方法,确定重点检查的内容,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交流经验,互相学习,预防事故发生。

第七条检查要狠抓整改,讲求实效,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

1、每次检查,对发现不安全、不卫生的隐患,要分类排队,采取不同解决办法。

2、停工整改。凡是有随时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

应立即进行整改,由检查人员签发的停工通知书,被检查的项目部(厂、场)负责人接到通知书后,必须迅速组织力量,

研究整改方案,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善后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检查人,检查人员接到反馈通知,立即组织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批准复工。

3、限期整改。凡是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由检查人员签发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施工项目部(厂、场)负责人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立即研究方案,定人、定时定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检查人员,检查人员收到反馈通知后,立即派人组织复查,复查验收合格,隐患消除不予处罚;复查不合格,责令立即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4、口头提出整改,对“三违”现象及一般隐患,检查人员要施工现场发现,提出口头整改,“三违”人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责任人监督整改,整改不到位者,暂停施工作业。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的条款,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管理制度处罚。

第九条

四川永发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日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日起执行。

推荐第5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材料)

1Z30600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1Z306010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精准考点采集

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要求了解。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及有效期要掌握。 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要掌握。

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做一般性了解。

二、高频答疑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谁申请? 答: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关系是什么? 答: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办理。

3.绿化施工单位还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吗? 答:这要看每个省份的规定。据笔者所知,天津不要求。 4.销售、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要办理安全许可证吗? 答:销售、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不用办理安全许可证,而是要有经营许可证。生产单位应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考题解析常见丢分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为( )年。[2011] A.1 B.2 C.3 D.5 【答案】C 【解析】记忆性内容,较为简单。考题为教材的原话。 2.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有( )。【2011】

A.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B.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C.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D.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E.依法办理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险 【答案】ABCD 【解析】选项E若改为参加工伤保险,危险作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就正确了。

3.某施工单位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根据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应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包括( )。[2009]A.应急救援人员 B.单位主要负责人 C.从业人员 D.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特种作业人员 【答案】BDE 【解析】本题考点是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6条规定,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一系列安全生产条件。其中第4条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第5条为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直接上位法立法依据是( )。[2011] A.《安全生产法》 B.《宪法》 C.《建筑法》 D.《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答案】A 【解析】本题可结合本条例第1条内容理解。《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1条规定:“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 )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2010] A.3 B.2 C.4 D.6 【答案】A 【解析】本题考点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安全产生产许可证条例》第9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6.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 )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2009] A.安全 B.重大死亡 C.死亡 D.重伤 【答案】C 【解析】本题考点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安全产生产许可证条例》第9条规定:“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7.下列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与管理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2009] A.原颁证机关的审查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必经程序

B.原颁证机关发现施工单位不再具备相应条件的,应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C.施工单位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应于补办后立即登报声明原证作废 D.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案】B 【解析】本题考点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

四、摸底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 1.( )应当依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A.施工单位 B.设计单位 C.建设单位 D.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年。 A.1 B.2 C.3 D.5 3.某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共发生两起安全事故,重伤1人,轻伤3人。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

B.该施工单位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时,发证机关可以不审查其安全生产条件C.若施工单位发生死亡事故,发证机关应及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D.施工单位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多项选择题

4.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 )。 A.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能评报告 D.施工许可证 E.环评报告

5.根据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应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包括( )。 A.应急救援人员 B.单位主要负责人 C.全部作业人员

D.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特种作业人员

6.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有效使用

C.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E.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施工现场所有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的情形有( )。 A.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B.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 C.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D.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E.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8.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对( )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A.矿山企业 B.建筑施工企业

C.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D.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E.监理企业 【答案】 单项选择题 1.A2.C3.C 多项选择题

4.AB5.BD6.ACD7.ACD8.ABCD 【解析】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9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7.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5)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选项B属于注销的情形;选项E属于变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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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

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

见附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利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工程项目部

项目经理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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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公司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此制订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100—500元的奖励(具体根据业绩,由公司安全部门提出方案,总经理批准)。

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到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2、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做出贡献的;

4、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通报表扬的;

5、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6、对创市级“文明工地”、标化工地“、标化样板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

1、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若不按规定配戴,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每人扣1分。工人每人扣0。5分。

2、高空作业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带的,每人扣1分

3、违章乘坐井架吊笼上、下,乘坐者、开机者每人扣0。5分

4、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将按火灾造成的损失的50%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违章操作施工机械造成事故,将根据事故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安装问题造成事故,将追究现场电工有责任。

7、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将按事故责任轻重进行处罚,所有经济责任由项目部承担,并对项目部及个人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上级部门安全检查达不到标准的,按奖励等级进行对等处罚, 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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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一、目的:

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

三、范围:

本项目经理部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内容

(一) 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相关文件、材料。

(三)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四)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五)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六)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七) 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八)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九)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云南XXXXXX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XXX高速公路TJXXX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二0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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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发表日期:200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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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不得承接工程。

第二条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审查、审批与颁发、延期、变更、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第397号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和建设部第128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以及《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苏建管质[2004]39号)执行;动态管理还应执行建设部《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通知》(建质电〔2005〕46号)、《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江苏省建管局《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通知>的通知》(苏建管质〔2005〕42号),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苏建质〔2005〕20号)的规定。

第三条 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积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及时颁布本地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的信息。

第四条 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政处罚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第128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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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常检查制度

1、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可以分为随机检查和突击检查。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2、日常检查必须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3、依据检查结果,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取得良好成绩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脏乱差,宿舍管理无秩序,卫生标准达不到要求的班组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4、一般情况下,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包括:

(1)、班组是否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施工前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人员是否接受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安全防护用品否根据要求配带整齐合理。

(3)、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5、文明施工日常检查包括:

(1)、施工现场是否做到物料堆放整齐合理,是否做到

工完料清。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是否清洁卫生。

(3)、施工人员宿舍是否干净整齐,无异味,不超员。

(4)、食堂是否清洁整齐,达到卫生标准。

二○○七年七月一日

第11篇: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成立以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以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为首的监督站,配备专职安全监督员,执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对所有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月度安全检查制度。

2.项目部按规定配足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工程的安全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每旬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存在问题(事故隐患)有按“三定一落实”整改到位。

3.各施工班组长兼任本班组兼职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本班组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执行落实,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每天进行上班前和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做好落手清,坚持自查自纠。

4.安全检查应严格按照国家的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实施细则»中的要求进行。

5.检查时应针对工程的特点、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有效的检查。

6.遇到有节假日、暴风雨前后要组织专项检查。

7.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后,应组织专项检查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定期安全检查由安全值日员,分管施工员,安全员等进行,及时纠正违章。

8.当天安全检查工作由安全值日员牵头进行,安全值日员应佩带标志,并记好值日日记。

9.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要做好记录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实行验收签字手续。

10.各级都要坚持规定的定期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不要流于形式。查出问题要建立档案,对重点的要进行复查,较大隐患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在采取应急措施后并及时上报请示。有危及人员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施工。

11.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并对其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按组织要求落实整改,按期回复。

(二)安全防火制度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消防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防火工作,并按«消防法»规定成立义务消防对,以项目负责人任队长,接受消防安全训练,带头进行火灾抢险,建立并落实各级安全防火责任制,重要部位防火责任到人。

2.项目部的仓库、材料室、配电室、木工棚、职工食堂、宿舍等临时设施应配备相应的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情况,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和整改。

3.严禁在配电室、木工棚、仓库内等易燃易暴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4.严禁在临时设施内使用“三炉”(电炉、煤油炉、煤炉和煤气炉)未经允许,不得在工棚内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等煮饭电器。

5.现场需要明火作业时,应事先按规定办理动火申请审批手续,经项目经理负责人和安监员同意或经主管部门审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6.明火作业时,作业场所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与易燃、易爆物品、临时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作业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7.施工用和照明用电线必须按规范架设,严禁私拉乱接,职工宿舍内的照明灯具应按规定高度架设,功率不大于60W。

8.各种易燃、易爆物品或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储存、保管和使用。

(三)安全教育制度

1.各级领导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把遵章守纪,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章指挥列为重点,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学习安全生产法,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

2.新工人进场时实行“三级”(即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制度,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率必须达到100%,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奖罚制度和严禁事项,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3.公司不得分配未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的职工给项目部,项目部不得接受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的职工,班组不得私自招收未经公司、项目部安全教育的工人。

4.项目部和班组对接纳经公司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应及时进行第二级和第三级安全教育,履行签字手续。

5.公司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不定期安全宣传教育,对短期临时工人调换工种,要根据工作需要情况及其工种的性质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

6.项目部根据工程的特点、进度、结构变化,不同工种等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对容易发生的特种工种,如电工、电焊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起重工、架子工、塔吊工等要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7.结合季节性、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应抓住环节加强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稳定职工情绪。

8.凡是遇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雪雨季节,班组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结合本班组的作业环境、气候、工作内容,工人的思想、情绪等情况进行每天上班前不少于10分钟的安全教育。

