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8焦作至沁阳段改建工程ZQ-S1标
安
全
生
产
例
会
制
度
新乡市盛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省道308焦作至沁阳段改建工程一标项目经理部
2012年10月1日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项目部每月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项目主要负责人主持,召集施工作业队伍主要负责人参加、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应当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实施。
第三条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会议由项目安全分管领导负责召集。参加会议的单位根据各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要求确定。安全生产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明确具体单位负责落实,落实情况要在下一次会议上报告。
第四条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
1、项目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
2、各施工队伍负责人;
3、必要时可以扩大到班组成员。
第五条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
4、研究、部署、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 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的相关材料由安全部负责组织。
第八条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1、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会议记录;
2、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项目安全主管领导请假;
3、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安全部负责督办、检查。
第十条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安全部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