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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工种岗位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3 05:47: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煤矿各工种岗位工作标准汇编

目 录

目 录 1

矿长岗位工作标准 3

安全矿长岗位工作标准 5

生产矿长岗位工作标准 7

机电矿长岗位工作标准 9

总工程师岗位工作标准 11

通风助理岗位工作标准 13

安监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14

安监副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15

技术生产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17

技术生产副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19

通风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20

通风副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21

通风科队长岗位工作标准 22

机电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23

机电副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24

机电队长岗位工作标准 25

调度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26

调度副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28

技术员岗位工作标准 29

其他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30

岗位工人工作标准 31

采煤机司机岗位工作标准 32

掘进机司机岗位工作标准 37

爆破工岗位工作标准 43

电钳工岗位工作标准 54

调度员岗位工作标准 59

瓦斯检查员岗位工作标准 61

瓦斯监控员岗位工作标准 64

安检员岗位工作标准 65

集中控制台操作工岗位工作标准 67 液压支架工岗位工作标准 71

三机工岗位工作标准 74

端头及超前支护工岗位工作标准 76

泵站司机岗位工作标准 79

液压支架检修工岗位工作标准 82

泵站检修工岗位工作标准 87

胶带机司机工作标准 90

综采维修电工工作标准 98

控制台操作工工作标准 102

控制台操作工工作标准 103

看电缆工工作标准 104

电焊工工作标准 104

绞车司机工作标准 105

信号把钩工工作标准 105

清煤工工作标准 106

第一章、“六长”岗位工作标准

矿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矿长必须具有煤炭院校采矿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4、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上事故的能力。

二、工作标准

1、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中的关键作用;

2、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特别是集团公司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并带头宣传、执行。同时,督促检查分管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3、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及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按规程操作,明确安全责任,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4、认真组织落实业务保安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

5、认真组织和安排好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6、积极主动按时按规定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件;

7、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到具备领导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8、坚持组织原则,执行组织决议,服从组织分配与调动,严守组织机密,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

9、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矿井制定的劳动纪律与各项规章制度;

10、按时按规定参加通知的有关重要会议。

11、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改进工作作风,体现人本管理,和群众打成一片;

12、按集团公司规定,每月达到下井天数。

13、热诚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按政策规定及时解决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

14、热情对待下级,认真虚心听取下级的意见建议,不摆架子,不耍官僚作风;

15、主动协调处理好领导班子之间的关系,做到团结友爱,互相支持;

16、正确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做到不影响正常工作;

17、认真学习,带头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带头执行制定的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促进矿井党风根本好转。

安全矿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安全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在矿长领导下,协助矿长抓好安全工作,安排和处理好分管全矿安全工作;

2、监督检查上级部门下发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条例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3、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工作布署,结合本矿实际情况负责做出安全工作安排和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4、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存在的隐患、事故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5、负责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6、负责组织对全矿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自保互保能力;

7、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8、协助矿长对安全技措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雨季“三防”安全工作;

9、审核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参加生产建设计划的审定;

10、掌握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通风等各类事故的规律和预防情况,负责对全矿井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矿井隐患治理工程进度和治理资金使用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监察人员,了解、掌握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各类安全工程、安全设施的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

12、负责抓好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生产矿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采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决定、通报、通知等,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先安全后生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分管单位制定安全措施计划、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主持编制年、季、月生产准备实施计划,确保生产接替,认真组织计划的贯彻实施,按期完成和超额完成准备任务;

3、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协助矿长贯彻执行;

4、配合总工程师研究、落实开拓布置,抓好生产准备的衔接,组织正规循环,不断提高工效,提高单进,对于个别工程,要拿出提高经济效益的选择意见;

5、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改善安全条件,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对重大安全问题边处理边向矿长汇报,并会同矿长研究处理;

6、分管矿井运输系统管理工作,确保车皮的正常周转,组织开展运输会战和运输质量标准化;

7、负责分管范围内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及安全技能培训工作,针对各岗位工种的工作实际,拿出有针对性、强制性的培训的办法,使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对施工工艺努力做到具体化、细节化、规范化、标准化,达到提高职工安全防患意识的培训效果;

8、组织职工改进和提高掘进工艺、作业方法。采用先进装备,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支持与安全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9、加强管理,搞好增产节约,认真按设计施工,杜绝无效进尺,提高各种材料的回收利用;

10、主持生产准备会议,及时平衡力量,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关键性问题和薄弱环节;

11、对分管单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责任者,会同安监科长追查处理;

12、参加矿安全办公会和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抓好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工作;做好矿长指派的其他安全工作。

机电矿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相关机电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机电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指令、指示、决定、传达安全会议精神,协助矿长具体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和各生产系统中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按照规范组织有关机电方面的技术改造、设计、安装、维修和检查,及时编制、贯彻和落实各项机电安全技术措施;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制定的《技术管理责任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各种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查、试验、维护和更新;

4、组织、参与重大机电事故的处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抢救与处理;

5、不断完善低压供电系统中的三大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设备设施,确保井下各采区低压设备设施的防爆率达到100%;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业务保安和岗位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机电)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类技术性检测、检查制度;

7、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8、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9、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总工程师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采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在矿长领导下,主管矿井全面技术工作;

2、对矿井“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定期主持召开“一通三防”技术例会,分析研究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3、领导科研和技术革新,负责组织学习引进先进技术,组织科技交流和技术攻关,安排和调整使用科研、技术革新的经费,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4、组织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合理安排与调整使用安技措资金;

5、定期组织研究分析矿井的煤层开采情况、采区接替、采掘平衡、采掘工艺,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解决存在的技术问题;

6、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井田补充地质勘探设计和计划、地质报告审批采掘面地质说明书、钻探施工安全措施、大型巷道测量措施。掌握资源储量动态;

7、负责组织编制和上报审批矿井生产技术改造、采区、特殊采煤法、机电安装等设计及有关施工组织措施,组织编制设备更新和维修计划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检查;

8、负责组织审批采掘作业规程、各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修安全措施、技术标准,签批作业规程。组织编写各种工程、事故处理、设备运转与维修等的技术总结;

9、组织制定修改各项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全矿技术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全矿技术管理工作;

10、负责技术资料和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技术情报交流,负责全矿环境保护、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等工作,组织制定信息、计算机网络等重大技术问题;

11、对矿井瓦斯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矿井瓦斯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2、负责全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通风助理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相关通风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搞好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2、根据矿作业计划,安排布署本单位作业计划,提前做好通风系统调整,为生产创造先行条件,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和采掘有效风量率;

3、始终抓好通风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工作,组织职工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现场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不断推广使用瓦斯治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为安全生产搞好服务;

5、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把问题处理在现场中,对工作要求要精益求精,树立“一通三防”管理无小事思想,坚决查处“一通三防”方面的各类违章,对待“三违”绝不姑息。

第二章、科(队)级领导岗位工作标准

安监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相关安全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管理员B类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主持科内的各项工作,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指示精神。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种安全条例的执行;

