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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事故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3:07:05 来源:其他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铁路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高于一切。违章造成的铁路交通事故却把人们唯一的生命夺走了。观看了《新乡桥工段安全警示片》,使我感受到“安全大于天”、“安全警钟长鸣”、“安全万事排最先”的深刻含义;感受到生命的珍贵和铁路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的巨大灾难。

当看到一个个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突然消失,多少年迈的老人没了儿女,多少年幼的孩子没了父母,我的心久久无法平静。心中不由迸发了“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感想,作为一名铁路员工,这是我通过观看安全警示片后,深刻领悟到的工作原则。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自己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

事故的主要原因都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管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一件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诸上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看完警示片体会如下:

1.新任职工对规章不熟悉,不遵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在案例中,接打手机;违反“现场防护员需站在距作业地点5-10米范围内便于瞭望的地点防护”,在区间上下班时,应在路肩或路旁行走,在双线期间应面迎列车方向;以至于酿成悲剧;

2.防护作业时应该设置专职防护,防护员需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防护员不得临时随意调换,确需更换时,施工负责人需重新对防护员布置作业内容、安全关键点和注意事项。

3.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中执行力度缺乏,高处作业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安全绳,酿成悲剧;

4.跨越线路时,“一站、二看、三确认、四通过”和“手比、眼看、口呼”制度执行不到位;

5.现场负责人不经确认、擅自下达作业指令,带领作业人员,提前进网,以及没有遵守天窗作业基本防护要求。

总之,这几起事故的发生是和防护人员失职、作业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没有起到监督提醒和负责的态度、作业人员对规则规章的不熟悉不遵守有关,导致了认识上的差异,酿成了重大交通事故。

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分解,具体到人,落实到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管理;

2.车间内部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等,形成安全生产的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作业规程,并严格按规程进行现场作业,反对违章作业,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改设备及人员存在的隐患;

3.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加强新进厂员工、转岗员工、关键岗位和危险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常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认真组织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广大职工防范事故的能力;

4.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车间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对操作、设备点检、设备检修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隐患治理、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等;

5.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于已发生的事故,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跟踪检查责任人员处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要以事故为戒,举一反三,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对我们段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铁路安全文化对于铁路既是一种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又是一种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既是加强铁路安全管理的需要,也是适应铁路改革的需要。打造适合铁路自身发展的安全文化,能促进铁路走出安全管理误区,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正点和畅通。

安全,是不折不扣的落实;“安全工作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工作中要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良好氛围。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将安全进行到底。

推荐第2篇:铁路事故

铁路事故百科

铁路历年事故回顾

我国建国后从70年代至今,发生了多起火车事故,以下是详细情况。

1、1971年12月7日,451次近郊旅客列车和837次货车在京广线琉璃河站发生尾追相撞的重大行车事故,铁路职工和旅客死亡14人,伤22人,中断行车1小时40分;

2、1976年10月16日,广州到深圳92次在广深线41公里处脱轨颠覆,旅客18人受伤,中断行车24小时59分;

3、1978年12月16日南京开往西宁的87次在陇海线杨庄车站与西安开往徐州的368次拦腰相撞,造成旅客死亡106人,重伤47人,轻伤171人,客车报废3辆,中断行车9小时30分,被称为震惊中外的“杨庄事故”;

4、1980年2月19日,南阳开往郑州的410次(郑州客运段担当)旅客列车到达郑州车站时,3号车厢因为旅客携带摔炮爆炸,造成1名旅客死亡,8名旅客受伤,客车报废1辆;

5、1980年1月22日,长沙开往广州的403次列车,到达京广线株洲车站时,因为旅客携带发令纸燃烧起火,造成旅客22人死亡,4人受伤,客车大破1辆,小破1辆;

6、1981年7月9日,成昆线尼日至乌斯河间的利子依达铁路大桥被泥石流冲塌,正在通过的442次列车2台机车、1辆行李车和1辆客车坠入大渡河内,造成130人失踪和死亡,146人受伤,线路中断15天;

7、1981年10月20日,由加格达奇开往三棵树的274次列车运行到颚尔格奇和朝阳村间,由于罪犯实施爆炸,造成旅客3人死亡,65人烧伤,客车大破1辆,中断行车2小时50分;

8、1984年5月14日,济宁开往三棵树的117次旅客列车在深山线房家和大红旗间,因为旅客吸烟引起列车火灾,造成旅客死亡6人,伤22人,报废客车2辆,小破1辆,中断行车1小时14分;

9、1984年12月18日,武昌开往广州的247次(武汉客运段担当)旅客列车,运行在荣家湾至黄秀桥间,3号车厢因旅客携带雷管发生爆炸,造成该旅客当场死亡,3名旅客受伤;

10、1986年1月15日,武昌开往广州247次旅客列车,运行在京广线白石渡至坪石间,由于犯罪旅客在7号车厢实施爆炸,造成旅客死亡7人,重伤11人,轻伤27人;

11、1987年2月18日,三棵树开往加格达奇的373次旅客列车在肇东车站因为旅客携带的夹克油着火,造成旅客6人重伤,7人轻伤,旅客大破1辆,中断行车1个多小时;

12、1987年4月22日,双鸭山开往齐齐哈尔的98次特快列车,当运行到滨北线松花江大桥时,列车14号车厢发生犯罪旅客实施爆炸,造成12名旅客死亡,44人受伤,客车报废1辆;

13、1987年7月18日,郑州开往重庆的287次旅客列车,运行到京广线孟庙车站时,由于罪犯旅客在9号车厢实施爆炸,造成副列车长和另外8名旅客死亡,30名旅客重伤和39名旅客轻伤,客车大破2辆;

14、1988年1月7日,广州开往西安的272次旅客列车,运行在京广线马田墟车站时,6号硬座车厢由于旅客携带油漆发生火灾,造成旅客34人死亡,30人受伤,客车大破2辆;

15、1988年1月17日,三棵树开往吉林的438次旅客列车,运行至拉滨线背荫河车站时因列车制动失灵冒进信号,与进站的1615次货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旅客和路内职工19人死亡,重伤25人,轻伤51人;

16、1988年1月24日,昆明开往上海的80次特快列车,运行至贵昆线且午至邓家村间,由于列车颠覆,造成旅客及铁路职工死亡88人,重伤62人,轻伤140人。国务院接受原铁道部长丁关根引咎辞职的请求,3月12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决定免去丁关根铁道部部长的职务;

17、1988年3月24日,南京开往杭州的311次旅客列车,运行到沪杭外环线匡巷车站,由于列车冒进信号,与正要进站的长沙开往上海的208次旅客列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旅客及路内职工死亡28人,重伤20人,轻伤79人,其中日本旅客死亡27人,重伤9人,轻伤28人。机车大破2辆,中破1辆,中断行车23小时。该事故是外籍旅客伤亡最多的一次严重事故,日本旅客除教师1人外,其余都是16岁以下的中学生;

18、1988年7月1日,郑州开往永定门的415次普通旅客列车,列车运行至安阳至宝莲寺间,因旅客携带银粉燃烧引起列车火灾,造成旅客死亡6人,重伤6人,轻伤13人,客车报废1辆;

19、1989年1月5日,昆明开往重庆的366次旅客列车,在川黔线石门坎车站开出不久,罪犯将一颗手榴弹引爆,造成旅客20多人受伤;

20、1989年4月30日,贵阳开往大湾的571次旅客列车,在贵昆线小冲头停车时,

9、10号硬座车厢因罪犯引爆炸药,造成列车员1人重伤,旅客20人轻伤;

21、1989年6月26日,杭州开往上海的364次运行至松江和协兴间列车发生爆炸,造成旅客死亡24人,重伤11人,轻伤28人,中断正线行车4小时7分;

22、1991年6月13日,北京开往苏州的109次旅客列车,运行至津浦线新马桥至曹老集间,与前行的1329次货车发生追尾冲突,造成109次副司机死亡,列车乘务员和旅客28人受伤,中断行车18小时37分;

23、1991年8月18日,武昌开往广州247次(武汉客运段担当),运行至京广线大瑶山隧洞时,因列车人员误判发生火灾在大瑶山隧洞内拉罚停车,旅客纷纷下车和跳车,正遇临线通过列车,造成数十名旅客伤亡;

24、1992年3月21日,211次旅客列车在浙赣线五里墩车站冒进、冒出信号,与进站的1310次货车发生冲突相撞,造成旅客死亡15人,伤25人,机车报废2台,客货车报废9辆,中断行车35小时;

25、1993年7月10日,北京开往成都(洛阳列车段担当)的163次旅客列车,运行至京广线新乡南场至七里营间,与前行的2011次货车发生尾追冲突,造成乘务员32人死亡,7人重伤,4人轻伤。旅客8人死亡,2人重伤,35人轻伤。机车中破1台,客车报废3辆,小破15辆。货车报废1辆,大破2辆,中断京广线正线行车11小时15分,这次事故是郑州铁路局客运乘务员伤亡最为惨重,至今事故造成的后患影响还未消失;

26、1994年1月15日,襄樊开往北京的250次旅客列车(襄樊客运段担当),运行至漯宝线余官营车站时,与在站内停留的3173次货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路内外职工和旅客7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襄樊客运段职工1人死亡,11人受伤。内燃机车报废1台,蒸汽机车大破1台。客车报废辆,小破1辆。货车报废1辆,大破2辆,中破2辆、小破1辆,中断正线行车3小时9分;

27、1997年4月29日,昆明开往郑州的324次旅客列车,运行到京广线荣家湾时,与停在该站长沙开往茶岭的818次旅客列车相撞,造成乘务员和旅客死亡126人,重伤45人,轻伤185人,是继杨庄事故以来最大的一次旅客伤亡事故;也是铁路提速后的第一次重大大事故.

28、1999年7月9日,武昌开往湛江的461次旅客列车,运行至衡阳北和衡阳车站间发生脱轨,造成旅客死亡9人,重伤15人,轻伤25人。客车报废5辆,大破4辆,中破2辆,小破1辆;

29、2006年4月11日9时32分,南昌铁路局南昌机务段DF11319号机车担当的青岛开往广州东的T159次列车,行至广铁集团管内京九下行线林寨站至东水站间,在信号故障情况下,司机个人认为防护区间没有列车,盲目行车,以48公里的较快时速,撞上正在停靠的武昌开往汕头的1017次列车,导致1017次列车最后4节车厢脱轨。当时,T159次第二司机在睡觉,没有执行在故障情况下必须双司机值乘的规定。事故造成2名铁路职工当场死亡,18名旅客受伤,构成重大事故.

30、2007年2月28日2时05分,由乌鲁木齐开往新疆南部城市阿克苏的5807次列车运行至南疆铁路珍珠泉至红山渠站间42公里+300米处时,因瞬间大风造成该次列车机后9至19位车辆脱轨,造成3名旅客死亡,2名旅客重伤,32名旅客轻伤,南疆铁路被迫中断行车。

31、2008年1月23日晚上8点48分,北京开往青岛四方的动车组D59次列车运行至胶济线安丘至昌邑间时,发生重大路外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9人受伤。

32、2008年4月28日凌晨4时41分,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列车运行到胶济铁路周村至王村之间时脱线,与上行的烟台至徐州5034次列车相撞。已造成71人死亡416人受伤。“4·28事故”

33、2009年6月29日凌晨2时34分,长沙开往深圳的K9017次列车由于制动失效与在郴州站开出的K9063次列车发生侧向冲撞,致使K9063次机车及机车后

1、2节车厢、K9017次机车及机车后1至5节车厢脱轨,造成死亡3人,其中旅客2人,居民1人,受伤63人,其中重伤6人。京广铁路郴州段的行车一度中断,部份列车晚点或停驶。

33、2009年7月26日上午8时15分,由西安开往乌鲁木齐的1043次旅客列车,运行至中国最长的铁路隧道——兰新线乌鞘岭隧道左线时机车突然着火,经铁路、消防等部门紧急处置,千余旅客徒步逃生,大火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造成铁路线一度中断。

35、2009年7月29日凌晨4时,由襄樊开往湛江的1473次旅客列车运行至焦柳线广西境内古砦至寨隆间,因连日持续强降雨造成山体崩塌掩埋线路,列车机车及机后1-4位车辆脱轨,造成4名旅客死亡,71名旅客受伤,焦柳线中断行车,事发时车上共有旅客1400多人。经过18个小时左右的紧急抢险疏通,因客运列车脱轨而中断的焦柳线恢复通车。

推荐第3篇:铁路事故等级

第二章 事故等级

第七条 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第十一条 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A4.1繁忙干线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A4.2其他线路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A4.4客运列车脱轨1辆。

A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 A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A4.7机车大破1台以上。 A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B1.造成1人死亡。 B2.造成5人以下重伤。

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B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B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B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B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B4.5客车大破1辆。 B4.6机车中破1台。

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C1.列车冲突。 C2.货运列车脱轨。 C3.列车火灾。 C4.列车爆炸。 C5.列车相撞。

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C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C21.电气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D1.调车冲突。 D2.调车脱轨。 D3.挤道岔。 D4.调车相撞。

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D8.货运列车分离。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D13.列车拉铁鞋开车。

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 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第十七条 因事故死亡、重伤人数7日内发生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变化的,相应改变事故等级。: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内容解释

1.“机车车辆”:包括铁路机车、客车、货车、动车、动车组及各类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等。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系指在铁路营业线上运行的轨道车及铁路施工、维修专用车辆(包括轨道起重机、架桥机、铺轨机、接触网架线车、放线车、检修车、大型养路机械等)。

2.“列车”:系指编成的车列并挂有机车及规定的列车标志。单机、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虽未完全具备列车条件,亦应按列车办理。

“客运列车”:系指旅客列车(含动车组)、按客车办理的回送空客车车底及其他列车。

“货运列车”:系指客运列车以外的其他列车。

军用列车除有特殊通知外,均视为货运列车。

列车与其他调车作业的机车车辆等互相冲撞而发生的事故,定列车事故。列车在站内以调车方式进行摘挂或转线而发生事故,定调车事故。

客运列车或客运列车摘下本务机车后的车列,被货运列车、机车车辆冲撞造成的事故,以及客运列车在中途站进行摘挂(包括摘挂本务机车)或转线作业发生的事故,均定客运列车事故。

区间调车作业、机车车辆溜入区间,发生冲突、脱轨事故时,定列车事故。在封锁区间内调车作业发生事故,定调车事故。

3.“运行过程中”:系指铁路机车车辆运行的全过程,也包括在其运行中的停车状态。

4.“行人”:系指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停留的自然人(包括有关铁路作业人员)。

5.“其他障碍物”:系指侵入铁路限界及线路,并影响铁路行车的动态及静态物体。

6.“相撞”:系指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互碰、撞、轧,造成人员伤亡、设备设施损坏。

7.“冲突”:系指列车、机车车辆互相间或与轻型车辆、设备设施(如车库、站台、车挡等)发生冲撞,致使机车车辆、轻型车辆、设备设施等破损。

在列车运行中由于人为失职或设备不良等原因,将车辆挤坏或拉坏构成中破及其以上程度,或在调车作业中由于人为失职或设备不良等原因,将车辆挤坏或拉坏构成大破以上程度时,亦按冲突论。

由于机车车辆冲撞造成货物窜动将车辆撞坏、挤坏时,定冲突事故,并根据所造成的后果,确定事故等级。

8.“脱轨”:系指机车车辆的车轮落下轨面(包括脱轨后又自行复轨),或车轮轮缘顶部高于轨面(因作业需要的除外)。

每辆(台)只要脱轨1轮,即按1辆(台)计算。

9.“列车发生火灾”:系指列车起火造成机车车辆破损影响行车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或发生人员伤亡、货物、行包烧毁等。

10.“列车发生爆炸”:系指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其设备损坏,墙板、车体变形或出现孔洞,影响正常行车。

11.“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12.“繁忙干线”:系指京哈(不含沈山线)、京沪、京广、京九(含广州至深圳段)、陇海、沪昆(不含株洲至昆明段)线及客运专线、以及连接繁忙干线的联络线。

13.“其他线路”:系指繁忙干线以外的线路。

新交付使用的线路等级分类,在交付时公布。

在连接不同等级线路的车站发生事故时,按繁忙干线算。

14.“中断铁路行车”:系指不论事故发生在区间或站内,造成铁路单线、双线区间或双线区间之一线不能行车。中断行车的时间,由事故发生时间起(列车火灾或爆炸由停车时间算起)至恢复客货列车原牵引方式连续通行时止。

如列车能在站内其他线通行,又回到原正线上进入区间的,不按中断行车算。

施工封锁区间发生冲突或脱轨的行车中断时间,从事故发生前原计划开通的时间起计算。

15.“耽误列车”:系指列车在区间内停车;通过列车在站内停车;列车在始发站或停车站晚开、在运行过程中超过图定的时间(局管内)或调度员指定的时间;列车停运、合并、保留。

16.“客运列车中途摘车”:系指编挂在客运列车中的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未达到中破及以上程度,不能运行,必须在途中摘下(不包括始发站和终到站)。

17.

“占用区间”:系指(1)区间内已进入列车。(2)区间已被列车取得占用的许可(包括准许时间内未收回的出站、跟踪调车凭证)。(3)封锁的区间(属于《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6

5、第30

2、第310条的情况下除外)。(4)区间内有停留或溜入的机车车辆、施工作业车辆。列车发出后溜入的亦算。(5)发出进入正线的列车而区间内道岔向岔线开通。(6)邻线已进入禁止在区间交会的列车。

列车前端越过出站信号机或警冲标即算。

办理越出站界调车后,没有取消手续,也没有办理列车闭塞手续,就用该调车手续将列车开出,亦按本项论。

18.“占用线”:系指车站内已办理进路的线路或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或已封锁的线路。

列车前端越过进站(进路)信号机或站界标即构成“向占用线接入列车”。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83条规定办理的列车除外。

19.“未准备好进路”:

“进路”:系指(1)接入停车列车时,由进站信号机起至接车线末端计算该线有效长度的警冲标或出站信号机止的一段线路。(2)发出列车时,由列车前端起至相对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为止的一段线路。(3)通过列车时,为该列车通过线两端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间的一段线路。

“未准备好进路”:系指(1)进路上的道岔未扳、错扳、临时扳动或错误转动。(2)进路上有轻型车辆(包括拖车)、小车及其他能造成脱轨的障碍物(不包括其他交通车辆)。(3)邻线的机车车辆越过警冲标。(4)违反《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79条禁止办理相对方向同时接车和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的规定而办理同时接车或发接列车。(5)超限列车(包括挂有超限货物车辆的列车)、客运列车由于错误办理造成进入非固定股道。

接入停车或通过的列车,列车前端进入进站(进路)信号机或站界标以及发出的列车起动均算。

设有进路信号机的车站,分段接发列车时,按分段算。如果每段都发生,每段各定1件事故;如果一次准备的全通路,为一个进路,定1件事故。

凡由于信号联锁条件错误或有关人员违章作业,致使信号错误升级显示进行信号或强行开放进行信号,造成耽误列车或列车已按错误显示的进行信号运行,虽未造成后果,均定事故。

20.“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系指未和邻站、线路所、车场办理闭塞手续,或办理闭塞的区间与列车运行的区间不一致而发出的列车。列车前端越过出站信号机(包括线路所通过信号机)或警冲标即构成。客运列车,错办闭塞的区间虽与列车的运行区间一致,亦按本项论。

没有调度命令,擅自改变或错办列车运行径路,亦按本项论。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越出站界调车时,亦按本项论。

21.“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系指列车前端任何一部分越过地面固定信号显示的停车信号;停车列车越过到达线末端计算该线有效长度的警冲标或轧上线路脱轨器(系指用于接发列车起隔开作用的脱轨器)时亦算。双线区间反方向运行,列车冒进站界标,亦按本项论。

在制动距离内,由于误碰、错办或维修设备,致使临时变更信号显示、信号关闭或临时灭灯,造成列车冒进信号时,不论联锁条件是否解锁,亦按本项论。

在制动距离内信号自动关闭或临时灭灯,在进路联锁条件不解锁的情况下,列车冒进信号时,不按本项论。

22.“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系指以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为界,机车车辆由站内溜入区间或由区间、专用线溜入站内,在区间岔线内停留的机车车辆溜往正线越过警冲标,亦按本项论。

23.

“断轴”:机车车辆出段、出厂或由固定停放地点开出后,发生即算。列车中的车辆在运行、停留或始发、到达检查时发现即算。

24.“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列车前端越过出站信号机或警冲标即算。

采用双管供风的列车因错接风管发出列车,按本项论。

25.“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系指电力机车、动车组未降弓断电进入已经停电的接触网区。

26.“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经检查鉴定编入列车运行”:未按规定通知检查或未按规定检查,擅自编入列车,按本项论。

27.“自轮运转设备”:无需铁路货车装运,能依靠自有轮对在铁路上运行,但须按货物向铁路办理托运手续的机械和设备。包括编入列车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无火回送机车等。

28.“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包括未按规定在车站登记要点进行施工、维修作业的,施工点前超范围准备的,未按规定施工维修作业内容进行作业的,均按本项论。

29.“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列车运行监控装置未输或错输限速指令、机车出库后司机未接到线路限速命令,致使列车超过规定限速运行,按本项论。

30.“挤道岔”:系指车轮挤过或挤坏道岔。

31.“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导致列车停车”:系指(1)因办理不及时或忘办、错办信号使列车在站外或站内停车;(2)禁止同时接车的车站或不准同时接入站内的列车,误使两列车均在站外停车;(3)接发列车人员未及时或错误显示手信号,使列车停车。

32.“错误办理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系指与邻站已办妥闭塞手续,但由于未交、错交、未拿、错拿、漏填、错填行车凭证;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半自动闭塞区间未开放出站(进路)信号机发车或耽误列车。

行车凭证交与司机或运转车长显示发车手信号后(车站直接发车时为发车人员显示手信号后),发现行车凭证错误,亦为错误办理行车凭证发车。

填写的行车凭证,错填、漏填电话记录号码、车次、区间、地点时,按本项论。

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半自动闭塞区间未开放出站(进路)信号机,列车起动停车未越过信号机或警冲标时,视同一般D类事故情形。越过关闭的停车信号或警冲标时,视同一般C类事故情形。

33.“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脱轨器”系指固定脱轨器及移动脱轨器。“防护信号”系指防护施工、装卸及机车车辆检修整备作业的固定信号或移动信号。

机车车辆碰上、轧上脱轨器或防护信号即算。对插有停车信号的车辆,碰上车钩及未撤防护信号动车,按本项论。

34.“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施工时间时,须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经列车调度员承认后(发布调度命令)耽误列车时,不定事故。

施工、检修、清扫设备人员躲避不及时,造成列车停车,按本项论。

35.“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系指违反《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71条第4款的规定使用紧急制动阀。

36.“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擅自发车”系指车站发车人员未确认出站信号,运转车长未得到发车人员的发车指示信号,车站发车人员未确认运转车长发车手信号直接发车。

“擅自开车”系指司机未得到车站发车人员或运转车长的发车信号而开车。

“擅自停车”系指在正常情况下,不应停车而停车。

“错办通过”系指应停车的客运列车而错办通过(不包括列车调度员按照列车运行情况临时调整变更通过的列车)。

37.“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系指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耽误列车或使用方法不当造成机车车辆等行车设备损坏耽误列车。

38.“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刮上、碰上或轧上即算。

“小车”:系指人工推行的作业车、检测车、梯车等。

“路料”:系指钢轨、道碴、轨枕、道口铺面板等。

“施工机械”:系指起道机、捣固机、螺栓紧固机、弯轨器、撞轨器、切轨机、轨缝调整器、拨道器等。

“机具”:系指施工、维修作业中使用的动力板手、撬杠等。

列车运行中碰撞道碴未造成机车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不按本项论。

39.“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有规定或调度命令的不按本项论。

40.“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系指行包、邮件超载偏载、侵限或机动车(包括平板车)侵限、掉进股道、抢越平过道耽误列车。

41.“作业人员伤亡”:系指在铁路行车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与企业管理、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等有关的,违反劳动者意愿的人身伤害,含急性工业中毒导致的伤害。

42.“作业过程”:系指作业人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或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岗位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铁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作业人员请假离开、返回工作岗位、下班离岗、退勤退乘等,尚未离开其作业场所的,均视为作业过程。

“工作时间”:原则上以现行各种班制、乘务交路规定的工作时间和铁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为依据。若不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但属于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而临时占用的时间,也视为工作时间。

43.“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系指作业人员在事故中导致伤残、死亡,造成劳动能力损失的程度,以工作日为度量单位。“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与实际歇工天数不同。确定某种伤害的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数的具体数值,应以《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为依据查定。

44.“作业人员重伤”:指造成作业人员肢体残缺或某些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致使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按照《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查定,其伤害部位及受伤害程度对应的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或多处负伤其损失工作日合并计算等于或超过300个工作日的,属于重伤。该标准未作规定的,按实际歇工天数确定,实际歇工天数超过299天的,按299天统计;各伤害部位计算数值超过6000天的,按6000天统计。作业人员死亡,其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按6000个工作日统计。

45.“急性工业中毒事故”:系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中断工作,须进行急救处理,甚至死亡的事故。中毒程度通常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中毒。按照有关规定,凡是住院治疗的急性工业中毒,均按重伤报告、统计和处理。

