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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效应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0:41:37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就业担保书具有法律效应吗?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用工和处理劳动争议。但是,还有一些处于“边缘地带”的问题,由于法律规定不很明确,或者各种规定和判例并不一致,往往使许多用人单位感到有点为难——

案情回放:小张到一家皮草行求职,老板提出由于员工保管的货物比较贵重,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一名担保人。于是,小张找来了在某公司任经理的舅舅。舅舅还与公司签订了就业担保协议。协议中写明:“若被担保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使公司利益蒙受损失,本人愿负连带责任,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两年以后,由于小张的工作失误,皮草行的两件名贵裘皮大衣丢失,造成经济损失近3万元。小张赔偿不起,舅舅也不见踪影。皮草行就把小张和他的舅舅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小张赔偿损失,舅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结果一审法院支持了皮草行的请求,但是终审法院做出了改判。

争议焦点:就业担保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支持者认为,只要担保人和公司签订的就业担保书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违反《担保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禁止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的依据。

反对者认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但是就业是为了谋求基本生活资料,和一般经济活动有所区别。由于用工双方具有从属关系,而非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不属于《担保法》的适用范畴,就业担保书亦无法律效应。

忠告: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向求职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是肯定违法的。至于有经济实力的担保人担保赔偿经济损失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目前尚存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既有支持的判例,也有不支持的判例。其实,就业担保并非什么新事物,和建国前的“铺保”相似。它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背道而驰,具有先进文化的企业不会选用。(邓海平)

来源:光明日报

推荐第2篇:药品说明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从何时开始对上市药品有说明书的要求,以及说明书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变化。

根据文献分析,应该是从《药品管理法》颁布,才对上市药品的说明书作出硬性要求。 1984年《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标签或者说明书必须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主要成份、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2000年01月01日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6、7条

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除符合规定外,用语应当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2001-03-13 第38条

制剂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不得流失。 2001年12月01日 《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2002年09月15日《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46、47条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印制。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所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制剂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药品管理法》第六章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2005-08-01 第13条第一款

医疗机构制剂的说明书和包装标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申报的资料,在批准制剂申请时一并予以核准。

医疗机构制剂的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的管理规定印制,其文字、图案不得超出核准的内容,并需标注“本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字样。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2006-06-01 第

一、

二、

四、五章

2007年10月01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第10

2、10

8、1

15、1

16、1

42、1

43、1

44、145条

进口分包装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必须与进口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一致,并且应当标注分包装

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分包装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 非处方药的注册申请,其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应当符合非处方药的有关规定。

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说明书等的补充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进口药品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其中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说明书、补充完善进口药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改变注册代理机构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申请注册药品的名称、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申请人提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根据申报资料对其中除企业信息外的内容进行审核,在批准药品生产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申请人应当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准确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及时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根据核准的内容印制说明书和标签。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2011-7-11 第61条第四款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第四十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分析评价结果,可以要求企业开展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相关研究。必要时,应当采取责令修改药品说明书,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药品等措施,对不良反应大的药品,应当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将有关措施及时通报卫生部。篇2:重视药品说明书在规避用药风险中的作用

重视药品说明书在规避用药风险中的作用

药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大体分为两方面:第一,“是药三分毒”,不同药品的毒副作用虽然有大有小,但几乎每种药物都有其毒副作用。因此,药品上市前都要经过毒理试验、临床试验等多重“关口”的考验。第二,不能严谨、规范地遵从每种药品的使用规范,也是产生用药安全开问题的重要原因。这其中既有医师的原因,也要患者的原因。所以,规避用药风险,需要医患双方以及政府机构等多方面共同努力。从实践来看,阅读说明书是使医务工作者和患者规避用药风险的一个有效途径。从医师角度来讲,规避用药风险首要的是克服习惯性用药的思维方式,时刻提醒自己遵从规范。从药师角度讲,要熟练掌握药品性质,熟悉药品说明书。目前一般认为,对于一种药品的使用规范,最具有法律效应的参考资料是药品说明书。遗憾的是,有关调查发现,多数医师和药师对说明书了解不深、不细、不透彻。药品说明书由生产厂家按照国家药品管理部门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撰写,是对药品主要特征的介绍。按照国际惯例,药品说明书是所有国家医师、患者使用药品唯一具有法律依据的临床用药资料。不仅医师和药师自身应经常阅读药品说明书,提醒患者阅读说明书也是重要责任。当前,一些文化水平较高的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对药品的使用也由过去的盲目应用到使用前能够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药品监督管理的宗旨所在。

一、关于用法用量

药品说明书上写着“一天三次,饭前服用”并不是代表每日准时在三餐前服药。“一日三次”是根据实验测定出药物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后规定的,意思是将一天24小时平均分为三段,每8小时服药一次。只有按时服药才能保证体内稳定的血药浓度,达到治疗的效果。如果把3次服药时间都安排在白天会造成白天血药浓度过高,给人体带来危险,而夜晚又达不到治疗浓度。“饭前服用”则是指此药需要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利吸收。而“饭后服用”则是指饱腹(餐后半小时)时服药,利用食物减少药物对胃肠的刺激或促进胃肠对药物的吸收。

关于“顿服”:西医所说的顿服是指将一天的用药量一次服下,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如阿奇霉素。

二、关于“注意事项”

绝大多数的药品说明书上都印有“慎用”、“忌用”、和“禁用”的事项,不懂医药的人对这三个词一般都不太好理解。这三个词总的是嘱咐用药者注意,不能乱服用药品。这三个词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嘱咐的轻重程度却大不相同。

“慎用”提醒服用的人服用本药时要小心谨慎。就是在服药之前,要细心地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如出现不良反应就必须立即停止服用;如没有出现不良反应就可继续使用。通常需要慎用的大多是指小儿、老人、孕妇以及心脏、肝脏、肾脏功能不好的患者。因为这些人体内药物代谢功能(包括解毒、排毒)较差,所以,机体对某些药物可能出现不良反应,故不要轻易使用。但慎用并不等于不能使用,家庭遇到慎用药品时,应当咨询医生后使用为好。比如利他林对大脑有兴奋作用,高血压、癫痫病人应慎用。

“忌用”,比“慎用”进了一步,已达到不适宜适宜或避免使用的程度。应提醒某些患者,服用此类药物的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大,但人有个体差异而不能一概而论。如咳必清,是抑制咳嗽中枢的镇咳药,咳嗽痰多时就应忌用,否则痰咳不出来,会加重病情;但有的忌用药品如病情急需,可在医生指导下选择药理作用类同,不良反应较小的药品代替,如果非使用该药不可,应联合使用其他对抗其副作用的药品,减少不良反应,尽量做到安全。在家庭用药时,遇到忌用药品最后不用。

“禁用”是指禁止使用。某些病人如使用该药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或中毒。如心动过缓、心力衰竭的病人应禁用心得安;青光眼的病人应禁用阿托品;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就应禁用青霉素,否则将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甚至死亡。所以,凡属禁用的药品,绝不能报侥幸心理贸然使用。

三、关于“不良反应”

有的消费者看到医生开具的药品说明书有“不良反应”,怕用药后会带来各种不良影响,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其实,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其上市销售是要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把关的。既然它能上市,说明其是合格的,确能起到治疗疾病的作用,说明书中会标明会出现“不良反应”,这个概率是非常低的,也是因人而异的。应告诉患者,只要在医生的指导下,

按医生的处方来用药,应该是安全的,不必过分担心说明书标注的“不良反应”。

四、关于“有效期”

药品有效期是指保证药物有效的日方式期,它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来确定的。一般而言,有效期有以下几种写法:

如“有效期至2009年1月”:指该药物可以使用到2009年1月31日。 “失效期为2009年1月”:指该药物只允许用到2008年12月31日。

“生产日期为2009年1月,有效期2年”:指该药可以使用到2008年12月31日。

五、关于“贮藏方法”

在贮藏上,多数药品均需避光、密闭并在阴凉干燥处保存;许多生物制品均需冷藏或低温保存。

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正确方式应该是先看适应症,再看注意事项,最后看不良反应,只要是对症用药就应该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但是在没有医生指导下,私自购买处方药使用就不能过分依赖说明书,因为药品不良反应因人而异,而且处方药应由医生处方后使用才能保证安全。

最后必须注意提醒患者,一方面千万不要因“副作用”惧怕用药,影响治疗;另一方面更不能因“无此副作用”而擅自用药。应学会正确阅读药品说明书,有病时及时就诊,按药剂人员调配的处方服药,才能真正做到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

温海波篇3:浙大远程2015年《药事管理》离线必做作业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药事管理》课程作业(必做)

姓名:

年级: 15春药学 学 号: 学习中心: 715200224 浙大华家池医学学习中心200 —————————————————————————————

一、定义与概念题

1、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有以下四种:专利法保护、行政保护、商标法保护、保密法保护

2、必须贴有特定标识和标签的药品有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外用药、非处方药、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 3 工艺或服务进行的 正式鉴定 ,证明其符合特定的标准或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4、《药品管理法》规定:定价。

5、写出下列词干inn的中文药物译名、作用并举例 inn词干中译名 药理作用类别药品举例 -conazole;

二、论述题(要求结合药事管理实践,有独立见解)

1.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后,对药品的安全性有否保证?如何保证?

有保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强化了处方药管理,规范了非处方药管理。对处方药,强调了通过对处方药的审批、处方权限、广告、标签说明书的严格管理,更有利于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非处方药,通过医药专家严格遴

选,通过增强人们自我保健意识,规范其标签说明书,使人民群众用药更加安全有效、方便、及时。 许多药品具有成瘾性,或毒副反应大,或使用方法规定有附加要求, 或是新化合物、新组份的新药,易产生药物滥用、误用、或效用/风险比小,患者自行使用不安,需要医师诊断处方,药师凭处方发药,才能保证人们用药安全有效。目前,人们主要服用的是处方药,控制住处方药滥用是保证人们用药安全有效的关键。虽然不能完全解决,但由经过严格训练的医生、药师、护士为主,与患者共同去解决多种处方药的合理使用,这种方法为合理用药奠定了可靠基础。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证、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根据药品的安全性,又将非处方药分甲乙两类,非处方药可自我诊断、治疗,限于自身疾病,毒性在公认的范围内,滥用、误用的潜在可能性小,一般公众能理解药品标签的忠告性内容,使用药无需医师监督和实验监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医学、药学专家,按照”安全有效,慎重从严,结合国情,中西药并重”的指导思想,以及”用药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原则遴选,审评非处方药目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生产管理和批发经营的要求都一致,均应实行gsp管理。同时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的检测,可以将具有安全隐患的品种再评价后转入处方药管理。如氯霉素眼药水通过鼻泪管少量吸收就可导致骨髓抑制(再生障碍性贫血),所以把已经列入非处方药管理的氯霉素眼药水转入处方药管理。当然进一步提高药店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是非处方药用药安全的关键因素,逐步增加药店药学技术人员的比例,加强非处方药的用药指导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2.谈谈你对药品不良反应危害的认识?对我国建立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制度的认

识。

答: 自20世纪50年代起,全世界孕妇在服用”反应停”后,产下了约1.2万名海豹畸形儿,是一件著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给许多家庭和新生儿造成了一辈子的痛苦。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耳毒性致儿童聋哑。一般人以为中药没有副作用,但关木通等马兜铃科植物所含马兜铃酸的肾毒性至中毒性肾病敲响了警钟。《脑出血工程》报告中指出,服用含有ppa药品的病人患脑中风的机会高出 50%,比服用其他药物的病人高出23%;更可怕的是, 服用含有 ppa 的控制食欲类药

