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胸卡管理规定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加强员工自律意识,自觉接受客户的监督,特制定胸卡管理制度,请各部门认真执行。
一、员工胸卡是用来识别无锡皓源钢材有限公司员工的重要标志。
二、员工胸卡一律挂在左胸前口袋位置,不得挂于腰际或其他位置,不得遮盖,违者以未佩戴胸卡处理。
三、员工出入公司大门时必须主动出示胸卡,并有义务配合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四、公司保安人员要对出入公司的人员进行询问,员工凭胸卡出入。外来人员必须到门卫处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入公司。
五、新入职员工于试用期间必须佩戴胸卡。员工离职时应向行政人事部交回胸卡,否则赔偿10元。(在工资内扣除)
六、员工应保管好胸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在1个工作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补卡手续,并到财务部缴纳10元工本费,员工凭收据到行政人事部补办胸卡。
七、各部门主管领导应督促所属员工佩戴胸卡,行政人
事部负责监督。对未佩戴胸卡者第一次进行提醒,第二次起每次罚款20元,对三次以上未佩戴胸卡者罚本人外,部门领导负联带责任,一并罚款50元。
八、员工胸卡不得转借他人,违者罚款50元。
《员工胸卡管理规定(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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