46.“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系指轻伤发展成重伤,重伤发展成死亡,以及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等情况。

47.“作业人员”:系指参加铁路行车相关作业的所有从业人员,含已参加铁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铁路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48.“职业禁忌症”:系指某个工作岗位因其特殊性而对从业人员患有的可能造成事故的疾病作出限制的范围。如视力减退对于机车乘务员;恐高症、高血压对于电力工、架子工;高血压、心脏病对于巡道工、调车人员等均属职业禁忌症。

49.“事故责任待定”:系指事故原因、责任尚未查清,需待认定的情况。事故件数暂时统计在发生月,若最后认定为非责任事故,则予以变更。

50.“人员失踪”:系指发生事故后找不到尸体,如在河流湖泊中沉溺、泥石流中掩埋等,与出走不归等情况不同,无需经法院认定。

51.“交叉作业”:系指分别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作业区域相互重叠,从业人员在同一作业场所各自作业,包括铁路作业人员在专用线内取送车等作业。

52.“因正常手术治疗而加重伤害程度”:系指从业人员在事故中受伤后,为避免伤势恶化而必须实施截肢、器官摘除等手术措施,致使伤害程度加重的情况。

推荐第4篇:铁路事故分类

铁路事故分类

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称为铁路交通事故。

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A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A4.4客运列车脱轨1辆。

A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

A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A4.7机车大破1台以上。

A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B1.造成1人死亡。

B2.造成5人以下重伤。

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B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B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B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B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B4.5客车大破1辆。

B4.6机车中破1台。

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C1.列车冲突。

C2.货运列车脱轨。

C3.列车火灾。

C4.列车爆炸。

C5.列车相撞。

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C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C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D1.调车冲突。

D2.调车脱轨。

D3.挤道岔。

D4.调车相撞。

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D8.货运列车分离。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D13.列车拉铁鞋开车。

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

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推荐第5篇:我国铁路事故

中国重大火车事故(部分)

1、1971年12月7日,451次近郊旅客列车和837次货车在京广线琉璃河站发生尾追相撞的重大行车事故,铁路职工和旅客死亡14人,伤22人,中断行车1小时40分;

2、1976年10月16日,广州到深圳92次在广深线41公里处脱轨颠覆,旅客18人受伤,中断行车24小时59分;

3、1978年12月16日南京开往西宁的87次在陇海线杨庄车站与西安开往徐州的368次拦腰相撞,造成旅客死亡106人,重伤47人,轻伤171人,客车报废3辆,中断行车9小时30分,被称为震惊中外的“杨庄事故”;

4、1980年2月19日,南阳开往郑州的410次(郑州客运段担当)旅客列车到达郑州车站时,3号车厢因为旅客携带摔炮爆炸,造成1名旅客死亡,8名旅客受伤,客车报废1辆;

5、1980年1月22日,长沙开往广州的403次列车,到达京广线株州车站时,因为旅客携带发令纸燃烧起火,造成旅客22人死亡,4人受伤,客车大破1辆,小破1辆;

6、1981年7月9日,成昆线尼日至乌斯河间的利子依达铁路大桥被泥石流冲塌,正在通过的442次列车2台机车、1辆行李车和1辆客车坠入大渡河内,造成130人失踪和死亡,146人受伤,线路中断15天;

(1981年夏,四川全境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成昆铁路上大渡河的一条支流突发大型泥石流,这条支流上的两孔桥梁连同桥墩一道被折断。深夜,一辆列车向前飞驰。列车驶进隧道后曲线运行,在接近洞口20米,离断桥70米时,司机在泼洒的暴雨中突然发现险情,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用生命中最后的几秒拉下了关键的死闸和汽笛。英勇的司机随机车一起滑坠到断桥下面汹涌奔腾的泥石流里,壮烈牺牲。第二台机车、行李邮政车、11号硬座车厢也随着惯性相继坠入河中。后面的10号和9号车厢翻落在桥下的护坡上,8号车厢在隧道内出轨,7号至1号车厢安然停下。事故造成车上130人死亡,这是中国铁路史上空前惨烈的事故。)

7、1981年10月20日,由加格达奇开往三棵树的274次列车运行到颚尔格奇和朝阳村间,由于罪犯实施爆炸,造成旅客3人死亡,65人烧伤,客车大破1辆,中断行车2小时50分;

8、1984年5月14日,济宁开往三棵树的117次旅客列车在深山线房家和大红旗间,因为旅客吸烟引起列车火灾,造成旅客死亡6人,伤22人,报废客车2辆,小破1辆,中断行车1小时14分;

9、1984年12月18日,武昌开往广州的247次(武汉客运段担当)旅客列车,运行在荣家湾至黄秀桥间,3号车厢因旅客携带雷管发生爆炸,造成该旅客当场死亡,3名旅客受伤;

10、1986年1月15日,武昌开往广州247次旅客列车,运行在京广线白石渡至坪石间,由于犯罪旅客在7号车厢实施爆炸,造成旅客死亡7人,重伤11人,轻伤27人;

11、1987年2月18日,三棵树开往加格达奇的373次旅客列车在肇东车站因为旅客携带的夹克油着火,造成旅客6人重伤,7人轻伤,旅客大破1辆,中断行车1个多小时;

12、1987年4月22日,双鸭山开往齐齐哈尔的98次特快列车,当运行到滨北线松花江大桥时,列车14号车厢发生犯罪旅客实施爆炸,造成12名旅客死亡,44人受伤,客车报废1辆;

13、1987年7月18日,郑州开往重庆的287次旅客列车,运行到京广线孟庙车站时,由于罪犯旅客在9号车厢实施爆炸,造成副列车长和另外8名旅客死亡,30名旅客重伤和39名旅客轻伤,客车大破2辆;

14、1988年1月7日,广州开往西安的272次旅客列车,运行在京广线马田墟车站时,6号硬座车厢由于旅客携带油漆发生火灾,造成旅客34人死亡,30人受伤,客车大破2辆;

15、1988年1月17日,三棵树开往吉林的438次旅客列车,运行至拉滨线背荫河车站时因列车制动失灵冒进信号,与进站的1615次货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旅客和路内职工19人死亡,重伤25人,轻伤51人;

16、1988年1月24日,昆明开往上海的80次特快列车,运行至贵昆线且午至邓家村间,由于列车颠覆,造成旅客及铁路职工死亡88人,重伤62人,轻伤140人。国务院接受原铁道部长丁关根引咎辞职的请求,3月12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决定免去丁关根铁道部部长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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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折全枉则直 时间:2011-07-25 02:05:00

接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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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988年3月24日,南京开往杭州的311次旅客列车,运行到沪杭外环线匡巷车站,由于列车冒进信号,与正要进站的长沙开往上海的208次旅客列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旅客及路内职工死亡28人,重伤20人,轻伤79人,其中日本旅客死亡27人,重伤9人,轻伤28人。机车大破2辆,中破1辆,中断行车23小时。该事故是外籍旅客伤亡最多的一次严重事故,日本旅客除教师1人外,其余都是16岁以下的中学生;

18、1988年7月1日,郑州开往永定门的415次普通旅客列车,列车运行至安阳至宝莲寺间,因旅客携带银粉燃烧引起列车火灾,造成旅客死亡6人,重伤6人,轻伤13人,客车报废1辆;

19、1989年1月5日,昆明开往重庆的366次旅客列车,在川黔线石门坎车站开出不久,罪犯将一颗手榴弹引爆,造成旅客20多人受伤;

20、1989年4月30日,贵阳开往大湾的571次旅客列车,在贵昆线小冲头停车时,

9、10号硬座车厢因罪犯引爆炸药,造成列车员1人重伤,旅客20人轻伤;

21、1989年6月26日,杭州开往上海的364次运行至松江和协兴间列车发生爆炸,造成旅客死亡24人,重伤11人,轻伤28人,中断正线行车4小时7分;

22、1991年6月13日,北京开往苏州的109次可列车,运行至津浦线新马桥至曹老集间,与前行的1329次货车发生追尾冲突,造成109次副司机死亡,列车乘务员和旅客28人受伤,中断行车18小时37分;

23、1991年8月18日,武昌开往广州247次(武汉客运段担当),运行至京广线大瑶山隧洞时,因列车人员误判发生火灾在大瑶山隧洞内拉罚停车,因列车人员误判发生火灾在大瑶山隧洞内拉罚停车,旅客纷纷下车和跳车,正遇临线通过列车,造成数十名旅客伤亡;

24、1992年3月21日,211次旅客列车在浙赣线五里墩车站冒进、冒出信号,与进站的1310次货车发生冲突相撞,造成旅客死亡15人,伤25人,机车报废2台,客货车报废9辆,中断行车35小时;

24、1993年7月10日,北京开往成都(洛阳列车段担当)的163次旅客列车,运行至京广线新乡南场至七里营间,与前行的2011次货车发生尾追冲突,造成乘务员32人死亡,7人重伤,4人轻伤。旅客8人死亡,2人重伤,35人轻伤。机车中破1台,客车报废3辆,小破15辆。货车报废1辆,大破2辆,中断京广线正线行车11小时15分,这次事故是郑州铁路局客运乘务员伤亡最为惨重,至今事故造成的后患影响还未消失

25、1994年1月15日,襄樊开往北京的250次旅客列车(襄樊客运段担当),运行至漯宝线余官营车站时,与在站内停留的3173次货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路内外职工和旅客7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襄樊客运段职工1人死亡,11人受伤。内燃机车报废1台,蒸汽机车大破1台。客车报废辆,小破1辆。货车报废1辆,大破2辆,中破2辆、小破1辆,中断正线行车3小时9分;

26、1997年4月29日,昆明开往郑州的324次旅客列车,运行到京广线荣家湾时,与停在该站长沙开往茶岭的818次旅客列车相撞,造成乘务员和旅客死亡126人,重伤45人,轻伤185人,是继杨庄事故以来最大的一次旅客伤亡事故;

27、1999年7月9日,武昌开往湛江的461次旅客列车,运行至衡阳北和衡阳车站间发生脱轨,造成旅客死亡9人,重伤15人,轻伤25人。客车报废5辆,大破4辆,中破2辆,小破1辆

28.2005年7月31日19时52分,由西安开往长春的K127次旅客列车行至长大线新城子——新台子间,因电缆盒被盗,造成信号机非正常显示,担任K127次旅客列车牵引任务的机车乘务员未及时采取停车措施,致使列车与前行的33219次货物列车发生追尾,中断长大线行车。另据铁道部最新核实,此次事故造成5名旅客死亡,30名旅客受伤。

29、2006年4月11日9时32分,南昌铁路局南昌机务段DF11319号机车担当的青岛开往广州东的T159次列车,行至广铁集团管内京九下行线林寨站至东水站间,在信号故障情况下,司机个人认为防护区间没有列车,盲目行车,以48公里的较快时速,撞上正在停靠的武昌开往汕头的1017次列车,导致1017次列车最后4节车厢脱轨。当时,T159次第二司机在睡觉,没有执行在故障情况下必须双司机值乘的规定。事故造成2名铁路职工当场死亡,18名旅客受伤,构成重大事故.

30、2007年2月28日2时05分,由乌鲁木齐开往新疆南部城市阿克苏的5807次列车运行至南疆铁路珍珠泉至红山渠站间42公里+300米处时,因瞬间大风造成该次列车机后9至19位车辆脱轨,造成3名旅客死亡,2名旅客重伤,32名旅客轻伤,南疆铁路被迫中断行车。

31、2008年1月23日晚上8点48分,北京开往青岛四方的动车组D59次列车运行至胶济线安丘至昌邑间时,发生重大路外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9人受伤。

32、2008年4月28日凌晨4时41分,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列车运行到胶济铁路周村至王村之间时脱线,与上行的烟台至徐州5034次列车相撞。已造成71人死亡416人受伤。

33.2009年7月27日凌晨4点22分焦柳线广西境内古砦至寨隆间,因连日持续强降雨造成山体崩塌掩埋线路,1473次列车机车及机后一至四位车辆脱轨。4名旅客死亡,50余名旅客受伤,焦柳线中断行车。

34.2010年5月23日2时10分,因连日降雨造成山体滑坡掩埋线路,由上海南开往桂林的K859次(编组17辆)旅客列车,运行至江西省境内沪昆铁路余江至东乡间(K699+700米处),发生脱线事故,死亡19人,另有71人受伤接受治疗,其中重伤11人,轻伤60人。

推荐第6篇:铁路事故挂牌督办

Q/HTL 127—2011 铁路重大交通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为规范铁路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铁路重大交通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落实时间较长,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可能导致发生:①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②重伤50人以上;③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④货物列车脱轨6辆以上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的事故。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靠自身力量难以排除的,或者其他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

第二条 铁路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专业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第三条 各段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和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各专业部门、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Q/HTL 127—2011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拟采取的隐患治理方案; (四)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四条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有关段,其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有关段应报告总工程师及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部组织进行论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的基本情况;(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治理经费和物资保障;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六)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条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各段排查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

Q/HTL 127—2011 通知,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抓好整改的跟踪落实。由安全环保部实行挂牌督办。

第六条 对安全环保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各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生产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对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有关段靠自身力量难以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环保部或业务主管部门提报公司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分工负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限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有关规定,挂牌督办的整改期限应与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的要求保持一致。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相应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业务部门和段、站应当随时将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报表送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 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由公司组织生产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Q/HTL 127—2011 第九条 经治理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单位应当向安全环保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恢复生产和摘牌销案的书面申请。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项目、内容、整改情况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安全环保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查验收,经验收合格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同意销案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条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在限期整改中,有不听指令及不落实责任的个人或生产单位,安全环保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推荐第7篇: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交通体系中,相关的事故应急预案应该要怎么进行制定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阅读铁路事故应急预案,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一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有效预防、正确及时处置本市突发铁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调度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城市轨道交通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按本预案执行。国家铁路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城市轨道交通上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办法执行,或应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积极救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减少事故危害和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铁路和所在地铁路单位以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为主要内容开展救援。事发地区县政府以救治人员、疏散受灾群众、封闭灾害场所、减少灾害影响和次生事故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规范有序。

1.5事故分级

1.5.1本预案所称的铁路交通事故,包括铁路旅客伤害事故、货物运输事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铁路交通伤亡事故、铁路火灾爆炸事故、中断铁路运输事故,及其造成的大面积旅客滞留等。

1.5.2根据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铁路交通事故的分级规定,按照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铁路交通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下同);

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③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⑤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车厢脱轨18节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⑥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0节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2)Ⅱ级(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⑤客运列车车厢脱轨18节以上;

⑥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0节以上;

⑦客运列车车厢脱轨2节以上18节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⑧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节以上60节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3)Ⅲ级(较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5万人以下;

⑤客运列车车厢脱轨2节以上18节以下;

⑥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节以上60节以下;

⑦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⑧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4)Ⅳ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下。

1.5.3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次死亡3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局根据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相关规定组织应急处置。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承担。

2.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是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设立的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是本市应急管理机构之一,作为本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单位,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本市铁路交通事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对有关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对安全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指导、督促、保证铁路运输企业各项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到位,尽快恢复列车正常运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对路网运行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组织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或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

2.3.2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旦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市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办、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电信公司、市电力公司、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组成。指挥长由市领导确定,副指挥长由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办、市消防局等单位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应急行动结束,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解散,转入常态管理。

2.3.3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

(1)上海铁路局。负责本市(含跨省市交界)铁路交通事故的监测、监控,以及相关监测资料的传输、收集和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规定;组织编制与修订本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组织实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承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市政府和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维护抢险救灾期间治安秩序,打击犯罪分子;组织事故现场(含地面)警戒;协助抢救伤员;协助排除爆炸物;扑灭火灾或组织排水;设置水雾屏障;现场勘查或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3)市建设交通委。组织抢修事故现场及相关区域的市政设施和设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交通运输等工作。

(4)市交通港口局。协调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区域内公交车辆改道、缩线、停驶等,必要时启动地面交通应急配套方案,保障人员疏散车理和应急处置队伍、物资、设备运输。

(5)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发生纯铁路行车事故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安监司独立调查);参与铁路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

(6)市卫生局。组织医护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和伤员转运,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收治和抢救伤员,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安全区域设立临时救护点实施现场救护,并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市水务局。组织抢修事故现场相关区域水务设施,保证抢险救灾现场和周边居民供、排水。

(8)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协调抢险救灾行动的通信保障。

(9)市电力公司。保障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的供电,并协助铁路运营单位尽快恢复供电。

(10)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监测,并对事故产生的污染物提出处置意见。

(11)市地震局。对地震引起铁路交通事故的,及时提供震后趋势意见,为铁路交通正常运行提供处置依据。必要时,派专家到现场指导抢险救灾。

(12)市政府新闻办。组织联络和管理新闻采访和报道工作,及时了解事故处理情况,根据事件性质与相关部门协调后,拟定新闻报道方案。

(13)铁路运营单位。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先期处置,待现场指挥部开设后,接受现场指挥部指挥。

(14)上海警备区。必要时,按照规定调用防化人员协助毒气事件的检测和现场洗消。

(15)武警上海市总队。必要时,按照规定参与维持公共秩序,抢险救援,配合测试和洗消毒气污染,守护重点目标、要害部位、重要物资和贵重物品。

(16)市民防办及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做好事发区域内的应急救援和群众疏散、安置及善后工作,并提供相应后勤保障。

(17)其他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2.3.4现场指挥部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事发地区县政府组织有关机构开设。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3预警预防

3.1预警级别与发布

3.1.1预警级别

按照铁路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本市铁路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红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持续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毁极其严重,可能对大范围内的铁路交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10万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Ⅰ级(红色)预警。

(2)Ⅱ级(橙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持续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毁严重,可能对较大范围内的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导致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5万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Ⅱ级(橙色)预警。

(3)Ⅲ级(黄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坏,可能对部分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1000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Ⅲ级(黄色)预警。

(4)Ⅳ级(蓝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短暂影响,或部分铁路设施损坏,可能对较小范围内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造成少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部分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Ⅳ级(蓝色)预警。

3.1.2预警信息发布

(1)Ⅰ级(红色)预警信息,由上海铁路局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并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2)Ⅱ级(橙色)及以下预警信息,由上海铁路局视情发布,并报市政府。

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电台、电视、报刊和通信、信息网络以及各铁路站点显示屏、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发布、调整和解除。

3.1.3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预警信息的发布或授权发布部门机构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其中,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3.2预警响应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有关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上海铁路局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调配机车车辆和组织迂回运输,必要时向铁道部请求,提出调配机车车辆和组织迂回运输方案。

(2)上海铁路局通过相关网站、热线电话、铁路站点显示屏以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铁路班次调整信息,提醒延误车次的乘客暂缓前往铁路站点。

(3)可能发生大面积旅客滞留时,上海铁路局要开辟临时候车场所,疏导旅客有序等候;必要时,闸北、徐汇等有铁路站点的区要做好开辟临时安置场所准备,并落实广播信息发布和必要的物资保障准备。

(4)交通港口部门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调集充足的交通运输工具,做好人员疏散、转运准备。

(5)公安、消防、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要备勤待命,做好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控制火灾爆炸和可能发生的疫情等衍生事故准备,并视情动员后备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4.1.1建立健全本市铁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体系。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各级铁路运营单位(部门)要及时报告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局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应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相关区县政府。

有关单位、社区和市民发现铁路交通事故,应及时通过“110”报警电话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警。

4.1.2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和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及有关主管单位接到铁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一旦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等有关部门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市委办公厅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办公厅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同时,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报告。

4.1.3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建立铁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协调渠道,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4.2先期处置

4.2.1一旦发生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及有关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核实,通过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在处置过程中,上海铁路局负责收集、汇总事故有关信息,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研判,确定铁路交通事故等级,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上报。

4.2.2铁路运营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伍和资源,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处置铁路交通事故。

4.2.3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要在保护好事发现场的同时,及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本市铁路交通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1)Ⅰ、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启动Ⅰ、Ⅱ级响应。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市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应急力量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处置情况,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要求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报告。

(2)Ⅲ、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和一般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会同市应急联动中心决定响应等级,启动Ⅲ、Ⅳ级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以赴,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应急处置情况应及时上报市政府。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报告。

4.3.2响应等级调整

各类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当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

4.3.3各类铁路交通事故铁路等部门的响应行动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负责成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相关应急预案实施现场处置。一旦发生重特大铁路事故,市政府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参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应急处置。

(1)行车事故及相撞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发生铁路行车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担任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局应急指挥中心。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设行车组织组、现场指挥组、事故救援组、设备抢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理组等。

①各铁路运营单位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等级和实际需要集结应急队伍,调动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落实上海铁路局现场指挥组的处置措施。

②上海铁路局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指挥组请求,负责调集局管内救援力量、设备、器材和物资支援现场应急救援,或联系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相关铁路局和事发地区县政府予以支援。

③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公安、消防、卫生等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现场,维持秩序、抢救伤病人员,控制火灾爆炸和可能发生的疫情等衍生事故。必要时,及时调用大型机械配合抢修。

(2)铁路火灾事故

①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火灾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担任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公安局,具体负责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协调指挥工作。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视情设置现场指挥、灭火救援、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宣传报道、治安保卫等应急小组。有关人员各司其职,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②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消防部门负责及时支援灭火工作;公安、卫生等应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负责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

(3)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①发生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局货运处。

②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安监、民防等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现场,会同铁路部门划定隔离区域,测定危险等级,并负责处置;市公安、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搞好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引发火灾爆炸的,市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灭火抑爆;必要时,事发地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周边人员疏散。

(4)铁路大面积列车晚点和旅客滞留

①发生铁路大面积晚点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车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及非正常情况下行车处置办法》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按照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求增派警力维护车站秩序等工作。上海铁路局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运输中断及列车大面积晚点的时间、旅客列车对数、滞留旅客数量和后续列车信息等。

②由上海铁路局根据某一方向运输中断及列车大面积晚点的时间、旅客列车对数、滞留旅客数量等情况,结合全局运输资源现状,制订并组织实施运输组织、客运组织应急方案。市交通港口局要协助做好地面公交和其它市内交通运输工具的保障。

③发生大面积旅客滞留时,上海铁路局和闸北、徐汇、松江等区县政府要及时开辟临时安置场所,落实必要的物资保障;上海铁路局要及时疏导旅客前往临时安置点,并在临时安置点及时发布列车运行信息;交通港口部门要调集充足的交通运输工具,搞好人员转移疏散;必要时,公安、卫生等单位专业人员进入旅客滞留、安置地点,维持秩序、开展卫生防疫等工作。

(5)其他铁路交通事故(件)

铁路受破坏性地震影响,按照《上海铁路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防台防汛按照《上海铁路局防洪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地质灾害按照《上海铁路局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处置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4.4新闻发布

4.4.1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市政府新闻办根据需要,派员参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现场媒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4.4.2铁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由市政府新闻办协同上海铁路局按照规定统一向社会发布。

4.5应急结束

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上海铁路局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较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由上海铁路局自行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现场清理

5.1.1上海铁路局在控制事故态势后,做好现场勘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5.1.2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单位负责案件调查后的现场清理,因铁路交通事故导致建筑物倒塌、气体泄漏、水管爆裂、断电漏电、环境污染等,要立即通知建筑、供气、供水、供电、环保等主管部门到场处置。

5.1.3市卫生局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与疫情监测等。

5.2善后处置

5.2.1铁路交通事故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和民政等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

5.2.2上海铁路局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铁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损程度,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掌握开展应急处置的情况并报上级部门。

5.3事故调查

5.3.1事故发生后,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及时、准确地对事故调查取证、原因分析、定性定责和调查分析材料的汇总。开展事故调查,确定事故的损失、性质和责任。同时,由事故调查组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当事单位分析事故教训,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建议,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

5.3.2本市相关部门、单位和上海铁路局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本市相关电信企业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上海铁路局要进一步优化和加强以铁路公安、医疗、行车救援、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队伍,建立并强化与属地公安、卫生、消防、民防、通信、供电、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等应急队伍的联络机制,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提供队伍保障。

6.3交通运输保障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交通港口局负责组织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做好应急交通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卫生部门根据“分级救治”原则,负责现场抢救、院前急救和后续救治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现场救护。

6.5治安维护

6.5.1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预案措施。

6.5.2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铁路警力、属地警力、民防部门、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秩序,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疏散附近群众,并加强重要场所、目标和设施的警卫。

6.5.3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处置中的治安保障,武警上海市总队予以协助配合,并负责相关内卫工作;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搞好属地治安保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

6.6经费保障

上海铁路局应将应急管理费用纳入成本,确保应急经费保障。

6.7技术保障

6.7.1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要建立铁路交通事故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开发、研制和配备地理信息系统(GIS)、卫星定位系统(GPS)和无线现场实况转播等先进技术装备。同时,可根据需要使用世博会已配备的安全信息定位协作指挥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突发事件现场情况汇集、现场应急处置人员调配、协作处置单位信息共享、现场应急备份调频广播调度。

6.7.2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设立铁路交通事故专家组,对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防范对策进行科学论证,并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市安全监管局、市建设交通委等部门派出专家,指导、协助开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

7监督管理

7.1宣传教育

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全面开展铁路内外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提高铁路职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练

