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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辞职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43:24 来源:辞职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辞职报告、辞退、协议

辞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经过深思熟虑地思考,我决定辞去我目前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 非常感谢领导给予我在*****部工作的机会以及在这一个月以来对我的帮助和关怀!由于个人自身的某些原因,今天在这里提出辞职申请。

我在公司里工作的很开心,感觉公司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同时在公司里也学会了如何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等方面的东西。通过在公司的一个月当中,利用公司给予良好学习时间,学习了一些新的东西来充实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识和实践经验。我对于公司一个月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

由于我个人感觉,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的表现不能让自己感觉满意,感觉有些愧对公司,公司这样培养我,我却没有给公司带来成绩,希望公司能找到更好的人选。最后祝愿公公司兴旺发达、步步为赢、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手写签字)

2012-03-26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小姐

因,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在内完成工作交接,本公司将依法为你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及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公司将:

A:将不对你进行经济补偿(不追究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 B:将对你进行如下经济补偿;

请你在收到通知后于年月日在回执上签名并将此通知返还公司

回执:

被解聘人签字:日期:

签发人:日期:

原因:

结论:

公司领导签字:

******公司

2012******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立协议人:(以下简称甲方)北京**************有限公司住址:

立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乙双方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一事达成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解除劳动关系。

二、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经济补偿金,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经济补偿金额。

三、乙方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办理好与本人工作有关的移交手续;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之间就劳动关系相关事宜,不再

存在任何纠纷。乙方确认与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款项及事宜已结清,不存在未了事宜及其他任何争议,亦无其他主张及要求。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2篇:被企业辞退工作

被企业辞退工作,面试如何巧说离职原因

在面试中,面试官一般都会向求职者问及有关离职原因,对于离职原因,通常是面试官较为感兴趣的话题,以便通过求职者在前一家公司的离职,来判断其最基本的职业素质及人际关系等情况!那么如果是被企业辞退工作,面试时又该如何巧说离职原因呢?

“我之前的工作是在一家中药材淘宝店做淘宝推广,老板有一家实体店,但年初的时候老板因母亲生病为由,让我们先回家了,放的还是无薪假,后来在年后打电话通知我们上班,但是没过多久又放我们假,后来直接通知我们不用上班了,我也因这份工作不稳定,早有辞职的打算,可是这主动辞职,和被动的被裁掉还是有根本区别的,现在找工作,我还怎么和考官说我的离职原因呢”?

被企业辞退工作,再次面试时,教你如何巧说离职原因?

“被辞退”首先给人一种不好的感觉,哪家企业会无故裁掉一位优秀的员工呢?所以不少求职者在应聘时特别害怕被招聘官人员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你出现这种心理,就要注意啦,被裁的情况也分为很多中,很多时候并不是你的原因导致的。

遇到这样的情况企业放假,也不能忽视员工的工资待遇,月工资不能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表达被裁经历的时候,可以说明是由于企业经济所迫,或者老板个人问题,导致的被裁,而不是因个人工作能力不佳,心态不好,或人际关系不佳而被辞退。

此外,被辞退人员找工作在回答离职原因的时候,要让招聘人员知道,你以往的“被裁原因”,不会再次发生,而对具体的被裁原因,无必要的情况可不必说的太过详细具体。但如果考官比较重视此原因,也不能闪烁其词,而让其产生不诚实,不可靠的印象。

建议:不妨诚实的说明具体原因,最后表明自己已经总结了被裁的原因,并用积极的态度面对这段被裁经历,并想找寻更好的机会,而不去诋毁前公司,只说正面的评价,保持“好聚好散”的心态。

推荐第3篇:被辞退经济补偿申请报告

被辞退经济补偿申请报告

XXXX公司:

本人于 年 月份入职于公司,至 年 月份已在公司工作了18个月(即一年六个月),现被公司辞退。按照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即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特向公司申请两个月的工资¥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经济补偿!

