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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会展跨越发展三年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2 08:23: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苏州市会展业跨越发展三年计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三区三城”建设、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了促进我市会展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结合《苏州市服务业新一轮跨越发展计划》及我市服务业经济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计划,计划实施期为2011~2013年。

一、我市会展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是苏州会展业快速发展的五年,主要表现在: 1.会展数量质量快速提升,市场活跃。

近年来我市会展市场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成功举办了一些大型著名的国际国内会展活动,如太湖文化论坛首届年会、苏州国际旅游节、第 28 届世界遗产大会、APEC 财长会议、第 28 届国际科联大会(ICSU)、中国苏州电子信息博览会等。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作为苏州及园区会展业发展的主要载体,自开馆六年来,先后成功举办、承办了中国旅游商品交易会、旅游服饰赛博会、医药展等国内外著名展会,共举办会展活动700多场次,其中举办展览192场,展览面积累计269万平方米,参观客商近630万人次。这些会展活动大大提高了苏州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为苏州进一步发展会展经济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场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不断完善。

目前,全市有国际博览中心、苏州市会议中心、苏州太湖国际会议中心、昆山国际会展中心、苏州文化艺术中心等一大批商务会展活动载体,为苏州举办大型会展提供了平台。我市拥有较大规模的专业展馆5个,已建室内展馆面积21万平方米,可提供约11000个国际标准展位。我市拥有 5 星级酒店 23 家。这些会展设施的建设,满足了高端会展业发展和高端商务消费者需求。 3.市场主体实力不断提升,活力增强。

全市现有631家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会展企业和长期服务会展活动的相关配套企业,注册资本超过500万元的有106家,基本形成项目策划、展馆管理、设计布展、设备租赁等相配套的专业队伍和配套服务体系。会展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基本形成了一支专业会展人才队伍。

4.会展发展环境日臻完善,管理趋优。

全市已初步完成会展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了纵横配套的会展管理机制,较好地发挥了政府、行会和企业的管理职能。为加快会展业发展,我市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苏州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鼓励和扶持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将会展业列为全市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并对重大会展活动给予财政补贴。

(二)存在问题。

1.会展市场主体竞争力不强。专业会展企业发展不足,难以支撑会展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有影响力的会展项目不多。苏州的会展业自主品牌影响力较 弱,缺乏地方品牌展会,更缺乏国家级定点展会。

3.会展基础设施不完善。苏州会展场馆设施在规模、档次、设施配套方面还不够完善,与会展发展较快的城市相比明显落后。

4.运作机制和管理机制有待加强。会展社会化运作程度不高,与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协会服务、政府监管的良性发展机制,还存在差距。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以会展业的国际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发展为目标,完善和规范会展运行机制,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全市会展资源,努力改善会展业发展软硬环境,不断培育壮大会展主体,加大会展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会展业发展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会展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的原则。加强政府对会展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发挥公共财政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搭建发展平台,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会展资源的作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调动会展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形成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协会服务、政府监管的良性发展机制。

3.坚持量质并举的原则。不断加大引进和培育新的会展项目力度,也进一步提升现有会展活动的举办水平。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培育和扶持自办的品牌会展精品,提升会展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4.坚持联动发展的原则。不仅要加大市区会展业推动力度,而且要要重视区县联动协调发展。通过策划和举办各类展会活动,逐步形成中心突出、多点开花的“大会展”发展格局。

5.坚持规范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规范有序的会展秩序。通过创新部门服务模式,以服务促发展,全面推动我市会展产业快速发展。

(三)发展目标。

以2010年为基数,到2013年全市展会数量和展会展览面积翻一番,将苏州打造成为区域会展中心城市,形成创意策划、项目设计、施工搭建、代理招商、组展办展、服务管理较完备的综合产业体系,使会展业成为苏州的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把苏州建设成为中国商务会展目的地城市。具体目标如下:

1.会展产业推进目标。到2013年,年内全市举办各类展会100个,展览总面积超过110万平方米,其中500个展位以上的展会超过40个,较2010年翻一番。

2.会展平台建设目标。到 2013 年,要建成室内展馆总面积在10 万平方米以上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符合国际标准大型博览中心 2 个以上,形成以苏州国际博览中心和昆山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市区及县(市)、区专业展馆为辅助的,资源配置合理、设施现代化的会展场馆布局,全市展馆可用于办展的室内展馆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 3.会展品牌建设目标。鼓励有独立办展能力的在苏企业和部门,主动吸引适合在苏举办、符合苏州城市形象、重点围绕苏州八大新兴产业的国际国内大型展会。到 2013 年,全市品牌展会达到30个。 4.会展主体发展目标。到 2013 年,培育形成一批有较强市场运作能力和开拓能力,能承办品牌会展项目的强势企业,在会展产业链上形成一批能提供优质配套服务的优势企业。形成 3~5 家具有独立办展能力、实力较强、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国际接轨、在国内有影响的会展龙头企业;具有较强实力的会展配套服务企业8~10家。

5.会展人才发展目标。引进和培育一批高端会展人才,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会展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到2013年,基本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适应我市会展业发展需要的会展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会展运行和发展机制。

1.建立政府和企业良性互动的会展运行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的原则,逐步建立由政府规划管理,会展企业具体承办,场馆企业提供场所,会展配套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会展服务,行业协会协调自律的会展运行机制,实现会展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有效提高会展产业的运行效率。

2.引导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高市场化运行程度。通过扶持重要会展项目、引进促进重点会展企业、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成为申办、主办、承办各类会展项目的主体。 3.积极推动会展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会展行业协会的监管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会展行业协会的功能,增强协会的代表性、权威性,为协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不断提高行业协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协助市场主体提高经营实力和创新能力,使其真正发挥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的职能,不断促进我市会展业协调发展。

(二)提高会展水平,拓展会展领域。

1.巩固提升现有展会水平,大力培育自主会展品牌。不断提高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能推动新兴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展会层次和水平,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成为名副其实的自主会展品牌。引导成长型的展会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增强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做大做强,尽快培育成为品牌展会。

2.拓展会展领域,为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家具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丝绸协会、国药励展集团等专业协会和机构的合作,积极吸引和争取如医博会、书博会、药博会、纺博会、丝博会、五金博览会等全国性、专业性会展和巡回展览活动来苏州举办,并且争取项目长期落户我市定期举办。

3.加强与会展强市合作,实现借力发展。充分利用上海会展业的先发优势、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加强与上海会展业的交流合作,主动承接辐射,形成苏沪会展业联动、融合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大力培育会展主体,提升会展企业竞争能力。

1.支持以场馆经营为主业的会展公司做大做强。引导推动苏州会展企业依托现有场馆,主办、承办各类会展活动,更多地承接国际性会议、全国性大型专业展和上规模的区域性专业展会。引导会展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竞争实力,逐步形成以大型会展企业为龙头,以中小型会展企业为辅助,各类会展专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旅游服务相配套的会展市场主体体系。

2.积极培育展览服务公司,建立运行高效的会展服务体系。围绕会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形成,大力发展会展策划、展览设计、会展旅游、人才培训等会展服务业。加强会展相关行业的分工合作,形成行业配套、协作紧密、运行高效的会展服务体系。

3.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经济实体参与会展业发展。鼓励境内有实力的知名会展公司和配套服务企业以及投资商以资本为纽带,在苏组建会展企业;采用多种合作方式,吸引国际知名展览企业到苏州开设分支机构。

4.引导和鼓励会展企业走专业化、国际化发展道路。引导会展企业在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逐步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鼓励展览、展馆管理、装修和搭建等企业进行相关行业认证,并在会展现场管理、时间管理、危机管理等方面形成科学合理的服务运营体系。引导和鼓励会展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全球展览联盟(UFI)、国际展览协会(IAEE)、国际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会展协会组织的国际性行业合作和交流。