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要按照应急救援要求,有计划地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各职能部门要组织相应的专项应急演练,并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队伍的训练,定期开展演练,特别是着眼世博会等重大活动,进一步提高实战演练频率和水平,强化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4奖惩

在铁路交通事故防范、预警和处置工作中,由相关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未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管理

7.5.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负责组织编制与解释,报市政府审定,并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7.5.2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报市应急办审核。

7.5.3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组织实施。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二

铁路交通运输突发火灾事件是指铁路车站、客运列车、货场仓库、施工工地、厂段机关内部单位以及其他公共聚集场所等铁路辖区,发生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火灾事故。

1.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在本预案确定的组织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按照既定的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保证事故救援工作高效、快速、有序地进行。铁路火灾事故的现场扑救,由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组织和指挥,铁路单位予以配合。

(2)快速反应。火灾发生后,铁道部及有关铁路局应迅速反应,按照本预案的响应程序和工作要求,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向现场调集灭火救援队伍和所需的物资、装备,迅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3)以人为本。灭火救援中要把保证人的生命安全作为第一原则,尽最大努力做好人员疏散、遇难人员抢救以及伤员救治工作。同时,做好灭火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安全。

(4)迅速扑灭。根据火灾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灭火战斗方案和火灾扑救措施,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灾。

(5)减少损失。火灾救援中要千方百计防止火焰蔓延,抢救遇险物资,并尽可能减少次生灾害。火灾扑灭后,要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2.组织机构

铁路交通运输火灾事故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由铁道部、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铁路公司(含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以及铁路基层单位分别组成。事故发生时,有关单位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

铁道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运输安全工作的副部长,副组长为安监司司长、运输局局长和公安局局长,成员由办公厅、劳卫司、政治部、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主管副局长担任,消防处处长任副丰任),具体负责事故应急管理和系统指挥工作。

3.应急响应

铁路交通运输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①事故已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②重伤100人以上;

③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

④国务院认定可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的火灾事故。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①事故已造成死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50人以下生命安全;

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③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

④铁道部认定可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的火灾事故。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①事故已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

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③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财产损失;

④铁路局认定可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的火灾事故。

(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①事故已经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

②10人以下重伤;

③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

4.应急响应行动

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报请国务院,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铁道部启动。启动预案后,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铁道部接到事故报道后,立即报告国务院,并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处置。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

(2)铁道部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3)通知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方案进行咨询;

(4)根据有关专家的建议以及国务院其他部门意见,铁道部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5)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6)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其他支援请求。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Ⅱ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负责启动。启动预案后,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铁道部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主持下,立即开展有关协调指挥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应急小组,其工作状态由日常管理变为应急状态管理,并按其应急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2)铁道部立即与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联系,通报情况,请求当地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开展现场灭火和救援等工作。

(3)开通与事故发生地铁路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4)根据专家和各应急小组的建议,由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5)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6)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的支援请求。

(7)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有关事故情况。

(8)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国务院启动相应预案。

3)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分别由铁路局和运输站段负责启动,响应程序和内容在铁路局和运输站段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中具体规定。

铁道部启动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时,由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铁道部关于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Ⅹ级响应的命令》的形式宣布,命令内容包括火灾基本情况、响应单位及各自职责等内容。

宣布应急响应启动的命令应抄送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信息报送和处理

(1)铁路运输企业发生火灾伤亡事故时,按信息重要性逐级报送;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按特别信息逐级报送;如伤亡人员中涉及境外人员,按特别信息逐级报送的同时,按外事部门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2)铁路系统内部以行车调度电话为主要通信方式,各级值班电话为辅助通信方式,铁路电话“117”人工台为应急通信电话,实施“立接制”服务。火灾事故发生后,按事故处理应急通信要求,设置事故现场指挥电话和图像传输设备,确定现场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挥联络通畅。

6.指挥和协调

(1)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分级建立应急领导小组以及事故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和决策,火灾事故的现场扑救应服从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指挥。

(2)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事故的应急协调指挥决策工作,提出事故现场控制行动原则和要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事故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协调有关救援力量实施增援行动;协调有关伤员医疗救助和医疗移送;协调有关事故调查工作。

(3)事发铁路局应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实施行动。

7.紧急处置

发生铁路火灾事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分别按权限组织处置。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等级和实际需要调动应急队伍,集结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等,落实处置措施。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场请求,负责紧急调集铁路内部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全力保障救援物资的供给。

8.救护和医疗

事故发生后,铁路部门要及时通知当地医疗救治机构或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紧急医疗救护及现场卫生处置。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请求,负责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9.应急安全防护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时,应由铁路公安部门设置事故现场安全警戒线。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对进入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发放防护设备和用品。根据请求,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2)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事故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疏散现场群众,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10.铁路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路火灾事故由铁路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进行调查,根据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火灾统计规定核定火灾损失,认定火灾事故责任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事故凋查工作。

11.后期处理

(1)铁路局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工作。对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置,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

(2)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铁路企业应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12.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部门应提供有线、无线、广播等有效的通信手段,要加强设备维护,确保通信畅通,保证信息的有效传递。需要确定应急通信系统时,由电务调度通知铁通公司启动。

(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铁道部根据铁路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检查、促进铁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救援队伍建设,保证应急状态的调用。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保证体系,确定机构、人员,明确事故现场可供使用的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同时制定备用措施。

(3)医疗卫生保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提供铁路沿线医疗卫生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方式,为铁路处置铁路火灾事故提供医疗卫生保障。各级应急预案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医疗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出动抢救伤员;同时要做好医疗药品、器械和医护人员的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收治伤员。

(4)治安保障。各级应急处置预案中要明确规定事故现场的治安保障负责人,安排足够的警力做好应急期间各阶段、各场所的治安保障工作。如铁路公安机关警力不足,请地方公安机关及时增援。

(5)资金保障。铁路发生火灾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铁路企业财会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

13.事件评估

(1)事件应急响应结束5日内,启动预案单位应向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火灾事故处置情况报告。应急响应结束10日内,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应急管理办公室。

(2)事件评估内容。组织体系,包括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等组织是否健全;铁路火灾事故的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协调配合、调动社会资源、事故损失、舆论控制、处置效果等情况;针对应急管理工作和处置铁路火灾事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监督管理、预案演练、现场培训与奖惩的情况。

推荐第8篇:铁路事故学习总结

关于对上海维管处“2.21”、“3.7”、“3.18”、“3.19”事故学习总结 根据公司安排与要求,对上海维管处5起事故案例进行了认真学习与深刻反思。对于我们牵引供电系统的职员来说,每一件事故都是惨痛的教训,都是血与泪的警示。也许就是因为个人一时的思想麻痹大意导致沉痛的心理或生理打击,也许是因为个人行为习惯不良未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意思薄弱至使一场事故发生乃至危及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从而造成人身伤亡与严重的经济损失。铁道供电系统无小事,事事关乎铁道交通安全运营服务,无论是什么事故都是任何一个人所承担不起的,只有加强维护管理、加强作业监督、加强设备巡视、加强安全学习,让每一个人都认识到自己工作职责所在与重要性,使每个人都能对自己的工作与自己的人身安全百分之百的负责,这样才能避免和最大程度的减少事故的发生。从上海维管处“2.21”、“3.7”、“3.18”、“3.19”五起事故案例学习中做出如下总结:

一、加强安全学习,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把标准化作业落到实处。

从以上五起事故不难看出,我们上海维管处杭州维管段某些安全工作未能做到位。据了解,主要是某些供电工区疏于巡视,甚至是停留于表面工作,主管的领导干部未完全负起责任,未严格按照

处级指示强抓工作标准化等多项原因引起事故的发生。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只有加强安全学习,让所有的人掌握巡视、作业、检查等多项业务中的技术问题、多发问题及安全隐患,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作业,很抓标准化工区建设,我们才能从根本上预防事故的发生。

另外,我们还要将上海维管处标准化工区建设精神重视起来,主管的领导干部得恪尽职守,重视管理,合理搭配相关作业人员,明确分工,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不仅要求个人对个人负责,还要要求大家相互监督,互相学习。大力宣传,实行精神奖励,让更多的员工完全投身于标准化工区建设中,把工区队伍打造为强势团体、精锐之师。

二、严格要求,绝不敷衍,狠抓安全教育,保证安全思想不松懈、不动摇。

对牵引供电系统的在职人员而言,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保障安全供电,然而不是所有的人都自觉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要求,所以还需严格要求,狠抓安全教育。时刻把安全放在工作的前沿,把“安全是天,安全是命,安全是一切”的安全理念牢记在心。在牵引变电工作中,重点始终围绕安全,想要特别的突出这个重点,简单的说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得加强管理、加强监督,让每一个

人都负起责任来。严格要求每月以会议的形式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总结,全员参与,特别要求预防为主。绝不等到发现问题后再做总结,更绝不等到事故发生后再做总结。积极开展安全工作思想交流会,通过互相学习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经过技能交流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

三、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绝不冒险,善于运用技巧,绝不强干、蛮干。

在优质的管理基础上,个人也得时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绝不松懈,绝不马虎,绝不敷衍,绝不冒险。时刻警示自己,提高安全警惕性,不断完善作业中的不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持“促创干、争一流”的工作作风,以彰显运管公司一流的服务精神。

在作业中如遇技术问题,不得强制实行,更不能蛮干、死干,善于咨询有关方面的技术人员,合理运用技术,善于使用巧劲,从而解决相关问题。如果实在得不到解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暂时结束作业,并通知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处理,从而不至于导致问题的严重化、扩大化。

上海维管处杭州维管段

昆山变电所林志伟

2010年05月24日

推荐第9篇:铁路事故案例汇总

锡林浩特车务段铁路交通事故案例

学习资料

第一部分

人身安全案例

一.路内职工责任轻伤事故案例

X年X月X日X站上水防护员李X上水作业时,因雨天道滑,忙于抢点,摔倒在水井盖上,造成人身轻伤。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概况

X月X日10时05分,X站清扫员兼上水防护员李X担当1道客车X次上水作业防护任务。上水作业时,李X帮助上水员拉水管,因雨天道滑,摔倒在

1、Ⅱ道间第3位上水栓上,被上水栓阀门手柄杆碰伤,造成右股骨粗隆部开放性粉碎型骨折,构成人身责任轻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

1.李X上水作业时,在雨天道滑的情况下,既未按规定穿防护雨具,又忙于协助上水工抢点作业,不慎摔倒在水井盖上,造成摔伤。

2.李X担任清扫员兼上水防护员职务,在上水作业中精力不集中,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上水过程中未认真确认周围状况而导致摔倒碰伤。

3.X站在恶劣天气下未对上水作业进行重点卡控,致使在上水作业时间紧的情况下安全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防范措施

1.严格劳动安全管理。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人身安全工作,把人身安全与行车安全放在同等重要位臵。并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检查教育,严格落实职工现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加大人身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劳动安全隐患,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2.严格施工检修作业等防护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查找施工防护安全措施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作业防护人员在施工、检修、清扫设备作业中,要严格防护措施的执行,杜绝防护不到位问题的发生。

3.认真开展劳动安全对规对标检查,加大现场作业过程卡控,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二、X站“7.11”调车人身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X站解体3108次,10点20分调车长XX传达完计划后,站在机车媒水车一端运行方向右侧开始作业,机车运行中在绕过钩头向左侧移动时,右脚踏空,坠落在线路内,造成双腿被轧断致残。

(二)原因分析:

X年X月X日当天X站有降雨,站区泥泞,调车长XX在作业中违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的规定穿雨鞋作业,在机车运行中移动位臵时没有站稳抓牢,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各站长要按规定在调车作业时到现场盯控,卡控作业的关键点,消除安全隐患。

(2)在调车作业中作业人员要按照《人标》、《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中的规定,按规定着装,在作业中一定要抓稳站牢。特别是在作业中不要分心,不要偷懒,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三、X站“1.22”人身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1、X年X月X日X时X分,X站扳道员郑xx休班,计划乘坐站内Ⅱ道停留的44127次货车回家。上行1道22838次6时24分站内通过,6时25分44127次列车开车后,运转车长发现有一人躺在

1、Ⅱ道间,立即用列车无线通信设备通知司机停车。经确认伤者是扳道员 xx,处于昏迷状态,且头部、胳膊等多处受伤,造成职工人身重伤事故。

2、X年X月x日x时x分,x站实习大学生卢x在3道抄完车号后,由3道平板车上跳下回车站时,被Ⅱ道通过的12109次列车撞伤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原因分析:

1、扳道员郑XX在乘坐守车途中,严重违反《人标》横越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者。

2、卢x违反《人标》“横越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并注意左右机车车辆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的规定,造成被撞死亡,是这起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要求职工作业中严格执行部颁人身安全标准和《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的规定。

(2)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惯性问题,采取措施迅速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3)加强三新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人身安全知识方面,结合事故案例教育,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四、X站货检员“2.22”人身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X站当班货检员XX作业中横越线路时被调车列将右脚四指轧伤,造成人身重伤事故。

(二)原因分析:

货检员XX班前没有充分休息,班中注意力不集中,在横越线路时, 未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的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三)预防措施:

1、货检员工作中必须按照双人双面或双人单面进行货检作业。

2、作业中横越线路时,严格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的规定。

3、双人作业横越线路时,对机车、车辆动态相互提醒,做好人身安全互控,做到同去同归。

4、遇节日期间、雨、雪大风等气候,车站对人身安全重点布臵和检查。

五、X站货运员4.20人身伤亡事故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X点X分X站机械区货运员陈XX当班脱岗,钻车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二)原因分析:

班中脱岗,擅离工作岗位,抢越正在调车中的车列,并钻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预防措施:

1、单岗货运员严禁脱岗,如确需离开工作岗位范围,须向值班员请假。

2、车站要对单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夜间巡视,也可通过电话进行检查。并制定单岗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卡控措施。

3、严格执行《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标准。工作中要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 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和“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必须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距该机车、车辆5米以外绕行通过。严禁抢越线路”。“严禁钻车”。

接发列车事故案例

一.电话闭塞准备进路未确认,道岔不对列车进入专用线,造成未准备好进路发出列车铁路交通事故

(一)事故概况

XX年XX月XX日X站因临时停电停止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路票发车。16时47分,车站办理4617次货物列车6道发车时,未将进路上26号道岔开通就盲目发车,造成将4617次开进专用线,进入专用线线路350m,构成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铁路交通事故。

(二)原因分析

负责手摇道岔的值班员和进路检查员违反接发列车作业标准的

第二部分 有关规定,简化作业过程,在非正常情况下准备发车进路时,未开通进路上的全部道岔,就臆测在正常使用时与24号联动的26号岔也已开通,而实际当时26号岔正处于开通专用线的位臵,进路检查员对发车进路上的道岔未作全部检查、确认就盲目汇报进路确认好了。

(三)采取措施

1.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彻底扭转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

2.杜绝隐瞒事故的不良风气,发生事故后按相关程序报告,以便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3.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对施工期间相邻站的安全控制和组织措施的落实。

二.车站值班员未及时开放信号,造成旅客列车机外停车,构成耽误列车铁路交通事故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动车组NYJ4010B机车担当客车X次(编组6辆,总重366吨,计长18.2)牵引任务。客车接近x站时进站信号机显示红灯,7时22分25秒司机使用常用制动停车,客车停于x站外K35+485m处,7时22分38秒进站信号开放,7时24分开车,站外停车2分。

(二)原因分析

x车站值班员7时13分接到Kx次x站开车通知后,精力不集中,作业程序漏项,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接发列车进路开放进站信号,7时22分列车压上x站接近轨后才布臵进路开放信号,造成列车机外停车。

(三)防范措施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进行对标检查落实。充分发挥节日期间干部包保作用,认真开展一次接发列车对标专项检查指导,强化干部责任包保和职工标准化作业的落实,对安全薄弱环节、关键时段重点作业环节进行过程控制,切实发挥中心站管理和干部包保现场作业控制检查指导作用。

2.要加强节日期间职工的思想教育,使职工充分认识到运输安全的重要性,上岗后精力集中,严格落实各项作业标准,确保节日期间运输生产安全。

3.中间站站长、站长助理要加强关键时段、关键岗位、关键作业环节的检查,严格落实“三到现场”制度,接发旅客列车必须进行过程控制,确保旅客列车全程受控。

4.车务系统要加强对车站值班员接发车时,监视控显器进路信号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接发车作业标准。

三.X站解保车辆抱闸耽误列车一般D类事故的案例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x时X分,X站始发的44130次货运列车运行到X站通过时,助理值班员发现列车前部车辆冒烟,通知司机停车检查。9时列车停于x站—X站间189km+711m处,经司机检查发现机后第8位车辆人力制动机未松开,处理后于9时07分开车,区间停车7分钟,耽误列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

(二)原因分析

1.X月X日X时X分X站对44130次(37辆重车)进行保留作业时,站长助理未对拧紧人力制动机的车辆进行标记,对采取的防溜措施心中无数,责任心差,在解保作业中未松开第8位车辆人力制动机,导致车辆带闸运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站长助理在保留作业时对上行方向车辆拧紧了8辆车的人力制动机,但误记为拧紧了7辆车的人力制动机,并通知车站值班员在占线板上标记上行方向7辆车人力制动机拧紧。

3.x时X分车站对44130次进行解保作业,站长助理和助理值班员共同撤除防溜措施时,依然认为是上行方向拧紧了7辆车的人力制动机,没有对整列车体进行检查确认,致使机后第8位的人力制动机未撤除,造成44130次带闸开车。

4.车站值班员对解保作业前的安全预想不到位,在作业中没有起到联控互控作用,没有提醒作业人员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查。

(三)采取措施

1.在车站有列车保留、解保及调车等关键作业时,站长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参加或监督指导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2.车站要进一步做好安全信息反馈、传递工作,各站产生安全信息后要按规定程序做好汇报和反馈,对不按规定反馈、传递信息,瞒报、谎报信息的责任人车务段将进行严肃处理。

3.车站做好本站安全大检查工作铺排,按照检查重点内容,逐条逐项做好排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保证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四、X站值班员错排进路耽误列车一般铁路交通D类事故的案例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X时X分,X站值班员与X站办理88178次列车闭塞排列进路时,将通过进路始终端排反,致使上行进站信号机至下行Ⅱ道出站信号机间出现白光带,进站信号机不能开放,X时X分88178次列车凭引导手信号进站,造成本列运行时分超过图定运行时间,构成耽误列车一般铁路交通D类事故。

(二)原因分析

车站值班员排列列车通过进路时,错误点击进路始、终端按钮,造成接车进路出现白光带,上行进站信号机不能开放。车站值班员在解锁错误进路时,不清楚进路始端按钮,对错误进路不能及时解锁,影响进站信号正常开放,造成人工引导接车耽误列车。

(三)采取措施

1.车务系统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重点盯住无联锁接发车作业和施工作业安全的同时,加强集中联锁半自动闭塞接发列车标准化作业的督导检查,强化现场实践教学和专业指导,提高行车作业人员执行标准化作业和应急处臵的能力。

2.车务段要认真分析“错排进路耽误列车”这一惯性事故不能根治的原因,重点从干部履职、管控能力上下功夫,使各级管理人员能够切实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提高职工现场作业的控制能力。

3.车务系统要针对今年以来连续发生调车脱轨、丢失手摇把等严重安全问题,结合近期开展的推进现场作业标准化活动,强化值班员标准化作业落实的检查,加强车站值班员接发车时监视控显器进路信号等标准的落实,确保接发车作业标准的执行。

五.电话闭塞值班员只顾填写路票忘记准备进路,列车通过助理值班员递交路票但不确认进路,造成未准备好进路发出列车铁路交通事故

(一)事故概况

XX年XX月XX日0时47分,X站值班员在接入70018次货物列车时,发现二分区红光带(工务施工影响)无法办理通过,即通知电务人员检修,并请示调度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同时使用列车调度无线通信设备呼叫司机降低速度,注意通过时接路票。但是忘记准备进路,也未派人检查和确认进路情况,盲目将填好的路票交助理值班员出务接车递交路票。助理值班员未按无联锁条件接发列车作业标准监督、检查和确认进路是否良好,盲目递交路票,70018次通过X站时,室内挤岔铃响,才知3号道岔被挤坏,构成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的行车事故。

(二)原因分析

在改变闭塞方法时接发车时,值班员、助理值班员均未能按标准作业程序进行进路状况检查确认,值班员与助理值班员之间的互控作用失效,是这次铁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采取措施

1.停止基本闭塞法接发列车时,车站领导必须按要求到场监督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2.无联锁接发列车作业时,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标准,特别是发车时,必须在进路准备完了并得到检查确认的报告后方可填写路票。

3.担当助理值班员职务的临时加岗人员,在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在递交路票前必须与发车端扳道员对道确认进路正确后方可递交。

六.两人手摇道岔准备进路无一人确认就盲目汇报,造成未准备好进路接入列车事故

(一)事故概况

XX年XX月XX日X站因控制台发生故障停止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23时56分,车站办理接发83905次货物列车,当列车进站时将3号道岔挤坏,构成铁路交通事故。

(二)原因分析

负责手摇道岔的进路检查员违反《技规》和TB1506/2003的有关规定,简化作业过程,在非正常情况下准备接车进路时,只开通了1号和5号道岔,就臆测在正常使用时与1号联动的3号岔也已开通,而当时3号岔正处于开通安全线的位臵,负责进路检查的加岗人员对接车进路上的道岔未作全部检查、确认就盲目汇报进路确认好了,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 采取措施

1.认真落实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两纪一化。

2.加强干部职工的技术业务培训&特别是新上电气集中的车站,要尽快熟悉和掌握新设备,制定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安全措施。

七.两邻站值班员同忘区间封锁施工,同意闭塞发出列车后才发现错办,造成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铁路交通事故 (一)事故概况

XX年XX月XX日,X站至X站间上行线155Km+350m—156Km+500m处,自9时00分至10时00分隧道施工封锁,9时30分X站车站值班员抄收阶段计划时忘记了区间封锁,与X站值班员办理了7708次闭塞,当7708次在民族站Ⅱ道通过车站值班员报点时发现错办闭塞,紧急呼叫司机停车,同时司机也发现了施工封锁的防护信号,紧急停车于距施工地点60m处,构成铁路交通事故。 (二)原因分析

X、X两站车站值班员在接发列车作业中违反办理闭塞时应确认区间空闲的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两站助理值班员在作业中未起到联控、互控作用,是造成这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采取措施

1.各工种在作业中一定要将强联控、互控作用的发挥,确保班组作业的安全。

2.车站作业人员在作业中要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3.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从主观上消灭恶性违章。

八.全站信、联、闭设备停用,电话闭塞法行车人工办理进路,在道岔遮断器未打开,钩锁器未钩紧的情况下中途转换道岔,造成旅客列车脱轨铁路交通事故案例

(一)事故概况

XX年X月X日,根据X十月份运输方案安排,X站X时X分至X时X分进行电源年检,全站信、联、闭设备停用,改为电话闭塞法行车,手摇道岔准备金路,X电务段X信号工区准时开始施工,但13号等多组道岔没有按施工要求打开遮断器。X时X分XX次特别旅客快车在X站开车,经过13号道岔时该道岔转辙机转动,车站在准备进路时13号道岔钩锁器未钩紧而且未按规定加锁,13号道岔转向开通安全线,造成客车进入安全线脱轨,客车大破3辆,中破4辆,小破3辆,旅客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109万元,影响本列1小时32分,构成行车事故。 (二)原因分析

1.x站在信、联、闭设备停用时,直接违反《技规》第285条“在无联锁的线路上接发列车时,车站值班员除严格按接发列车手续办理外,并应将进路上有关对向道岔及邻线上的防护道岔加锁”的规定,未将13号对向道岔的钩锁器钩紧和加锁,使该钩锁器失去了锁闭道岔的作用,以致在通电后控制台出现了红、白光带解锁时,造成13号道岔动作,致使列车脱轨。

2.当日13号道岔一直开通兰新正线,道岔处于反位,直接违反了《技规》第187条“引向安全线、避难线的道岔,为安全线、避难线开通的位臵”的规定。

(三)采取措施

1.深入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以此事故为鉴,举一反三。

2.发动群众开展“四查”,强化安全意识,严格管理,整顿两纪,整顿作风。

3.切实抓好基本规章制度的落实,从干部抓起,落实安全逐级负责制。

4.把好安全重点环节,狠抓安全关键,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进一步强化技术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部、工人素质,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九、关于83809次货运列车车辆折角塞门半关闭开车的处理案例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X时X分,83809次货运列车X站开车,运行至X站加挂补机后,机车乘务员检查发现机后第26位车辆C701644755运行方向后部折角塞门处于半关闭状态,处理后于14时开车,造成83809次货运列车X站至X站间折角塞门半关闭运行,险未造成严重后果。

(二)原因分析

1.X站列车始发制动试验时,司机已发现列车充风慢,错误认为机车中继阀故障漏风,用锤敲击中继阀方法处理无效。在车站值班员催问下,才告诉车站列车充不起风,请求车站人员对列车进行检查,车站派调车人员去尾部检查过程中,司机担心列车晚点,在未查明原因、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仅与车站核对了尾部风压一致后,就盲目联控车站要求开车,没有认识到列车管充风慢潜在的严重安全隐患,是造成此次严重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2.X站值班员在得到机车乘务员充风慢的报告后,没有主动安排调车人员全面检查列车,调车人员也没有按照《行规》第46条5项规定,对列车车辆的折角塞门开闭状态进行检查,盲目放行列车,安全责任意识差,是造成此次严重安全问题的又一主要原因。