申请人:

201X年X月X日

推荐第4篇:女职工孕期能不能被辞退

女职工孕期能不能被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据此,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另外,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在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后,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同时,根据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推荐第5篇:被辞退代课教师宣传材料

被辞退代课(民办)教师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宣传材料

一、人员范围

在我县曾任过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除现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企业职工或已按国家政策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外,可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符合规定的人员,因经济条件限制或其他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写明自愿放弃。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的身份由教育部门负责认定。

已被辞退的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简称“超龄人员”。

已被辞退的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于2013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简称“未达退休年龄人员”。

二、参保办法

(一)“超龄人员”参保办法

1、缴费办法

“超龄人员”个人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超龄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进行补缴费用(按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部分计入统筹账户,8%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2013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超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待遇计发办法 “超龄人员”从办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按云政发〔2006〕13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超龄人员”补缴费用后,其15年缴费年限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确定。

办理参保时年满70周岁以上的“超龄人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项参数统一为56个月。

“超龄人员”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正常参保人员一至。

3、参保经办管辖及视同缴费年限审核标准

“超龄人员”户籍所在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负责办理参保手续及待遇审核发放工作。

“超龄人员”的连续工龄及年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认定,审核认定以个人档案和有关原始资料为依据,审核认定标准与正常参保人员一致。

(二)“未达退休年龄人员”补缴费办法

“未达退休年龄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参保,参保经办机构为户籍所在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补缴费起始时间或时段 1995年9月30日以前曾任过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的“未达退休年龄人员”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后,应从1995年10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1995年10月1日以后曾任

过代课教师“未达退休年龄人员”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后,应从任代课教师的当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未达退休年龄人员”原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有中断缴费记录的,可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补缴办法

“未达退休年龄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进行补缴费用(按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部分计入统筹账户,8%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未达退休年龄人员”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相应年度计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其相应年度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确定。

“未达退休年龄人员”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规定应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待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规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三、办理时限

申请参保人员必须于2013年11月30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四、办理所需材料

1、教育部门认定书;

2、新农保或城居保未参保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证明原件;

4、户口簿复印件(查原件);

5、本人参保申请书;

6、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审核表;

7、近期免冠近照;

8、缴费凭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推荐第6篇:怀孕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怀孕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问:我在一外企上班三年,现在怀孕4个月了,公司却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单位应该怎样赔偿我?

北京市劳动法首席律师解答:

拒绝,先和单位协商,能协商的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可以找律师帮助你们提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常识:

辞退 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的法律制度。 辞退的分类

1.预告性辞退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违反以上规定,违法辞退的,要承担违法辞退经济补偿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推荐第7篇:被辞退的征兆(优秀)

你会“被辞职”的13大征兆

尤其是在新劳动法颁发后,公司主动开除员工所面对的赔付成本、诉讼风险越来越高。所以绝大多数的时候,公司都是要求员工“主动辞职”。以下信号,也许就是你“被辞职”的征兆。

1、公司无意间把你的岗位调来调去,频繁切换,似乎显得此人多余。最终,让你在不同岗位间,感到无法适从,主动离职。

2、突然强加给你看你看似几乎无法胜任的任务,让你知难而退,或者出尽洋相,最终以“能力不足”收场走人。

3、调任你从事与专业和性格不相干,可能恰恰相反的工作,哪怕这份职位看起来有些“虚高”。最终,接手后,发现难以适应和协调。以“不适应工作”撒腿走人。

4、公司领导刻意忽视你的业绩,忽视你的感受,忽视你的建议,忽视你的加班。把你的合理表现视为无关紧要,让你感觉到没有以前重要了,或者没有其他同事一样重要了。

5、专门针对你设定新的考核标准。拔高要求,抬高任务,同时不给你资源和条件,甚至克减你所能调动的资源,让你无法完成公司“高标准、低成本”的工作,知难而退。

6、经常给你分配一些别人不愿干的垃圾型任务、或者一些投入大、产出少的工作。让你变成一个办公室端茶倒水的“保洁员”。

7、挪动你到大家不愿去的办公室位置。给你特别挑选一个角落或者隐蔽,不被人容易注意的位置。或者给你一个噪杂、办公硬件不完善的办公角落。

8、给你的任务设定不合理的期限。在你原有的工作上,给你加上一个不可思议的完成期限要求,让你去刻意去做一些“违背科学”的事情。

9、公司对你的评价越来越严厉,不近人情。对你的批评越来越多,表扬越来越少,横挑眉毛竖挑眼,落井下石,吹毛求疵。

10、公司另外派人来“帮助”你一起工作。表面上是来帮助你,实则是来学习你、交接你、监督你,继而取代你的。

11、非充分理由减少、克扣你的薪水。当你看不到工作的意义的时候,也就到了该离开这里的时候了。

12、对你宣布一些公司经营的负面消息,暗示裁员的可能。如经济危机、部门机构重组等等。事实上,这些东西借口。公司一般没有人专门对你说,如果公司想留住你,纵然如何经营困难,也会给你预留其他岗位。

