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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04 09:07:50 来源: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农村土地申请书

土地申请书

尊敬的

领导:

我是许商办事处,后邵村二组村民xxx,今年xxx岁。我想申请自己蔬菜大棚旁边一个地段,建小型蔬菜批发市场。

该地块在我自家大棚旁边,南北长

米 ,东西宽

米,共计

平方米,该快土地一直堆放杂物,自家种植几颗小树,并无其他用途,使用该快土地,并不影响村里任何他人的共同土地或私有土地,也不影响他人的生活起居,不存在危害他人利益的情况。

附近几个村庄都已种植蔬菜大棚为生,附近没有代收点,卖菜成为村民一大困难,该地段处在乡镇级公路乡村路口,交通并良好,适合做市场,我本人也有多年经营经验,人际关系良好,我想利用该快闲地建一个蔬菜批发市场,解决村民卖菜难问题,现在国家政府扶持自主创业,市场建成后,可解决附近几个村庄村民卖菜问题,同时,想用自己的创业行动带动鼓励村民创业,为村民造福。

希望领导批准建该快地段,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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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申请书 两篇

农村土地使用申请书一:

申请人:××省××市××制药厂

地址:××省××市××路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引入外资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基础建设,现依法申请生产用地8000平方米。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国家七?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为以制药为主,养殖、种殖、贸易为辅的大型企业集团,成为我国制药行业的排头兵。为进一步扩大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本厂于20XX年与美国××制药公司共同出贵,拟建一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药品生产线,约需建厂房6座,科研楼一座,外籍科学家公寓一座,共占地约8000平方米。而目前我厂现有空地仅100多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进一步扩大生产的需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现根据《××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市人民政府上地管理部门提出如下用地申请:申请用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土地位置在本市之内,最好能与本厂旧址毗邻。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

> ××市人民政府

align=\'right\'> 申请人:××市××制药厂 align=\'right\'> 法定代表人:×× align=\'right\'>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使用申请书二:

申请人:武***,男,汉族,农民,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市****村***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 大理市***镇***村村民委员会 align=\'right\'> 申请人: align=\'right\'> 20XX年x月x日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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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复垦申请书

xxx镇政府:

xxx市土地局:

xxx镇xx村位于同河南岸,地处丘陵地带,全村人口xx人,拥有耕地1288亩,人均耕地不足二亩,绝大部分耕地分布在靠天吃饭的山梁上,沟洼高产田人均不足二分,由于耕地面积少,耕地分配支离破碎,农民辛苦劳作一年,人均纯收入不足两千元,日子过的异常艰难。

为了改变目前xx村农民低收入状况,村两委研究决定,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惠民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进行大面积的荒沟复垦,为农民增产增收创造有利条件。采取沟掌筑坝蓄水,地亩里低外高.涝可排,旱可蓄,梯田式落差推进的方法,复垦以下荒沟。

一:善虎沟全长4000米,平均宽度80米,现有耕地20亩。可增加复垦沟洼高产田465亩。

二:陆动掌沟全长6000米,平均宽度120米,现有耕地30亩,可增加复垦沟洼高产田1060亩。

三:安占虎沟全长5000米,平均宽度70米,现有耕地20亩,可增加复垦沟洼高产田510亩。

以上三条通山深沟分三年完成,共可复垦沟洼高产田两千零三十亩,大面积的复垦将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方便,可以使农民的经济收入成倍翻番,为以后的成片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让农民彻底告别一亩地三处分,跑断俩腿不见功的局面。

恳请:xxx镇政府领导批准

恳请:土地局领导的大力支持。

特此申请

xxx镇xx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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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

(家庭承包方式)

户主姓名: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政府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

辉县市人民政府:

承包我乡(镇) 农村集体土地 亩,家庭共有 人,承包方式: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代表人申请,经初审,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予审核、登记、颁证。

附:

1、土地承包合同

2、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

3、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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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家庭承包方式·样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

(家庭承包方式·样本)

××省(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

××乡(镇)农地证请[]第号

××县(区、市)人民政府:

××承包我乡(镇)××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村集体土地××亩,承包方式为××,承包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根据法律规定(根据承包方本人申请),经审核,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准予发证(登记)。附: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正本和复印件)

2、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

××乡(镇)人民政府印

××年××月××日

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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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

乡(镇)农地证请[ ]第 号

县(区、市)人民政府:

我承包 乡(镇) 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民小组农村集体土地 亩,承包方式为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请准予登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附: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正本和复印件)、2.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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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示范申请书(省级)

xx省扶贫办:

xx镇xx村位于xx市东部,距xx市区16公里。属丘陵地带,村里地貌七沟八梁,以盛产酥梨闻名。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好地,赖地,远地,近地,园地,白地,水地,旱地相互搭配以人为单位的分配方式,把xx亩本来靠天吃饭零散破碎的耕地,切割成无数块难以规模经营的小块地。大部分青壮年农民看着收入微薄零散的土地无可奈何,发出深深的叹息。为了养家糊口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变成了离土离乡的职业农民工,他们在城市住的最差,干的最苦,赚的最少,但是相比在家种地还是要强的多。致使大部分青壮年走上了外出务工的路,由于土地的零散误工误时,在加上青壮年大部分外出打工,零散的土地就是白给人也不愿意经营,走不开的青壮年宁愿在农闲时出外务工也不愿意去耕种别人的撂荒地,土地收入逐年下降,土地流转在山区农村成了很难破解的难题,长期这样下去,土地撂荒会越来越严重,目前xx村百分之三十的土地出现严重撂荒,每年直接经济损失约16万元。

xx村现有人口xx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xx人,18-65岁的青壮年xx人,65-69岁xx人,70-79岁48人,80-89岁xx人,xx岁老人x人,半丧失劳动力和完全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共计xx人。其中外出打工的青壮年2xx人。