物的妇女患脑中风的机会增加了16倍! 我国对 adr 的定义为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who对adr 的定义为人们为了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或为了调节生理功能,正常地使用药物而发生的一种有害的、非预期的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变态反应、继发反应、特异质反应、过敏反应、首剂效应、停药综合征、药物依赖性、致癌、致突变、致畸等。一种药在治疗人体某种病的同时有时会引起某些部位的不适,甚至对某些组织或器官造成损伤,这就是药品的不良反应,也叫副作用。有些轻微的不良反应可以忽略不计,但有些药品的不良反应比较严重,比如会对脏器造成损伤,这些说明书上会注明慎用,如大多抗癌药品。但有时为了救命,即使是副作用很大的药也要用,医生可以在用这种药的同时,再给患者用保护肝脏的药。药品不良反应也有个体差异,同样是服用康泰克,许多人可能一点不良反应也没有。中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业人士指出,应该正确看待药品不良反应,每一种新药上市之前都要经过严格的安全性检测,通过

一、

二、三期临床实验,人人吃了都有不良反应的药也不会被批准上市。但是在临床实验阶段由于实验人数和对象的限制,真正的用药安全性是从新药上市后才开始的。这就需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加强对上市药品的安全性监测。 国家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其主要目的就是要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减少药害事件,提高用药的安全性。每一种新药(上市 5 年内的均为新药)上市后的细微不良反应病例都应上报本地区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这充分说明了建立制度和加入国际合作组织的重要性,要具体制定政府的快速反应机制、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法定责任和药学工作者的责任等。

我国目前虽然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但主要是医疗机构在报告,而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报告寥寥,可见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由于我国医生在诊断的同时又给予患者处方,而医生往往注重药品的治疗作用,忽视或不了解药品的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所以要发挥药师在药品生产、经营流通、零售、使用过程中不良反应的检测,并把检测结果及时通报,国家食药监总局要及时修订药品说明书,调整药品管理级别等等,真正的发挥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的作用。

3.药品说明书有何重要作用?试举例说明。

答:药品说明书是药物信息最基本、最重要的来源,它与药品的研制、生产、销售、贮 运、使用等众多环节密切相关。在流通领域,可指导人们正确销售、储藏、保管和调剂药品,在医疗上,经审核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是药品法定文件,是医师、药师、护士和患者合理用药的科学依据,是宣传合理用药和普及医药知识的指南,药品说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药品使用的说明文件,任何人使用药品都必须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否则就是非法用药。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药品说明书是打官司的依据。 药品说明书不是随便编写的,所有的药品说明书都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证批准的,一个字、一个符号都不可以擅自改动的。

如一些人在服药前不看或看不懂药品说明书,这给安全用药带来了隐患。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服用前都应该先看明白说明书。处方药虽然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但医生有时因事务繁忙等原因,对药品的解释并不很全面、很清楚,所以在遵医嘱的同时应该认真阅读说明书。但是,有些中老年患者习惯按照以前看病的医生医嘱服药,或者按照以往习惯用药。另外,一部分人服药受到亲戚朋友的影响,甚至用他们剩下来或者要来的药品。还有一部分人则自作主张,随意增药或减药,稍有好转就停药或频繁更换药品。由此,造成了一些用药不良反应的现象。如激素类药品要逐步减量停药、活菌制剂要冷藏、胃粘膜保护剂要餐前半小时服用、大环内酯类服药同时要多喝水以提高生物利用度、喹诺酮类生长期儿童禁用等等,说明书都可以让病人一目了然。同时一旦发生药疗事件,说明书既是想病人解释的依据,同时也是法院裁决的法律依据。

4.近年以来,我国社会上出现了一系列精神药品滥用问题,如制售冰毒,苯丙胺(摇

头丸),联邦止咳露(摇头水)等滥用。你认为应从哪几方面采取措施解决? 答:一是加强教育,提高对其危害性的认识;二是研究青少年心理,尤其加强对其宣传教育管理;三是加强对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必须凭处方销售;四是加大对不法之徒,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方面要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防止其流入非法

渠道, 另一方面又要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合法,安全,合理用药的立法宗旨。 一是种植管理和生产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务院共同确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

二是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定点企业必须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三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销售范围有明确的规定,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禁止使用现金交易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定价。四是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取得《印鉴卡》,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处方,不得为自己开具。五是储存和运输管理,托运,承运和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六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已经发生滥用,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在一定期限内中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限定其使用范围和用途等措施。七是对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在精神药品的使用上现在是比较严格的,但药品零售企业在这方面面临严重的压力。国家明令药店不能经营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必须经审批后才能经营,联邦止咳露等含麻醉药品成分的复方制剂也纳入处方药管理,并基本在药店绝迹,曲马多纳入麻醉药品管理,禁止药店销售曲马多制剂,在一定程度上使精神药品滥用问题得到了控制。但现在面临着违法分子利用一些含麻黄碱的复方制剂提取麻黄碱制冰毒,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含麻黄碱的复方制剂大多用于感冒咳嗽等常见病如康泰克,由于伪麻黄碱是收缩鼻粘膜血管改善鼻塞的有效药物,停止生产销售不可能,那么如何有效监控这类制剂的销售成了一个艰巨的课题。药品监管部门做了一系列的规定如限售数量、销售登记、凭身份证销售,药品零售企业也采取一系列措施,如通过销售系统限制、与公安局联网进行身份识别等,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推荐第3篇:就业协议法律效应

三方协议的法律问题浅析

管理科学071班 钟伟光 20072636

摘要:三方协议是我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产物。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的大学毕业生都是由国家统一分配的,因为是国家统一计划分配就没有必要签订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参与的就业协议。那个时期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是派遣证。而随着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的进行,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制度由原来的国家统一计划分配逐渐向市场化方向转变。政府和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自主就业,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与用人单位就毕业后的工作问题达成一致。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从计划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在毕业生就业完全市场化还没有实现的情况下,政府和学校需要一个过渡性的手段来对大学生的就业过程进行监管,三方协议就是这种需要下的产物。

关键字:大学生就业, 三方协议, 法律问题

何谓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为了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目前我省使用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由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发放的,一式三份,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也称为三方协议。

时值应届毕业生就业签约之际,如何签订一份比较周全的就业协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不法侵害,是广大毕业生共同关心的问题。毕业生就业签约过程是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环节。签约一时不慎,就有可能酿成大错,为了切实帮助毕业生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谨通过对就业协议书的三方浅谈其相关的一些法律问题:

三方协议是我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产物。其内容包括了学校对学生的就业过程进行行政管理的内容,例如移转学生档案、发放派遣证等内容,也包括用人单位和学生平等自愿协商的内容,其中关于违约金的内容就是这种双方平等协商后约定的内容。违反这些内容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也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合同一旦生效以后,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严格地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因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后果。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 1

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通过对与毕业生就业协议有关的一些案例的研究,发现大部分的案例都是由于违约引起的。一方面这是由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协议时没有没有事先注意这方面问题谨慎签约,另一方面目前使用的就业协议书也存在一些问题,按照1997年3月24日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都统一制定了在本辖区内使用的格式协议书。但这样的协议书随着形势的发展愈来愈显示出其存在的问题:1.协议的内容简单 协议内容过于简单,基本上没有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2.没有违约责任条款 比如:双方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什么情况属违约?违约后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责任等均没有规定,易产生纠纷,而且产生纠纷后也不易解决。

3.协议书不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 该协议书只能是一种意向书,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以致造成当事人违约而另一方无法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如有的单位,特别是有些大型企业集团(包括私营企业)在供需见面会上与学生大量地签定协议,从而造成一种轰动效应,但事后却设置种种条件,限制一部分学生进入;另外,一部分学生同时和多家单位签协议书,最后只能选择一家。这种问题的出现,归根到底是协议书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所致。

下面我们简单的分析一个典型的案例,来简单剖析这些问题:

案例:小王是北京某高校毕业生,2005年11月开始找工作。小王一直想在北京当一名公务员,但由于国家公务员的录取要在次年的5月才有结果,而北京公务员的录取一般也要到次年的

4、5月份才能有结果。为了“保底”,小王于去年12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今年5月,小王被某国家机关通知录取。于是小王决定与原先签订了三方协议的公司解除协议,该公司要求小王按照双方的约定交纳3000元的违约金。

以上案例是因为一方当事人违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而引起的对违约后果的疑问,而在实际中大部分围绕就业协议发生的争议都是由于违约引起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上述案例一中的小王应当按照三方协议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交纳违约金。在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规定中也规定: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

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近几年,违反三方协议的现象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这一问题已经成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遇到的一大难题。在实践中,学校作为就业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其责任集中于向用人单位如实提供毕业生的情况、组织毕业生体检以及及时进行档案和户籍的有关移转手续,这些责任虽然对于大学毕业生的顺利就业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学校往往是正式的单位,有专门的负责上述事宜的部门和规定,所以学生违反三方协议约定的情况极少发生。违反三方协议的主体主要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违反三方协议给各方当事人都可能带来不利的影响。对于用人单位,毕业生违约不仅会使单位为录取该毕业生花费的精力和费用付之东流,还会打乱单位的用人计划。对于在就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毕业生而言,遭遇用人单位违约损失更大,毕业生往往会因此而错失就业的时间和其他机会,严重影响毕业生的顺利就业。对于学校来说,学生违约会影响用人单位对学校整体信誉的评价,可能会导致对其他毕业生就业的不良影响;而用人单位违约会损害学生的利益也给学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带来困难。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分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基于就业协议的不完善之处,这就要求毕业生在签订协议时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争议:

1、认真审查协议书的内容,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审查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具体意见,协议的形式要合法,签订协议要合乎程序;

2、写清补充协议内容,由于现在使用的格式协议书内容简单,毕业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就原协议书中未能体现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用补充协议形式表达出来;

3、写明违约责任,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

后违约纠纷的解决。

4、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岗位报到之时,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失效。所以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就劳动报酬、试用期、住房、服务期限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与用人单位事先协商,体现在就业协议中,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做好铺垫。

上面是对毕业生为防止在签订协议时发生法律纠纷提出的几点建议,而作为三方协议,为尽量减少协议的违约等法律事件,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一下几点来减少给自身带来的伤害:

一、学校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从毕业生违反三方协议的各种原因出发,一方面提高毕业生对三方协议的重视程度,让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的时候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慎重签约。另一方面,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教育,明白违约行为是对自己诚信度的降低,而不仅仅是双向选择的问题。同时,在大学生遭遇用人单位违约的时候,切实的保护毕业生的利益,帮助毕业生克服困难,继续就业。另外,学校可以利用自己在资金、设备、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帮助毕业生了解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防止毕业生上当受骗。

二、毕业生自己应多了解有关就业的法规和政策,准确定位自己的求职方向,以诚实慎重的态度签订就业协议。面对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一方面要大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面,要及时调整心态,寻找别的工作机会。

三、用人单位,特别是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熟悉大学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加强和学校的交流合作,减少因为对大学生就业政策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违约。同时,用人单位秉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如实的向毕业生介绍自身的情况和对员工的待遇情况可以减少违约情况的发生,但是对用人单位这一要求的实现还有赖于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

这是在目前大学生就业方面法律法规尚未健全,三方协议自身内容还不够完备的情况下协议三方所可以采取的一些对策,从长期来看,我认为,解决就业协议的相关法律问题还有赖于相关就业方面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大学生就业体制建设、改革的突破。

推荐第4篇:个人担保书有法律效应

个 人 担 保 书

承您与 (以下简称“借款人”)已签订的《 》(编号: )及其所有附件(以下统称“主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担保您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个人所有的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就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为您提供保证。并在此谨作以下保证:

一、本人同意您与借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条款,不对主合同提出任何异议,并保证

借款人能够按期清偿所有债务。

二、本人同意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您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和无限连带

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您所受的全部损失及您实现债权而支出或可能支出的费用(含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同时,本人承诺:同意并接受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币种、利率、履行期限,以及借款人经您同意转让部分或全部债务等变更。

三、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足额向您支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

金等其他应付款项,您无须先向借款人追偿或起诉或行使其他担保权利,而有权直接向本人进行追偿。不论是否有其他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您有权优先要求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本人在此承诺并不因主合同有担保物而对您提出相关“物保优于人保”的抗辩。如您放弃行使对其他担保物(包括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利,本人仍按本担保书的约定承担借款人所应负的全部债务。本人保证在收到您书面索款通知后立即无条件按照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金额将相应款项一次性支付至您指定的账户内。