(三)采取措施

1.要认真吸取此次严重安全问题教训,深刻查找自身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超前预想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补强措施,解决X站开行专调结合部管理存在的漏洞。

2.车务、机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主要行车岗位作业人员业务能力和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臵知识的培训教育,特别是针对行车安全控制措施,强化应急培训,提升应急故障判断能力。

3.各机务段要加大添乘检查力度,重点对高坡地段机车操纵进行检查指导,特别要通过分析监控记录数据,及时发现乘务员操作方面存在的不足,有计划地进行补强学习,确保现场作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十.值班员擅离岗位助理值班员违章操作道岔四开,值班员被叫回岗,不确认进路就开放引导信号,造成货物列车脱轨事故案例

(一)事故概况

XX年X月X日X时X分,XX次货物列车计划在X站通过,而车站值班员擅离岗位由助理值班员办理XX次通过进路,因4号道岔故障,下行进站信号不能开放,故改用引导信号接车。由于助理值班员违章操纵,致使进路中的6号道岔处于四开状态,车站值班员被助理值班员用广播叫回到行车室后,在未确认进路的情况下即开放引导信号,将XX次列车引导进站,当列车进站后在6号道岔处机车及机后1—12位车辆脱轨,造成机车小破1台,货车小破2辆,中断正线行车3小时13分,构成其他列车脱轨事故。

(二)原因分析

1.车站值班员严重违章违纪,当班时擅自离岗近1小时,直至道岔设备发生故障,助理值班员用广播叫他才回到行车室,回岗后又未认真查明情况,确认接车进路,在6号道岔四开的情况下盲目开放引导信号,直接导致了列车脱轨重大事故。

2.助理值班员违章作业,在车站值班员不在的情况下擅自操纵控制台,办理接车进路,当发现4号道岔故障时,由于业务不熟违章操纵6号道岔,又使6号道岔发生故障(其中6号道岔处于四开状态),致使列车在6号道岔上脱轨。

3.清扫员业务素质差,在准备XX次接车进路时,不知道6号道岔是接车进路上的道岔,只将4号道岔摇到位臵,而没有检查确认进路上的6号道岔位臵,在6号道岔四开状态下盲目汇 报进路准备妥当,致使车站值班员盲目开放引导信号。 4.车站值班员在设备发生故障,采取非正常情况接发车作业时未通知值班领导到岗监督作业,为事故埋下严重隐患。

5.车站管理不善,当日车站站长、安全员均离站外出,发生设备故障后没有干部到场安全把关监督作业。 (三)采取措施

1.加强对行车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责任心杜绝违章违纪现象。

2.加强对职工业务素质教育,熟悉并严格执行非正常情况下行车作业标准。

3.严格执行非正常情况下行车作业双人把关制度。

4.严格执行车务段有关制度,禁止擅自离岗,特别是中心站专业管理人员和6人站站长、站长助理。

十一.关于对X站未操纵变通按钮导致出站信号不能开放的处理分析

(一)事情概况

X年X月X日,X站新Ⅱ道经反向曲线并入新6道开通后,设备要求:“排列下行Ⅱ道发车时必须点击D20变通按钮,方能排列Ⅱ道发车进路,开放XⅡ出站信号”。

X月X日,X站车站值班员关建恒接白班前未对新设备开通情况及相关新设备的操纵要求进行掌握,导致X月X日排列客车XX次Ⅱ道发车进路时,未点击D20变通按钮,选不出Ⅱ道发车进路,致使XⅡ出站信号不能开放,造成客车XX次使用绿色许可证发车。

(二)原因分析

1.车站值班员XX对新开通的设备操纵不熟悉;在控显器提示:“XⅡ进路选不出”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通知站长及包站干部,盲目向列车调度员汇报,使用绿色许可证组织发车。

2.站长XX没能及时对值班员进行站场变化情况及操纵重点进行培训学习(下行Ⅱ道发车时必须点击D20变通按钮,方能排列Ⅱ道发车进路,开放Ⅱ道出站信号)。

3.包站干部xx没能发挥包站盯控、培训的作用,致使值班员没能及时掌握站场改造后设备的变化情况及操纵设备的相关要求。

(三)防范措施

1.车站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各项安全、职教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尤其对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理的能力要进行强化培训,提高现场作业的控制能力。

2.包站干部及站长以行车安全、设备安全和现场作业安全为重点,强化现场作业盯控及业务技能的培训,确保双线自闭区段过渡行车组织有序、安全可控。

3.业务干部长驻白音库伦站,采取倒班制,对XX站站场设备改造及接发列车等重点作业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盯控。

4.其他站车站值班员利用大休的时间到XX站再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及规章制度的强化学习,切实提高车站值班员现场作业技能及应急处臵能力。

5.针对XX和XX站线路阶段开通的情况,提前制定各条线路开通后排列接发列车和调车进路所需点击的始终端(变通)按钮,明确接发列车进路中的带动道岔和防护道岔,组织车站站长(站助)、包站干部、车站值班员、信号员、助理值班员进行设备开通前培训并考试,考试达不到百分的不准上岗。

调车作业案例

一.关于X站冲撞车挡一般D类事故的处理案例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X时X分,X站利用到达83810次列车本务DF4D4258机车进行调车作业,在第2钩“专2-52”推进作业时,由于机车乘务员调速不及时,车列接近车挡“三车”距离时超速运行,造成车列首位车辆与车挡发生冲撞,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

(二)原因分析 1.连结员存在的问题:

(1).连结员未能严格执行进入尽头线10m安全距离内要严格控制速度的规定,发“三车”信号指令,在规定走行距离内未降到限速以下时未及时显示减速信号;同时违反《铁路调车作业标准》“作业人员发现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时,应使用紧急停车按钮,及时向司机发出停车指令”的规定,只是使用平调设备呼喊停车,没有及时按压紧急停车键,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2).连结员存有严重的侥幸心理,在现场检查冲撞车档车辆后,发现车辆没有脱轨,车辆没有损坏,拉出车档后,就没有报告调车长、值班员、站长,在正蓝旗站列检发现后才说明真相。

2.调车长存在的问题:

(1).调车长作业标准不执行,应急处臵能力不强,现场作业中未能发挥互控联控作用,且在作业中没有在适当位臵领车,而是在机车

第三部分 上指挥调车,对车列推进位臵、运行速度关键环节卡控不到位。

(2).调车长作业中基本功不扎实,对专2线有效长和容车数不掌握,对一批调车作业心中无数,不能全面掌握作业计划和推进的车列辆数,在司机超速推进的情况下,不能提前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3.车站值班员存在的问题:

车站值班员传达作业计划不认真,特别是针对大组车作业没能进行全面安全预想,专2线最大容车数为53辆,而作业推进52辆,车站值班员没有针对此问题,要求调车人员加强瞭望,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4.车站站长存在的问题:

(1).值班站长在行车室监督作业,对重点工作盯控不到位,对大钩取送调车安全预想和班中作业卡控不到位,没有现场进行盯控,不能及时发现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导致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掌握。

(2).站长工作责任心不强,日常履职不力,对车站调车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工作严重失职。

(三)采取措施

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各级干部认真反思在安全管理履职上存在的问题,全体职工认真反思现场作业存在的问题。

2.严格落实站长“三到”现场制度,重点对职工标准化作业、行车设备质量及使用管理上存在的隐患进行盯控,消除安全隐患,发挥盯控作业的安全预想和安全关键点提醒控制作用。

3.车站立即开展调车基本功的学习演练工作,尤其是调车长的基本功,做好互控联防工作;同时要开展好应急演练培训工作,提高各作业工种的应急处臵能力。

4.车站对各岗位作业环节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提高各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质量,杜绝事故的发生。

5.狠抓现场作业,严盯关键环节。车站重点对交接班、后半夜等关键时段进行抽查,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X站调车脱轨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案例

(一)事情经过

X月X日X时X分,DF4D5715机车在X站进行40904次列车编挂调车作业,6道推进14辆时,轧上移动脱轨器,车辆脱轨,14时05分起复完毕,构成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

(二)原因分析

1.调车作业人员在调车作业过程中没有按照《技规》227条、229条规定,确认进路、检查线路、道岔及停留车等情况;在推进车辆调车作业时,没有认真确认前方进路,在调车指挥人确认前方进路有困难时,也没有按照规定指派调车组其他人员确认前方进路,盲目臆测调车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车站值班员在编制“调车作业通知单”时未按照《站细》规定填写调车作业计划的内容和要求,下达的“调车作业通知单”记事栏没有将6道有车这一重要内容进行引记;向调车作业人员布臵调车计划时没有将6道有始发列车技检作业这一重要内容传达给调车作业人员;在推进调车作业进入有车线时车站值班员未与调车作业人员进行联控,调车安全措施没有得到落实,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连结员在推进6道作业时,发现前方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没有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错过防止事故的最后时机,扩大了事态。

(三)防范措施

1.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在重点盯住接发车作业和施工作业安全的同时,要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加大惯性违章的整治;

2.要针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问题,结合季节性安全隐患分析总结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薄弱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着重从干部履职、提高管控能力、实现现场作业的有效控制做工作,使各级管理人员真正能沉下身子,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

3.要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一次调车专项检查,从调车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定完善、干部现场检查考核量化标准、调车作业标准落实等方面逐条逐项进行排查,彻底解决有检查无标准、无考核,以及结合部长期存在的问题。

三、关于X站调车冲突一般D类事故案例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XDF10D0169机车担当X站调车任务。4时50分在进行第8钩“11-10”推进作业时,因调车人员对11道被连挂车辆停留位臵不清,“

十、

五、三车”距离信号显示不及时,接近连挂超速,与停留车辆发生冲突,造成被连挂车辆K135500516侧梁弯曲,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

(二)事故原因

1.X站调车人员交接班作业不认真,没有对站场停留车情况进行详细交接;在调车作业准备工作中,违反《技规》第227条及《调车作业标准》规定,未提前检查11道停留车位臵情况;在现场了望条件不好,不能准确看清停留车位臵的情况下,臆测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调车作业人员违反《技规》第223条、第228条规定,推进车辆连挂时,未能严格按要求显示

十、

五、三车的距离信号,盲目挂车,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车站值班干部违反“三到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后半夜关键时段调车中存在的盲目臆测惯性违章作业未能及时发现纠偏,对现场安全卡控措施落实上存在的差距盯控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采取措施

1.各部门、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标准化作业安全管控办法的落实,以提高职工标准化作业为目的,制定有效的重点作业和关键环节控制措施,增加关键时段的控制环节和检查环节,从制度源头上提升安全关键环节的管控力度,进一步细化不同时期各级干部量化任务,强化关键作业、重点时段、关键问题的检查督导,提高现场作业人员作业纪律和作业标准的执行。

2.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干部“2+1”现场检查卡控制度,强化节假日、交接班、后半夜等关键时段的检查力度,对违章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加以整治,严格落实考核管理制度,切实提升现场作业人员执行标准化的自觉性。

3.车务系统要针对管内站场变化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调车作业安全卡控措施,彻底解决调车作业中有检查无标准、无考核,以及结合部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严格落实交接班作业制度,值班干部必须亲自到场盯控,做好重点工作和重点事项的传达。

四、关于X站调车脱轨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案例

(一)事故概况

X月x日X时X分,DF4D5715机车在X站进行40904次列车编挂调车作业,6道推进14辆时,轧上移动脱轨器,车辆脱轨,14时05分起复完毕,构成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原因

1.调车作业人员在调车作业过程中没有按照《技规》227条、229条规定,确认进路、检查线路、道岔及停留车等情况;在推进车辆调车作业时,没有认真确认前方进路,在调车指挥人确认前方进路有困难时,也没有按照规定指派调车组其他人员确认前方进路,盲目臆测调车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车站值班员在编制“调车作业通知单”时未按照《站细》规定填写调车作业计划的内容和要求,下达的“调车作业通知单”记事栏没有将6道有车这一重要内容进行引记;向调车作业人员布臵调车计划时没有将6道有始发列车技检作业这一重要内容传达给调车作业人员;在推进调车作业进入有车线时车站值班员未与调车作业人员进行联控,调车安全措施没有得到落实,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连结员在推进6道作业时,发现前方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没有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错过防止事故的最后时机,扩大了事态。

(三)采取措施

1.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车务系统在重点盯住接发车作业和施工作业安全的同时,要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加大惯性违章的整治;

2.各单位要针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问题,结合季节性安全隐患分析总结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薄弱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着重从干部履职、提高管控能力、实现现场作业的有效控制做工作,使各级管理人员真正能沉下身子,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

3.车务系统要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一次调车专项检查,从调车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定完善、干部现场检查考核量化标准、调车作业标准落实等方面逐条逐项进行排查,彻底解决有检查无标准、无考核,以及结合部长期存在的问题。

五、关于X站调车闯蓝灯严重安全隐患事故案例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x时X分,X站利用DF8B0241机车进行调车作业,作业计划为:“1道东、5+

59、I道测量、5-

59、5+

59、6+

18、5-

18、1-

59、II道走行、1+59”。当作业到第4钩“5-59”时,调车列越过关闭的D4信号机进入5道,造成X1至D4间调车进路遗留绿光带,值班员发现后解锁进路,连续2次错误使用道岔区段“故障解”,均未能解锁成功,之后使用“总人解”才将进路解锁。

(二)原因分析

1.连结员违反《技规》第228条“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及《行规》第65条“在设有调车信号机的线路上调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调车信号机的显示进行”等规定,未认真确认D4信号机的显示状态,盲目作业。

2.车站值班员对9月21日站场

5、6道进行联锁改造后,调车作业标准不掌握,未能正确排列调车进路,未认真监视调车列运行状态。

(三)采取措施

1.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类问题的严重性和潜在隐患,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认真落实现场作业安全卡控制度。

2.车务系统要针对此类问题,深刻反思,立即开展一次接发列车和调车作业标准化专项整治活动,杜绝值班员错排进路和调车作业顶红灯或闯蓝灯严重安全隐患的发生。

3.立即开展一次针对站改后新设备的操作方法、应急处臵等基本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六.值班员误排调车进路开放调车信号,纠正不当盲目变进路道岔中途转换,造成调车作业车辆脱轨铁路交通事故

(一)事故概况

XX年XX月XX日14时45分,XXXXX次列车机后16位热轴,进X站甩车,调车计划为3+16,4-1,3+全开。当4-1后牵出至2号道岔处,车站值班员排列上行回3道进路,误排为进4道的进路,信号开放后发现进路错误,在未通知调车人员的情况下盲目取消,变更进路,造成道岔中途转换,致使前端第一辆前台车进入渡线,后台车进入四股后脱轨,车辆小破3辆,损坏道岔尖轨2根,中断下行线0小时56分!中断上行线1小时32分。 (二) 原因分析 1.车站值班员值班中思想不集中,有章不循,违章蛮干,错排进路后盲目取消,变更进路。

2.站长管理不善,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落实不彻底。 (三) 采取措施

1.强化安全意识,转变干部作风。

2.落实干部安全包保责任制,从关键岗位入手抓好超前控制。

七.X站调车站检修设备耽误列车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的案例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DF4D4244机车担当83801次货物列车牵引任务,X时X分列车运行至X站进站信号移频发码箱处,由于电务人员处理接近轨红光带故障时,未及时恢复该区段移频电源盘电源,造成机车接收不到地面信号,于X时45分站外停车,X时02分开车,机外停车17分,构成一般铁路交通D9类事故。

(二)原因分析

电务人员在检修X站XJG红光带故障时,作业人员检修设备不彻底,在处理设备故障后没有进行全部试验,造成该区段电码化电源开关未恢复闭合位臵,导致XJG移频设备无法启动,没有移频电压输出,地面不发码,机车接收不到地面信号而被迫停车。

(三)改进措施

1.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设备的检维修质量,对发生的设备故障必须坚持眼睛向内,认真分析发生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2.加强检修作业管理,严格设备日常检查、测试,认真盯控检修作业流程、工艺,明确检修人员的责任和范围,严格标准化作业执行,严防漏检漏修。

3.对关键作业、关键环节一定要派责任心强、技术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进行作业和盯控,确保检修过程及设备质量全面受控。

4.各单位要强化应急响应能力。对发生的事故、设备故障等突发问题,相关单位人员应该立即响应,及时赶赴现场尽快恢复设备,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5.各单位要加强职工日常业务培训,特别要加强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臵能力的培训,提高应对突发问题的处臵能力。

6.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对发生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杜绝人为原因耽误处理、检修时间。

第四部分

货装火灾事故案例

一.关于X站黄磷火灾事故案例

(一)基本情况

X年X月X日X时X分,一辆装有黄磷的棚车(P62K3127118)在X站发生火灾事故,车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施救,于4时30分将火灾扑灭。经查,该车黄磷重量60吨、共240件,钢桶包装;发站:盘溪,托运人:昆明乐维物资供销中心第一经营部,装车地点在该托运人专用线;到站:辽阳,收货人:辽阳化学厂;承运日期:6月26日,随车派有押运人员2名;6月27日,在X站换装到准轨车辆。

(二)原因分析

1.资质情况。发到站符合《办理规定》要求,托运人具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办理的专用线符合危险货物运输技术条件,钢桶有包装检测部门的合格证明,受理承运符合铁路《危规》“四统一”等有关要求。

2.装车情况。该批货物于6月26日10时30分装车,装车前,X站对黄磷桶内水位进行了抽查,水位均在12~13cm之间,符合规定;车辆状况、湿草席衬垫及货物装载加固符合要求。

3.换装情况。6月27日该车挂20008次列车到达X站,19时40分至21时40分进行落地及包装、水位检查;米轨车内使用草席衬垫良好,卸后米轨车地板未见湿水痕迹;包装均为新桶,无渗漏、变形、破损及明显锈蚀;水位抽检32桶在12-13cm之间符合规定;23时10分完成装车并进行了签认。次日19时26分编挂46581次列车挂出。

经分析,黄磷冒烟、起火的原因为钢桶质量不良、不能抗御运输过程中正常冲击、振动和挤压,以致黄磷桶内防护用水流失,黄磷接触空气自燃。

(三)采取措施

1.要从这起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正在进行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年中检查,认真查找危险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要认真落实《危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危险货物受理承运“四统一”有关规定,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质量管理,落实区段负责制及看护巡守制度;要按照铁道部《关于加强世博会期间铁路客货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危险货物运输“禁、停、限、管”的各项措施,确保危险货物运输万无一失。

3.要进一步完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更新事故施救信息网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制度,积极开展危险货物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的处臵能力。

推荐第10篇:8.22铁路事故反思

“8.22”事故反思

2012年8月22日,沈阳局四平工务段四平线路车间郭家店保养工区代理工长带领9名线路工,利用维修天窗在京哈线十家堡至郭家店间下行线进行线路撤板捣固作业。7时32分,4名作业人员被通过的87021次货物列车撞上,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构成责任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此次事件严重暴露了一些管理问题和少部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缺乏。一万次的预防只是为了杜绝一次事故的发生,安全无小事,任何侥幸的心理都可能导致致命的伤害。于是,深刻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和加强思想教育刻不容缓。以下是我针对自己本岗位的工作,查找自身的问题和不知,以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临近线路测量放线时,须身穿黄衣头戴黄帽,来车时要停止测量,并且面向来车方向。

二、测量作业时,尽量不穿越铁路,特殊情况时,必须要有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三、临近河道测量时,不要下水或撑船,仪器不要架在离堤太近,人也不要站得离水面太近,以防不必要的危险。

四、加强自己的安全意识,规范操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人生从来没有后悔的药,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我们不要用自己的生命去验证血的教训,未雨绸缪是对生命的珍惜,亡羊补牢是对教训的总结。每一次的事故教训,都让我们深刻清醒,每一次的事故教训,都给我们敲响警钟。从现在起,让“8.22”事故警钟长鸣。

第11篇:中国铁路事故列表

事故列表

事故死亡人受伤人日期 时间 线路 地点

车次

类型

原因

数 1954年8天兰铁路月4日 3:01 天兰 289公里191(西安—

颠覆 山洪爆发冲毁路基

861米处 兰州)

1960年1山东省济月21日 津浦 南市崮山21(北京—

34 站 上海)

火灾

1961年12江苏省常月31日 沪宁 州市戚墅232(上海—

火灾 35 堰

南京)

贵州省黔1970年9南布依族23(上海—颠覆月7日 7:28 黔桂

苗族自治重庆) 落桥

司机操作失误 37 州龙里县 1971年12北京房山月7日 京广 县琉璃河

451(客)、追尾

837(货) 相撞 14 站

1976年10月16日 广深

92(广州—

深圳)

脱线

0 87(南京—1978年12河南省开

西宁月16日 3:12 陇海 封市兰考) 侧面正、副司机和运转车

106 县杨庄站

368(西安—相撞 长严重违反操作纪律

徐州) 1980年1湖南省株月22日 京广 洲市株洲403(长沙—

广州火灾

乘客携带发令纸

22

站 )

1980年2河南省郑月19日 京广 州市郑州410(南阳—

乘客携带摔炮 1 站

郑州)

爆炸

四川省凉1981年71:30山彝族自442(月9日 许 成昆 格里坪治州甘洛—成都)

坠桥

泥石流

200以

县 内蒙古自1981年10274(加格达月20日

嫩林 治区呼伦贝尔鄂伦

奇—三棵爆炸

犯罪分子作案 3 春自治旗‎ 树)

1984年5 京哈 辽宁省沈117(济宁—火灾

乘客吸烟 6 数 33

65

31

132

22

218

146

65

22 月14日

1984年12月18日

1986年1月15日

1987年7月18日 1988年1月7日 1988年1月17日

1988年1月24日

1988年3月24日 主条目 1988年7月1日

1989年1月5日 1989年4月30日

1989年6月26日

1989年6月28日

1991年6月13日 阳市新民三棵树)

县‎

湖南省岳京广 阳市岳阳247(武昌—

爆炸乘客携带雷管 县 广州)

广东省韶京广 关市乐昌247(武昌—

爆炸

犯罪分子作案 县 广州)

河南省漯京广 河市孟庙297(郑州—

爆炸

犯罪分子作案 站 重庆)

湖南省郴京广 州市永兴272(广州—县‎马田墟西安) 火灾

乘客携带油漆 站

黑龙江省拉滨 哈尔滨市438(三棵树

正面五常县‎背—吉林)

列车制动失灵、冒进荫河站 1615(货)

相撞 信号

云南省曲贵昆 靖市宣威80(昆明—

县 上海)

脱线

沪杭

311(南京—外绕上海市匡杭州) 正面冒进信号 线

巷站 208(长沙—相撞 上海) 京广 河南省安415(郑州—阳市 永定门) 火灾

乘客携带银粉 四川省重川黔 庆市綦江366(昆明—

手榴

弹爆

犯罪分子作案 县‎ 重庆)

炸 贵州省六贵昆 盘水市水571(贵阳—炸药城县‎小冲大湾) 爆炸 犯罪分子作案 头站 沪杭 上海市松364(杭州—江县 上海) 爆炸

陇海河南省三线 门峡市贺1905(货车) 颠覆 折角塞门关闭 家庄站 京沪 安徽省蚌109(北京—追尾埠市固镇苏州) 相撞

1 3

7 38

9 69

34 30

19 76

88 202

28 99

6 13

0 20

0 21

24 39

4 13

1 28

县‎

1991年8月18日

1329(货)

工作人员误判发生火广东省韶

247(武昌—灾,拉闸停车,乘客京广 关市大瑶相撞

广州) 跳车,另一列车与之

山隧道

相撞 湖南省株211(广州—浙赣 洲市五里宁波) 相撞

冒进、冒出信号

? ? 1992年3月21日

15 25 1993年7月10日

1994年1月15日

1997年4月29日 1999年7月9日 2001年4月20日 2005年7月31日 2006年4月11日 2007年2月28日 墩站 1310(货) 河南省新163(北京— 京广

乡市

成都)

追尾

2011(货)

相撞

河南省平

250(襄樊— 漯宝 顶山市宝丰县‎余官北京)

正面相撞 营站

3173(货)

湖南省岳324(昆明—10:48 京广 阳市岳阳郑州) 追尾县‎荣家湾818(长沙—相撞

信号失误 站 茶岭)

22:4湖南省衡

461(武昌—3 京广 阳市茶山

脱轨司机违反操作规定,

坳车站 湛江) 颠覆 超速通过限速岔道

机车乘务员盲目出乘,违章蛮干,超速行车;车站值班员严06:2滨洲黑龙江省

T47(北京—脱轨重违章,漏抄命令,0 线 安达市安达市车站

齐齐哈尔) 颠覆 盲目指挥;列车调度

员违反规章,作业不规范,对命令执行不

检查 K127(西安19:5辽宁省沈2 京哈 阳市新城

—长春) 追尾

33219(货物相撞

信号电缆被盗 子区

列车)

T159(青岛9:32 京九 广东省河—广州) 信号故障,司机盲目

源市 1017(武昌相撞

行车;违反操作规定

—汕头) 新疆维吾

5807(2:05 南疆 尔自治区

乌鲁吐鲁番地

木齐—阿克脱线

瞬间大风 区托克逊

苏)

