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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汇报材料(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21:12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汇报材料

科学组织 扎实推进

全面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XXX市XXXXX区委编办

2012年6月15日

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编制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编办„2012‟32号),我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市编办的指导下,在全区各部门大力协助配合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较好的完成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科学

3月2日,区编办接到市编办确定我区为XX市机构编制核查试点单位的通知后,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区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做到“三个到位”,即请示沟通到位、协调到位、落实到位;为确保机构编制核查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区编委为编办配置了2台电脑。按照领导要求,区编办统一思想,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克服困难,制定了符合我区实际的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上报区编委会和区政府研究确定。成立了以区长、编委主任为组长,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监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3月9日召开了由区长、编委主任做动员,

常务副区长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动员大会,下发了《XXXX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领导亲自抓,指派一名同志为本部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联络员,主动配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二、积极创新,全面自查

区编办在省市9个统计表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单位名称与公章对照表”、“离退休人员信息统计表”、“编外用人信息统计表”和“在编人员公示表”四张表格,并对各类表格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达到了核对各单位公章名称是否与机构编制部门批文和“三定”规定相一致,公章与部门名称是否一致、是否有字迹模糊、规格大小不规范等现象的目的,维护了公章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同时,便于核查财政经费核拨情况,便于对未及时办理销编手续的已退休人员进行销编。为方便自查,编办为各单位提供机构编制信息xx份。各单位都能按时间、按要求、按标准完成自查、核对、公示,并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上报各类统计表、更新证明材料和自查报告。区编办在接到各单位上报的XX份自查报告和各类表格XXXX张后,与实名制数据库中的信息逐单位逐个人的进行了严格的核对,共核对了XXXXX人次的人员信息,为实地核查做好预热,便于实地直接纠错、核对确认,提出整改意见。

三、多措并举,实地核查

由区编办牵头,从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抽调专业精、业务强的人员组成机构编制实地核查小组,集中利用三周时间,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报告、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方法,赴各单位逐人逐项进行核查。 进行查纪律与监察结合,看有没有长期无故不上班的,有没有上班时间违纪违规的;查领导职数配备与组织部结合。看是否按照“三定”规定配备领导职数,是否按组织程序配备领导干部;查用人与人社局结合。看是否按实名制台帐审核工资、发放医保,是否有编外用人,是否按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和办理退休手续;查经费与财政局结合。看经费预算、核拨与实名制台帐是否相一致,是否人员调出和长期不上班仍按标准核拨经费的“四查四看”。通过对全区XXX家单位每单位XX项信息,XXXX人的信息逐一核查,基本做到了“十清”。截止目前,已导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人员信息2086条,归纳文档资料(自查报告、销编报告、审批文件、任职文件、填报表格、规范文件、信息更新证明材料)7类27000多份。完善了区直机关台帐、乡镇机关台帐、街道机关台帐、政法机关台帐、

区属事业单位台帐、乡镇事业单位台帐、街道事业单位台帐等7大类机构编制管理台帐。

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作为各部门单位的“户口簿”,记载各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变更、成立、撤消、合并时间,隶属关系,职权范围,编制扩大与缩小等变化情况。是各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履行职能,合法开展业务的有效依据。通过单位自查与集中核查,帮助各单位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文件档案库,理清本部门机构编制现状,促进单位开展业务有依有据,合理合法,为规范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在机构规格、编制数、供给渠道不变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三定”方案的通知》(XX编办„2012‟3号),目前各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已进入审批阶段,确保了事业单位审批文件清的要求。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要求所有人员变更信息都附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实现实名制信息的完整性,要求各单位收集所有在编人员电子版照片,完善实名制数据库;为保证实名制信息的及时性,每月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沟通衔接一次,做到及时更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申请制度,严格增(减)编制办理流程。并实行“一周一核、一月一清、一季一汇总”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五、存在问题

(一)审批文件不规范。一类是部分学校只成立单位而未对机构规格、领导职数明确核定。另一类是成立了单位,定了规格,确定了编制,但没有核定领导职数和职责。第三类是一些早期成立的单位,

无审批文件或找不到审批文件。

(二)实名制数据库信息更新不及时。主要原因是对人员信息变更没有进行及时修正。

(三)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从目前我区行政机关人员年龄分布来看,45岁以上人员占总人数一半以上,30岁以下的只有6%,“老龄化”趋势日益突出。其原因是退出领导岗位的56人仍占用编制。

六、建议

一是在机构编制核查中,乡镇要求增加机构编制的呼声较高,建议在合理划分权责分工、科学界定乡镇政府职能定位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乡镇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二是建议在下一步全面展开的机构编制核查中,将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不留死角。

推荐第2篇:开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汇报总结

从严把关 科学管理 努力开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新局面近年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区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及规定的同时,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管理,在注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坚持“三个一”制度,初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化管理模式,较好地遏制了机构编制的膨胀。截止目前,从全县各种编制总数和在职人数看,保持了编制和在职人员的平衡与节余,确保了党政机构改革后各项方案和措施的贯彻落实,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主要做法有六点。

一、求真务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领导解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第一注重学习,掌握政策。组织、人事、编办全体干部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重点学习了《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还要求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参加机构编制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培训。第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编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确保了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只减不增”、“编内进人”等规定得以落实。在务求实效上一是耐心细致,有针对性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二是齐抓共管,编办是办事机构,必然责无旁贷,其他相关部门也积极行动,主动配合,密切工作,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常抓不懈,县委、政府定期听取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机构编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三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机构编制工作原则性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做到了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严格按原则办事。

二、理顺关系,建立完善的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多年来编办在上级编办及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调动主观能动性,强化政策观念,提高理论水平,明确工作重点,不折不扣的执行上级规定。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执行第

一、办事第

一、服务第

一、协调第一的观念,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汇报、多协调,得到了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党政机构改革后,布尔津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了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每年年中和年底至少召开两次联席会,做到了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好机构编制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统一管理,有效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切实减轻了财政负担,严肃了机构编制管理纪律。 [出自-]

三、严格审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严格实行“三个一”制度,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宜,都由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由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行文。需经党委、政府批准的,先由县编委会议审议后,再由县编办报县党委、政府决定。对于不按规定程序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编制部门不予处理。为使我县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机构改革后各级各部门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实行了“双证”管理,又相继出台了《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还实行了空编增人审批制度、编委会审议审批等制度。

四、做到“三个从严”,把好机构编制管理的“进口”关2002年以来,县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严格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积极精简人员编制,把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妥善分流富足人员,使机关人员编制出现负增长。我们做到了“三个从严”:一是从严执行“三定”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调整“三定”规定的内容,不得超越“三定”规定行使职能、设置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增配领导职数。对上级规定的机构编制限额,严格遵守,不予突破;上级要求撤销的机构,坚决撤销,不作变通处理;上级批准的人员编制精简数量,坚决精简,不擅自增加;上级核定的领导职数,严格执行,不进行超配。二是从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我们注重日常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了帐、卡、册等台帐,并对变化内容做了及时变更,保证台帐显示当前的基本情况。每年年初县编办对《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审核,从而掌握了各个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等第一手资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坚持先出后进,空编的机关、事业单位无论从何种渠道进人,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使用所空编制的数量、新增人员类别,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填写《县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审核表》,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县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审核表》办理调动、派遣手续,编委办公室盖章签发“五联单”,由进人单位、人事、组织、财政、计委五部门盖章审批监督,坚决杜绝超编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补充科员以下职位的人员,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统一由区公开招考,招录人员凭编制部门发放的《用编进人通知单》办理相关人事、工资等手续。

推荐第3篇:高台县机构编制实名制试点工作汇报

高台县机构编制实名制试点工作汇报

机构编制实名制,是将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结合,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政策规定,配备人员,定编到人,并向社会公示的一项新的管理制度。推行这项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盲目增长,有效解决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对于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自省上确定我县为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省编办的指导下,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建设管理平台,为实名制推行提供支撑

1.建立管理系统。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无误、严格审核的原则,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正式在册的所有工作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在此基础上,按规定口径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建立起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初步实现集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即时汇总、快速查询、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多项功能,搭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平台。该平台由编制部门实施维护更新,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四部门共同使用,确保了人员编制信息的统一和真实准确。下一步,还将推进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建设,在与省市编制部门联网的前提下,与县内部门、1

乡镇互联互通,实现机构编制业务网上提交、网上审查、网上办理,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2.全面公示公开。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搭建

完成,为机构编制信息公示公开提供了有利条件。县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将审定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县上开通机构编制信息网,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机构编制业务流程、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设置机构编制信息电子显示屏和查询台,开通查询电话,向社会提供机构编制业务个性查询服务;聘请机构编制实名制监督员,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适时监督。“阳光编制”的推行,实现了编制管理的透明化,推动了编制实名制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二、化解矛盾问题,为实名制推行奠定基础

近年来,我县机构编制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主线,以落实为主要措施,着力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手段、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办法上下功夫,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人员整体不超编、乡镇编制有节余、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优化等成绩,但也还存在部分单位领导职数未核定、人员超编、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混编混岗、长期借调工作人员、使用临时人员等问题。针对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不回避、不转移、不激化,尊重历史,妥善予以处理,为实名制推行营造了良好环境。

1.核定领导职数。针对部分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未核定领导职数的问题,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2.编制动态调整。从调查摸底的情况看,我县事业编制核定上还存在部分单位长期空编,部分单位编制紧张,编制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我们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及时对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动态调整,重点对空编较多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调整,解决了目前面临的财政预算内事业编制不够用的问题,提高了编制核定的科学性。

