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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党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2:51:02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徐州市职业学校

2011年徐州市职业学校

公共基础课“两课”评比参评教师须知

一、评比时间

2011年4月19日至22日。19日和20日,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生涯规划(生活经济与就业创业)、职业道德与法律5科目组同时进行评比;21日和22日,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其他选修课程(如心理健康、物理、化学等)、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5科目组同时进行评比。具体评比时间安排和参评教师分组名单4月18日徐州教育网公布,同时职成研究室公用邮箱发布(zcyjsgy@xze.cn),请参评教师及时查看。

二、评比地点

徐州市第二职业中学(徐州市王陵路57号)。

三、评比流程

1、参评教师根据科目和分组名单按照规定时间上午7:30之前,下午1:00之前到候评室(阶梯教室)集中签到,抽签决定评比顺序号,然后按顺序号由引导员引领进入相应科目组评比室进行评比。逾期逾时不到视为自动弃权。

2、参评教师需自带装有说课课件PPT的U盘或笔记本电脑(至少8课时说课课件)参加评比。

3、参评教师进入评比室后,应报出本人评比顺序号及姓名和参评科目,安装说课课件。评比开始前,由评委任意抽取一个课时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原则上采用PPT演示。每位参评教师说课结束后,评委针对参评选手说课的相关内容进行15分钟提问答辩。

4、参评教师评比完毕退出现场。评委则按照说课、答辩、教案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四、评比要求

参评教师在评比期间遵守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行动,违者按违规处理,取消评比资格。

徐州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室

2011年4月6日

推荐第2篇:徐州市林业站

徐州市林业站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中共徐州市委统一部署,按照市林牧渔业局党组要求,结合我站实际,现就全站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扣“坚持科学发展、推进高效林业”的主题,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对“三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林业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林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基层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我站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全站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努力实现林业科学发展有新局面、服务基层有新举措、干部队伍有新形象、工作作风有新变化,为推动我市林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主要原则。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和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主是要引导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当前形势,自觉查找在

-1-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破除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思维定势和落后观念,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动力和热情。突出实践特色就是要紧密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突出实践,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保增长促增收的目标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与推进林业快速发展结合起来,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转变工作作风,创建“勤廉徐州”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林业发展的各个方面。贯彻群众路线就是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贯穿全过程,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正面教育为主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并领会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在推进科学发展方面的经验教训,实事求是查找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3、目标要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党员干部受教育是基础。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要使全站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一次集中的理论教育、实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

-2- 科学发展观、走科学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单位和林业行业发展的正确思路,大力推进思想解放,解除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束缚,以观念的更新、思想的解放强力推动单位自身建设和林业事业发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开拓创新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勤政廉政之风。科学发展上水平是核心。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转化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力,把握大局,化“危”为“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充分发挥林业站在林业科学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强化林业科技服务职能,促进农民增收,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人民群众得实惠是目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绿色生态建设、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林业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林业技术推广培训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山区绿化工程设计、监理与技术指导、高效无公害防治技术示范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工程,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和预警机制、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体系,提高应急处臵能力,实实在在地为基层林业技术推广部门、为执法服务对象和林区广大群众办实事,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的过程,让科学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聚

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起,至2009年8月基本结束。

-3-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时间2个月左右(3月中旬至4月下旬),重点抓好2个环节。

1、深入学习调研。为使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开好头,起好步,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在第一阶段的学习调研中,全站干部职工要切实做到“五个一”的总体学习要求。即:支部认真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以及省市委有关推动科学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等规定学习内容,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每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一次。利用每周六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采用边读、边学、边讨论、边体会,对照要求找问题,查根源,努力创新学习载体,确保学习效果;每人有一个专用学习笔记本。由站统一为职工发放学习专用笔记本,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并鼓励干部利用网络媒体进行业余自学,要求每位干部职工结合自身承担的业务工作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与体会,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建立一套完整的活动档案。站将活动开展情况制作一套完整的活动档案,有关资料分类存放,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学习纪律,每次集中学习实行点名签到制,考勤考核结果存入活动档案;建立一个学习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我站主办的“徐州林业森防网”等信息媒体,在网站首页的“政治学习”专栏内开办“文件讲话、学习资料和心得体会”

-4- 等三个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栏目,为全站干部职工业余自学和学习交流提供平台。

在达到上述“五个一”的总体学习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技术骨干开展“

1、

2、

3、4”活动,即:开展1次党员干部到基层和执法服务对象调研活动,举办二类调查和防治新技术等2项专题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领导辅导、进行学习交流和开展科学发展观理论内容测试等3项专题活动,业务骨干特别是党员干部按所承担的林业、森保、野保和综合管理等不同专业分别撰写4类不同专题的调研报告。

2、组织专题讨论。在广泛发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深入进行思想解放讨论。紧扣“坚持科学发展、推进高效林业”主题,重点围绕“林业发展缺什么,农民发展靠什么,我们为林业技术指导与推广做什么”等内容,认真组织座谈,就“全市林业发展现状如何、存在问题有哪些、问题根源在哪里、应对措施是什么”等开展大讨论,进一步排查发展差距,找准突出问题,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和进取意识,真正用科学发展观解决林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切实推动林业发展实践,检验林业科学发展成效。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时间2个月左右(5月上旬至6月下旬),重点抓好2个环节。

1、精心组织召开站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

-5- 重点围绕全市林业和单位发展的实际,紧密联系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实际,具体结合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管理、林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体系建设等实际工作,深入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不利影响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采取召开干部座谈会、老干部座谈会、执法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和利用徐州林业森防网信息载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执法服务对象代表和上级领导部门等对我站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扩大到各科室负责人和主要业务骨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调研中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总结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障碍,不利于林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提前向局报告,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2、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和解放思想讨论成果,充分反映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简明扼要概述取得的成效,全面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深入分析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对林业带来的挑战和不利影响,充分反映党员干部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

-6- 持林业平衡较快发展上形成的共识,进一步明确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管理、林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等各项工作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这个重点,确保检查报告上水平、上档次。主要负责同志应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召开会议充分讨论,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并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认真组织群众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的意见,并特别注重吸收行业内专家学者及离退休老同志们代表参加评议。评议过程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的认识深不深、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找的准不准、原因分析的透不透、科学发展的思路理得清不清、改进措施制定的可行不可行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努力使群众评议过程成为上下交流、取得广泛共识的过程。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时间2个月左右(7月上旬至8月下旬),重点抓好2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分析检查中反映的问题,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主要依据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具体措施,明确相关领导、部门的责任。整改落实方案形成后进行公布,作出公开承诺。

-7-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能够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高效林业发展、农民增收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山区绿化、机场路绿化、四环路绿化等重点工程的设计监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高效林业建设,增强林业产业综合竞争力。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三转变、三服务”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建立党员技术干部联系点制度,组织技术人员赴基层搞好林业、森防技术指导与服务。认真开展“一创四减”活动,即争创“勤廉徐州”,减少一般性开支、减少办事环节、减少迎来送往、减少检查评比活动,不断推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

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结合起来。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制约林业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问题。我们应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林业发展方式转变、主导产业发展和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制定完善单位自身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规划,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阳光服务机制、快速反映机制、执法评议机制、科学考核机制,强化技术指导职能,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

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后,认真做好活动的全面总结工作,

-8- 及时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了加强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我站成立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站长、支部书记郭同斌同志任组长、副站长秦飞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钟雷同专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专人为本项活动的联络人,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和检查督促等各项工作。站要求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党支部切实履行群众路线。查找问题,要听群众意见,开展评议,要请群众参与。落实整改,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参与学习和教育的全过程。要注重创新。及时总结新鲜经验,使学习实践活动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创造性。要加强宣传,宣传实践活动的意义,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为我站学习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坚持统筹兼顾。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搞好我站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全面完成林业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局学习实践领导小组报送总结报告。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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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徐州市文明单位

2009—2011年度徐州市文明单位

申 报 表

徐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制

2012年3月

注:

1、该表自填部分内容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

2、该表一式二份,报市文明办。

填报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4篇:徐州市人事局

徐州市人事局 徐州市教育局

文件 徐政人发〔2009〕 1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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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

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各企事业办学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全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98号)精神。现就在全市开展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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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上半年徐州市发明协会工作总结

徐州市发明协会

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徐州市发明协会 秘书长 孟庆才

(2010年6月23日)

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我受徐州市发明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就协会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10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10年上半年,根据徐州市科协六大的要求和协会四届5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的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发明创造,促进科技创新的大局,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公共服务、科技创新培育、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徐州市科协的正确领导下,在徐州市科学技术局和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下,在华商管理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徐州市发明协会较好地发挥了协会“引导、服务、交流、提升”的作用,顺利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计划,现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如下:

一、关于协会的组织建设及日常管理情况

上半年,协会秘书处共召开2次秘书处办公会议,1次会长办公会,1次常务理事会,讨论研究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拟定开展第三届华商管理论坛的计划及申报科研项目计划。筹建徐州市发明协会青少年分会会,协会新增个人会员3名,团体会员2个。经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增加徐州市科学技术局为协会的挂靠单位,已经得到市科技局领导的批复,并指定知识产权处负责具体挂靠管理工作。批复文件已经报市科协学会部备案。

二、开展学术活动及科普工作情况

2月底开始筹备并承办第三届华商管理论坛暨第二届孟学国学高层论坛。协助徐州市湖滨中心小学筹建磁学实验室,开展针对青少年发明创造的科普宣传工作,协助徐州市湖滨中心小学申报科技特色学校。6月18日参加省科协八大, 1

协会秘书长孟庆才当选为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代表大会代表。上半年与华商管理公司一起针对企业界开展了6次华商管理论坛及管理培训。

三、服务经济社会及课题研究情况:

4月起指导徐州市工程学院学生申报第六届江苏省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并向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申报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继续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开展《徐州市青少年发明创造培养机制与推广》的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开展民间发明奖评审工作

6月底与徐州市科学技术局等8家单位拟联合开展徐州市首届民间科技发明奖评审工作,同时组织江苏省第二届民间发明奖及第四届江苏省十大发明家申报工作。

201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

一、关于协会的组织建设及日常管理情况

2010下半年,协会秘书处将要召开2次秘书处办公会议,1次会长办公会,1次常务理事会,讨论研究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拟定开第三届华商管理论坛的筹备工作。拟9月5号召开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暨第三届华商管理论坛筹备会,进一步明确各专业委员会的分工,预计协会新增常务理事1名,理事5名,新增会员15名,筹备徐州市发明协会青少年分会成立大会。

二、开展学术活动及科普工作情况

筹备并承办第三届第三届华商管理论坛暨第二届孟学国学高层论坛,,初步拟定7月底召开新闻发布会,10月29-31日召开主题为:传统文化与管理创新的学术研讨会。将有200余位企业家及发明家参与活动。与华商管理公司一起针对企业界继续开展大约10次华商管理论坛及管理培训。

三、服务经济社会情况:

继续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搭建华商管理论坛高端企业家俱乐部的平台,组织企业家与发明家联谊些列活动3次,使会员有更多的结识企业家转化科技成果的机会。与中国矿业大学刘开淼讲师共同开展《徐州市青少年发明创造培养机制与推广》的课题研究工作。与徐州光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万事达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开展厂会协作课题研究项目。

徐州市发明协会

2010-6-23

推荐第6篇:徐州市放心消费申报验收工作总结

2011年徐州市放心消费

先进示范单位创建申报验收工作总结

根据省创建办《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放心消费创建办„2011‟7号)文件精神,市创建办强化工作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全市达标的行业共有3个、企业30个、区域13个,圆满地完成了省创建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现将我市省级先进(示范)单位的申报验收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宣传发动,强化组织领导

市创建办及时制定下发《2011年度徐州市先进(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导各县(市)、区创建办扎实有效地开展申报与验收工作。市创建办分两次抽调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的创建申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有效地提升了创建工作质量。各县(市)、区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地深入宣传发动,着力激发相关企业、行业和区域的参创热情。

二、严格创建标准,层层优选推荐

指导各县(市)、区和各乡镇街道创建办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细化量化,进一步明确创建标准和目标任务,从自主申报、县级自评、市级考评等各个环节层层把关,扎实有效地做好申报和考评工作。在各县(市)、区创建办完成全市7个行业、33个区