2、组织安排好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和每次上级领导来矿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检查“三定”问题要针对性布置进一步落实;

3、经常组织安全监察人员深入井上、井下了解掌握生产现场安全情况,对“一通三防”、顶板、运输、机电等设施要经常检查,严格把关,发现不安全隐患督及时促有关人员解决处理,对重大隐患立即汇报上级有关领导;

4、领导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考核体系,引导员工尽职尽责;

5、参与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6、积极组织和制定安全培训计划,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不断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素质;

7、负责全矿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

安监副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相关安全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管理员B类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在科长的领导下,对分管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积极认真做好分管业务工作,当好科长的助手;

2、监督检查各单位在生产中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措施及矿领导、科长的安全生产指令、指示、意见执行情况,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3、依法依章监督检查,按章办事,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情枉法、不当老好人,狠抓安全生产管理;

4、参加集团公司、矿、科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会议、现场办公,参加班前会,参加科室值班,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布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安瓦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5、参加制定、修订并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每月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6、参加抢险救援,组织一般工伤事故追查;

7、参加矿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并提出措施、意见;

8、组织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工作考核评比,并提出奖惩意见;

9、积极配合领导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学习;

10、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认真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指导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发现隐患立即向调度室或科长汇报,并在科内通报,督促安监员监督检查,认真把好隐患处理关,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撤人;

11、向科长或矿上汇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提出搞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矿井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2、按时完成矿、科安排的临时任务。

技术生产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管理员B类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必须积极协助安全生产副矿长、配合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矿井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组织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4、组织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负责煤矿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等工作;

5、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6、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组织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活动;

7、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8、参与灾害预防、反风演习;

9、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

10、建立煤矿技术档案,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按规定组织本科室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12、组织进行分工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工作;

13、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技术生产副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管理员B类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积极配合科长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搞好本矿井的技术管理工作;

2、按照分工要求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并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3、要按照分工组织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4、按照分工负责组织进行采煤、掘进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活动;

5、经常进行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

6、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及时向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8、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通风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通风安全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管理员B类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矿井通风、瓦斯、防灭火的规定和上级要求,搞好矿井通风工作;

2、组织制订并实施矿井通风安全工程计划和安全工作计划,改善矿井通风、瓦斯、防灭火工作,不断提高抗灾能力;

3、监督、检查《规程》措施和制度执行情况,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向上级汇报;

4、负责检查本单位人员的工作,听取他们的汇报,指示他们及时处理存在隐患和限期完成工作计划,负责组织追查本专业人身与隐形事故;

5、负责组织追查在“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隐形事故,并将其处理在事发之前;

6、负责组织通风、防灭火、防瓦斯等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的及时供应和管理;

7、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工作。

通风副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通风安全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管理员B类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负责领导矿井通风工程的施工、局扇安装和通风系统的维护、管理工程,保证通风系统及其设施的完整;

2、贯彻、检查有关本专业的规程、措施、制度和质量标准化的执行情况,并采取措施,坚决落实;

3、组织通风队长(班长)按时完成通风系统工程,及时构成通风系统,负责通风日常管理,确保各工作面风量不低于计划分配要求;

4、定期深入检查局部通风密闭和盲巷管理,经常掌握各工作面通风系统、风量、瓦斯和各采空区的有害气味与温度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

5、掌握各生产队组工作面的地质、瓦斯情况,认真贯彻执行防治瓦斯的安全 技术措施;

6、搞好安全活动和通风专业的安全和质量工作,负责管好井下特殊仓库。

7、负责改善通风现场的施工指挥工作;

8、负责组织巷道的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工作,并检查排放瓦斯、贯通中作业措施的贯彻情况;

9、负责组织矿井发生瓦斯、火、水等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

通风科队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通风安全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管理员B类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负责通风系统工程的建筑、维护,以及通风设施,局部通风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管理,使通风设施系统和风筒经常保持完整、良好;

2、配合风量观测,及时调节风量,使各配风点风量不低于规程要求;

3、严格掌握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增、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按照图纸和风量调节措施施工,严格控制生产队组私自多头作业和无风作业;

4、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一通三防”的规程、措施、制度和质量标准,负责施工安全,负责通风系统日常检查;

5、掌握生产队组衔接和工作面地质、瓦斯变化情况,认真执行防治瓦斯安全措施,负责通风工程施工安全。

机电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机电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管理员B类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煤矿机电管理的法规和条例,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机电管理的各项规定;

2、针对矿机电管理现状和设备使用情况,不断制定、健全和完善机电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定期召开矿机电安全管理的专业会议,研究解决机电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以矿电气管理为重点,坚决消灭电气失爆,杜绝因电气失爆或明火造成的各类瓦斯、煤尘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5、检查督促矿机电设备的定期检修,保证质量,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6、定期组织机电安全和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机电安全问题制定措施及时处理;

7、负责本矿内机电库的防火、防洪、防盗等一系列安全防范工作,制定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机电副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机电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管理员B类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组织贯彻并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机电安全的政策、方针、规章、条例。

2、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组织所分管范围制定综采、电气,大型设备等具体的机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对具体实施进行督促和检查;

3、负责抓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认真组织好检查,评定考核等工作;

4、按照安排,按时组织好所分管的机电安全检查和总结等工作,对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5、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生产现场机电状况,针对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跟踪服务和管理,发现隐患督促和帮助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和解决;

6、参加机电专业例会,分析研究和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机电队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机电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管理员B类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定期排查矿井在机电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2、深入现场,组织人员对现场的机电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进行检查,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

3、积极配合机电科科长开展机电、运输管理等工作。按照分工要求,在分工范围内完成或组织完成相应的工作;

4、参加会审规程、措施;

5、及时向机电科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

6、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7、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知识,切实贯彻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规,并检查和监督实施。

调度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采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管理员B类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组织安排好每天早上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根据早调度会,各单位所提出问题和当天生产情况、领导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安排布置好调度室当天和当班的工作、协调组织好当天的生产并对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完成情况;

2、在矿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令,对全矿日常的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指挥,值班时组织好每天的调度会;

3、在生产矿长的领导,负责调度室的全面工作,对矿井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指挥;

4、负责接受和传达局调度和领导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布置的工作,并督促和检查落实,负责按时向局汇报,提供组织完成情况,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5、矿井发生事故时,负责调度人员、财物、车辆,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6、负责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和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必须立即做出落实整改处理的调度指挥;

7、负责组织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工作,经常检查落实,杜绝洪水灌井事故等洪水灾害和冬季“三防”事故的发生;

8、负责组织矿调度员的安全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调度员的业务素质;

9、负责全矿井采掘、机、运、通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当班出现的问题,随时掌握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

10、负责搜集和汇报生产平衡会所需要各类材料,并整理汇报。

调度副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采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安全管理员B类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协助主任分管掘进或采煤工作,主任不在时行使主任职权。并组织室内有关人员共同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2、根据当天调度会安排,安排布置好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掌握和安排好采掘队当天的生产,并保证组织好各自生产计划的完成;