40 48

7 12

126 230

9 15

2 50

5 30

2 18

3 34

2008年120:4山东省潍D59(北京—无资质包工队非法施胶济 撞人

月23日 8 坊市 四方) 工 T195(北京山东省淄2008年4—青岛)

4:38 胶济 博市王村相撞

超速 72 416 月28日 站

5034(烟台

—徐州)

广西壮族2008年6自治区玉1322(广州月30日 2:20 黎湛 林市陆川—重庆)

脱线 县 K9063(铜仁2009年6湖南省郴月29日 2:34 京广 州市郴州—深圳西)

相撞

K9017(长沙

—深圳) 广西壮族2009年7自治区柳1473(襄樊月29日 4:30 焦柳 州市柳城—湛江)

颠覆

2010年5江西省抚

K859月23日 2:10 沪昆 州市东乡(上海

脱线 县 南—桂林)

2010年8四川省德月19日 3:15 宝成 阳市广汉K165(西安

脱线

市 —昆明)

D301(北京追尾2011年720:3浙江省温南—福州月23日 4 杭深

) 导致

州市 D3115(杭州脱线

—福州南) 坠桥 山体滑坡掩埋线路违反操作规定 路堑坍塌落石 山体滑坡掩埋线路洪水冲垮桥梁

尚未查明 0 7

3 63

4 34

19 71

0 3

35以上

210以上

第12篇:铁路行车事故划分

铁路交通事故

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称为铁路交通事故。

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A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A4.4客运列车脱轨1辆。

A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

A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A4.7机车大破1台以上。

A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B1.造成1人死亡。

B2.造成5人以下重伤。

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B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B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B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B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B4.5客车大破1辆。

B4.6机车中破1台。

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C1.列车冲突。

C2.货运列车脱轨。

C3.列车火灾。

C4.列车爆炸。

C5.列车相撞。

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C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C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D1.调车冲突。

D2.调车脱轨。

D3.挤道岔。

D4.调车相撞。

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D8.货运列车分离。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D13.列车拉铁鞋开车。

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

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第13篇:铁路行车事故统计

1、1971年12月7日,451次近郊旅客列车和837次货车在京广线琉璃河站发生尾追相撞的

重大行车事故,铁路职工和旅客死亡14人,伤22人,中断行车1小时40分;

2、1976年10月16日,广州到深圳92次在广深线41公里处脱轨颠覆,旅客18人受伤,中断

行车24小时59分;

3、1978年12月16日南京开往西宁的87次在陇海线杨庄车站与西安开往徐州的368次拦腰

相撞,造成旅客死亡106人,重伤47人,轻伤171人,客车报废3辆,中断行车9小时30分

,被称为震惊中外的“杨庄事故”;

4、1980年2月19日,南阳开往郑州的410次(郑州客运段担当)旅客列车到达郑州车站时

,3号车厢因为旅客携带摔炮爆炸,造成1名旅客死亡,8名旅客受伤,客车报废1辆;

5、1980年1月22日,长沙开往广州的403次列车,到达京广线株州车站时,因为旅客携带

发令纸燃烧起火,造成旅客22人死亡,4人受伤,客车大破1辆,小破1辆;

6、1981年7月9日,成昆线尼日至乌斯河间的利子依达铁路大桥被泥石流冲塌,正在通过

的442次列车2台机车、1辆行李车和1辆客车坠入大渡河内,造成130人失踪和死亡,146

人受伤,线路中断15天;

7、1981年10月20日,由加格达奇开往三棵树的274次列车运行到颚尔格奇和朝阳村间,

由于罪犯实施爆炸,造成旅客3人死亡,65人烧伤,客车大破1辆,中断行车2小时50分;

8、1984年5月14日,济宁开往三棵树的117次旅客列车在深山线房家和大红旗间,因为旅

客吸烟引起列车火灾,造成旅客死亡6人,伤22人,报废客车2辆,小破1辆,中断行车1

小时14分;

9、1984年12月18日,武昌开往广州的247次(武汉客运段担当)旅客列车,运行在荣家

湾至黄秀桥间,3号车厢因旅客携带雷管发生爆炸,造成该旅客当场死亡,3名旅客受伤

10、1986年1月15日,武昌开往广州247次旅客列车,运行在京广线白石渡至坪石间,由

于犯罪旅客在7号车厢实施爆炸,造成旅客死亡7人,重伤11人,轻伤27人;

11、1987年2月18日,三棵树开往加格达奇的373次旅客列车在肇东车站因为旅客携带的

夹克油着火,造成旅客6人重伤,7人轻伤,旅客大破1辆,中断行车1个多小时;

12、1987年4月22日,双鸭山开往齐齐哈尔的98次特快列车,当运行到滨北线松花江大桥

时,列车14号车厢发生犯罪旅客实施爆炸,造成12名旅客死亡,44人受伤,客车报废1辆

13、1987年7月18日,郑州开往重庆的287次旅客列车,运行到京广线孟庙车站时,由于

罪犯旅客在9号车厢实施爆炸,造成副列车长和另外8名旅客死亡,30名旅客重伤和39名

旅客轻伤,客车大破2辆;

14、1988年1月7日,广州开往西安的272次旅客列车,运行在京广线马田墟车站时,6号

硬座车厢由于旅客携带油漆发生火灾,造成旅客34人死亡,30人受伤,客车大破2辆;

15、1988年1月17日,三棵树开往吉林的438次旅客列车,运行至拉滨线背荫河车站时因

列车制动失灵冒进信号,与进站的1615次货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旅客和路内职工19人

死亡,重伤25人,轻伤51人;

16、1988年1月24日,昆明开往上海的80次特快列车,运行至贵昆线且午至邓家村间,由

于列车颠覆,造成旅客及铁路职工死亡88人,重伤62人,轻伤140人。国务院接受原铁道

部长丁关根引咎辞职的请求,3月12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决定免去丁关根铁道部

部长的职务;

17、1988年3月24日,南京开往杭州的311次旅客列车,运行到沪杭外环线匡巷车站,由

于列车冒进信号,与正要进站的长沙开往上海的208次旅客列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旅客

及路内职工死亡28人,重伤20人,轻伤79人,其中日本旅客死亡27人,重伤9人,轻伤2

8人。机车大破2辆,中破1辆,中断行车23小时。该事故是外籍旅客伤亡最多的一次严重

事故,日本旅客除教师1人外,其余都是16岁以下的中学生;

18、1988年7月1日,郑州开往永定门的415次普通旅客列车,列车运行至安阳至宝莲寺间

,因旅客携带银粉燃烧引起列车火灾,造成旅客死亡6人,重伤6人,轻伤13人,客车报

废1辆;

19、1989年1月5日,昆明开往重庆的366次旅客列车,在川黔线石门坎车站开出不久,罪

犯将一颗手榴弹引爆,造成旅客20多人受伤;

20、1989年4月30日,贵阳开往大湾的571次旅客列车,在贵昆线小冲头停车时,

9、10号

硬座车厢因罪犯引爆炸药,造成列车员1人重伤,旅客20人轻伤;

21、1989年6月26日,杭州开往上海的364次运行至松江和协兴间列车发生爆炸,造成旅

客死亡24人,重伤11人,轻伤28人,中断正线行车4小时7分;

22、1991年6月13日,北京开往苏州的109次可列车,运行至津浦线新马桥至曹老集间,

与前行的1329次货车发生追尾冲突,造成109次副司机死亡,列车乘务员和旅客28人受伤

,中断行车18小时37分;

23、1991年8月18日,武昌开往广州247次(武汉客运段担当),运行至京广线大瑶山隧

洞时,因列车人员误判发生火灾在大瑶山隧洞内拉罚停车,因列车人员误判发生火灾在

大瑶山隧洞内拉罚停车,旅客纷纷下车和跳车,正遇临线通过列车,造成数十名旅客伤

亡;

24、1992年3月21日,211次旅客列车在浙赣线五里墩车站冒进、冒出信号,与进站

的1310次货车发生冲突相撞,造成旅客死亡15人,伤25人,机车报废2台,客货车报废9

辆,中断行车35小时;

24、1993年7月10日,北京开往成都(洛阳列车段担当)的163次旅客列车,运行至京广

线新乡南场至七里营间,与前行的2011次货车发生尾追冲突,造成乘务员32人死亡,7人

重伤,4人轻伤。旅客8人死亡,2人重伤,35人轻伤。机车中破1台,客车报废3辆,小破

15辆。货车报废1辆,大破2辆,中断京广线正线行车11小时15分,这次事故是郑州铁路

局客运乘务员伤亡最为惨重,至今事故造成的后患影响还未消失;

25、1994年1月15日,襄樊开往北京的250次旅客列车(襄樊客运段担当),运行至漯宝

线余官营车站时,与在站内停留的3173次货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路内外职工和旅客7人

死亡,12人受伤。其中襄樊客运段职工1人死亡,11人受伤。内燃机车报废1台,蒸汽机

车大破1台。客车报废辆,小破1辆。货车报废1辆,大破2辆,中破2辆、小破1辆,中断

正线行车3小时9分;

26、1997年4月29日,昆明开往郑州的324次旅客列车,运行到京广线荣家湾时,与停在

该站长沙开往茶岭的818次旅客列车相撞,造成乘务员和旅客死亡126人,重伤45人,轻

伤185人,是继杨庄事故以来最大的一次旅客伤亡事故;

27、1999年7月9日,武昌开往湛江的461次旅客列车,运行至衡阳北和衡阳车站间发生脱

轨,造成旅客死亡9人,重伤15人,轻伤25人。客车报废5辆,大破4辆,中破2辆,小破

1辆;

第14篇:全球铁路事故统计

全球铁路事故统计

1830年代

1830 1830年9月15日 – 英格兰: 威廉·赫斯基森成为历史上首位在铁路事故中丧生的乘客。在“利物浦-曼彻斯特铁路”启用时死于“史蒂芬逊火箭号”的轮下。

1830年12月 – 美国马里兰州: 在“巴尔的摩-俄亥俄铁路”上,一位驾驶从一列以马匹拖拉的拥挤车厢上跌落,不幸命丧轮下,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例的铁路死亡事故。 1831 1831年6月17日 – 美国南卡罗莱纳州查尔斯顿:因为“查尔斯顿挚友号”的压力安全阀被一位火车执勤人员拴住,导致锅炉发生爆炸而造成执勤人员的伤亡。该事故列车为南加州运河与铁路公司的第一辆内燃机火车头。 [编辑]1832 1832年7月25日 – 美国麻萨诸塞州昆西市:一根电缆线在“花岗岩铁路”的斜坡上突然折断,导致一位来自古巴的旅客丧生,另外三位观光客受伤。 [编辑]1833 1833年11月11日 – 美国纽泽西州海士顿:在纽泽西州史帕伍德(Spotwood)与海士顿(Hightstown)之间的乡村地区,由于轴承过热而导致轮轴断裂,纽泽西运河与铁路联合公司的一列客车以每小时25英里的速度出轨,一节车厢翻覆,造成2死15伤的惨剧。事故中的幸存者科尼利厄斯·范德比尔特(Cornelius Vanderbilt),后来成为“纽约中央铁路”的首长,他当时断了2根肋骨,肺脏穿刺,经过1个月的治疗后才康复。客车中另一位未受伤乘客为美国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隔天他继续行程返回美国首府。 [编辑]1837 1837年8月11日 – 美国维吉尼亚州苏福克市:首例导致乘客丧生的对撞事故,发生于靠近苏福克(Suffolk)的“普兹茅斯-洛亚诺克铁路”。一列载运木材的火车往东行驶,在下坡路段高速正面迎撞另一列来自维吉尼亚州普兹茅斯市的早班客运列车。13节旧式驿马车(Stagecoach)型式车厢的前三节遭到猛烈撞击,知名的伊利家族有三个女儿在这次事故中丧生,火车上超过200位乘客受伤。事故发生时,他们正要从汽船旅行回程,在豪兰(Howland)一件1840年出版的雕刻作品“汽船灾难和铁路车祸”描绘出撞击当时的瞬间。 [编辑]1838 1838年8月7日 – 英格兰: 伦敦近郊哈罗自治市(Harrow-on-the-Hill)一处教区教堂院落纪念碑上的文字:“为了纪念托马斯·波特,斯塔福郡(Stafford)特伦特河畔柏顿(Burton upon Trent)约翰·波特的儿子,在这个小镇附近被火车撞断他的双腿,他坚忍地承受二次截肢的手术,因为失血过多而往生,享年33岁”。 [编辑]1840年代

[编辑]1840 1840年8月7日 – 英格兰“贺顿铁路事故”:铸铁件由无盖货车(Wagon)上掉落,导致客运车厢出轨,造成5位乘客丧生。 [编辑]1841 1841年12月24日 – 英格兰Sonning:一列从帕丁顿开往布里斯托尔的火车遇上了暴雨引起的泥石流,造成了8死17伤。这场事故的伤亡程度也引起了对快速列车客货混运这一惯例的质疑。 [编辑]1842 1842年5月8日 – 法国默东(凡尔赛):在“巴黎-圣日耳曼铁路”启用典礼期间,一列回程火车在默东(Meudon)着火,导致火车头的轮轴断裂,造成列车出轨。55位乘客身陷客运车厢丧生,包括探险家朱力·迪蒙·迪尔维尔(Jules Dumont d\'Urville)。这件事故导致法国废除当时将乘客反锁于客运车厢内的一般惯例。这件事故是全球首例的铁路大灾难,通常称为“凡尔赛火车事故”。 [编辑]1844 1844年11月21日 – 英格兰诺丁罕比斯顿:浓雾中二列火车在“英格兰中部铁路”上对撞,2人伤重不治,约15~20人受伤。 [编辑]1847 1847年5月24日 – 英格兰切斯特:由于桥梁的崩塌,一列由切斯特开往饶邦(Ruabon)的火车冲下36英尺深的迪河(River Dee),导致5位乘客丧生,多人受伤。“迪河桥灾难”引发重新评估铁路桥梁的铸铁使用。 [编辑]1850年代

1855年3月12日 – 加拿大安大略省加鼎运河大桥火车事故: 90名乘客从安大略省多伦多搭乘火车前往汉密尔顿。在接近目的地时,火车发生出轨,跨越加鼎运河的大桥因此而瘫塌。70名乘客因受伤或溺水而身亡,随后在Cootes Paradise里被发现。

1855年11月1日 – 美国密苏里州圣刘易斯Gasconade Bridge train disaster:当超过600名乘客搭乘一列行驶在太平洋铁路上的火车,庆祝其落成时,密苏里州圣刘易斯郊外的一座大桥发生瘫塌,火车头带着13节车厢中的12节冲入Gasconade River,30多人遇难,数百人受重伤。 [编辑]1860年代

1864年6月29日 – 加拿大魁北克省贝来尔:一列火车在一座摇晃的大桥前没能刹住而堕入了黎塞留河,99人死亡。这也被称为圣伊莱尔火车灾难.1865年6月9日 – 英国Staplehurst:10死49伤,幸存者中有查理·狄更斯.1868年8月20日 – 威尔士阿伯盖莱火车灾难:客车撞上了失控的货车,货车上装载的石蜡发生爆炸,33人死亡,火车司机被严重烧伤。 [编辑]1870年代

1874年9月10日 – 英国诺威奇(诺福克):一列邮车和一列快车因为通信故障在一条单轨铁路上迎头相撞,25人死亡。这场事故直接导致了单轨铁路交通自动控制系统的引进。

1876年12月29日 – 美国俄亥俄州阿什塔比拉的阿什塔比拉河铁路灾难: 肖尔湖—密歇根南方铁路第五号火车——太平洋特快列车撞上了阿什塔比尔大桥,11辆客车陷入火海。车上159人中,有92人死亡,64人受伤。

1879年12月28日 – 苏格兰: 当一列火车通过Tay Rail Bridge时,大桥因为暴风雨而发生坍塌,75人失去了生命。威廉·托帕兹·麦戈纳格尔用史诗般的诗歌《The Tay Bridge Disater》记录下了这一重大事件。 [编辑]1880年代

1889年6月12日 – 北爱尔兰阿马附近的阿马铁路灾难:蒸汽机车无力牵引一列车爬山,决定将列车分段,牵引前段先行;但后段列车的刹车失效,后溜下坡撞上随后的火车,88人死亡。此次事故促使英国国会通过了Regulation of Railways Act 1889, 以要求改进刹车和信号系统。 [编辑]1890年代 1891年4月19日 – 美国俄亥俄州Kipton:一列客车和一列货车在Kipton站东面发生相撞,8人死亡。这场事故是因为一名火车司机的手表停了并晚了四分钟而引起的,这也促使了美国铁路级计时表质量控制标准被采用。

1891年12月4日 – 美国康涅狄格州East Thompson:四列客车相撞。

1895年10月22日 – 法国巴黎蒙帕纳斯火车站: 特快列车超出止冲器,从窗户中冲向广场30余米后垂直落下。

1896年4月6日复活节星期一 – 威尔士兰贝里斯:在斯诺登峰铁路启用当天,1号火车头“L.A.D.A.S.”失控出轨,从一个陡坡上垂直落下并严重损毁。火车司机和消防队员及时跳车,车厢被防护装置拦住。一名乘客从行进的火车上跳下被卷入车轮,随后因伤势过重而去世。铁路随后被关闭超过一年,1897年4月19日重新开放。 1898年3月至12月 – 乌干达察沃食人事件: 大约140名铁路工人在建造横跨察沃河的大桥时葬送狮口。 [编辑]1900年代

1900年 – 美国华盛顿州喀斯喀特隧道附近的惠灵顿:一场雪崩将两列火车推下了悬崖,100多人因此而死亡。

1902年 – 德国法兰克福:严重的撞击止冲器事故激发了Rawie系列能量吸收止冲器的发展。

1903年8月 – 法国巴黎地铁火灾:巴黎地铁发生火灾,84人死亡。 1903年9月27日 – 美国弗吉尼亚州丹维尔Wreck of the Old 97:一列在南方铁路上向南行驶的客车在丹维尔的高架桥上出轨,11人遇难。

1906年6月30日 – 英国索尔兹伯里的索尔兹伯里铁路事故:急速行驶的特快列车在一个急转弯处与一列牛奶车相撞,28人遇难(24名乘客和4名工作人员)。

1906年9月21日 – 加拿大安大略省纳帕尼: 在安大略省纳帕尼一列Grand Trunk Railway上行驶的客车在一个叉道口撞上了一列停着的货车。火车司机在控制台前极力想让火车减速因此成了唯一的遇难者。后来火车乘客们树起了一座纪念碑,以表达他们对火车司机的尊重。

1907年9月15日 – 美国新罕布什尔州迦南:魁北克至波士顿事故,25人遇难,大量人员严重受伤。

1908年4月20日 – 澳大利亚墨尔本桑夏恩火车灾难:追尾事故,44人遇难,维400人受伤。

1909年4月12日 – 美国印地安那州加里: 一列在Chicago South Shore & South Bend Railroad上向西行进的火车错过了交汇点,与一列向东行进的火车迎头相撞。

1909年6月19日 – 美国印地安那州Shadyside:一列在Chicago South Shore & South Bend Railroad向东行进的火车错过了交汇点,与一列向西行进的火车迎头相撞。 1910年代

1910年12月24日 – 英格兰坎布里亚Hawes Junction train disaster: 忙碌的信号员忘记about light engines on main line, and expre signalled onto it.1915年5月22日 – 苏格兰Gretna GreenQuintinshill rail crash:四列火车包括一列军车在苏格兰Gretna GreenQuintinshill相撞,意外是the result of non-standard operating practices during a 转更 at a 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227人死亡,246人受伤。 1917年12月12日 – 法国Midane:一列军用火车在Mont Cenis隧道入口处出轨,543人死亡。

1918年6月22日 – 美国印地安那州哈蒙德: An empty troop train collides with a parked circus train。86人死亡,127人受伤。 1918年7月9日 – Great train wreck of 1918, 美国田纳西州纳什维尔: 两列Nashville, Chattanooga and St.Louis Railroad火车相撞。101人死亡,171人受伤。美国历史上死伤最严重的铁路事故。

1918年11月1日 – Malbone Street Wreck of the Brooklyn Rapid Transit Company (BRT) in 纽约市.一名经验浅、因Brotherhood of Locomotive Engineers的罢工而被迫驾驶火车的司机在驾驶一列火车时在隧道内急速转弯出轨,97人死亡,超过100人受伤。 1910年代 –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Exeter croing loop collision 1920年代

1930年代

1939年12月22日 – 德国Genthin: D180列车跟上一班由柏林开往科伦、载满乘客和延误了的D10列车相撞。278人死亡,453人受伤,是德国最严重的火车意外之一。 1940年代

1940年 – 英格兰Norton Fitzwarren train disaster: 一名于四线铁路上的列车司机误读信号,把火列车驶离铁路范围。

1942年12月27日 – 加拿大安大略省Almonte: 一列延误的载客列车被尾随的军车追上并发生碰撞,造成36人死亡,超过200人受伤。 1943年6月4日 – Hyde railway accident, 新西兰: 高速列车在弯位出轨,21人死亡,47人受伤。

1944年1月16日 – 西班牙里昂省Torro tunnel意外中,超过500人死亡。

1944年2月 – Train collision near Breifo between Hol and Geilo, 挪威, at the Bergensbanen line.25人死亡。

1944年3月3日 – 意大利Balvano: 一列戟货列车于隧道内发生故障,造成超过500名非法搭客因一氧化碳而中毒身亡。

1944年7月6日 – Troop train crash near Jellico, Tenneee, 美国: 一列戴客列车于一条状况欠佳的路轨上因超速行走导致出轨意外,造成35人死亡,99人受伤。 all soldiers in U.S.Army enroute to deployment.1946年4月26日 – 美国伊利诺斯州Naperville: Chicago, Burlington and Quincy Railroad\'s Advance Flyer, stopped in the station, is rammed by the railroad\'s Exposition Flyer.45人死亡,超过100人受伤。

1947年5月5日 –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Camp Mountain train disaster: 一列行驶Dayboro线前往Brisbane西北的picnic train急速转弯后出轨,16人死亡。

1947年9月1日 – 加拿大马尼托巴省Dugald: 一列Canadian National Railway载客火车failed to take the siding and collided with the No.4 Transcontinental that was standing on the main line,31人死亡。

1948年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 Atchison, Topeka and Santa Fe Railway\'s Super Chief crashes through a bumper at the end of track at Los Angeles Union Paenger Terminal; the locomotive comes to rest dangling above the street at the end of the tracks.1949年10月22日 – 波兰Dwor: 行驶Gdansk和Warszawa间的快速列车出轨,超过200死亡。 [编辑]1950年代

1950年11月21日 –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Canoe River: 一列载着前往韩国执勤军队的加拿大国铁火车接收错误指令后与载客列车相撞,21人死亡,包括17名士兵。

1950年11月15日 – 挪威Hjuksebø: 四个货物车厢在转轨时与其它车厢脱开,跟行驶Sørlandsbanen线的快速列车相撞,15人死亡。 1952年10月8日 – 英国Harrow and Wealdstone rail crash: 三列火车相撞,112人死亡,340人受伤。

1953年1月15日 – 美国华盛顿特区: 宾夕法尼亚州铁路一列西行联邦快车煞制系统失灵,火车在联合车站撞向轨道尽头之缓冲器并冲进站长的办工室,幸好意外中没有人死亡。

1953年12月19日 – 澳大利亚Sydenham Rail Disaster: 一辆新南威尔铁路电动载客列车跟前面的列车相撞,5人死亡,748人受伤。 1953年12月24日 – 捷克Šakvice train disaster: 一辆快速列车的全体驾驶人员饮完数瓶酒后大睡,列车撞向前面车站的通勤列车,106人死亡。

1953年12月24日 – 新西兰Tangiwai disaster: 一列来往威灵顿及奥克兰晚间快速列车,驶经属于Tangiwai Railway,横跨Whangaehu River的铁路桥时桥梁倒塌。桥墩在列车通过前被火山泥流冲击而受损,151人死亡。

1955年1月23日 – 英格兰Sutton Coldfield train disaster: 一辆载客列车转弯时超速出轨,17人死亡。 1955年4月3日 – 墨西哥Guadalajara: 一列火车跌进峡谷,300人死亡。

1955年8月22日 – 美国田纳西州Spring CitySpring City Train Disaster: 一辆校车无视平交道的停车讯号,遭途经的货物列车撞击,11人死亡,39人受伤,死者全为学童。

1956年1月22日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 Santa Fe Railroad之圣地亚哥号载客列车在洛杉矶联合火车总站外出轨,电台报道意外后,很多医生、护士和观光客前往 the scene that it causes one of the first Sig Alerts.1957年3月15日 – 芬兰Kuurila: 以蒸气推动的晚上载客列车跟DMU快速列车相撞,26人死亡,60人受伤,是国家在和平时期最严重的火车意外。

1957年9月29日 – 巴基斯坦Montgomery: 一列特快列车撞向一辆运油列车,250人死亡。

1957年12月6日英国Hither Green rail crash: 一辆由Hastings驶往Charing Cro的特快列车在Hither Green出轨,49人死亡,78人受伤。

