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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支付结算规程

发布时间:2020-03-03 09:35: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财务支付结算规程

1 适用范围及一般性规定 1.1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1.1.1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规范借款、预付款、已挂账付款、工程进度款、工资费用、差旅费、劳务咨询费用等各类款项的支付、结算、单据填制、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和主副产品销售货款结算特制定本规程。

1.1.2本规程所述支付结算适用以下情形:以个人名义借款,报销时冲销个人借款,或由个人先行垫付,报销时予以支付;向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工程承包商结算支付预付款、货款、工程进度款;税款、社保基金、员工薪金等其他支付;原材料货款的结算。

1.2支付结算一般性规定

1.2.1 公司所有付款,无论何种支付形式,亦无论何种支付性质均必须填制相应单据,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否则,财务部应拒绝付款。

1.2.2 董事长是公司法人代表,由其代表公司行使财务决策权。根据业务需要可由董事长提议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授予总经理一定的财务决策权,具体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行文规定。

1.2.3公司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所有付款单据须有相关财务人员签字。主管会计对合法性、手续完整性进行审核,财务经理对合规性进行审核。计划内已挂账付款、电费、税款、银行借款利息、出境费、银行手续费由经办业务员签字、经办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审核后按计划安排付款。其余款项除履行相应的审核手续外由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支付。

1.2.4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出差时,可由其上级代为审核审批,董事长或总经理不在时,单项在10万元以下的支付可由主管副总审核后支付,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

1.2.5单据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

单据内容、金额与附件的所载明的内容一致、勾稽关系正确。 2 借款及报销 2.1借款 2.1.1 借款规定

借款只限于公司员工根据工作要求或临时受托办理相关业务而发生的借款行为。借款范围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临时采购、备用周转金、医疗费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事项。

所有员工包括董事会成员,除以上正常借款外,不得以其他理由向公司借款。

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提供担保财务部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借款与付款的区别主要在于,借款是借款人向不特定对象支付,或者支付对象确定但付款金额不确定,或者是支付金额和对象确定但财务在支付时未取得支付证明,因而先以个人名义借款,待业务完毕后报销。如支付对象及金额均已确定且财务支付时即可取得收款方收款单据,应按本规程第3条付款程序办理。申请借款的,填写《借款申请单》,财务部门以借款人姓名挂内部往来账;申请付款的,填写《付款申请单》,财务部门以收款人名称挂往来账。

2.1.2借款程序

借款须填写《借款单》,具体程序为: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出纳付款。

2.1.3医疗费借款的特别规定

医疗费除履行正常的审批程序外须经公司安环科审核登记后方可借款,夜间工伤或确系情况紧急的借款可经部门值班领导审核后直接借款,但事后须补办审批手续。

夜间或紧急工伤借款时,填写借款单→主管领导审核→财务借款; 正常工伤借款时,填写借款单→安环科审核→主管领导审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财务借款。

2.2 报销 2.2.1 报销规定

借款人应在经办事项完结后及时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前次同类借款未报销的,不得再次借款。差旅费借款在返回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故未报销者,财务部门从其工资中扣回。

各级审批人在审批报销时,应遵循公司关于各项费用控制性标准的规定。

2.2.2报销程序

差旅费报销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其他费用报销填写《费用报销单》差旅费的报销程序为:部门经理验证审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付款或核销借款。其他费用报销的程序为:同行人验证→部门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付款或核销借款。

公司副总以上人员报销时,填写相应单据→财务经理复核→董事长审批→付款或核销借款。

出差期间单独发生的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不属于差旅费,应按其他费用报销。

2.1.3医疗费用报销的特别规定

医疗费等与工伤有关的费用除履行正常的审批程序外须经公司安环科审核登记后方可报销。

工伤费用报销时,填制费用报销单→安环科主管领导审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付款或核销借款。

3 货款结算 3.1货款结算的界定

3.1.1货款包括原辅材料、备品备件、五金电器、劳保用品等采购款,主副产品销售货款,以及生产、办公用设备购置款。建设工程款、外部劳务费、维修费等亦视同货款。

3.1.2 结算是根据合同或约定,在每次付款或挂账、核销前由双方财务人员就相关单据进行核对并就数量、金额、折扣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结算过程中由财务部结算员开具结算单。安全环保设备部填制的工程结算单亦视同货款结算单。供应商须依据结算单开具发票,提请付款或挂账、核销预付款。

3.1.3对于原辅材料、机器设备、建设工程等具有实物形态的采购购置款项,财务结算是付款或挂账的必要过程。

3.2货款结算程序

3.2.1货款结算程序为:根据结算周期或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财务部门结算员审核汇总相关单据→供销部门或供应商与财务结算员对账→结算员填制结算单→财务复核员复核结算单→供销部门或供应商确认结算单→交付用户结算单(客户联)(块煤货款结算财务部收回派车单结算联)。结算完成后,由客户开具发票,根据具体情况由财务付款或挂账、核销预付款。

3.3货款结算时间

3.1.1白云石、硅石、块煤货款及运费,煤焦、硅铁、运费以月为周期按月结算,具体结算时间为每月6日后;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根据工程进度进行结算;材料结算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实行随到随结。