13、当你表达辞职的时候,没有人拦你或劝阻你。即使有人嘘寒问暖,表面挽留,但是批准签字的手,飞快地签下“同意”,生怕你反悔。

推荐第8篇:怀孕在试用期内能被辞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女职工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满足两个前提:一,入职时,员工签署了合法有效且具体的录用条件;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进行了客观真实合法的考核。没有以上两个前提,将承担法律风险。

试用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企业与员工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员工办理交接手续。

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未给员工缴纳法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监察大队投诉,并要求企业补偿。

推荐第9篇:被单位辞退的补偿金是多少

被单位辞退的补偿金是多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因为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与平均工资。那么,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计算呢?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被单位辞退赔偿金相关问题大全:

包括“试用期被辞退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补偿”、“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为签订劳动合同补偿”等。

详情链接:http://www.daodoc.com/ 更多劳资问题可到360法网咨询在线律师。

推荐第10篇:被单位辞退的补偿金是多少

被单位辞退的补偿金是多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因为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与平均工资。那么,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计算呢?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被单位辞退赔偿金相关问题大全:

包括“试用期被辞退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补偿”、“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为签订劳动合同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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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员工被无故辞退该怎么办

员工被无故辞退该怎么办

劳动者严重违法规章制度,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而员工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他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不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情况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企业方面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被无故辞退该怎么办?

员工可以通过工作证、工作服等相关物件证明,也可以通过银行账户的工资打款记录等作为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醒:劳动者应提高对劳动合同的重视,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学会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无故辞退维权途径

维权途径之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维权途径之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维权途径之三: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

维权途径之四: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维权途径之五:监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8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88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据此,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维权途径之六:信访。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相关知识:

经济补偿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第12篇:员工可以随便被辞退吗?

员工可以随便被辞退吗?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员工可以被老板随意辞退。现实生活中也可以这样吗?其实,辞退员工不是一件可以任性而为的事情。那么,怎样辞退员工才是正确的?

1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2辞退有过错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 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3辞退无过错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需要的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许。但是,裁员同时也涉及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平衡,法律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作了一些适度的限制:

首先,对于可以进行经济 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必须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

其次,对符合进行经济性裁员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裁减人员: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5辞退员工中的特殊限制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且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换句话说,对于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员工,除非其有严重违纪等过错的,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辞退。

6辞退员工的程序问题

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而作为个人来说,就应该注意到用人单位在辞退你时,有没有注意法律规范和辞退的法定程序。

第13篇:怎样妥善解决被辞退民办教师生计问题

怎样妥善解决被辞退民办教师生计问题

民办教师问题是一个历史的遗留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无力支付庞大的教育经费的必然产物;是建国六十周年后急待解决的问题。

民办教师产生于上世纪

五、

六、

七、八十年代。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国力贫穷,经济落后,教育也固然落后。因此,教育采用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由此产生。

是此,广大农村文化程度稍高,思想素质稍高,立志报国,为建设新中国呕心沥血的爱国男女青年,由基层党支部推荐便走进学校,登上讲台,拿起教鞭,成为一代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民办教师”。

民办教师是我省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教育事业的重要力量,对我省教育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大量的民办教师“从黑发教到白发”,我们的教龄大多在

一、

二、三十余年以上。凭着对党的教育事业无限忠诚和对祖国的无比热爱,为全民接受教育(大多数民办教师忙了校内又忙校外——即扫盲教育,政治夜校的教育。)寒来暑往,春秋易节,我们不辞劳苦,披星戴月,活跃在地头田角。寒暑假还下队与广大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为人师表,身教重于言教。为祖国后代的健康成长,为农村社会主义建设,我们奉献出自己的青春和活力,默默无闻地工作了几十年。我们为党的教育事业渡过难关付出了心血,为全民教育流淌了汗水。虽然不及于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为祖国开创基业那么豪迈,那么气壮山河,但是,为培养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复合型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是党的教育事业的忠诚战士,是教育战线上的生力军,是农村教育的脊梁。