1968年1月6日 – 英国Hixon rail crash: 一辆行驶曼彻斯特至伦敦之间的特快列车跟载有120吨变压器的货车在一个自动平交道相撞,11人死亡,27人严重受伤。

1969年7月 – 两列运送铁矿火车在挪威Ofotbanen线相撞,一名司机死亡,另一名受伤。

1969年 – 澳洲Violet Town railway disaster: 两列火车在一段没有设置ATP的单线铁路迎头相撞,9人死亡。 [编辑]1970年代

1970年2月1日 –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 一辆快速列车撞向另一停下的火车,236人死亡。

1970年6月 – 挪威奥斯陆: 一列由Skien开出的火车跟在Lysaker转轨中的机车相撞,30人受伤。

1970年12月 – 挪威奥斯陆: 一列载货火车煞掣系统失灵,撞向Østbanen站的月台,司机死亡。

1972年10月6日 – 墨西哥Saltillo: 载着朝圣者的火车出轨着火,208人死亡。

1975年2月22日 – The Tretten Crash, Tretten, 挪威: 一列由奥斯陆开出的载客列车跟另一辆由Trondheim开出的快速列车相撞,27人死亡。

1975年2月28日台湾彰化县:一辆超载的彰化客运班车在大村乡一处平交道与火车相撞,造成40人死亡,42人轻重伤。 1976年5月4日 – 荷兰Schiedam附近: 一列国际列车跟一列本地列车相撞,24人死亡,11人受伤。

1977年1月18日 – 澳洲Granville railway disaster: 一列火车出轨,撞向桥墩,83人死亡。 1977年夏天 – 挪威Mo i Rana附近: 一列行驶Nordlandsbanen线的载客列车出轨,司机死亡。

1978年2月22日 – Waverly Tank Car Explosion, Waverly, 田纳西州, 美国: 两个行驶在Louisville and Nashville Railroad,运载液化石油气的车厢出轨,在引发猛烈爆炸。爆炸中15人死亡,56人受伤,多座位于Waverly商业区的建筑物受破坏。

1979年10月22日 – 苏格兰Invergowrie rail crash: 一列车开动后发生故障随即停车,但信号显示该区间可通行,导致后续列车撞上,5人死亡。

1979年11月10日 – 加拿大Miiauga: 装载氯气的车厢出轨造成致命浓烟和空气污染,意外没有导致伤亡,但超过250,000居民被撤离城市,是北美洲历史上在和平时期最大规模的撤退行动。 [编辑]1980年代

1980年7月25日 – 荷兰Winsum: 两列火车在Groningen和Roodeschool之间的同一路轨上相撞,9人死亡,21人受伤。 1980年8月1日 – Buttevant, County Cork, 爱尔兰: 一列火车以70英哩每小时的速度撞向main 都柏林台湾新竹县:北上1002次自强号列车,行经头前溪南无栅栏的平交道时,遭闯越平交道的砂石车冲撞,列车煞车不及冲上头前溪桥,遭撞击后的横向力量拉扯铁桥上铁轨造成位移断裂,共五节车厢翻入河床,造成31人死亡,131人轻重伤,此事故后台铁为提高警戒,将电联车驾驶端面均以鲜明的红黄色涂装之,并全面改善无遮断器之平交道。

1981年6月6日 – 印度比哈尔: 约800余人死亡,当火车掉入巴格马提河中。目前历史上死亡人数第二多的火车事故。

1981年7月9日 – 中国成昆铁路列车坠桥事故:大渡河上的利子依达铁路桥被泥石流冲断,北上的442次列车经司机紧急制动仍未能在桥面中断位置前停下,两辆机车、13号行李车、12号邮政车及3辆客车车厢(9至11号)从桥坠下,其中机车及11至13号车坠入大渡河中,9号和10号车则掉在岸边,约200人死亡或失踪,铁路中断16天。

1984年11月25日 –香港: 早上08:50,一列由红磡驶往上水的东铁线列车(E45),到达上水站落客后,司机欲驶至中线路轨,以便调头后再驶入南行月台载客。当列车在驶至路轨交汇处时,道岔未有将列车引入中线路轨,令列车驶入侧线路轨。司机煞掣不及,撞断一条电缆柱及撞毁止冲档石壆,然后翻侧,第1卡断成两截,第2卡车厢横放压着车头。幸好当时乘客已经全部下车,而当时车上两名工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车长亦没有受伤(当时编制分别设有司机和车长)。该组车(445除外)现已退役。

1986年2月8日 – Hinton train collision, Dalehurst, Alberta, 加拿大: VIA Rail客运列车与CN货运列车迎头相撞,23人死亡。 1986年10月30日 – 美国印第安纳州Gary: A Chicago SouthShore and South Bend Railroad train strikes a flatbed truck that drove around the croing gates.1987年1月4日 – 美国马里兰州Chase: 一列美国铁路公司火车与一列Conrail的货运火车相撞出轨,16人死亡。

1988年1月14日 –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近Thompsontown: Conrail货运列车UBT-506和TV-61迎头相撞。

1988年3月24日 – 一列由ND2型内燃机车牵引、南京开往杭州的311次旅客列车,运行到沪杭铁路外环线(下行线)匡巷站时并没有停车。按行车计划,该列车本应在匡巷站停车,会让从长沙开往上海的208次旅客列车。但是由于311次列车的两名司机严重违章失职,将接听车站紧急呼叫的无线列调电话关闭,又没有没有认真瞭望,导致列车冒进信号,挤坏道岔并冲入上行线[4],在下午2时19分与正要进站的208次旅客列车发生正面相撞

1988年6月27日 – 法国巴黎火车事故: 一位列车驾驶通知巴黎里昂车站的站长,他的列车失控。驾驶在尝试减速无效后,便将乘客集中到列车的末端。在驾驶通知车站站长后几秒,列车撞上停在月台旁的一列挤满乘客的通勤列车,造成56人死亡。这是法国最惨重的铁路意外。

1988年12月12日 – 英国伦敦Clapham Junction rail crash: wrong side failure,35人死亡,超过100人受伤。

1989年6月4日 – 俄罗斯Ufa train disaster:400人到1000人死亡,当两辆列车经过泄露的天然气管线时,引发爆炸。 [编辑]1990年代

[编辑]1990年

1990年1月4日 – 一列挤逼的载客火车与另一列载货火车在巴基斯坦信德省相撞,超过210人罹难。

1990年4月16日 – 两列本地载客火车在挪威奥斯陆Lysaker相撞,5人死亡。

1990年6月6日 – Cowan火车碰撞, 澳洲新南韦尔斯Cowan:一列特别的载客火车不能驶上由Hawkesbury River到Cowan的斜坡。 [编辑]1991年

英国1991年1月8日 – 英国伦敦: 一列载客火车在Cannon Street Station碰到缓冲器,1人死亡,542人受伤。

挪威1991年1月18日 – 一列行驶Raumabanen线的载客火车在挪威Bjorli出轨,2人死亡。

日本1991年4月 – 信乐高原铁道事故:日本滋贺县甲贺郡信乐町发生擦撞事故,42人死亡。

台湾1991年11月15日台湾台北县:一辆满载育林国中参加毕业旅行师生的游览车,行经莺歌镇东莺平交道时,因平交道线形设计不良而遭前方拖板车堵住,遭台铁南下电联车猛烈撞击,造成4死42伤。 [编辑]2004年

2004年2月18日 – 伊朗Nishapur:一列火车出轨着火,数小时后爆炸,约300人死亡。

2004年4月22日 – 北韩Ryongchon disaster:爆炸导致超过50人死亡,逾1000人受伤。

2004年10月23日 – 日本新潟县:上越新干线出轨事故。一列上越新干线火车因新潟中越地震出轨,这是第一次新干线火车在运行时出轨。

2004年11月3日 – 美国华盛顿:一列地下火车不能煞制,溜后至Woodley Park-Zoo Station跟另一列火车相撞,事件中20人受伤。 2004年11月6日 – 英国Ufton Nervet rail crash:一列高速列车以每小时100英哩的速度在平交道与停下的汽车相撞后出轨(明显是企图自杀),造成5名乘客和两名火车司机死亡,超过100人受伤。 2004年11月15日 – 澳洲昆士兰州Bundaberg附近发生Bundaburg Tilt Train Derailment : 全球最快窄轨列车以时速108公里的高速出轨,值得一提的是,无人在此意外中死亡或永久性受伤,发生原因至今仍未清楚,并仍在调查中。

2004年12月26日 – 斯里兰卡Telwatta海洋女王号火车意外:2004年印度洋大地震所引发的海啸把整辆列车卷翻,造成约1700名乘客死亡,是人类铁路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事故。 [编辑]2005年

2005年1月6日 – Graniteville train disaster,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 Still under investigation by the NTSB; 初步调查显示a turnout is left lined for a siding when it should have been lined for the mainline, 导致一列载货列车跟一列停泊的列车相撞。 [1]台湾花莲县:五名施工人员因不知列车改变行驶轨道,遭南下自强号列车撞击,5人全部罹难。

2006年3月17日德国磁浮试验线碰撞事故,德国林根市,一列磁浮列车在试验时和撞上一列在轨道上的工程车,造成23人死亡。 [编辑]2007年

2007年3月23日-英国发生高速火车出轨意外事件,造成一名84岁的妇人死亡。初步分析可能是因为铁轨的转辙器故障所导致的。 2007年6月15日-台湾的列车相撞事件。发生在台湾铁路管理局宜兰线大里车站南方。事发时,由试运行之电力机车组的正面,撞上电联车(区间车)侧面,造成5死15伤。 主条目:台铁大里车站事故

2007年8月1日,刚果民主共和国,死100人 伤200 [1][2] 2007年12月19日,Mehrabpur train derailment, Mehrabpur, 巴基斯坦火车由南部卡拉奇市前往东部拉合尔市: 上午2:20 am 出轨,死58人,伤过百人。[3] [编辑]2008年

2008年4月28日在中国山东省淄博市胶济铁路王村站附近发生的一起严重列车相撞事故。事故造成至少70人遇难,416人受伤,其中重伤70人,受伤旅客中有4名法国籍旅客。胶济铁路停运约22小时,于北京时间2008年4月29日凌晨2时16分恢复通车。→2008年胶济铁路列车相撞事故

2008年12月25日,D131次列车在河南鹤壁着火致京广线中断。动车组列车着火致京广线中断(组图) [编辑]2009年

中国2009年6月29日,京广铁路湖南郴州站站内K9017次客车与K9063次客车侧向相撞,致使K9063次机车脱轨,造成3人死亡,63人受伤。→2009年京广铁路郴州站列车相撞事故

中国2009年7月29日,由襄樊开往湛江的1473次旅客列车在运行至焦柳铁路柳州境内古砦至寨隆间,列车脱轨。事故造成4人死亡,重伤11人,23人轻伤。 [编辑]2010年代 [编辑]2010年

2010年5月23日凌晨,由于连日降雨导致山体滑坡,由上海南开往桂林的K859次旅客列车在沪昆铁路江西省余江县与东乡县之间发生脱线事故。事故造成19死71伤。→2010年沪昆铁路列车脱线事故 [编辑]2011年

2011年2月10日下午1点(UTC+9)左右,韩国KTX高速铁路由釜山开往首尔的高铁在首尔近郊的光明站附近发生脱轨。[4] 2011年7月23日20时34分,一列从北京南站始发前往福州站的D301次动车与一列从杭州站始发前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动车,两车方向一致,行至在浙江省温州市方向双屿路段下岙路,D3115疑遭到雷击后失去动力停车,造成D301追尾,追尾致D3115次动车第15同第16节,两车厢脱轨坠桥,D301次动车第1到4节车厢脱轨,四车厢脱轨1节坠桥。[5]截至23时16分,事故已导致至少16人死亡。[6]→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追尾脱轨事故

第15篇:中国十大铁路事故

中国十大铁路事故

(2008-04-28 15:31:00) 4月28日,共和国历史上一个悲痛的日子,胶济铁路客车相撞事故,伤亡数百,噩耗传来,全国震惊!铁路事故率低于公路、船运,仅高于航空,铁路旅客大可不必为此而增加心理负担。整理一下中国历史上的十大事故,瑾记,确保安全,警钟长鸣!

1、中国铁路史上最惨烈事故。成昆铁路上大渡河,利子依达铁路大桥,泥石流,断桥130人失踪和死亡,146人受伤

1981年7月9日,成昆线尼日至乌斯河间的利子依达铁路大桥被泥石流冲塌,正在通过的442次列车2台机车、1辆行李车和1辆客车坠入大渡河内,造成130人失踪和死亡,146人受伤,线路中断15天;

(1981年夏,四川全境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成昆铁路上大渡河的一条支流突发大型泥石流,这条支流上的两孔桥梁连同桥墩一道被折断。深夜,一辆列车向前飞驰。列车驶进隧道后曲线运行,

在接近洞口20米,离断桥70米时,司机在泼洒的暴雨中突然发现险情,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用生命中最后的几秒拉下了关键的死闸和汽笛。英勇的司机随机车一起滑坠到断桥下面汹涌奔腾的泥石流里,壮烈牺牲。第二台机车、行李邮政车、11号硬座车厢也随着惯性相继坠入河中。后面的10号和9号车厢翻落在桥下的护坡上,8号车厢在隧道内出轨,7号至1号车厢安然停下。事故造成车上130人死亡,这是中国铁路史上空前惨烈的事故。)

2、京广线荣家湾,火车相撞,死亡126人,重伤45人,轻伤185人

1997年4月29日,昆明开往郑州的324次旅客列车,运行到京广线荣家湾时,与停在该站长沙开往茶岭的818次旅客列车相撞,造成乘务员和旅客死亡126人,重伤45人,轻伤185人,是继杨庄事故以来最大的一次旅客伤亡事故;

3、杨庄事故,火车相撞,死亡106人,重伤47人,轻伤171人

年12月16日南京开往西宁的87次在陇海线杨庄车站与西安开往徐州的368次拦腰相撞,造成旅客死亡106人,重伤47人,轻伤171人,客车报废3辆,中断行车9小时30分,被称为震惊中外的“杨庄事故”;

4、导致原铁道部长丁关根引咎辞职,列车颠覆,死亡88人,重伤62人,轻伤140人,(引咎辞职是政治文明的一种进步,但是希望这样的事越少越好)

1988年1月24日,昆明开往上海的80次特快列车,运行至贵昆线且午至邓家村间,由于列车颠覆,造成旅客及铁路职工死亡88人,重伤62人,轻伤140人。国务院接受原铁道部长丁关根引咎辞职的请求,3月12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决定免去丁关根铁道部部长的职务;

5、28日凌晨发生在胶济铁路淄博周村段的客车相撞事故已经造成70人死亡,416人受伤。(这是目前的最新数据,希望不要继续增加)

6、乘务员伤亡最为惨重的事故。京广线新乡南场至七里营间,40人死亡,9人重伤,39人轻伤

1993年7月10日,北京开往成都(洛阳列车段担当)的163次旅客列车,运行至京广线新乡南场至七里营间,与前行的2011次货车发生尾追冲突,造成乘务员32人死亡,7人重伤,4人轻伤。旅客8人死亡,2人重伤,35人轻伤。中断京广线正线行车11小时15分,这次事故是郑州铁路局客运乘务员伤亡最为惨重,至今事故造成的后患影响还未消失

7、京广线马田墟,火灾,34人死亡,30人受伤

1988年1月7日,广州开往西安的272次旅客列车,运行在京广线马田墟车站时,6号硬座车厢由于旅客携带油漆发生火灾,造成旅客34人死亡,30人受伤;

8、外籍旅客伤亡最多的一次严重事故,火车相撞,死亡28人,重伤20人,轻伤79人

1988年3月24日,南京开往杭州的311次旅客列车,运行到沪杭外环线匡巷车站,由于列车冒进信号,与正要进站的长沙开往上海的208次旅客列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旅客及路内职工死亡28人,重伤20人,轻伤79人,其中日本旅客死亡27人,重伤9人,轻伤28人。该事故是外籍旅客伤亡最多的一次严重事故,日本旅客除教师1人外,其余都是16岁以下的中学生;

9、列车爆炸,死亡24人,重伤11人,轻伤28人,

1989年6月26日,杭州开往上海的364次运行至松江和协兴间列车发生爆炸,造成旅客死亡24人,重伤11人,轻伤28人,中断正线行车4小时7分;

10、发令纸燃烧起火,22人死亡,4人受伤。

1980年1月22日,长沙开往广州的403次列车,到达京广线株州车站时,因为旅客携带发令纸燃烧起火,造成旅客22人死亡,4人受伤。

第16篇:6.29铁路事故的反思

6.29铁路事故的反思(2009-06-30 18:41:44)

标签:铁路、事故 娱乐去年是4.28,今年是6.29铁路出的事实在有点多,安全大检查年年搞,更有甚者一年搞N次,效果如何?只有天知道,现在铁路上有的领导号召工作上“白加黑,五加二”,我是一个小人物无法否定这种提法。但我认为这种提法至少是不科学、不应提倡的。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强迫一个人超出他自己的精力、体力极限来工作,如果是一段时间,或是遇到危机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件,我们这样干,我认为是可以办到也是应该的,但是一个人长期违背客观规律拼精力、体力干工作,我认为那是对人的摧残,是违背科学的行为。可以想象这样的干法哪能不出事!!

铁路是中国改革最后一块处女地,人们想象的铁路改革方案也是五花八门,谁也说不清是空穴来风还是确有其事。而最有发言权的铁路部门铁路怎样却选择了沉默。难道面对群众对公共安全的质疑你们只能选择沉默吗?我无语。

我在一个铁路百度贴吧里看到过一篇文章,说的是一个管理者应该具有仁者无私的胸怀,而如今铁路的管理者又有多少仁者胸怀?考核、扣钱、无休无止的检查。哪有一个现代企业的样子。

政企不分,管理混乱看的比干的多。如一个10000人的机务段真正机车乘务员有多少?检车员有多少?不出意外的话不会多于四千。那么其他的是什么?

铁路是唐僧肉,现在铁路重要件还在实行行政许可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重要件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导致铁路配件价格居高不下,更可笑的是一个国标件在铁路换个叫法价格也涨了一倍甚至几倍,造成铁路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居高不下。

铁路现行的运营管理方式落后,铁路企业的特点是基层站段线长点多,(如一个机务段的机车乘务员值乘一个班次要跑1000公里左右,一个工务段或供电段管辖要达到上千公里)多着几十人少者几个人(有时甚至是一两个人)就是一个管理单元,他们远离领导,自我管理意识强,责任重大。他们需要得到相应的精神认可和物质认可。我举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一架空客A320客机的价值不会超过一亿人民币很多,驾驶员所承担的安全责任,驾驶飞机所需要的知识水平比驾驶一列动车组的驾驶员承担的不多,但飞机驾驶员和动车驾驶员在社会得到的认可程度和物质财务上收入却天差地远。中国是一个讲奉献、讲精神的国度,这种奉献、精神的运用不能作为一种管理制度来运用,否则还会有更多的4.28,6.29。

第17篇:铁路职工铁路事故反思演讲稿

铁路职工铁路事故反思演讲稿

“4.28”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中断行车近22个小时。其伤亡之巨大、损失之严重,影响之恶劣,是近二十年来罕见的。面对一个个鲜活生命猝然的离去,面对着一张张落泪的面孔,面对着狼藉而又惨烈的事故现场……作为一名铁路人我的内心感到了深深地愧疚,揪的我心疼!

我一下子没有了春运期间作为一名铁路职工的光荣感,一种强烈的耻辱感、负罪感笼罩在我的心头。在我们不断反思事故根源,检查作业、思想漏洞的时候。我们不禁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4.28事故离我们到底有多远?我们的身边会不会再发生类似的惨剧?

铁路连续的大范围提速,动车组、“直”字列车的大范围开行,无疑给我们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对于高速运行的列车,小小的一点问题都可能导致巨大的事故,我们扪心自问我们都准备好了吗?4.28的各种隐患我们已经完全杜绝了吗?仅与4.28事故发生相隔6天之后,某站又发生了错传限速里程数的险性事件,将调度命令限速公里数312km下成372km。若不是在调度复检中及时发现更改,那么又一个4.28就再次发生了!难道这就是安全了吗?4.28离我们很近,近到可以触手可及!

对于铁路系统来说,安全生产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安全生产不仅意味着标语、口号、保险带、提示卡、大检查……更意味着要深入人心,形成一种意识,并能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体系。安全生产首先要讲科学,不能蛮干,不能想当然、凭感觉。我们铁路的规章,没有几条是可有可无的,太多的规章却是用鲜血书写的!

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规范。美国杜邦公司是一个生产炸药的军工企业,只要是一个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把整个城市夷为平地;但杜邦的老板却敢说,在杜邦公司工作,比在马路上散步还安全。因为它有一整套保证企业安全运转的规则,并能保证每位员工规范执行,即使放一只桶都要放在指定的圆圈内,甚至工作中的每一个动作都有专门的规定。可以说,只要严格按照依据科学规律制定的规则去做,再危险的工作也会变成安全的。

第18篇: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佳木斯铁路站区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哈尔滨铁路局实施细则》,加强对站区内行车事故救援工作的管理,及时妥善地处理行车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的运输生产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铁路运输调度规则》、《关于修改运输安全工作有关规章部分内容的通知》、《哈尔滨铁路局实施细则》、《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则》、《哈尔滨铁路局行车事故救援规则》、《哈尔滨铁路局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等有关规定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佳木斯站区内国家铁路、专用铁道(线)内发生的行车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起复。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统一指挥、集中管理。发生行车事故后,现场的救援组织工作由站区行车事故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站区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未赶到现场前,由现场最高行政领导指挥。只有车、机、工、电、辆等平级单位在现场时,由车务行政领导统一指挥。行车事故发生后,应就近调动救援列车,召集救援抢险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1.4.2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规范。在事故处理、救援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人后救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保证救援过程中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造成新的事故。在事故救援过程中,必须做到按章指挥、按章作业,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生。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佳木斯铁路站区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车站站长

副组长: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客运等单位佳木斯地区负责人,救援列车主任,车站主管安全副站长。

2.1.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并制定佳木斯铁路站区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召开现场会议,制定实施行车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2)负责行车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救援起复工作的全权指挥及救援队伍、医疗队伍和应急物资的调度配置。

(3)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评估救援起复方案,现场指挥、协调各救援参与部门有关应急处理、救援起复事宜。

2.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应急救援小组

救援起复组、设备抢修组、运输组织组、医疗抢救组、生活物资组、事故调查组、现场警卫组。

2.2.1救援起复组

由机务部门负责人、列检主任负责组织起复工作,组织现场用电及照明,收集保存破损脱落车辆配件和检查统计机车、车辆、电力部门的损失,提报应急领导小组。

2.2.2设备抢修组

由工务、电务部门人员组成,工务、电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尽快抢修恢复线路、道岔、信号、通信设备,配合做好起复工作,并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详细反映事故现场全貌,清理破损工电设备,检查统计工电部门设备破损情况,提报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2.2.3运输组织组

由车务人员组成,运输副站长或运转车间主任负责与列车调度员联系,并组织有关救援调车作业及现场的列车运行与疏导工作,及时调配起复事故所需的机车、车辆,以及破损车辆的转移等工作。

2.2.4医疗抢救组

由铁路医疗急救部门人员组成,急救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妥善安置伤员,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并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报有关情况。

2.2.5生活物资组

由车站办公室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安排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及受伤人员的后勤供应服务工作。尽量安排在车站食堂就餐,在集经公司招待所安排住宿,按规定掌握食宿标准。

2.2.6事故调查组

由应急领导小组和公安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勘察、拍照录像,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取证,收集相关材料,全面调查事故情况。

2.2.7现场警卫组

由公安人员组成,车站派出所所长任组长,负责组织警力做好警卫工作,并与地方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2.3各单位设救援班

站区内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应立即组织救援班全体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每个救援班的班长由各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救援班必须挑选思想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其中:机务4人、列检6人、工务8人、电务3人、供电3人、公安派出所3人、装卸6人、铁通2人、车站15人、地方医院急救中心3人。

3.预测与预警

佳木斯铁路站区行车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预案所规定处理的铁路行车事故相关信息的收集、调查、初步分析和核实,并且预测事故发展趋势。确认后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站区发生行车事故、交通肇事或其它事故时,车站值班员应立即报告路局列车调度员。当班值班站长(东西站为站长)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立即报告车站总值班室(值班电话8922222),必要时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启动本预案,救援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救援,事故救援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如更换号码应及时通知佳木斯车站安全科。

4.1.2突发事件发生后,尤其发生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造成较大危害的行车事故,要按地方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由应急领导小组向佳木斯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

4.1.3信息报告内容及要求

信息报告要做到发生时间清楚、发生地点清楚、列车有关资料清楚、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失清楚、影响范围清楚、事故初步原因清楚,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人员伤亡事故还应立即通知消防、卫生部门。

4.2应急处置

4.2.1指挥协调

(1)现场救援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的规定,开展事故现场人员救护、事故救援、机车车辆起复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2)行车事故发生后,车站行车指挥部门立即请示路局调度员封锁事故影响的区间,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3)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铁路行车事故概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铁路沿线群众进行安全防护和及时疏散,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救护和安置、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以及对有关救援力量的增援提出现场行动原则和要求,并迅速组织、协调和指挥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2.2紧急处置