1 域、34个企业初步考评的基础上,市创建办于2010年11月21日至25日组织市工商、质监、药监、卫生、商贸等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4个考评小组,按照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和区域的标准对全市参创单位进行了综合考评验收,考评的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经考评筛选出标准指标较好的行业3个、企业30个、区域13个向省创建办推荐。

三、有效组织推进,创建成效明显

从考评情况看,全市各参创单位都能够将放心消费创建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涌现了一批创建工作典型和窗口示范单位。体现以下特点:

一是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市参创单位都成立了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和经费保障,做到结合实际细化创建目标,科学分解责任,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创建工作方案。

二是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做到了“三个结合”,即结合节日特点,扩大宣传范围;结合单位特色,突出创建主题;结合专项整治,放大宣传效果。

三是典型带动效果明显。抓特色,充分发挥各地的特点和优势,按照区域创建标准突出特色创建;抓质量,各参创单位严把商品质量关,为群众提供消费安全保障;抓服务,全力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水平,培育新的放心消费创建品牌。

四、存在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县(市)区创建工作开展的

2 还不够平衡;二是部分单位创建氛围还不够浓厚,社会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下一步打算

2012年,我们将按照省创建办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紧贴民生民意,细化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措施,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餐饮、装饰等行业中不断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努力培育一批新的创建示范典型,让放心消费创建成果真正惠及人民,为实现“天天放心消费、行行放心消费”的目标,建设更加美好的新徐州再作新的贡献。

徐州市创建办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推荐第7篇:徐州市无偿献血条例

徐州市无偿献血条例

(2015年4月30日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制定, 2015年5月29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江苏省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偿献血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市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无偿献血。五十五周岁至六十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献血的,可以再次献血。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将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保证献血工作经费,组织开展献血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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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献血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采供血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献血工作,负责血液的采集、检验、分离、储存和供应等工作,保障采血、供血安全。

第七条 市、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按照方便献血的原则,合理布局、确定献血站(点),并将其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专项规划。

流动献血车停车位及其宣传活动场地设置,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确定。

第八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献血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科学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献血宣传活动。

教育部门应当将献血科学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

第九条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单位应当每年有计划地做好献血公益宣传,免费发布献血公益广告,并积极宣传献血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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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旅游景区、医院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利用其设置的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开展献血公益宣传。

第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本居住区适龄健康公民参加献血。

工会、妇联、共青团应当积极参与献血的动员工作。

红十字会应当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高等学校应当支持采供血机构进入校园开展献血活动。

第十一条 献血者可以直接在献血站(点)、流动献血车登记献血。

献血者献血时应当如实提供自身健康的相关信息,并出示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外国公民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

采供血机构采集血液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进行健康状况征询及必要的健康检查。对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应当向本人说明情况。

第十二条 采供血机构对献血者每次采集全血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十三条 鼓励稀有血型的公民向采供血机构提供个人血型信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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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供血机构建立的稀有血型献血者信息库实现自愿互助献血。

第十四条 鼓励公民捐献单采血小板等成分血,采集量和间隔期按照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献血者献血后,采供血机构应当及时发给无偿献血证。

公民献血的,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提供便利条件。

采供血机构应当对献血者给予人文关怀,建立献血者信息反馈、回访制度。

对献血后经检测血液不合格的,采供血机构应当及时向献血者告知检测情况并提示就医。

第十六条 采供血机构应当建立献血人员数据库,为建立流动血库、免费医疗临床用血、表彰先进等提供信息服务。

第十七条 采供血机构应当根据献血人员数据库建立流动血库,科学调节采供血平衡。

第十八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编制采供血应急预案。

采供血应急预案应当纳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

第十九条 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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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保证血液质量。

第二十条 献血的血液应当用于医疗临床,不得买卖。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血液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一)科学、合理制定用血计划,并按时向采供血机构申报;

(二)核查采供血机构提供的血液及其成份,保证输血安全;

(三)临床用血应当符合临床输血指征;

(四)倡导患者家属参与互助献血;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凡在本市献全血八百毫升以上(含八百毫升)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临床用血;献血量未达到八百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三倍享受免费临床用血。

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临床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等成分血的,免费临床用血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免费临床用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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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临床用血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偿献血证,在就诊的医疗机构核销用血费用;

(二)配偶、父母及子女临床用血的,还须提供用血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用血者与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在就诊的医疗机构核销用血费用;

(三)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临床用血,未在就诊医疗机构核销用血费用或医疗机构不具备核销用血费用条件的,可以凭相应有效证件(证明)、医疗机构用血收据和用血明细单,在市采供血机构报销临床用血费用;

(四)在非本市医疗机构就诊临床用血的,可以按照第三项规定在市采供血机构报销临床用血费用。

第二十四条 采供血机构应当向医疗机构提供核实无偿献血者身份、献血量等免费临床用血必要信息的查询服务。

临床用血费用由医疗机构与采供血机构定期结算。

第二十五条 采供血机构应当建立采供血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下列信息:

(一)采供血机构执业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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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献血站(点)、流动献血车位置和服务时间;

(三)年度采血量、供血量;

(四)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五)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政策、程序及咨询电话;

(六)无偿献血表彰的相关信息;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六条 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对献血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献血者证明其所献血液的安全性。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献血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采供血机构违反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采血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由卫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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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行政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核销或报销临床用血费用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三十一条 采供血机构未向社会公布信息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未履行献血者信息保密义务,造成信息泄露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循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27日徐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制定的《徐州市无偿献血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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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徐州市节约用水条例

徐州市节约用水条例

(2007年10月30日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制定2007年11月30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2007年12月7日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节约用水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利用、总量控制、计划用水、定额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应当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把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节约用水工程建设,健全节约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扶持对污水、再生水和雨水的开发、利用。

第五条市、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下设的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第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节约用水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水资源状况、用水现状和节约用水潜力;

(二)节约用水目标和总体安排;

(三)节约用水的政策、措施和指标体系;

(四)污水、再生水、雨水、矿坑水的综合利用;

(五)节约用水实施计划及其保障和监督措施。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市、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新闻单位应当广泛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节约用水意识。

市、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节约用水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用水计划和定额

第八条市、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九条节约用水实行居民生活用水与非居民用水分类管理。

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与行业用水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

第十条非居民用水户分为重点用水户和一般用水户。对重点用水户的用水计划实行核定管理,对一般用水户的用水计划实行备案管理。

徐州市市区重点用水户为年用水量一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年用水量不足一万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水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也可以将其确定为重点用水户。

县(市)、贾汪区重点用水户由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年度确定重点用水户。被确定为重点用水户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该用水户,并予公示。

第十一条非居民用水户应当于每年12月11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或者报送备案材料。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同年12月31日前作出核定或者备案。

新增的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在用水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水计划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非居民用水户申请用水计划或者报送备案所需提交材料的目录和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第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下列内容核定重点用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

(一)用水计划申请;

(二)行业用水定额;

(三)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规划和年度用水计划;

(四)用水户本年度生产、经营、服务总量以及下年度生产、经营、服务预计增减量;

(五)国家产业政策。

尚未制定行业用水定额的,依据前款第

一、

三、

四、五项内容和该重点用水户上年度实际用水量或者设计用水量,核定年度用水计划。

第十三条非居民用水户确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可以申请增加年度用水计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对用水量高于行业用水定额的,不得增加用水计划。

第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重点用水户的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用水量异常增加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其查找增加用水原因,指导其完善节约用水方案和措施。

第十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重点用水户年度用水情况进行考核,对超计划用水部分征收加价水费。

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年度用水情况考核时,应当核查用水户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服务总量。用水户申报的年度生产、经营、服务总量超出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服务总量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相应核减其用水计划,并根据核减后的用水计划确定其超计划用水量,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

第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一般用水户年度用水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对超计划用水的,征收加价水费。

第十七条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用水情况考核、抽查或者调查时,用水户应当如实提供其全年实际生产、经营、服务总量等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第十八条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用水的,除按照计量缴纳水费外,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分类,按照所在地自来水分类基本水价征收加价水费:

(一)超出计划用水量不足百分之三十的部分,按照相应类别的自来水基本水价的一倍加收;

(二)超出计划用水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部分,按照相应类别的自来水基本水价的二倍加收;

(三)超出计划用水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部分,按照相应类别的自来水基本水价的三倍加收。

依照前款规定征收加价水费的,应当扣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经征收的加

价水资源费。

第十九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加价水费应当注明计划用水量、实际用水量、超计划用水量、收费标准等基本情况。

使用自来水的非居民用水户的加价水费,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代收。

第二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加价水费应当上缴同级财政专户,用于节约用水技术、设施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节约用水工程建设,节约用水的管理、宣传与奖励等工作。

市、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应当对征收、使用加价水费情况进行审计。第二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制度。

供水企业应当按月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居民生活用水总量和非居民用水户用水情况的统计资料。

重点用水户应当按月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节约用水统计报表。

第三章节约用水

第二十二条居民生活用水户应当节约用水,采用节水型器具。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安装、使用节约用水设施,采用节约用水工艺。

第二十三条禁止生产、销售或者采用国家列入淘汰名录的耗水设备、材料、产品或者工艺。

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用水的,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节约用水方案评估报告或者制订节约用水措施和方案,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节水设施未建成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非居民用水户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一)建立健全节约用水责任制,明确节约用水目标和措施;

(二)确定具体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

(三)建立用水记录和用水统计分析制度;

(四)加强用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

(五)开展节约用水宣传。

第二十六条工业用水户应当采取循环用水措施。间接冷却水、锅炉冷凝水等应当循环使用,不得直接排放。

采矿单位应当处理利用矿坑水。

第二十七条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用水应当使用雨水、地表水和再生水。

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应当建设雨水收集、储存和利用工程,其景观环境用水应当优先使用雨水和再生水。

第二十八条经营洗车业务应当使用低耗水或者循环用水洗车设备。

第二十九条年用水量十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平衡测试。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水平衡测试规范对非居民用水户的水平衡测试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更新改造供水管网,加强供水管网维护管理,定期检测,并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发现管网损坏的,应当及时抢修。

供水管网的漏失率、供水产销差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超标准的部分不得计入水价成本。

拥有自备水源的单位应当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和供水管网的维护。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渗渠道、输水管道等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喷灌、滴灌、渗灌等节约用水灌溉方式。

禁止违法侵占、毁损防渗渠道、输水管道等农业节水灌溉工程。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扶持山丘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塘坝、小型水库、环山截水沟等雨水利用工程,鼓励、扶持兴建集雨水窖、水池等工程,拦蓄、存贮利用雨水。

第三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农业节约用水的技术指导、培训和推广,培育生产农业节约用水设施的骨干企业。

第三十四条在水资源严重紧缺或者发生突发事件无法满足正常供水时,市、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限制用水措施,首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规定核定用水计划;

(二)未依法征收加价水费;

(三)发现用水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四)未依法履行节约用水技术指导、服务职责;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非居民用水户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水计划申请使用自来水的,除按照计量交纳水费外,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以应交纳水费一倍罚款。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故意提供虚假资料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供水企业未按月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居民生活用水总量和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情况统计资料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三十条规定,供水、用水单位未按规定对供水、用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造成严重水资源浪费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法侵占、毁损防渗渠道、输水管道等农业节水灌溉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相应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经过城市污水再生处理系统充分可靠的净化处理、满足特定用水途径的水质标准或者水质要求的净化处理水。

第四十三条农业生产用水,不适用本条例关于用水计划和定额的规定。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推荐第9篇:徐州市水文特性

徐州市水文特性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徐州分局,江苏,徐州 邮编 221006) 摘要:介绍了徐州市的自然地理环境状况,根据多年的水文统计资料,分析了降水、蒸发、径流、泥沙和水质等水文特性,为区域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及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水文依据。 关键词:徐州; 水文; 特性

Hydr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Xuzhou City SHI-Gui-Ju1, QIAN-Xue-Zhi2, ZHENG-Chang-Ling3, ZHANG-Jing4

CHEN-Wei-Dong5, WU-Cheng-Geng6, (Xuzhou Branch of Jiangsu Hydrology and Water Resources Survey Bureau,

