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柏林实验中学学生佩戴胸卡管理规定
为严格学生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树立学生良好形象,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我校特制定并实施佩带胸卡管理规定。
一、胸卡管理规定:
1、每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制作、配发胸卡,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仿造。
2、学生胸卡是证明本校在籍通学学生的身份证件和标识,是参加学习和其它活动的重要凭证。
3、佩戴胸卡的标准位置:统一佩挂胸前正中,有相片一面朝上。不得佩戴在身体的其他部位和藏于外衣里面。凡是将胸卡藏于衣内、放入口袋、放在车上、拿在手上等行为一律作为未佩戴胸卡处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每天随身携带和佩戴胸卡。不戴胸卡的学生不得进出校门。
4、学生胸卡只限于本人使用、佩戴,一人一卡。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转让、转借他人使用,更不得将自己的胸卡借给校外人员佩戴。如发现不佩带、一人多卡、转借他人等违纪现象,将收缴销毁并将给予严肃处理。
5、学生要爱护胸卡,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不得故意涂改、污损、折叠、撕裂、粘贴、遮盖胸卡。严禁盗用、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6、胸卡若有损坏,要及时修补,如丢失或损坏严重无法修补,应在三日内书面申请补办,写明原因、姓名、班级,经班主任签字证明,到政教处补办,补办期间先携带万五中学生临时胸卡。
7、住校生进出校门一律凭班主任开具的正式请假条。出校门时请假条交保安验收、保管。返回后到保安处销假并领回请假条交班主任。
二、胸卡检查办法:
1、学生在校期间应主动接受学校管理人员、老师、学生会成员、门卫等有关人员的询问和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学校保安及学生会成员对出入校门未佩戴胸卡者,有权检查并核实身份。拒不配合的,拒绝进出校门。对态度恶劣妨碍执行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3、凡是将胸卡藏于衣内、放入口袋、放在车上、拿在手上等不规范佩戴等行为,要进行现场登记并转交班主任教育处理。并扣押胸卡一周处理。
三、违规处罚条例:
1、对于违反胸卡佩戴制度3次以上的学生,学校分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违反制度且态度恶劣的学生,学校将予以纪律处分。对于多次违反胸卡佩戴制度,屡教不改且态度恶劣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对借用、转让胸卡者,保安人员或其他老师有权收缴,收缴后进行销毁,一切不良后果由胸卡主人自负。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对故意毁损胸卡或盗用、伪造胸卡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胸卡佩戴情况纳入班级管理考核内容。不佩戴胸卡或不规范佩戴每次扣班级考评分。
本规定自宣布之日起实行。
万柏林实验中学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