3.消化超编人员。虽然全县来看,人员整体不超编,但局部来看,也还存在人员超编、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长期借调工作人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组织、人社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区分不同情况,对能及时解决的,采取调整岗位、竞争上编、人员分流等措施办法,积极妥善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的,明确时限和要求逐步加以解决。全县共消化超编人员22名,调整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6名,解决混编混岗人员13名,组织处理在编不在岗人员4名,退回原单位借调人员8名,进一步维护了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4.规范临时用工。组成工作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339名临时人员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58名不必要使用的临时人员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了清退,研究建立了临时用工审批制度,明确规定,今后凡需要使用临时人员的,要经编制

部门审批取得使用指标方可聘用,人社部门要监督使用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规范临时用工行为。

5.争取省上支持。对近年来国家、省上政策性招考和安置的686名“三支一扶”毕业生、“进村进社”毕业生、西部志愿者、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以及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等未纳入编制管理、人员身份不明确等遗留问题,专题向省上汇报,争取省、市编制部门政策支持,努力消化解决,进一步为实名制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三、建立长效机制,为实名制推行提供保障

为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推行,我们在建立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健全完善配套管住的制度、管好的制度、管活的制度,确保实名制管理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

1.建设管住的制度。研究制定出台了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编制使用审批制度、编制管理证制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机构编制审计办法等制度,对机构编制审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各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机构编制的源头基础地位。

2.建设管好的制度。从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入手,建立了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配合的领导干部配备、人事调配、工资统发、经费核拨、医疗保险、临时人员管理措施办法,形成了“四先四后”管

理新机制,一是先入编后列入财政预算。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有凭编制部门下发的入编通知,财政部门才将其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列入预算;二是先核编后核工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工资调整时,先报编制部门核编制,确认为编制内人员,人社部门才办理工资调整审批手续;三是先批编后调动。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必须先向编制部门呈报申请用编请示,编制部门批准后,组织人社部门才能办理调动手续;四是先审查编制结构后组织招考和办理调配。事业单位招考和人员调整时,也要先报编制部门审查编制结构和人员身份,编制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人社部门才能组织招考和办理调配手续。

3.建设管活的制度。为进一步科学合理配置编制资源,我们还制定了编制动态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化管理办法、中小学编制管理办法、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等。

四、总结试点做法,为实名制推行提供经验

1.注重工作小结。我县实名制试点工作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解决问题、总结完善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细分为若干小段。在每一小段工作中做到有专门安排,有督促检查,有工作小结,每一大段工作结束后,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回顾,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补课,在确保工作进度的同时,确保工作质量。

2.注重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制定中,征求各方面意见28

条,对合理的意见建议吸收消化变为方案具体措施内容;在动员部署阶段,县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通过填报调查表、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认真进行了分析和归纳,梳理出7各方面的矛盾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注重学习借鉴。为了使试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在省市编办的组织协调下,县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为更好地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开拓了思路,提供了借鉴。

4.注重舆论宣传。根据各阶段工作确定重点宣传内容,办好《高台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简报》,及时向省、市机构编制部门反映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沟通衔接工作。同时,县宣传、文化等部门加大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各乡镇、各部门每个阶段报送工作信息1-2条,确保情况掌握准确,工作指导及时到位。

5.注重资料收集。及时收集整理实名制试点工作中的各类档案资料,同时,加强电子档案工作,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电子报表、人员编制信息数据库等,按照复制一份拷贝一份的原则予以妥善保管。

6.注重经验总结。对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力争提炼出富有高台特色的实名制管理经验和模式,为在全省推行机构实名制管理提供有益借鉴。

推荐第4篇:机构编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以及各类专业、专项规划;负责权限内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批;负责依据发展形势和要求适时调整和完善城乡总体规划,报上级批准实施。

(三)负责城市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四)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和市辖区风景名胜的规划工作,保证我市旅游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五)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城建档案资料的管理,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地理信息数据资料和档案资料。

(六)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城市勘察单位验证及城市勘察成果审查;负责规划行业和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制定城乡规划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推动城乡规划行业技术进步和人才开发工作。

(七)参与国土和区域规划以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八)负责组织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监督管理。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职能转变的要求,我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财务科:

(三)规划设计管理科:

1、负责组织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及城市规划体系编制、评审、报审工作;

2、负责规划行业和规划设计市场管理;负责乙级、丙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和规划设计单位验证工作;

3、负责组织权限内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批和城市分区规划审核工作;

4、负责重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可行性研究以及重点建设用地、建设项目“一书两证”技术审核工作;

5、负责组织各类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报批以及规划方案技术审查工作;

6、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重大纠纷及重大问题,组织召开有关业务协调会;

7、负责组织召开局技术委员会预审会和局技术业务办公例会;

8、负责组织拟定全局技术发展规划;

9、负责及时向局办公室提供本部门业务信息;

10、承办市规委办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规划管理科:

1、负责本市行政区范围内非市政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2、负责本市行政区范围内持有常住户口居民自建住宅的翻建和改建的审核、签转工作

3、组织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初设评审工作。

4、负责协调解决建设工程活动中用地、建设的矛盾纠纷。

5、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规划区域外大型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

7、负责组织召开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协调会议。

8、负责本科室受理报件的传送及统计工作。

9、负责做好各类与本科室相关的来访及咨询工作。

10、负责做好同本局内各相关科室的协调和衔接工作。

11、负责及时向局办公室提供本科室的业务信息。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市政规划管理科:

1、负责办理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单位申请的市政工程手续,对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市政建设工程设计的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2、负责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及各类管线进行选址,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所有附件)。

3、负责组织召开相关单位业务工作的协调会议。

4、负责本科室受理报件的传送及统计工作。

5、负责做好各类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群众来访及咨询工作。

6、负责做好同本局各个相关科室的业务协调和衔接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市政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及时向局办公室提供本科室的业务信息。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村镇规划管理科:

1、负责村、镇范围内持有常住户口居民自建住宅的翻建和改建的审核、签转工作

2、经批准的规划居民点范围内乡、镇农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的新建、翻建和改建的审核、签转工作。

3、负责村、镇范围内规划建设工程项目基础施工前的放线、验线工作;

4、负责村、镇范围内对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申请受理及初审报批工作;

5、负责村、镇范围内规划建设工程实施监督检查,协助行政执法局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6、负责做好村、镇范围内各类有关规划管理方面的群众来访、咨询接待工作;

7、负责及时向局办公室提供本科室的业务信息。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协助乡、镇政府做好规划管理工作。

(七)规划监察大队:

1、负责对规划建设项目批后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放(验)线,规划竣工验

收;

2、负责对规划建设项目违法建设行为的定性,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建设工程进行制止、拆除;

3、负责受理答复群众举报的违法建筑案件;

4、负责及时向局办公室提供本处业务信息;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推荐第5篇:机构编制

玄青公会

最高领导机关

玄青阁:决策中心 玄青总务阁:最高决策机关的执行机关 玄青御术宫:咨询系统中心 玄青监察院:监察系统最高权利执行机关 玄青天机府:信息反馈系统中心

各执事机构

玄青N文华部:公会文学主管机构 玄青N凌烟阁:公会书画主管机构 玄青N杏林阁:公会医疗指导机构 玄青N弈术阁:公会棋牌主管机构

高层职能机构

玄青组织部:主管公会人事 玄青总宣部:主管公会宣传 玄青鸿胪寺:主管公会外交 玄青司务院:公会审判机关 玄青执仗院:公会执法机关 玄青碧渊阁:公会培训机构 玄青典勋府:公会任免文书发文机关 玄青监察院:监察系统主管部门

玄青将军府:公会游戏纠纷处理及公会军团管理 玄青乐府:公会音乐主管机关 玄青招募审核委员会

中层职能机构

玄青网游管理司:负责公会网游组织 玄青页游管理司:负责公会页游组织 玄青中级游戏招募委员会:负责招募游戏中优秀玩家入会 玄青中级招募委员会:负责招募非游戏人员中有才之士入会

玄青档案管理中心:为公会任职人员立档、编码机构代码、管理中级机构各类成员的人事档案

频道广播中心站:负责即时传达公会通知、政策。传达寻人信息。会议动员,会议广播。 频道常务大厅:主持公会频道日常事务 玄青二级频道管理局:负责审批基层职能机构和其他休闲类频道的建设申请,受理中层职能机构子频道的申请备案。负责为各友好公会驻本频道在本会频道友好公会专区设立公馆(特使必须有常驻标识)。

频道建筑美化院:主管公会各级美工团、组。指导公会频道美化工作。

玄青档案局:管理公会人事档案。 基层职能机构

玄青接待团:负责接待各类来访客人,发现和培养接待人员。指导接待频道工作。分流来前来访问的游客。在茶室派遣接引使者接客人进入目标频道。备案各级各类频道进入密码。 制度展览馆:展示公会日常事务工作制度。 玄青太史局:记录本会发展历史。 玄青笑林馆:负责主办开心一笑。 玄青书房馆:负责主办每日一读 新闻中心处:展示新闻新事。 开心一笑:古今喜人喜事