Xuzhou 221006, Jiangsu Province) Abstract: In this paper, natural geological environment in Xuzhou City is introduced.Moreover, we analyze rainfall, evaporation, runoff, silt and water quality main hydr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which provide hydrological foundation for regional water resources utilization and protection and agricultur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Keywords: Xuzhou City; Hydrology; Characteristics 1 自然地理概况 1.1地理位置

徐州市位于江苏省西北部,东经116°22′~118°40′,北纬33°43′~34°58′,东西长约210km,南北宽约140km,土地总面积11258km2。属于淮河流域中下游,东襟黄海,西接中原,南屏江淮,北扼齐鲁,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连接东西、沟通南北、双向开放、梯度推进的战略优势;京沪、陇海两大铁路干线在此交汇,京杭大运河傍城而过,多条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在此汇合,昔日的兵家必争之地,现为全国重要交通枢纽和联系东西、南北经济发展的战略要地。

徐州市总人口972.89万,下辖二市三县五区,即邳州市、新沂市、丰县、沛县、睢宁县、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贾汪区和铜山区。徐州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今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江苏省重点规划建设的三大都市和四个特大城市之一。 1.2地形地貌

1 徐州市地貌,根据成因和区域特征自西向东大致可分为丰、沛黄泛冲积平原,铜、邳、睢低山剥蚀平原,沂、沭河洪积冲积平原三个地貌区。全市地形由平原和山丘岗地两部分组成,以平原为主,约占全市总面积的90%,属黄淮平原的一部分,地势低平,海拔一般在20~50m之间,大致由西北向东南降低,系黄河、淮河的支流长期合力冲积而成。丘陵岗地约占10%,为鲁中南低山丘陵向南延续部分,海拔高度一般在100~300m之间,多属顶平坡缓的侵蚀残丘。 1.3 气候特征

徐州市位居中纬度地区,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区,既受东南季风影响,又受西北季风控制,气候资源较为丰富,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其主要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热同期。春季多风少雨,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干燥,雨雪稀少。以中运河为界,东部属暖温带湿润季风区,西部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区;全市平均日照时数2100h左右,日照率52%~57%,年平均气温14℃左右。 1.4 河流水系

徐州市区域内的水系可分为三个:即废黄河水系、沂沭泗水系、濉安河水系。废黄河是历史上的黄河故道,自成独立水系,是沂沭泗水系和濉安河水系的分水岭,徐州境内长196km,流域面积885 km2。废黄河北侧为沂沭泗水系,境内面积8479 km2,流域内主要骨干河道有沂河、沭河、中运河及邳苍分洪道,并有南四湖及骆马湖两座湖泊调蓄洪水。废黄河以南为濉安河水系,境内面积2020 km2,又分为濉河和安河水系。濉河水系主要有铜山的奎河、闸河等河流组成,经安徽后流入洪泽湖。安河水系主要有龙河、潼河、徐沙河等河流组成,流经安河后汇入洪泽湖。徐州市主要河流及干支流分布详见图1。 2水文特征 2.1 降水量

2.1.1降水量的地域分布

由于受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的影响,全市降水量地域分布欠均匀,其分布的总趋势自西北向东南方向递增,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825.2mm,西北部的丰县闸站多年平均降水量为740.8mm,到东南部的睢宁站多年平均降水量递增为880.8mm。从流域分布看,东部沂沭区、洪泽湖水系的降水量大于西部泗运区的降水量,东部地区的邳州、新沂、睢宁地区的多年平均降水量在800~900mm之间,而西部丰、沛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在600~800mm之间。

2 山复新丰丰县大沙沛河鹿口南省东河沛县顺运四邳苍湖河堤河郑分洪中河道运邳州市集河河河 沂贾汪区安废铜山区不牢房亭河河河沭新沂市奎河黄河徐徐河骆马湖徽图 例 省、市 界 县 城 翻水站 大 河 河 流 湖 泊 洪睢宁县省沙河河

图1

徐州市主要河流水系示意图 Fig.1 Sketch map of main rivers in Xuzhou city 2.1.2降水量的年际变化

由于受大气环境的影响,该地区降水量年际间变化幅度较大,丰、枯水年周期变化也比较明显。

(1)丰、枯水年变化幅度大:从各站多年资料系列统计结果,得出历年最大年降水量与最小年降水量比值在2.5~3.5之间,极值差一般在700~1000mm之间;极值比最大量为3.24,出现在丰县闸;极值差最大为931.6mm,出现在睢宁站;极值比最小值为2.53,出现在蔺家坝站;极值差最小为782.8mm,出现在塂上站。其余各站特征值变化详见表1。

(2)丰、枯水年的变化周期:本区降水有连丰、连枯和丰、枯交替的特点。连丰、连枯2年出现的机会多,最长的连丰期是5年,为1960~1964年,K丰值(丰水期平均年降水量与多年平均降水量系列的比值)的变幅为1.12~1.44。最长的连枯期是4年,为1986~1989年,K枯值(枯水期平均年降水量与多年降水量系列的比值)的变幅为0.61~0.88之间。丰枯交替小的周期为2~5年左右;大的周期为8~15年,平均周期11年左右。

以年份为横坐标,以降水量与多年平均降水量比值的差值累计值(ΣKi-1)为纵坐标绘制的年降水量差积曲线可以反应年降水量丰枯变化情况,徐州市年降水量差积曲线见图2。

3

表1 徐州市代表站降雨量特征值表

Table1 The eigenvalues of rainfall for the representative stations in Xuzhou City 站 名

丰县闸 沛城闸 蔺家坝 塂 上 徐 州 运 河 新 安 睢 宁 双 沟 多年平均降雨量 740.8 764.1 826.8 812.6 808.8 873.8 847.0 880.8 870.9 历年最大 历年最小

比值 Cv 资料年限

年降雨量 年份 年降雨量 年份 1215.6 2003 374.9 2005 3.24 0.23 1953-2010 1209.3 2003 408.3 1988 2.96 0.26 1932-2010 1382.6 2003 546.0 2005 2.53 0.21 1951-2010 1228.5 1974 445.7 1988 2.76 0.22 1956-2010 1360.0 1963 536.2 1988 2.54 0.21 1948-2010 1386.2 1974 519.7 1999 2.67 0.23 1950-2010 1363.4 1974 511.7 1966 2.66 0.23 1950-2010 1489.3 2007 557.7 1978 2.67 0.24 1951-2010 1387.5 2007 543.6 1968 2.55 0.24 1954-2010 注:降水量单位:mm

图2 徐州市年降水量差积曲线

Fig.2 The difference product curves of annual rainfall in Xuzhou City

2.1.3降水量年内分配

表2是徐州市雨量代表站历年来多年平均降水量的月分配表,从表中可明显看出,徐州市降水量四季变化明显,年内分配很不均匀,春冬少,夏秋多。年内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其平均降水量564.1mm,占全年降水量的68.4%,非汛期的1~3月和11~12月只占全年降水量的18.7%。

7、8月份降水最多,两个月之和占年降水量的46.5%。其中7月降水量最大,占全年降水量的27.5%,特大暴雨也常发生在

7、8月份。如1977年7月17日徐州站日降水量达358.7mm;干旱多出现在非汛期,枯水年常常出现大面积干旱,给农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详细降水量年内变化见表2。 2.2蒸发

选用运河、新安、沛城闸作为代表站,均采用E601型蒸发器进行蒸发量观

4 测。本文统计了30多年的蒸发资料,其结果列于表3。

表2 徐州市雨量站代表站多年平均降水量月分配表 Table2 The month distribution of average precipitation of many year for the representative stations in Xuzhou City 雨 量 站 名 1 2 3 逐月多年平均降水量mm/占年降水量的百分比% 4 5 6 7 8 9 10 11 12 汛 期 全 年 (6-9) (1-12) 蔺家坝 14.1 20.2 31.0 43.5 61.7 108.5 238.7 153.9 73.3 38.7 27.4 15.9 574.4 826.8 运 河 徐 州 塂 上 新 安 睢 宁 双 沟 1.7 2.1 1.8 1.8 2.0 1.7 1.9 2.1 2.2 2.4 2.6 2.6 2.2 2.5 2.6 2.7 3.1 2.9 3.7 3.7 3.8 3.6 3.9 3.6 3.6 4.5 4.0 5.3 6.0 6.2 6.0 5.8 6.0 6.2 6.1 6.5 7.5 7.8 7.5 7.1 7.5 7.9 7.7 7.7 8.3 13.1 12.2 12.8 12.4 13.0 11.7 11.7 12.8 13.8 28.9 28.2 25.4 24.8 28.2 29.9 234 27.6 26.9 27.7 18.6 18.9 20.1 22.3 17.7 19.8 19.6 17.2 17.0 8.9 8.9 9.7 4.7 4.4 5.0 3.3 3.3 3.3 2.7 3.3 2.4 3.4 3.3 2.6 1.9 1.9 1.9 1.9 2.2 1.5 16 1.9 2.2 1.7 69.5 68.2 67.6 69.8 68.3 69.9 68.4 66.5 67.2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8.1 23 32.5 52.1 68.3 107 55.8 94.8 246.4 165.2 77.7 38.6 28.4 16.5 596.3 873.8 187.8 149.0 71.5 36.9 24.4 14.4 500.5 740.8 189.2 170.1 79.4 36.5 20.7 14.7 533.6 764.1 10.4 4.8 9.4 8.6 9.4 9.5 8.7 4.4 4.3 4.2 4.5 4.6 丰县闸 13.2 19.1 27.9 46 沛城闸 13.9 16.9 27.3 45.9 54.6 95 16.0 20.4 31.3 46.9 60.8 105.1 227.7 143.2 76.1 35.9 27.0 17.6 552.1 808.0 14.2 21.5 29.1 48.8 64.4 95.3 16.1 23 30.7 52.7 65.1 99.4 242.6 160.7 69.6 35.2 19.4 11.8 568.2 812.6 166.1 79.6 35.3 29 579.0 847.0 585.9 880.8 18.4 26.9 39.5 54.1 68.2 113.1 237.2 151.6 84.1 39.9 28.9 19 19.2 25.2 34.6 56.5 72.8 120.4 242.1 148.5 76 40.1 22.9 14.7 587.0 872.9

2.2.1水面蒸发量的变化趋势

全市多年平均蒸发量为873.9mm,最大年蒸发量1140.8mm,发生在1978年沛城闸站;最小年蒸发量669.8mm,发生在2003年新安站;月最大蒸发量189.6mm,发生在1977年7月沛城闸站。蒸发量在年内分布很不均匀,全年蒸发主要集中在4~9月,其蒸发量占全年蒸发量的69.0%~73.6%。1月蒸发量较小,6月蒸发量最大,两者相差约5.8倍。 2.2.2干旱指数

干旱指数为年蒸发能力(即水面蒸发量)与年降水量的比值。干旱指数小于1表明该地区蒸发能力小于降水量,气候湿润;干旱指数大于1表明该地区蒸发能力大于降水量,气候偏干燥。本市控制站多年平均干旱指数在1.1左右,属于半湿润气候带。其地域分布南部干旱指数小于北部,说明气候南部地区较北部地区湿润。

5 徐州市代表站水面蒸发量特征值及干旱指数统计见表3。

表3 徐州市代表站水面蒸发量及干旱指数表 Table3 The evaporation capacities and drought indexes for therepresentative stations in Xuzhou City单位:mm 站名 降水量 蒸发量 干旱指数 1.0 1.1 1.0 年最 大量 1068.8 1140.8 997.5 时间 年最 时间 小量 月最 大量 时间 1979.6 1977.7 1985.6 月最小量 8.8 7.4 6.4 时间 1975.1 2006.1 2008.1 资料年限 36 36 33 运 河 873.8 878.5 沛城闸 764.1 876.6 新 安 847.0 866.6 1981 739.2 1998 152.1 1978 710.1 2005 189.6 1988 669.8 2003 139.5 2.3径流

2.3.1径流量的年际变化

年径流量的年际变化除受降水强度、降水历时等气象因素影响外,还受流域、土壤和植被等因素影响。通过1956~2010年资料计算分析,从年径流量系列变差系数Cv和年降水量系列变差系数Cv比较可以看出,径流量的年际变化要明显大于降水量的年际变化。本市降水量系列Cv值在0.21~0.26之间,而年径流量系列Cv值则在0.69~0.91之间,年径流量的Cv值是年降水量Cv的3倍多。全市历年最大径流量与最小径流量的比值也高达几十倍。