在当时环境差、工作苦、待遇薄、任务重的艰苦条件下,为了祖国的今天,我们都无怨无悔,甘心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可以这么说:在祖国三十余年的建设 1 中,如果没有民办教师在校园里辛勤耕耘,就不可以换得我们今天硕果累累,桃李满下天。

民办教师劳苦功高,功不可没。为党的教育事业,我们用心血和汗水写下了辉煌的篇章。我们的精神将与日月同辉,与天地共存,永载史册。

“饮水思源”建国六十余年,我们不可以忘记那些曾为开创新中国而抛头颅,洒热血的先烈们及开国的元勋们,也不可以忘记为祖国的教育事业作出过卓越贡献的民办教师,这样,科教兴国,尊师重教方显得有本有末,尊严才得已正确的昭彰。

十一届三中全会制订了科教兴国的方针,教育事业不断地发展,师资力量不断地增强,高校毕业生不断地充实教育队伍;党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断地落实,生源不断地减少;小学戴帽初中班的取消,教师队伍显得雍肿。于是,便出现了民办教师逐渐被教育行政部门所辞退的史实。我们抚今思昔,百感交集:“含辛茹苦数十年,而今落得这般光景……”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下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一前一后对民办教师的处置,是历史与时代客观环境所造成的;是当时体制改革不完善,法制法律不健全所致;是当时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的误区;是历史与时代造成的欠债。

正本清源,我们不能忘记那些在建国初期和中期为党的教育事业作出过卓越贡献的民办教师的功臣们。今天,全国人民紧紧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昂首阔步向建成小康社会进军的行程中,妥善解决我们这些被辞退的民办教师的生计问题吧 !

谨呈:

福建省 教育厅

建瓯市

八、九十年代被辞退民办教师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14篇: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优秀)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

46、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

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3、10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第15篇:员工被辞退的那些纠结事

员工被辞退的那些纠结事

员工辞退处理不当会直接激化被辞退人员与企业的矛盾,被辞退人员会在原公司和业内传播对原公司的不满,影响企业的美誉度。

数据统计显示,强烈的不满至少会传达给25个人,而间接传播不可估量。如果被辞退人员从事宣传、营销等与媒体保持密切关系的工作,不良传播会进一步扩大。

不良口碑传播会影响企业招聘新人、影响内部团结。如果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会直接导致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管理者跳槽到竞争公司或者促使他创办类似公司,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一个“铁杆对手”。

“炒鱿”,意即辞退员工。在东莞这一工厂林立的城市里,每天都有打工仔被工厂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辞退,有人无奈接受,有人忿忿不平,更甚者采取“散步”、“巡城”等方式寻求社会关注,但这些都不是正常的现象,甚至将危及到社会稳定。

方法/步骤

一、抢病历

余先生在石鼓某服装厂做机修工作已有10年,对于一些分外的任务,他从来没有推托过。今年6月19日,该厂性格比较暴躁的黄经理要求余先生做不属其岗位职责的磨铁工作,余先生拖延了一点时间,便被黄经理辱骂,余先生心中不服,反骂黄经理,竟被一旁的公司总务张某一拳打倒在地。

事后厂方带着余先生到医院检查,检查后的病历却被厂方抢走。“以前发生过员工拿病历要挟工厂赔偿的事,所以他们防着我。”余先生说。记者在当时为余先生检查伤势的医院处,查询到关于他“被打”以及“多处软组织受伤”的病历记录。

两个月后,厂方无故中止与余先生的劳动关系,但他的合同期应至2015年。“辞退我一分钱没给,还欠我一个月零二十一天工资,但我的病历被他们抢走了,要告也没有证据。”余先生说。截稿前,记者无法联系该服装厂,双方仍在进行劳动仲裁。

二、放病假

阿松(化名)是虎门沙角管理区某厂一名“打工仔”,4月24日因病到虎门太平人民医院就诊,被确诊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即尿毒症。得知病情后阿松随即向厂方提出三个月的病假,当时厂方并未拒绝。经过三个月的治疗,阿松病情稍稍好转并回厂开始工作,此时,他