9.企业专职安全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施工管理人员也应按建设部规定每年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门卫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设有固定的出入口,并设置大门便于管理。

2.项目部施工现场应在大门口设置门卫值班室,专职门卫人员管理制度,门卫人员应带袖章,严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和交接班记录。

3.为加强对出入现场人员的管理,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应佩戴工作卡以示证明,工作卡应佩戴整齐,闲人不得进入工地。4.禁止小商贩进入工地,不许小孩进入现场。 5.进出工地的货物应经门卫验明手续,方准进出。

6.没有按规定取得批准证明,不许任何人将工地的东西拿出工地。7.门卫有权对携带东西的人员履行检查,被检查的人员应自觉配合接受检查。

8.门卫有权拒绝有可能污染街道的车辆驶出大门,并限其冲洗后出门。

9.门卫应加强夜间巡视,发现火灾或小偷应及时报警,并报告项目负责人或有关部门。

(五)班组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

1.项目部班组应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内容包括:安全教育、技术交底、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防护重点、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总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布量下周的安全工作重点。

2.班组每天在上班前10分钟针对当天的工作内容,施工要求,作业环境提出防护重点和注意事项,组织安全教育或学习,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3.班组活动由班组长主持,当日上班人员全部参加并签到,由班组兼职安全员记录活动内容,活动记录要有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或名单。

4.活动记录内容要简练、突出重点、字迹工整、活动记录每周不少于一次,记录在专用的班前班后活动记录表格上,主持人、记录人要签字,专人保管,每月交项目部安全内业员。

(六)安全值日制度

1、安全值日由工地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轮流进行,挂标志上岗;严格执行安全值日员的安全职责。

2、安全值日人员要协助施工负责人做好当天的安全管理工作,且做好值日日记和交接班记录。

3、安全值日人员有权督促施工人员遵章守纪,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对制止不听者有权通过工地安全员按规定执行处罚。

4、对安全值日人员查出的隐患,工地负责人要在当日落实整改,不能当日整改的要做好交接班记录,第二天值日人员要继续落实整改,并做好复检记录。

5、安全值日工作应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参加当日工地旬检、安全例检或上级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6、安全值日人员不能擅自离岗,若急需离开,应由其他成员顶替。

7、值日时间从当天的工作开始至结束(含加班加点)。

8、当天的值日工作结束,应作好记录,要与第二天的值日人员办理交接班手续。

(七)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1、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应逐级向上汇报,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有权越级报告。

2、发生工伤事故受伤休息一天以内者,受伤人员或班组长需向工地负责人或工地安全员报告。

3、受伤休息一天以上五天以内或发生严重未遂事故,由工地负责人主持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后,书面报告公司工会、安监站。

4、受伤休息五天以上或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工会、安监站组成调查组,按事故发生后“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并将意见书面报公司安监站。

5、发生死亡事故,急报公司安监站,请当地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者,视其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八)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

一、罚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20~100元,情况严重的,罚款200~2000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2 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

1.3 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1.4 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1.5 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1.6 未经项目批准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

1.7 擅自留宿非本工地工作人员的;

1.8 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9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乱吐痰的;

1.10进行大声喧哗、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的;

1.11 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1.13 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14 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15 在木工房、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

1.16 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队长)罚款•20~5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元~5000元,•情节特别恶劣的,应清通出场,触犯刑律的,应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2.1 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的(以资料为凭据);

2.2 项目、公司组织活动,未经批准不参加的;

2.3 变动本班组人员,不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项目的;

2.4 苛扣本班组工人工资的;

2.5 每周三次不在现场领导本工种工作、碰到紧急情况不及时赶到现场及高危作业时未到场监督的;

2.6 唆使、威胁或采用其它手段鼓动、•纵容工人闹玷事的;

2.7 不服从项目、公司管理的;

2.8 违章指挥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或伤害他人的;

2.9 不对本班组从事高空、悬空、人工挖孔作业的人员或其它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的;

2.10 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未与项目签定安全生产及治安管理责任合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并开工的;

2.11 未做到落手清的;

2.12 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 2.13 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14 不积极主动配合公司、项目的检查活动的,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的;

二、奖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可以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1 模范遵守公司、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制度的;

1.2 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1.3 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人员及保护现场的;

1.4 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可以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2.1 季度或整个施工过程(不满季度的)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劳务手续健全、每月评分季累计达250分以上(含250分)轻伤频率控制在15%以内的;

2.2 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2.3 整个施工过程中,未违反安全生产及治安管理合同的;

2.4 项目认定的其它情况。

三、奖罚兑现:

3.1 将罚数额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填写“奖励通知单”或“违章罚款单”,每月25日送甲方一份,公司财务一份,奖励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兑现,收缴的罚款进入公司安全基金,不能挪作它用。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公司根据工程大小配备1-4名现场保卫人员。

2、各工程现场保卫人员隶属公司保卫科主管,服从保卫科的安排。

3、保卫人员应佩戴袖章,身穿制服,持证上岗。

4、保卫人员应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巡逻,严禁睡岗、脱岗。

5、保卫人员必须制止非本工程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有权对进出工地的人员所携带的可疑物品进行检查。

6、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和询问。

7、对在工地酗酒闹事,无端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的人员应给予制止,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8、对破坏地工安全设施,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人员应给予制止,并报公司(工地)处理。

9、有顷对犯罪嫌疑人员实行扣押,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建立健全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设置治安保卫责任区,责任分解到人。

(二) 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制度

1、公司对所属职工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宣传教育。

2、单位工程对本工程职工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

3、公司不定期举办文明施工,安全知识竞赛;不定期举办宣传教育图片展览,不定期播放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录像片;不定期邀请检察院的同志进行法制教育。

4、工程设立文明施工宣传栏、黑板报、墙报等。

(三) 遵纪守法奖惩制度

1、每位职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纪违法。

2、工作中,必须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3、对违反规章制度,违反治安条例及违法的人员将按规定处罚或扭送公司机关处理。

4、对遵纪守法,敢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人员将给予表彰奖励。

(四) 成品保护措施及赔偿制度

1、现场的成品、半成品等材料应按平面布置图分类整齐堆放。

2、水泥应放在水泥仓库内,并做防雨、防尘、防潮、按品种分类堆放。

3、各种材料应挂牌标明名称,规格和用途。

4、砼浇筑后,应派专人养护,并不少于七昼夜。

5、拆除模板的时间应严格控制并按施工工艺的要求,并应有拆除申请批准手续,避免损坏砼的棱角。

6、木门框立好后,应及时在框下部钉上护框木条,防止斗车碰坏。

7、地面水泥砂浆面层要保证有充分的养护期,三天内不准行走,七天内不准进行有拖拉、振动的施工。

8、做好的抹灰面层应注意保护,搬运物体和施工时应避免碰撞,特别是转角和楞边要当心,防止砂浆溅到面层和任意在面层上乱涂乱画。

9、楼梯的每级踏步严禁用器件碰撞和敲打,楼梯施工时应封闭通道禁止通行。

10、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后,不准在屋面拌砂浆、行车等。

11、在正常施工顺序情况下,下道工序在施工时,污染上道工序,下道工序应负责赔偿。

12、赔偿原则:按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

13、赔偿范围:损坏部位的材料费、人工费全部由损坏人承担,具体金额由分公司定额员测定。

14、对举报者实行重奖,每次奖励100-1000元,并对其保密。

(五) 宿舍管理、清洁卫生评比制度及卫生责任制

1、所有职工宿舍全部由公司办公室或行政科统一安排。

2、划分公共场所卫生责任区,定人,定时清洁。

3、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防火,治安、用品叠放,值日卫生、休息时间控制等管理工作。

4、在各间宿舍门上标明班组名称,住宿人员姓名,舍长姓名。

5、宿舍内物品叠放整齐,卫生整洁,摆放有序。

6、公司结合每月的文明施工检查,对各宿舍进行检查考评。

7、对检查结果好的宿舍,给予张挂“文明、安全、卫生宿舍”流动红旗,奖励50-200元,反之,罚50-300元,并责令整改。

(六)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消防结合”的方针,选派一定数量的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2、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

3、在配电室、仓库、木工场所、职工宿舍、食堂等易燃场所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池,楼层设置消防水管,并确保水源充足。

4、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材料等物,确保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5、不定时邀请公安消防人员到现场进行消防演练指导。

6、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运输等管理工作。

(七) 现场明火管理制度及防火交底

1、各工地成立义务消防领导小组,领导、布置消防工作。

2、施工现场由于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经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动火。

3、明火作业前,应由专业工长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包括明火作业对周围构成的威胁。

4、明火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

5、明火电焊,气割作业完毕后,应将火种完全熄灭,方可离开,防止死灰复燃。

6、各工地要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池、管的水源充足,消防器材的有效。

7、在临时工棚内不得使用“三炉”,不得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

8、不得私自拉接用电线路,防止短路,触电或火灾。

9、办公、生活区,施工作业区分别设置吸烟处,不随意吸烟。

10、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11、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储存、运输,使用。