径流量年际变化也具有丰、枯年交替的特点,其丰枯比值为21.48~83.52。丰枯年的变化规律与降水量的丰枯变化基本一致,丰水年与枯水年交替出现,周期多为2~5年。徐州市代表站天然年径流量特征值见表4。

表4 徐州市代表站天然年径流量特征值表

Table4 The eigenvalues of crude run-off for the representative stations in Xuzhou City 河名 复新河 沿 河 沂 河 中运河 沭 河 站名 丰县闸 沛城闸 港上 运河 新安

历年最大 年径流量 8965 15571 442313 1288506 159640

年份 1978 1963 2005 1963 1957

历年最小 年径流量

0 0 8760 15428 7431

年份 1981 1988 1983 1988 2002

极值比 - - 50.49 83.52 21.48

Cv 0.84 0.91 0.69 0.85 0.73

平均年 径流量 2310 2743 145638 347638 51889 注:径流量单位:万m3

2.3.2径流量的年内分配

径流量的年内分配极不均匀,径流量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汛期径流量占全年径流量的70~90%之间,汛期径流量又集中在7~8月,7~8月径流量占全年径流量的50~75%。最大径流量一般出现在8月份,年内枯水期径流量很小:1~4月仅占年径流的13.6%。详见徐州市各代表站多年径流量月分配表5。

6

表5 徐州市代表站年径流量月分配表

Table5 The month distributons of crude run-off for the representative stations in Xuzhou City 河 站 典型年 偏丰年

沂塂枯水年 多年平均 偏丰年

沭新枯水年 多年平均 偏丰年

中运河 运河 枯水年 多年平均 出现年份 1 2

6

月径流量

径流量单位:万m

3年径流量

6-9月径流量 名 名

1995 9723 3967 3803 912 198 %

44 10392 91066 48730 23382 17315 6401 215934 150232

4.8 1029 6.7

42.2 0 0.0 49961 34.3 29998 31.5 675 6.8 20564 35.1

22.6 0 0.0 22344 15.3 15552 16.3 1949 19.6 6740 11.5

10.8

8.0

3.0 477 3.1 4022 2.8 168 0.2 0 0.0 669 1.1

15352

1029 4.5 1.8 1.8 0.4 0.1 0.0

0

0

0 1999 4393 1824 59 % % 2005 % 1992 % %

4098 3473 26.7 22.6 9932 6.8 23704 24.9 0 0.0 2509 4.3

6582 4.5 6506 6.8 0 0.0 1039 1.8 4692 0.9 8916 河 上 28.6 11.9 0.4 0.0 0.0 0.0 2716 1888 2082 1658 2437 4200 37816 1.9 1.3 1.4 1.1 1.7 2.9 26.0 0 0

0

0

0

793

18481

145638 114321

95202 9963 58580

64824 9963 51769 0.0 0.0 0.0 0.0 0.0 0.8 19.4 0 0

0

0

0

0

7339 河 安 0.0 0.0 0.0 0.0 0.0 0.0 73.7 410 401

344

564

875

2133 22332 0.7 0.7 0.6 1.0 1.5 3.6 38.1

0 2004 9294 9045 8383 7698 3294 %

85709 171953 163555 33748

32.3 3455 4.5 91201 26.5

30.7 3914 5.0 66368 19.3

6.3 20222

35355 532726 421217 6.6 8410

77604

25142 1.7 1.7 1.6 1.4 0.6 0.0 16.1 1999 1476 1611 1835 3966 6026 5158 12615 % % 1.9 2.1 2.4 5.1 7.8 6.6 16.3 9185 7430 7670 6349 8199 8737 73539 2.7 2.2 2.2 1.8 2.4 2.5 21.3

26.1 11.5 10.8

36194 16927 12859 344660 239845 10.5

4.9

3.7

2.4泥沙

2.4.1主要河流泥沙的特点

运河区域的泥沙主要来源于暴雨对坡面的侵蚀以及洪水对河床的冲刷。流域内土壤因受侵蚀外移的泥沙向河流汇集。沂河和沭河内除流域自身产生的泥沙外,还有一部分来自于上游沂蒙山区来水夹带的泥沙。通过计算分析,本流域各河流年平均含沙量在0.31~1.57㎏/m³之间,多年平均输沙率在5.70~17.29㎏/s,年输沙量在17.98~54.64万t。 2.4.2泥沙的年内变化及淤积情况

本流域内河流泥沙量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约占全年的65~98%;最大日平均输沙量9010万t,发生在1991年7月25日塂上站;最大含沙量16.5㎏/m³,发生在1966年7月22日运河站。1980年前降水为丰水年,径流量大,自然植被差,河流泥沙显著偏大,河槽淤积较严重。1980年以后,降水进入枯水期,径流量减少泥沙也相应减少;流域上游山东境内橡胶坝等蓄水工程逐级拦截,导致过境水泥沙含量大大减少,河床淤积现象已基本不存在。

7 2.5水质

2.5.1水质污染状况及水质评价

根据环境监测中心2011年资料,全市共监测各类水功能区49个,大小河流27条, 监测断面76个。据评价结果统计,累计超过Ⅲ类水标准的断面占54.0%,水功能区总达标率61%。

从年内不同时期看,水质状况也存在着差异。汛期水质评价为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为15.8%、34.2%、22.4%、7.9%和19.7%;由于南水北调工程的启用,非汛期水功能区断面水质状况好于汛期,非汛期评价为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为17.1%、34.2%、23.7%、5.3%和19.7%。徐州市水功能区断面水质分期统计见图3。

50.0%40.0%30.0%汛期非汛期全年比例20.0%10.0%0.0%Ⅱ类Ⅲ类Ⅳ类类别Ⅴ类>Ⅴ类

图3

2011年徐州市水功能区断面水质分期统计

Fig.3 Water quality statistics by stages in different functional section of Xuzhou City in 2011 year 2.5.2主要污染指标评价

区域内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超标分别为51.3%、43.4%、31.6%。挥发酚最大检测值为0.0385mg/L(劣Ⅴ类);氟化物最小检测值0.28 mg/L(Ⅰ类),最大值为4.54 mg/L(劣Ⅴ类);各监测点PH、铜、锌、铅、镉、砷、氰化物和六价铬等指标年均值能满足Ⅰ~Ⅲ水标准要求。

3、结语

由上述分析可知,徐州市总的自然条件适合农业生产的发展,但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造成洪涝和干旱频繁发生,给农业的高产和稳产造成不利影响。尤其旱灾发生率较高,农业灌溉需水量增加;由于径流的不确定性和环境污染,导致大量水资源无法利用,加剧了区域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因此,建议根据区域内水文特性,兴修水利工程增加雨洪调蓄能力;加强水资源保护,减少污染;加快高标准农业建设步伐,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调整农作物布局,才能确保区

8 域内的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涛, 汪中华, 李吉学, 颜力, 冯文献, 汪国华, 李金海.济宁水文特性[J].海洋湖沼通报, 2007(3): 13-22.(2)徐沛林, 王曙光, 徐东风.抚顺市降水量特性分析[J].水利与建筑工程学报, 2009(1): 83-84转95.

9

推荐第10篇: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发布单位】江苏省

【发布文号】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号) 【发布日期】2013-10-08 【生效日期】2014-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徐州市人大常委会

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

《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已由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8月30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0月8日

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2013年8月30日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制定 201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市、铜山区、贾汪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规划、国土、建设、林业、城管、房管、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 城市绿化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城市绿化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 城市绿化实行市级、区级分级管理,具体管理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各类城市绿地的控制线,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城市绿化年度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指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居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二)新建高等院校、医院、疗(休)养院以及体育场(馆)等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三)旧城改造区前两项相关绿化用地比例指标可以降低五个百分点;

(四)工业、商业、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绿化用地比例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规划主管部门确定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并在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完成,所需资金列入工程总预算。

第十条 城市绿化工程和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等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审批。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园林设计规范和标准、绿地面积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等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等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向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工程和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将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送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相关绿化工程面积和位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事项予以核实;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相关绿化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方案予以核实。

第十四条 鼓励对符合建筑规范和安全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场所,实施立体绿化、开放式绿化,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 城市绿地保护和管理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其他绿地按照权属或者政府授权分别由园林绿化、城管、水利、交通等部门和相关机构负责;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三)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约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负责。

第十六条 城市绿地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绿化保护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保护管理。对死亡缺株的,适时补植更新;发生病虫害的,及时灭治;设施损坏的,及时修复。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实行市场化养护的,应当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中通过政府采购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养护单位。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

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情形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领取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后可以延长一年。 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占用单位应当对绿地所有权人予以补偿。临时占用绿地期满,占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八条 申请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工程立项或者用地、规划等有效证明文件;

(三)城市绿地保护管理责任人的书面意见。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准予许可的,在申请人签订绿地恢复承诺书后,发给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证。 因抢险救灾确需临时占用绿地的,可以先行占用,抢险救灾后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其他绿地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建筑、设施,不得擅自扩建或者改变性质和用途。确需扩建或者改变其性质和用途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征求群众代表和有关方面意见后,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二十条 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大修剪、移植或者砍伐。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大修剪、移植树木:

(一)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

(二)对人身或者相关设施构成安全威胁的;

(三)严重影响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或者行人及车辆通行的;

(四)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前款情形且无移植价值的树木,可以申请砍伐。

第二十二条 申请大修剪、移植或者砍伐树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实施方案;

(三)城市绿地保护管理责任人或者树木所有权人的书面意见;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后进行现场查验,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移植、砍伐树木二十棵以上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后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三条 城市绿地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避免树木妨碍交通,危害建筑物、相关设施和人身安全。需要大修剪、移植树木的,应当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树木影响管线、交通设施等公共设施安全需要大修剪、移植的,电力、通讯、交通等管理单位,应当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树木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移植的,城市绿地保护管理责任人或者树木所有权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移植树木的,申请人应当将树木移植到实施方案确定的地点。树木移植后一年内未成活的,申请人应当在第一个绿化季节补植相应的树木。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伐一补二的原则在实施方案确定的地点补植树木。 移植、砍伐树木需要对树木所有权人给予补偿的,应当予以补偿。

第二十五条 市区主要道路行道树的更新、树种的选择,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公开听取意见,并会同相关管理单位组织听证或者论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有树木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前会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制定和落实对树木的处置、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 因抢险救灾确需大修剪、移植或者砍伐树木的,可以先行实施大修剪、移植或者砍伐,并及时报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保护管理责任人,在险情排除后五日内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敷设各类管线,在设计或者施工时,应当避让现有树木。敷设排水、供水、供气、电缆等管线距树干外缘不得少于一米;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得少于一点五米。 第二十九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损毁绿化设施;

(二)在绿地内非法设置营业摊点、非法设置广告设施;

(三)在草坪内停放车辆、露营等踩踏毁损草坪;

(四)在花坛、绿地内堆放物品、倾倒垃圾;

(五)在绿地内取土、挖石、填埋、焚烧物品;

(六)擅自采摘花果枝叶、攀折花木、掘取树根、剥取树皮;

(七) 依树搭建或者在树木及绿化设施上拴挂、钉钉、刻划、晾晒衣物、涂抹、粘贴宣传品;

(八)在绿地内种植蔬菜等农作物或者饲养家禽家畜;

(九)向树穴、树池内倾倒热水、酸液、机油等妨害树木正常生长的物质或者硬化树穴、树池;

(十)其他损害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条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实施统一管理,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划定控制保护范围并落实养护措施。

第三十一条 古树名木树冠边缘外五米范围内为控制保护范围。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设立保护标志,必要时应当设立护栏等保护设施。

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做好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三十二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砍伐、擅自迁移、大修剪古树名木。确因特殊情形需要迁移的,应当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除抢险救灾外,临时占用绿地,大修剪、移植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进行公示。公示牌应当注明批准机关、项目名称、施工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及监督电话。公示期自施工之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控制线划定以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本市市区实行城市重点绿地保护和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 城市重点绿地的保护和管理依照《徐州市城市重点绿地保护条例》执行。

城市重点绿地需要永久保护的,由市人民政府在城市重点绿地中确定。永久性绿地名录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永久性绿地不得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三十六条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绿化保护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修订,并对城市绿化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绿化知识普及和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育和引进优良品种,优化植物配置,适时发布适种植物目录,建立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化系统。