外出经商打工的人员,真正有所成就的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在城市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自己的住房,他们面临着租房寻找工作,上养老人下育孩子的双层压力,一天的劳碌也就是刚刚解决一家人的温饱,一旦娶妻购房都会债台高筑。年轻人普遍出现一种思潮,宁愿在外混饭吃,不愿回家种田粮,偶然有人回家,很少有替父母下地干活的人,长期这样下去,农民断代土地荒芜很快会摆在我们面前。

留守老人xx人少部分靠农村低保为生,大部分靠自食其力来养活自己,靠儿女接济过活的微乎其微,低保成了留守老人追逐的梦想。更令人担心的是出现了有钱有权的人和留守老人争夺低保的怪现象。民心散了,土地荒了,埋怨政府的人越来越多了。

留守儿童xx人全靠父母打工养活,很多未成年因为父母收入低,过早的辍学步入打工行列。

留守农民男女劳动力现有xx人。拥有土地xx亩,其中退耕还林xx亩。现有耕地xx亩。

目前留守农民收入状况,退耕还林xx亩,每亩过去国家补助xx元,现在每亩补助xx元,就按xx元计算总共xx元,《其中一部分退耕还林款由外出打工人员领取》。xx亩耕地除去撂荒的三分之一,每亩按纯收入500元,共计318333元,两项共计468413元。留守农民每个劳动力人均年收入1959元,另有7个养殖户,由于资金的短缺每户平均养羊50只,每户平均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上,共计280000元,加养殖户收入劳动力年均收入仅有3131元。仍然处在贫困线以下。加未成年,老人342人,人均收入xx8元。外出务工人员基本解决温饱,家里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留守农民仍然挣扎在贫困线以下,长期这样下去贫穷不仅不会改变,而且会继续延伸。

按国家规定家庭农场xx亩起步,全村xx亩土地,仅够xx户建立家庭农场,xx户农场主每户按两个劳动力计算共计xx人,留守农民xx人就会有xx个留守农民成为雇农。在人多地少的贫困山区家庭农场很不现实,用建立家庭农场的方法流转土地,将会使族群分化,激化村民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农村三要素(资金、劳力、土地)快速流向城市和工业部门,农村出现了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三留守现象,农业副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日趋明显。“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已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 面对贫困的山区农民,面对收入低微零散的土地,如何解民怨,如何让留守人员的收入增加,如何寻找一条山区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摆在了我们各级政府的面前,为此xx村村委会特提出如下申请;希望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

一;以村为单位成立合作总社,总社制定全社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为分社统一购买化肥,农药,籽种,最大限度的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组织农副产品的统一购销,让一家一户的农副产品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走进市场。为农民增收奠定有力基础。

下设五个分社。每个分 社社长兼职合作总社付社长,在外出经商务工人员中间筛选五位销售社长,分社根据工作流程,制定按劳取酬的分配方案。

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土地由合作社代耕,留守农民以地入股。进行土地连片整理。

三;18岁以下的未成年和65岁以上的老人由民政局给以低保补助。只有老人孩子放弃土地,土地才会进行合理流转。

四;合作社人员由18岁以上的和65岁以下的人员组成。

五;外出务工人员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的土地,由其所在的合作社代耕,在自己打工返乡期间,可以向所在合作社提出参加劳动申请,逐步培养年轻人种田的意识,劳动报酬由合作社统一制定。在彻底放弃外出务工的情况下,合作社在下一年度无条件接受成为社员。

六;在合作社的组建上,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农民进行合理搭配,以免造成人员搭配不均衡的现象,让每一个合作社互利合作公平竞争。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七;根据当地情况农民以种地很难跨越温饱线,只有因地制宜,走种养加一条龙的产业发展模式,由合作总社调配土地,统一提供养殖场地,政府提供圈舍水电的投资约需xx万元,按现行国家对养殖扶持资金每头在xx到xx元之间,全村可争取xx万元。农民自己筹集一部分,银行贷款解决一部分,每个合作分社分别成立一个xx头到xx头的中型种羊繁殖基地。把养殖头数控制在秸秆合理利用的范围,以免盲目发展造成饲料紧缺,按目前情况每年每只羊收入xx到xx计算,仅此一项每年每个合作分社就可盈利xx到xx万。全村盈利xx万至xx万元之间。

八;养殖基地建成发展不仅促进了本村经济的整体提升,而且产生的大量有机肥,为无公害有机食品基地的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有机肥源。为一村一品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九;利用当地资源和科学技术,建立无公害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提升农产品档次,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可靠保障,具了解目前在全国各地,有机食品的价位最低是普通商品的二到三倍,xx村平均每年生产酥梨xx万斤以上,每斤价位提升两三倍全村约增加收入xx到xx万。