突然接到被解雇的通知,于是向当地劳动部门寻求支援,厂方最终以3000元的补偿价中止与阿松的劳动关系,阿松由于一个病假而失去了生活和医疗费用的来源。

三、软禁

阿良(化名)是一名来自北京的大学生,7月21日到横沥镇某耀工艺制品公司上班,后因个人原因需要辞工,未得到厂方批准。随后,厂方对阿良作出软禁、恐吓等行为,逼使阿良接受厂方自定结算的工资,离厂后还遭到莫名袭击。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小李是长安某厂的员工,8月6日,他和其他一百多名员工同时收到厂方的“辞职单”,厂方要求他们填写并提出“自愿辞职”。所有员工中只有小李和另外两名员工不愿填写“自愿辞职”,并意图离厂寻求当地劳动服务站的帮助,厂方于是当场限制小李等人的行动自由,规定其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厂,致使小李无法寻求帮助。目前,小李等人已正式“被辞职”。

四、“工作懒惰”

陈先生于8月11日被公司以“工作懒惰”的理由辞退,并罚款200元,一个月工资被拖欠。陈先生曾在高埗民好电子当仓库组长。在他入职前,公司承诺每个月给他1700元底薪和600元——800元奖金。入职后第一个月,陈先生工资仅有1600多元。因不满工资待遇,陈先生于今年7月5日向公司提出辞职。“但是公司那时缺人,他们就拖着我,批我在8月6日才能辞工。”

8月6日以后,陈先生看公司还不给放人,工作态度就很懒散。8月11日,公司以“工作懒惰”的理由辞退陈先生,并处以陈先生罚款,也不给他工资。陈先生向劳动局、报社等投诉以后,被公司老板、业务经理等人在厂里打伤。陈先生最后向派出所报警,获得医药费、被拖欠工资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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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换岗位

在石材公司工作了九年的老员工姚先生,8月13日被公司通知要调动他的工作。姚先生自认是因之前和主管有两次争吵,所以要被换岗位。姚先生说,当时厂长答应给我换的岗位工资不会有太大改变。姚先生后来被告知要换到一个工资只有他之前岗位一半的新岗位。他

向上级反映不满后,又被通知上面不会给他安排岗位,要他自己去别的部门找岗位。目前,姚先生和公司还在协商中。

注意事项被无理辞退的员工通常会通过几种方法维权。首先是寻求法律途径维权。但劳动部门或村里的劳动服务站在解决劳资问题时效率很低。员工想要拿到赔偿要经过投诉、仲裁、上诉等几个环节,历时一两年之久,大部分员工经不住这么长时间的拖延。

另外,有的员工会联合起来,以群体事件的方式获取赔偿,这种方式往往最快解决问题。造成这种结果和政府部门不正之风密切相关。“我去办事时,好好跟他们说都没人理,每次都要拍桌子,事情一下就解决了,很多问题申诉法律解决不了,只有采取群体事件才能得到最快的解决。”

第16篇:(帮忙现场) 工作五六年 无故被辞退

(帮忙现场) 工作五六年 无故被辞退

导语:2005年,来自新站区方桥社居委的16位失地农民,被新站区瑶海社区管委会安排到星海公园做保洁和保安。可就在今年十月份,管委会将星海公园的维护工作承包给了一家公司,16位居民一夜之间突然没了工作。

采访:……为什么不干了?他把我们交给别的公司了……

采访:……现在搞一半,把我们辞退了,讲换公司了……

一见到记者,16位被辞退的居民就诉起了苦。大伙说,勤勤恳恳工作了

5、6年,现在,说被辞退就被辞退,实在是想不明白。

采访:……一开始450后来550一直到现在,

……前三年380,后来450,这么低你为什么还在折干?他讲以后会补偿你们的……

据了解,除了工资低之外,从2005年来到星海公园干活,新站区瑶海社区管委会一直没和这些农民签订劳动合同。

采访:……合同没有签,杨老保险没有,没有节假日……

采访:……想以后有个保险,有个保障,现在也没有了,……

为此,16位居民多次找到管委会的负责人,但是得到的答复都是一样的。 采访:……我们反映了,不管我们……

……田也搞的了,我们什么都没有了,我们这么办,你给我们一个保障啊……

为了能给16位居民讨要个说法,昨天上午,记者陪同他们一起来到新站区瑶海社区管委会,找到了负责处理此事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负责人。