每日一读:阅读类文章

公会今日要闻:预告今日各项活动的活动时间

今日会议时间表:预告各类会议开会时间

文信局:公告任免信息、任务信息、活动信息、通告信息、宣传信息 玄青初级招募委员会:负责审核游戏内招募支部或者成员介绍新人入会 情报收集处:负责基本消息的收集

玄青公会

玄青公会组织部关于公会组织机构的设置的决定

玄组令[2012]第1号

最高领导机关

玄青阁:决策中心 玄青总务阁:最高决策机关的执行机关 玄青御术宫:咨询系统中心

玄青监察院:监察系统最高权利执行机关 玄青天机府:信息反馈系统中心 各执事机构

玄青N文华部:公会文学主管机构.玄青N凌烟阁:公会书画主管机构.玄青N杏林阁:公会医疗指导机构.玄青N弈术阁:公会棋牌主管机构.高层职能机构

玄青组织部:主管公会人事.玄青总宣部:主管公会宣传.玄青鸿胪寺:主管公会外交.玄青司务院:公会审判机关.玄青执仗院:公会执法机关.玄青碧渊阁:公会培训机构.玄青典勋府:公会任免文书发文机关.玄青监察院:监察系统主管部门.玄青将军府:公会游戏纠纷处理及公会军团管理.玄青乐府:公会音乐主管机关.玄青招募审核委员会.中层职能机构

玄青网游管理司:负责公会网游组织 玄青页游管理司:负责公会页游组织.玄青中级游戏招募委员会:负责招募游戏中优秀玩家入会.玄青中级招募委员会:负责招募非游戏人员中有才之士入会.玄青档案管理中心:为公会任职人员立档、编码机构代码、管理中级机构各成员的人事档案.频道广播中心站:负责即时传达公会通知、政策。传达寻人信息。会议动员,会议广播频道.常务大厅:主持公会频道日常事务.玄青二级频道管理局:负责审批基层职能机构和其他休闲类频道的建设申请,受理中层职能机构子频道的申请备案.负责为各友好公会驻本频道在本会频道友好公会专区设立公馆(特使必须有常驻标识).频道建筑美化院:主管公会各级美工团、组.指导公会频道美化工作.

玄青公会

玄青档案局:管理公会人事档案.基层职能机构

玄青接待团:负责接待各类来访客人,发现和培养接待人员.指导接待频道工作.分流来前来访问的游客。在茶室派遣接引使者接客人进入目标频道.备案各级各类频道进入密码.制度展览馆:展示公会日常事务工作制度.玄青太史局:记录本会发展历史.玄青笑林馆:负责主办开心一笑.玄青书房馆:负责主办每日一读.新闻中心处:展示新闻新事.开心一笑:古今喜人喜事.每日一读:阅读类文章.公会今日要闻:预告今日各项活动的活动时间.今日会议时间表:预告各类会议开会时间.文信局:公告任免信息、任务信息、活动信息、通告信息、宣传信息.玄青初级招募委员会:负责审核游戏内招募支部或者成员介绍新人入会.情报收集处:负责基本消息的收集.

玄青公会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

推荐第6篇: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篇一: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45号)、《关于2010年度目标考核与201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135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10〕157号),现将肥西县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10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

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2007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10〕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篇二: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市编办: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马机编办〔2011〕82 号)精神及要求,我局对照市直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结合实际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分为100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按照市编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马机编〔2010〕22 号)要求,设立马鞍山市审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科、法规审理科、内审指导科、审计执行科、计算机审计中心、财政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社会建设审计科、开发区审计分局、经济责任审计局等11个科室(局),另单设机关党总支。行政编制46 名,领导职数:局长1 名,副局长3 名,纪检组长1 名;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1 名和开发区审计分局局长1 名(高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7 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 名)。截至12月份,行政编在职人数42人(巢湖区划调整调入2人,退休1人),配备科级领导17名(另巢湖区划调整一名正科级职数单列)。

朝阳【wlsh0908】整理2010年,根据马机编马机编〔2010〕41 号文批准,成立了市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中心,为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0人,公开招聘了8名具有工程造价、财务审计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心已于年初正式开展审计业务工作。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1、机构设置规范。市审计局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3、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由市审计局主要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不存在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

朝阳【wlsh0908】整理制事宜和要求下级部门成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年检登记,按要求完成中文域名,按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收支范围越来越广,尤其是政府性投资项目较多、资金量大,审计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已难以应对日益加大的审计任务,我局编制虽有空余(定编46人,在职41人,空编5人),但由于全市总编制超编,申请招录公务员几年未获批准,人少事多的矛盾

尤为突出。

2012年,我局将在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要求,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各项制度,切实做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朝阳【wlsh0908】整理篇三: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诸城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年(**编委,*编[****]**号文件)。**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牌子)(*编[****]**号„„)。

内设机构共**个(**编委,*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牌子。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名,群团事业编制**名。(事业编制**名)。

现实有**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人,群团事业**人,工勤**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人,工勤离岗待退**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人,其中编外聘用**人,统发工资不占编**人。占编不在岗**人,„„。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高配领导**人,高配至**级。兼职领导**人,**级,所兼职务**。

离岗**人,其中:正科级**人;副科级**人;其他**人。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

三、与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不一致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四、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

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7、离岗人员情况核查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2年**月**日

推荐第7篇:机构编制法制化

论文关健词:机构编制法制化

论文摘要: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是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法定化”目标的重要保证。本文简单回顾了我国机构编制管理的立法历程,对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提出了前暗性的设想。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调整各级政府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法定化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函待研究解决的一个理论课题和实践课题。本文就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性、建国以来机构编制管理立法实践及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的有关问题做一粗浅探讨。

一、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的皿要性和必要性分析

1、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公开透明的经济,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世贸组织是以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WTO协议本身就是法律范畴的国际条约,这就必然要求建立统

一、规范和稳定的公共行政管理体制。为适应这一要求,我国几次大的政府机构改革都是力求在调整政府机构设置、转变职能上求突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错位、缺位、越位,权责脱节和人员臃肿等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机构编制管理没有纳人法制轨道,政府机构的设立、职能的获得没有通过法律加以规范,机构改革成果没有通过法律手段巩固,限制了机构编制在推进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应当发挥的作用。只有通过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推进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逐步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才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推荐第8篇:机构编制常识

机构编制常识宣传资料

1、“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支笔”审批制度,是指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的一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县委编办供稿)

2、政府派出机关和政府派出机构

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政府派出机关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二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政府派出机关设立的依据源于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独立承担行政责任。政府派出机构是指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在一定区域或组织内设立、授权实施某方面行政管理职能的代表机构。根据派出主体的不同,政府派出机构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各级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如驻京办、驻外办等;二是政府在特殊经济区域或特殊地区的派出机构,如各类开发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等;三是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如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国土分局与国土所、工商分局与工商所、地税分局与地税所、司法所等。政府派出机构主要根据组织法以外的行政性规章或地方性法规设立,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除非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否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县委编办供稿)

3、机构限额

机构限额,是指中央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行政机构设置的总额。(县委编办供稿)

4、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在编制限额内使用编制,财政部门按照编制使用情况核定预算、核拨经费,共同推动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目标的一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县委编办供稿)

5、议事协调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特殊性或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跨部门的协调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其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应当严格控制,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行政机构解决;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县委编办供稿)

6、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制度

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制度,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效果、效益和公众回应进行论证、评价的制度。机构编制的评估内容是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核定和监督检查的执行情况。评估结果应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科学、客观、准确的评估是衡量机构编制效果,改进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中的一部分,主要是对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县委编办供稿)

7、吃“空饷”

吃“空饷”,是指采取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并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它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一是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外出经商办企业等;二是财政供养人员已经调离,但不办理核减编制等手续;三是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拨款;四是财政供养人员已经死亡,但未核销编制。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县委编办供稿)

8、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社会组织。其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县委编办供稿)

9、事业编制

是指各类事业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与行政编制相比,事业编制使用范围广泛,总量不断增长,经费开支形式多样,受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因素的约束较强。(县委编办供稿)

10、行政编制

是我国党政机关使用的人员编制,包括国家机关、各党派和部分社会团体使用的人员编制,其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行政编制的使用是与国家的政治与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这就决定了行政编制要有较强的外在约束,不能随意扩大。由于使用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国家财政开支,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全国行政编制规模。(县委编办供稿)

11、机构级别

是指用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机构的行政地位,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和其他有上下指挥和服从关系的机构系统。机构的级别能明确指挥和被指挥关系,能明确行政决策的效力关系,能明确行政隶属关系。目前我国行政机关中最高机关是国务院,以下依次为部级(省、直辖市)、副部级(副省、直属局)、司局级(地、厅)、副司局级(副厅)、处级(县)、科级。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组织机构的级别与政府系统的机构级别相对应。事业机构作为社会服务单位,相互之间没有领导关系,不应该确定行政级别,但由于受现行工资制度、干部制度影响,许多都套用了行政级别。以后将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县委编办供稿)

12、编制标准,

就是根据不同性质、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单位制定的具体配备工作人员的比例依据,是有关人员编制的法规性规定,主要用于事业编制和部分单列行政编制。编制标准的内容大体分两类。一类是单项的编制标准,一类是综

合的编制标准。制定编制标准,一般是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单位特点,选择不同的参照依据。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或颁布编制标准的法定机关是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县委编办供稿)

13、编制总额,

即全国或某地区、某层级、某系统内所有或某类人员编制的总员额。编制总额,特别是全国的编制总额,是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有机部分。因此,核定编制总额是人员编制管理的基本方法。根据宪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全国行政编制的核定权和调整权属于国务院。在中央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还要逐级分别核定和下达本系统、本区划内下一级具体地区相应的编制总额。核定编制总额一般只在机构改革或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发生较大变化时才实行。(县委编办供稿)