十;有机食品基地具体实施办法;

1,因为养殖基地提供了大量的有机肥,在梨树肥料的使用上,可以彻底杜绝化肥的使用。

2,由合作社统一部署农药的喷施,严格掌控在花前花后病虫害主要发生期。

3,由政府主导购买太阳能杀虫灯,每个杀虫灯可控制20亩病虫害的发生,全村xx亩土地需杀虫灯xx套,每台杀虫灯市场价位在xx元左右,需投资xx万元。后期病虫害防治交由太阳能杀虫灯进行。

4,向有关单位申请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证书,为产品走向市场提供可靠保障。

十一;,政府提供资金修宽修好各岗道道路,为合作社发展铺平道路,道路的修宽和养殖基地的建立使全村秸秆得到合理利用,为今后防火减灾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养殖基地和无公害有机食品基地的建成投产,将会每年给xx村带来xx多万元的收入,后续加工产业链的形成不仅解决了本村剩余劳动力,同时给邻村的剩余劳动力带来了就业机会。一年跨越温饱线,二年奔上小康路,三年彻底取消贫困户,让国家投入的低保更好的为老弱病残 服务。

为了寻找山区农村农业发展的新路子,希望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只要大家齐心协力,紧密合作,贫困是能够改变的,是很容易改变的。

特此申请

xx市xx镇xx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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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

(家庭承包方式)

县人民政府:

户主姓名: ,家庭共有 人,承包 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块 亩。承包方式为:农户家庭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特申请登记。 附:户主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申 请 人(户主):

年 月 日

集体经济组织审核意见:

镇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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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

乡(镇)农地证请[]第号县(区、市)人民政府:

我承包乡(镇)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村集体土地亩,承包方式为,承包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请准予登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附: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正本和复印件)、

2.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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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

乡(镇) 农地证请【】 第号

县 (区、市)人民政府:

承包我乡(镇)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集体土地亩,承包方式为,承包期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根据法律规定(根据承包方本人申请),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请准予发证(登记)。

附: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正本和复印件)

2.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证

乡(镇)人民政府印

年月日

第11篇:农村土地

一、导言

本文研究的逻辑基点是:不能简单认为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民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自己的应对办法。这绝不是反对给予农民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帮助,而是认为,不能因为单个农民力量的相对弱小,而忽略了农民问题研究中的农民主体性。基于这样的考虑,本文中将着重研究土地制度创新、变迁中,农民作为土地制度主体之一的参与问题。

本文的研究将具体回答下列问题:①农民是否参与了土地制度的变迁?②如果是,他们是怎样参与的?③他们参与(影响)土地制度变迁的具体路径有哪些?

之所以提出上述问题,是基于对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制度的思考。国家经过长期酝酿、实验、调查、研究最终提出来的目前正在实行的土地流转制度,从实践来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设计目标。出现这种不足的关键原因在于,以往的研究和政策太过于注重土地制度安排本身和供给方的作用了,而没有充分关注到土地制度的需求方——农民在制度变迁中的重要性。本研究则希望阐述土地制度变迁中的人——农民的参与行为,考察农民自身在土地制度变迁中发挥的角色和作用,为我国目前的土地制度创新提供切实的理论支持。

考虑到本研究目的,以及资料的方便性,在论述中,凡涉及到例证的地方,均以中国的事例为证。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研究的土地制度是广义的土地制度,是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这种土地制度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和权利的总称。它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其中任何一项的任何一种变化,都将被认为是制度发生了变迁。

本文的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除导言部分外,第二部分将以制度变迁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为基础,分析农民参与土地制度变迁的可能性和方法,从而提出农民参与土地制度变迁的具体模式。第三和第四部分将分别分析农民在土地制度变过程中的直接参与模式和间接参与模式,提出农民参与土地制度变迁的具体路径。最后一部分将给出一些政策启示。

二、农民参与土地制度变迁的理论基础

1.制度变迁理论视角下的农民参与

在制度经济学看来,对于经济理性的农民而言,他们经济行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收益最大化。作为土地经营者的农民,他们的收益主要是由土地经营收益构成。这种收益必须在合意的土地制度安排下才能实现最大化。不同的土地制度给农民带来的土地收益是不一样的。当土地制度是由农民之外的主体供给时,由于存在收益差异,农民就会对不同的土地制度方案进行跨期(前期方案和当前方案)比较和方案间(同一时期面临的不同的可供选择的方案间)比较。理性的农民会在比较他们面临的多种制度方案后,从中挑选出最佳的制度安排方案来实现收益最大化。

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农民作为土地制度中的行为主体,当他们面临土地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时,他们会通过个人或组成一定形式的团体的方式去寻求获得这种潜在收益的。而在土地制度变迁中,农民有可能会以参与者、观望者、中立者、反对者等多种角色影响(参与)制度变迁的方向和速度。而且,当外部供给的制度安排不符合农民利益时,农民也有可能通过个人或团体间契约的形式,创生出符合自己利益要求的制度安排来,与外部供给的制度安排相对抗(朱光华,李海伟,2005)。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土地制度的变迁也可认为是相关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虽然,由于农民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有限,农民参与土地博弈的途径和能力与**和一些利益集团相比可能会比较缺乏,但是这也不影响农民参与博弈的有效性。因为,农民能够参与土地制度博弈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在我国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合作化运动中,农民以“退出的自由”来参与当时的土地制度博弈(林毅夫,1990)。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认为,作为**执政基础的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甚至可以通过对**行为表达满意或不满意作为策略选

