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
目的:保证车间员工的人身安全、设备正常运行和车间正常生产。
(一)扣款10元的条款
1、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开机前应进行全面检查。
2、生产时注意地面不要有水迹,若有应及时把水迹拖干,防止走动过程中打滑跌倒。
3、停机时,在机器还没有停稳前,不能随意打开设备安全防护门。
4、生产中除非人身、设备等受到严重危险时,方可使用急停装置,生产中不允许随意使用急停键。
5、消防柜内严禁乱放杂物。
6、夏天风扇固定位置后,不准随意挪动,人员要与风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扣款30元的条款
1、严禁易燃、易爆物品旁有明火。
2、酸碱或其它腐蚀性气体、液体不允许接近设备。
3、操作时不能触摸机器运转部位,不允许在高速旋转部位打扫卫生。
4、叉车加完柴油后,必须用沙土清理地面及油桶的表面,不允许地面或油桶上有油;不允许开叉车载人。
(三)扣款50元的条款
1、设备的操作、维修及保养应由专人负责,严禁私自接触电控柜内的开关、线路板等,若发现裸露的线头,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防止触电。
2、通向消防器材的通道必须畅通,非紧急情况不得乱动消防器材;使用消防器材必须反馈给部门领导。
(四)放假前、生产前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
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在节假日、休息日等放假后确保水、电、气及财产安全,确保放假后上班期间的生产的正常进行,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损耗。
2、人员
组长:当班(副)主任
组员:前、后道组长,检测组长,机电修员工(至少1人)。
3、时间
车间放假,则在下班离开公司前进行检查;如果生产开机是在放假休息之后,则在开机生产前进行检查。
4、流程
(1)放假前检查:当班车间(副)主任组织组员对车间进行检查。
(2)生产前检查:当班车间(副)主任组织机电修员工开启水、电、气,在确认正常后才能开机生产。
(3)具体详见《08年车间放假前安全检查表》。
5、要求
(1)放假前半小时由当班车间(副)主任必须组织组员进行检查,发现未按要求操作的,需及时纠正并对所属区域的人员进行考核。
(2)如出现检查不认真或未按要求检查:组长扣款50元,组员扣款30元;如出现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事故及损失大小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表格上不允许有空格。
(4)检查表在放假后的第一次开机生产检查完成后即交生产部统计存档。
(五)有关机台安全制度(违反以下条款的扣月考核1分/次,已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