14、“三定”规定

就是对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进行确定。按照规定的统一体例和审核、审批程序,由党委、政府印发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县委编办供稿)

15、编制方案

是对包括编制总额在内的全国或某系统、某地区及某部门、某单位的有关编制所做的总体规划,包括人员数额、人员结构、职位配置和领导职数等基本内容。一般情况下,在每次机构改革时,各级党政工作部门都必须制定编制方案,确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一经审核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县委编办供稿)

16、机构改革

是为了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对党政机关的管理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这些机构人员的组合方式、运行机制所作的较大调整和变革。(县委编办供稿)

17、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是根据宪法或组织法而成立的有固定名称、地址、人员编制及工作程序规则的相对较长时期存在的机构。常设机构是国家机构的主体部分,是完成国家各种管理职能的基本保证,在整个国家机构中占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设置必须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经过一定法律程序报请批准。常设机构并非永久不变,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各方面情况的变化,也应作相应调整。

18、非常设机构

非常设机构是指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外,为完成某项综合性、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跨地区、跨部门的组织协调机构。为组织协调某一方面工作而设置的非常设机构,一般称委员会;为组织协调某项特定任务而设置的非常设机构,一般称领导小组;为组织协调某项建设工程项目而设置的非常设机构,一般称指挥部。

19、办事机构

在政府机构系统中,办事机构通常指协助政府首长办理专门事项的机构。办事机构属于政府内部的组织机构,一般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权,名称上一般

也都冠以所属政府的名称并通常称为办公室,它主要负责某一方面事务的尾部搜集,以及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等。它们直接对所属政府及政府首长负责。

20、“挂牌子”机构

“挂牌子”机构系指同一机构,同时具有多个名称,对外表现为多种身份的机构。这多种身份,在性质上有的相同,也有的不同。挂多块牌子的机构往往是以其中的一块牌子为主,同时由于承担某种职能或职责,又需要挂另一块牌子。“挂牌子”机构是一个实体单位用多个名称、多个印章。领导班子只按一套配备,有关成员可以兼“挂牌子”单位的职务。多块牌子机构会造成机构职责权限不清以及机构管理上的混乱。

21、合署办公机构

合署办公本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由于工作性质相近或联系密切,在同一处所办公。合署办公机构现系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组成的联合机构。“合署”不是合并。合署单位可分别配备行政领导班子(也可兼职),分别刻制印章和挂牌子。

22、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系指独立机构的内部组织,又称内部机构。内设机构一般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在我国政府系统的行政机构中,内设机构的层次一般不超过两层。

23、垂直机构

垂直机构是由上级部门直接领导的地方机构。亦称“条条管理机构”。分中央部门垂直的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垂直的机构两种。中央部门垂直的机构由中央部门直接领导,尽管该机构设在地方并从事带有地方性的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垂直的机构由省直接领导。垂直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财务管理、物资供应等均由上级领导机构直接管理。有的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由地方党委领导。

24、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是指某一主体机构派生出来的机构,通常是由于主体机构的工作区域需要扩大和延伸而设立的。如中国人民银行省支行、市支行;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工作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在主体机构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25、部门管理机构

是指由主管部门管理,负责某方面工作的管理机关。部门管理机构按其职能独立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可单独向下行文,也可与有关部门联合行文。其主要业务工作在主管部门党组(委)领导下进行,工作中需要请示上级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主管部门,遇有紧急情况可直接向上级请示,但要同时抄报主管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其工作需要,制订地方性规定、办法,由其主管部门按程序上报。上级的文件可直接发给部门管理机构,召开的有关会议也可通知其参加。部门管理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单独核定,其领导干部任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人事工作由主管部门管理。部门管理机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由主管部门管理,各专项资金渠道原则上维持不变。

推荐第9篇:机构编制工作简报

机构编制工作简报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1月16日

2011年,全市机构编制系统按照市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意见》和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把机构编制信息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围绕机构编制“2221”工程,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制度创新和法制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进一步推进了各级机构编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各单位也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为信息工作提供了保障,在健全信息员队伍、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奖惩机制等方面稳步推进,信息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为推进信息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另外,从全年情况来看,有关单位在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上亟需提

高。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工作,现对2011年各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予以通报。

2011年信息上报与采用情况

推荐第10篇:机构编制使用报告

XXXXXX学校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核实

工作情况汇报

按区教育局通知要求,就我校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核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单位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学校)能按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充分考虑事业的正常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要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根据当下形势的发展要求,经区教育局、人社局核准审批,及时调整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实行动态化管理。能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的各项规定,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机构设置情况:

现有编制XX人。其中,管理人员X人,专业技术人员Xx人;配备领导职数X个,分别为单位领导正职X人,副职X人。内设机构X个,分别为X处、X处、X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X个,分别为X处正主任X名,副主任X名,X处正主任X名,副主任X名。

3、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现有在编人员X人。其中,管理人员X人,专业技术人员X人;内设机构X个,分别为X处、X处、X处,内设机构领导X人,分别为x处正主任x名,副主任x名,x处正主任x名,副主任x名,x处正主任x名,副主任x名。

4、公示情况:《在编在岗实有人员名册表》于2018年7月19日—23日在学校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收到任何投诉或异议。

XXXXXXXXXXXX 2018年7月24日

第11篇:信访局机构编制

中共XX县委群众工作部

XX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关于调整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群众接待中心主任分工

及股室职责的通知

各股室,县群众接待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群众接待中心主任分工及股室职责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班子成员及县群众接待中心主任分工

XXXX县委办副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县“处突”联席办主任,主持县委群众工作部、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全面工作;负责县“处突”联席办日常工作。

XXXX县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县“处突”联席办副主任,具体牵头负责来县信访群众的接待,以及领导干部大接访、机关干部大下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访案件督办等工作,同时抓好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分管群众工作股、督查督办股、县群众接待中心。

XXXX县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具体牵头负责群众来信(含省市县党委书记信箱、省长市长县长信箱热线、地方领导留言板等网上信访)的办理工作,同时抓好机关财务、后勤等工作。分管综合股、办信股。

XXXX 县委群众工作部、县人民政府信访局纪检组长,具体牵头负责对全县信访干部的监督,确保依纪依法开展信

1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信访干部,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协助部(局)长抓好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协助部(局)长抓好县“处突”联席办的工作。分管复查复核股(县“处突”联席办设在复查复核股)。

XXXX县群众接待中心主任,主持县群众接待中心全面工作,具体负责抓好领导干部集中接访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接访工作。

二、股室职责及人员分工

(一)综合股

股长:XXXX

干部: XXXXXXXX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承办综合性重要会议,做好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的草拟工作;

2、负责撰写《信访工作》简报等综合性文稿,起草上级视察、检查工作的综合性情况汇报文字材料;

3、负责做好来信、来电、来访综合台帐建立和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做好机关党建、文秘、机要、档案、综治、保密、政务服务、政工、后勤、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5、负责做好社情民意的调查研究,负责协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的风险评估,定期分析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形势、信访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信访和群众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6、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群众工作股

股长:XXXX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涉案责任单位及时劝返接回越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人员,并做好中、省、市介绍回来的信访群众的接待疏导工作;

2、负责领导干部大接访、机关干部大下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收集及台账建立。

3、负责做好大调解信息的收集及网上录入工作;

4、配合涉案责任单位做好信访突出问题的调处工作;

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信股

股长:XXX

副股长:XXXX

1、负责一般群众来信收转、分发和交办、台帐建立等工作;

2、负责做好中、省、市转办交办信访案件(不包括上级联席办交办案件)的台帐建立、转办交办、报告草拟、资料收集、立卷归档等工作;

3、负责做好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省市县党委书记信箱、省长市长县长信箱等网上信访的台帐建立、转办交办、报告草拟及回复上报等工作。

4、负责做好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群众来信的录入、办理、上报等工作;

5、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督查督办股

股长:XXXX

干部:XXXX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做好中、省、市、县挂牌信访案件、上级转交办信访案件、领导批示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定期草拟中、省、市、县挂牌督办信访案件、上级转交办信访案件、领导批示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及群众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情况的通报;

3、负责做好中、省、市、县挂牌督办信访案件调处情况报告的草拟、资料收集、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对全县重大信访事项责任追究提出处理建议;

5、负责做好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日常工作;

6、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复查复核股

股长:XXXX

干部:XXXX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不服一级处理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人不服一级处理的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或信访听证,做好信访终结处理等相关工作;

2、负责做好县“处突”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对中、省、市“处突”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整理、呈报、交办和回复;

3、负责做好重大信访疑难案件和“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4、负责做好疑难信访案件专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疑难信访案件的资料收集、台帐建立及立卷归档等工作;

5、负责全县矛盾纠纷排查、预警预报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收集全县机关干部下访情况并建立相应台账;

6、负责做好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转办、督办。

7、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县群众接待中心

主任:XXXXX

副主任:XXXX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听取群众诉求并进行登记,归类,及时向部(局)领导和相关股室传递当日信访信息;

2、负责县级领导集中大接访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3、负责做好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群众来访的录入、办理、上报等工作;

4、负责县长热线的接听、台账建立、转办交办及回复等工作;

5、根据部(局)内统一安排,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中共XXX县委群众工作部

XXX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3年6月30日

第12篇:××机构编制工作简报

范文博览

[范例一]:

××机构编制工作简报

(第12期)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9月26日

学习贯彻公务员法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公务员法》经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的出台,为公务员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的同时,我们不仅感到这部法律为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提高工作效能等方面都作了法律的规定,而且还对加强政府机关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管理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保障。长期以来,行政机关(含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上出现“监督难到位,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如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这些现象尽管各级党委政府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进行控制,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也都认真履行职能,全力加强管理,但仍有很多“死角”管不到;同时由于缺少法律依据,不能管理到位。《公务员法》的颁布,在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管理的同时,也为加强行政机关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使机构编制管理由长期以来重审批、轻管理、缺监督的“静态”管理方式向审批和管理并重、监督与制约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方式转变。

《公务员法》在规范公务员管理的同时,也从9个方面对加强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这说明:一是机构编制管理在实施公务员法中的重要性和两者之间的紧密性。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合理配置职能、编制、职数,是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基础。三是把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管

理和有效监督提高到了法律地位,它对机构编制的审批、管理、监督方式的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要把传统的重审批、轻管理、软监督转变到重管理、强监督的轨道上来。四是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为实施《公务员法》提供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服务。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对超编进人,超职数任职造成的机关人员膨胀难精简、“官多兵少”难控制、人员结构不合理难调整的“三难”现象,开出了彻底根治的药方,也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作为人事编制部门更要明确责任,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这部法律,全面提升我市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水平,为振兴六安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事保障。

(××市编办×××供稿)上报:

抄送:

第13篇:信访局机构编制

中共XX县委群众工作部 XX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关于调整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群众接待中心主任分工

及股室职责的通知

各股室,县群众接待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群众接待中心主任分工及股室职责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班子成员及县群众接待中心主任分工 XXXX 县委办副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县“处突”联席办主任,主持县委群众工作部、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全面工作;负责县“处突”联席办日常工作。

XXXX 县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县“处突”联席办副主任,具体牵头负责来县信访群众的接待,以及领导干部大接访、机关干部大下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访案件督办等工作,同时抓好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分管群众工作股、督查督办股、县群众接待中心。

XXXX 县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具体牵头负责群众来信(含省市县党委书记信箱、省长市长县长信箱热线、地方领导留言板等网上信访)的办理工作,同时抓好机关财务、后勤等工作。分管综合股、办信股。

XXXX 县委群众工作部、县人民政府信访局纪检组长,具体牵头负责对全县信访干部的监督,确保依纪依法开展信

1 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信访干部,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协助部(局)长抓好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协助部(局)长抓好县“处突”联席办的工作。分管复查复核股(县“处突”联席办设在复查复核股)。

XXXX

县群众接待中心主任,主持县群众接待中心全面工作,具体负责抓好领导干部集中接访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接访工作。

二、股室职责及人员分工

(一)综合股 股 长:XXXX 干 部: XXXX XXXX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承办综合性重要会议,做好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的草拟工作;

2、负责撰写《信访工作》简报等综合性文稿,起草上级视察、检查工作的综合性情况汇报文字材料;

3、负责做好来信、来电、来访综合台帐建立和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做好机关党建、文秘、机要、档案、综治、保密、政务服务、政工、后勤、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5、负责做好社情民意的调查研究,负责协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的风险评估,定期分析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形势、信访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信访和群众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6、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群众工作股

2 股 长:XXXX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涉案责任单位及时劝返接回越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人员,并做好中、省、市介绍回来的信访群众的接待疏导工作;

2、负责领导干部大接访、机关干部大下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收集及台账建立。

3、负责做好大调解信息的收集及网上录入工作;

4、配合涉案责任单位做好信访突出问题的调处工作;

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信股 股 长:XXX 副股长:XXXX

1、负责一般群众来信收转、分发和交办、台帐建立等工作;

2、负责做好中、省、市转办交办信访案件(不包括上级联席办交办案件)的台帐建立、转办交办、报告草拟、资料收集、立卷归档等工作;

3、负责做好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省市县党委书记信箱、省长市长县长信箱等网上信访的台帐建立、转办交办、报告草拟及回复上报等工作。

4、负责做好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群众来信的录入、办理、上报等工作;

5、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督查督办股 股 长:XXXX 干 部:XXXX

3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做好中、省、市、县挂牌信访案件、上级转交办信访案件、领导批示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定期草拟中、省、市、县挂牌督办信访案件、上级转交办信访案件、领导批示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及群众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情况的通报;

3、负责做好中、省、市、县挂牌督办信访案件调处情况报告的草拟、资料收集、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对全县重大信访事项责任追究提出处理建议;

5、负责做好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日常工作;

6、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复查复核股 股 长:XXXX 干 部:XXXX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不服一级处理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人不服一级处理的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或信访听证,做好信访终结处理等相关工作;

2、负责做好县“处突”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对中、省、市“处突”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整理、呈报、交办和回复;

3、负责做好重大信访疑难案件和“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4、负责做好疑难信访案件专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疑难信访案件的资料收集、台帐建立及立卷归档等工作;

5、负责全县矛盾纠纷排查、预警预报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收集全县机关干部下访情况并建立相应台账;

6、负责做好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转办、督办。

7、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县群众接待中心 主 任:XXXXX 副主任:XXXX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听取群众诉求并进行登记,归类,及时向部(局)领导和相关股室传递当日信访信息;

2、负责县级领导集中大接访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3、负责做好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群众来访的录入、办理、上报等工作;

4、负责县长热线的接听、台账建立、转办交办及回复等工作;

5、根据部(局)内统一安排,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中共XXX县委群众工作部

XXX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3年6月30日

第14篇:机构编制知识

机构编制知识

机构限额

机构限额,是指中央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行政机构设置的总额。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在编制限额内使用编制,财政部门按照编制使用情况核定预算、核拨经费,共同推动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目标的一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支笔”审批制度,是指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的一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改革,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部际联席会议

部际联席会议,是为了协商办理涉及国务院多个部门职责的事项,由国务院批准建立,各成员单位按照共同商定的工作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不同意见,以推动某项任务顺利落实的工作机制。它是行政机构最高层次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应当从严控制。可以由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一般不建立部际联席会议。部际联席会议的建立均须履行报批手续,具体由牵头部门请示,明确其名称、召集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工作任务与规则等事项,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部际联席会议工作任务结束后,应由牵头部门提出撤销申请,说明部际联席会议的建立时间、撤销原因等,经成员单位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新建立的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名称可冠“国务院”字样,其他的统一称“部际联席会议”。部际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如确需正式行文,可以牵头部门名义、使用牵头部门印章,也可以由有关成员单位联合行文。

议事协调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特殊性或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跨部门的协调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其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应当严格控制,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行政机构解决;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精简、统

一、效能原则

“精简、统

一、效能”原则,是党和国家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一贯要求。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精兵简政”是严格的、彻底的、普遍的,必须达到精简、统

一、效能、节约和反对官僚主义五项目的。新中国成立后,在长期的改革和管理实践中,反复强调精简、统

一、效能,并将其作为我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加以坚持。所谓“精简”原则,是指依法设置国家机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定员定岗,国家机关之间职责明确,层次清楚。精简不能简单理解为数量上的减少,主要是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运行效能。所谓“统一”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高度统一。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范围内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机构编制,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二是职责体系和机构设置的有机统一。从党委和政府整体上所负担的责任出发,通盘考虑职责的具体配置和机构的具体设置,使之适应党委、政府职能的全面高效履行,并且形成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使各部门的工作形成一盘旗,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大局。所谓“效能”原则,是指机构编制工作通过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编制,不断改善机构编制资源的配置效率,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党委、政府整体效能的提高。坚持“效能”原则,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分工合理。职能划分科学、合理,是保证行政效能的前提。二是权责一致。责任与职权是机构的两大要素,两者的相互关系状况,直接制约着机构的效能。一个机构负有多大责任,就应赋予多大职权,反之,有多大职权,就应该承担多大责任。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机构编制管理的专项行政法规。1997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227号发布,共5章25条。《条例》明确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原则为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原则;精简、统

一、高效原则。《条例》对国务院办公厅、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等的设立、撤销或合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

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制度

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制度,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效果、效益和公众回应进行论证、评价的制度。机构编制的评估内容是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核定和监督检查的执行情况。评估结果应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科学、客观、准确的评估是衡量机构编制效果,改进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中的一部分,主要是对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是为了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对党政机关的管理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这些机构人员的组合方式、运行机制所作的较大调整和变革。

“三定”规定

“三定”规定就是对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进行确定。按照规定的统一体例和审核、审批程序,由党委、政府印发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编制总额

编制总额,即全国或某地区、某层级、某系统内所有或某类人员编制的总员额。编制总额,特别是全国的编制总额,是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有机部分。因此,核定编制总额是人员编制管理的基本方法。根据宪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全国行政编制的核定权和调整权属于国务院。在中央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还要逐级分别核定和下达本系统、本区划内下一级具体地区相应的编制总额。核定编制总额一般只在机构改革或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发生较大变化时才实行。

编制标准

所谓编制标准,就是根据不同性质、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单位制定的具体配备工作人员的比例依据,是有关人员编制的法规性规定,主要用于事业编制和部分单列行政编制。编制标准的内容大体分两类。一类是单项的编制标准,一类是综合的编制标准。制定编制标准,一般是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单位特点,选择不同的参照依据。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或颁布编制标准的法定机关是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

机构名称

机构的名称是机构基本属性、内在规律以及特殊性的综合反映。一个完整的机构名称,应该能够反映出该机构的行政区划、所属关系、工作性质、规格级别以及管理范围等。机构名称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区域名、矢名和格级名,它们分别说明和规定着机构的管理(服务)范围、隶属关系、工作内容以及级别规格等,如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就是区域名,机构编制就是矢名,委员会办公室就是级别规格名。行政机构的格级名主要有政府、部、委、办、署、司、厅、局、处、科等。事业机构的名称主要有中心、馆、所、站、台、社、院、校、队、团、园等。

关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

中央编办发〔2010〕202号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国发〔2010〕6号),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指导地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有关食品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承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不取代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综合司、协调指导司、监督检查司、应急管理司4个内设机构,机关党委办事机构设在综合司。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2名。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机关财务、后勤及离退休干部工作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代为管理。

中央编办

2010年12月6日

中央编办负责人就国务院部门“三定”工作答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6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部分部门的“三定”规定。近日,中央编办负责人就国务院部门“三定”工作有关问题回答了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问: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指的是什么?