第三十八条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植物病虫害疫情监测预报网络,健全园林植物病虫害预警预防控制体系。行道树和其他成片林木发生病虫害的,应当及时督促、组织城市绿地保护管理责任人灭治。

第三十九条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自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处理,并予以答复。

第四十条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违反第九条规定,附属绿化工程未在主体工程建成后第一个绿化季节完成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处以绿化工程总造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不具备相应资质从事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设计、监理单位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以绿化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三条规定,城市绿化工程和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将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送备案的,责令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对建设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补植树木的,责令限期补植;逾期不补植的,按照未补植棵数处以每棵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八条规定,敷设管线距树干外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以并处损失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未造成损失的,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九项规定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者临时占用绿地期满,逾期未恢复原状的,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所占绿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九)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大修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的,责令停工,赔偿损失,可以并处损失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十)违反本条例规定,砍伐、擅自迁移、大修剪古树名木或者因违反管理规定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的,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可以并处损失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规定,应当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园林绿化、规划等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权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是指已建成的、在建的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地,包括:

(一)公园绿地:指向公众开放的各类公园、陵园、动物园、植物园、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和河滨绿地等。

(二)防护绿地:指用于城市环境、卫生、安全、防灾等目的的绿带、绿地。

(三)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居住区绿地:指居住区、居民小区、住宅组团等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

(五)单位附属绿地: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管界内的绿地。

(六)道路绿地:指道路绿带、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等。

(七)其他绿地:指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风景林地、湿地、郊野公园等。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化设施,是指城市绿地内的亭、台、楼、廊、假山、花坛、景石、雕塑、桥、广场、亮化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音乐设施、道路、护栏、座椅、标识牌等园林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健身和服务设施等。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大修剪,是指为消除树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而进行的超出常规修剪技术规范要求的重度修剪行为。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的标准,由市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县(市)城市绿化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6日徐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制定的《徐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11篇:徐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徐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30号

《徐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0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朱 民 2012年11月30日

徐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规范城市排水行为,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完好与正常运行,治理与保护水环境,保护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排水有关的规划、建设、管养、运行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下设的排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财政、环保、公安、城管、交通、卫生、质量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城市排水相关工作。

第四条 城市排水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级管理、管养分离、雨污分流、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公共排水有关的规划、建设、管养、运行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所需经费从水利水务投资计划中安排。

第六条 鼓励城市排水科学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城市排水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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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排水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城市排水规划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或者调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公共排水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

第八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兼顾排水和防洪的需要,控制和预留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用地。

第九条 下列情形,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城市排水规划编制排水实施方案。排水实施方案应当包含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产权归属等内容。

(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配套城市排水设施的;

(二)因城市建设需要移动、改建公共排水设施的;

(三)自行建设排水设施需要接入公共排水设施的。

排水实施方案经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第十条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应当组织返修或者重建,并负责返修或者重建期间的管养。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第三章 城市排水许可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城市排水实行许可制度。

排水户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排水许可申请表;

(二)按规定设置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三)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四)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申请许可前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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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水量评估报告;

(五)排放污水易对公共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有关材料;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有关材料。

(六)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二)排放的污水符合相关标准,未进入污水处理厂而直接排入水体的,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有关行业标准;

(三)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四)排放口已设置专用检测井;

(五)排放污水易对公共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及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六)施工作业临时排水足以造成城市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 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因建设施工需要向公共排水设施临时排放污水或者占用公共排水设施的,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应当与施工期限衔接。

申请临时排放污水或者占用公共排水设施的单位应当与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单位订立临时使用或者占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五年。

城市排水许可证不得涂改、出借、销毁,遗失的应当及时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 城市排水许可证内容发生变化的,排水户应当向排水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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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因紧急情况不能办理变更手续的,排水户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公共排水设施覆盖地区,排水户应当将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

公共排水设施未覆盖地区,排水户应当按规划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者自行建设排水管网接入公共排水设施。

第十七条 架设、埋设管线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需要跨越、穿越公共排水设施,影响公共排水设施安全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到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批准手续。需要改变公共排水设施的,应当承担所需费用。

第十八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二)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三)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腐蚀性、放射性、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质和气体等;

(四)向城市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

(五)擅自堵塞、挖掘、占用城市排水设施;

(六)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或者穿凿城市排水设施;

(七)擅自在城市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内取土、挖砂、砍伐、破堤、立杆、架线、爆破、打桩、垦植、埋设管道、拦渠筑坝、安泵取水、设置机械设备、建设建(构)筑物,或者更改排水管线、在雨水汇水通道内设障或者堆放物料等;

(八)擅自向城市排水设施加压排放污水;

(九)在城市排水系统采用分流制的管网中将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

(十)在城市排水设施堤岸非码头区装卸货物;

(十一)损害井盖、雨水篦子、井座、沟盖板及其他城市排水设施。

第十九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二)查阅、复印有关文件和材料;

(三)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排水户实施监督检查时,排水户不得拒绝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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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阻挠。

第二十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重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进行检验、监测和检查,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包括排水户基本信息、排水水质、水量检测结果等内容。

重点排水户具备自行检测条件的,应当按季度将排水水质和水量的检测数据资料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不具备自行检测条件的,应当将排水检测工作委托有排水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

重点排水户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确定。

第二十一条 污水处理单位的污水处理系统应当正常运行。因设施检修、维护确需暂停运行或者降低处理能力的,应当报经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污水处理单位应当在指定位置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按月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进出水水质、水量、污泥处置情况、设施运行状况及运行成本等资料。进水水质、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章 城市排水设施养护与安全

第二十二条 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市、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公共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养护维修单位负责;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负责除市管公共排水设施外的其他公共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

(二)自行建设的排水设施及其至公共排水设施连接点范围内的设施由产权所有人负责;

(三)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排水设施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房屋的所有权人负责。

(四)对未通过验收及未依法办理移交手续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二十三条 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定期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保障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管道堵塞、污水外溢或者设施损坏、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疏通、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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蔽等处理措施。

更换井盖、雨水篦子、井座、沟盖板、管网以及其他应急抢修城市排水设施确需挖掘道路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安、交通、城管、电力、通讯、燃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对挖掘的道路及时组织修复。

养护维修作业的专用车辆和机具,应当设置明显标志,作业时在不阻塞交通的情况下,不受禁行线路和时间的限制。

第二十五条 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作业需要中断城市排水设施运行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临时排水措施,保证正常排水。

第二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制定突发排水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排水井盖按照雨水、污水、雨污混流功能使用相应标识,不得在其他功能的井口上使用。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发生将腐蚀性、放射性、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质和气体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补救措施,并报告排水等相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害毗邻城市排水设施的,应当编制和采取城市排水设施专项防护措施,并报送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附与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相关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一)直径800毫米以上排水管道与排水泵站外侧10米内及直径800毫米以下300毫米以上排水管道外侧5米内桩基施工的;

(二)直径800毫米以上排水管道或者泵站外侧实施基坑、基槽工程,基坑、基槽边缘与管道或者泵站边缘距离小于基坑、基槽开挖深度4倍的;

(三)直径300毫米以上排水管道或者泵站外侧5米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品,使地面荷载每平方米大于2吨的。

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在施工现场发现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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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排水许可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一条 自行建设排水设施需要接入公共排水设施,不办理申报手续或者不按批准位置设置,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属于非经营活动的,处以一千元的罚款;属于经营活动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城市排水设施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工程造价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涂改、出借、销毁城市排水许可证的;

(二)拒绝或者阻挠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排水户实施监督检查的;

(三)将标定功能的排水井盖擅自用于其他井口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排水户未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办理批准手续,第十八条第

(五)项、第

(七)项、第

(九)项、第

(十)项、第

(十一)项规定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四)项、第

(六)项、第

(八)项规定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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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公共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单位未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定期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破坏城市排水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排水,是指对产业废水、生活污水(本办法统称污水)和大气降水(本办法统称雨水)的接纳、输送、处理、排放的行为。

城市排水设施是指城市内用于雨水或者污水收集的管道、沟渠、泵站(房)及闸门、雨水口、检查井等附属设施,起调蓄等功能的湖库、河道,防汛抢险临时架设的水泵、发电机等设施,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用排水设施。

公共排水设施是指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供公众使用的城市排水设施;自用排水设施是指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建设的、供本区域专用的城市排水设施。

排水户是指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1996年7月31日市政府第24号令公布的《徐州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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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徐州市环境质量公报

2012年徐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徐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2年徐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2年,徐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为经济发展服务,以持续推进生态城市为抓手,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点工业污染防治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徐州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较上一年度削减2.34%、1.26%、3.7%和3%。全市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平稳中趋于好转,地表水体的水环境质量全面改观,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水质相对稳定,满足生活饮用水质要求,区域声环境、市区交通噪声呈现总体好转态势。

一、污染源

2012年我市实施水污染减排重点项目115个,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66个。关停化工企业14家,小工业企业57家,重金属污染企业15家,徐州市污染源监督监控中心对101家重点企业实施实时监控。 1.1废水及废水中污染物排放状况

2012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47111.8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6050.22万吨。

2012年全市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中,COD排放量143231.15吨,较2011年削减2.34%,其中工业COD排放量17167.44吨;氨氮排放量14397.5吨,较2011年削减1.26%;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910.97吨。

1.2工业废气及废气中污染物排放状况

2012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5144.47亿标立方米。 2012年废气治理设施最多的是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山区和贾汪区。全市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为9386.73万标立方米/时,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为145933.2万元。

⑴ 二氧化硫排放情况: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3.79万吨,较上一年度削减3.7%;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64万吨。

⑵ 氮氧化物排放情况: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1.62万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4.09万吨。 ⑶烟(粉)尘排放情况:全市烟(粉)尘排放总量为5.18万吨,其中工业烟尘和粉尘排放量4.54万吨,机动车颗粒物排放量0.51万吨。 1.3工业固废排放状况

徐州市工业废物产生的主要种类为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冶炼废渣、尾矿、危险废物等。徐州市拥有众多的煤矿和火力发电厂,工业固体废物以煤矸石、粉煤灰为主。

2012年徐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651.3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538.47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处置量46.65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贮存量93万吨,倾倒丢弃量为零。

2012年徐州市危险废物产生量0.5995万吨,处置量为0.5298万吨,倾倒丢弃量为零。

二、环境质量

2.1环境空气质量

2012年,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全力实施和推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施了“蓝天工程”计划,对重点工业企业强化污染治理,积极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开展油气回收工作,并开展了机动车环保达标标志核发管理工作,确保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稳定并逐渐好转。

徐州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达到或优于良好级别的天数为330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0.2%。

⑴二氧化硫:2012年度,市区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50mg/m,日均浓度范围(0.015-0.195)mg/m,年平均值达标,日平均值超标率为1.09%。

⑵二氧化氮:2012年度,市区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37mg/m,日均浓度范围(0.013-0.098)mg/m,年平均值达标,日平均值超标率为1.64%。

⑶可吸入颗粒物:2012年度,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102mg/m,日均浓度范围(0.035-0.462)mg/m,年平均值超标,日平均值超标率为9.56%。

2012年徐州市区采集到的大气降水pH值范围为(6.47-8.34),均高于酸雨划分界限(pH≤5.6),2012年徐州市区未采集到酸雨样品。与上年相比,徐州市区降水pH年均值由6.85上升到7.47,已连续三年未采集到酸雨样品,表明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好转。 2.2水环境质量

2012年,徐州市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是严考核,实行了重点断面水质达标风险抵押金制度,将出境断面水质状况与科学发展综合挂钩;二是勤考核,强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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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县(市)区重点环保问题完成情况的督察考核工作;三是重保护,全市9个重点断面设立水质保护区,全面实施重点河流一体化综合整治和控源截污工程,全市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重点断面水质实现了全部达标。 2.2.1集中式饮用水源

⑴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

2012年徐州市地表水水源地小沿河取水口水质能够达到其功能区划要求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参评的64项常规指标及全年一次的108项指标均无超标现象。

⑵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

2012年市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参与评价的25项水质指标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数值综合评价等级级别为良好。 2.2.2 地表水