四、本人确认,本人将以个人所有财产承担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清偿责任,本人个人财

产包括但不限于:

1 本人所有的资产和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 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 夫妻共同财产中本人的个人财产; 3 本人已经及未来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或转让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和经营,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所取得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以及从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五、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签订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

对您所负的所有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如本人未按前述约定履行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您的任何经济损失,包括

逾期利息等概由本人承担。您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本担保书,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向本人追索所有应付款项。

七、本担保书是不可撤销、无条件的担保书,其效力不受下述事件的影响,无论该等事

件是否事先通知本人:

1 本担保书所涉当事人各自的姓名或名称、职务或身份、地址、章程、法定代表人、2 借款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3 主合同发生任何修订、变更或补充等。

八、本人承诺,若本人在借款人履行完毕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前亦对借款人享有债权, 本人在此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放弃优先于您向借款人追索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借款人对本人负有应付款项的支付义务; 2 借款人将其任何资产或权益抵押、质押或转让给本人; 3 若借款人因向本保证人履行债务而向本保证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一经您要求,本保

证人应立即全额支付给您;

4 在借款人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整的诉讼时,本保证人向借款人收取的任何资产或

款项,应视为代您取得,一经您要求,本保证人将立即全额归还给您。

九、本人对依据本担保书规定所应付的一切款项,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销或反索偿

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或条件,以保证您实际足额收到本担保书规定的您应得款项。

十、您给予借款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主合同及本担保书项下的

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您依本担保书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您对本担保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为一独立附加担保,您有权在自行决定接受借款人或任何第三者现时或将

来提供的任何抵押、质押等其他担保,或者解除或变更已持有的抵押、质押等其他担保时无需通知本人。任何情况下,本人均应按照本担保书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十二、本人在此确认,若您将主合同或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本

人亦按照本担保书的规定对您的受让人、继受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经您的书面同意,本人向第三人转让本担保书项下任何权利义务的行为均无效。

十三、本担保书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

提交至主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解决。

十四、本担保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担保书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为止。本人

保证对本担保书中的所有债务不提出任何抗辩。

十五、本担保书如有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均须征得您的书面同意。

十六、送达条款。本人确认本担保书中填写的联系地址即为有效的通讯地址,本人的联系

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您,若本人未及时向您发出书面变更通知的,您或您的受托人均可向本担保书所记载的本人联系地址发出相关通知书或文件。您或您的受托人发出前述通知或文件的,自发出日起满7个自然日,视为已送达。若您与本人之间的争议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则下述地址亦作为本人接收各项诉讼或仲裁文件的联系地址。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本人系保证人之配偶,对本保证书所涉保证人之权利义务及应承担的还款担保等责任均无异议,本人愿共同履行。

保证人配偶签字: 保证人配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篇2:个人担保书

担 保 书

广西中南华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本人自愿为购机人或承租人 与贵公司因购买或融资租赁沃尔沃挖

掘机(机型、机号为 )所签订的编号为 《合同》、编 号为 《补充协议》、编号为 《借款合同》、编号为 《委托担保合同》、编号为《融资租赁合同》(上述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

供连带担保责任,并为贵司为 代垫融资租金保证责任提供连带责任

的反担保。

本人担保购机人或承租人 确有稳定足够的正当收入,且信用良

好,确能履行与贵公司签订的主合同。

本人担保购机人或承租人 在与贵公司签订主合同后,如出现不能

或不愿意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而使贵公司发生损失,或不能履行支付租金义务,

致使贵公司代垫租金的,应贵公司要求,本人无条件保证履行连带担保义务,代

为偿还贵公司全部款项及所需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

拖车费等),否则贵公司可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处理本人所有财产。本人有义务并

愿意协助贵公司督促购机人或承租人履行合同约定。一旦购机人或承租人 出现未按主合同履行义务或其他行为导致贵公司的损失,本人将应贵公司要求,

代购机人或承租人 偿还已到期借款、代垫款本息及其他合理损失。

本人保证购机人或承租人向贵公司所交手续均属真实,如与事实情况不符,

造成贵公司损失时,贵公司有权追究本人的法律责任。本人详细阅读了解《合同》、《补充协议》《借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等合同的全部条

款并对合同中各项内容确认无误。

本担保书自购机人或承租人 签收到前述沃尔沃挖掘机之日起

生效。

本人对连带担保的上述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并具法律效力。

连带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连带担保人配偶: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地 址:

日期:篇3:个人担保书

担 保 书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 自愿为 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一、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六、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七、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月日

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篇4:担保书个人版

龙仕达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担 保 书

致:龙仕达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现谨承诺:

本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 与贵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合同号: )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所负一切债务提供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均受本担保书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全部担保责任。除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任何义务的行为均无效。

如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担保债权转 让给他人,本担保人仍然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条款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人(身份证号: ):

保证人签章:

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 ):

保证人签章:

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 ):

保证人签章:

日期:篇5:个人借款担保书

借款担保合同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出借人 于 年 月 日向借款人 提供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以下称借款金额),且双方于 年 月 日就该笔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附件后),依据上述借款合同该笔借款期限为 。担保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借款合同所有条款,应出借人的要求,担保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保证如下:

一、本担保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 %(即相当于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担保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即有权直接向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 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担保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出借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担保人承担,担保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担保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推荐第5篇:具有仓储能力的承诺书

具有仓储能力的承诺书

篇1:(仓储物流企业)承诺书

安 全生产承诺 * * 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一月

安 全 生 产 承 诺 书 (仓储物流企业) **市人民政府: 我作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全面履行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 “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杜绝“三违”行为。重点加强对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宣传与教育,不断降低交通违章,杜绝不安全行车陋习。

四、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进行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检验,严禁违规装卸、运输,重点做好货运车辆和其他运输设备的维护与修理,坚持执行车辆月检制度,确保运行的运输设备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达到100%完好率。

五、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篇2:2015年工程物资、市场类物资仓储外包项目(服务承诺书) 服务承诺书

作为仓储管理公司,我公司设有以下人员:工程物资实物管理人员1人、市场物资管理人员1人、账务人员1人、信息录用人员1人、叉车工与卸车工各一人、保安2人。同时为保障贵公司项目材料管理工作本公司向贵公司作出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做好对仓储现场的物资管理工作,按时完成上级领 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行使公司材料监督、管理权利,

承担公司有关材料管理的义务。

2.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材料入库验收制

度,不符合验收依据的材料坚决拒收,未经验收的材料

一律不能入库。

3.仓储现场做到库存材料设备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入库材料、设备按照不同的种类、规格、性能和保管要

求分类存放,妥善保管。经常性检查库房门、窗的完好

情况,定期对材料、设备的库存进行盘点,并与账务人

员对接。做到记账有凭证,财务相符。

4.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

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时,保管人要根据合

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对入库货物进清点、

验收和接受。验收无误后,向存货人开出仓单,并报仓 库会计统计入账、登记。

5.入库后各物资要摆放整齐,分类合理,做到有物必

有类、有类必有区;严禁把尺寸大小相似或性能上相互影响的物资放到一起。按各品种不同的要求进行保管、存放、露天存放的物资要根据不同性质和要求进行覆盖和衬垫,使其不受雨水浸泡和阳光暴晒。

6.各类物资出库时必须主管单位签发的领料单、发货

清单从仓库中领出,仓库保管人员要同领用单位人员一起当面点清数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禁超数量发货。 7.凡从仓库中领出的物资原则上不得退货,若需要退

库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查明原因后方可退库, 退库前要有质量人员的验证证明,仓库做好数量的清点工作,并按ISO9000标准要求分类登账,定制存放。

8.不准接受企业非仓储部门人员和客户的请吃礼和

贿赂;不准向客户或非仓储人员索取钱物;不准怠忽职守,擅离岗位和违反规章制度随意操作,造成责任事故,按规定及有关法律追究责任;不准仓储人员带领非相关人员进入相关人员进入仓库。

9.贯彻落实公司“三项制度”到各级各岗人员,并在

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基础和基础工作。 10.履行安全生产义务,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方针,积极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接受政府及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各岗位和责任人。

11.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配备满足安

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保证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12.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和

事故隐患排查,及时解决查出的问题,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法人代表(签字): 2015年11月4日 篇3:财务能力承诺书

财务能力承诺书

致: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谨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若我单位有幸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第___标段投标活动中中标,将提供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的流动资金,供本项目在为期_______个月的施工需要时使用。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或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标段要求提供的营运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注:

1.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有效证件的清晰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应双面复印)及: a.项目经理:技术职称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项目总工:技术职称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还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没有明确相应姓名、任职,应提供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2.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最近3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推荐第6篇:有法律效应的卖车协议书

有法律效应的卖车协议书 篇一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_____车卖给乙方,车牌号:_____,车架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购车全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乙方将购车全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此车购买之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以前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由甲方负责。购买之日起以后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此车车架号、发动机号无变动,如有变动所产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是非营运车辆,能提档、能过户,并且保证所出示的车辆有关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无偿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过户给乙方:乙方有权处置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事宜,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提档、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车辆的售出及购买做出单方反悔。如有一方反悔愿赔对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备注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有法律效应的卖车协议书 篇二

甲方:_____ 身份证号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_____卖给乙方,车价为_____元整,车款一次性付清,签字后生效,自20XX年_____月_____日前与此车有关一切事宜事故均由甲方负责,从201xx年_____ 月_____日_____点后与此车相关一切事宜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_____ 卖给乙方后,暂时不提档更名过户,仍用原车主_____之名。但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提档更名过户,乙方不可以借口拒绝,所产生提档更名过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保证该车不是盗抢车,如为盗抢车甲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返还乙方全部购车款。

_____ 卖给乙方后,车辆营运费、车辆所属公司管理费各种检车费用、交强险费用等一切与车辆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要求乙方支付此车相关这些费用时,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证明人:_____

年 月 日

有法律效应的卖车协议书 篇三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拓印粘贴) 底盘 号码:__________ (拓印粘贴)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15000.00元,剩余车款于20xx年8月16日之前交齐。

第三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五条: 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__________ 住址: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推荐第7篇:法律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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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

为了推动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树立法律服务的品牌形象,依照《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我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郑重承诺:

1、忠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2、恪守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国家关于法律服务人员的相关规定;

3、服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及本所的管理;

4、不以不正当手段招揽或承揽业务;

5、不冒用与执业证不相符的名称进行执业;

6、不在注册地外或同一城区另设办公场所;

7、不私自收费收案,收多交少,巧立名目“搭车”收费;

8、不超越业务范围接办业务

9、不接受无执业资格“司法掮客”的案件;

10、不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和误导性的陈述,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11、不参与或指使当事人向有关司法、仲裁、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或请客送礼;

12、不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

13、不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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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指使、诱导、教唆当事人参与、组织非法上访、聚众闹事;

15、不做有损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事情;

16、严守委托人商业秘密及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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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法律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

为了推动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树立法律服务的品牌形象,依照《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我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郑重承诺:

1、忠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2、恪守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国家关于法律服务人员的相关规定;

3、服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及本所的管理;

4、不以不正当手段招揽或承揽业务;

5、不冒用与执业证不相符的名称进行执业;

6、不在注册地外或同一城区另设办公场所;

7、不私自收费收案,收多交少,巧立名目“搭车”收费;

8、不超越业务范围接办业务

9、不接受无执业资格“司法掮客”的案件;

10、不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和误导性的陈述,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11、不参与或指使当事人向有关司法、仲裁、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或请客送礼;

12、不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

13、不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14、不指使、诱导、教唆当事人参与、组织非法上访、聚众闹事;

15、不做有损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事情;

16、严守委托人商业秘密及隐私;

推荐第9篇:承诺书法律性质(推荐)

承诺书法律性质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

承诺书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承诺书有法律效力

公司与你签定的书面承诺书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不违反法律,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具有约束力。 可以依据该承诺书主张权利。