答: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是国务院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简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务院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三定”规定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一是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二是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三是内设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四是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五是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六是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的解释和调整事宜。

问:制定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有哪些意义?

答: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中心环节,也是巩固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通过制定“三定”规定,全面梳理、集中解决政府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把改革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使政府转变职能取得明显进展,理顺关系取得明显突破,部门责任得到明显强化,机构编制得到有效控制。这对于提高政府工作的整体效能,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问: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是如何形成的?

答:这次“三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编委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做了大量工作。“三定”工作大体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三定”规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第二阶段是各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本部门的“三定”规定草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第三阶段是中央编办对各部门“三定”规定草案认真研究审核,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根据业务相关情况确定,一般都征求了20个以上部门的意见,最多的征求了50多个部门的意见。第四阶段是充分协商,着力协调解决职责分工问题。各方面基本达成一致后,按程序分别报请国务院各分管领导同志审核,最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总的看,各部门的“三定”规定,都是经过部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沟通协商、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的,符合中央的改革精神,符合各部门的实际。

问:制定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主要把握哪些原则?

答:这次“三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以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具体工作中,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全面推进职能转变,正确配置各部门职能。二是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着力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问题。三是坚持权责一致,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四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整合优化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确保“三定”后国务院行政编制总数不突破。 问: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是如何落实转变职能要求的?

答: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是这次“三定”的核心。无论是对新组建或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都把落实职能转变的要求作为首要任务,在对现有职能进行逐一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定清楚。按照“四个分开”的原则和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的要求,取消了一些微观管理、行政审批和评比表彰等事项,将可以由地方承担的事务交给地方政府,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比如,明确发展改革委大力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缩小投资审批范围;明确中央政府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改为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并加强监督检查,具体项目由地方负责安排等。又如,明确财政部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大力减少、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交给地方政府等。再如,明确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等。同时,按照加强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把政府该管的事项切实管好的要求,加强了宏观调控、能源管理、环境保护以及教育、人口计生、食品安全、住房、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

问: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在理顺职责关系方面有哪些进展?

答:理顺职责关系是这次“三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政府运行中存在一些职责交叉问题,影响了政府协调运转和行政效能。这次“三定”,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着眼于促进事业发展和提高行政效能,集中解决和理顺了在宏观调控领域、环境资源领域、工业等行业管理领域、涉外经贸领域、市场监管领域、文化卫生等社会管理领域的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一是一些长期存在的职责交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比如,在境外就业管理方面,明确将原劳动保障部的相关职责划入商务部,由商务部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在电影、音像制品、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方面,明确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职责统一由文化部承担,电影管理职责统一由广电总局承担,音像制品管理职责统一由新闻出版总署承担;在高校毕业就业管理方面,明确教育部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二是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了牵头部门。比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明确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局等部门各负其责等。三是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比如,明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健全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明确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等。

问: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是如何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的?

答: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是这次“三定”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长期以来,在政府运行中确实存在着一些权责脱节、重权轻责、缺乏监督,有利的事情争着管、出了问题没人管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这次“三定”注重在配置部门职能时,明确和强化了部门责任。比如,明确人民银行承担综合协调并推进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等责任;明确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的责任;明确公安部负责治安、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等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责任。此外,还明确了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卫生部、林业局等部门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责任。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同时也为推行行政问责制、加强责任追究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问: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是如何确定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

答: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是这次“三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内设机构方面,着重强调适应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优化结构,内部整合,精干设置。新组建或调整变动的部门,有关司局随职责相应划转,并按照改革要求重新整合,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对内设机构进行优化整合,同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原则,加强重点业务司局,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人员编制方面,新组建或调整变动的部门,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人员编制先随职责划转,计入新部门基数后重新核定,有减有增。其他部门的人员编制均没有增加,国务院行政编制总数没有突破。在领导职数方面,严格按规定核定部门和司局级领导职数,对个别因机构整合等原因超职数配备的,允许作为特殊情况在一定时间内过渡;不再扩大部长助理和秘书长的设置范围;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专业技术性领导职务严格限定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部门。

问: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

答: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三定”规定印发后,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办事,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按照规定的职能范围,规范运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按照规定的机构编制,尽快把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到位。要通过新“三定”的实施,促进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中央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

案例

公司印发《省电力公司本部组织机构及岗位编制方案》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规范网省公司本部机构编制和职级序列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本部设立20个正处建制的参谋型职能管理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公司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发展策划部、基建部、生产技术部、营销部、农电工作部、科技信息部、物资部(招标中心)、安全质量监察部、经济法律部、审计部、监察部(公司纪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部(公司党委组织部、公司本部党委、公司团委)、新闻联络部、离退休工作部、后勤工作部、青海电力调度中心、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其中,离退休工作部与后勤工作部合署办公,简称后勤离退部。

此次部门职能分配与改组的情况遵循“职能切分的维度唯

一、职能归属的主体唯

一、职能与职权的无关”三项原则进行。根据原则修正、调整、改组或重组部门职能,并编制形成了《青海省电力公司本部部门职能说明书》,新的部门职能与部门原职能相比,呈现出明显的变化:一是明确公司农电部的核心职能为农牧配网建设运维管理;二是明确了公司生产部与电网调度中心的职能定位;三是公司资本性项目计划与投资经济职能归属一个主体;四是人力资源部并入了社会保险与企业年金管理职能;五是企业战略体制研究与公司战略管理职能;六是公司制度体系的建设管理职能归属经济法律部;七是部门的职能定义消除了事项性、工具性描述。

为了把部门职能稳定地、有效的分解落实到岗位层级,建立适宜的公司本部岗位体系,公司还制定下发了《公司两级职能部门岗位体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岗位设计的原则、内容、程序,同时组织各个部门进行了部门级、岗位级的工作分析,人资部与各部门反复协调磋商,最终形成了公司本部岗位体系的设计文件——《青海省电力公司本部部门岗位设置一栏表(试行)》。

为确保方案尽快贯彻到位,公司要求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充分领会方案的内容和内涵;人资部和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新颁布的岗位设置清单深化岗位级的工作分析;尤其是在撤并改组、岗位设立变更、岗位薪级评估、选聘员工与工作交接、能力素质评级、员工绩效考评的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维护员工队伍稳定的责任,既要广泛的宣传发动,也要耐心的解惑释疑,要指导帮助员工做出理性选择,确保方案实施过程平稳顺利。

案例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企业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四年六月七日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职能设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3〕27号),山西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民营经济发展局)改组为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保留山西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的牌子),为正厅级建制,是省人民政府指导、管理、服务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直属机构。

一、划入的职能

(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的全部职能。

(二)原省经贸委承担的中小企业管理服务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扶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全省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指导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园区建设。

(三)监测、分析、预测全省中小企业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近期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指导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全省各类中小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中小企业融资上市工作;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指导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改善创业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再就业工作。

(五)对全省各种经济成分的中小企业实行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规范企业行为;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开发等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基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六)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建议,负责省级乡镇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省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乡镇企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参与省级基本建设资金、技改资金、能源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有关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相关资金项目。

(七)指导全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指导全省中小企业外事、外经、外贸工作;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企业外资引进、利用工作。

(八)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和扩大就业;指导、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的工作,扶持各类公益性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环保节能、环境监测、安全生产、劳动用工、职业卫生、质量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中小企业党建、工会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各类协会、学会和社团工作。

(十一)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中小企业局设置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组办公室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文秘、信息、宣传、督查、档案、机要、信访、提案、保密、印鉴、会务、保卫、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有关扶持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指导各类中小企业改革,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指导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督促中小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其合法权益;指导本系统各类协会、学会和社团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

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负责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和省级财政有关专项扶持资金、省级基本建设资金、技改资金和能源基金等其他有关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项目管理和初审、申报;负责本系统基建项目管理;指导中小企业的外事、外经、外贸工作;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参与组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产业指导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中小企业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有关政策,指导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全省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指导地区间、企业间的协作联合,组织开展招商引资、产品展销等活动;指导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园区建设;负责中小企业类型划分和认证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诚信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环保节能、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工作;负责管理省副食品基地建设基金。

(五)经济监测处

监测、分析、预测全省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和发展特点,组织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统计数据、报表的汇总、分析工作和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作;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再就业工作。

(六)科教质量处

研究提出全省中小企业职工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政策和措施,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中小企业人才开发、引进以及职工教育、职称评审、技术进步、产品开发等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基地建设,参与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鉴定的有关工作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的产学研联合工作;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工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配合做好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融资财务处

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引导、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征集及评价体系;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引导和规范信用与担保行业发展,制定并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支持计划;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负责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八)人事处(机关党委)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中小企业党建、工会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改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办发〔2000〕16号文件执行。