3.4货款结算依据

3.4.1结算依据须提前向结算和复核员下达,需现款支付的大宗原辅材

料运费、货款价格还须在支付前向开票员、收款员下达,否则财务部应拒绝结算、支付。

3.4.2硅石、白云石块煤货款及运费,硅铁、块煤运费结算价依据公司规定结算;块煤价格不确定时由供销部记录具体时间及价格范围但结算后须报告公司总经理;需要过磅计量的其他原辅材料逐步实行批量采购并同签订合同,依据合同进行结算,未签订合同的由公司确定价格和执行时间,实际结算价与通知不符的必须通过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方可结算;工程款依据合同进行结算,未签订合同的结算价须通过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审批;进行绩效考核的部门发生的各项修理、搬运等费用须经部门经理审批方可结算,不进行绩效考核的部门发生的各项修理·搬运等费用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结算;低值易耗品有合同依据合同进行结算,达到公司规定限额的必须签订合同,否则财务部不予结算。硅铁镁锭销售货款依据合同进行结算,实际结算价与合同不符或无合同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结算,结算是开票和账务处理的必经程序。煤焦等副产品的价格由销售业务员提出执行时间、对象和价格期间并经部门经理审核后送财务部收款员和结算会计作为收款和结算的依据,销售价格原则上由煤焦销售业务员标注,夜间或业务员不在时先由开票员标价,但财务部货款联须次日由业务员签字确认;开具增值税票前由财务经理开具结算单,由供销部进行数量、单据、总金额逻辑关系的复核。

4.挂账与核销 4.1挂账与核销的界定

4.1.1挂账的界定:挂账是指供应商凭发票等原始凭证在财务账上形成其债权的过程。

4.1.2核销的界定:核销是指供应商凭发票等原始凭证全部或部分核减其债务的过程。

4.2挂账与核销的适用单据:原辅材料、机器设备、建设工程等具有实物形态的采购购置款项,除具备验收入库单或磅单、结算单等原始凭证外,须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税票。合同约定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须从其规定。

4.3挂账与核销的审批程序

4.3.1挂账与核销的审批程序:相关业务员填写挂账或核销单→部门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财务会计挂账或核销。

5.货款支付。 5.1货款支付方式

5.1.1货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付款、支票付款、电汇付款、网银转账以及票据背书等。转账方式优先于现金方式,银行支付起点为5000元,单笔支付超过支付起点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5.2.货款支付审批程序 5.2.1.货款支付的一般正常程序

5.2.1.1货款支付的一般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计划外已挂账付款、预付款、到货同时付款等其他支付。

5.2.1.2货款支付一般程序的审批手续:经办人员填制相应单据→部门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出纳付款.5.2.2货款支付特殊程序

5.2.2.1货款支付特殊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计划内已挂账付款、税款、电费、银行借款利息、银行手续费、焦粉面煤出境费等款项。

5.2.2.2:货款支付特殊程序的审核手续:经办人员填制相应单据→部门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核→出纳付款

5.3.1支付前可不经财务审核或业务审核的特殊规定:对需要现款支付

的大宗原料(如硅石、白云石)运费及货款由公司通知财务部执行时间及价格,先支付后补办结算手续,运输费由财务部办理运输票履行一般审批手续后入账,货款由供应商开具发票后补办一般审批手续后入住;对不需现款支付的大宗原料运输费及货款实行定期结算,履行正常审批程序后挂账或支付,运输费由财务部办理运输票后入账;电极糊、钢材等大宗辅料运输费用由公司通知财务部执行时间及价格,履行货款支付的一般程序后支付,节假日、休息日或相关领导外出等难以完成付款审批的一般程序时可由业务人员审核后支付再完善一般审批手续;零单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价格事前无法确定或预知的运输费用可先从采购部的借款中代付,履行付款一般审批程序后于每月25日前一次性到财务部报账。

5.4.1货款支付与挂账或核销重叠的处理:同一笔业务既涉及货款支付又涉及挂账或核销,应将其视为两笔不同的业务,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分别填制付款申请单与挂账或核销单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5.6财务计划

5.5.1财务计划的制定:财务计划是公司进行财务运作的重要工具,由财务经理根据公司月度计划制定并经财务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5.5.2财务计划的组织实施:财务经理是财务计划的主要组织实施者,在贸易部经理和采购部经理的配合下组织实施并对其实施效果负责。

5.5.3财务计划的监督:财务经理应定期向董事长汇报财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月向董事长报送月度财务收支报告;财务计划由财务经理妥善保管,作为公司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的重要依据。

5.6计划外临时付款

财务计划中未明确付款时间及金额的支付,用款部门应在付款前两日提交书面用款计划并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由财务部按照重要程度安排付款,其中单笔或合计用款在50万以上的,用款部门须在付款前3天提

出。

6 其他支付 6.1工资发放

6.1.1 工资发放标准按公司薪酬制度及相关考核制度确定。工资表须按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制表,履行工资核定审批程序。工资发放时,以实际发放额填写《付款申请单》,履行审批程序。实际工作中可采取薪资表与《付款申请单》同时审批签字的方式,以减少审批来回往返。

所有工资发放前,财务部门应稽核数字勾稽关系。 6.1.2薪金发放审批程序

生产部门工资先由生产部门制表,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之后报生产副总审核、董事长审批后由财务经理按计划安排付款;

职能部门工资由人力资源部门制表,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后由财务经理按计划安排付款;

临时用工及零杂工工资由用工部门制表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后由财务经理按计划安排付款;

在建工程、技改项目人员工资由施工部门制表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后由财务经理按计划安排付款;。

6.1.3 公司外聘技术和管理人员工资,由人力资源部制表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后发放。

6.1.4职能部门年终奖金,根据全年指标计划完成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制表,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后由财务经理安排付款。

6.2支付外出培训、管理咨询、考察、旅游、商业保险费、广告宣传等不经常发生的行政管理费用,凭发票等原始凭据填制《付款申请单》由相关经办人员签字部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6.3 非生产性费用支出如赞助、捐赠、土地及其他不动产租赁费用、

审计评估费、资本运作、利润分配等,由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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