12、在食堂、仓库、宿舍、木工场等临时设施应按要求配备足够相应的消防器材,配电室配电室配备干粉灭火器。

13、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动火等。

14、应按环保部门规定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八) 食堂、木工场防火措施及交底

1、在食堂、木工场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食堂设立蓄水池备用。

2、食堂炊事员应待柴灶内火种完全熄灭,拧紧煤气瓶阀门,关好煤炉换气门,盖好盖子后方可离开。

3、烧火木料(煤球)不得靠近灶口,防止火苗溅出引起燃烧。

4、经常清洗食堂内的油烟和烟囱内的烟灰。

5、木工场内严禁吸烟,动火。

6、木工场内的刨花、锯屑应当天清理干净。

7、木工场周围不得动火。

(九) 居民区施工防粉尘,噪音不扰民措施

1、位于居民区的工程,应与周围居民建立睦邻友好关系,经常深入民居进行回访工作。

2、工地要注意劳逸结合,尽量避免中午和夜间连续作业,夜间施工应经批准。

3、当需要连续加班时,带来噪音影响到周围居民休息时,应事先与居民代表联系,取得他们的谅解和支持。

4、建立互访制度,沟通与居民的情感,经常为居民做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善事。

5、清扫场地要事先洒水,装、运垃圾应用容器,严禁高空抛物,避免尘土飞扬,指定专人管理。

6、逐步采用先进工艺,控制噪音传播,应到市有关部门办理占道、排污、文明施工等手续。

(十) 食堂、宿舍、厕所灭鼠防蝇措施

1、食堂饭菜实行卫生网罩隔离措施,生熟食品分开。

2、在食堂、宿舍、厕所投放粘蝇纸和灭鼠药,并指定专人管理。

3、定期对厕所、水沟喷洒药水消毒。

4、设立专用垃圾桶,及时对剩余饭菜进行清理。

5、随时对水沟,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水沟通畅,食堂、宿舍、厕所环境整洁。

(十一) 安全急救措施

1、派员参加保健急救知识培训,普及急救常识,定时进行急救演练。

2、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如担架,氧气袋等。

3、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体检,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

4、讲究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投入抢救工作,报告工地负责人,必要时间向120求救。

(十二) 文明建设制度及奖罚措施

1、各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2、各工地材料应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堆放,标明品种、规格、型号、试验状态。

3、各工地按城管要求设立统一规格的大门,门柱装饰、围墙、洗车台、宣传栏,张挂“五牌一图”(符合JGJ59-99)、安全标语、标志牌。

4、主体施工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5、逐步推行硬地坪施工,做好排水措施,栽种花草,绿花环境。

6、临时工棚搭设整齐,做到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

7、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好防蝇灭鼠。

8、严格遵守《福州铁建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承诺》。

9、牢记建筑业职工文明守则,即“八要八不准”(详见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内容)

10、每位职工要遵纪守法,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11、公司将结合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根据公司《安全管理标准》结合“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工地或班组实行每次50-500元的奖励。

第12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文件精神,重点检查排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工地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本项目部特制定本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施工作业人员生产和财产的安全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三是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举报的事故隐患。

2、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相关部门或班组限期整改;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向上级领导汇报隐患情况;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即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依法强制

监督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3、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1)项目部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以定期检查的方式下发给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

(1)对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彻底整改;

(2)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工要求,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将人员举报、检查发现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5)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负责人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6)对事故隐患未按照职责进行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13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精)

JL — C002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月报 第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内容提要: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 工程签证情况 本月工程情况评述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下月监理工作打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项目监理机构(公章 :日期: 四川省建设厅制 建筑: 本工程为小型公共建筑, 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 50年, 框架剪力墙结 构,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地上部分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为一级, 乙建筑面积为 6880㎡,建筑高度为 23.4米,屋面、地下防水等级为二 级,外墙大面积为氟碳漆,内墙为乳胶漆,窗为塑钢窗, 结构: 基础为梁板筏型基础,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乙类,地 基础设计等级乙级,剪力墙、框架抗震等级为特一级,地基承载力特 征值为 300Kpa , 垫层 C15,筏板 C30、S6,筏板梁 C40,负一层柱、剪 力墙 C40、S6,±梁 C40,板 C30试块强度评定符合要求。±0.000-3.3米梁、柱、剪力墙 C40, 3.3米 -22.8米梁、柱、剪力墙 C35,

楼屋面板 C30, 砂浆 M5试块强度评定符合要求。钢筋用 HPB2

35、HRB3

35、HRB400级。内外 墙用了 200厚 KF 空心砖, M5混合砂浆砌筑,每隔 500设 2¢ 6通长筋一道,钢筋保护层厚度 梁 25,板剪力墙 15,柱 30,地下室外墙 外侧、水池墙及水池底板迎水面、基础 40柱、室外部分地下室顶面梁 的迎土面 30地下室外墙内侧、水池墙背水面 20 西 昌 交 通 学 校 教 学 楼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总 结

总监理工程师:段志成 监理单位:四川华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工程师:赵志龙 编制日期:2010年 11月 30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昌交通学校教学楼工程 工程地点:西昌市三岔口西路 建设单位:西昌交通学校 设计单位: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院 施工单位:凉山州金宇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华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院

监督单位:凉山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本工程为小型公共建筑,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 50年,框架剪力墙结构, 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地上部分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为一级,建筑面积为 6880㎡ ,建筑高度为 23.4米,屋面、地下防水等级为二级,基础为梁板筏型基础,结 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乙类,地基础设计等级乙级,剪力墙、框架抗 震等级为特一级,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 300Kpa 。

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砂浆强度等级: 垫层 C15, 筏板 C30、S6, 筏板梁 C40, 负一层柱、剪力墙 C40、S6, ±梁 C40, 板 C30试块强度评定符合要求。 ±0.000-3.3米梁、柱、剪力墙 C40, 3.3米 -22.8米梁、柱、剪力墙 C35,楼屋面板 C30砂浆 M5。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梁 25,板剪力墙 15,柱 30,地下室外墙外侧、水池墙及水池底板迎水面、基础 40, 室外部分地下室顶面梁的迎土面 30, 地下室外墙内侧、水池墙背水面 20。

钢材采用 HPB2

35、HRB3

35、HRB400。

墙体分隔材料:内外墙用了 200厚 KF 空心砖, M5混合砂浆砌筑, 每隔 500设 2¢ 6通长筋一道。

屋面防水材料为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屋面类型分为上人屋面和不上人屋 面两种。

外墙装饰:外墙大面积为氟碳漆。 门窗:门为防盗门和实木门,窗为塑钢窗。

内墙和地面装饰:内墙为乳胶漆,楼地面贴地砖及地砖踢脚线。

给排水:供水系统压力为 0.35MPa ,接城市给水系统;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化 粪池。 生活给水管采用 PP-R 给水管热熔连接, 地漏水封高度不小于 50㎜ , 排水 管每层必须安装检查口,距地 1米;给排水管设置管卡、吊卡及伸缩节,给水管

道试验压力为 0.6Mpa ;消火栓管道采用热镀锌管,管径不小于 100的采用丝接, 大于 100的采用焊接,地下车库设自喷灭火系统。

建筑电气:配电负荷级别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为 2级,照明为 3级;本工程从总配 电室引来 220/380V电源供给本楼照明负荷用电,供电采用树干式和放射式相结 合的供电, 照明、插座均由不同的支路供电, 所有插座回路均设漏电断路器保护; 配电箱底边距地 1.8m 暗装,开关、插座安装高度距地分别 1.3和 0.3m 暗装 , 卫 生间内开关、插座采用防潮、防溅型;教室黑板设黑板灯,垂直照度的平均值不 低 200Lx ,光源采用节能型荧光灯,灯具距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低于 1.7米; 本工程防雷等级为三类,避雷带用¢ 10镀锌圆钢作避雷带,接地引下线利用柱 内不小于¢ 16钢筋作为防雷接地引下线,引下线间距不大干 25米,所有外墙引 下线在室外地面下 1米处引出一根 40x4热度锌扁钢,扁钢伸室外,距外墙距离 不小于 1.5米,建筑四角引下线地 0.5m 设测试卡,本工程接地型式采用 TN-C-S 系统国,接地电阻 R ≤ 1欧。

二、项目监理组织体系及运作情况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的具体特点, 公司成立了西昌 交通学校教学楼工程项目监理部,配备了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名,监理人 员常驻工地现场。 监理部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和工程具体特点组织编写 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旁站方案, 制定了现场监理工作制度, 在相应 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使得监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 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从工程实际出发, 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认真执行相关技术 标准、规范为原则, 以守法、诚信、科学、公正为标准, 以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为工作方法, 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中严格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的 权利,以精干的业务知识,实事求是的敬业精神,一丝不苟的科态度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加强