⑴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2年徐州市17条河流(湖泊)共布设68个断面,其中47个监测断面参与评价,包括9个国控断面,38个省控、市控断面。参与评价的47个断面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的31个(占66.0%),达到Ⅳ类水质的11个(占23.4%)。 2012年我市地表水整体环境质量达标率较去年变化不大,入境断面达标率为75%,出境断面和淮河流域10个重点断面均100%达标。 ⑵市区主要水体水质现状

京杭运河(徐州段) 轻度污染,各监测断面除刘山闸为Ⅳ类外,其余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废黄河(市区段)

轻度污染,各监测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奎河

轻度污染,除黄桥断面外,其余监测断面水质达到了其功能区划的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黄桥断面虽未能达到Ⅴ类水质,但以《防治计划》要求(CODCr≤50mg/L、氨氮≤20mg/L)考核达标,故仍可视为达标断面。与上年相比,主要污染物氨氮削减了28.5%。

云龙湖

云龙湖各条监测垂线水质均达到其功能区划要求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云龙湖水质呈轻度富营养化。 2.2.3南水北调东线及淮河流域重点控制断面水质

2012年10个重点控制断面中,黄桥断面水质达到《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苏政办发[2008]90号)要求的考核标准,其余9个断面水质均能达到各自功能区划相应的水质功能要求,全年总体断面达标率100%。

2012年淮河流域及南水北调各主要控制断面水质较2011年有所好转,其中东贺村闸、邵店桥断面水质类别均较上一年度上升1-2个等级,升至达标范畴。 2.3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 2012年度区域环境噪声普查(昼间)的监测面积为175平方公里,全市平均值为53.6dB(A),符合国家标准。与上年相比,市区约有1.9万人低于去年居住声环境质量,占被测区域人口总数的1.4%。

道路交通噪声 2012年被测交通干线中超标长度为8.95公里,占被测交通干线的3.9%;达标长度为217.75公里,占被测交通干线的96.1%。被测交通干线的加权平均值低于国标3.3dB。2012年徐州市区被测交通干线平均车流量小于去年,但超标干线长度大于去年。被测交通干线的平均值LAeq为66.7dB,说明我市交通噪声质量好。 2.4 放射性及辐射现状

2012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辐射环境各项指标均处于本底水平,符合国家辐射环境质量标准,无明显的附加剂量。

地表水放射性 徐州地区地表水放射性核素含量比较低,表明徐州处于低放射性地区。2012年徐州市重点饮用水源地张集水厂地下水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环境空气放射性 2012年度徐州市辖县(市)区陆地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处于江苏省天然本地水平内;徐州市环境空气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很低,均来自天然放射性核素,无人工放射性核素;徐州市区环境空气放射性监测点氡浓度远低于危害限值。

土壤环境放射性 2012年徐州市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处于较低水平。

电磁辐射 2012年徐州市电磁辐射环境各项指标均处于本底水平,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电磁波频率范围(0.1MHz~3000 MHz)对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的规定。

备注:本公报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如下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第13篇:徐州市初中毕业

徐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思想品德试题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共8页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答题前请将自己的姓名、考试证号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写在本试卷及

题卡指定的位置。

3答案全部涂、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考试结束后请将本试卷和

答题卡一井交回。

一 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意。请在答题卡上填涂你认为

正确的选项。本部分共30题第1至15题为思想品德试题第16至30题为历史试

题。每题2分共60分)

1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首次写入该法总则的是

A.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B尊重和保障人权

C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D.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设置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

八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

A.受教育权B政治权利C.知情权D人格尊严权

3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_______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

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_______。

A.文化体制文化强国B.教育体制文化大国

C.科技体制经济强国D.经济体制经济大国

42011年11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中国皮影戏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

表作名录”。皮影戏人名录有利于

①展示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②促进世界文化的交流 ③中华文化成为全

球意义的文化资源④继承中华传统文化抵制外来文化

A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②④D.①③④

5.右边漫画启示我们要

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②激励知识和技术创新依法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 ③

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④对各种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6我们在生活中会受到诸如“严禁考试作弊”“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等规定的限制。这是

因为

A.凡被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B维护良好秩序必须限制自由

C法律比道德更有约束力D不以规矩难成方圆

7现在有不少孩子不合群放学后喜欢独自呆在家里孩子太“宅”已成为不少家长的

第14篇:党建工作总结

汕头市浮东小学党支部2012年工作总结

学校党支部2012年党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金平核心任务,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开展“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

建设的意见和《金平区教育系统2012年党建工作要点

》,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为教育强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五好”为标准(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围绕一个中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两个重点(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党建方法,认真落实党建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夯实基础,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

1、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抓、其他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工作职责,构建充满活力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明确。

2、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在抓好党建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学校特点,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学校班子议事制度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使党建工作思路明晰、要求具体、运作有序、资料完整。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努力实践“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推进学校教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4、发挥党组织监督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保障校长负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党组织主动参与涉及学校方向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努力促进校务公开从结果公开向决策公开、过程公开过渡。进一步加强 1

教代会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在学校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民主权利。

5、深入开展“五好”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以“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学校党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凝聚党组织的向心力。

(二)激发活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阵地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通过组织座谈会,举行报告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广大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通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收缴党费。

3、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加强党员评议和考核,实行“领导班子评价党员、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党员”三评制度。

4、树立党员先锋形象。号召全体党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5、开展“凝聚力建设”活动。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主题,大力开展讲团结、比贡献、强师德、提质量活动,形成“用感情凝聚人、用事业凝聚人、用发展凝聚人、不忘帮困凝聚人”的工作机制。

(三)形成合力,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管理团队建设。深入推进行政领导听评课制度,强化深入课堂、深入教学、深入学科工作,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校本培训制度,以课堂教学为平台,加快培养青年教师,发挥党员教师、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教师大会、学科教研活动等形式,组织教育思想、现代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倡导《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增强教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心理调适能力。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正学风、树形象。

(四)协调推进,加强学校群团组织建设

1、学校党支部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形成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的良好格局,促进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良性互动。

2、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把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党、政、工、团组织的目标,同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以信任、尊重、理解、关心教职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3、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争创文明班级、文明年级组、文明单位等活动。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认真做好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育人环境,大力开展符合师生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陶冶师生情操,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党组织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和班主任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强化德育队伍建设,研究、分析学生思想状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形式,有效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5、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学校党支部重视对校内各类思想动态的了解和把握,形成以党政组织为基础,以师生员工为依托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党员教师模范带头作用,及时排除各种矛盾隐患,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一年来,学校党支部坚持从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党建工作的特点、教师队伍和学生队伍的思想状况,找准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把党组织的活动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影响力、凝聚力,促进学校发展,将教育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汕头市浮东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第15篇:党建工作总结

立足实际抓党建

齐心协力求发展

——额敏一中党建设工作汇报

额敏县第一中学成立于1962年,是一所以汉语言教学为主的完全中学,学校现在教学班80个,学生4500余人,在职教职工315人,其中党员83人。多年来,我校党建工作在上级党委的关心指导下,以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为目标,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推动了学校党建工作及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地区德育达标学校、地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特色学校、地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地区青少年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县“五好党支部”等50多项荣誉。

一、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

一是抓好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党支部坚持每周五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领导带头抓、带头学、带头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教职工每二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切实做到政治学习经常化,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采取集体学习、自学、记笔记、开讨论会、写心得体会、看电教片等方式进行了学习。主要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及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内容。三是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新党员发展工作。学校党支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学习活动,让其对党的有关知识早知晓、早行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进一步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进一步解放,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今年,申请入党的人员达25人。

二、用创新举措推进实践,在循序渐进中提高教育教学等工作水平

只有创新才能加快发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抓安全,二抓教育教学,三抓精神文明等工作”的思路,班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创新务实,学校常规工作稳步发展。

在抓安全方面,专门成立了综治办、学生综合管理办、护校队等机构,形成了从学校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到综治办主任、德育处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等层层负责的安全工作机制,确保了校园安全。近年来,学校边疆三次被评为到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在抓教育教学方面,狠抓师资培训,采取外出考察、到高等院校进修、参加自治区和地区教研活动等方式组织教师学习,提高其业务水平。2008年以来,先后2名教师到英国学习;今年选派3名教师分别到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大等院校学习,组织教师外出考察100余人次,参加教研活动200余人次。同时组织名师开展百家讲坛;坚持听课、评课,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实行老教师带新教师的“蓝青工程”、“一帮一”结对帮扶工程,相互传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实践。加强学生品德教育,充实德育工作力量,新成立了学生综合管理办公室,发挥联动效应,学生管理工作得到大大加强,校风学风明显好转,促进了教学向纵深推进。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坚持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民族团结教育相结合与部门、教师、班级争先创优相结合,收到明显成效。学校先后受到县上和地区的表扬。

在抓学校基础建设方面,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积极为学校献计出力,勤俭节约办事,学校的运动架等都是教师动手制作,操场平整等都是组织师生利用节假日干出来的。特别是在东校区搬迁、校园整治工作中,组织师生义务劳动4000多人次,累计为学校节约资金40多万元。今年自筹资金90万元新建了东校区篮球场、乒乓球场、开水房,硬化了校园。

三、用团结和谐扭转抓好班子,在凝心聚力中推进党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的战斗堡垒和基础。我们始终坚持把班子团结和谐作为推进工作的龙头,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勤沟通、常商量,做到观点一致、意见统一,从而带动学校领导班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广大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学校开避孕药的各项工作中,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 权、监督权。在知司长权方面,支部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支部乃至学校的相应问题及时在党内进行公开、公示,使党员知情,规范的党务工作,公开的党内事务,让广大党员有了被尊重、被依赖的感受,为支部各项工作的顺畅开展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在参与权方面,党支部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党员当先锋”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都无不践行、贯彻着党员的参与权;在监督权方面,按照教育局党的要求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把支部计划、总结、决议、打算、评优选先的条件、得标情况等都及时、主动的臵于相应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了支部各项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支部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 、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在工作思路上有新的拓展,在工作内容上有新的特色,在工作机制上有新的突破,在方法载体上有新的变革,开创了我校党建工作的新局面。党建工作的加强,促进了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今年,我校2010年中考有41名学生进入全县前50名,并包揽前5名,82名学生进入全县前一百名;全国普通高考中500分以上的学生有32人,比去年增加13人。超过重点大学本科线的学生有100人,占12.4%,比去年高出5.3年百分点,比全疆重本上线率(12%)高出0.4个百分点;本科上线人数366人,占47.1%,与去年持平;专科以上上线人数721人,占93%,比去年高出2.3%。

党建工作是各项工作之首,也是一项必须持之以恒的工作。我校党建工作也存在创新力度不够、名方面工作不平衡等问题。今后,我校党支部将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措施,狠抓落实。

第16篇:党建工作总结

2011年党建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直机关工委的大力关心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关于党建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局实际,认真组织,逐一对照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内容,狠抓落实,强化了党员的宗旨意识,增强了服务本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今年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局党组对党建工作十分重视,始终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初通过换届改选了局支委成员,支部书记,亲自部署过问、督促检查党建工作,支委组织委员,负责日常党务具体工作的落实。经常召开党组和支委会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揉合在一起,安排专人落实,形成整体合力,全年党建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报告,圆满完成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计划周密,学习扎实。

年初,我局党支部制定了党员学习计划。一是开展了支委学习制度,全年学习不少于5次,二是开展了全体党员学习,组织领导上党课2次,组织其他内容的学习不少于6次;三是强抓了党组学习,党组全年学习不少于6次。做到学习有计划,学习有内容,有成效。四是组织党员参加“讲谈”学习;参加社区组织的党课学习;参加区委组织部安排的专

题培训学习,培训学习达 12人次。通过各项形式的学习,大大提高了我局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丰富了党务知识。

三、以“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党员党性修养。

一是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局党支部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领导组,定期组织学习和“比、学、赶、超”等活动,全体党员及支部开展了公开承诺活动,在业务工作、社区义务岗奉献、居住小区服务等方面全面开展承诺,并认真履诺。

二是开展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各项学习活动,听党课,看警示教育片、学先进等活动,全体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并由支部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我局支部与社区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一同上党课,组织党员参加“3。8”节女子竞走活动,一起开展社区居民安全教育;捐赠社区工作经费;全体党员承诺社区义务岗活动。同时,我局支部还与镇村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与村委会一起开展了农民培训活动,对茶农进行了茶叶生产加工有关标准知识培训。同时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支部书记驻村蹲点,指导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并开展了农户走访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文章。

