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学习标兵的通知
黄金五月,春暖花开,迎来了我院第二十五届校园文化节,为了响应学院党委、团委的号召,为同学们营造一个争优学优的学习环境,鼓励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特在文化节期间,对我部本学年在学习、纪律、思想等方面积极进步的部员进行表彰,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各门成绩合格,均分在班均分以上。
2、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思想积极进步,道德情操高尚,对老师、同学文明礼貌;
4、尽职尽责完成学院教务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我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并能调动广大部员积极性,起到表率作用。
二、评选规则:
1、本次活动由各系学习部自己推荐,院学习部监督。如出现不按“规则”评选的系部,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2、对参加评选学习标兵的同学,需手写一份申请书,字数为1000字,以系部为单位,最后交于院学习部。
3、对参加评选学习标兵的评定,部内需严格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执行。
三、名额分配:
采矿系------10个 机电系-------10个 化工系-------7个 地测系-------7个
计算机系------7个 财经系-------7个
院学习部 2014.05.19
《关于评选优秀学习标兵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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