内部管理,积极探索、总结工作经验,使监理工作体现公正性、科学性。 在对业主的服务方面监理部在不超出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内尽量满 足业主要求, 努力做好业主的参谋人和代理人。 在对施工单位管理方面采取以管 为主, 以监、帮、促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 同时督促施工方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监理工作实施

在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我公司的监理部严格按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依据 施工合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设计文件, 协助业主实现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一)质量控制方面:在开工之前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以及有关人员的资格, 确保符合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实际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可行性和针对性, 保证计划工期、技术措施、人员设备配置等符合合同要求和工程需要;督促承包 商建立和完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现场管理制度,保证责任到岗、到人;参 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督促承包商做好技术交底、现场交底,明确操作方法、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工作程序,做到质量预控,工序自检及互检。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程序来开展工作,每批材料进场后必须经过验 收,有见证抽检和送检,检验合格后并进行报审,形成相关记录;每一道工序和 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先自检,并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提请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 师验收,验收合格签认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通过以质量预控为基础,强化 施工方自检,重点检查原材料和关键部位的监理方针,并贯彻落实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工作方法,质量控制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得到有 效监控,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达到合格要求。

(二)进度控制方面:工程开工前,监理部根据合同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认 真审核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进 度计划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加强对物料、人力的管理和外部协调,争取按 合同要求完成工程任务。

(三)投资控制方面:我监理部监理人员认真熟识施工合同有关工程款支付、现场签证等内容的规定, 严格按合同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计量与支付申 请,做到不漏、不缺、不超;对于现场实际签证,与建设

单位代表、施工单位现 场人员三方共同到现场进行实收,并作记录现场签认。通过严格执行规定的工程 款支付程序和现场签证程序,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造价。

(四)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方面:我方监理人员在熟识合同各条款的前提下, 督促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的所有工作均按合同规定办事。工程初期,积极协助

业主办理各种相关报建手续; 工程建设过程中, 积极协调各单位的工作配合关系, 通过召开工程例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使工程进展顺利。

(五)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方面:我项目监理部坚持“科学施工,安全生 产”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生产,实 现安全目标。本工程施工期间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措施来确保安全施工, 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危险源告知工人以便施 工中注意安全施工。本工程施工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监理工作成效 在业主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项目监理部工作取得了较圆满的成 效,润鑫大厦与农贸市场-附楼工程的质量控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工程实施过 程的每个环节、每个工序都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和规范的要 求;工程各个分项工程都达到合格的标准。进度控制不够理想,工程工期超了, 投资控制目标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我方圆满完成了委托监理合同的任务,工 程监理档案资料将按期移交有关单位, 我们将尽快完成相关后续工作并作好工程 的回访,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五、监理工作体会和建议 润鑫大厦与农贸市场-附楼工程预算投资不大,工程量小,但涉及的点多面 广,安全危险源多,特别是人工挖孔桩和背立面高压线问题给施工安全带来压力 及隐患,通过施工方、建设方等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协作,所有危险源全部安全消 除,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这为我们圆满的完成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 同的任务提供了保障,本工程施工进度虽未能达到合同要求,但在质量、安全等 方面都达到了预期目标,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重视此问题。感谢施工单位 对我们工作的配合和建设单位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坚持“精于业, 正为人”的企业理念,更好地服务于建设监理事业。

建议施工方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继续加强和重视安全管理, 提高员工安全意 识,多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加强质量管理,加大对各工 序的自检力度,确保一次验收合格。 建议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在设计阶段时就要确定好设计方案, 避免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较大设计变更而影响工程进度和投资。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八项目部 2009 年 12 月 30 日

第14篇: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连队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连队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连队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连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连长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区域、条田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连队安全生产的组领导小组,由连队领导和各条田长、住区屯长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连队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连队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连长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连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人员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连队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连队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 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人员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9.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喷洒农药应按安全操作进行;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五、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和批准下,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六、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二十一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职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十二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团场,由团场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七、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四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全连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各住区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

第二十五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团场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二十六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经费项目列支。

八、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连队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连长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三十条对 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三十一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领导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人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三十二条 对连队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连队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连队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三十六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三十七条 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 (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三十八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连队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三十九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四十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连队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连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15篇:安全生产制度

湖北春泰联盟客运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相关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安全管理基础档案,践行安全生产计划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北春泰交运集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湖北春泰联盟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容界定】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指道路客运在道路运输、消防、治安、劳动、卫生安全的监管职责和安全生产。

第三条

【适用范围】湖北春泰联盟客运有限公司内,相关处室、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者责任单位和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违规行为,应当给予责任追究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责任对象】按照分工管理原则,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是安全生产重要责任人,对其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安全技术部是事业部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事业部下属二级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员承担安全生产措施具体落实责任;全体员工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第五条【问责原则】问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问责程序,防止情绪化处理,杜绝包庇殉私情。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六条

【总经理职责】道路客运事业部总经理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主持制订完善健全事业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全面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奖惩,践行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实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综合素质。

第七条

【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职责】道路客运事业部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主持事业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组织制订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主持召开安全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制订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实施安全管理团队建设,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奖惩兑现工作。

第八条

【安全技术处职责】道路客运事业部安全技术处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负责事业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完善各项安全工作流程,确保安技部门运转有序,职能履行到位。

每月组织召开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安全生产形势,部署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举措,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工作,对事业部下属单位组织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督促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组织发生在事业部内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条

【二级单位负责人职责】道路客运事业部二级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全面负责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事业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任务。审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道路客运事业部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主持制订完善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制订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推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十条

【二级单位安全主管职责】道路客运事业部二级单位安全主管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每月组织召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实施安全教育,安排日常工作措施,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工作,对本单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例行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督促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组织本单位内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二级单位安全员职责】道路客运事业部二级单位安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立、完善、更新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管理基础档案,汇编安全生产各类报表。

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对驾驶员实施日常管理教育,驾驶员的工作心理、技术状况要心中有数。

落实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纠正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当好安全管理信息员,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及时收集安全生产信息。

落实安全生产具体举措,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指令执行到位。

负责处理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保险理赔工作。

第十二条

【二级单位安全工种职责】道路客运事业部二级单位安全生产工种的安全生产职责:

立足本责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提高岗位技术职能,严格按照规章程序实施安全生产。

善于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理和报告。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第三章问责情形和方式

第十四条

【问责情形】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一)制度不健全,岗位不明确,责任不到位,导致安全管理指令不畅通、措施未落实的;

(二)基础档案不健全,归档杂乱无章法,更新整理不及时,档案不具备可查性的;

(三)制度不执行、教育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整改不认真,敷衍了事的;

(四)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一般事故(死亡1人)或者1次以上较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在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中,拖延懈怠、推诿塞责,未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进行有效处理,以致造成更大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致使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十五条

【问责方式】问责包括以下具体方式:

(一)诚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经济处罚;

(四)调离岗位;

(五)引咎辞职;

(六)免职开除。

前款规定的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用。前款规定的经济处罚根据具体适用分五个等级执行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

受到第一款第二至第六项问责的责任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第十六条

【基础档案不健全的问责情形和方式】事业部相关下属单位以下基础档案不健全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可以并处于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 司乘人员准入派遣档案;

(二) 车辆技术机务管理档案;

(三) 保险投保事故理赔档案;

(四) 宣传教育竞赛活动档案;

(五)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档案;

(六) 应急救援事故处理档案;

(七) 消防检查治安处理档案;

(八) 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档案。

第十七条

【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责情形和方式】事业部单位有以下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可以并处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引发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调离本职岗位:

(一)对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指令拒不执行,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事业部安全管理统一行动拒不参加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对事业部安全管理措施敷衍了事,反馈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

第十八条

【驾驶员准入把关不严的问责情形和方式】事业部相关处室、单位在驾驶员准入管理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于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调离本职岗位:

(一)不按正常程序审批,擅自使用的;

(二)对新进驾驶员的准入故意为难,吃拿卡要的;

(三)对新进驾驶员准入的材料未查看核实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出现驾驶员无驾驶资格或从业资格的;

(四)驾驶技术不过关仍然办理内部准驾证的;

(五)安全保证金未依规收取的;

(六)驾驶员的企业内部准驾证未进行年审或已办理退出仍上岗的;

(七)擅自使用列入事业部

“黑名单”库驾驶员的。

第十九条

【安全教育欠缺或不到位的问责情形和方式】事业部相关单位在安全教育上执行不到位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于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调离本职岗位:

(一)安全教育未按照规章制度定期召开或教育只流于形式的;

(二)教育内容死板,无实质内容,没有任何效果的;

(三)教育面低于9 5%,或存在驾驶员连续3个月未参加安全学习且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或补课措施的。

第二十条

【保险漏保、少保或违反统保规定的问责情形和方式】事业部相关处室、单位在保险风险防范管理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于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调离本职岗位:

(一)未按事业部要求投保,保险额度低于事业部最低标准的;

(二)存在漏保、不保现象的;