择来影响**的策略选择,最终影响我国的制度变迁,包括土地制度的变迁。农民的满意不满意也是农民参与土地制度博弈的一种策略。

2.公共选择理论视角下的农民参与

农民对土地制度的选择和创新可以认为是一种公共选择行为。公共选择理认为,在进行集体选择时,集体成员一般可以通过:①集聚在一起或投票的方式参与决策;②加入一个利益集团;③院外游说及参与其他个人或小集体活动;④为候选人、政党或议题捐款;⑤成为官员候选人(Breton,1974)。除此之外,有人在总结西方公共选择理论中个人为了改变自己所处的政治环境而采取的参与方式时,认为还存在另外三种可能的参与方式:①“希望结果改变的呼声”;②“寻找一个新政体的迁徙”(与“用脚投票”相似);③“建立一个新政体的革命”(高嵩,2007)。其中,前四种参与方式可以认为是政治条件成熟时,农民可以采用的规范的参与方式,而后三种参与方式应该是政治社会环境或条件不具备时的参与方式。而由于农民自身生活和行为的特殊性,上述方式具体到农民身上,可能都会有些许变化。比如,中国农民一般不会或不能直接发出“希望结果改变的呼声”,他们会通过一种“反馈策略”达到类似的目的。具体而言,农民会对没有直接参与下做出的对自己有益的决策(制度)积极支持,积极响应,做出良好的反馈,以增强这种决策(制度)的执行,强化决策(制度)的效果;相反地,对不合意的决策(制度),农民会消极应对,设法抵制,最终影响决策(制度)的执行,以期改变既定的决策(制度)。当然,这种参与方式具有滞后性,当期的参与行为,只能影响下一期决策(制度)。对于历史上的我国农民而言,他们参与涉及他们利益的集体决策(主要是土地制度创新)的主要方式,除了“革命”,即是这种参与方式。

总结本节的讨论,可以发现,农民是能够有效地参与到土地制度变迁中来的。其中,有些参与行为是能直接影响和改变土地制度变迁的,这样的行为我们称之为直接参与;还有一些行为虽不能直接影响和改变土地制度变迁,但可以间接地发挥作用,这类行为我们称之为间接参与。

三、农民在土地制度变迁中的直接参与

农民参与土地制度变迁的最有效方式是直接参与。所谓直接参与是指农民主动以外在可见的,具有明显目的性的活动来影响土地制度变迁的行为。这种参与行为又具体通过三种路径:革命、契约和政治参与。

1.以“革命”获取土地制度变迁

回顾我国自秦以来的古代历史,很容易就能发现,我国的土地制度变迁呈现出了一种规律性的周期性变化(钱忠好,2005):土地制度随着各个朝代更替呈现周期性循环变更。每个朝代在成立之初,都会通过一定的途径使农民获得较多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形成以自耕农为主的土地制度,并尽可能地减轻赋税。但是,随着历史的前进,土地兼并会日益加剧,逐渐形成以大地主占有土地为主的土地制度,农民的赋税(包括佃农的地租)也会日益加重。当土地矛盾和赋税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农民起义——“革命”。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革命)往往会促成新朝代的诞生,新的朝代则会重新均配土地,减轻赋税。之所以如此,用制度经济学的语言来说,在各个朝代的末期,农民遵守既有土地制度的成本加大,收益减少,一旦农民的土地制度净收益小到不足以支持农民家庭的维持与生存,农民就会以生命作为投资,通过“革命”去获取新的土地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这时的农民看似疯狂,但却是合乎经济理性的。因为,当既有的土地制度不足以维持正常生存时,就意味着“革命”的显性成本为零,面对“胜者王侯”的极高预期收益,“革命”失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反而相对不高了。因此,我们认为,在既有的土地制度收益加上“革命”失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预期损失之和(革命成本)小于“革命”成功的预期收益时,农民就会选择通过“革命”去获得预期的土地制度变迁。

2.以契约实现土地制度创新

当农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得到保证后,农民会尽可能地追求最大化的经济收益。对于农民而言,经济收益的增加主要由合理的土地制度产生。当农民发现存在土地制度变迁的潜在收

益时,农民会通过各种途径去寻求这种新的制度安排。其中的一个主要途径是:农民通过相互之间以及农民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进行个人谈判,争取通过合同或契约形式的制度安排获得增益。这种合同和契约在制度经济学看来是一种个人层次的制度安排。一项个人协商产生的契约(制度安排)之所以能够订立,是因为履行契约后相关利益各方都能获得足够的收益。在一定社会环境下,这种制度安排可能会具有普遍的有益性,从而会在社会上逐渐被模仿、传播。当类似的契约变得越来越普遍,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时,这种制度安排就有可能会实现一种制度变迁。比如,在上面提到的土地制度周期性循环中,土地制度兼并的最开始,往往只是农民与其他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土地契约买卖,但是一旦这种契约活动变得普遍,就会实现以自耕农为主的土地制度向大地主占有土地为主的土地制度的变迁。我们认为,凡是能够最终实现土地制度变迁的契约式制度安排就可以称之为一项制度创新。对于农民而言,土地买卖契约就是一项土地制度创新,因此,农民会主动根据成本收益的分析,通过订立契约的方式,以制度创新调整在既有外在土地制度规制下的土地收益,并最终影响土地制度变迁。只不过刚才所述例证中的土地制度变迁使得土地制度从整体效率较高的自耕农为主的土地制度变为了整体效率较低的大地主占有为主的土地制度。