从分类来看,承诺制度可以分为民事承诺和行政承诺,区分两者最重要的标准是订立合同的目的。行政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都无完全的自由处分权。而民事合同则不然,只要民事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就应合法有效。

一般来讲,签订保密承诺书是签订人事、劳动聘用合同的一个条件,或者是补充协议,如,行政机关在录用、聘用、调用工作人员时,经常要求这些工作人员就某一事项向用人机关作出书面承诺。如果把保密承诺书与人事、劳动聘用合同结合在一起的话,保密承诺书是典型的内部行政合同,其主体、目的和内容等都具有行政性合同的性质,所以说,保密承诺书是一种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文书。保密承诺书虽然与私法合同一样,取决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但当事人无权就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进行约定,保密承诺书的内容也不能超出行政主体的法定职权范围。此外,虽然保密承诺书原则上应当以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为基础,但由于保密行政管理的特殊性,党和政府的政策也是我国保密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重要渊源,保密行政主体依据政策所赋予的权限所缔结的保密承诺书也合法有效,其他超出权限范围所缔结的承诺书则属于无效。

推荐第10篇:效应

1毛毛虫效应(caterpillar effect):科学家把这种喜欢跟着前面的路线走的习惯称之为“跟随者”的习惯,把因跟随而导致失败的现象称为“毛毛虫效应”。

2音叉效应(tuning fork effect):对于有的事物,不在于你对它的作用力的大小,而关键在于找准了它的脉搏。由于音叉效应的存在,也有可能产生微小的扰动就带来巨大影响的情况。通过感应对象用巧力而不用强力的方式我们把它称作音叉效应。 3蝴蝶效应(butterfly effect):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

4木桶效应(bucket effect):盛水的木桶是由许多块木板箍成的,盛水量也是由这些木板共同决定的。若其中一块木板很短,则此木桶的盛水量就被短板所限制。这块短板就成了这个木桶盛水量的“限制因素”(或称“短板效应”)。

5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好的愈好,坏的愈坏,多的愈多,少的愈少的一种现象。来自于圣经《新约•马太福音》中的一则寓言。

6羊群效应(herd instinct;herd behaviour):又称从众效应,指追随大众的想法及行为,缺乏自己的个性和主见的投资状态。亦作“群居本能”。投资者莫名其妙地随波逐流、追涨杀跌的心理特征。羊群心理或群居本能是缺乏个性导致的思维或行为方式。在经济过热、市场充满泡沫时表现更加突出。

7鲶鱼效应:渔夫采用鲶鱼来作为激励手段,促使沙丁鱼不断游动,以保证沙丁鱼活着,以此来获得最大利益。在企业管理中,管理者要实现管理的目标,同样需要引入鲶鱼型人才,以此来改变企业相对一潭死水的状况。

8鸟笼逻辑: 挂一个漂亮的鸟笼在房间里最显眼的地方,过不了几天,主人一定会做出下面两个选择之一:把鸟笼扔掉,或者买一只鸟回来放在鸟笼里,这就是鸟笼逻辑。鸟笼逻辑的原因很简单:人们绝大部分的时候是采取惯性思维,可见在生活和工作中培养逻辑思维是多么重要。

9破窗效应: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隔不久,其它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的被人打破。任何坏事,如果在开始时没有阻拦掉,形成风气,改也改不掉,就好象河堤,一个小缺口没有及时修补,可以崩坝,造成千百万倍的损失。

10责任分散效应:如果有许多人在场的话,帮助求助者的责任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责任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责任很少,旁观者甚至可能连他自己的那一份责任也意识不到,从而产生一种“我不去救,由别人去救”的心理,造成“集体冷漠”的局面。 11帕金森定律:一个不称职的官员,可能有三条出路,第一是申请退职,把位子让给能干的人;第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工作;第三是任用两个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第一条路是万万走不得的,因为那样会丧失许多权利;第二条路也不能走,因为那个能干的人会成为自己的对手;看来只有第三条路最适宜。于是,两个平庸的助手分担了他的工作,他自己则高高在上发号施令,他们不会对自己的权利构成威胁。两个助手既然无能,他们就上行下效,再为自己找两个更加无能的助手。如此类推,就形成了一个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领导体系。

12晕轮效应:就是在人际交往中,人身上表现出的某一方面的特征,掩盖了其他特征,从而造成人际认知的障碍。在日常生活中,“晕轮效应”往往在悄悄地影响着我们对别人的认知和评价。比如有的老年人对青年人的个别缺点,或衣着打扮、生活习惯看不顺眼,就认为他们一定没出息;有的青年人由于倾慕朋友的某一可爱之处,就会把他看得处处可爱,真所谓“一俊遮百丑”。

13霍桑效应:当同学或自己受到公众的关注或注视时,学习和交往的效率就会大大增加。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明白什么样的行为才是同学和老师所接受和赞赏的,我们只有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增加自己的良好行为,才可能受到更多人的关注和赞赏,也才可能让我们的学习不断进步,充满自信!

14习得性无助实验:很多实验表明,经过训练,狗可以越过屏障或从事其他的行为来逃避实验者加于它的电击。但是,如果狗以前受到不可预期(不知道什么时候到来)且不可控制的电击(如电击的中断与否不依赖于狗的行为),当狗后来有机会逃离电击时,他们也变得无力逃离。而且,狗还表现出其他方面的缺陷,如感到沮丧和压抑,主动性降低等等。狗之所以表现出这种状况,是由于在实验的早期学到了一种无助感。人如果产生了习得性无助,就成为了一种深深的绝望和悲哀。因此,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应把自己的眼光在开阔一点,看到事件背后的真正的决定因素,不要使我们自己陷入绝望。

15虚假同感偏差:我们通常都会相信,我们的爱好与大多数人是一样的。如果你喜欢玩电脑游戏,那么就有可能高估喜欢电脑游戏的人数。你也通常会高估给自己喜欢的同学投票的人数,高估自己在群体中的威信与领导能力等等。你的这种高估与你的行为及态度有相同特点的人数的倾向性就叫做“虚假同感偏差”。

16罗森塔尔效应:如果教师喜爱某些学生,对他们会抱有较高期望,经过一段时间,学生感受到教师的关怀、爱护和鼓励,常常以积极态度对待老师、对待学习以及对待自己的行为,学生更加自尊、自信、自爱、自强,诱发出一种积极向上的激情,这些学生常常会取得老师所期望的进步。相反,那些受到老师忽视、歧视的学生,久而久之会从教师的言谈、举止、表情中感受到教师的“偏心”,也会以消极的态度对待老师、对待自己的学习,不理会或拒绝听从老师的要求,这些学生常常会一天天变坏,最后沦为社会的不良分子。 17证人的记忆: 证人,在我们的认识里,通常都是提供一些客观的证据的人,就是把自己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东西如实地讲出来的人。然而,心理学研究证明,很多证人提供的证词都不太准确,或者说是具有个人倾向性,带着个人的观点和意识。人们对于自己在一般知识上的优势与弱势有自知之明,因此,倾向于修改他们对于信心量表的测验结果。一般知识是一个数据库,在个体之间是共享的,它有公认的正确答案,被试可以自己去衡量。但是,目击的事件不受这种自知之明的影响。

18首因效应:是人与人第一次交往中给人留下的印象,在对方的头脑中形成并占据着主导地位的效应。首因效应也叫首次效应、优先效应或第一印象效应。它是指当人们第一次与某物或某人相接触时会留下深刻印象,个体在社会认知过程中,通过“第一印象”最先输入的信息对客体以后的认知产生的影响作用。 第一印象作用最强,持续的时间也长,比以后得到的信息对于事物整个印象产生的作用更强。首因,是指首次认知客体而在脑中留下的第一印象。首因效应,是指个体在社会认知过程中,通过“第一印象”最先输入的信息对客体以后的认知产生的影响作用。

19近因效应:是当人们识记一系列事物时对末尾部分项目的记忆效果优于中间部分项目的现象。这种现象是由于近因效应的作用。前后信息间隔时间越长,近因效应越明显。原因在于前面的信息在记忆中逐渐模糊,从而使近期信息在短时记忆中更为突出。

20乒乓效应:移动通信系统中,如果在一定区域里两基站信号强度剧烈变化,手机就会在两个基站间来回切换,产生所谓的“乒乓效应”。

21标签效应:当一个人被一种词语名称贴上标签时,他就会作出自我印象管理,使自己的行为与所贴的标签内容相一致。这种现象是由于贴上标签后面引起的,故称为“标签效应”。 22刺猬效应(Hedgehog Effect):刺猬在天冷时彼此靠拢取暖,但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互相刺伤的现象。这个比喻来自叔本华的哲学著作,它强调的是人际交往中的“心理距离效应”。刺猬效应的理论可应用于多种领域。在管理实践中,就是领导者如要搞好工作,应该与下属保持“亲密有间”的关系,即为一种不远不近的恰当合作关系。在教育学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日常相处只有保持适当的距离,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第11篇:效应

效应大全

一、蝴蝶效应:小事经过系统放大,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青蛙效应:一些突发事件往往容易引起人们警觉,而易致人于死地的却是在自我感觉良好的情况下,对实际情况的恶化没有亲醒的觉察。

三、鳄鱼法则:鳄鱼咬住你的脚,如果你试图去挣扎,越挣扎就被咬的越多。所以,你唯一的好办法就是牺牲一只脚。要求我们学会止损,不得有侥幸心理。

四、鲶鱼效应:在沙丁鱼群中放一只鲶鱼,可以解决沙丁鱼缺氧的问题。鲶鱼起到搅拌的作业,提高水里的空气含量。

五、羊群效应:头羊往哪里走,后面的羊群就往哪里走。盲目校方别人,导致他们在一段时期内买卖相同的股票。

六、刺猬法则:人际交往中的“心理距离效应”。

七、手表定律:两个手表,就不知道几点了。说明一个人不能同时由两人指挥,否则会使此人无所适从。

八、破窗理论: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人去修补,隔不久,其他窗户也会莫名其妙被打破。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们不好意思去丢垃圾。

九、二八定律:任何一组东西中,重要的只占20%,其余80%是次要的。告诉我们不要平均地分析、处理和看待问题。

十、木桶理论:木桶盛水量取决于最短的那一块木板。

一、马太效应:强者愈强,弱者愈弱。

十二、晕轮效应:人的某一优点掩盖了其缺点。

十三、霍桑效应:说明心理作用大,当人们觉得自己是公司中重要的一部分,会产生被激励的效果。

十四、光环效应:对人某一特征印象深,会掩盖对其其他品质的印象。

五、刻板效应:用老眼光看待他人。

十六、成见效应:平时积累起来的对某人某事的看法直接影响往后的评价。

七、首因效应:由初次见面所形成的对一个人的印象。

十八、进门槛效应:一个人一旦接受了他人微不足道的要求,为了避免认知上的不协调,就有可能接受更大的要求。

十九、禁果效应:禁果引起的逆反效应。

十、黑洞效应: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会像一个黑洞一样产生非常强的吞噬和自我复制能力,把它势力所及的大量资源吸引过去,而这些资源使得企业更加强大,形成一个加速循环的漩涡。

二十一、牛鞭效应:事件的起始点只是发生微笑的变化,越向外传递,波动的幅度就越大。二十

二、焦点效应:企业成长像人一样,不同情况焦点和重点也不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十

三、刺猬理论:保持亲密的重要方法,是保持适当的距离。

二十四、磨合效应:要想达到完整的切合,双方都要做出必要的割舍。二十

五、犬獒效应:困境是造就强者的学校。

第12篇:如何签订具有法律保障的平面设计合同

如何签订具有法律保障的平面设计合同

原载|蓝翡翠法律团队

引言

规范的合同条款一般强调明确的检验标准、具体的描述以保障合同各方权利,但在提供创意的平面设计服务中,对设计成果的质量、美丑评价、传达的信息、含义解读等,受到极大的主观认定影响。