(1)现场处置主要由佳木斯铁路站区行车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发生后,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迅速向上级报告。 

(2)发生行车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并执行决定。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配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资。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请求专业救援力量的支援。

(3)应急救援起复方案,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必须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处理的人员,必须佩带具有明显标识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

4.2.3救援管理

(1)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将本站区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名单、工作制度、出动召集办法、救援工具备品数量等情况分送各成员单位,揭挂在车站运转室、值班室及有关单位值班室内,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如救援人员发生变化时,所属单位应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补充人员,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2)应急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地方企业或个人拥有的铲车、吊车、拖拉机等大型机械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联系方式,以备事故救援时急用,并根据变化及时调整联系方式。

(3)站区内各单位要按照路局规定配备救援备品和设备,并加强日常养护维修管理,保证事故救援时能正常使用。

(4)救援必备工具、备品、器材购置由路局负责,消耗和损坏的补充,由救援队伍所属单位负担,产生的费用列入运输成本。具体品名、种类、规格、数量等,按路局规定执行。

(5)各种工具、备品、器材,应存放在固定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除事故救援需要外,禁止动用。在救援使用中导致损坏、消耗时,应及时补充,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负担。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铁路系统内部以行车调度电话为主要通信方式,各级值班电话为辅助通信方式。铁通部门要保证在站内3O分钟、区间1小时内选择适当地点接通列车调度电话,指派专人守护值机,同时通知有关通信机械室、电话所专人专线。

5.1.2应急领导小组要指派专人负责建立与地方政府应急处理机构及站区内各单位有关领导、上级应急机构的通信录,包括手机、办公电话、家庭电话、传真等多种联系方式。车站负责组织协调通信工作,保证应急救援时信息的畅通。

5.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

车站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事故救援备品进行检查,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保证应急状态时的正常调用。车站每季度要组织一次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站区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起复能力。

5.3交通运输保障

车站、装卸、集经公司等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各类交通工具加强日常维护,指派驾驶员值班。各单位将各类交通工具名称、数量、存放地点、使用状态报车站安全科备案。启动应急预案期间,根据现场需要紧急调动交通工具,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地方公安和交通部门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秩序。

5.4医疗卫生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要与地方医疗救护部门建立通信联系。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应急机构协调地方医疗救护部门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5.5治安保障

佳木斯站派出所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并制定现场治安保障方案。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站区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负责对受害旅客、货主、群众及家属进行安抚,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偿或赔偿;及时清除事故现场有害残物,或将其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站区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共同协商处理好有关善后事宜。

6.2调查评估与经验总结

事故救援结束后,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车站由专人负责在一周内将事故救援工作的总结报告提交站区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救援工作的改进建议,并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7.监督管理

7.1宣传

车站要积极利用地方媒介广泛宣传铁路运输方面的应急法律法规和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爱路护路,遵守铁路相关法规。车站结合各类行车事故,将典型事故案例编制成册,印发各工种,结合车站实际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7.2培训

站区行车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每年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救援知识的培训,有培训计划,有笔记,有试卷,培训合格率力争达100%。

7.3演练

站区每季度组织各单位进行事故救援演练,经站区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给与评价分析,奖优罚劣。

7.4奖励与责任

对救援有功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哈尔滨铁路局佳木斯站负责编制、解释与实施,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8.2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哈尔滨铁路局佳木斯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情况,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情况,以及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19篇: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TYJL-II型计算机联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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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计算机联锁,上海铁路通信 来源: 中国铁路 更新时间: 2008-10-24【产品描述】

计算机联锁是铁路车站用以保证行车安全的控制设备,在保障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微机联锁设备能够实现动作记录和故障诊断,广泛应用于车站及与行、调车作业直接相关的区间和编组场等。

【详细描述】

计算机联锁是铁路车站用以保证行车安全的控制设备,在保障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微机联锁设备能够实现动作记录和故障诊断,广泛应用于车站及与行、调车作业直接相关的区间和编组场等。

(功能与特点)

计算机联锁系统的软硬件均采用模块化结构,可根据车站的大小、作业的需求增减系统模块,扩缩系统容量。

采用分离式控制台和屏幕显示,只需要一个信号员操作,操作简便舒适,显示清晰。

大屏幕监视器具有6502的所有的表示显示,还增加了各种汉字提示、时间提示和音响。

采用双套互为备用的微机系统,各级微机均可切换,重组系统。备用系统可脱机,供调试、维护软硬件用。

具有检错、诊断、储存、记录等功能。设备维修简便,故障可诊断到板级,微机设备采用模块接插件结构,便于替换。能再现进路办理、车列行走过程,储存时间可达30天。还可进行故障记录、报警和打印。

(主要性能)

系统不考虑储存正常的列、调车进路,保证无进路储存的可能。系统能与调度集中设备、各种自动闭塞设备、半自动闭塞设备、正线和到发线电码化设备相结合。

有自诊断、记忆储存等功能,并能实现进路办理和车列走行过程再现。

系统不设事故按钮盘。

微机联锁设备采用A、B双套系统,互为主、备。备机有脱机、联机和联机同步三种状态,只有在联机同步时系统才处于热备状态,如主机出现故障,系统自动倒向备机,不影响现场设备状态。

系统还可人工切换倒机,此时,联锁机的切换必须在值班人员和电务维修人员共同确认全场没有办理任何进路的情况下进行,并应记录切换原因,联锁机切换后全场锁闭,通过总人解按钮逐段解锁后,才能实现正常控制。

执表机的切换手柄,可以将联锁机和执表切换联锁A机、执表B机(联锁B机、执表A机)同时作为工作机的工作方式。

(主要功能)

联锁机的主要功能

a) 实现与控制监视机和执表机的通讯调度。

b) 实现信号设备的联锁逻辑功能,完成进路确选、锁闭、发出开放信号和动作道岔的控制命令。

c) 采集现场信号设备状态,如轨道状态、道岔表示状态和信号机状态等。

d) 驱动动态继电器,控制动作现场设备。

执表机的主要功能

a) 接收联锁机发出的执行命令和向联锁机发送采集信息。b) 采集现场信号设备状态。

c) 驱动动态继电器。

控制监视机的主要功能

a) 与联锁机通讯

b) 根据控制台发送的按钮命令初选进路。

c) 屏幕图象显示。

电务维修机的主要功能

a) 屏幕显示

b) 记录功能

c) 与其它系统通信

d) 记录、储存、打印及图象再现。

(系统组成)

计算机联锁系统为分布式多级处理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联锁控制机、执行表示机和控制监视机、电务维修机。配套设备还有中西文打印机、高分辨率彩色显示器、控制台和配电柜。系统中所有主要设备均为主、备双套,联锁机和执表机具有热备和自动切换功能,控制监视机由人工切换。各备用微机同样构成系统与主机同步工作,备用系统还可作为调试维修用。

第20篇: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铁道部1987年12月10日颁布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及时处理铁路行车事故,维护铁路运输秩序,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铁路运输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 确保行车安全,必须加强领导,坚持把安全工作摆到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消除隐患;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发动广大职工努力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搞好设备养护维修,不断提高技术设备质量;对长期坚持安全生产和防止事故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提高革命警惕,防止坏人破坏。

第3条 凡在行车工作中,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技术设备不良及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影响正常行车或危及行车安全的,均构成行车事故,按照本规则处理。

第4条 发生行车事故,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要依靠群众,调查研究,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对策,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对事故责任者,应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给以经济、法律制裁。事故性质、情节严重的,还要逐级追究领导责任。对已发生的事故,应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上报,严肃处理。对事故拖延处理,推脱责任,姑息纵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应予以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章 行车事故分类

第5条 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一)重大事故

(1)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 甲、人员死亡三人或死亡、重伤五人及其以上者; 乙、机车中破一台;

丙、动车、客车中破一辆; 丁、货车大破一辆;

戊、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两小时,或影响本列车满两小时。 (2)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 甲、人员死亡三人或死亡、重伤五人及其以上者; 乙、机车大破一台或中破两台;

丙、动车、客车大破一辆或中破两辆;

丁、货车报废两辆或大破四辆(大破两辆折合报废一辆);

戊、单线行车中断满四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四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两小时。

(3)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 甲、人员死亡三人或死亡、重伤五人及其以上者; 乙、机车大破一台;

丙、动车、客车报废一辆; 丁、货车报废三辆; 戊、单线行车中断满四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四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两小时。

(4)由于铁路技术设备、其他临时设备破损或货物装载不良,致使铁路技术设备破损,造成(2)款各项后果之一时。

(二)大事故

(1)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 甲、人员死亡一人或重伤二人及其以上者; 乙、中途摘车或货车中破一辆; 丙、重型轨道车报废;

丁、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一小时,或影响本列车满一小时; 戊、报废钢轨二百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五百根及其以上。 (2)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 甲、人员死亡一人或重伤二人及其以上者; 乙、机车中破一台;

丙、动车、客车中破一辆; 丁、货车大破一辆或中破两辆; 戊、重型轨道车报废;

已、单线行车中断满两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两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一小时;

庚、报废钢轨二百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五百根及其以上。

(3)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 甲、人员死亡一人或重伤二人及其以上者; 乙、机车中破一台;

丙、动车、客车大破一辆或中破两辆; 丁、货车报废一辆或大破两辆; 戊、重型轨道车报废;

已、单线行车中断满两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两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一小时;

庚、报废钢轨二百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五百根及其以上。

(4)由于铁路技术设备、其他临时设备破损或货物装载不良,致使铁路技术设备破损,造成(2)款各项后果之一时。

(三)险性事故(凡事故性质严重,但未造成损害后果或损害后果不够重大、大事故的为险性事故):

(1)列车冲突; (2)列车脱轨;

(3)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4)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5)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6)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7)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8)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9)列车中机车、车辆制动梁或下拉杆脱落;

(10)列车在区间碰撞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 (11)烧漏机车易熔塞; (12)列车中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断轴;

(13)其他(性质严重的列车事故经铁路局决定的列入本项);

(四)一般事故(凡事故性质及损害后果不够重大、大事故及险性事故的为一般事故): (1)调车冲突; (2)调车脱轨; (3)挤岔子;

(4)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招致列车停车; (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

(6)错误办理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或防护信号; (8)列车运行中刮坏技术设备或货物坠落; (9)列车分离: 甲、车钩破损分离; 乙、车钩自动分离;

(10)机车破损故障耽误列车; (11)车辆破损故障耽误列车: 甲、车辆燃轴; 乙、其他配件;

(12)线路、桥梁、隧道设备不良耽误列车: 甲、钢轨; 乙、道岔; 丙、其他设备;

(13)水害、塌方、落石耽误列车; (14)动车、重型轨道车故障耽误列车;

(15)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16)信号、通信设备故障耽误列车: 甲、信号设备; 乙、通信设备;

(17)供电、给水设备故障耽误列车; (18)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19)行车值班、值乘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出务迟延耽误列车; (20)列车发生火灾或爆炸招致机车车辆破损; (2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2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23)列车拉铁鞋开车;

(24)漏发、错发、漏传、错转命令耽误列车; (25)未及时关闭道口栏木耽误列车;

(26)其他(由于违章作业或损坏设备,危及行车安全,经铁路局决定算事故的均列入本项)。

第三章 行车事故的通报

第6条 发生重大、大事故时,按下列规定通报。

(一)在区间发生时,由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时为司机)立即报告分局列车调度员。如不可能,则报告最近车站值班员,转报分局列车调度员。在站内或段管线内发生时,由站、段长直接报告分局列车调度员。报告事项如下: (1)发生的月、日、时、分; (2)发生地点(区间、公里、米);

(3)列车车次,列车种类,机车型号,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关系人员姓名; (4)事故概况及原因;

(5)人员伤亡情况及机车、车辆、线路损坏情况; (6)双线区间是否影响另一线;

(7)是否需要救护车、救援列车或起重机。

如发生列车冲突、脱轨或其他严重事故,当时虽尚未判明是否算重大、大事故,亦应按本条规定通报。

(二)分局列车调度员接到事故通报后,立即报告调度值班主任。如需要救援列车或救援队时,应立即发布出动命令。分局调度值班主任,除立即报告铁路局调度值班科长外,应同时通报下列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1)救援列车主任及救援队长; (2)分局长、有关副分局长; (3)公安分局(处)长;

(4)分局安全监察室主任、有关科长;

(5)有关车站站长及车务、列车、客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段段长和医疗单位负责人。

有关车站接到事故通报后,应立即通报有关铁路公安派出所。如发生列车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还应立即通报消防部门。

(三)铁路局调度值班科长接到事故通报后,立即报告铁路局长、有关副局长、安全监察室主任、有关业务处长、公安局(处)长及铁道部调度员。

(四)铁道部调度员接到事故通报后,立即报告值班处长。值班处长报告铁道部长、有关副部长、行车安全监察室主任、有关业务局长及公安局长。

(五)有关重大、大事故的通话,登记时向电话员声明,按紧急通话办理。第7条 发生险性及一般事故时,按下列规定通报:

(一)在区间发生时,由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时为司机)或施工领导人立即报告分局列车调度员。如不可能,则报告最近车站值班员,转报分局列车调度员。在站内或段管线内发生时,由站、段长直接报告分局列车调度员,报告事项同第6条

(一)项内容。

(二)铁路分局列车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向有关领导及有关单位通报,并向铁路局列车调度员报告。如需要救援列车或救援队时,应立即发布出动命令。

第8条 铁路局、分局列车调度员应将每件行车事故及时填写“行车事故概况”,同时抄送铁路局、分局安全监察室。铁道部调度员接到重大、大事故报告后,及时填写“行车事故概况”,并通知部行车安全监察室。发生重大、大事故时,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应将详细情况及时逐级报告上级主管业务部门。 第四章 行车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9条 重大、大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处理,并报铁道部。重大事故由铁道部审查批复。重大、大事故涉及两个局(厂)意见不一致时,由铁道部审查裁处。险性事故由铁路分局调查处理,涉及两个分局(工程、大修部门)时,由铁路局审查裁处。一般事故由有任免权限的基层单位调查处理,涉及两个分局(工程、大修部门)时,由铁路局裁处。涉及本分局两个基层单位时,由分局裁处。

第10条 重大、大事故发生后,在铁路局、分局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到达现场前,由分局指定的车站会同有关单位组成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其任务是抢救伤员,尽快开通线路,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勘察现场,保存可疑证物,查找事故线索及原因,作成记录,向铁路局、分局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报告。

第11条 铁路分局接到重大、大事故通报后,立即组成以铁路分局长或副分局长为主任委员,安全监察室主任为副主任委员,有关科长和公安分局(处)长为委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积极抢救伤员,采取措施,迅速恢复通车,同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勘察现场,详细检查机车、车辆、线路及其他设备,作成记录。由工务部门绘制现场示意图,公安部门摄影录像、保护、勘察现场、调查访问,如技术设备破损故障时,应保存其实物。

(二)如事故发生地点的线路遭到破坏,无法检查测量线路质量,则应对事故地点前后各一百米的线路质量进行检查测量,做为衡量事故地点线路质量的参考依据。

(三)对事故关系人员分别调查,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或口头叙述(由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主任指定人员代笔记录并经本人签字)。

(四)检查有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填写情况,必要时将抄件附在调查记录内。

(五)提高警惕,注意是否有人破坏的迹象。

(六)根据调查结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及责任,及时向铁路局详细汇报并向铁路局及铁道部拍发“重大、大事故电报”。

第12条 铁路局接到重大、大事故通报后,立即组成以铁路局长为主任委员,安全监察室主任为副主任委员,有关处长和公安局(处)长为委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第13条 发生重大、大事故的基层责任单位,应于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向分局提出重大、大事故报告(五份)。铁路分局应于接到基层单位的重大、大事故报告后,由责任业务部门(无责任业务部门时为关系业务部门)主稿重大、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附详细的现场调查材料抄件),于五日内报铁路局(四份)。 铁路局接到分局重大、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后,由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开事故处理会议,分析原因,判明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制定防止措施,然后由责任业务部门(无责任业务部门时为关系业务部门)主稿重大、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连同详细的现场调查材料抄件),于七日内报送铁道部(三份)。大事故报铁道部核备。 铁道部接到铁路局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后,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部长主持召开事故审查会议,作出决定,由责任业务部门(无责任业务部门时为关系业务部门)主稿文电于九日内批复。

第14条 重大、大事故发生局如初步判明与他局或铁路工厂有关时,应立即(在三日内)发出电报通知有关局或工厂,说明事故情况及原因。有关局或工厂接到电报后立即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会议,作出会议纪要。如双方意见一致时,由责任单位按重大、大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由事故发生局将事故调查资料及会议纪要连同事故报告报送铁道部(三份),由铁道部审核。必要时由铁道部主管安全工作的副部长召集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责任单位后批复。然后由责任局(厂)向铁道部提出重大、大事故处理报告。 第15条 险性事故发生后,由分局长或副分局长组织有关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及分局有关业务科、安全监察室共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及责任者,由主要责任单位于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向分局提出事故处理报告(两份)。然后由分局长召开事故处理会议,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制定防止措施,由责任业务部门(无责任业务部门时为关系业务部门)主稿文件,于事故发生后七日内公布处理结果,并报铁路局安全监察室及主管业务处备案。 铁路局、分局对性质严重的险性事故,有权酌情提级扩大处理。

第16条 一般事故发生后,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应进行调查分析,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时,由分局安全监察室主持召开事故处理会议,分析原因及确定责任单位,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对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于五日内处理完毕,将事故处理报告(安监报—2)报分局安全监察室及主管业务科备案。

分局认为有必要时,应派有关科、室人员对一般事故进行调查。

第17条 险性及一般事故如确定为他局或铁路工厂责任时,由发生局业务处主稿叙明事故发生情况及原因,并附原始事故资料一份,经安全监察室会签后,转送责任局主管业务处、安全监察室或工厂各一份。责任局或工厂应即认真分析原因,确定责任者,并按各该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如二十日内未转出时,列发生局责任。

第18条 属于破坏性事故及破坏嫌疑事故,由公安部门负责查处。 第五章 行车事故的统计、分析、总结报告

第19条 各单位应备有行车事故登记簿,详细记载各种行车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及处理情况,定期分析总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应将每日发生的行车事故记入行车事故件数统计表。

第20条 铁路局、分局安全监察室应将每日发生事故情况及安全工作情况报告上级安全监察部门。铁路分局于月、季、半年、年度后五日内,铁路局于月、季、半年、年度后十日内做成行车事故报告表(安监报—4),逐级上报。

第21条 铁路局、分局各业务部门应于月、季、年度末,对本系统行车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向上级主管业务部门报告,并抄送同级安全监察室。

铁路局、分局于季、年度末总结行车安全工作,并逐级上报。

第22条 对行车事故的定性定责属于各级行车安全监察部门。上级行车安全监察部门发现下级行车安全监察部门对定性定责不准确时,有权加以纠正。

全路行车事故的统计数字和责任部门,均以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记载为依据。 事故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或部门时,应将件数列入主要责任单位或部门。由于行车事故原因造成客、货运等事故,按行车事故的责任单位确定。

各种事故虽确定他局或工厂责任,仍由发生局统计件数。

铁路所属机车、车辆、人员,在路外单位专用线上作业(包括在铁路所属线路上的车辆溜入专用线),造成行车事故,责任属于铁路的,由铁路统计件数,责任不属于铁路的,不统计件数。路外单位的机车、车辆、人员在铁路所属线路上作业(包括在路外专用线上作业的车辆溜入铁路车站内),造成行车事故,无论责任属于何方,均由铁路统计件数。路外单位租用铁路的机车、车辆,借调的人员发生行车事故时,按双方签定的合同规定办理。

凡经铁道部、铁路局(需报部备案)批准的技术革新项目、科研项目,进行性能试验时,在规定的试验期限内发生事故,不列行车责任事故。但由于违反操作规程以及其他人为的事故,仍列行车责任事故。凡已经正式投入使用的各种技术设备,发生行车事故时,一律列行车事故。

每日行车事故件数的统计,由前日十八时零一分起至当日十八时止计算。但填报事故发生时间时,应以实际时间为准,即以零点改变日期。

第23条 行车事故的损失费用,应由主要责任单位承担(包括路外责任事故),特殊情况可由事故处理会议作出关系单位的分担决议。经决定后的事故责任单位不得拒付。定其他责任的事故损失费用(不包括路外企业责任的事故),由发生铁路局(或分局)列销。 行车事故的损失费用属于铁路运营部门责任的,列入铁路运输成本非生产性支出。 行车事故的损失费用包括清理行车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清理事故发生的工资,机车、车辆和设备修复、报废的费用,以及支付货主和旅客赔偿费等。关于支付的机车、车辆和设备报废的赔偿费,应作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处理。索赔或转出行车事故损失时,必须附列损失明细表。

第24条 凡企业自备车(包括外国车)、路内专用车、检修车、淘汰型车等(包括已批准淘汰转入非运用但还在使用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应按路内运用的机车、车辆发生事故一样统计,确定事故性质。

第25条 未交付运营的工程临管线路发生的行车事故,由铁路局、工程局制定补充规则自行统计和掌握。

凡已交付铁路局运营并统计运营指标的线路,发生事故后均应统计铁路局件数。 在运营线上施工封锁区间内发生行车事故,对造成后果一律按本规则的规定进行定性、统计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26条 《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的解释权属于铁道部行车安全监察室。 第27条 寸轨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由所属铁路局自行制定公布施行,并报铁道部备案;米轨铁路构成各类行车事故的条件,由所属铁路局参照本规则结合米轨铁路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并报铁道部审批。

重大、大事故电报拍发办法:

1、发报人: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

2、收报人:铁道部长、铁道部行车安全监察室、铁路局长、铁路局安全监察室。3、电报等级:按特急电报办理,等级标志为“T”。 4、电报内容、代号如下:

电文先记“行车重大事故”或“行车大事故”,然后用下列代号(表略)代替报告项目,再填记具体内容(不用的项目可省略)。

一、关于行车重大、大事故责任的判定

发生行车重大、大事故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判明责任。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一定责任和无责任。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的都要影响安全成绩。

(一)《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法规,铁路广大职工必须贯彻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经铁道部特批同意,由铁路局制订措施办法,暂不执行《技规》中的某些条款。由于措施不当或贯彻不力,造成行车重大、大事故时,列铁路局责任事故,确属主观上不能防止的,由铁道部承担责任。

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有关部门拟稿发布的文电,凡涉及有关部门而没有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不包括因部门间意见不一致,经领导裁定的问题),造成行车重大、大事故时,定拟稿发文电部门的责任事故。如已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造成行车重大、大事故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设备(包括零、配件)质量不良,造成行车重大、大事故时,除判明铁路工厂责任外,列路内该设备主管部门事故。确属路外产品制造部门责任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追究,由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可不影响安全成绩。

技术设备的所属部门或管理部门,对设备原因造成的行车重大、大事故,不认真分析、查不清原因的,定该部门责任事故。

(三)凡因降雨或洪水使工务段设备损坏(如塌方落石、泥石流、路基冲刷、路基下沉、桥涵冲毁等)造成行车重大、大事故时,属于下列情况列工务部门其他事故,不影响安全成绩:(1)超过设计洪水频率、最高洪水位、最大降雨量或桥涵最大通过流量;或者虽不超过以上设计标准,但如属于一次洪水期内的局部冲刷或流向改变,将桥涵墩台或路基冲坏;(2)新线路基对地下水处理不当或违反施工规程留有隐患事先没有迹象的突发塌滑,或沿可路堤的河岸防护基础不够深,被洪水冲毁;(3)路堑堑顶至铁路一侧分水岭自然山坡上,路外开荒种地、挖渠修塘、砍伐树木、开山采石、采矿弃碴、破坏植被,经劝阻不听造成铁路设施损坏;(4)线路下的岩溶、古墓、古坑道、厚层地下冰热融造成的路基突然下沉或陷穴;(5)由于风、砂、雨、雪等自然影响,从目前科技水平,事先无法预测,或虽能预测,但人力无法抗拒的灾害。

除以上原因造成的事故均列工务责任事故,特殊情况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定。

(四)凡因货物装载不良而造成的行车重大、大事故,定为货运部门责任事故。如确属发货人或自装货物单位的责任,由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可列为货运部门其他事故,影响安全成绩。如系发货人自装自封的棚车,经调查分析,铁路工作人员无法检查发现,由发货人或自装货物单位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的,列为货运部门其他事故,不影响安全成绩。

(五)凡路外单位托运的自轮运转的货物,必须经铁道部指定的铁路有关部门审核检查其技术状态,符合铁路运输有关规章规定的要求,方可托运。如在运输中由于自轮运转货物技术条件不符合规定,造成行车重大、大事故时,属于检查范围内的,定为审核检查部门的责任事故。属于审核检查范围以外的,由审核检查部门负责追究,由责任单位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列货运部门其他事故,不影响安全成绩。自轮运转货物,没有办理手续,未按规定进行审核检查,没有挂运命令,就编入列车,发生事故时,定编入或同意放行的部门(人员)责任。