在局外人看来,历史上的农民出卖土地对农民而言是被迫的选择,最终的土地制度向大地主占有的变迁似乎也是不合乎公平正义和效率的。但必须承认的是,对于每一个土地买卖契约中出卖土地的农民而言,土地的出卖是他在当时的制度、社会环境和具体条件下的理性选择(尽管可能是被迫的)。此外,如果把我国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人民公社制度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转变视为一次内含土地制度变迁的改革的话,这次土地制度变迁显然就是一次基于农民土地制度创新促成的一次“好”的土地制度变迁。通过分析这次土地制度变迁一致公认的起点,也可以发现,正是安徽凤阳县小岗生产队20户人家经协商签订的“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的字据——契约,作为制度创新得到了其他农民的模仿和**的支持,从而促成了这次历史意义重大的土地制度变迁。

3.以政治参与影响土地制度变迁

这里的政治参与是指上文中公共选择理论给出的,除“用脚投票”(这在中国具有极大局限性)和“革命”(已单独列出)外的各种直接的政治参与活动。由于分散经营的农民难以找到一个共同的利益代表,因此,分散的农民的利益需求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机制得到有效表达。而社会层面的土地制度问题是可以视为一项公共选择问题的,因此,借鉴公共选择理论的偏好表达机制来实现农民土地利益的充分表达,应该是可行的。也就是说,农民应该能够通过投票等政治性活动最终影响土地制度的变革与创新,而只有经过农民充分参与表达了自己偏好的土地制度变革与创新才能充分表达和实现农民的土地利益需求。中国历史上,农民的政治性参与渠道比较少,因此我们不能够找到足够合适的例证来证明这种参与模式的可行性和存在性,但是,从近些年的农村政治制度的改革中还是可以发现一些有益的线索。比如:自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以来,各地农民通过对村民自治机构成员的选举和监督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自己的各种利益,尤其是以选举的形式影响或改变了对包产到户土地和集体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等权益的实施办法和执行过程,促进了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制度改变。可以设想,如果所有有关农村土地问题的制度变革都经过农民建议、修改、投票表决的话,这样的土地制度变革一定能够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因此,让农民尽可能地通过合法的政治渠道参与到土地制度变迁中来,应该是以后土地制度创新的有效途径。

四、农民在土地制度变迁中的间接参与

直接的参与方式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供农民选择使用的。因此,面对利益攸关的土地制度变革与创新,当上述直接参与的有效途径和实现条件不具备时,间接参与的方式就会进入农民的策略选择集合之中。

1.通过选择制度供给者间接参与

土地制度创新可以在多种水平上发生(个人、合作团体和**),但最终在社会大范围内执行的土地制度必须是由**提出或得到**的认可的,也就是说,**是最终的土地制度供给者。个人和团体通过签订契约获得的制度安排只能在**提供的制度框架下进行,即便在社会范围内得到了普遍实行,也不能超越**制度安排许可的界线。如果个人契约隐含的潜在的制度变迁与**提供的制度安排相冲突,要么调整契约内容或中止契约,要么**迫于压力或利益考虑调整自己的制度安排,使潜在制度变迁得以实现,要么农民寻找新的制度供给者,更换**。

我们认为,现实的**,一方面,与完全的契约主义不同,它可以通过暴力组织形成;另一方面,它又具有契约主义的性质。在中国,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情决定了,一旦全国多数农民选定了同一个制度供给者,那么这个制度供给者就取得了代表中国“公意”的资格,即取得了成为整个国家代表的资格,从而可以组成**。同时,也只有取得了全国多数农民认可的**,在中国才具有其存在的合法性,而没有合法性的**有可能会被其他暴力组织替换。对于农民而言,在他们需要的众多种类的制度安排中(如果保护也算制度的话,保护要除外),对上地的制度安排是最重要的。这就意味着,在多个制度供给者提供的保护相同的情况下,只要某个制度供给者能更好地满足农民对土地制度的需求,农民就会选择这个制度供给者作为他们唯一的制度供给者,从而接受其成为中国的合法**。

从历史上来看,在社会秩序混乱的时期,凡是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为农民提供保护和公正的组织和团体都是潜在的土地制度供给竞争者。当面临多个制度供给者时,农民会选择能够给自己带来最大收益的制度供给者作为制度供给方。而当多个制度供给者因竞争发生冲突时,农民还会给予最优的制度供给者以支持,这种支持的价值总量相当于农民接受最优的制度供给比接受较差制度供给所能获得的收益增量。比如: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作为国民党在中国的制度供给者的竞争对手,及时调整土地政策,给予农民大量的土地制度变迁收益,从而获得了农民的大力支持,农民积极参军,交粮捐粮,支持共产党领导的军事斗争。农民通过对共产党的支持,对国民党的放弃,使共产党替代国民党成为中国的执政者。成为执政党的共产党也最终促成了全国范围内土地制的变迁,并把这种制度变迁由局部的、团体组织层次的变迁上升为国家、**层次的制度变迁。可以发现,在这次土地制度变迁中,农民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到土地制度创新的过程中,也没有直接影响到土地制度变迁的速度和方向,但是他们通过选择共产党作为中国最终的土地制度供给者,从而间接实现了他们期待的土地制度变迁。