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由于创意服务无法得出统一的评判标准,更无法做精准的描述,导致在实践的履行中争议不断,尤其在大多数的独立设计师、小型创意团队、中小创意企业等服务提供者提供创意服务的过程中,作为弱势一方的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创意成果后,经常由于各种原因被拖欠设计费用,但又因合同约定不完善导致请求权利得不到法律保障。

同样作为提供服务的乙方,本着理解客户需求,解决客户实际问题的原则(也可以理解为关爱苦逼乙方),蓝翡翠法律团队撰此小文为平面设计服务合同的起草与审查提供有效有用的建议。

01 现状与问题

实际上,我国的行政部门还是比较注重通过制定推广合同范本以提高社会效率的,像北京工商局、上海工商局、深圳工商局等都会联合其他主管部门、协会共同制定合同范本进行发布。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联合制定并在

2007年发布过《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不知道有设计师朋友有多少知道?“中国设计之窗”网站发布过专题页,可自行百度之)另外,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XX文库、XX法律电商、XX律师网站等都上传发布过各种低价或免费的平面设计合同范本,供中小企业、个人下载使用,以降低创业成本。

但是,有过广告行业从业经历(其实就是马路边开过广告制作的小店面(⊙﹏⊙)b)的笔者,在将各个渠道发布的范本都收集后发现,并未发现哪个范本能够较好的符合目前的设计行业实践,似乎并没有很好起到避免争议发生的作用。蓝翡翠法律研究所从事文化体育领域的法律业务,以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理念立身,实在无法忍受可以解决的问题不去解决。

笔者认为,目前平面设计服务合同存在如下几个未能得到良好解决的问题: a) 成果交付方式与要求约定不明确甚至不约定,无法证明是否交付了符合合同约定的设计成果,成为甲方拒付尾款的主要抗辩理由。

b) 甲方需求不明确,沟通不充分,徒增无谓的改稿次数,增加工作量的同时也无法有效的证明交付成果的合格标准。

c) 不注重往来沟通记录的留存,出现争议后无法提供有利的证据维护权益。

合同范本的质量高低、可用性,以及是否能起到提高效率、降低沟通成本的作用,需要由行业实践的检验和使用者的评价决定。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是蓝翡翠法律研究研究所的工作宗旨,下文是对平面设计合同重点关注事项的提示。

02 重点关注事项

1、需求说明

平面设计通过抽象的创意帮助客户传达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信息来连接受众,注重的是传播效果,接受的是市场的考验。因而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应当以其广博的视野、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理论知识为客户提供能够接受市场考验的设计成果。而前述功力的体现,笔者认为更多表现在需求的沟通与确认阶段,也即需求说明,一个充分理解客户诉求的设计师才能以抽象的创意传达客户想表达的理念,符合客户的品牌战略,创造市场效益,展示企业文化。

另外,相对明确与具体的需求说明,实则是乙方的权利保障来源,把主观、抽象的概念通过文字相对具体化,能够有效的避免无谓的改稿、二次设计不加钱、无理拒绝验收等问题。因此,需求说明应当是乙方首要关注的事项,通过沟通展现乙方的专业工作水平与技巧,主要注意事项包括:

a) 合同条款中专门说明需求或通过书面附件专文说明需求;

b) 在成本可控的范围内,做当面访谈并形成调查问卷,对甲方的企业文化、设计要求、风格喜好等背景信息做深度了解;

c) 明确设计服务内容范围,明确变更需求或超出需求的构成2次设计需要另付费;

d) 对甲方有明确参照案例的,可以要求甲方提供; e) 在可相对具体或明确的前提下,提出一定的设计目标。

2、工作计划、交付成果与验收 工作计划是良好控制客户预期,避免催稿折磨、降低沟通成本的法宝,尤其对于智力服务的提供者来说,沟通成本是最大的成本,没有之一。

根据实践状况,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a) 分阶段列明工作计划,每个阶段对应不同的工作内容安排及交付成果清单;

b) 每个阶段交付的成果可以适当明确修改次数限制; c) 除最终交付外,各阶段交付的成果尽量添加水印,并以PDF、JPG等不可编辑的格式提交。

d) 将工作计划的每个阶段与付费时间节点挂钩;(详见价格条款)

e) 源文件的交付可以在设计费用付清之后;

f) 各项设计成果应当以合同约定的交付渠道交付,建议以电子邮件发送的方式交付,或者其他能够留下交付证明的渠道。

g) 验收标准以合同约定及需求说明的为准。

3、价格条款

关于价格条款,我认为要考虑如下几点: (1)做好定价,报合适的价格

一者价格对应着质量,要坚信优质的服务应当以合适的对价换取,可以有性价比,但是不要报低价,低价只会慢慢作死自己,做死市场。二者可以优化设计产品与设计流程提高设计服务的附加值,尽量让客户体验到规范、优质的服务感受,具体可以参照

4A公司的优秀范例,包括以光盘/U盘交付成果、现场PPT展示、专门客服对接、设计服务流程等。

(2)分阶段支付设计费

设计费的支付较为灵活,实践中一次性付费、分阶段5/

5、3/4/

3、4/6的支付方式都有,视乙方谈判能力而定。笔者建议付费的阶段与时间节点应当与工作计划对应,即付费的时间节点及触发条件以工作计划的具体阶段对应。 (3)税费承担

大多数人知道但都易忽略的一点,设计服务费如果不含税,要对税费承担约定清楚,如果需要开票,需要将税费成本加到设计服务费中。

4、工作要求 一方面要求甲方对乙方的配合,包括提供辅助资料,安排专人对接协助乙方了解甲方各事项,帮助乙方推进工作进展等。

另一方面是对乙方的常规要求,包括指定完成主要设计工作的设计师或者提出资历要求,禁止乙方转包,禁止乙方提供抄袭、套用、简单拼凑组合的粗糙滥制作品等。同时也对字体、图片等素材的购买费用承担进行约定。

5、知识产权归属与保密约定 这里只提两点:

一是明确著作权是在最终验收交付成果并付清费用后,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在对外宣传的署名作者权利。在成果交付前或合同未完成的著作权仍属于乙方,甲方不得使用。

二是约定对各方商业秘密信息、合同内容以及相互沟通往来的信息等进行保密。

6、通知条款

这一点是大多数范本以及缺少诉讼经验的律师/法务容易忽略的,请务必明确约定双方指定的联络人、手机、电子邮箱以及通讯地址等,重要文件、成果交付及有关合同通知的送达均以书面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约定清晰的通知条款,除了便于联络外,也能很好避免甲方恶意的拒不验收,以确保争议发生后能够提出有效还原事实的证据。 另外关于微信的沟通,建议作为辅助沟通方式,涉及到具体要求、成果交付等重要内容还应以书面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为准。

7、合同附件

本文认为,合同沟通中产生的需求说明、工作计划、进度验收情况等都应当作为合同附件,以赋予其法律效力,保障各方权益,可能产生的附件包括工作计划及进度确认表、设计成果验收清单、需求说明书、往来邮件/会议记录、合同专用术语解释、客户访谈问卷以及设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03 结语

作者根据自身的广告、法律从业经历,对平面设计服务合同应给予关注的要点进行了梳理,并制定了相应的范本,以期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商业沟通的效率。但行文难免由于作者的学识、经验所限出现错误、纰漏,还请各位读者给予多多的批评与建议,更好的完善平面设计服务合同。

本文所附范本亮点如下:

1、在兼顾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公平对等之基础上,条款设计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向于相对弱势的乙方。

2、将设计成果分阶段分项验收,保障乙方在每一阶段服务都可以获得一定的对价。

3、同时赋予甲方在各阶段的不满意解除权利,贯彻服务行业的服务准则:一切以客户满意为准。

4、对乙方设计服务提出了一定精细化要求,包括需求说明、客户访谈、分阶段工作、独创性保证、运用附件优化设计流程等。

5、合同适用目标以满足大部分中小企业、独立设计师对于LOGO、宣传品/画册、包装印刷、户内户外广告牌、VI标识等设计服务场景的合同使用需求,不太适合全案策划、整合营销等复杂场景。

第13篇:—法律102班诚信考试承诺书

诚 信 考 试 承 诺 书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管理系法律事务102班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转眼间,大二的上半学期又即将要走完了,接下来便是期末考试的来临。作为天津青年职业学院管理系法律专业102班的学生,我们应该以诚信来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诚信做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把自己塑造成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努力营造诚信的校园氛围。

期末考试是对这一学年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因此,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为此,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期间我们将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生守则》有关条款

二、秉承“修身”校训,修身养性,努力提高自己的品德修养;报告真实成绩,守道德,守承诺;向家人、学校和社会提交一份学业、道德双优秀的答卷,用诚信书写自己的人生。

三、端正考试态度,提高考试认识,排除外界干扰,抓紧时间充分做好考试复习和考试准备,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准备好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不无故旷考,不请他人代答试卷,也不为他人代答试卷。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随便说话、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相互暗示,不偷看、夹带、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

四、我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五、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正义、正气,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干扰,勇于纠正、检举和揭发考试作弊及考场违纪行为。

以上为我们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期间作出的郑重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服从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理。

承诺人:

2011年12月20日

第14篇:员工离职法律承诺书.03

北京育才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离职法律承诺书

编号:

甲方:北京育才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

鉴于乙方将于年月日离职,为了顺利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保障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双方同意做出如下承诺:

一、乙方承诺:

1.因某种原因或合同期满离职,乙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通知公司人事部,且在离职前将本人工作完整交接,退交领用物品、结清借支款等,并经公司批准后离职。若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愿按公司规定接受处罚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不带走载有公司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凡记录公司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传真、磁带、磁盘、教材、教辅资料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不将这些载体及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人。

3.自离职之日起,无论任何时候均不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不发表、不传播有损于公司名誉的言论,不利用公司原有的商业渠道从事经营活动。

4.离职后继续保守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承担与在公司任职时同样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5.乙方将恪守以上承诺,如违反本承诺书任一条款,愿向公司支付任职期间月收入5倍的违约金

二、甲方承诺:

在乙方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乙方离职2个月后的发薪日(即年月日),甲方发放乙方在职期间未领取的薪酬余额,薪酬余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三、双方共同承诺:

自甲方发放乙方在职期间未领取的薪酬余额之日起,即已全部结清因双方劳动关系所产生的所有薪资及其它有关福利待遇,双方承诺不再提出本承诺书以外的其它要求。

四、其它补充约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签字)

离职日期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承诺日期日承诺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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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浅谈如何增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效应

浅谈如何增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效应

事业单位有其特殊的社会属性,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其他社会组织无可替代的作用。那么,如何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呢?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首先要从提高认识入手,增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自觉性。所谓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就是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方便事业单位的原则,对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从事教育、卫生、文化、科研、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法律服务、资源管理、勘探勘察与测绘、环境监测、人才交流、就业服务、公用设施管理、检验检测与鉴定、公证与论证、质量技术监督、经济监督、知识产权事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符合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通过登记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符合法制化的要求。既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一种依法行政行为,更需提高对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可通过网络、报纸、培训和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尤其要让事业单位法人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接受登记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其次要增强事业单位的登记效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涉及面较广,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支持和配合。为了提高其登记的使用效果,笔者认为:

一是需要进一步明确各部有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的主管机关,应通过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加强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财政、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通报登记管理信息;让各相关部门了解并对未办理登记和年检的事业单位,在其办理相关业务时予以拒办或停办,以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人证书的作用和使用价值,通过强化依法登记,使登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从而纠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现象。

二是需要进一步规范登记审核工作程序。事业单位年检登记作为依法行政行为,更需要各级登记管理部门在承办过程中,严格坚持“受理、审核、核准”三审制。受理人员既要认真检查所提交材料是否完整齐备,注重对实质性要件进行审查,不仅要对材料是不否具有合法性、时效性和有效性进行鉴别,而且还要对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受理人员并要在受理、审核的基础上对被审核的结果提出明确的年度检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以确保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相关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