3、值班时要了解掌握全矿安全生产情况,主持召开好每天的调度会,协调解决好当天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完成好当天的生产任务;

4、经常深入工作面,发现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

5、掌握矿年季月生产计划及生产安排,协助主任实现均衡生产,及时了解各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情况及生产动态,发生重大问题、重大事故时,负责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加处理;

6、掌握采掘部署及采面接续情况,协助主任组织各掘进队和采煤队的均衡生产,全面完成全年开拓,掘进及原煤生产任务,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7、认真搞好全矿井采掘、机、运、通的协调工作,协调不过班,对安全生产的事故影响及时组织追查,事故追查不过班;

8、对安全隐患和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动人员、物力、车辆等。

技术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采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必须熟知煤矿相关专业知识,了解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知识。

二、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领导的安全生产决议。

2、当好参谋,为科长(队长)提供生产所需的各类技术数据,反映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3、坚持深入井下,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4、负责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及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考试及修改补充。

5、协助领导抓好工作面质量检查、验收和隐患排查工作。

6、协助领导抓好本队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收集整理各类质量管理与职教工作资料。

7、参加各类安全质量检查、验收活动和有关会议。

8、在所在单位科长领导下,不断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9、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不断提高劳动效率。

10、负责各工程中的规程、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其工程施工的进度,抓好工作面及巷道质量文明生产的验收工作。

其他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1、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矿党政下发的文件指示精神以及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积极参加矿召开的有关会议和有关活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矿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矿规定的考勤制度,严格四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

3、积极参加本单位和矿组织的业务、理论学习,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管理知识和方法;能虚心向别的同志求教,并能帮助新同志提高业务管理水平,提高技术;能学以致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提高素质和能力,并有创新成果。

4、注重自身修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待人热情,群众反映好;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办公使用文明用语;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执行各项安全措施,遵章作业;讲求实效,注意方式、方法,深入现场,扎实开展工作。

6、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注重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积极搞好部门之间和本部门内的协调配合;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认真工作,任劳任怨,服从组织和领导分配;积极努力,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章、各工种岗位工作标准

岗位工人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矿领导组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积极参加矿和所在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和有关活动;

2、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不断创新,提高工作效率;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调动、考勤、休假要符合规定;

3、自觉学习本专业、本工种的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各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积极参加技能等级考试、各级比武活动;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程措施,遵章作业;讲求实效,注意工作方法,现场作业安全意识强;

5、搞好团结,做好传帮带工作,提高道德修养;

6、听从领导安排,不折不扣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采煤机司机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

2、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等相关知识;

3、必须熟知采煤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以及机采生产工艺;

4、必须清楚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应熟知“一通三防”基本知识,并熟悉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的操作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5、身体健康,有下列疾病不得从事本工种作业:

①各型活动性肺结核或活动性肺外结核,如肾结核等。

②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如萎缩性鼻炎、鼻肿瘤、支气管喘息、支气管扩张及慢性支气管炎等。

③显著影响肺功能或胸膜病变,如弥漫性肺纤维化疾病、肺硬化、肺气肿、严重的胸膜肥厚与粘连等。

④心血管疾病:如动脉硬化、II、III期高血压及其它器质性心脏病等。

二、工作标准

1、采煤机司机接班前必须检查工作面底板起伏和梁端距大小,当底板不平整、局部支架的粱端距不符合规定时,割煤过程中必须及时调整。

2、采煤机司机在人员进入刮板运输机内取油样前,必须将采煤机停在工作面压力较小、片帮不严重的区域。

3、采煤机司机在每班正常停机时,将滚筒降至水平偏下位置,长时间停机时,将滚筒放在底板上。

4、采煤机司机在进行检修前必须停机闭锁,并通知控制台操作工断开电源。

5、采煤机司机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采煤机各操作手把、按钮、旋转开关、遥控器、急停开关是否在正确位置、操作是否灵活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6、采煤机司机开机前必须检查冷却水量和煤机的喷雾状况,发现冷却水量不足或喷雾不能完全覆盖滚筒时.必须检查供水系统,供水正常后,给采煤机送电。

7、采煤机司机给采煤机送电,当显示屏显示稳定后,操作指令控制器显示主菜单,查看有无故障信息显示,若有故障信息必须进行恢复或检修,显示正常后方可开机。

8、采煤机司机开机前必须检查液压油位,摇臂、牵引减速箱的齿轮油位,发现液压油位、齿轮油位低于油位观察窗时,必须立即加油。

9、采煤机司机开机前必须检查采煤机滚筒截齿,当截齿丢失或损坏超过10%时,必须停机更换后,方可开机。

10、采煤机司机在启动煤机前,必须先以喊话方式发出开机警告,待采煤机附近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通知控制台操作工给采煤机送电,依次启动先导回路、泵电机、截割电机。

11、启动泵电机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有漏油现象及油泵声音是否正常,并升降左右滚筒,检查各电磁阀是否灵敏可靠。启动截割电机滚筒前,确认左右滚筒无阻力后,方可启动。

12、采煤机司机割煤时,必须使用光线良好的矿灯,以便清晰观察割煤状况,视线不清晰或粱端距变小时,必须降低割煤速度,防止割梁或割护帮板。

13、采煤机司机发现或接到人员想要经过采煤机的信号时,必须减慢割煤速度或停止滚筒转动后,示意人员快速通过,此时人员方可快速通过。

14、采煤机司机将采煤机牵引到两端头前,必须通知两端头工作人员撤离,待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割透,底板不得留有台阶。

15、采煤机司机端头割煤时,从工作面顶板到顺槽顶板逐渐降低采高,直到和顺槽顶板衔接且保证过渡段的平缓,以保证支架前梁接顶严密。

16、采煤机司机在割煤时必须严格控制好每刀的提底或卧底量(根据梁端距的大小),防止出现割顶梁以及推溜后工作面呈凹溜或飘溜现象。

17、采煤机司机割煤时,顶煤留设厚度不得大于100mm,割平顶、底板,小允许出现波浪起伏,采煤机司机割煤时随时注意观察工作面煤壁伞檐,当伞檐长度超过lm,突出部分大于200mm时或伞檐长度小于1m,最突出部分大于250mm时,必须及时整改。

18、采煤机司机在人员进入溜槽内更换截齿或检修设备前,必须将设备停在工作面压力较小,片帮不严重的区域。

19、采煤机司机在每班正常停机后,应将滚筒降至水平偏下位置。

20、长时间停机时,将滚筒放在底板上,同时将速度控制离合器等手把和电气隔离开关打在中间或断开位置。

21、采煤机司机在检修采煤机前必须切断采煤机电源,进行闭锁,同时通知控制台操作工断开采煤机负荷中心并闭锁。

22、采煤机司机更换截齿时,不得蹬上滚筒更换截齿。

23、采煤机司机到支架前工作时,必须将护帮板打出,支架截止阀关闭,并指定专人监护。

24、采煤机司机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采煤机滚筒附近是否有人员站立,确认采煤机滚筒附近无人后,方可开机。