2.通过反馈策略间接参与

正如理论分析中已经提到的,农民会通过积极或消极反馈来强化或削弱一项决策或制度的执行效果,以期推动和改变既定的决策或制度。如果制度供给者供给的某项土地制度对于农民是合意的,农民会在制度框架内尽快落实并执行该项制度,使该项制度从理论设计变为现实。如果制度供给者供给的某项土地制度对于农民是不利的,农民则会通过各种途径消极抵抗,减缓该项制度的落实或者使其在落实中大打折扣,乃至使该项制度流于形式。另外,作为理性制度供给者的**也会特别关注农民对土地制度执行的反应,如果觉察到大多数农民反对某项制度安排,为了自己的执政基础,**会尽快终止或调整该项制度安排的执行,直到农民反馈的信息表达出满意为止。

对于中国20世纪人民公社土地制度的失败的原因,权威的说法是:由于劳动监督成本过高和劳动激励过低导致制度安排低效(林毅夫,1994)。这一说法进而分析了“退出权”问题,认为在合作化初期,社员拥有“退出权”时,合作社是有效率的,只是当“退出权”被强制剥夺后,合作社的效率才逐渐降低了。以我们看来,这种“退出权”保证了农民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自己对既有土地制度安排的不满,从而能促使相关的土地制度安排得到改善,没有了“退出权”,农民就失去了有效的反馈渠道。进而,也可以认为,即使农民没有了“退出权”他们

也通过“偷懒”、“磨洋工”等多种手段表达了自己对既有土地制度的抵抗,这种抵抗的最终结果是迫使**的各级管理者最后不得不重视农民的不满,不得不承认改革的必要性,从而在农民做出“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创新后,迅速采纳推广,实现了土地制度的变迁。而且,也很容易理解的是,我国**之所以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制度实行十几年后的1993年将这一制度写入宪法,并于同年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等制度安排,这也与农民对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土地制度表达了积极支持的反馈有关。因此,我们认为,农民通过反馈策略间接地影响(参与)土地制度的变迁是有效的。

五、政策启示

前面的分析已经明确地说明,农民在土地制度的变迁过程中是有着明晰的参与行为的,而这种参与行为的具体模式和路径也已经得到了具体分析。从这些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政策启示:

①农民的个体力量虽然较小,但农民的参与行为对我国的土地制度变迁具有重要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不一定是决定性的。

②在土地制度创新中要充分关注到农民的利益;使农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农民的利益要求尽可能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表达。

③作为制度供给者的**在希望进行土地制度创新时,如果不能很好的掌握到农民的利益需求,最好放松土地制度规制,给农民以宽松的制度环境,让农民自己作为“初级行动团体”,进行制度创新。**只需在农民发明的制度创新中选取效率最高的制度安排加以推广即可。④改革农村的政治管理制度,充分保护农民的各项政治权利,给农民提供更多可行的政治参机制,将有助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有效创新。

【参考文献】

[1]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英)马歇尔著;朱志泰译.经济学原理(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箸;刘守英等译.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制度学派论文集[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4]黄少安.制度变迁主体角色转换假说及其对中国制度变革的解释:兼评杨瑞龙的“中间扩散型假说”和“三阶段论[J].经济研究,1999,(01).

[5]朱光华,李海伟.制度变迁中的供求错位分析:从农地流转谈起[J].南开经济研究,2005,(04).

[6](美)乔•B.史蒂文斯著;杨晓维等译.集体选择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7]高嵩.公共选择经济学导论[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8]钱忠好.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和创新研究(续)[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9]张红宇.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10]刘永佶.农民权利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11]张绍良,郑先进.中国农民革命斗争史[M].北京:求实出版社,1983.

[12]萧超然,沙健孙主编.中国革命史稿[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

第12篇:重庆市荣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

重庆市荣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

镇街农地证[ ]第 号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我承包 镇(街道) 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 民小组农村集体土地 亩,承包方式为 ,承包期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 定,请予以登记,颁发(补发、换发、变更、更正、注销)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证。

(补发、换发、变更、更正、注销)原因:

申请人:

附: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正本或复印件)

2、农村土地承包分户登记表

村民小组意见:镇街农业服务(土地流转)中心意见: (组长签字):(公章)

村(居)委会意见: 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第13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

舒城县人民政府:

我户在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 舒 城 县 山 七 镇村积

承包方式为,承包期限为年 年月日,并已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相关规定,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注册登记,请准予批准登记。

承包户姓名:注:承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按照户口簿或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

承包户代表:

申请人签字:

申 请 日 期:年月日

第14篇: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申请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申请书

乡(镇)人民政府:

我户在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 村 组耕地 块,合同面积为 亩,承包方式为家庭承包,承包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有权人为 人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相关规定,特推选 为户主,代表本户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请准予批准。

申请人(共有权人签字摁印):

户主(签字摁印):

月 日

附件:

1、本户户口薄复印件。

2、200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乡(镇)意见(盖章):