(六)凡铁路所属部门、单位临时借用(或利用)路外企业单位机车或调车人员,为铁路部门进行调车作业和牵引列车,由于路外企业单位机车或调车人员的原因,发生行车重大、大事故时,不论责任属于那个部门,均定铁路借用(或利用)部门、单位责任事故。

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凡以承发包、委托等形式、用集体(含知青)单位人员及非铁路正式职工,承担铁路行车设备施工、维修、生产铁路用零部件和参与铁路行车有关工作等,因产品、维修质量等原因发生行车重大、大事故时,算铁路承发包、委托单位责任事故。

凡路外企业单位委托铁路有关部门、单位(包括所属集体单位)承担的专用线及其他设施的维修工作,由于施工、维修质量原因,发生行车重大、大事故时,算铁路施工、维修部门、单位的责任。

(七)行车重大、大事故的发生局不认真组织调查分析,调查资料不完整,列其他责任事故根据又不足的,定发生局的责任事故。

(八)行车重大、大事故发生局,如初步判明事故责任系他局或铁路工厂责任时,应按《事规》第十四条规定,立即发出电报通知有关局或工厂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定性定责。如有异义时,按规定报告铁道部裁定。如事故发生局没有及时通知有关局或铁路工厂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会议,擅自决定列他局或铁路工厂责任,而他局或工厂提出异议时,定发生局责任事故。有关局或铁路工厂接到发生局通知后,没有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会议,按发生局调查分析意见进行定性定责。

如双方推拖扯皮、不认真调查分析事故,经铁道部裁定,由事故发生局统计事故件数,影响双方安全成绩。

(九)下列事故可列为其他责任: 1、除本规则中行车事故件数统计表、行车事故报告表中所列部门以外的铁路部门的责任事故,列其他责任事故,影响安全成绩。

2、路外单位责任事故,列入其他事故。如铁路也有一定责任时,影响安全成绩。列车火灾或爆炸事故,以及线路上障碍物造成的事故,除判明铁路责任,列有关部门责任事故外,可列其他事故,影响安全成绩。

3、特殊情况,经铁道部事故审查会议确定列其他责任的行车重大、大事故,是否影响安全成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其他几项规定:

1、纯属领导责任造成的事故,列领导责任,影响安全成绩。

2、凡发现破损车辆构成行车重大、大事故条件时,应按《事规》规定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如经追查证明不是由于冲撞、脱轨或挤坏拉坏造成的,由铁路局写出专题报告,并附查证材料报部,经部审核同意后,可不列行车事故。 3、所有各部门因违章作业、设备质量或零部件丢失所发生的事故,一律统计在各该部门事故中,能确定责任的,列责任事故。不能确定为铁路责任的,列该部门其他事故,是否影响安全成绩,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对旧小型货车由于材质疲劳或构造不适应原因而发生的事故,列发生局车辆其他,不影响安全成绩。5、各铁路局对于险性和一般事故的处理,可参照上述规定确定责任,或是否影响安全成绩。

二、铁路行车事故分类内容解释

(一)总的解释及重大、大事故内容解释:

(1)“列车”:系指合于《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33条的规定。客运列车系指旅客列车(包括临时旅客列车)、混合列车。

列车与其他调车作业的机车、车辆等互相冲撞而发生的事故,算列车事故。列车以调车方式进行摘挂或转线而发生的事故,算调车事故。

军用列车除有特殊通知者外,一律按其他列车算。通勤列车按客运列车算。调车机车进入区间(跟踪、越出站界调车除外),发生事故时算列车事故。

客运列车在中途站进行摘挂(包括摘挂本务机车)或转线作业发生的事故,以及客运列车或客运列车摘下本务机车后的车列,被其他列车、机车、车辆冲撞造成的事故,均算客运列车事故。

(2)“冲突”:系指列车、机车、车辆(包括轨道起重机,以下同)、动车、重型轨道车互相间或与设备(如车库、站台、车挡等)、轻型车辆发生冲撞,招致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破损。

在列车运行中由于人为失职或设备不良等原因,将车辆挤坏或拉坏构成中破及其以上程度,或在调车作业中由于人为失职或设备不良等原因,将车辆挤坏或拉坏构成大破以上程度时,亦按冲突论。

由于机车、车辆冲撞造成货物窜动,将车辆撞坏、挤坏时,算冲突事故,并根据所造成的后果,确定事故性质。

(3)“脱轨”:系指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包括拖车)的车轮落下轨面(包括脱轨后又自行复轨)。

由于车辆脱轨造成货物窜动,将车辆撞坏、挤坏时,根据所造成的后果,确定事故性质。 (4)“整备作业”:系指机车、车辆在段管线或站线上进行给油、给水、给煤、补砂、清扫、检查等而调移的作业。

(5)“人员死亡或重伤”:系指在发生事故当时正在为铁路运输执行职务或服务的人员,以及持有有效铁路乘车凭证的人员(包括旅客携带的一米以下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儿童,不包括抢救人员的伤亡)。铁路局向铁道部提报重大、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前,如人员伤亡情况发生变化,需相应改变事故等级。险性及一般事故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如人员伤亡情况发生变化,亦需相应改变事故等级。

(6)“重伤”:系指合于国家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有关规定。

(7)“行车中断”:系指不论事故发生在区间或站内,造成单线区间或双线区间之一线不能行车。中断行车的时间,由事故发生时间起(列车火灾或爆炸由停车时间算起)至实际恢复连续通行客货列车条件的时间止。

恢复连续通行客货列车行车条件的时间(即线路开通的时间和恢复接触网送电的时间),由事故现场负责人报告分局列车调度员,以调度命令公布之。

施工封锁区间发生冲突或脱轨的行车中断时间,从事故发生前原计划开通的时间起计算。 线路修复后如需进行试运转的,以试运转完了的时间作为线路开通的时间。如试运转后不能通车需要继续整修时,以线路实际达到连续通行客货列车行车条件时为线路开通的时间。破损的机车、车辆没有移开线路而影响行车时,不能作为线路开通。

电气化区段,用救援吊车进行救援起复,必须拆除和恢复接触网时,按本规则第5条规定时间,另加九十分钟确定事故性质。如接触网没有送电,改由蒸汽、内燃机车牵引运行时,不另加九十分钟。

如能在站内其他线通行(不包括改变列车运行方式或采取转线走之字形的办法)又回到原正线上可以进入区间的,不按中断算。

(8)“影响本列车时间”:系指由事故发生时间起至列车继续开车时间止计算。但在运行途中,继续整修机车车辆时,影响本列车时间合并计算。列车停运时按重大事故列算。

(9)“影响其他列车”:系指正在运行的列车,因受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正常运行。但不包括单机、动车、重型轨道车。

(10)“耽误列车”:系列车在区间内停车;通过列车在站内停车;列车在始发站或停车站晚开,超过图定的停车时间或调度员指定的时间(包括早到没有早开,晚点列车增晚);列车停运、合并、保留。

(11)“中途摘车”:系指编挂在客运列车中的车辆未达到中破及其以上程度,或虽未破损但已不能运行,必须在中途甩下(不包括始发站和终点站)。

火灾、爆炸,如车辆损坏未达到中破及其以上程度,而又没有人员伤亡、行车中断或影响本列车未满一小时而中途甩车时,列一般事故。

(12)“列车发生火灾或爆炸”:系指造成机车、车辆破损烧成孔洞、变形或影响使用时。 (13)客运列车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的后果,包括本列或与其冲突的列车、机车、车辆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4)一次造成两项以上事故时,按最严重的算一件。设备每发生故障一次,不论影响几个列车只算一件。

(二)险性事故分类内容解释: (3)“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占用区间”系指:(1)区间内已进入列车;(2)区间已被列车取得占用的许可(包括准许时间内未收回的出站、跟踪调车凭证);(3)封锁的区间(属于技规232、266、274条的情况除外);(4)区间内有停留或溜入的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列车发出后溜入的亦算;(5)发出进入正线的列车而区间内道岔向岔线开通时;(6)禁止在区间交会的超限货物列车进入区间。

列车前端越过出站信号机或警冲标就算。

办理越出站界调车后,没有取消手续,也没有办理列车闭塞手续,就用该调车手续将列车开出,亦按本项论。

(4)“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占用线”:系指停有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的线路或已封锁的线路。

列车前端进入进站(进路)信号机或站界标就算(按技规248条规定办理的列车除外)。 (5)“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进路”系指:(1)接入停车列车时,由进站信号机起至接车线末端计算该线有效长度的警冲标或出站信号机止的一段线路;(2)发出列车时,由列车前端起至相对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为止的一段线路;(3)通过列车时,为该列车通过线两端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间的一段线路。

“未准备好的进路”系指:(1)进路上的道岔未扳、错扳、临时扳动或错误转动;(2)进路上有轻型车辆(包括拖车)、小车及其他能造成脱轨的障碍物(不包括路外其他交通车辆);(3)邻线的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包括拖车)越出警冲标;(4)违反禁止办理相对方向同时接车和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的规定而办理同时接车或发接列车;(5)超限列车(包括挂有超限货物车辆的列车)、客运列车由于错误办理造成进入非固定股道。 接入停车或通过的列车,列车前端进入进站(进路)信号机或站界标就算,发出的列车起动就算。

在同一未准备好的进路上,接发几个列车,就算几件险性事故。 较大的车站或设有进路信号机的车站,分段接发列车时,按分段列算。如果每段都发生问题,每段都算险性事故。如果一次准备的全通路,就算一个进路,发生险性事故,就算一件。 凡由于信号联锁条件错误或有关人员违章作业,致使信号错误升级显示进行或强行开放进行信号,造成耽误列车或列车已按错误显示的进行信号运行,虽未造成后果,均算险性事故。 在站内施工维修的线路上,施工的机械或小车未及时撤出线路被列车刮上、碰上或轧上,列险性事故。未刮上、碰上或轧上而造成列车停车时,列一般事故(15)项。 (6)“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系指未和邻站、线路所、车场办理闭塞手续或办理闭塞的区间和列车运行的区间不一致。列车前端越过出站信号机(包括线路所通过信号机)或警冲标就算。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越出站界调车时,按本项论。但原牌(签)折返未办手续不算行车事故。 (7)“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列车前端任何一部分越过固定信号显示的停车信号;停车列车越过到达线末端计算该线有效长度的警冲标或轧上线路脱轨器(系指起接发列车隔开作用的脱轨器)时就算。双线区间反方向运行列车冒进站界标,列险性事故。 在制动距离内信号自动关闭或临时灭灯,在进路联锁条件不解锁的情况下,列车冒进信号时,列一般事故(16)项或(17)项。但由于临时变更信号显示、误碰、错办或维修设备,致使信号关闭,以及原来显示停车信号,临时灭灯,造成列车冒进信号时,不论联锁条件是否解锁,均列险性事故。

(8)“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系指以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为界,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包括拖车)由站内溜入区间或由区间溜入站内。在区间岔线内停留的车辆溜往正线越过警冲标,亦按本项论。其他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溜走时,按产生的后果认定。 (9)“列车中机车、车辆制动梁或下拉杆脱落”:

系指制动梁、下拉杆脱落在轨面或地面。列车中的机车、车辆及动车,由始发站开出后,在运行、中途站停留发生或发现就算。

(10)“列车在区间碰撞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 刮上、碰上或轧上就算。

起道机、弯轨器、撞轨器、轨缝调整器、拔道器也算施工机械。 (11)“烧漏机车易熔塞”:

凡机务段支配的运用机车出段后发生易熔塞烧漏就算(包括回段后发现的亦算)。 (12)“列车中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断轴”:

机车、动车、重型轨道车出段或由固定停放地点开出后,发生断轴就算。 列车中的车辆在运行、停留或始发到达检查时发生或发现断轴就算。 “动车、重型轨道车”包括拖车。

(三)一般事故分类内容解释 (3)“挤岔子”:

车轮挤过或挤坏道岔就算。

(4)“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招致列车停车”: 系指:①因办理不及时或忘办、错办信号使列车在站外或站内停车时;②禁止同时接车的车站或不准同时接入站内的列车耽误使两列车均在站外停车时;③接发列车人员未及时或错误显示手信号,使列车停车时。 (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

列车前端越过出站信号机或警冲标就算。 (6)“错误办理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系指与邻站已办妥闭塞手续,但由于未交、错交、未拿、错拿、漏填、错填行车凭证,以及自动、半自动闭塞区间未开放出站(进路)信号机发车或耽误列车。

行车凭证交与司机或运转车长显示发车手信号后(车站直接发车时为发车人员显示手信号后),发现行车凭证错误,即为错误办理行车凭证发车。

填写的路票、错填、漏填电话记录号码、车次、区间、地点时,列行车事故,其他项目漏填、错填时,不列行车事故。

自动闭塞、半自动闭塞区间未开放出站(进路)信号机,列车起动后发觉停车未越过信号机或警冲标时,列一般事故。如果越过信号机显示的停车信号或警冲标时,算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的险性事故。

责任的划分:停车列车起动,主要责任是司机。司机发现虽未发车或耽误列车责任是车站。通过列车司机未及时发现,主要责任是司机;司机发现及时停车责任是车站。车站发现错误进行纠正,未耽误列车,不列事故。

(7)“调车作业碰轨脱轨器或防护信号”:

“脱轨器”系指固定脱轨器及移动脱轨器。“防护信号”系指防护施工、装卸及车辆检修作业的固定信号或移动信号。

机车、车辆碰上、轧上脱轨器或防护信号就算。对于插有停车信号的车辆,碰上车钩就算。 (8)“列车运行中刮坏技术设备或货物坠落”:

凡货物坠落、货物装载不良、蓬布绳索松开、车门开放或脱落,致使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均按本项事故论。

责任的划分:货物装载不良或蓬布苫盖捆绑不良,列装车站责任;商检站未按规定检查处理时,列商检站责任;运转车长未按规定检查发现时,列运转车长责任。 (9)“列车分离”:

包括车钩缓冲装置的破损。

断钩责任的划分:新痕为机务;旧痕或过限为车辆(机车煤水车车钩为机务);砂眼、夹渣或气孔等铸造缺陷为制造单位。

编组始发列车或甩挂作业后未确认连结状态,或因车钩作用不良,而发生的车钩分离算本项事故。

二号车钩确属强度不够,发生破损分离时,不列行车事故。 (10)“机车破损故障耽误列车”:

系指机车出段(包括折返段)后,因机车破损故障(包括补机或回送机车)而耽误列车。 在站内处理机车故障,自列车到站停车时间起至修复后通知车站时间止,不超过三十分钟时,不按耽误列车论,不列事故。但每一机车交路区段只准一次。

因机车故障在机务段、折返段(点)所在地更换机车,不耽误列车,不列事故。 调车机车在车站发生破损故障,不列事故。 (11)“车辆破损故障耽误列车”: 列车在规定进行列检作业的车站,由于处理车辆破损故障、燃轴,在车站上处理软管、漏风、漏气或调车作业拉断软管,均不列行车事故。因车辆故障在没有列检作业的车站甩车,不超过图定的停站时间,不列行车事故,但旅客列车在中途站(包括有列检作业的车站)甩车时,不论是否耽误列车,均算责任单位事故。 同一车辆在区间或车站连续燃轴时,只算一件。如经过列检人员处理后或列检人员未作处理而编入另一列车,该车再发生燃轴,则另算一件。一个列车在同一区间或车站有两辆以上燃轴或破损故障时,按其中最严重的算一件。另一辆在另一区间或车站又发生燃轴或破损故障时,则另算一件。 责任的划分:凡在铁道部规定的列检检查范围内发生的破损故障或放定检过期车(超过允许延长日期),造成事故时,算列检责任。在定检期限内(包括允许延长日期),因检修质量不良或材质不良和规定的列检检查范围以外而造成的事故,算定检责任。

经列检到达检查或通过检查后发出的车辆,运行在七十公里以内发生的燃轴、热切事故,列列检责任,超过七十公里列定检责任;定检过期车(超过允许延长日期)不论运行距离多远,发生燃轴、热切事故,列列检责任。定检后第一次使用的车辆(不包括经过翻车机卸车未经检修补油的车辆),不论运行距离多远,发生燃轴、热切事故,算定检责任。

在红外线轴温检查站(处理站)处理或摘甩燃轴车辆时,不列事故(旅客列车除外),但处理后应保证全区段不再燃轴。

提前施行轴检的车辆,其保证期限相应延长到厂、段、辅修到期为止,在延长期内发生定检责任的燃轴事故时,仍由提前施修单位负责。

滚动轴承的车辆发生燃轴时,其责任根据具体原因分析认定。 “七十公里”,系指由列检作业站发出列车线路的出站(进路)信号机(无信号机时为警冲标)算起,至事故车辆前端停车地点止(脱轨时为脱轨地点)的距离。 “定检后第一次使用的车辆”,系指定检后从空车出厂(段)——装车——卸车的一个全过程。 (12)“线路、桥梁、隧道设备不良耽误列车”:

钢轨疲劳或材质不良(包括焊缝)发生折断耽误列车时,如不属漏检者,列工务部门其他事故。

工务部门事先发现钢轨折损(包括道岔、连结配件),将列车扣在站内停车不超过一小时,拦在区间停车不超过三十分钟时,不按耽误列车论,不列事故。 (13)“水害、塌方、落石耽误列车”: 人力能够事先预防进行整治的而未进行整治,使列车在区间或车站停车时,算工务部门责任事故。工务部门事先发现水害、塌方、落石将列车拦住停车,未造成机车、车辆破损或未脱轨,不列事故。遇有暴风雨、线路情况不明,采取措施使列车一度停车或将列车拦在区间,查明情况后列车又继续运行时,不列事故。 (14)“动车、重型轨道车故障耽误列车”:

动车、重型轨道车故障,不影响其他列车时,不列事故。 (16)“信号、通信设备故障耽误列车”:

凡因信号、通信设备故障耽误列车时,按下列规定,列有关单位的事故: (1)电务维修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信号、通信设备故障耽误列车时,列电务部门责任事故。 (2)信号、通信设备维修不良造成故障耽误列车时,列电务部门责任事故。

(3)电务人员发现电务设备不良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积极设法修复。如不能立即修复时,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停止使用。停止使用的设备,发生强行使用造成耽误列车时,列使用单位责任事故。

(4)信号设备中分散安装的晶体、电容、电阻、压敏电阻元件及其组成的整机,未经测试或超越周期使用,发生故障耽误列车时,列电务部门责任事故。

(5)无法防止的雷害和无法检查、发现的电务设备材质不良(如地下电缆断线,线圈内部断线等),而造成故障耽误列车时,列电务部门其他事故。 (6)铁路电务工厂的产品,自安装使用时起,在工厂保修期内,发生质量故障耽误列车时,列该生产厂责任事故;超过工厂保修期的列电务部门责任事故。 (17)“供电、给水设备故障耽误列车”: 由于路外供电临时停电,不列事故。

(18)“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施工时间时,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经列车调度员确认后耽误列车时,不列事故。

施工、检修、清扫设备人员躲避不及时,造成列车停车,亦按本项论。 (19)“行车值班、值乘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出务迟延耽误列车”:

机车乘务人员、运转车长,在列车开车时未按规定人数出务值乘,不论耽误列车与否,均按本项论。

(20)“列车发生火灾或爆炸招致机车车辆破损”:

在车站停留的保留车列发生火灾或爆炸时,不按行车事故算。 (2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系指违反《技规》236条规定的使用紧急制动阀。

(2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擅自发车”,系指车站发车人员未确认出站信号,运转车长未得到发车人员的发车指示信号,车站发车人员未确认运转车长发车手信号盲目中转信号或违反规定而直接发车时。 “擅自开车”,系指司机未得到车站发车人员或运转车长的发车信号而开车。 “擅自停车”,系指在正常情况下,不应停车而停车。

“错办通过”,系指应停车的列车而错办通过(不包括列车调度员按照列车运行情况临时调整变更通过的列车)。司机、运转车长发觉,采取措施停车,未越过出站(进路)信号机或警冲标时,不列事故。司机按照信号的显示进入区间时,列车站责任事故。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列司机责任。 机车、车辆大、中破范围

一、机车大破范围 1、蒸汽机车

下列各部分之一必须解体修复时:

锅炉、车架、汽缸(煤水车按货车办理)。 2、内燃机车

甲、下列各项之一必须大修修复时: 柴油机、转向架。

乙、车体及各梁按货车有关规定办理。 3、电力机车

甲、下列各项之一必须大修修复时: 主变压器、转向架。

二、机车中破范围 1、蒸汽机车

下列各部件之一必须更换时:

轮对、滑板托架(煤水车按货车办理)。 2、内燃机车

甲、下列各项之一必须大修修复时:

三台牵引电动机、轮对、主发动机、液力变速箱。 乙、转向架、车体及各梁按货车有关规定办理。 3、电力机车

甲、下列各项之一必须大修修复时: 三台牵引电动机、轮对。 乙、转向架、车体及各梁按货车有关规定办理。

三、车辆大破范围

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

1、中梁、侧梁、端梁、枕梁中任何一种弯曲或破损合计够两根(中梁每侧按一根计算);2、牵引梁折断两根,或折断一根加上述各梁弯曲或破损一根(贯通式中梁牵引部分按中梁算,非贯通式及无中梁的按牵引梁计算);

3、货车车体(底架以上部分,以下同)破损或凹凸变形(不包括地板)敞车面积达50%,棚车、保温车、罐车、守车面积达30%。火灾或爆炸损计算车体面积时,包括地板在内。0.8米以下低边车和平车发生火灾或爆炸烧损面积达90%(包括端、侧板及地板); 4、客车、机械保温车车体破损,需施修车棚椽子、侧梁、侧柱、通过台顶棚中梁、车棚内角柱、端柱之任何一项;

5、机械保温车的冷冻机、柴油机、发电机破损任何一项需要大修时;

6、客车火灾或爆炸内部烧损需要修换的面积达二十平方米(包括顶、端、侧、地、门板以及间隔板)。

四、车辆中破范围

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

1、中梁、侧梁、端梁、枕梁中任何一根弯曲或破损;2、牵引梁折断一根(牵引梁定义与大破同); 3、货车车体破损凹凸变形(不包括地板),敞车面积达25%,棚车、保温车、罐车、守车面积达15%。火灾或爆炸烧损计算车体面积时,包括地板在内。0.8米以下低边车和平车发生火灾或爆炸烧损面积达50%(包括端、侧板及地板); 4、转向架的侧架、摇枕、均衡梁或轮对破损需要更换任何一项; 5、机械保温车的冷冻机、柴油机、发电机破损任何一项需要段修时;

6、客车火灾或爆炸内部烧损需要换修的面积达十平方米(包括顶、端、侧、地、门板以及间隔板)。

五、车辆各梁大、中破程度按下表限度计算:

甲、客车、动车:

------------------------- |梁别|

| |

|(上、下、左、右)|

| |--|---------|----------| |侧梁|

40毫米

|裂纹破损达到原断面积| |

|1/2

| |--|---------|----------| |端梁|

30毫米

| |--|---------|----------| |中梁|

50毫米

|裂纹破损延伸至垂直面| |

|(不包括盖板)

| |--|---------|----------| |枕梁|

30毫米

| -------------------------

乙、货车: --------------------------- |梁别|

| |

|(上、下、左、右)|

| |--|---------|------------| |侧梁|

110毫米

|裂纹破损达到原断面积

| |

|1/2

| |--|---------|------------| |

|裂纹破损达到原断面积

| |端梁|

100毫米

|1/2或冲击座上部断面全| |

|部裂损

| |--|---------|------------| |中梁|

50毫米

|裂纹破损延伸至垂直面

| |

|(下垂为60毫米)|(不包括盖板)

| |--|---------|------------| |枕梁|

50毫米

| ---------------------------

注:

1、客车端梁包括通过台端梁。守车端梁弯曲、破损以外端梁计算。 2、非贯通式侧梁、端梁,不按侧梁、端梁算。

3、货车端梁在角部向内延伸200毫米范围内的破损不按大、中破损计算,超过200毫米范围时,破损限度合并计算。

4、机械保温车(包括机械车、乘务车、保温车)各梁大、中破损程度按客车计算。5、0.8米以下低边车底架以上无论破损程度如何,均按小破计算(火灾或爆炸除外)。 6、货车改造的简易客车破损时,按货车办理。

7、在确认破损程度时,木制客车,40吨及其以下旧小型货车(保温车、检衡车、四轴守车除外),C13、C60型货车,450工字钢及角钢组合中梁的C50型货车以及拱板转向架的货车破损,达中破程度时按小破办理,达大破程度时按中破办理,达报废程度时按大破办理。但在统计报告时,仍按实际破损程度统计和报告。 在调车作业中将上述车辆撞坏仅构成小破而没有其他后果时,应通知列检检查修理,由责任单位承担经济损失,不列行车事故。

8、计算破损程度时,原有裂纹破损旧痕的尺寸,不计算在内。

9、中、侧梁弯曲测量方法,以两个枕梁间平直线的延长线为基准。两轴车应找出原底架的水平线,然后延长测量之。端梁弯曲测量方法,以两端引出平行线为基准,垂直测量之。每根梁如多弯曲时,按弯曲最大的一处算,上下左右不相加。

10、蒸汽机车煤水车车体破损按罐车办理;内燃、电力机车车体破损按保温车办理。

铁路事故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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