三、技术标准

1、采煤机启动的操作顺序:

1)开启喷雾泵,接通水源,保证各电机、电控箱有充足的冷却水。

2)打开采煤机上闭锁工作面输送机上的“停止”按钮。

3)出信号通知运输系统操作人员由外向里按顺序逐台启动输送机。

4)合上隔离开关手把,将急停按钮置“开”位。

5)点动采煤机截割部电动机,合上离合器手把。

6)输送机正常运行后,正式启动采煤机。

7)将牵引开关置“开”位,利用手动或电动方式调整采煤机牵引速度。

8)用摇臂手动调高或电动调高按钮将滚筒调到适当高度。

2、停机顺序:

1)可采用如下操作方式停牵引。

①按下与牵引方向相反的牵引按钮,直至完全停止时松手。

②按停牵引按钮,采煤机立即停止牵引。

③将牵引控制开关置“停”位,采煤机立即停止牵引。

2)将采煤机工作开关置“停”位,停截割电机,待电机停稳后,拉开截割部离合器。

3)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关闭水源截门。

4)急停:当采煤机工作时出现意外情况需要紧急停车时,可采取如下操作方式:

①按操作显示站上的急停按钮。

②将采煤机工作开关置(停)位,切断采煤机总电源。

③将采煤机急停开关置(停)位,采煤机停止全部工作,同时闭锁运输机。

掘进机司机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

2、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等相关知识,并遵守入井安全规定;

3、掘进机司机必须身体健康,患有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如萎缩性鼻炎、鼻肿瘤、支气管喘息、支气管扩张及慢性支气管炎;显著影响肺功能或胸膜病变,如弥漫性肺纤维化疾病、肺硬化、肺气肿、严重的胸膜肥厚与粘连等;动脉硬化、II、III期高血压及其它器质性心脏病禁止上岗。

二、工作标准

1、先根据巷道偏中线和断面的关系,利用红外线导向或两点延线导向法确定断面中线点,再根据中线点找出现在断面的超挖和欠挖状况,确定实际应切割断面与现有断面的关系,使用两点延线法确定断面偏中线位置要将测量线下垂稳定,无摆动情况下才能观测,而且测量点距工作面不超过30米,使用红外线导向时要在巷道内粉尘不大、清晰度较好的情况下进行,巷道坡度变化大时应随时补充中线,保证导向畅通;

2、掘进机开机前,司机必须先发出信号提请有关人员注意,只有在铲板前方、切割臂附近及机组周围无人时,其他人员远离机组5米以外,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掘进机;

3、开机顺序是送电、报警、送水、开油泵、切割头、转载机、运输机、装载部,停机顺序是先停切割头、装载、运输机、转载机、油泵、停电、停水(每次开机前,当液压油箱温度较低时应先开动油泵空运转一段时间,待油温升到40℃时方可正式工作);

4、各种动作要求准确、正常,液压系统压力符合规定,声音正常,温度不超过规定,才能向上岗干部汇报,得到准许后再开机切割;

5、进刀坚持先煤后岩、先软后硬的原则,切割前司机先戴好防尘口罩,进刀深度根据煤岩情况确定,切割头为伸缩结构的掘进机使用伸缩千斤进刀,禁止用履带进刀,进刀必须等到切割头空转正常后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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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带负荷起动切割头。切割中遇上停电,待重新起动油泵后,退出掘进机后再起动切割头;

6、正常切割时必须放下前铲板和后支撑、水平摆动切割头、掌握好吃刀深度,严禁不放后支撑用履带承受切割震动力。操作液压控制手把要缓慢均匀,前进和后退要保护好跟机电缆和水管;

7、切割时要按照正常顺序水平走刀,每刀不能割到断面边缘,每个循环割完后进行一次修边,保证成巷质量。

8、遇到岩石必须先割煤再割岩石,禁止在岩石中进刀,切割岩石时要掌握好合适的吃刀深度,防止大载荷切割,切割岩石必须沿层理方向走刀,禁止横断层理走刀,岩石硬度太大必须先放炮后切割;

9、切割和前进要先开动装运机构,避免铲板部浮煤过多,割底和卧底时要停止装载部,避免干涉;

10、割底和卧底时禁止抬起铲板,切割部与铲板要保持合适的距离,卧底时要一刀压一刀,避免出现台阶;

11、切割作业时升降和回转油缸不能伸出到极限位置;

12、装载运输部作业时要适量推进铲板,避免铲板上煤岩过多造成装载过负荷,遇上煤岩量过大必须先停止装运并后退掘进机,重新缓慢推进装载铲板,防止压死,还要注意清好底板及两侧的浮煤浮矸,煤岩块度超过龙门高度和宽度时必须先人工打碎,遇上大块卡龙门时要人工破碎,禁止采取运输机倒车撞碎大块;

13、割到控顶距后,必须停机进行支护作业,支护作业时禁止开动掘进机;

14、使用机载超前支护作业时,必须闭锁切割电机后才能进行,超前支护必须达到规定的初撑力。超前支护液压系统漏油禁止作业;

15、巷内作业时,局扇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不得大于10米,否则停止作业。工作面停风后所有人员必须撤至新鲜风流处。随时注意风筒供风状况,无风或微风立即停机撤人。当工作面温度超过30℃必须停止工作;

16、开机期间,司机随时观察各部位动作情况和运转声音,发生动作不正常和声音异常必须立即停机处理,并随时观察液压油表和电流表的变化,发生异常停机处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顶板变化,发生异响和掉渣及破裂下沉等情况要立即停止工作,处理安全隐患;

17、遇到岩石较厚禁止强行切割,要放炮处理后再切割;

18、掘进机司机移动机组或改变掘进的作业方位时,必须事先提醒所有人员注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移机;

19、切割电机温度过高要停机降温,开机期间发生停水或水量不足应立即停机,切割电机长时间工作停机后不要立即停水,要过几分钟电机温度降下后再停水,液压油箱温度超过700C度必须停机检查原因处理问题;

20、液压操作手把改变方向操作时候要缓慢过中位,避免机构产生液压冲击;

21、需要更换截齿或处理机组故障时,必须停电并闭锁电控。补充液压油和齿轮油要实行专人、专筒和专油制度;

22、作业期间有危及人员和设备的险情时应立即停机处理;

23、在有积水的巷道内作业,当积水达到装载机构高度时要停止作业,退出掘进机进行排水;

24、掘进过程中遇上淋水增大、出现水雾、煤壁发红挂汗、温度降低以及煤体有异常发响等情况要立即停机并向上岗干部汇报;

25、当冷却水出口温度达到400℃时要停止作业,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后方可重新开机;

26、交班前要清完工作面的浮煤浮矸,后退掘进机,将切割臂放下,切割头落地,将机组停在对人员和设备无危险的位置上,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关好喷雾冷却闸门,放好停送电扳手;