第15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生态旅游协议

甲方:商都县三大顷乡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内蒙古铜轱辘生态旅游开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善商都县旅游资源开发进程,恢复生态环境,甲方将集体所有用地承包给乙方,用于生态林业资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三大顷乡___李家___村,(面积详细以商都县土地局为准)。

旅游区占地地界如下:

李家村往东两公里(包括李家村)。

李家村往南两公里(包括李家村)。

李家村往西至河道。(包括李家村)。

李家村往北两公里(包括李家村)。

三、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进行农林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为乙方提供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

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

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

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

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

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

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

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

第16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个人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承包土地面积、地点:

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不得买卖,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包形式:合作社承包经营。

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该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十年,自年月日至 月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每年春节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法约定收取承包金(国家发放的粮食补贴归甲方)。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同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法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农机具、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等。

5、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地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

1、土地承包金的参考范围为村委会之内的普遍价格,随行就市。

2、甲方如自主经营个人所属土地,必须本人亲自经营,不准他人代替经营。必须在种地前半年向乙方提出申请。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人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前的未来承包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3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一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半年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向河上营村委会申请调解。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签字:

发包方人员: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址:

第17篇:农村土地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恩施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乡实际,对于白果国土资源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统筹土地利用

各级村委会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总体安排,遵循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重点考虑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充分发挥好土地利用规划对村庄、村集镇等专项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的规划依据。

这里我们各个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要根据《白果乡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实施条例》,做好农村村民建房选址审批把关工作,在各自的辖区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对于需要建房的村民要首先考虑在规划集中建房点内选址建房,规划集中建房点都已落实,各村要做到心里有数,同时能够做到几户连建的我们要想办法争取,做我们最大的努力去节约、集约用地,说到这里我要强调一点就是在审批宅基地时如果存在占用耕地的一定要告知我们国土所,有我们国土所现场查看后在研究决定。今年我们局里召开会议也强调了在宅基地审批上要紧紧围绕“八大生态走廊”建设为核心,对于在生态走廊范围的农户,鼓励其在生态走廊区域建房,但新修房屋必须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设计标准进

行修建,并要与新农办签订协议并交纳保证金,做到统一布局、统一户型,统一外观。

二、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各项制度,搞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围绕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涉及土地利用的相关规划中,必须将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作为重要原则,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乡政府与各村签订的“白果乡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要求,建立耕地保护责任制,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纳入村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要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加强对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动态巡查和监测,建立村委会、有关部门以及农民群众都参与的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机制,使基本农田成为农民重要和稳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

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规划、建设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大力开展土地整理,着力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示范项目建设。多渠道增加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投入,积极整合各项资金,统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等,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示范引导作用。白果乡涉及的土地整理项目主要是油竹坪地丘岗土地

整理项目,项目马上就要启动,希望村委会配合我们国土所做好配合工作,做好项目的保障实施工作,力争在6月前完成施工并验收。

三、转变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和利用方式,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

按照农村居住用房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农业生产向规模经营和产业化集中的要求,合理安排新农村各项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没有编制村庄和集镇规划的村、镇,暂停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各地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从协调发展、保护耕地、村容整洁、方便生活等目标出发,对新农村建设用地进行预测,计划指标向新农村建设倾斜,优先保障“八大生态走廊”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等的用地需求。

农村急需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农村居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建设的沼气、秸杆气化、等清洁能源,以及乡村道路建设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和保障。在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对农民依法补偿后,可以不办理征收手续。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原有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积极探索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的办法,显化集体土地价值,保护农民权益,发展农村各项事业。

对于发张家禽养殖需要占用土地的,各村委会要加强审批和监管

职责,配合国土所搞好家禽养殖用地是审批工作,控制附属设施用地指标,这里关键就是开办家禽养殖需要占用耕地的需要和村集体签订用地协议,并交纳土地复垦金由村集体保管。

四、明晰土地产权、规范征地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步伐,积极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集体土地产权纠纷,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征地告知、调查确认、听证制度,赋予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抓紧制订公布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及时发放到被征地单位和被征地农户手中。要按照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做好土地征收等突出问题的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信息报送制度、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应急预案、社会稳定预警和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大对重点信访问题的查办力度,完善征地补偿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这里涉及到农村宅基地转让问题,我们各个村委会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规范土地过户程序,对于要过户的村民告所需的材料和所需的程序。

去年国土所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做了很多工作,花了功夫,也下了力气,完成全乡5000多户农村村民遗留问题办证工作,基本做到了

农户都有证在手,考虑去年办理的时候有些农户外出打工而为办理的,今年我们继续办理,今年也最后一年,希望各村的负责人配合国土所做好遗留问题清理工作,保证去年未办理的今年都办理。

五、加强农村地区地质灾害治理,保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村庄、集镇规划或农村道路、公益事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选址时,应当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村庄、集镇规划和建设,要科学论证,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生存条件差并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要实行异地搬迁,制定整体搬迁移民安置方案。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集中安置点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村镇规划建设相结合。严格控制在山区切坡建房,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进行村庄、集镇规划和建设。

六、加强领导,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村(居)委会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为“仙居恩施”,打造“八大生态走廊”,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每年为农民办几件实事。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普法活动,广泛宣传国土资源国策国情和法规政策,提高干部群众遵守国土资源法律和珍惜国土资源的意识,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用地、集约用地和保护国土资源的自觉性。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举报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防范土地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要加强业务指导,明确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