三是需要进一步督促登记管理工作的落实。事业单位年检登记每年只有一次,各级登记管理部门要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既要对可能丧失事业法人资格条件,不继续具备承担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的,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等严重问题,派工作人员到事业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又要对不具备法人资格和条件的,提请机构编制委员会对其单位予以合并或撤销,并注销其法人证书。

四是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年检登记结果的使用。根据《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登记管理机关一方面要对年检登记合格的事业单位,在人事编制网上公布其年检登记证书的有效性,让有关部门在为其提供服务时给予必要的方便和支持,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对年检登记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在人事编制网上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还要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待其整改到位后再予以核准年度检验合格。再一方面要对未接受年检登记的事业单位,依法终止其法人证书的有效期,并暂扣其证书,通知该单位不得以法人名义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尤其对个别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据相关法规,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法定代表人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登记管理工作不流于形式,产生法律效应。

第三要完善登记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虽然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但还需要建立一些相应的制度予以服务。首先需要建立社会查询制度,通过在有关网络和媒体上发布年检工作的相关登记信息,为登记管理工作提供服务,这样既能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又能使登记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事业单位年检登记工作更加规范。另一方面需要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督查处罚制度。就目前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来说,除思想认识未到位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接受年检登记的事业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因素,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制定对一些延误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和超出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硬性处罚措施,以维护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再一方面需要加大查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登记管理机关不仅要督促事业单位按时限要求接受年检登记,还要对年检登记后的事业单位职能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有超编进人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的单位,不予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检不予通过,并责令其纠正甚至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更要对丧失法人条件后继续以法人名义进行市场活动、超出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市场活动、不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部门和单位,实施跟踪监督。

第四要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为了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使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机构保障作用,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编制部门的自身建设。首先需要确立编制部门应有的独立法人地位,理顺工作关系,使其发挥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其次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配置事业单位年检登记档案库房及资料柜;第三需要定期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以增强登记管理效果。

第16篇:《公务员法》心得体会(四):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部法律

公务员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我在近期参加了相关的法规学习培训,有如下认识和体会。

一是开辟了公务员晋升的“第二通道”,有利于调动基层公务员积极性。由于在现有制度下,公务员的待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担任的行政职务,由此造成千军万马挤职务提升这座“独木桥”,甚至出现了“买官卖官”、“要官杀官”等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公务员法建立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通过明确职务与级别之间的对应关系,开辟了公务员晋升的“第二通道”,即职务晋升或级别晋升,均可相应提高其工资及其他待遇。这样,不但从制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官本位”存在的问题,而且职务与级别制度的建立,照顾到了占公务员总数一半以上的县、乡基层公务员的利益,妥善解决了基层公务员职务低、晋升空间小、工资待遇偏低等方面的问题。这对于拓宽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二国改变了单一的公务员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

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分类管理,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阶梯,有利于促进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不同类型公务员的成长。如,设置专业技术类,不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而且也有利于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

三是以“法”的形式把住公务员“进口”关,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据了解,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行以来,未按规定考试进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原因在于《条例》的权威性不够,执法力度不强,致使有的领导“凡进必考”观念比较淡薄,对制度的落实不够严格。公务员法的出台,对公务员“进口”既有原则的刚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上也有一定的柔性,比较适应地方实际。例如,考试录用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第三十一条规定: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这样刚柔相济,利于制度的实行。

四是贯穿了以人为本思想,有利于明确公务员的权责统一。

公务员法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同时也规定:公务员享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还规定:非经法定事由、程序,不受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等。同时,由于公务员直接参与国家管理,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因此其对本机关和上级机关及其领导人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比较了解,对管理活动中各个环节中的缺陷也比较清楚。鉴于此,公务员法将“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等规定列为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既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务员的爱护和尊重,又体现了公务员的权责统一。

五是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在现有条件下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

公务员法对一些原则问题,规定的十分明确,如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一规定,与我党的干部路线是一脉相承的。但对一些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具体问题,在总的原则下,又留有许多“接口”,这样既为今后具体规定的出台留下空间,又使得公务员法作为一部法律,其时效性可以更加长远。同样,对需用相关法规与之配套的一些问题,在公务员法中只做原则性规定,这样,避免了在一些具体枝节问题上做过多的阐述,做到了管住“总渠道”,放开“支渠道”。公务员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我在近期参加了相关的法规学习培训,有如下认识和体会。

一是开辟了公务员晋升的“第二通道”,有利于调动基层公务员积极性。由于在现有制度下,公务员的待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担任的行政职务,由此造成千军万马挤职务提升这座“独木桥”,甚至出现了“买官卖官”、“要官杀官”等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公务员法建立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通过明确职务与级别之间的对应关系,开辟了公务员晋升的“第二通道”,即职务晋升或级别晋升,均可相应提高其工资及其他待遇。这样,不但从制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官本位”存在的问题,而且职务与级别制度的建立,照顾到了占公务员总数一半以上的县、乡基层公务员的利益,妥善解决了基层公务员职务低、晋升空间小、工资待遇偏低等方面的问题。

第17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施工能力承诺书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施工能力承

诺书

篇1:财务能力承诺书

财务能力承诺书

致: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谨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若我单位有幸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第___标段投标活动中中标,将提供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的流动资金,供本项目在为期_______个月的施工需要时使用。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或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标段要求提供的营运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注:

1.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有效证件的清晰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应双面复印)及: a.项目经理:技术职称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项目总工:技术职称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还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没有明确相应姓名、任职,应提供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2.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最近3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篇2:工程施工承诺书

承诺书

我 以 名义承接的 工程由我方负责施工,现承诺如下:

1、对工程投标、结算、竣工以及工程保修期间内的所有工作由我方完成并承担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2、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伤事故)均由我方承担并偿还,与贵公司无关。

3、我方决不以贵公司名义对外欠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等一切费用,如有发生由我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在保证金中扣除),与贵公司无关。

4、我方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如有拖欠、所有法律、民事、经济责任由我方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5、因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等问题受到业主和行政部门的指责、处罚、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贵公司无关。

6、我方保证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否则,一切经济、民事、法律责任均由我方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7、自愿执行本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见附表

8、自愿执行本公司工伤保险。

9、自愿执行工程合作协议书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巴电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SAQBl-4输变电工程——线路、变电站安装工程劳务) 项目名称: 签 订 地: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电力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安全协议

SAQBl-4输变电工程——线路(或安装)工程劳务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5.工程合同编号:

6.工程项目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如有变动,以工程实际送电时间为本工程合同截止日期)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劳务作业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

2、DL 5009.3)。

(5)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8)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9)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0)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业主项目部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篇3:建筑工程各项承诺书

建筑工程各项承诺书

(一) 现场条件充分了解承诺书

我司已按投标须知第二条第5款的要求完成了踏勘现场的工作,并充分了解现场条件。如若中标,我司理解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所有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我司承诺不会因任何现场条件的阻碍而向招标人索赔工期或费用,并保证不因任何现场条件的阻碍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二)工期承诺书

我司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项目严格的工期要求。如若中标,我司保证按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竣工,并充分了解在以后施工过程中,本项目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但我司承诺严格按合同签约书第三条规定期限及以下规定 ? 对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工期一概不得顺延;对于

非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如有,下同)造成的工期延误,一般节点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该项顺延以不对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构成不利影响为限。

关键节点工期不予调整,承包人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予以消化。

? 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一次性延误10天以内(不含本数)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人采取措施自行消化;一次性延误10-20天(不含本数)的,工期可顺延5天,承包人应采

取措施在下一个节点工期内消化;一次性延误20天(不含本数)的,工期可顺延10天,但承包人必须在总工期内采取措施消化被延误工期(此延误发生在最后一个节点工期内除外)。一次性延误工期超过30天,工期可以顺延。

我司承诺执行上述内容而需赶工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到投标总报价中,不再向招标人申请赶工费。

我司也充分了解到合同条款的关于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 我司承诺若由于我司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将无条件地按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另外,我司还承诺不因有关政府批准手续未完成审批而向招标人索赔工期或费用,并保证不因这些因素阻碍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三)履行施工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协议承诺书

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司保证在发包人直接发包的每个专业承包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无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施工总承包的管理、配合、协调和服务。如贵公司要求,我公司并保证等按贵公司提议的格式及时与该等专业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签署相关协议。否则,我司愿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四)管理和技术人员投入承诺书

我司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充分了解本项目严格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包括现场指挥部和现场项目部人员)投入的要求。如若中标,我司保证投标所报的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并在

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全部到位,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我司愿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投入承诺书

我司已充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充分了解本项目严格的材料设备投入要求和工期要求,及本工程不能实施流水施工而要实施全面开工所需的设备投入要求。如若中标,我司保证在收到业主通知后3天内,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并保证能完全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若因材料设备未按投标承诺的时间投入或供应不充分,影响了施工进度和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我司愿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六)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

我司已充分阅读了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工程复杂性、工期紧迫性、项目重要性,如若中标,我们承诺将按本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采用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并声明采用这些施工方案、受按合同条款处罚。

(七)对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书

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保证实现本投标文件所承诺、规定的质量、安全目标计划、指标、要求。否则,将无条件接受按合同条款处罚,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法律责任。

(八)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承诺书

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保证按宁波市有关文件及本投标文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否则,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的处罚,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保证措施,并在资金使用计划表中按月单列需支付的民工工资计划,并保证发包人不因任何由于我方在发放民工工资事宜上而受到任何处罚、诉讼、和罚款。否则,将无条件接受按合同条款处罚,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法律责任。

(十)其它承诺表

(十一)违约罚款承诺表

如若中标,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和招标人认为的合理原因之外,我们承诺将按上述各承诺书和承诺表投入所有的人员、设备、材料、资金及完成各项目标和计划。否则,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处罚和按本表中有关条款处罚。

第18篇:合同效应

合同效应

摘要 没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不能承揽相应资质规定范围内的工程,而且在黑白合同被视为无效合同。

关键词 资质 合同效应 黑白合同

引言

在我国,对建筑企业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施工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在其资质范围内从事承包经营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建筑企业的资质分类和分级标准进行了科学的设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五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一

案例吕洪杰与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原告称,吕洪杰与被告所属的沈阳市大东区建民小区联建办公室于1994年3月订立一份口头协议,约定由吕洪杰承建沈阳市大东区东祥小区综合办公楼工程,按约定吕洪杰组织人员进行了施工,至1996年末工程完工 。按沈阳市建筑工程预算审查中心对双方争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工程总造价为11,191,823元,建民小区联建办公室实际欠工程款3,376,823元至今未付。因建民小区联建办公室是被告于1992年4月12日以沈大东政办发(1992)22号文件批准成立的,又于1995年9月22日以沈大东政办发(1995)45号文件撤销,因而该欠款应由被告承担,故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尚欠的工程款并赔偿利息损失。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洪杰为原建民小区联建办承建综合楼的事实存在,但吕洪杰作为无建设工程施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的自然人,承建该项工程,双方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确认为无效,造成本案纠纷,双方均有责任。鉴于该工程已实际建成,双方业已对工程造价经核算确定为9,635,988元,应结算。对于建民小区联建办已付工程款、材料款,原告已自认无争议部分为7,815,249.60元,但对建民小区联建办已经支付的税金32,400元,水费2万元,电费415,437.28元,以房屋及车折款50万元,原告虽不予认可,但税金、水、电费系属实际发生,理应由原告承担的款项,而以房屋及车

折款50万元原告已承认系折抵其先行垫付的工程款,应视为建民小区联建办的投入,故以上款项合计为8,783,086.88元应为建民小区联建办已付工程款的金额。综上,原建民小区联建办尚欠原告工程款852,901.12元应给付原告,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因原建民小区联建办系被告开办并已撤销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临时机构,故对该笔债务应由被告承担。

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基本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同样也是衡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生效的基本标准。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复杂性以及对社会的重要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对合同主体要求有具体规定,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具有承包工程的施工资质。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

(一)、

(二)项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确认合同效力。根据《建筑法》,建筑企业应当按其资质能力从事承建的经营活动,超越本企业资质或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建筑企业名义的合同无效。很明显,上述案件中的建筑施工合同当然无效。