(三)违反公司统保规定;未经允许擅自脱离公司保代中心自行投保的。

第二十一条

【现场、路途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责情形和方式】事业部相关处室、单位在现场管理、途中监控中玩忽职守,人浮于事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于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调离本职岗位或责令引咎辞职:

(一)现场工作流于形式,不作为的;

(二)路途监控、检查无记录,不按规定经常进行的;

(三)现场检查或途中监控有违法违规行为却放任不管不报的;

(四)拒绝深入现场工作,将安全管理视为单一事故处理的;

第二十二条

【各类报表不齐全、.反馈不及时或虚报、瞒报、谎报的问责情形和方式】事业部相关处室、单位在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处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情一节较重的,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于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安全报表缺乏查询利用价值,没有根据现实情况及时更新报备的;

(二)安全报表内容长期套用,存在应付了事的;

(三)定期报表不按时上交,其他报表反馈不及时或干脆不反馈的;

(四)在报表上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

第二十三条

【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严重影响公司社会形象声誉的问责情形和方式】事业部相关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严重损害公司社会形象的,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于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后被媒体曝光,主管部门通报的;

(二)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拒绝接受教育处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对主管部门安全指令措施拒绝执行的。

第二十四条

【事故应急处置和赔偿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和问责方式】在事故应急处置和赔偿处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于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调离本职岗位或责令弓I咎辞职:

(一)对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漏报或者迟报的;

(二)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赶赴现场组织抢救,进行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业部事故检查组查询,拒绝接受整改的;

(四)事故处理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的。

第二十五条

【事故指标超标或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问责情形和方式】事业部下属单位在安全事故控制上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进行通报批评可以并处开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较重的,调离本职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免职开除:

(一)全年安全指标突破事业部下达的考核标准范围的或安全基础管理检查存在问题的;

(二)一个季度内接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死亡卜3人或重伤卜1 0人)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势头无法遏制的;

(三)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群伤事故(轻重伤1 0人以上)的;

(四)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一般事故(死亡卜3人或重伤1—1 0人)的

(五)一年内发生1次以上较大事故(死亡3—1 O人或重伤1 0—5 0人)的;

(六)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二十六条

【从重情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一)一个周期内有问责记录的;

(二)包庇纵容违规违纪人员的;

(三)不主动接受整改或没有悔意的;

(四)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其他从重情节。

第二十七条

【从轻情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

(一)主动接受处理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安全事故中过错小、责任轻的;

(四)其他从轻情节。

第二十八条

【减免情节】积极上进,尽职尽责、不可抗力的,应当减轻或可以免于问责:

(一)安全管理不到位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应当减轻或可以免予问责。

(二)对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经查实属尽职尽责的,应当减轻或可以免于问责。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应当免予问责。

(四)安全事故中无责任的,应当免予问责。

(五)其他可以或应当减免情节。

第四章问责主体和程序

第二十九条

【追责主体】道路客运事业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由事业部负责总督导,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负责,日常工作由事业部安全技术处处理。

第三十条

【问责程序】对于需要问责的单位或个人首先由事业部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领导安全技术处出台《问责报告》报事业部,再由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第三十一条

【救济方式】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问责决定公布一周内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起申诉。

第三十二条

【追究适用】对责任人员实行跟踪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责任追究不受责任人员任职期限和职务变动限制。

凡责任人员在任期内发生的应予责任追究的情形,无论何时发现,也不论职务和岗位发生何种变化,都应予以追究。

第三十三条

【问责周期】问责周期为一年度,一个周期满后,事故问责指标和累积指标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周期。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参照执行】根据事业部岗位设置或规章制度规定具有公共安全事务管理职能的部室以及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领域有违规或不作为行为,应当给予问责处分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概念明确】本办法事故等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 9 3号标准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责任人”包括第一责任人、重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联责任人;

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本办法所称“安全报表”是指包括《安全月报表》在内的各类安全生产报表及通报文件。

第三十六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湖北春泰联盟客运有限公司道路客运事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春泰联盟客运有限公司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告报备、应急救援、协调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交通事故报案、处理、结案及报表规定》,结合道路客运事业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根据国家安监局对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结合道路客运事业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 0人以上3 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 0人以下死亡,或者1 0人以上5 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 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轻微事故,是指无人员死亡或重伤,或者造成l 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报告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掌握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明确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条

湖北春泰联盟客运有限公司道路客运事业部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报告、应急救援、协调处理,适用本预案。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五条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在保护现场时进行自救与施救,同时向本单位报告以及通报保险公司。

第六条

事故单位接报告后应即时将事故情况先口头报道路客运事业部安全技术部,安全技术部接报告后须即刻向事业部安全主管副总经理及集团公司安全营运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或事故单位可以直接向道路客运事业部安全主管副总经理,甚至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

凡发生事故为一般及以上级别的,事故发生后1 6个小时内由事故单位以电子文档形式向道路客运事业部安全技术处填报《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附件一)。

第八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车辆、驾驶员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简要经过以及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事故预控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九条

事故单位或者事故当事人进行事故上报时,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并留好联系方式。

第十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三章

应急救援

第十一条

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具体负责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具体流程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图》(附件二)操作。

第十二条

道路客运事业部接到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三条

道路客运事业部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统一行动小组:

组长:道路客运事业部总经理

副组长:道路客运事业部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道路客运事业部安技处成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保险代理机构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道路客运事业部安全管理团队成员。

第十四条

应急救援统一行动小组职责:

1、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

2、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执行机构实施救援行动;

3、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汇报救援情况;

4、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第十五条

应急救援统一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救援专班、医院救治专班、家属安抚专班、交警调处专班、后勤服务专班。

1、办公室设在安技部,负责承办应急救援统一行动小组的具体工作,协调各专班的统一行动。

2、现场救援专班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收集事故信息材料,协调现场交警救援。

3、医院救治专班负责在医院协助医生抢救伤员,统计受伤救治人数和伤情及伤者基本身份信息(《信息统计表》见附表三)。

4、家属安抚专班负责接待安抚受害者家属情绪并安排临时生活食宿事宜。

5、交警调处专班负责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善后工作及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责任证据收集工作。

6、后勤服务专班由事业部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承担事故救援人员的组织调派,政府主管部门的文字报告,新闻传播媒体的解释说明及救援工作的生活后勤保障。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当事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依法对肇事驾驶员采取强制措施的,事故单位要遵照执行,并且向广大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明了交通肇事的危害和重大责任,提高安全意识。

第四章

处理整改

第十八条

凡发生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的,事故单位必须认真分析事故原因,

总结教训。

第十九条

凡发生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的,事故单位务必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宣讲事故原因、经验教训,肇事驾驶员应该在安全例会上现身说法,以警示教育他人。

第二十条

凡发生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的,对肇事者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事业部相关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中有失职行为的,按照事业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予以问责。

第二十一条

凡发生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的,事故单位务必在一周内向事业部提出整改报告,并按照整改要求执行落实。

第二十二条

保险索赔要认真仔细准备相关材料;确实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利益。

第二十三条

事故结案务必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于需要罚款处理的按照集团公司《交通事故报案、处理、结案及报表规定》的标准执行到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务必体现“生命为天、速度优先、责任在肩”的处事方法,严格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妥善处理安全事故。

第二十五条

凡发生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的,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单位务必将事故处理整改材料整理成册(事故处理整改档案封面和目录见附件四),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档案报事业部安技处存档。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七条

本预案由湖北春泰联盟客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预案自二OO九年九月九日起实施。

第16篇:安全生产制度

QEO方针

质量为本,科学发展, 服务顾客,工程创优。 遵纪守法,防治污染, 杜绝事故,文明生产。

QEO目标

工程竣工验收一次合格率100%,

工程优良率80%以上, 顾客满意度80%, 每年提高1%—2%。 减少噪声污染, 降低粉尘危害。 控制建筑垃圾,

安全事故为零。

1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度

一、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的主要依据

1、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有关规定、要求;

3、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技术装备、人员素质、管理体制和施工任务等;

4、企业的中长期规划、近期的安全管理状况;

5、上年度伤亡事故情况及事故分析。

二、安全管理目标的主要内容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年度安全目标控制指标: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事故率不超过3‰。

公司与各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力争安全无事故。

2、安全达标目标:

年度确定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个;特种作业时,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新工人三级教育率达到100%;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安装率及合格率达到100%;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检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达到100%。

项目部应当根据年度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确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

公司与各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所有工程必须达到地区优良工程。

2

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年度达到施工现场各种标牌、标志达标率为100%;现场工人住宿安全卫生合格率达到100%;材料堆放整齐率达到100%;生活设施专人负责率达到100%。

项目部应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

公司与各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所有工程必须达到地区安全文明工地,力争省级荣誉。

三、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

1、建立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各个部门、人员的责任制度,明确各个部门、人员的权利和责任。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通过安全保证体系,形成网络,使各层次互相配合、互相促进,推进目标管理顺利展开。

3、建立各级目标管理组织,加强对安全目标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4、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跟踪监控体系。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保证施工安全。