27、停机后将机身浮煤浮矸清理干净,整理好电缆、水管,将使用工具并放入指定地点,搞好工作面收尾的标准化工作;

28、现场交接班,要将本班设备使用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问题向接班司机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岗。

三、技术标准

1.要求巷宽中线至任何一帮误差允许范围-50~+150mm, 巷高允许误差-30~+150mm, 坡度符合作业规程和措施要求。

2.掘进机司机操作掘进机进行截割时应根据截齿角度和截齿螺旋方向进行截割,做到 “一低” “四够” “四规整” 并符合标准化要求。

“一低”:截割功率低。

“四够”: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断面尺寸、规格质量一次截割要够高、够宽、够深、够远。

“四规整”:切割出来的巷道断面, 周边轮廓规整, 既满足支护要求又不出现超挖欠挖, 也不出现台阶、刀棱和底角突出。

3.掘进机上安设机载式断电仪, 当其附近瓦斯浓度达到1%时报 , 达到1.5%时, 必须停止作业,切断掘进机的电源 。

4 掘进机完好标准

(1)机体

①操作纵手把动作灵活,位置准确。

②蜂鸣器、紧急开关工作可靠。

③千斤顶活塞杆镀层无脱落,局部轻微锈斑面积不大于50mm2;划痕深度不大于0.5mm,长度不大于50mm,单件上划痕不多于3处。

④油嘴齐全,油路畅通。

⑤照明灯齐全明亮, 符合安全要求。

⑥喷雾装置保持良好。

(2)截割部:

①截割头无裂纹、开焊, 截齿完整, 短缺数不超过总数的5% 。

②截割臂伸缩、上下摆动均匀灵活。

(3) 回转部:左右回转摆动均匀灵活。

(4) 行走部:

①履带板无裂纹,不碰其它机件, 松紧适宜, 松驰度为 30 ~ 50 mm。

②前进、后退、左右拐弯,灵活可靠。

(3) 装运部:

①耙爪转动灵活可靠。

②刮板齐全,弯曲不超过15mm 。

③链松紧适宜键轮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25%, 运转时不跳牙。

(4) 液压系统:

①胶管及接头不漏油。

②液压泵、马达运转无异响,压力正常。

③压力表齐全,指示正确。

(5)安全保护:

①掘进机应有开、闭电气控制回路的专用工具,由专职司机掌握和保管。

②在机器的非司机侧, 停止掘进机运转的紧急停止按钮应可靠。

5.掘进机截割前, 司机必须戴好防尘口罩。 掘进机司机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 司机离开操作台, 必须切断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专用工具必须由司机保管。

6.割时司机必须集中精力, 以防割前探粱、碰倒棚腿或棚梁,时刻观察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 并按工作面 《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不准超控顶作业。

7.司机要控制好所截割巷道断面尺寸防止割顶割底, 保证截割的底板平整。 司机在掘进机运转过程中, 必须注意掘进机运转情况, 发现声音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与检修工联系, 查明原因, 处理好后, 方可继续开机。

爆破工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作业证方可上岗;

2、领送爆破材料必须用非金属容器贮装,电雷管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严禁途中乘车和停留,应直接送入工作面;

3、工作面应设专门存放火药、雷管的专用非金属箱并加锁,由爆破工管理,未装配引药不准拿出,一次只准许装配一茬炮的引药;

4、严格遵守爆破材料的领退制度,当班剩下的爆破材料,必须送回火药库;

5、装配引药时,应在支护完整、远离轨道和金属导电物体的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装配;

6、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数量段数装配引药。其雷管脚线要扭结,眼内含水时,必须装上防水套;

7、装药前,应先排除炮眼内的粉末,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数量装药,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至眼底,不得冲撞。眼内含水大时,炸药也要装上防水套;

8、电钻未撤出工作面,爆破材料不准运入工作;

9、井下放炮时,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严禁用于电池、矿灯和其它电源放炮;

10、放炮母线应用带绝缘外皮的胶质缆线,放炮打坏有裸露时,应及时用胶布包好并绕在线架上;

11、必须坚持爆破工岗位就近管理制度,管理范围:工作面。

二、工作标准

1.放炮必须按计划、按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做好准备、通知、联系、警戒、善后工作;

2.所有放炮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的性能,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爆破作业图表的规定进行爆破。爆破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3.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4.爆破后要求巷道无欠挖,超挖不得大于150mm,两次放炮的衔接台阶不大于150mm;

5.爆破后煤岩要块度均匀、便于耙岩机装煤,煤渣抛掷距离要适当,不能抛至耙岩机处,同时便于工作面出煤、支护平行作业。

三、技术标准

(一)爆破作业技术标准

1.领用火工品

⑪领取:背炮员根据上个班遗留下的作业条件和本单位班前安排,确定实现本班工作目标的雷管和炸药的数量,再加上一定的余量进行领取。背炮前背炮员必须填写领用单,由各负责人员签字盖章后,到火药库进行领取。

⑫运送

①井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②必须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③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④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其它巷道内。

⑤爆炸材料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

⑥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⑦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⑧领用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⑬存放

①送入工作面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专用爆炸材料箱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并加铜锁。

②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地点。

③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⑭交回:放炮结束后,爆破工必需将回收的、剩余的、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缴回火药库。并将放炮后工作面的小线、药袋带到地面。

2.装药

⑪安全检查

①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得使用受潮、硬化的硝铵炸药,不得使用脚线绝缘层损坏的的电雷管。

②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出1%时,严禁装药。

③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超出最大控顶距时,有伞檐、离层或片帮危险时,支护(架)不好或损坏时,不得装药

④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工作面通风情况,风量不足或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距离超出规定时,不得装药。

⑤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的1/3以上时,不得装药。

⑥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炮眼情况,若炮眼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时;或发现炮眼缩小、坍塌、有裂隙时;及炮眼内煤(岩)粉未清除干净时,不得装药。

⑦作业人员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炮土情况,炮土不足或没有时,不得装药。

⑧炮眼眼深与最小抵抗线小于规定时,不得装药。

⑨工作面正在打眼、装岩时,不得装药。

⑩有冒顶、透水、瓦斯突出预兆时,不得装药。

⑫装配引药

①抽管: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的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拧结成短路状态。

②装引药:装配起爆药卷时,先用比雷管稍粗一点的木、竹小棍在药卷顶部扎一小眼,然后把雷管全部插入小眼内,利用雷管本身脚线在药卷上拴一死扣,把雷管固定在药卷内,再把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

毫秒延期电雷管延期时间与标志

③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b.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c.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非聚能穴端)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d.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拧结成短路。