建筑工程施工领域还有一种常见现象就是建筑工程施工“黑白合同”,其概念应当定义为一种“交易现象”,频频发生的“黑白合同”现象争议的焦点是“黑白合同”的效力问题。从合同法的原理出发,对“黑白合同”现象进行深入考察发现,“黑白合同”均属无效合同。

1、建筑工程施工“黑白合同”的概念

建筑工程施工“黑白合同”纠纷,如何定义建筑工程施工“黑白合同”,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黑白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业主与中标单位除了公开签订的施工合同外,还私下签订合同,这两份合同的标的物虽然完全一样,但在具

体的价款、酬金、履行期限和方式、工期、质量等实质内容方面则有较大差异。那份公开的、对外的、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按照招投标文件内容所签订的合同,对白合同具体的价款、酬金、履行期限和方式、工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了更改,只为当事人所知并实际履行的合同,一般在内容和程序方面均有违法之处,即为黑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黑白合同并非是一种具体的合同,而仅指一种建设工程领域的交易现象。即是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基于某种利益考虑(通常是为了规避政府部门的监管、实现交易目的),对同一合同标的物签订了价款存在明显差额或者履行方式存在差异的两份合同,其中一份作了登记、备案等公示,并通过承诺函等形式明确登记、备案的合同仅用于登记、备案而不作实际履行合同,另一份由当事人持有。其中备案、登记的合同称为“白合同”,仅由双方当事人持有的合同称为“黑合同”。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即认为“黑白合同”指的是一种交易现象,通过当事人之间的此种交易而产生了两份实质性内容迥异的“黑”、“白”合同,前者为当事人规避法律之用,不能见光,后者为应付行政机关审查,可公示于众。

2、建设工程施工“黑白合同”的效力

由于建筑市场供需比例失调、工程量成本计算依据不确定等复杂原因导致建筑工程领域“黑白合同”问题层出不穷。然而,这一现场对建设方和施工方都存在极大的交易风险,实践中建设方与施工方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甘愿冒着风险实施。其结果不仅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埋下巨大隐患,更由于纠纷的久诉不绝而造成工程款的一拖再拖损害了施工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笔者认为,建筑工程施工“黑白合同”的效力问题是解决此类纠纷案件的关键。为了解决建筑工程领域“黑白合同”纠纷案件的工程款结算问题,2004年9月,最高法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这一规定被视作解决“黑白合同”问题的针对性条款,然而现实的情况是,由于《解释》中对实践中的“黑白合同”的界定以及何为“合同实质性内容”没有做出解释,导致该条款在实践的运行中多遭诟病。正是由于《解释》中回避了“黑白合同”效力的界定问题,引发了学界对“黑白合同”效力的诸多争论。

一说认为“黑合同”属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合同,“白合同”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无效;一说认为“黑合同”违反了“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法律强制性条款,无效。“白合同”程序合法,且经过当地行政主管机关的备案,合法有效;另有观点认为“两种合同都有效”,当发生冲突时选择适用后签订的合同;最后一种观点否定了两种

合同的效力,认为“白合同”与“黑合同”同时无效。前者因不具备合同的成立要件之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未成立,既然未成立,更谈不上合同有效。后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规避法律行为,当然无效。笔者同意第四种观点,即建筑工程“黑合同”和“白合同”都属无效合同。以下,将通过合同法的相关原理剖析“黑白合同”均无效的原因。

3、“合同的生效”原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白合同”效力

建筑工程合同是合同法上规定的有名合同的一种,合同法对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生效做出了相应规定。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当然适用于建筑工程合同领域。

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必须遵照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原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通说认为必须包含以下几个要件:(1)当事人;(2)意思表示;(3)标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后,必须符合相应的生效要件方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其中,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实质要件之一。判断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需去除当事人表示不真实的情况,根据民法相关理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虚假表示;(2)伪装表示;(3)隐藏行为;(4)错误;(5)误传。“伪装表示又称通谋虚伪表示或假装行为,它是指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不表示内心真意的意思表示。”“关于伪装表示的效力,通说认为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所为的意思表示原则上无效,但为保护交易安全,不得以无效对抗善意第三人。”

4、“合同的变更”原理与建筑工程施工“黑合同”效力

合同的变更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在履行过程中协商一致对先前签订的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变更或者增加某些条款。合同变更之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通过两份合同来综合体现。《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认为建筑工程施工“黑合同”有效的观点显然引入了“合同的变更”理论,认为如果“黑合同”签订在“白合同”之后,前者是对后者条款的变更,当然有效。实践中,在建筑工程合同领域,合同变更的情形屡见不鲜。以建筑设计合同为例,设计变更几乎是行业内的惯例,发包方与设计方通常须签订另一份“合同”变更设计条款以满足现实需要。此在设计领域属合法行为。为何合法?正因其符合了“合同变更”的要求,属于当事人合法的当事人意思自治,法律可不必干涉。然而,再回过头来看建筑工程施工“黑白合同”现象,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承诺函来看,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仅是“黑合同”,“白合同”作登记、备案之用。由此可见,“黑白合同”现象并不属于“合同的变更”,不能适用“合同的变更”原理认定两份合同合法有效。

5、“合同的无效”原理导致的“黑白合同”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的无效”理论,合同无效将导致自始无效,合同关系将不再存在,当事人不再享有和承担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根据《合同法》

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对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与处理做出了相关规定,第2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解释》第3条对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形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参考文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解

[2]建筑工程施工“黑白合同”效力的合同法原理分析

[3]孟德斯鸠著.袁岳编译.论法的精神.中国长安出版社.2010年版.[4]何红锋主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评析

[5]李斌.浅析建设工程施工领域中的黑白合同效力问题.经济与法.2010(2).

[6]汪少炎.阴阳合同.法槌.2006(8).

[7]侯凌冰.浅析“阴阳合同”.建筑与发展.2009(8).

[8]刘丽华.建筑工程“阴阳合同”法律适用研究.网络财富.2009(6).

[9]杨中杰.建设工程“阴阳合同”问题研究.中外建筑.2008(6).

第19篇:光环效应

光环效应

姆潘巴现象背后

一杯冷水和一杯热水同时放入冰箱的冷冻室里,哪一杯水先结冰?“当然是冷水先结冰了!”相信很多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做出这样的回答。可是,很遗憾,这个答案是错的。发现这一错误的是非洲坦桑尼亚的马干巴中学的初三学生姆潘巴。

1963年的一天,姆潘巴发现自己放在电冰箱冷冻室里的热牛奶比其他同学的冷牛奶先结冰。这令他大为不解,于是,他立刻跑到老师那儿去向老师请教。老师却很轻易地说:“肯定是你搞错了,姆潘巴。”姆潘巴不服气,又做了一次试验,结果还是热牛奶比冷牛奶先结冰。 某天,达累斯萨拉姆大学物理系主任奥斯玻恩博士到姆潘巴所在学校访问。姆潘巴就鼓足勇气向博士提出了他的问题。奥斯玻恩博士的回答说:“我不能马上回答你的问题,不过我保证等我一回到达累斯萨拉姆就亲自做这个实验。”结果,博士的实验和姆潘巴说的一样。于是,人们就把这种现象称为“姆潘巴现象”。40多年来,“姆潘巴现象”一直被人们当作真理认可到今天。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2004年,上海向明中学一女生庾顺禧对这一现象提出了质疑。在科技名师黄曾新的指导下,庾顺禧和另外两名女生开始研究姆潘巴现象。她们利用糖、清水、牛奶、淀粉、冰淇淋等多种材料,采用先进的多点自动测温记录仪,在记录了上万个数据后进行多因素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在同质同量同外部温度环境的情况下,热液体比冷液体先结冰是不可能的,并提出了引起误解的三种可能。 讲故事并不是我们的初衷,我们也并不想论证姆潘巴现象是否存在,我们想要说的是存在于这个故事背后的东西:为什么一个不存在的现象竟然被人们作为真理认同了40多年,而没有人对它提出疑问?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结论是物理学家给出的,他是物理学家,结论肯定就是正确的。

人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这就是光环效应在起作用。 光环效应,又称晕轮效应,是指人们对事物的某种品性或特质有强烈的自我知觉,印象比较深刻、突出,这种感觉就像月晕形式的光环一样,向周围弥漫、扩散,影响了人们对事物的其他品质或特点的认识和判断。 现在我们知道了,人们之所以坚信姆潘巴现象存在,就是源于对专家的良好印象。在这种印象的影响下,人们才对姆潘巴现象的存在深信不疑。 情人眼里出西施

美国心理学家凯利曾做过一个心理实验:让一位演讲者在某大学两个班级分别做内容相同的演讲。演讲前,凯利对甲班学生说演讲者热情可亲,对乙班学生说演讲者不易接近。演讲结束后,甲班学生与演讲者亲密攀谈,而乙班学生则对演讲者冷淡回避。同一个人做同样的演讲,为什么会有如此不同的效果?原因就在于学生们受凯利的引导后戴上了有色眼镜,使得演讲者被罩上了不同色彩的光环。

可见,“光环效应”是一种认知偏差,是一种以偏概全的评价倾向。光环效应是在人们并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发生作用的。我们完全可以把“光环效应”通俗化为“情人眼中出西施”,也就是说,由于光环效应的作用,一个人的优点或缺点一旦变为光圈被夸大,其缺点或优点也就退隐到光圈背后视而不见了,严重者甚至可以达到“爱屋及乌”的程度,只要认为某个人不错,就会把一切好的品质都赋予他,简直就是一好百好,他的东西、他的朋友、他的家人,也肯定都错不了。鲁迅先生所说的“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处,有如乳酪”,想必就是用来形容这种行为的。

在现实生活中,光环效应随处可见。热恋中的姑娘和小伙子,受光环效应的影响,双方就会被理想化——姑娘变成了人间的仙女,小伙子变成了白马王子。此时,双方都变得完美无瑕,一切缺点都变成了优点:脸色苍白称“洁白无暇”,纤细瘦弱称“苗条匀称”,身体肥胖称“丰满健壮”,脸上黑痣称“美人痣”。难怪莎士比亚曾发出这样的感叹:“恋人和诗人都是满脑子的想象。”

在教育活动中,光环效应也是很常见的。当老师对某个学生有好感时,会觉得这个学生什么都好,吹牛说大话是口才好,善于表现则是表演能力强,即便是犯了错误也会给予最彻底的理解——人非圣贤,岂能无过! 在社会上还流行这样一种论调,只要是权威人士的话就有说服力,比如:“国防研究所的某级军事评论家对伊拉克战争形势分析如下”,“据一流大学某某某教授说”,“据世界公认的最具权威的某某学术杂志称”,“总经理好像也不反对这个计划”..

并且大多数人只要一听说是权威的论断,便会立即放弃自己的主张或信念,转而去迎合权威的说法,这样他们自然而然就被说服了。难怪有推销员在发展会员时往往会说:“著名的×××家×××也加入了我们的俱乐部。” 据说,航海家麦哲伦就曾利用光环效应获得了西班牙国王卡洛尔罗斯的帮助。哥伦布航海成功后,许多投机者或骗子也纷纷出入王宫以求得资助,致使国王对航海家的印象大打折扣。麦哲伦为表明自己的与众不同,特地邀请了著名的地理学家路易·帕雷伊洛一同去觐见国王。帕雷伊洛还真给麦哲伦帮忙,他用地球仪作道具,向国王陈述了麦哲伦航海的必要性及种种好处。卡洛尔罗斯国王最终被帕雷伊洛说服了,并给麦哲伦颁发了航海许可证。但当麦哲伦航海归来后,人们发现当时用来说服国王的数据存在许多偏差。可见,帕雷伊洛劝说国王的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帕雷伊洛是一个地理学家,他对国王所说的是“专家的建议”,所以国王认定帕雷伊洛的劝说值得信赖。

另外,人们还会经常发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拍广告片的总是那些有名的歌星、影星,而不是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呢?为什么明星推出的商品更容易得到大家的认同呢?

