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POP管理规定
为规范商场美陈管理标准,为顾客营造一个舒适美观的购物环境,现对商场内外POP的类型、摆放、画面设计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 POP管理原则:
1、任何类型的POP展示均需以美化卖场形象为基准;
2、任何专柜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摆放POP;
3、如有专柜需使用POP配合其宣传促销活动,需提前3日向企划部提交书面申请。
POP的类型、画面设计:
专柜需将POP文字部分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企划部,由企划部统一设计POP版面,并制作。如特殊情况需使用专柜自主设计画面,需向企划部提出申请。 POP的摆放:
1、POP的摆放需按照企划部规定,在指定位置摆放。
2、海报类POP仅允许张贴于专柜店内,并不得张贴在透明材质的墙体上。
3、带支架类POP仅允许摆放于专柜店内,以及专柜门口向外延伸1米的范围内。
4、公共区域摆放POP,需在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按照“20元/个/天”的标准收取费用。
申请流程:
1、需提前三天向企划部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专柜名称,POP文字内容,摆放位置,摆放数量。
3、如需使用专柜自主设计画面,需随申请提交画面图样(电子版、打印版均可)。
《商场POP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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