四、奖惩制度

1、年终全面实现各项指标,同时完成施工必保目标,给予项目部1000-5000元奖励。

2、对于没有实现各项目标,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部给予1000元罚款。

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是施工企业的必要手段,施工现场只有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即时整改,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目标实现。

1、公司规定开展每月一次全面性的大检查,各工程项目部应开展每十天一次的安全生产自查,各班组应开展每天一次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2、开展检查要依据JGJ59-2011标准进行,并抓住“四个关键”。(1)抓关键高空作业:支模拆模、吊装机械作业点 (2)抓关键工种:架子工、吊装工、机电工等

(3)抓关键人物:抓新工人、换岗工人及经常性作业纪律松懈的工人、生产技能低的工人和带有思想情绪的工人

(4)抓关键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各项落实到位措施、防护措施、安全教育措施。

3、查出安全隐患,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隐情,立即停止作业,整改达到要求方可复工。整改情况应有复查记录,并向上级部门写出整改反馈报告。

4、坚持检查整改工作的“五不准” (1)应由班组整改的不推给项目经理 (2)应由项目经理负责整改的不推给班组长 (3)应由班组整改的不推给项目部 (4)应由项目部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4

(5)应由公司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建委

二、各级安全生产机构检查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结合季节性、专业性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贯彻工作。

(2)组织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定期抽检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工作。 (3)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对拒不执行者视情节处罚,并承担一切责任,必要时拆职处分。

2、项目部、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每十天定期全面检查各班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工作。 (2)不定期检查脚手架、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防护设施。 (3)各班组每天由班组长和安全自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公司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工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按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6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3.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

3.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3.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3.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4.带班要求

4.1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7

4.2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4.3 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四、考核: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6、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元;

7、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元;

8、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9、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8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公司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一) 关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经济处罚

一、安全管理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

对工地每例每出现一人罚款50元

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该段施工员按罚款额的(下同)20%连同受罚;

出现10人或10人以上者,工地质安员按30%连同受罚; 出现20人或20人以上者,工地负责人按50%连同受罚; 工地负责人强行安排者,工地负责任人按100%连同受罚。

2、电工(含发电机工)、焊工(含风、电焊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罚款200元

3、拆除工程未经审批后的施工组织方案(以书面方案为据)。罚款500元

4、招用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

9

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 每出现一人罚款200元

5、自选专业队伍未经办理报批手续,或未按规定要求派出专人管理的。每例罚款500元

6、月度安全学习人数或时数不足的,有代签名或弄虚作假的,班前安全活动次数不足的(均以记录为据)。罚款200元

7、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罚款200元

8、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9、不张贴或悬挂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的。罚款100元。

10、安全技术交底的工种或项目不齐全,并交底手续不完备的。罚款 100元

11、安全管理资料不使用规定表格的。罚款100元(按缺表数)

二、机械安全

1、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 砂轮、电锯、皮带轮、明齿轮、搅拌桨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2) 圆盘锯(锯木机)无锯尾刀,无面板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开关作电源开关,用倒顺开关作控制开关;

3) 固定机械设备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10

每例罚款100元

三、电气安全

1、现场施工用电没有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未办理审批的;每例罚款500元

2、不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的;每例罚款200元

3、电气设备或设施的带电部份不按规定采取屏护措施;每例罚款100元

4、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或未经验算违章作用铜线作保险金丝;每例罚款100元

5、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每例罚款100元

6、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措施,违反一机一闸规定的,铁制箱无接零(接地)保护的,电箱卧放在地面的, 每例罚款200元

7、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的绝缘破损,焊机的初、次级接线柱无护罩;每例罚款100元

8、电气设备的电源不接用开关或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每例罚款100元

9、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每例罚款100元

10、无三级防漏电保护或不匹配、不灵的(欠一级罚一级),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每例罚款100元

11

11、电器设备地接入地体采用螺纹钢筋,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蕊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铨拧紧;每例罚款50元

12、220伏(含220伏)以上电源电压的电源线采用花线的;每例罚款50元

13、在电缆电线上晾挂衣服的;(两瓷瓶间为一处) 每例罚款50元

14、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的;(备用品也算杂物) 每例罚款50元

四、脚手架工程

1、使用单排脚手架的(单纯作临时防护用的除外);每10延长米罚款1000元

2、脚手架有未高于施工面(点)1.2米的;每10延长米罚款200元

3、脚手架无搭设方案或未经审批,现场改变方案后无办理报批变更手续的;每例罚款500元

4、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外侧或靠近道路侧的外脚手架外侧未满挂安全网;每10延长米罚款200元

5、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太小,横杆间距过大),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10延长米罚款200元

6、不按规定或方案要求搭设斜档板的(如档板用纤维布或不符合标准的安全网代替竹、木、钢板等);每10延长米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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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离地第一道平网及施工使用层无满铺板或密眼安全检查网的;每10延长米罚款300元

8、上人斜道坡度大于1:3的(或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斜道斜梯不满铺板(包括休息平台)。每一度斜桥罚款100元

9、钢管构件的联接不用扣件联结;每10延长米罚款200元

10、锚固点的间距大于规定,锚固材料小于规定;每处罚款50元

11、立杆埋地或未设扫地杆;每10延长米罚款50元

12、钢立杆无底座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10延长米罚款50元

13、使用人字梯、单边梯而缺挡;或垫高使用;人字梯无拉底脚的。 每例罚款50元

五、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

1、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未砌拦板的阳台、楼梯侧无安全防护设施;每处罚款100元

2、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2米的护栏;每10延长米罚款100元

3、上下交叉作业时无隔离防护设施;每10延长米罚款200元

4、主要出入道口、邻近街道不设防护棚;每10延长米罚款200元

5、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防护面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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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不按规定提供个人防护品给施工人员使用的,按发生人数连同计罚工地负责人;有5人(含5人)以上发生者,该段施工员按20%连同受罚,有10人以上发生者,工地质安员按25%连同受罚,有20人以上发生者,工地负责人按30%连同受罚;

每出现一人罚款50元

六、其他

1、安全评分不合格的工地,予以罚款2000元,该工地负责人按50%连同受罚,工地施工员按25%连同受罚,工地质安员按25%连同受罚。(再次不合格要加倍罚);

2、安全评分出现零分的保证项目;每出现一项罚款500元

3、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无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每例罚款 100元

4、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曝晒或离火源距离小于10米;罚款100元

5、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如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坠物伤人等);罚款100元

附则

1、执罚机构与执罚范围

(1) 公司工程与安全管理部和各项目部为本经济处罚制度的执罚机构,执罚各自的管辖范围。其部(科)室成员是具体执罚实施人。

(2) 分包单位需服从本公司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管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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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经理部有权对其分包实施本经济处罚制度(应在分包合同中订明)。

(3) 工地安全员有权按照本处罚制度,在本工地实施执罚。

2、执罚扣款办法:

(1) 公司的执罚,其执罚款项从项目部扣除,牵涉到个人受罚的,由该项目部甄别后扣罚到个人,公司所罚款项纳入安全生产专用基金专款专用。

(2)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执罚款项,在其分包工程款内扣除。 (3) 公司对工地的扣罚,在工地工程承包款内扣除,属个人责任的,在其工资内扣除,所罚款项纳入安全生产专用基金专款专用。

(4) 工地安全员的执罚款项,在该班组的工资款扣除。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第一条: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评分获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工地经济奖励(工地负责人占30%,工地安全员、施工员共占7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奖励1000元;

2、在市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1500元;

3、在省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2000元;

4、在建设部安全生产检查时,被评定为达标的工地,奖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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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在公司安全生产季度综合评定考核中,评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的项目部,奖励1500元。

第三条:在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各级质安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质安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公司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经济奖励如下:

获一等奖,奖励2000元; 获二等奖,奖励1500元; 获三等奖,奖励1000元。

注: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公司有关管理人员)。

第四条: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部门、单位核实上报公司工程与安全管理部承办)

1、获一等奖者,奖励2000元;

2、获二等奖者,奖励1500元;

3、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

注:如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另行计提奖励。

4、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第5条:对被省评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称号的工地,公司给予奖励3000元。(项目经理30%,有关施工员、质安员各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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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财务管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对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编制、使用和管理。

一、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

公司在年初依据公司年度管理工作目标、在建项目、从业人员人数及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项目部应在工程合同签订的同时依据工程建安工作量、施工人数、工种、作业特点及有关要求编制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计划。

1.计划编制的依据:

《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合同中的经济指标.