④按工作面需要的数量将起爆药卷全部装配好,放于药箱中锁住,装药时再送入工作面,不准乱扔乱放。

⑬吹眼验孔:装药前,用木炮棍在炮眼内捅几次以疏通炮眼,用木勺或者压风将炮眼中的岩粉煤粉吹洗干净;同时用炮棍检验炮眼的深度、角度是否符合要求。

⑭装药:按放炮说明书及装药结构图进行装药作业。

①反向装药:先将起爆药卷装入打好的炮眼内,一手抓住雷管脚线,一手用木炮棍将装入眼口的药卷轻轻推至眼底,再用木炮棍将其它药卷首尾相接依次轻轻推眼底,直至将全部药卷装入。采用反向装药时,雷管、药卷的聚能穴应朝向眼口,不得装垫药。

②正向装药:采用正向装药时,雷管、药卷的聚能穴应朝向眼底,不得装盖药;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盘区应当采用正向装药,采用反向装药时,必需采取安全措施。

③药卷要求:炮眼中间不准夹有煤粉,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炸药应装上防水套或使用抗水型炸药。

④雷管段数要求:各炮眼中引药的雷管段数必须与炮眼的爆序一致,不准装错。

⑤脚线扭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体相接触。

⑮装填炮土

①装药完毕后,按规定填充长度足够的封泥并用炮棍捣实。装填炮泥时,最初的两段应慢用力、轻捣动,以后各段炮泥应用力一一捣实。

②炮土材料: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③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需封满炮泥,每孔装药量小于150克;

b.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c.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d.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e.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f.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3.联线

⑪联接脚线

①联线人员:爆破前,脚线的联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②准备:联炮以前应停止与联炮无关的其它工作,首先移出瓦斯探头,并将人员全部撤到作业规程规定的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在可能进入放炮地点所有的通路上设立警戒。

③联接:联炮时先将脚线摘开,然后根据作业规程规定的联炮方法把一次要放的脚线全部联好,脚线与脚线必须扭结牢固并悬空。

⑫母线联接脚线

①联线人员: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由爆破工一人操作。

②联接:脚线联好后检查无误方可与母线联结,脚线与母线必须扭结牢固,接头必须悬空。

⑬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的要求

①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采用铜芯绝缘线);

②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③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④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做回路;

⑤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⑥爆破后,爆破母线必须出井干燥,禁止井下存放。

⑭检查撤退:联线完成后,边检查边撤退,无问题后由爆破工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与拉炮器连接。

4.爆破

⑪警戒: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执行警戒。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距离直线不得小于120米,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警戒每组两人,共同清退闲杂人员、设立警戒线后,一人负责看守,另一人回去,向班组长通报已完成的警戒情况,并在放炮后返回警戒点,按爆破工的命令解除警戒。

⑫检查瓦斯: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大于1%时,不准爆破。

⑬起爆

①进入起爆峒室: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放炮躲峒内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直线距离煤巷不得小于75米,岩巷不得小于100米。放炮躲峒的深度不得小于2米,相互距离不得大于40米,躲峒内的支护必须齐全有效。

②检查电爆网络: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

③爆破: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必须先大喊“放炮”并发出爆破信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爆破时,爆破工先将爆破母线扭结解开,牢固地接在发爆器的接线柱上,然后将钥匙插入发爆器内,将毫秒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氝灯泡闪亮(MFB型发爆器)再迅速将开关转至放电位置,引爆电雷管。

④发爆器要求:井下放炮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器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或电力起爆器接线盒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拨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⑤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a.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b.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c.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d.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透、透老空等情况。

e.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⑥交接要求:装药的炮眼当班应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⑦一炮三检制: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瓦检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装药、联线、爆破作业。

⑧三人联锁放炮制:放炮必须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即:放炮前爆破工完成联线工作检查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检查通风、顶板支护、工具位置、洒水等情况,确定达到爆破条件时,派人设置警戒、清点人数并下达放炮命令,然后班组长将自己所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专职瓦检员;瓦检员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小于1%、煤尘符合规定时,瓦检员将自己所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将爆破母线与连接线进行连接,最后离开爆破地点,进入放炮躲峒中,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⑨光面爆破:指在井巷掘进设计断面的轮廓线上,布置间距较小、相互平行的炮眼,控制每个炮眼的装药量,使炸药的爆炸作用刚好产生炮眼连线上的贯穿裂隙,并沿各炮眼的连线——井巷轮廓线,将岩石崩落下来。光面爆破的质量标准为:超挖尺寸不得大于150毫米,欠挖不得超过质量规定;围岩面上留下均匀眼痕的周边眼数应不少于其总数的50%;围岩面上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隙。

⑭通风和安全检查: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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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分钟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经检查、处理,确认炮烟吹散、工作面已于安全状态后,由班组长撤除警戒,发出信号,通知全部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对于因放炮导致的锚栓托板松动等支护失效的情况,必须在安全检查时立即予以处理。

⑮洒水降尘:放炮后对爆破作业地点20米范围进行洒水灭尘。

(二)故障处理技术标准

1.通电以后拒爆时的处理技术标准

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分别从电源、母线、联接质量、雷管等方面进行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全网路不爆时多由电路断路所致,如母线断、接头不良或串联电路中有一发雷管不导通等,爆破工可用导通表检测网路。若网路不导通,说明母线、脚线、联接线头或雷管桥丝有断路,需逐段进行检查,找出断路地点,重新接好起爆。

2.处理拒爆、残爆的处理技术标准

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检查工作面的顶板支架和瓦斯,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弄清瞎炮的角度、深度,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3.爆破导致工作面原永久支护(支架)失效的处理技术标准

(1)作业人员站在安全地点对支护失效地点的顶板、两帮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2)用长柄工具处理该地点的马棚、片帮、零皮等。

(3)用前探梁或木点柱对支护失效地点的顶板进行临时支护。

(4)由外向里检查顶板和支护(架),迅速加固失效的支护或补打该地点不能修复的支护,棚子打歪或打倒时要重新架设好并刹紧背牢。

电钳工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一通三防”知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工作。

2、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内容和规定。

3、必须熟悉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设备分布、设备性能、供电系统及设备与电缆的运行状况。

4、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5、必须掌握现场机电事故处理和人身伤害事故抢救的知识。

二、工作标准

1、接班后对维护区域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巡检中发现三大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各种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水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问题处理不了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停产处理或更换。

3、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a、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防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b、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机及煤电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c、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d、工作面与顺槽拐弯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区吊挂电缆。

e、机电设备运输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超宽越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4、高沼气矿井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周至少检查二次,每班检查一次设备外部;低沼气矿井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每班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玷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凡士林,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5、采区维修设备需要拆检打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杂物掉入机器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净的地方。

6、拆卸机器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维修钳工的标准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确保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7、电气设备拆开后,应记清所拆的零件和线头的号码,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错误而发生事故。

8、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9、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10、采掘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管路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采掘设备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其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使用侧卸式装煤机的必须将拖曳电缆合理吊挂、严禁拖地使用。

11、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检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严禁甩掉不用。

12、每日检修班要检查输送机液力耦合器、减速机有无漏液现象,保持其液质、液量符合规定。液力耦合器使用的易熔合金塞内应无杂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其他物品代替。