四、人员编制

省中小企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处长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领导组办公室副处级职数1名)。另核定机关工勤人员编制7名。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正处级建制,编制4名,处级领导职数 2 名。

五、其他事项

(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机关人员、下属单位一并成建制划入省中小企业局。

(二)原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处4名人员编制整体划入省中小企业局。

(三)原省经贸委管理的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正处级,全额事业编制10名)成建制划入省中小企业局。

第15篇:机构编制知识竞赛题

渭南市机构编制知识竞赛题

一、填空题(45分,每题1.5分)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共六章(30)条,对地方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原则、条例的适用范围、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我省机构编制审批为(统一领导、省市两级) 审批,县级编制部门不行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权。

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5、《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动)。

6、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7、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

8、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不得干预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决策和执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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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会同(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2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发现违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行为,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如实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交机构编制年度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2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定期评估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

25、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26、违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所称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

28、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29.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工作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严禁以任何名义规避公开招聘的行为。

30.在清理规范的的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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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外,不再批准设设立承担(A)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A、行政职能 B、公益职能 C、后勤服务职能

10、严格控制(B)的使用范围。事业编制只能用于事业单位,不得把事业编制用于党政机关,不得把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混合使用。

A、行政编制 B、事业编制 C、专项编制

11、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C)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

A、人员 B、经费 C、编制

12、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C)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A、必须 B、可以 C、不得

13、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范围内,组织(人事)部门才能配备工作人员和(A),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并( ),银行才能开设账户并发放工资。

A、核定工资、核拨经费 B、调配人员、发放工资 C、评定职称、核拨经费

14、对上级业务部门以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打招呼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要(C)。

A、积极采纳 B、不予理睬 C、严肃查处

15、机构编制实行(C)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增减,都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提交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

A、联合 B、协商 C、“一支笔”

16、经党委、政府批准的各部门的“三定”规定,具有权威性和(A)效力,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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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事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控编通知单,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编制种类、空缺数量以及拟调入人员身份情况,严格按有关程序核准后开具《控编通知单》,用人单位持《控编通知单》办理招录(聘用)、调配等手续,再持相关文件和《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办理入编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办理人员入编手续后,持《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到相关部门办理工资审批、经费核拨等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出现人员调出、退休、死亡、辞职、辞退、开除、解除(终止)合同等减员情况,应在当月持单位出编文件、《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和相关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出编手续,再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费核减、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5、违反规定超出编制限额进人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是如何处理的?

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前款所列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出编制限额进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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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机构编制信息1

机构编制信息中共越西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1年1月4日(第 1期)

县编办“两抓、一树”贯彻落实 全州编办主任会议精神

2011年1月4日,越西编办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州编办主任会议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通过 “两抓、一树”进行贯彻落实。

一、抓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加强自身理论素养结合起来,每位干部职工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准确把握、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苏燕凌主任强调的三个方面的学习内容(王东明主任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编制管理的决定,湖南溆浦县违规情况通报)。

二、抓结合,推动当前各项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推动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重点是按时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和公路体制改革。

三、树前瞻性,做好2011年工作安排。要求每位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要克服“守摊子、当和尚”不思进取,缺乏工作思路和谋 1

划意识的现象。要抓住机遇,理清今年的工作思路,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切实树立前瞻性,重点要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上新台阶。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宣传部,

县编委领导及成员。

第17篇:机构编制工作演讲稿

我以编办为家,编办以我为荣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感谢办领导为我们大家提供这样一个可以畅所欲言机会,借此机会,我也说一说个人的感想。进入编办工作三年多来,这个大家庭给了我太多的感动,在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风气中,时时都有一股家庭般的温暖氛围,大家团结一心,互帮互学,工作任务是重了点,可一切都是那么井然有序、忙而不乱。其实不管是已经在咱们编办工作了十几甚至几十年的老同志,还是刚刚走入编办大门的新同志,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心声,那就是《我以编办为家,编办以我为荣》,这也是我今天要讲的题目。我的体会,可以用十六个字概括:找准定位、主动融入、创造创新、忠诚履职。

一是找准定位。说起定位,其实从咱们编办到每个人,都有一个很明确的职责分工。但我要说的是,仅仅做好这些还远远不够。比如咱们编办,如果仅仅满足于管好管住机构编制,肯定不能尽显咱们的作用。孔主任在全省编办主任会议上对今年的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这样一个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改革管理创新年”活动,统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1 努力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围绕这样一个总体要求,我们就有了一个更高更远的站位,在省委、省政府的大盘子里就有了我们展示的舞台,为此而奋斗我们一定会有一个全新的前景。所以对于我们每一个同志,一样要努力找准自己的定位,要跳出单纯的职责分工,从改革的高度去思考问题,从发展的深度去谋划工作,从树良好形象的角度去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展现凝聚力,迸发战斗力。

二是主动融入。对于编办这个大家庭来说,每一个机构编制工作者都是这个大家庭的一份子,只有大家共同发挥主观能动性,我们这个家才会生机勃勃、活力四射。省直处作为省编办的一个组成部分,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工作,不畏艰难,勇挑重担,昼夜加班,任劳任怨。而省直处的6位同志也都通过省直处这个载体,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从编办二次创业到目前的文明单位创建,从政府机构改革到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大家团结一心,克难攻坚,为机构编制工作添砖加瓦,为咱们编办的发展全力奉献。因为编办是我们大家的编办,因为编办是我们大家的家!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主动融入,这个集体就会更加强大!

三是创造创新。细想下来,咱们编办其实就是一个创造创新的部门,如果失去了创造创新,那我们就失去了工作的主要方法,改革也就没有了动力。以省直管县改革为例,这

2 本身就是一件创新性的工作,全国都没有先例,只能在实践中摸索,如果不去创造创新,这项工作根本就无法开展。在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办领导班子的指导下,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创新性地提出对试点县实行户头单列、改革要先通后畅等改革措施。目前改革已经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入轨运行,我们的创新也正在接受实践的检验。不光是这种大的改革,具体到我们的每一项工作也是如此,每一个创造创新,只要是切合实际、切实可行的,都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具体的机构编制配置问题,省直处就有不少创新,如带编调整、新增编制用于连人带编接收军转干部等,在实际操作中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四是忠诚履职。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也是必须做到的。在咱们编办,绝大部分都是共产党员,对党忠诚、对国家忠诚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义务,忠诚履职是我们对党忠诚、对国家忠诚的主要途径。而在咱们编办,忠诚履职的感人事迹可以说俯拾皆是。自从编办单设以来,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那就是我们的工作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这就是咱们编办这个集体忠诚履职的具体体现。同志们在加班,领导们也在加班,大家都在用只争朝夕的顽强意志,主动承担任务,勇挑工作重担。曾几何时,我们记住了8点上班而忘记了几点下班;曾几何时,我们把5+

2、白+黑演绎成无悔无怨;曾几何时,我们不敢生

3 病甚至不知道生病地连续作战;曾几何时,家人的叹息已经让我们习以为常司空见惯。我们的办领导有多少次带病坚持工作,为了确保按时完成重要工作任务带领大家加班加点,熬过了多少不眠之夜;我们的老处长身体不好却从不请假,经常以办公室为家,经常跟年轻人一起加班熬夜, 最终累倒在工作岗位上;我们各处室的同事也都在连续运转努力工作,大家不分年龄不分性别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大家都在身体力行忠诚履职,这才是咱们编办成功的法宝!

同志们!有太多的人和太多的事,都不是我这匮乏的词汇所能够表达,只因为我们那共同的信念:我以编办为家,编办以我为荣!相信在办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事业会更加辉煌,我们的前途会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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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机构编制调研课题

调研课题参考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1、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研究;

2、我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经验的分析研究;

3、完善大部门制,建设四型政府的探索研究;

4、我县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研究;

5、我县乡镇政府职能基本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6、关于完善我县城管体制机制的研究;

7、关于地方政府派出机构模式研究;

8、破解乡镇机构改革难题的思考;

9、规范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研究;

10、关于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研究与探索;

(二)创新体制机制的专项研究

11、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研究;

12、关于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研究;

13、关于健全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研究;

14、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机制研究;

15、对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考;

16、新型城区管理体制设置模式的研究;

17、我县公安警务体制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18、管办分离具体内涵和实现形式研究;

19、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思考;

20、乡镇政府转换为街道办事处体制调整的探索;

(三)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研究

21、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体制调整的研究;

22、关于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研究;

23、关于建立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部门协调机制的研究;

24、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四)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研究

25、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督工作的研究;

26、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评估体系的研究;

27、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对策研究;

28、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联动机制的研究;

29、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的研究;

30、实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探索研究;

31、加强编制管理与严格控制编制外用人的研究;

32、机构编制评估与部门履职考评关系研究;

33、加强机构编制数据平台网络建设管理的研究;

34、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及数据综合利用的探析;

35、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36、探索行政问责长效机制的研究。

第19篇:组织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采油四厂组织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根据《中原油田组织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油人资[2005]175号)、《中原油田二00六年深化三定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油局人资[2006]9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厂组织机构编制,规范组织机构日常管理,结合厂情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编制机构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确保生产经营目标得以顺利实现,建立合理的人员比例结构,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编制机构的任务是:根据厂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使厂生产经营活动得以正常运行;完善机构日常管理,不断优化机构设置,用较少的人力资源投入实现企业机能和内部管理职能,不断降低并合理确定人工成本,提高企业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二条编制机构的原则

编制机构应遵循五条原则:

1、适应厂生产经营需要的原则;

2、精简、效能的原则;