2.编制内容要求:

资金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名称、数额、用途、使用时间、批准人等。计划分为年度、月度计划。特殊情况时可制定临时计划保障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用具、设备设施等及时到位。

公司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的编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经营管理部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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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的编制由项目会计主管负责,预算员配合。

二、安全资金的来源与提取

1.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由公司经营管理部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质函2012 (12)号] 和《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费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单位工程的建安工作量计取。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2.0%提取,市政公用工程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1.0%提取,实行专款专用。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罚款。

三、资金审批

安全措施资金的报批程序:计划编制→审核→审批→资金准备→供应及验收→审计监督→支付资金程序。

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由公司计划财务部核实,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由项目财务人员核实,项目经理批准。

四、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管理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由公司管理。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按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安全生产资金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各级财务部门应建立分类使用台帐,项目部每月应将本月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下月使用计划上报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分类汇总、登记建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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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按照“项目提取、公司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4.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后,由公司计划财务部从安全生产资金专户支付并对其资金使用监督。项目部项目经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公司将安全资金优先用于满足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质量安全部对项目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标准所需的支出。

6.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转入下一项目施工中使用,年底结余时上缴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专项账户统一由公司调配使用。

7.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保障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制作CI展板(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费用;管理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农民工学校、工会活动费用;其他安全培训学习费用等。

8.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鞋、手套、防护面罩、防雨服、工作服等安全劳动及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防寒物品

保健食品等。物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部应及时报废或降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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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9.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1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所需各种安全技术设备、设施购买、验收、管理其包括

⑴.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熔断器、插座)、五芯电缆、外电防护措施等

⑵.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施工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⑶.设备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检验设备与仪器费用

⑷.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围挡、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设施、绿化现场五牌一图、警示标识标牌、CI标识、现场厨房、厕所、淋浴室、临边防护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⑸.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⑹.现场保健急救药品、器械、消防器材(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支出费用

⑺.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费用 ⑻.安全生产科研、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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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支的需要 ⑽.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⑾.现场防噪音、粉尘防治等费用

⑿.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拆、维护、垃圾清运等人工费用 ⒀.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1.满足安全生产先进奖励开支的需要。

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的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资金中列支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

12.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或安全生产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罚款的收入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3.公司依法将工程分包给专业施工队应明确安全生产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或专业施工队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或专业施工队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及时按比例直接支付所需费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五、监督管理

1.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阐明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2.公司经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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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部未按本制度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资金的经营管理部会同计划财务部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司质量安全部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4.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罚款的收入纳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6.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损失的按公司奖罚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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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以及从事我司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由公司、项目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项目部全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根据项目实际,进行不定期、不定时、阶段性教育。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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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未经本单位培训教育合格并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施工作业。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做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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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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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加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公司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安全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4、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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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7、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8、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励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

9、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10、用人单位应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的使用期限,结合企业经济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增发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定使用期限。

11、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片。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12、凡发给项目部、班组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应按时交还。

13、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

14、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制度。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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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2、能够有效地预防对人各个暴露部位的危害达到全面防护。

3、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适用、美观、大方、时装化,使职工穿着舒适,佩戴使用方便,不妨碍作业活动。

4、选用优质、轻质材料,耐腐蚀,抗老化,对皮肤无刺激,各部、配件的吻合严密,牢固,经济耐用。

5、外观光洁,色泽均匀协调,美观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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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定义

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2.2.1重大事故隐患分为

一、

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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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1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公司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及项目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公司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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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部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项目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4.3隐患排查小组负责确定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及项目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排查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进行验收。

4.4安全员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填写各项安全检查表。4.5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4.6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5.工作要点 5.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公司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2次;项目部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公司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项目部、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项目部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专家定期排查隐患

企业成立的专家组,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其中外聘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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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不少于1人,不具备条件成立专家组的企业,应外聘专家定期排查隐患。凡被安监部门列为化工安全生产监管“红色”和“橙色”的企业,专家排查每两月不少于1次,其他企业专家排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专家排查应采用表格式,对照企业现状逐项如实记录,检查结束后向企业主要负责人通报检查情况,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安监部门备案。

5.3重点部位“九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一是项目部、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二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三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四是设备检修作业、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串)料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五是企业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

六是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

七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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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

九是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必查。

5.4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企业建立项目部(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项目部;项目部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公司领导;企业每月25日前要向市安监站报送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企业当月排查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站。

6、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6.1重大事故隐患申报

6.1.1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安监站申报,由县(市)安监站公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6.1.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辖市安监站,由省辖市安监站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6.1.3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站,由省安监站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6.1.4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6.2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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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

6.3.1企业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7、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7.1公司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影响大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企业营业收入中按照不低于千分之二十比率拿出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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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7.2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管理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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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为便于上下沟通,综合协调各项工作,公司建立例会制度。例会分周例会和月例会,周例会在每周一点名时进行,月例会在每月月末召开,安全例会一同进行。

2、例会由董事长主持,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对上周期的工作汇报和下周期工作计划,提出问题和建议。各分管经理安排布置本周期内的重要工作。

3、例会中董事长、分管经理对有关工作进行点评,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布置,对有关事项作出决定。

4、对未能按期完成工作计划或工作任务的,有关责任人要在例会上说明原因,第二周期内仍未完成无特殊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5、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均须按时参加例会,无故不得缺席。遇有重大事项公司可随时召集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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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安全巡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对照检查执行情况;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1、定期检查:

公司对规模以上项目每月检查一次;

2、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3、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经常性检查:公司安全职能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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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

三、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好事故隐患记录,落实专人限期整改,责任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整改情况报公司安全部,公司安全部将组织进行复查,并一管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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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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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权只是考试

第三章 用人单位

第八条 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 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 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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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具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力度,做到时间保证、费用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特别是做好流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应当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四条 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第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对作业现场的条件、危害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检举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应接受采纳特种作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第十八条 在作业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等。

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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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管理。

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岗工作: (一)未按规定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第二十一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不相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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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

1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质量安全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上级主管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报到公司质量安全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 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2.1 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

2.2 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项目部派员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7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2.3 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搜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诉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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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意见。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3 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能清楚现场情况,作出标记、记录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4.1 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4.2 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3 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有关部门批准。

5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5.1 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5.2 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5.3 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6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1 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执行。 6.2 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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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职、留厂查看、开除。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1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7.2 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7.3 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7.4 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7.5 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6 因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7.7 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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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2.危险作业范围 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a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b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c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d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e带电作业;

f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g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h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i有限空间作业 j其它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审批

⑴ 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 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 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项目部批准,特 别危险作业需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

⑵ 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公司 安全部门同意方可施工。公司安全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 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⑶ 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项目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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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⑷ 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项目经理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

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5 危险作业的实施

⑴ 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⑵ 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⑶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⑷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⑸ 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⑹ 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⑺ 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⑻ 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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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公司所有的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的设备的管理和管理职责,以及对这些设备的更新、移装、使用、检修、保养、报废、封存等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的设备的管理。 2 目的:

2.1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的综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生产要求。 3 职责:

3.1生产制造部设备动力处是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管理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3.2各分厂、车间、工段和物资处等使用单位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4固定资产管理: 4.1 凡价值在2000元以上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均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统一由设备动力处管理。自制的设备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一年以上者,经生产验证合格,图纸资料齐全,也应列入固定资产。凡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设备,属低值易耗品,应由使用部门建帐管理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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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财务处应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增减及转移做好业务记录,及时进行核对,并会同设备动力处年终核实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4.3设备动力处对所属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综合管理,要逐台编号,装上资产标牌,建立设备台帐。各车间有分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4.4 各种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由设备动力处采购,使用部门保管和使用,计量处负责定期检查鉴定和校验工作。 5 设备的更新:

5.1设备更新的原则是为提高公司装备素质,符合产品生产要求,减轻生产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公司内正常的设备更新工作于每年10月由各分厂、车间提出申请,报设备动力处。设备动力处应根据所掌握的设备技术状态,综合工艺上、质量上的要求,提出下年度的设备更新计划报生产制造部长审批,经批准后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中执行。由设备动力处负责实施。 6 新增设备的管理:

6.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动力处会同使用、档案部门共同开箱,设备的安装调试由设备动力处负责,使用部门配合,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由设备动力处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6.2 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生产工艺验证合格后,由设备动力处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档案移交档案室。 6.3自制设备的验收: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在制造完工后,设备动力处会同技术处、安全环保处、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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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齐全。验收合格后,由综合档案室负责归档。 7 设备的移装、借用和调拨:

7.1设备的移装: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工艺部门或迁入车间提出申请报告,经生产制造部长批准后,报设备动力处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设备动力处负责实施。

7.2 外借设备原则上是闲置设备,外借设备须经设备动力处同意,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处应保持外借设备记录。 7.3设备的调拨:一律按质论价,实行有偿调拨,调拨设备须经总经理审批后,填写《设备调拨通知单》,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8 设备的封存管理:

8.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设备动力处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8.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8.3 使用部门要求将封存设备启用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设备动力处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9 设备的报废:

9.1 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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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且和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将安全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三、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

级进行安全技术交流。

四、加强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管理者不违章指挥,操作者不违章作业

制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七、切实开展生产班组安全活动,发动广大职工抓好安全生产。