非常规拍摄:就业和社会保障办 唐雪春 ……对于用人我们存在不规范的地方……

同时,唐雪春主任表示,为了能给这16位居民一个交代,目前,他们正在和新站区劳动部门申报,给他们多年来的工作进行补偿。

非常规拍摄:……怎么补偿……

而对于人员如何安置,唐雪春主任说,他们已经移交给了新站区城管局。 新站区城管局市政管理处处长 赵林

新闻频道记者钱卫、高颖报道。

后口播:希望相关部门慎重处理此事,真正做到为百姓服务。

14:24柳初审

已审,李。2011-9-1514:28

第17篇:女员工怀孕能不能被公司辞退?

女员工怀孕能不能被公司辞退?

女员工怀孕能不能被公司辞退?家有律师网为大家进行案例解说:

“兢兢业业工作五年多,现在怀孕了,单位就绝情地把我辞退。 ”元旦假期,本该沉浸在幸福中的准妈妈李丽因此深感郁闷。

2006年7月,李丽硕士毕业后应聘到某大型商场从事文秘工作。几年来,面对繁杂的办公室事务,李丽不仅从不抱怨且总是尽最大努力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其大部分周末是在加班中度过。 2009年春天,李丽结婚了。担心影响工作,她没有立即要孩子。 2011年7月,意外怀孕的她考虑到年龄等因素,决定将孩子生下来。

令李丽没想到的是,2012年元旦前夕,商场领导找她谈话时称,虽然她与商场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年多才到期,可她现在因为怀孕已不能胜任工作,因此商场作出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对于这一突如其来的决定,李丽无法接受。她多次向商场领导表示,自己已怀孕五个多月,出去肯定不好找工作,因此恳求商场给她调换岗位,而不要与她解除合同。但商场领导坚持认为,李丽现在既然不能胜任工作,商场就有权解除合同。

那么,商场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是否合法?若不合法,李丽能否要求商场继续履行合同? 家有律师网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该法第四十二条同时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对于孕期的女职工,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因此,商场以此解除合同显然违法。

另据相关法律规定,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至恢复之日的工资损失。但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标准支付赔偿金。

对于本案中的情况,家有律师网建议本案中女员工李丽要求与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这样她不仅可获得商场赔偿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至恢复之日的工资损失,还可在恢复劳动关系后享受法律规定的待遇,比如90天的产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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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被公司领导批准的辞职报告

被公司领导批准的辞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此时此刻,我也无法压抑我的想法了,我知道自己的做法不一定对,但是我没有退路,没有退路的我只好选择辞职,辞职也许是对大家的一种最好的解决方法。我走后,不会有任何的麻烦,而公司也不会出现任何的涟漪。

在提笔之前,我也想了很多,我决定辞职。因为针织对我来说,本来就是一个陌生的行业,能坚持到现在,而且可以作出一点点的成绩,我已经尽力了,我也知道我在这个行业中再进步的余地已经很小了。人也有些疲惫了,所以我选择离开,我需要好好的调整一下自己。

从毕业到现在,两年了,我很高兴,在公司的这两年,我过的很充实,也很快乐,因为在这里我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这中间包括,同事,领导等各方面。很荣幸,在**的发展史上,我能尽自己的一份薄力。

**是我从学校走上社会的第一个台阶,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很珍惜这种美好的感觉,我希望这种感觉一直是美好的,所以我不想等到自己什么都不能做的时候再离开。记得,我和陈总聊天的时候说过:如果有一天,我觉得我不能再为公司做更多的时候,我会自己离开。

我知道公司现在缺人,*总请放心,我会做完我手头上的工作。等这些工作都做完了,人员也就都来了。因为我手头上有两个外单,欧林,还有09年产品开发等事情。等这些事情做完,我也就该走了。

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就感总让自己彷徨。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的表现不能让自己满意。记得某管理者曾说过,工作上如果两年没起色就该往自己身上找原因了。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尽管我一思考,上帝便会发笑,但这笑带着一丝苦涩,思考的结果连自己都感到惊讶——年少气盛, 不愿意选择安逸,却无法有足够的动力继续向前进。或许只有重新再跑到

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打拼中去重新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

在我提出辞职之前,我不曾告诉任何一个人,因为我不希望因为我的离开,而分散大家的精力。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责,做好应该做的事。最后,希望公司的业绩一如既往一路飙升,越走越顺!祝领导及各位同仁工作顺利,幸福快乐!