四是开展了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建党纪念活动期间,我局组织党员参加了“永远跟党走徒步行”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了送温暖帮扶活动。同时开展了“建党90周年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全局党员认真对待,撰写了发言稿,发民主生活会上谈对党的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组织党员参加了“红歌大家唱”广场献唱活动。

五是开展了“大走访”活动。我局制定了“大走访”工作方案,局党组成员走访企业不少于4家,支部书记还配合区委统一安排,走访了帮扶乡镇的部分企业和村民;同时走访活动期间,我局还组织全区40多家企业召开了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的建议和意见,改进服务方式。

四、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促进党建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工作。我局全体党员均做到按期交纳党费,支部及时上交区委组织部,并对党费收缴情况及时进行公示。

二是严格执行一会三课制度。局党组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全年开展党建工作的研究和部署。

三是严格党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全面指导党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局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内容目录,2011年开展党务公开事项达6次以上。

四是加强对工青妇群团组织的领导。今年我局组织党员参加了“植树”活动;组织开展了“庆三

八、走古道”体验活动;组织妇女参加了社区庆三八竞走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送温暖活动及文明创建清扫活动等。通过各种活动的组织,增强了党的凝聚力。

五是我局今年共报送各类信息50多条,其中有关党务工作的信息有10多条,均及时报送给了区两办及区直机关工委。同时我局还组织人员撰写了“创先争优”论文,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创先争优”演讲活动。

第17篇:党建工作总结

***镇基层党建工作及创先争优活动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省、市、区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镇位于**市南45公里处,镇域面积1,324平方公里,耕地10万亩,全镇辖10个行政村,3个居民委,总人口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300人。党委下辖18个支部,其中镇直8个支部,农村10个支部,现全镇党员322名,其中农村党员226名。其中男性党员201名,占88.9%;女性党员25名,占11.1%。35岁以下党员41名,占18.1%;60岁以上的党员66名,占29.2%。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1名,占31.4%。

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特别是结合‚三创工作‛,镇党委始终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工作思路,把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素质、实施文化兴镇、优化产业结构和发展民生事业‚五大工程‛贯穿活动始终,不断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了镇域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实施组织堡垒工程,在明职责、促帮带、夯实党建基础上实施创建

镇党委始终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建基础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增添动力。扎实开展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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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真正做到创建活动‚书记抓、抓书记‛,强化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投入资金2万元,设立了创建活动奖励基金,制定了千分制考核细则,根据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兑现奖惩,实施综合考核‚双向排位‛。对业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能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责任。二是健全帮带机制——凝聚合力。充分利用‚三个代表‛责任区、‚党建‘6+1’工程‛、‚争当五大员,努力做先锋工程‛等有效载体,建立了以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党员包组的层级抓管体系,通过先进基层党组织与后进党组织结对、优秀党员与一般党员结对抓帮扶,老党员与新党员‚一帮一‛抓带动,中间党员‚手拉手‛抓共进,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抓指导,以及党员‚双带‛、乡村共建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传、帮、带作用,从而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致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三是完善点评机制——增加约束力。建立了‚一述一评一改‛领导点评机制,定期地及时地开展党委书记点评基层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点评党员的点评活动,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督导力度。

二、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在当先锋、做表率、激发党员活力上实施创建

党员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镇党委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综合素质,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一是强化制度促学。镇党委下发了《***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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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级干部在职自学制度》,规定每周五为职工集体学习时间。通过制度规范学习行为,确保学习活动抓得着、不变样。二是调研交流互学。结合自身工作,广大干部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工作。2011年召开了调研工作交流座谈会,交流调研文章28篇。全镇干部职工分别就各自的调研报告作了发言,并将调研成果作为今后工作的参考和依据。三是专家给力帮学。镇党委积极采取‚请进来‛的方式,本着‚党的事业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成长缺少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在外聘请知名专家教授来我乡讲授新农村建设、传统文化教育、新农保等各方面知识。同时,针对广大农民群众所需,我们采取‚农民点菜、专家下厨‛的方式聘请了水稻、玉米种植、养殖、浆果等多方面的省市区专家为农民零距离讲课,受到农民的欢迎。四是参观取经广学。为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开创新局面,借鉴他山之石,我镇党委、政府先后派出乡干部、村‚老三位‛二十余人次前往发达地区参观学习,计划利用三年时间组织所有乡、村干部全部出去学习一次。为了充分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年初由镇长带队,先后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到安达、肇东、宾县等地,学习考察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认识。

三、实施文化兴镇工程,在强建设、提品味、打造生态***镇上实施创建

我镇不断完善服务措施,以挖掘和打造‚生态***‛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小城镇建设和美化绿化工作。一是实施‚三项服务措施‛——强化建设。首先建立了行业服务联系卡。以‚提供优质服务、搭建沟通桥梁‛为服务宗旨,制作了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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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等五种行业服务联系卡,将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具体的工作性质、服务内容等信息汇集制成卡片,发到群众手中,和群众搭建起了沟通桥梁。并积极推行‚零距离‛的服务方式,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努力为群众想实事、办实事、干好事。其次是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结合‚一帮一‛扶贫解困、‚民情恳谈‛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组建了一帮一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爱国卫生志愿服务队,一个服务队服务一类人群,定期深入到村屯及各单位,帮助困难党员开展党内生活,提供就业及致富信息;帮助弱势群体,寻找致富渠道,解决实际困难。2011年共对55户老党员、困难党员、群众进行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出27袋面粉,27袋大米,慰问金16,100元钱。第三成立文艺宣传服务队。我镇目前已成立了**村和**村两支文艺宣传服务队,并为演员购置各种演出服装,购买所需乐器。文艺宣传服务队以传统节日为契机,依托文化大院,充分发挥我镇农村文艺人才优势,采取三句半、快板、诗朗诵等群众喜闻乐道的方式,自编自导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科普知识、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2011年两个文艺服务队分别成功举办三八节文艺演出、建党九十周年文艺汇演、春节联欢会等大小活动11场。活动开展以来,形成党员带头宣传创先进,群众积极参与创先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在“红色旅游”上做文章——提高知名度。积极打造红色旅游产业,开发‚**要塞‛旅游项目,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发**水电站和**水库旅游资源,合资建设自然风光旅游区。逐步形成**市区、**大峡谷、**古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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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要塞、电站景区的红色旅游品牌。三是在“生态***”上下功夫——提升品位。发挥***镇交通便利的地缘优势和物产丰富的资源优势,从实现自然与人文的有机融合入手,大力加强生态建设。依托中俄林业科技园区,大力发展村产经济 与市种苗中心合作发展浆果黑五类(蓝靛果、蓝莓、山葡萄、黑加仑、黑樱桃)培育及深加工产业。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开展“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建立环保长效机制,狠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保洁公司,聘请保洁工人5名,每日对镇内垃圾进行清扫,共清理垃圾1000余吨,清运镇内垃圾750余吨。四是提升‚硬件措施‛——改善环境。投入248万元,铺设镇内主街两侧3.5米宽、1000米长的彩砖路面人行道,更换路缘石1300米,安装路灯44盏;投入资金30万元修建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的**健身休闲广场,并在广场区域内安装健身器材和体育器械;申请资金160余万元,完成地下排水工程。抓住我省三年绿化的有利契机,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植树绿化工程,在镇内和**、**、**、***、***、**等村内进行四旁绿化,全镇累计植树超过5万余株。去年我镇和**村先后被评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省级生态文明村。

四、实施产业优化工程,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农民增收上实施创建

镇党委、政府立足镇情,围绕农民增收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强化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使全镇的农业生产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一是科技引领助推种植业——筑牢根基。坚持科技兴农战略,突出‚特色农业种植培育、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农业技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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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普及‛三个重点,推进传统农业加快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大豆、玉米和水稻作为主导作物的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90.1%提高到95.4%,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11万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2个发展到4个。五年来,我们以‚三高‛农业为目标,以调整农业结构为突破口,以先进适用技术为依托,建设具有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农业示范园区6470亩,其中高产大豆示范区4635亩,玉米种植示范区1155亩,水稻种植示范区620亩,白瓜子园区60亩,园区实行统一整地,统一品种,统一播种的模式,形成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新型科技示范园区。旱改水示范田6630亩,推行‚公司+农户+基地‛的生产模式,稳步向订单农业发展。进一步推进‚三代‛工作,促进场区共建跨区作业,将**村和**村确定为‚三代‛村,组建了农机作业合作社,借助**农场先进机械力量,全力完成秋整地工作,有效解决秋收后农作物‚站杆‛现象。二是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拓宽财源。先后完成改扩建**屯肉牛育肥场和**屯肉牛育肥场标准化肉牛养殖项目。加大对**村马鹿、**村林蛙养殖的帮扶力度,着重配套技术服务,从资金借贷、品种引进、防疫、育肥指导、市场调研等方面给予帮扶。目前全镇奶牛存栏1519头,肉牛存栏1723头,山绵羊存栏7545只,生猪存栏1679头,大鹅存栏15263只,同比2009年分别增长6.4%、17.5%、61.8%、205.2%和3804.3%。2011年畜产品产量达400吨,畜牧产值达到1735万元,占农业生产总值的30.5%。

五、实施民生改善工程,在惠民生、解难题、发展社会事业上实施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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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村干部和群众反映的饮水、农田路、排涝沟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筹措资金予以解决。一是实施安全饮用水工程。通过多方协调和努力争取,帮助**村和**村打深水井3眼,完成**、**村自来水安装和**村自来水升级改造工程,解决了当地居民多年来吃水难问题,使老百姓吃上了放心水。二是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利资金投入,累计修整农田路50公里,挖排涝沟32公里,修复水毁工程7处,修复病险堤坝500延长米,完成对石匠河消险加固,加固梁集屯堤坝。累计完成水土保持工程量6800立方米,新增改善效益除涝900亩,水田灌溉720亩,水田保持效益2075亩。三是实施通村公路建设工程。充分利用交通枢纽优势,进一步加强村村道路建设,全镇已完成10个村屯村村通公路建设,增铺水泥路面14.3公里。四是实施公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加大‚六位一体‛建设工作力度,为3个村新建办公室和综合活动室,改建办公室2个。加强农村文化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乡村书屋工程,目前已完成**村、**村和**村的乡村书屋建设,藏书均过万册。完成对10个村屯远程教育设备的安装,便捷了广大农户查阅和搜集农业知识信息,同时也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培训、学习的平台。不断推进文化体育场所建设,深入开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筹措资金,新建**村文化活动广场和**村文体活动广场,极大丰富了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

存在问题

一是党员年龄老化问题严重。目前我镇35岁以下年轻党员只有41名,占18.1%,60岁以上的党员66名,占29.2%。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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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青年大多数在外地上学、打工,培养、发展党员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党建经费不足。各村屯经济积累不足,在开展党建和‚三创‛工作中影响或者限制活动效果。

三是村干部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部分年轻、有能力、有水平的村干部由于不是村支部书记,不能参加公开招考公务员,建议条件放宽,让更多年轻优秀的村干部参与进来。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今后主要从农村农技员,计生专干、后备干部、素质较高的能人中发展党员。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和多元化的培养方式,充实壮大基层党组织。

二是深入调研,提高科学发展能力。深入调查研究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办法、新机制,探索可行性措施,围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全局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镇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执政能力,通过创先争优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党员把精力都集中到为经济建设、服务群众贡献一份力量上来,努力营造比、学、赶的氛围,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通过中心组带头学、干部职工集中学、送理论下乡、远程教育、专题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全面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围绕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开展,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同时,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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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解决部分村干部心态浮燥和少数村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2012年,镇党委、政府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省市区工作部署,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绩效工程,深入开展利民行动,切实抓好‚五个一‛活动,集中精力抓发展、保增长、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18篇:党建工作总结

达县石桥镇列宁街小学 2011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2010年,列宁街小学党支部在市教育局党委、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局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尊重生命,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重点,以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共同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努力构建师生和谐发展的生态校园,为创建人民满意的学校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思想建设,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切实抓好理论学习工作