八、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工伤事故。

九、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监制

第18篇:安全生产制度

武功县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加强文化市场安全工作,提高文化市场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安全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从而及时、迅速的控制和减少文化市场安全突发事故和事件的发生,彻底杜绝各类事故隐患,保障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创建和谐文化市场为目标,以完善方案、落实政策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将文化市场安全工作的预防、处置、救援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促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文化市场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文化市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为妥善处理文化市场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工作的正常秩序,县文体旅游局成立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挥文化市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讨论决定应急处置工作的主要事宜,并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

(2)领导、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并为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3)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负责研究布置文化市场的安全治理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各文化经营场所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三、防范的重点领域和内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印刷企业等易存在消防隐患的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的消防设施、紧急疏散通道。

重点内容是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检查人员、文化市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1、各文化经营单位要分别制定安全事故预案,明确职责,预案内容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及其职责。 (2)救援工作的基本任务,应急防范的重点区域。 (3)应急救援的准备和快速反应的详细方案。 (4)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和善后工作具体实施计划。 (5)应急设施、设备、器材等物资保障。 (6)应急救援请示报告制度。

2、各文化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3、各文化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演练,保障应急能力。

五、应急处理机制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封闭并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文体旅游局接到相关单位安全事故报告后,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派出工作组封闭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同时向县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3、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搞好救援,保障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文化经营单位要从创建和谐文化市场的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市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完善文化市场安全应急预案,精心部署,积极谋划,法人代表要亲自抓总负责,确实把文化市场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倒查追究。各文化经营单位要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具体任务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失职渎职酿成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事故缓报、瞒报、漏报、谎报致使工作不力,救援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肃纪律,听从指挥。发生突发事件在处置期间,所有人员、物资由领导小组统一调配,必须严肃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工作纪律,必须无条件服从县委县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对不服从命令,不服从指挥的,将给予严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武功县文体旅游局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薛建纲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亨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梁军政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许党松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杨亚联 办公室主任

朱郁飞 市场股股长

武功县文化市场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为主”的方针,力争将突发公共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风险隐患排查的范围

1、风险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因素。具体是指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内存在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危险因素。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分为自然灾害类风险隐患、事故灾难类风险隐患、公共卫生事件类风险隐患和社会公共安全类风险隐患四大类。

二、风险隐患排查的原则

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落实好整治责任、措施和预案。对可以在短期内能消除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情况较为复杂、短期无法消除的风险隐患,要制定整治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落实监管责任和整治时限,及时消除隐患,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对风险隐患严重、危险性较大,难以进行整治的,及时上报县安监部门并及时整改,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风险隐患排查的职责:各单位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经营场所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监管工作,建立相应的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并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建立群众参与风险隐患排查机制,积极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依靠群众提供线索、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五、建立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每两月开展最少1次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突出重大节日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六、建立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根据经营场所实际情况,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专家对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发生概率、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等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提出防范和治理措施。

七、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及有关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隐瞒不报的;

2、未按规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的;

3、对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未进行排除或未及时采取监控措施的;

4、对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未采取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的。

武功县文体旅游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健全完善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负责下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监督检查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督促指导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演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监督执法活动。

(四)负责印刷业、出版物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领导干部工作职责

(一)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负有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推进安全发展战略。

3.支持、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通过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

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7.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相关工作条件。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领域内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负有领导责任。 2.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在分管行业领域的贯彻落实。

3.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及报告。

4.支持分管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改善工作条件,督促履行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6.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7.承办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下属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定期、不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四、责任落实和追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加强考核指标体系建设,每年制定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并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建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二)将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三)对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第19篇:安全生产制度

武汉泓锦天阳逻锦豪工业园

安全(质量)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 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 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 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五) 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处罚规定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 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 则

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质量生产处罚细则

1、钢筋主筋缺少罚200元,主筋大小与图纸不符罚100元,锚固长度、搭接长度不够、不按规范施工罚100。

2、浇注混凝土成型后出现蜂窝麻面多于3处者罚200元,多于5处者罚500元。出现一处情况严重者罚200元。不及时养护罚100元。出现混凝土开裂者罚一处200元。

3、混凝土浇注现场无施工员在场罚100元,无木工看模罚班组200元,无钢筋工看筋罚班组200元。

4、混凝土成型后无法满足几何尺寸罚200。支撑链接不牢固罚200元。拼缝不严密大于1cm者罚100元。平整度大于0.5cm者罚200元。因加固不牢造成跑模者罚500元。

5。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 元并勒令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50 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 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 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 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监理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 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 元,罚施工单位500 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500 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无证上岗者罚款50 元并要求其停止作业,违章指挥者,罚款100 元。

15、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 元,罚主管领导100 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 元,罚施工单位200 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 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 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 元,罚搭乘人员50 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 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 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 元。管理人员200元

2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 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及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50 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 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50 元,罚指派人100 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 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 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 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 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 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 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 元,施工单位100 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 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 元,罚施工单位500 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是我们应该恪守的信念。要确保安全,首先必须强化人的安全意识。

使我感受到条条都是治理违章的重

的目的不是整治人,而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位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是我们电力安全生产的高压线,是我们工作行为的准则线,是我们思想意识的警戒线,是我们生命安全的保障线。这四条线贯穿一个主题,就是“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管理理念,是安全文化的补充,是对每个人安全行为的约束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施工人员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经验办事,为自己一次次地违规作业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还有人不惜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最终为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难以想象,损失无法弥补。作为一名工地上的打工人员,只有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态度扎实工作,才能有效地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关键在落实。安全生产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大话,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是我们为单位、为自己、为家人负责的一种永久性地表现。施工人员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我们施工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因此,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

是对职工生命的关怀。违章与事故、与生命都是紧密相连的,一个小小的违章,很可能就断送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生产工作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关爱生命,就要先从遵章开始,关爱生命,就应认真学习、扎扎实实的落实十大禁令。

安全生产无小事,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消除不安全隐患,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的主题,安全文化已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以从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点的价值观念、管理准则、企业精神、职业观念和安全目标等的总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已成为当前施工企业的主要任务。

一、预防为主”方针的新举措,是企业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的的新探索。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就是指企业生产的过程中把员工的生命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贯穿“以人为本”、“珍惜生命”、“保护环境”的理念,真正做到维护员工的利益,以员工是否满意、是否得利、是否安康稳定为标准,形成社会效益、企业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多赢局面,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抓安全生产首先要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员工人身安全与企业的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等其它方面发生冲突时应无条件的服从人的生命。二是要树立安全就是企业最大效益的观念。煤矿只有实现安全才能确保企业稳定的生产秩序,没有可靠的安全作为屏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将无法正常进行。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最大效益。三是要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安全不仅是企业的重要工作,而且也是每个员工的事。企业对安全工作、对员工生命的关注不仅强调生命的物质存在的可贵,更应关注和关爱员工,不仅要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更要对员工进行情感和精神的关怀,使员工获得精神上的慰藉和满足,为员工提供一个本质安全的环境,使企业“人本、人权、人性、人情”的核心思想获得充分的体现。企业的每一个员工也要充分认识“安全为天、生命至遵循重要意义,要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实现自我管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实现家庭幸福与企业共同发展。

二、创建有效的安全文化机制

有一个有效的安全文化机制,能够保证安全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主要要创建以下机制:一是创建安全学习机制。要使安全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必需要有一个科学的学习机制,建立学习型组织。在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的途径上要多管齐下,强化效果。在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的形式及内容上要丰富多彩,推陈出新,使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寓教于乐,让职工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教育,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广大职工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跨越,进一步升华到“我会安全”的境界。二是创建安全管理机制。认真整合并完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增强科学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也是创建安全文化的前提。要编织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科学管理网络,工会抓网,共表团抓岗,纪委抓党员安全联保互保,女工家属协管,职能部门和科队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各项规程措施、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落到实处,领导干部坚持现场跟班把好安全关,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的力度,狠反“三违”,保证安全生产。三是创建安全培训机制。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和企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同步推进,以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和安全教材为重点,推进安全培训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培训责任制,探索安全培训工作的新机制,把安全培训与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以安全培训为起点,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力求安全培训工作科学化、人性化、多元化,增进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第20篇: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证安全、人人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之目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企业机械设备等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安全设施。

三、电器及机械设备管理:车间电器、机械、工具、器具设备由车间主任和副主任负责管理和维修,使用人员必须做到每日对所使用的电器、机械进行检查,定期维护,查出隐患应及时报公司处理。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作业的方便。

四、生产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工具的摆放按定置、标识进行,生产工艺按要求进行操作。

五、设备安全:设备操作员应了解所操作设备的各种性能指标并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对运行状况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维修并上报。

六、操作人员安全:鄂破操作员,必须严格执行进料口周围不得堆放生产原料及杂物,如发生故障必须停机排除,严禁使用手、脚进入喂料口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所有生产机械1M线内。严禁生产人员穿拖鞋进行生产作业。

七、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建议,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劝阻和制止,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领导进行处理。

八、发生事故要尽可能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领导,并如实介绍事故情况,不得私自处理。

九、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考核奖惩规定,对安全工作成绩优异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或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予以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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