(四)推进会展场馆建设,完善会展场所配套设施。

1.推进现代化会展场馆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原则,加大国有资本投入,高标准建设会展场馆,确保重要会展场馆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长期、稳定发挥作用。启动国际博览中心二期工程和加快昆山中国国际采购中心二期工程以及各展馆安保设施等功能配套建设。

2.完善会展场馆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场馆周边停车场、仓库、邮电、银行、餐饮、商业、购物等配套设施,大力发展市场化配套服务体系,包括交通运输、通讯、旅游、餐饮、住宿以及广告、印刷、装修、布展、翻译企业等为会展配套的服务产业集群。

四、保障措施与扶持政策

(一)加强会展工作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苏州市会展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有关委办局及各市(县)区分管领导组成,全面负责我市会展发展政策制定,战略规划审定,及时协调解决会展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负责落实和执行领导小组有关决定,牵头研究、协调、解决会展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是建立会展监管和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充分发挥市会展 业发展办公室综合协调管理职能,指导会展行业协会开展各项服务工作,主动为大型会展活动做好服务工作,形成会展行政管理部门与会展主体联动,强势推进会展业发展的格局。

(二)完善扶持政策法规。

1.继续贯彻实施好《关于苏州市加快会展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引进规模大、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国际性或全国性的重要展会;鼓励原有展会继续做强、做大并保持展会规模逐年增长;鼓励展会加大招商力度,不断增加境内外展商,促进国内外贸易;鼓励同类型展会有效整合。

2.制定出台《苏州市展会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会展产业的管理部门、管理办法、市场主体和市场准入机制、市场主体的资质条件和各方面的权利、义务,规范会展市场秩序,保护会展品牌,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3.制定和完善会展业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出台支持会展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在土地使用、税收和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

4.实施鼓励会展业发展奖励制度。市财政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下,安排资金用于会展业的发展,专项用于重点展会项目和规模型展会项目的奖励、成长型展会项目的培育和资助。奖励项目由市会展办确定后报市政府批准。

(三)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国际化水平。

1.高度重视会展业宣传推介工作。创新形式,拓展渠道,充分发挥广告、广播、电视、互联网络、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对会展业发展的宣传、推动作用,加大对我市会展业发展环境和品牌展会的宣传推介力度,提高苏州城市和展会知名度。

2.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会展业界的交流。积极开展与中国贸促会 (CCPIT)和全球展览联盟 (UFI)、国际展览协会 (IAEE)、国际会议协会 (ICCA)等国内外会展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国性和国际性会展活动和宣传推介。

(四)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

1.加强会展人才的培养。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在苏州的院校及培训机构引进高水平师资力量,培养高素质会展专业人才,开设会展专业或会展课程,为会展业培养人才。重点培养会展策划、营销与管理人才,国际会议同声翻译等专业人才,确保上述人才基本满足市场需求。 2.重视会展人才的引进。充分利用我市对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鼓励会展企业引进会展项目策划、项目管埋、工程管理、市场营销等会展人才来我市创业、发展。

3.加强会展从业人员培训。建立会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根据会展产业发展需要,加强现有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引进国内外适用性广的会展资格证书的培训,提高会展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鼓励会展企业与专业院校结成合作伙伴,在人才输送、培训和会展研究等方面相互促进,积极开展各类会展专业培训、交流与调研,提高会展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强化会展市场监管和服务。

1.加快制定和贯彻落实《苏州市展会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办展资格审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严格把好展会市场“入口”,克服骗展、多头办展和重复办展现象,抵制劣质办展单位和展会,防止展会恶性竞争,促进我市会展业健康发展。

2.健全统一协调的会展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会展、公安、工商、卫生、税务、文化、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多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创造和维护健康有序的会展市场秩序,完善和优化良好的会展环境。 3.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搭建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为会展企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明确会展业发展相关部门在会展项目引进、报批、举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服务方式,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会展业的统计制度。统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将会展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尽快制定会展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协助会展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行业、部门统计网络,加强行业统计调查,为产业评估、制定会展业发展政策提供基础依据。

主题词:会展业△ 发展 计划 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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