我们通过自主学习、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座谈会、思想大讨论以及视频录像等形式,认真开展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理论学习活动。在每周坚持自主学习两小时的基础上,集中学习了12次,同时,副校长段玉奎同志做了科学发展观的相关辅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在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文献、建国60周年辉煌历程文献、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事迹、尤其是教师先进人物事迹的学习过程中,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营造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浓厚氛围。

2、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我们通过“用爱擦亮师德”系列化活动,以对教师提出的四点希望为落脚点,努力构建教书育人,为师德守护高尚,诲人不倦,让学生微笑成长的师德建设氛围。通过学习英模事迹,树立身边典型、召开事迹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举行师德演讲、师德征文、教师家访、月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等载体,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准,教师们努力用自己爱的音符在学生生命成长中奏起了爱的交响曲。

3、以党员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党员教师的党性修养

我们通过捐赠生活物质、学习用品和现金等形式,与3户社区的贫困家庭和10户校内贫困学生家庭建立了帮扶对子。一年来,我校党员教师先后6次走访这些家庭,以各种形式的帮扶为贫困家庭捐赠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和现金折合人民币500元。不仅为贫困家庭送去了一片真情,更使党员教师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提高了党性修养。期间,涌现出的许多感人故事,如买肉,再次敲响亲人的门;远方的阿姨来串门;用轮椅撑起生活的希望;10个鹅蛋的故事;送你亲手缝制的鞋垫,激励着每一位教师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党员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了总支委员会、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今年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怎样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位党员教师就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支部及党员作了一次汇报;三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对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民主评议,通过民主评议,今年选出了2位镇优秀党员;四是坚持定期讲座制度,学校党总支成员围绕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的难点、热点、疑点等问题,举行专题讲座,宣讲党的基本知识,介绍先进的教改思想,今年共举办了五次这样的讲座活动。五是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要求每位党政班子成员每周必须听课一到二节,为教师作出榜样。我们三位校级领导今年共听课150节,含盖了所有的任课教师。

2、以活动为载体,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年来,我们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了党员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七一重温誓词活动、观看《2011感动中国人物颁奖》录像活动、进万家活动、“颂祖国”演讲活动、“迎国庆”教师书法大赛活动、“四个一“活动(上一节优质课、帮扶一名问题或特困学生、为学校提一条合理化建设,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3、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引领青年教师的政治信仰

我们以第一线青年骨干教师为发展党员的重点,分层次地在非党教师中开展党章党课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对非党同志的培养考核和工作,适时将入党申请人、非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调整,形成良好的动态管理。现在,我校5名非党教师都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三、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构建师生和谐发展的生态校园

一年来,我们以生态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倡导八种良好风气,即:1.勤奋好学,学以致用;2.心系群众,服务人民;3.真抓实干,务求实效;4.艰苦奋斗,勤俭节约;5.顾全大局,令行禁止;6.发扬民主,团结共事;7.秉公用权,廉洁从教;8.生活正派,情趣健康。树立快乐工作理念,真正做到敬业、精业、乐业、创业,“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精一行”,激励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为学校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建功立业。今年重点抓了下以几项工作。

1、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凡有重大事项均通过党支部委员会研究。

2、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教职员工的廉洁从教教育,青少年学生的廉洁修身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教育活动和三乱的治理工作。

3、推进学校民主化管理进程。利用学习实践活动,广泛征集师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学校的内涵发展、和谐发展和生态发展献计献策。通过整理,共征集有价值的建议65条。

4、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积极落实校务公开、党务公开、“阳光工程”工作,学校的各项工作如师资培训、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福利、财务开支等情况,均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同时经常听取教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大增强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5、做好群团组织的领导工作。学校对工、青、队、妇、及退体工作都有专人分管,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并且开展得有声有色。如: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教职员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由工会组织部分教师参加健康体检;平时做好对生病的教职工的关心慰问工作;每逢重大节日,组织教师开展一系列活动。再如组织校大队部广泛开展文体活动;

总之,一年来,学校党总支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弘扬正气,凝聚人心,团结激励和引领全体教职员工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而建功立业。我们将一如既往,坚持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凝聚和引领全校教职工,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教育教学工作新局面。

2011年11月30日

第19篇:党建工作总结

周家小学党建工作总结

在本学年,我校党建工作以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学习建设、活动建设为载体,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三纠三促”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和教师队伍建设,围绕教育工作中心,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在职教职工7人,其中党员5人。支部集中了全体党员的智慧,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在本学年,我校按照《礼县教育系统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永坪镇周家小学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启动会议。在会上,各位教师就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在民主生活会议上,我们经常学习党章、八项规定等内容,更是把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心得体会和政治学习笔记的拉入日常工作及考核。

二、工作思路

1、抓制度,构建学习型教师组织。

我们坚持制度创新,加快推进增值评价体系建设。我们结合学校教师实际,进一步细化教师考核标准,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模糊性评价和指标性评价结合起来。定期发放调查问卷、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校联系手册,通过这一系列的做法来增强群众的监督、突出学生的评价、提升教师的水平。

2、抓班子,全面提高团队凝聚力。

抓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团队凝聚力。领导班子坚强与否是决定党组织领导力、凝聚力的关键,学校党支部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我们不断强化党员的带头作用,让党员在老师们面前就是一面旗帜,就是一个好的榜样。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3、抓组织,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

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党员活动室,党支部的学习教育制度文件、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内容真实详实。学校党支部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学习、小组讨论、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及教职工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文件,促进全体教师树立正确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职业的光荣感、历史的使命感和社会的责任感。

4、抓队伍,努力提高教职工素质。

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断强化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首先,把它与学期奖励、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树先结合起来,把它与“优质课评比”“优秀论文评比”“教学能手评比”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制。其次,适时表彰学校的优秀党员,同时进行一次全校的经验交流活动,让老师们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

5、抓协调,发挥工会团队委作用。

党建工作抓协调,一项工作多项成果,我们把党建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与主题研究性学习相结合、与校本课程开发相结合、与绿色学校创建相结合。

建立教师业务成长档案袋。引导教师制定切合实际的个人发展计划,填写《教师成长记录册》,记录成长的足迹,促进教师自我发展。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案例、教育教学金点子案例、优质课、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成果奖等评选活动,以活动促进教师的成长。

引导撰写个人发展规划。要求教师紧密联系自己的实际,认真撰写个人发展规划,规划的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分析、个人年度规划和具体行动计划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个人年度规划又包括:学习(政治、业务)、公民养成教育、课堂教学、课题研究、参与评比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撰写个人发展规划,通过明确努力方向,促进教师的个人发展。

我们周家小学党支部努力在继承中求发展,发展中求创新,创新中寻出路,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努力打造精品学校。

礼县永坪镇周家小学 2018.1.08

第20篇:党建工作总结

中共XXXXX党X委员会2017年

党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XX总支从完善党组织建设、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入手,抓培训强素质、抓机制促管理、抓廉政促工作,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作用,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2017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7年党建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1、切实树立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为改变XX党建工作一直较为薄弱的情况,今年我把抓好XX党建工作作为自己的中心任务,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认真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今年,共提议召开了X次专题会议,对XX学习计划、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坚持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注重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各支部,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题。同时,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所在支部的党内生活。

(二)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

1、与基层党支部签订目标责任书。过去,XX总支也与各支部签订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但由于内容不够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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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签完后落实不是很到位。今年,我们提早着手,不贪多求大,从身边小事做起,分别制定更贴近实际、更有针对性、更有操作性的责任书,把党建工作细化具体化。同时,督促各支部切实做好落实,如实填写记录,每季度末都会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检查记录情况,确保今年XX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真开展、真落实。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党建工作要求,适时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开展上党课活动。除重大活动检查外,每周五下午固定为党员学习、党组织活动时间,雷打不动。XX党总支按照年初计划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开展活动,对各支部的“三会一课”落实情况,除了看记录,参与现场活动外,还通过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的实时图片、文字上传微信群等形式进行检查。今年以来,XX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形成了规矩,得到了有效落实。

(三)加强思想理论教育

1、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对XX党员干部全年学习进行通盘考虑,制定了学习细则,明确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每月至少安排2-3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1次研讨交流,保证政治理论学习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20余次,集中研讨会4次。不断改进学习方法,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类型的党员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采取专题党课、观看纪录片、微党课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

2、开展“班子上党课”活动。将每月第一个周五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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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为党课时间,班子成员轮流上党课,上课内容由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自己撰写,不抄袭不代笔。4月7日,XX以“谈读书”为主题进行了集中授课,围绕新形势下“党员为什么读书?读那些书?怎样读书?”谈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其它班子成员或结合工作实际或结合自身感受感触,谈信仰、话作风、说纪律、道执行,主题鲜明讲党课。通过开展“班子上党课”活动,改变了过去党课学习内容枯燥,形式单一的问题,党课内容紧贴实际,党员对党课内容感兴趣了,学习的劲头大了,学习的效果好了。

(四)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

1、全面提升管理水平。通过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实现思想引领,极大地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提升。今年的工作有这么几个特点。(1)任务重:今年面临创文复检的届满保牌大考,生态园林城创建的关键夺牌冲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蓝天保卫攻坚战等重大活动,哪项工作都来不得马虎,哪项工作都不能掉以轻心。(2)时间长: 从春季开始重大活动一个接一个,重大任务一项接一项,尤其是3月份天气转暖以后,可以说一直处于迎检状态,全体同志牺牲了休假、休息时间,每天工作9个小时以上,连续奋战。(3)压力大:既有来自于上级的管理要求,又有群众的期望、期待。但无论我们的工作难度有多大、工作时间有多长,大家不叫苦,不叫累,始终精神饱满,主动工作,全体同志充分发扬了“xxx”的精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将加强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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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结合,在去年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该项活动,做到了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并常抓不懈。我们每月组织一次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奋斗意识和拼搏精神,克服精神懈怠和思想滑坡,引导党员“干一行爱一行”,积极作为,持续在平凡的岗位上踏实工作,力争干出不平凡的业绩。同时正风肃纪办公室将各支部党建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督导内容,根据各支部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的对各支部活动开展、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对发现的问题在每周的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

(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1、强化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开展了不同层级、不同方式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在XX党员干部的思想上筑牢纪律约束的坚固防线,为保持XX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高素质的工作团队奠定了基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落实情况及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杜绝了婚丧嫁娶方面等违纪事件的发生。节假日期间前,落实党员谈话制度,提醒党员干部时刻坚守“廉洁”底线。节假日期间,开展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等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微腐败”。

2、做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持从自身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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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真正做到以身作则,做表率。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从大局和总体工作上出思路、想办法,重大事项集体研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培训缺少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理论学习还有不深不透现象,思想教育方式方法还显单调,有重业务轻思想现象。二是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活动成效效果不够好。

三、2018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

(一)在学习教育上下功夫。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2018年我们将把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当成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围绕“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品德高尚的正派人,做谋事创业的实干人”下功夫。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定信仰高地,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方面,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畏,行有所畏;做品德高尚的正派人,加强党性淬炼,增强道德定力,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常思为什么出发,牢记为什么奋斗,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干事上;做谋事创业的实干人,能担当敢负责,困难面前不回避,问题面前不推脱,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克难攻坚。

(二)在服务业务工作上下功夫

相对业务来说,XX党建工作还显薄弱。2018年我们将在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下,进一步加强XX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党组织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影响大家、感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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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带动大家,解决矛盾,克服困难,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根据业务工作目标,明确党建工作内容;围绕业务工作,落实保障措施;把业务工作中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督促,一起检查,一起总结,达到共同提高。通过“双争双创”等主题活动的开展,激励全体党员并带动全体同志,为XX事业建功立业,为XX作出每个人的贡献。

(三)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率先垂范做表率。领导要做学习理论的表率,做活动实践的表率,做作风纪律的表率,以上率下,示范引领。

2、创新活动形式,注重活动效果。通过丰富活动载体,如由原来的领导干部讲党课变为全体党员讲党课,给每位党员上台展示的机会,也给每位党员学习锻炼的动力,逐步引导大家由被动参与向积极投入转变。

3、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将党建工作的好坏与评先评优、奖励处罚严格挂钩。通过考核机制来激发全体党员的工作热情、工作积极性。让大家脑子里永远有任务,眼睛里永远有工作,肩膀上永远有责任,胸膛里永远有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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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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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党建工作总结
《徐州市党建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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