极贡献。

第18篇:农村土地问题

我希望和大家交流的第一个问题是“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增值利益分配”。我先说说自己的看法:

1、问题怎么出现的。

这两年稍微关心一点时事的朋友都会看到与“失地农民”“上访”“拆迁”等有关的新闻,我们知道有大量的农民(根据人民日报的数字,是4000万)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失去了赖以维持生计的土地,也知道了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以后或者变成工商业用地或者房地产业用地(一般统称为建设用地),其升值空间巨大,而中间的利益大部分被“政府”和投资商瓜分,农民所得甚微。失地农民的命运,见诸报章的多是悲惨。

2、问题的核心。

研究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学者很多,很多人都看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就是产权问题。周其仁先生的文章分析的最为清晰透彻,主要是农民没有“完整的转让权”(这是我自己的归纳),农民虽然可以依法实施“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但是政府严格限制土地用途的转变,而且农民承包的土地如果要变成建设用地,合法的途径主要只有一条:就是经过国家征用。(虽然也有一些例外情况下,农地可以不经过国家征用程序转为建设用地,比如:一是农民自用于办企业、住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土地,虽然也是农地转为建设用地,但可以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通过行政审批的条件下,合法将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三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可以例外于“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但是这些例外条件,一般的农民恐怕也很难用的上。)

3、增值利益的分配问题。

直观或者经验可以告诉我们,由于现有的制度条件和各方所处的形势,在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增值利益分配过程中,一般情况是:各级政府和房地产商、工商企业拿到大头(这两者之间究竟谁占大头,我不是很清楚),在剩下的小部分中,村集体要切下绝大部分,真正到农民手上的,很少。

但是这中间各方的行动策略是什么?各方到底可以拿到多少?什么因素影响最终的分配格局?从这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什么问题?可以总结出一些什么东西?

我冷静的思考这一系列的问题,试图从中理出一个头绪和线索。我想可用的线索有一个,那就是产权的界定和各方对于产权租金的争夺。从这个线索出发,我发现:其实农民也不是一点办法没有,他们也在想办法参与这一块利益的争夺。不过相比较而言,他们的力量很弱小,他们只能通过自建房屋自用、出租,或者在征地以后持续不断的与房地产开发商、基层政府纠缠、死磕,到高层政府部门上访等方式争得这个蛋糕中小小的一块。而那些不会喊叫、不愿纠缠、害怕官府的农民,几乎什么也拿不到。同时,我们发现,土地征用制度表面上看似减少了城市扩张的成本,使得政府财政收入有方,开发商赚的盆满钵满,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是潜在的巨大成本却在透支这个政府的信用和社会、经济的安全稳定。

4、我们需要实证的研究。

是的,我们不需要任何多余的证据就可以判断其中的不公,但是,这样说出来,是没有多少力量的。我们需要实证的研究。到底实际情况如何?

我们知道,无论是农民也好,村集体也好,各级政府和开发商也好,利益各相关方都会在局限条件下争取利益的最大化。我希望和大家讨论的是:各方的局限条件是什么?他们怎样去争取利益的最大化?

第19篇:命脉——农村土地

命脉——农村土地

自古以来土地就是人民的命脉。《汉书》中的“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这句话便是很好的印证,而到了现代社会,土地仍是农民的命脉。它既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更是他们的生存依托。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民集体用地被国家征用,农民利益得不到满足,引发了农民上访,甚至对抗事件。与此同时,大量的农村土地没有得到可持续利用,出现了地荒的假象。

上述问题出现的原因在于:首先,土地资源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土地价值难以有效发挥。其次,土地征用标准不合理,单纯从短期来考虑农民以后的生活保障问题。最后,农地征用程序不规范,置农民的利益不顾。可见,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到农民生活、农村发展、农业稳定。 各级政府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规范政府行为,注重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真正开发好、利用好和保护好我们的命脉——土地资源。

首先,地方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维护好广大农民在土地问题上的切实利益。政府除了在征地时给予农民经济补偿外,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农民在失地后“谋生问题”,要“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

想”。积极探索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长远生计的有效办法,建议设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专门用于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等。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机制,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素质、劳动技能和谋生能力,还可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其次,完善相关的土地征用和管理的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征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规范农地征用用途。以市场为导向完善农地征用补偿政策,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建立一套玩呗的农地征用体系是眼前的当务之急。

最后,坚持可持续利用土地的方针,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提高创新,采用多种技术手段促进土地资源的循环利用。

总之,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护好土地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命脉。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走上社会和谐之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而深远。

第20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经甲乙双方商量同意,将位于

(地名)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药材种植。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日至

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金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上述承包费包含原荒山杂树的补偿。 五:地上物的处置

1、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它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及所有收益权为乙方所有。

2、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种植之地上物无论收获 多少次,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借口给予干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各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土地转让承包给第三方。

4、如有违约,甲方必须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按每亩3—4万元人民币(大写:叁—肆万元人民币)进行赔偿。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源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土地的道路。

6、为乙方提借所在地村民的其它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其它农作物。

3、乙方在承包有独立自主经营权,乙方所种植之地上物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4、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交纳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以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发包方(甲方):(签章)

承包方(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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