此致

敬礼

2009公司员工:xxx 年6月x日

第19篇:深圳:辞职及被开除辞退公务员118人

深圳:2012年辞职及被开除辞退公务员118人

聘任制公务员无人辞退被报道后,“公务员考核走形式”备受质疑,深圳市人社局首度公布的离职公务员数据显示,公务员并非“铁板”一块,因考核不合格辞退者不少,也有人因违纪被开除。此外,公务员离职人数逐年增加,也暴露公务员晋升同样面临着瓶颈困境,公务员报考热也有所“降温”,而离职后“净身出户”的公务员再次暴露出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弊端。

公务员“铁饭碗”已被打破

由于聘任制公务员无人解聘,导致公务员考核走形式再次备受诟病,“公务员就是铁饭碗,考核就是走形式”这一说法甚嚣尘上。深圳人社局并不认同此说法。

按规定,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将被予以辞退。深圳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考核不称职的原因很多,比如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等。“公务员考核中,‘廉’是一票否决的。”该负责人解释,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大指标,其中“廉”很重要。而开除者,一般是因为违纪。

来自深圳市人社局的数据显示,2011年,被辞退开除的公务员有几十人。2012年,离职的公务员有231人,辞职及被开除辞退者有118人。

事实上,公务员也并不是人人都爱的“铁饭碗”。随着聘任制公务员改革制度启动,深圳报考公务员热度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公务员系统内,这两年公务员离职的也在逐年增多。公务员离职都是“净身出户”,不管是工作多少年的公务员,离职后都需重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聘任制公务员辞职则不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因为已解决社会养老保险对接机制,而且还和职业年金挂钩。

报考公务员人数呈下降趋势

人社局相关人士解释,公务员队伍并非像外界所言“铁板一块”,仍有流动性,每年都会有离职的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至今有11人辞职,机制灵活些,职业选择更多。 公务员离职有两种类型,一是个人职业选择,二是工作交流的需要。公务员离职的背后虽有个人职业选择原因,也有薪金待遇的原因,但上升瓶颈也是困扰公务员另一因素。在市

一级部门,公务员从科级到处级,可能只需要十多年时间,但到局级却很困难,大部分公务员可能终身也到不了局一级级别。

“深圳现有公务员有4万多人,虽然这两年离职人数增加,但相对于企业而言,仍比较稳定。”人社局认为虽然离职人数增多,但公务员系统仍然相对稳定。

据了解,深圳公务员报考热也逐年“降温”。2012年,深圳公务员招考1097人,报考6万多人,考录比为1:56,但其中有800多个公安职位,六万报考人中大部分报考的是公安职位,因此实际的考录比实际为1:100。今年,深圳公务员招考510人,报考4万多人,报考比为1:83。在报考时间上,深圳由于单独招考,和省里招考时间错开,报考的人数相对来说要多一些。

第20篇:男子请假遭拒打伤领导被辞退

男子请假遭拒打伤领导被辞退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王先生因请探亲假未被批准,将公司领导打伤。被解雇后,他起诉索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近日,通州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先生的诉求。

王先生于2002年入职某公司,因与妻子两地分居,2013年4月他向公司老总请探亲假,对方以手续不全为由拒绝。王先生认为领导故意刁难,便将对方殴打致伤。公司和王先生谈话,要求他写检查,并将对他的处理决定张贴在公告栏中,王先生将公告栏上的处理决定擅自撕下拿走。公司认为王先生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将其辞退。

法院认为,王先生的行为足以认定为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如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仍然不能依照员工手册行使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必然不利于企业管理及正常生产秩序的维护,故判决驳回了王先生的诉求。

法院同时指出,被告公司应反思并总结管理经验,不应对员工的合理要求粗暴冷硬,员工请假依据材料不足时,应当提示员工补充材料,避免因此产生矛盾纠纷,影响劳资关系。 来源:京华时报

被辞退辞职报告
《被辞退辞职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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