13、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a、严禁随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b、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c、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14、采掘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查润滑情况,按时加油和换油,油质、油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准乱用油脂。

15、采掘电钳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

a、检查各部位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b、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c、转动部分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d、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e、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f、机械转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g、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h、液压系统中的液压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i、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j、输送带接头可靠应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6、每班对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三专”供电、“风瓦电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进行巡查,确保可靠运行。

17、严格执行四检制,定期对移动变电站、防爆开关、电缆、电机等电气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

18、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19、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浓度后(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启局部通风机。

20、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如灭火器和砂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1、发生机电人身伤害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设备运转,同时采取急救措施,并向调度室汇报。

22、每班检查掘进机机载断电装置、急停按钮及前后照明,保证性能可靠、动作灵敏。

23、每班检查工作面直通电话,保证距离工作面不大于100米,通讯联络正常。每班检查声光信号系统,保证运行正常可靠。每班检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电缆状况及瓦斯传感器吊挂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调度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有一定的井下经验,了解和熟知《煤炭安全规定》。

二、工作标准

1、按调度会要求时间,提前5分钟打开调度会议室门,开启电棒和根据需要开启其它电气设备,调度会完后,打扫干净桌椅并摆放整齐,保证窗明、地板、桌面干净,关上窗户拉上窗帘和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

2、点名并做好记录,根据各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和领导安排,在班中组织协调和处理好,并做好汇报记录。

3、值班调度员,负责在日常生产调度工作中,重点掌握的安全生产情况,对一些重大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

4、做好各类生产记录和调度室规定的伤亡和非伤亡事故的记录,达到字迹工整,语言精练

5、协调督促、落实各类问题的处理。

6、正常情况下,一人下井了解掌握井下生产情况和处理井下出现的问题,二人地面座台和处理地面系统出现的问题,并到现场督促落实。

7、重点掌握采面、初放、安装、回撤、巷道贯通和水、火、瓦斯、高温、火点等事故隐患,对威胁安全生产和中断生产的问题,要重点调度,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调度请示汇报。

8、发生重大人身事故时,要按照重大事故处理程序,积极组织指挥事故抢救工作,并汇报领导和上级。

9、掌握当班生产作业计划的完成情况,并负责当班生产数据的统计和原因分析。

10、准确无误地计算各种数据,填写牌版报表,并记录好如下台帐(综合调度台记录、生产中断人身事故、井下出勤、上级指示、交接记录、班长三汇报、产量完成台帐、调度员入井记录)

11、认真做好上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并做好完整记录

一、岗位标准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否则,不得上岗;

3、反应敏捷,应变能力强,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时思路清晰,能够随机提出处理方案;

4、熟悉井下各方面安全基础知识,字迹清晰;

5、熟悉井下避灾路线,了解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相关知识;

7、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8、掌握各类气体检测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

二、工作标准

1、入井前,首先对领用仪器进行详细检查,包括:光谱是否清晰、电路和气路是否畅通、仪器是否漏气、药品是否失效、电量是否充足等;

2、入井后,要在新鲜风流中清晰仪器气室,将测微刻度盘手轮打到零位,转动刻度盘使光谱黑色条纹与零位重合,进行校对;

3、进入工作面时,首先对工作面内的通风设施进行详细检查,确认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后,进入工作面进行气体检查;

4、进行气体检查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地点进行检查(回采工作面:头、中、尾、回、上隅角;掘进工作面:工作面、回风流、风机吸风口);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放炮时瓦斯员和放炮员、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6、瓦斯员检查完毕后,要及时把检查数据填写到瓦斯记录牌和检查记录手册上,并向通风科及矿调度室汇报,出班后将手册交回本单位,做到“牌板”、“手册”、“台帐”三对口;

7、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的地点交接班,把当班遗留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要记录在记录本上,并向下一个班的瓦斯检查员交代清楚。

三、技术标准

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井下中央变电所,在恢复送电前,只有瓦斯浓度在0.5%一下时,方可有高到低逐级送电;

6、利用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时,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必须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措施,在恢复矿井或采区通风系统时,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

7、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

a、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b、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c、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8、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

9、井下凡长度超过6m不通风的敞口独头巷道均称之为盲巷;

10、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联通出口关系,且巷道长度超过20m,放量不足或各种气体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称为窒息区;

11、盲巷、窒息区必须进行封闭管理,封闭时必须将密闭内、外的管路、轨道、电缆等导电体断开,巷内吊挂的管路要放下,封闭时间较长应撤出所有导电设备再进行封闭;

12、因停风导致掘进巷道瓦斯超限后,当掘进巷道回风绕道以里20m范围瓦斯浓度不超过2%,由通风值班干部安排瓦斯检查员就地排放;当掘进巷道回风绕道20m范围瓦斯浓度不超过3%,由通风区长提出措施,指定通风干部或班组长按照要求进行排放;当掘进巷道回风绕道以里20m范围瓦斯浓度超过3%,由矿通风部门编制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矿山救护队按照措施进行排放。

瓦斯监控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有一定的井下经验,了解和熟知《煤炭安全规定》,掌握和了解监控系统知识。

二、工作标准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交班制度,交班期间要交清问题。

2、监控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做好实时监控数据变化、系统出现故障,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记录。

3、各地点若出现异常或故障,传感器无信号,数值不符或某台分站无信号,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监测工处理,做好记录注明时间。

4、当井下安装设备时,报警点、断电点,各种参数必须设置齐全准确无误,如若换班必须向下一班人员交清,并要有记录。接班后要查看各地点的报警点、断电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每班出现问题,特别是特殊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反馈现时情况和处理结果,做好详细记录。

6、各地点拆除、增加、更改点号,更改前必须通过总工程师同意,不得私自更改。

7、每天早上9:00时之前,监控员要向调度主任反映设备运行情况,以便当天安排工作。

8、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监控员必须向调度室主任汇报,由调度室主任通知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与超限地点相关的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会,填写清通知时间。

安检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安全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煤矿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能胜任煤矿安全检查工作,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3、从事煤炭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熟悉本职业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工作标准

1、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经费的使用和工程完成等情况。

2、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对矿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3、统计和分析事故,及时研究事故趋势,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检查事故防范措施执行情况。

4、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全矿职工安全素质。

5、积极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进行处理。

6、参与检查全矿质量标准化及文明施工情况,积极参与工程质量验收。

7、经常深入井下,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制止和处罚“三违”、“三松”现象。

8、积极参加事故追查,做好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三、技术标准

1、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2、发现不安全状态,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

3、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

4、发现潜在危险,制定防范措施。

5、发现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结合实际,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集中控制台操作工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和下井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否则,不得上岗;

3、反应敏捷,应变能力强,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时思路清晰,能够迅速做出正确反应;

4、熟悉集中控制台的各种操作。

二、工作标准

(一)、接班时必须做到:

1、必须佩戴齐全完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持有效岗位资格证上岗。

2、详细检查各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绝缘用具、图纸资料及专用工器具的存放情况。

3、认真查看运转日志,向交班人详细询问、掌握工作现场各电气设备的运转使用情况。

4、掌握工作面通讯系统及闭锁功能是否正常, 标准

一、岗位标准

1、综采维修电工必须经过具备四级以上培训部门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安全资格证、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能独立操作。

2、胶带输送机司机应熟知并严格执行《煤炭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等有关内容和规定。

3、熟悉“一通三防”知识,做到“三懂”、“三会”“三做到”,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工作。

4、必须熟悉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设备分布、设备性能、供电系统及设备与电缆的运行状况。

5、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6、必须掌握现场机电事故处理和人身伤害事故抢救的知识。

二、工作标准

1、综采维修电工在检修电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断开隔离开关,严禁带电检修。

2、综采维修电工打开电控箱的外盖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划伤防爆面。

3、停电后应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体对地完成放电(在瓦斯可能积聚之处必须进行检查时,瓦斯浓度在百分之一以下时才准放电)。装有接地装置的设备,停电后必须将相应的开关手柄打到“接地”位置。

4、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性能时,必须使用与其电压等级相适应的摇表进行测试。

5、处理采煤机故障时,不得甩掉采煤机的各种保护。

6、综采维修电工处理采煤机故障时,不得调整各种元器件的整定值,不得用铜丝、铝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体。

7、综采维修电工检修完毕时检查电控箱内不得留有工具或备件。

8、综采维修电工盖电控箱外盖时,必须将所有螺栓紧固到位。

9、综采维修电工停电时先停断路器,再停隔离开关。

10、综采维修电工停电后必须挂“有人工作,不得送电”的指示牌,并加锁或专人看守制度。

11、综采维修电工操作高压带电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台上。

12、综采维修电工给采煤机合闸时,先合隔离开关,然后合断路器,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13、综采维修电工拆卸运输机电机的电缆插头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损坏电缆插头。

14、综采维修电工接线时不得出现毛刺,电缆接头用胶带绑全。

15、综采维修电工接线时电气间隙不少于36mm。

16、综采维修电工接线时爬电距离应根据材料选择45—90mm。

17、综采维修电工在用摇表测试电缆绝缘后,测试完毕后必须验电、放电。

18、电缆必须绑扎连接紧固,截面不小于原电缆的80%,包扎绝缘层的绝缘不小于原绝缘等级,冷补采用专用模具,无气泡、无开裂、无缺损。

三、技术标准

1、在排除机械、电气故障或按规定作业需要监护时,不得少于两人。

2、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试车启动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查看。

3、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接触运行中的输送带。

4、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指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5、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m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6、所有电气设备、缆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7、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8、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 “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9、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10、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试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11、在有瓦斯突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电气设备检查时,必须切断该设备上一级电源后再进行检查。

12、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13、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在该范围内供电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检修时,方准送电。

14、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上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验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①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②放电前,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

③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④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15、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16、在使用普通型仪表及量具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及量具应每年校验一次,仪表及量具应在校验有效期内。

2)、测试仪表及量具由专人携带和保管,电气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电气设备时周围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控制台操作工工作标准

1、控制台操作工接班后必须认真检查系统电压,当系统超压或欠压时,不得送电。

2、控制台操作工对开泵指令进行复述,得到回应后,方可通知泵站司机开泵。

3、控制台操作工在人员进入三机内检修前,必须停机闭锁或断开三机电源,并挂停电牌、上锁。

4、控制台操作工随时观察下顺槽电器平台前50米巷道的顶板、煤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无法处理的必须向跟班队干进行汇报。

5、控制台操作工接班后必须检查各隔离开关手把的位置,发现不正常及时复位。

6、控制台操作工接班前应检查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操作按钮是否灵敏可靠,主要连接螺栓有无松动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控制操作工必须认真观察采煤机电流,当采煤机超负荷(350A)运行时,及时给采煤机司机发出过载信号。

8、控制台操作工启动三机前必须检查三机是否在正转位置,启动三机时不得将设备的各种保护、闭锁装置甩掉。

9、控制台操作工接到工作面发出开机或送电信号时,必须复述口令,口令听不清不得开机或送电,控制台司机复述口令后无人回答或不是同一人回答,不得开机或送电。

10、控制台操作工听到开喷雾泵的指令时,除了执行以上措施外,还必须通知煤机附近的人员撤离,得到采煤机附近人员的回复后,方可通知开泵。

看电缆工工作标准

1、看电缆工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拖曳电缆、煤机冷却水管,发现电缆有破裂、水管有损坏现象,及时整改。

2、看电缆工开机前必须检查电缆槽是否有变形,发现变形的电缆槽后,必须立即整改。

3、看电缆工必须时刻注意观察电缆槽的运行情况,发现挂卡现象,必须及时闭锁刮板输送机,并通知班工长具体情况。

电焊工工作标准

1、电焊工气焊前,必须检查确认气带无破损、无漏气,割枪与气带连接牢固,割枪完好。

2、电焊工必须佩戴专用手套、焊帽,把衣服袖口扎紧后方可作业。

3、电焊工在设备上焊接时,小心防止损坏轴承、衬套、电机等,在皮带上焊接时,带面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保护,焊接时接地点尽量靠近焊接地点,焊接接地点不要接在油缸的活塞杆上。

4、电焊工在工作前后,必须用清水对作业地点lOm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

绞车司机工作标准

1、绞车司机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要熟悉绞车司机的操作要求,严格按章操作。

2、绞车司机必须按信号开车,信号不清、发现有人或其它障碍物影响行车时,不准开车。

3、绞车司机启动绞车时,小绞车司机必须和信号工配合好,信号一致后,方可启动绞车。

4、绞车司机启动绞车前必须检查确认小绞车控制开关、操纵按钮、电机、电铃完好,信号声光兼备、清晰、准确可靠后,发出警报,方可启动绞车。

信号把钩工工作标准

1、信号把钩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要熟悉信号把钩工的操作要求,严格按章操作。

2、发信号时,要集中精力,不能乱发信号,造成绞车司机失误以免造成事故。

3、要进行检查维护,信号是否灵敏可靠,如有问题及时找维修工进行维修,确保信号打点灵敏可靠。

4、要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确认车辆捆绑牢靠后,方可发出信号,并使用好保险绳。

清煤工工作标准

1、认真学习本工作面的作业规程,掌握工作面各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能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2、清煤时必须注意顶板及煤帮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当班班工长汇报。

3、工作中要随时观察电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将电缆槽内的煤清理干净,以防刮坏电缆。

4、架前、架间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全部清理到刮板机内,不许进入老塘内,支架文明生产要打扫干净。

各工种工作标准

煤矿后勤岗位工作标准

煤矿各岗位工作标准

班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

岗位工作标准

煤矿综采队各岗位工作标准

车间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电工岗位工作标准

驾驶员岗位工作标准

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煤矿各工种岗位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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