3、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相协调、机构设置与职能职责相统一的原则;

4、管理职能无重叠、无空白的原则;

5、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机构编制内容包括:机构设置、撤销、分设、合并;确定和调整机构级别;机构名称变更;调整职能范围;核定人员编制和确定领导职数。

第二章机构编制管理

第四条人力资源科为厂机构编制的业务归口主管部门。非业务主管部门无权上报或审批机构编制,任何部门不得要求下级对口设置机构或硬性规定人员配备比例。其他任何文件、规定、讲话等关于机构编制的内容和要求均不能直接作为设置、调整机构编制的依据,直属单位有权不予执行。

第五条厂组织机构的设置、撤销、分设、合并,确定和调整机构级别,变更机构名称,调整职能范围,确定领导职数,实行厂务会研究决定、行政正职“一支笔”审批。

第六条人力资源科负责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厂机构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上报、核定、审批厂内机构编制。

第七条人力资源科行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权。要严格按标准、权限设置机构,按编制配备人员,按职数配备干部。对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八条机构编制所设的岗位和工种,既要适当分工又要密切合作。对可设可不设的机构不予设置,可合可分的机构

要予以合并。

第九条企业机构设置的形式,根据不同工作、不同生产规模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线制组织机构;

2、职能制组织机构;

3、直线——职能制组织机构;

4、事业部制组织机构;

5、矩阵式组织机构。

机构的编制,必须结合实际,依据厂情和客观需要,从面向市场、深化企业改革出发,本着有利于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有利于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利于企业由粗放经营型向集约效益型转变的原则,将几种形式结合起来加以运用,使设置的机构既具效益性,又具先进合理性。

第十条要根据工艺原则和对象原则的不同特点设置组织机构,或根据厂情需要将两者结合起来加以运用,不断优化人、财、物的投入与产出。

第十一条依据上级机构管理权限的规定,三级单位、科级单位、厂机关科室、机关直属单位、油藏经营管理区及四级单位的组建、撤销、名称改变或调整,由厂人力资源科书面申请,提出初步意见,经厂务会研究、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人力资源处。经人力资源处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正式行文批准的机构,各单位不得提前实施或配备人员。

第十二条厂机关职能科室数及各岗位的职数要按规定配置。厂机关管理职能包括:行政管理、生产管理(生产、调度、技术、安全环保)、经营管理(规划计划、经营、财务、人力资源、资产装备)、党群管理。其中,党群系统机构设置控制在职能科室(岗位)设置限度的25%以内。机关职能部门设置由单位结合实际在设置限额内确定,不强求上下“对口”,可一个机构几块牌子。厂机关职能科室一般不得称“部”,厂属事业性质的单位一般称“站”、“所”、“室”,不得称“处”、“中心”。除油藏经营管理区外,基层单位一般称“队”、“组”、“站”。

第十三条厂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三定”方案形式报人力资源处,经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厂内原则上不设三级单位。对部分具有相当规模、生产专业性强、施工流动性大、涉及核算单元较多且由厂机关直接管理难度较大的单位,可根据生产需要,暂时允许设置三级单位。设立直接生产三级单位的管理幅度不低于260人,设立辅助生产单位的管理幅度不低于120人。

厂属单位可暂设为三级单位的为:油气集输大队、供电大队、维修大队、生产服务大队、治安保卫大队。除以上单位外,其他机构可按标准设置为科级单位。

科级单位本着“综合服务、系统管理、优化流程、严格控制”的原则设置,其内部机构按班组确定。

第十五条四级单位设置

1、四级单位按业务范围和工艺流程设置。油田有定员标准的,按标准配备人员;无定员标准的,用工总量须达到20人以上。低于20人的,不得设置四级单位,可按业务范围和工艺流程设置直属生产、工作班组,并列入业务相近单位管

理。

2、油田主体专业队种严格按基层单位进行设置。对外闯市场或流动施工作业的专业队,原则上可按高于机构级别配备主要负责人,享受相应待遇,但专业队仍按基层单位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外闯市场的直属单位,可根据国际和油田外部市场工程项目需要成立项目部,作为机关直属临时单位管理。 第十七条三级单位和科级单位管理人员职数在以下范围内确定:

1、三级单位:三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有定员标准的按标准执行,无标准的:定员在120人~300人之间,设置下限为12人;定员在300人~500人之间,设置下限为20人。管理人员(含科级干部、计算机文字录入与处理、公务、通讯、资料、收发等操作服务岗位人员。厂机关、科级单位机关同此)具体职数可采用插入法求得,即:

D=R1+

式中:

D——定员控制标准;

W——单位定员或用工总量;

R1——区间内定员控制标准的下限;

R2——区间内定员控制标准的上限; (R2-R1)(W-W1)(W2-W1)„„„„„„„„„„„„„(1)

W1——区间内定员或用工总量的下限;

W2——区间内定员或用工总量的上限。

2、科级单位:科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有定员标准的按标准执行,无标准的,定员在100人及以下的,管理人员控制在8%以内;定员在100人至120人的,管理人员下限控制在8人以内;定员在120~300人之间,设置下限控制在10人以内。管理人员具体职数可采用公式(1)求得。

第十八条科级干部职数

1、厂机关科级干部职数:科室定员在4人及以下,科级干部职数1人;定员在4~7人,控制在2人以内;定员在8人及以上,控制在3人以内。科级干部职数不得超过科室限额数的两倍。

按局规定,设行政正职助理或副总师,需经油田主要领导批准,设置限额控制在8人以内。

2、三级单位:定员在301~600人之间,控制在5人以内;定员在120~300人之间,控制在4人以内。

3、科级单位:定员在121人以上,科级干部职数控制在4人以内;定员在51~120人之间,控制在3人以内;定员在50人以下,控制在2人以内;定员不足10人的,按1人配备。

油藏经营管理区定员在200人以上的,科级干部职数控制在5人以内;定员200人及以下的,科级干部职数控制在4人以内。

科级干部限额以内,单位党政正职宜兼则兼,宜分则分。党政正职分设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交叉任职。

外闯市场设立的项目部,其科级干部职数可根据市场需要,结合项目期限和工作性质配备,以在现有科级职数限额内

调剂为主。

第十九条四级单位的设置

四级单位一般设小队。

上级或厂有标准的,四级单位按标准设置,无标准的,用工总量须达到20人以上。低于20人的,不得设立四级单位,可按业务范围和工艺流程设置直属生产、工作班组,并列入业务相近的单位管理。

第二十条应按职责范围和工作量设置岗位,能兼职的不设专人。不强求对口设置机构,尤其要避免因强求对口设置机构而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产生低效岗或无效岗。

第二十一条要充分发挥现有职能科室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当出现临时工作或临时任务时,应不设或尽可能少设临时机构。如遇突击工作,非设临时机构不可的,设置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的,一旦工作结束必须立即撤销。

第二十二条大队不设职能机构,只设职能人员。大队可根据需要组成若干业务组,但不设专职组长。

第二十三条班组的调整须报人力资源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在编制机构和机构日常管理工作中,有关单位要协助人力资源科做好下列工作:

1、提供有关生产计划、任务、规模、新建或扩建项目的设计、规划及设备、装置、工艺流程等方面的资料;

2、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会审本系统机构编制方案;

3、根据本系统生产经营动态提出机构优化设置方案。

第二十五条编制机构工作一年进行一次(上级、厂另有要求时从上级和厂规定),经讨论确定后一般不再调整;如遇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生产经营任务等发生较大变化须调整时,经批准后可做调整。

第二十六条厂应努力达到或完成上级 “三定”考核指标:

2006年“三定”考核指标为:

1、“三定”方案提高水平

2006年“三定”方案四项指标要在2005年“三定”批复限额基础上有不同程度地压缩:机关职能科室和三级(科级)单位数量(Y1);科级职数(Y2);

二、三级机关人员(Y3);各级管理人员总量(Y4)。

Y=Y1×30%+Y2×30%+Y3×20%+Y4×20%„„„„„„„„„„(2)

2、待岗常量

量化考核的待岗常量原则上不低于职工总量的1%。

3、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三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必须严格按油田核定的职数进行聘任。

今后油田每年将根据“三定”管理重点对相应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第三章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厂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采油四厂人力资源科。

第20篇:机构编制信息20

机构编制信息中共越西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1年8月17日(第19期)

县委编办开展事业单位评估工作

近日,县委编办、县事业登记管理局抓住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契机对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工作。

一是让各事业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制定下发评估通知,将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进行了重点阐述,为全面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开好头、布好局。二是在各事业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县委编办牵头,会同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评估检查组对各部门进行实地抽查评估。评估中,采取三种方式进行评估。首先,听取事业单位职责配置及履责情况、机构编制情况、运行情况汇报;其次查阅文件资料,评估事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 1

括履责法律依据、规章制度、职责分工、收支账目、年度

工作总结及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等材料;再次,实地评估检

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挂牌、印章、内设机构、

人员花名册、工资报表、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

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和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证书和

印章,法人证书是否悬挂,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有无抽逃开

办资金的行为等。

三是根据事业单位自评和实地评估情况,评估小组对

被评估单位职责配置及履责情况、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事

业单位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评估意见并反馈

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

四是评估工作结束后,县委编办将对评估结果进行备

案,为下一步的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抄 送:州委编办;龙伟书记,正权副书记,唐云副书记,

秀林副县长,巫勇部长,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

府办,县政协办,编委会各成员单位。

机构编制工作汇报材料
《机构编制工作汇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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