这就是光环效应的作用。那么,光环效应到底是怎样发生作用的呢? 是人的感情倾向牵引出来的“光环效应”。人的感情倾向是很主观的,也是很武断的,它会毫不犹豫地牵引着你去着重认识事物的某个符合自己感情状态的侧面,并加以印证、放大。同样,对于那些与自己既定感情不相符合的方面,则会采取回避、虚化。这样就出现了“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现象,以至于使我们在与别人交往时,不能实事求是地评价一个人,而往往是根据我们对别人已有的了解和第一印象去对别人的其他方面进行推测。 可见,在真正了解一个人之前,切不可太轻信事前得到的信息,更不可凭一时的感觉下结论。 打造品牌,制造光环效应

美好的事情总是让人无法忘怀,时时刻刻都会想到它。即使它已不存在,人们也会回想起它的美丽。就像昙花虽然凋谢了,可是它的美丽却能够长时间地留在人们的脑海中;鸡冠花虽然生命长久,可是因为它太普通,人们就很少注意它。

在营销学名著《影响力》一书中,学者罗伯特·希奥迪尼发表了这样的见解:人们通常会下意识地把一些正面的品质加到外表漂亮的人头上。希奥迪尼的观点体现在经济学领域就是:知名品牌很自然地要被人们赋予光环,并因此吸引更多的资源——人才、资金、市场份额等等。驰名海内外的瓷都景德镇就曾凭借人们赋予它的光环——精美绝伦的瓷器和千年不衰的陶瓷文化,吸引了大量台商。台湾法蓝瓷、东秀陶瓷、华荣陶瓷等一批知名陶瓷企业纷纷落户景德镇,不仅为瓷都带来了资金,更带来了新的经营理念。

台商抢滩景德镇的主要原因就是看好了千年瓷都的品牌效应。 但是,制造品牌效应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要力争使品牌与公司形象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效应叠加,共同提升。这一点宝洁公司就做得非常好。

有着166年历史的、在业界被尊称为“品牌教父”的宝洁公司,在推出新品牌时,非常善于利用光环效应。他们在初始阶段十分突出公司形象,以此带动品牌形象的提升,以后再逐渐过渡到以传播品牌形象为主。而这个品牌的成功推出,又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形象。

宝洁公司的成功告诉我们,成功的品牌策略能达到三种效果: 突出品牌价值;强化品牌形象;树立权威性和影响力。

这一点在作为强势媒体的央视身上也有很好的体现。央视之所以能推动品牌价值跳跃型增长,正是因为央视具有三个特殊性: 传递性、垄断性和权威性。

从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在现代商业社会,品牌效应尤为重要。2004年世界十大最有价值品牌在所有品牌中的比例不足3%,却占据总销量的50%左右。这些数据说明了一个道理:拥有市场比拥有工厂更为重要,而拥有市场的唯一途径是拥有占统治地位的品牌。品牌就像取之不尽的无限资源,能给企业带来巨大收益。而光环效应正是企业打造品牌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基于光环效应的强大作用,今天中国企业家的共识是一流企业做品牌,二流企业做产品。蒙牛集团创业之初,采用的就是先做品牌再做工厂的策略,短短5年,蒙牛集团超高速狂奔成为中国乳品业的领头羊,生动地诠释了品牌战略的高效。海尔以强势传播打造实力品牌的成功同样体现了品牌战略的成功。海尔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4年突破1000亿元销售额,迈入全球500强行列。

光环效应不愧为一种增加可信度和说服力的有效方法,会大大提高个人和企业为人处事的成功率。.. ⊙ 打造品牌的方法

* 门面装修,微笑服务,尽力在包装上满足消费者的爱美之心。 * 把高品位艺术与商品服务挂钩。

* 请名人做产品的形象代言人以使消费者爱屋及乌。 * 通过各种途迳不断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 让消费者对产品有一种先入为主的思维定势。 * 强化售后服务以使消费者对自己的商品有足够的信心。 * 用品牌核心价值指导企业的营销。

* 定位并全力宣扬品牌核心价值已成为国际一流品牌的共识。 * 通过企业理念、产品特点、品牌气质等丰富的品牌联想,让消费者认同。

* 通过深度沟通阐释核心价值让消费者感同身受。 * 优化品牌战略与品牌结构。

* 进行理性智慧的品牌延伸,充分利用品牌资源获取更大利润。 * 科学地管理并累积丰厚的品牌资产。 小心光环负效应

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就曾吃过光环效应的苦头。娜坦丽,被公认为“莫斯科第一美人”,她的美丽让普希金疯狂地爱上了她。在普希金看来,一个漂亮的女人也必然有非凡的智慧和高贵的品格,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结婚后,普希金发现娜坦丽虽然容貌美丽,但是却与自己志不同道不合。每次当普希金把自己的诗读给她听时,她总是不耐烦地捂着耳朵说:“不听!不听!”相反,她却总是要普希金陪她游玩,参加晚会、舞会。普希金为了娜坦丽抛弃了诗歌创作,还弄得债台高筑,甚至还为了她和别人决斗而牺牲了生命。

普希金的故事启迪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应该警惕光环效应,千万不能让“一俊遮百丑”蒙蔽了我们的双眼和理智。

光环效应是一种以偏概全的主观心理臆测,这就势必会存在其固有的错误:

* 只抓事物的个别特征,以点代面,以个别推及一般,实际上是犯了盲人摸象的错误。

* 硬把不相关的东西联系到一起,并得出不科学的结论。

* 存在受主观偏见支配的绝对化倾向,说好就全部肯定,说坏就全部否定。

* 既然有错误存在,就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负面影响。

比如说,光环效应会给人的心理带来很大的认知障碍,在对别人的认知和评价方面,往往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片面地给出某人如何如何的评价。这是不公平的,于人于己都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企业的管理者在选人用人时,一定要尽量地避免和克服晕轮效应的副作用。一个明智的管理者,对人对事都应保持平常心,给自己和他人留有一个适当定位,从而切实防止思维误区的出现。其次,对事前得到的各种信息,管理者需作理性分析,不可偏听偏信,轻易下结论,需要在过程中慢慢了解,以避免光环效应带来的认知偏差。 另外,光环越是耀眼就越可能处在目光的焦点和舆论的中心。一旦出一点差错,引起的关注与没有名气的人或事相比,其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也验证了中国那句老话“树大招风”。

近期以来,发生在洋名牌身上的健康事件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就是光环负效应发生的作用。不管是肯德基快餐中的苏丹红,还是高露洁牙膏中的致癌成分,之所以会引起人们的广泛质疑,甚至还上升到了道德品质等社会问题,都是因为它们从一开始就将自己塑造得完美无暇,而后来出现的“光环负效应”就像一张白纸上点一个黑点,其醒目程度可想而知。

教育过程中的“光环负效应”也是不容忽视的。因为它不仅仅是教师心理上的一种偏见,而且会阻碍教育过程的良好发展。比如,对学生做出的错误判断,其结果轻则造成师生心理融洽的障碍,重则会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影响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

所以我们在执著地追求光环效应正面影响的同时,千万不能忽略了它的负面作用,因为,笼罩在光环之下的人或事物,一旦有问题,引起的后果就有可能是毁灭性的。

核心理念:人们对事物的某种品性或特质有强烈的自我感觉,印象深刻、突出,会影响对事物的其它品质或特点的认识和判断。 应用要诀:抓住本质,客观评价;利用优势,扩大影响。 应用领域: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经营管理。

第20篇:暗示效应

暗示效应

(1)由来

暗示效应是指在无对抗的条件下,用含蓄、抽象诱导的间接方法对人们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从而诱导人们按照一定的方式去行动或接受一定的意见,使其思想、行为与暗示者期望的目标相符合。一般说来,儿童比成人更容易接受暗示。管理中常用的是语言暗示,如班主任在集体场合对好的行为进行表扬,就是对其他同学起到暗示作用。也可以使用手势、眼色、击桌、停顿、提高音量或放低音量等等。有经验的班主任还常常针对学生的某一缺点和错误,选择适当的电影、电视、文学作品等同学生边看边议论,或给学生讲一些有针对性的故事,都能产生较好的效果。

所谓的暗示是指:人或环境以非常自然的方式向个体发出信息,个体无意中接受了这种信息,从而做出相应的反应的一种心理现象。巴甫洛夫认为:暗示是人类最简化、最典型曲条件反射。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暗示就像一把“双刃剑”,它可以救治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关键在于接受心理暗示的个体自身如何运用并把握暗示的意义。

(2)启示

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其实经常使用着暗示,或暗示别人,或接受别人的暗示,或进行自我暗示。积极的心态,如热情、激励、赞许或对他人有力的支持等等,使他人不仅得到积极暗示,而且得到温暖,得到战胜困难的力量。反之,消极的心态,如冷淡、泄气、退缩、萎靡不振等等,则会使人受到消极暗示的影响,使人承受的不仅仅是暗示带来的压力与痛苦,而且还会波及到人的身体健康。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认真对待各种语言暗示、行为暗示、信誉暗示、情境暗示、表情与动作暗示等。当我们感觉到来自他人的暗示,甚至已经因此而导致自己身心发生改变时,一定要注意分析暗示的来源、原因以及对自己的作用,尽量做到接纳积极暗示,摒弃消极暗示。

当我们在与他人交往时,如果发现他人有可能受到自己的暗示时,也要注意暗示的方式和度,尽量使他人接受积极的、适度的暗示,防止因为暗示而导致他人心理甚至行为方面出现不必要的问题。

例如在心理诊所里,催眠医疗师拿起一颗水晶球来吸引被催眠者的注意力,

并慢慢地说:“你开始睡吧!”经过反复暗示,被催眠者闭上眼睛,逐渐进入昏睡状态。昏睡者并非真正的睡着了,仍然保持一点清醒,来接受催眠者的暗示。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心理专家对F1赛车手进行催眠暗示,将比赛的实际路线与技巧在催眠中让车手暗示自己,例如在弯道控制方向,变成一种下意识的动作,结果大幅度提高了车手的成绩。

(2)案例

我们的古人虽然没有读过心理学,也说不出“暗示效应”的专业术语,但他们却会运用暗示效应。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三国演义》中的“望梅止渴”。曹操有次率兵远途跋涉,天气炎热,官兵们又累又渴,偏偏又找不到水井和溪流。于是曹操大谈:“前面山上有一片梅林……”因为梅子是酸的,所以一提到梅子,“酸”的心理暗示便发挥了作用,于是,人们的口腔便大量分泌唾液,起到了暂时解渴的效果。你看,曹操不仅是一位政治家、军事家,而且还是一位“心理学家”,他不自觉地运用了暗示效应。 赵本山,范伟的小品《卖拐》,也是暗示效应的幽默体现。买者说,自己虽然“脸有点儿大”,但自己的腿没问题。卖者则说,“脸大,那是腿部末梢神经坏死,把脸憋大了”。买者说,“自己的左腿没毛病,只是小时候右腿摔过”。卖者说,“那是转移了,你把左腿跺麻后走一圈儿,肯定会有不适应感”。“末梢神经坏死”,以及“转移”等,都是医学的常用语,有极强的暗示效应。结果,买者对自己的“左腿有病”便深信不疑,于是,一场骗局便大功告成,《卖拐》也成了小品的经典之作。 望梅止渴,卖拐,分别出自小说和小品,很可能是作者的虚构,但它们却艺术地反映了生活真实。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其实经常自觉或者不自觉或暗示别人,或接受别人的暗示,或进行自我暗示。积极的心态,如热情、激励、赞许或对他人有力的支持等等,使他人不仅得到积极暗示,而且得到温暖,得到战胜困难的力量。反之,消极的心态,如冷淡、泄气、退缩、萎靡不振等等,则会使人受到消极暗示的影响,使人承受的不仅仅是暗示带来的痛苦与压力,而且还会波及到人的身体健康。

具有法律效应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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