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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社工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0-03-03 19:45: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云南民族大学社工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协会的管理,促进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协会的协调与组织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云南民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协会自身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云南民族大学社工协会是隶属于云南民族大学校团委,协会是在云南民族大学校团委领导和指导下的学生活动团体。协会活动按定期和不定期、基本活动和特别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协会基本活动包括日常讨论、公益活动和对外交流等。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三条协会按照自己的章程在云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社团联的领导和指导下,自我管理、专业服务、独立自主的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同时聘请长期指导老师进行专业的指导。

第四条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处、信息部、外宣部、组织部、财务部等组织机构,各机构人员职责如下:

(一)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的日程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活动时资源的总调动和配制,保持协会与云南民族大学校团委和校社团联以及学校其他相关部分的联系。

(二)副会长:协助会长的日常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做好各部门与会长的沟通和联系。

(三)秘书处:主要负责管理会员档案及协会日常用品;并保管好协会资料,维持协会纪律,起草协会各种文件;定期向协会常务理事委员会汇报各种情况。

(四)信息部:负责接收邮件及各种相关网络信息,并及时通告协会成员,由协会成员加以讨论并解决。

(五)外宣部:做好对外的宣传工作,以及宣传海报和活动场地的布置等具体的相关工作。负责协会的对外联系,组织交流工作并担任着联系各种友谊演出任务;联系一些自办活动的赞助。

(六)组织部:组织安排协会的各种相关活动,以及组织会员定期的学习、讨论、交流,邀请校内外专业老师,不定期进行指导与培训等。负责各种活动的具体策划工作,包括活动项目的设置、场地、评选人员等。

(七)财务部:主要负责管理协会的各种财务(包括预算和支出),并定期向协会成员公布财政支出等。

第三章 财务制度

第四条协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团委的拨款,企业单位的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等。协会财务(除资料外)均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定期公开并进行透明化管理。

第五条协的一切帐务需通过协会常委会见证,报销人需持有效发票申报。协会财务状况将定期在全体会员大会上向全体会员汇报,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并上报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分团委及校社团联审查。

第四章 会员制度

第六条 按照《云南民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理》的统一规定,协会在每学年之初招收新会员,其他时间欢迎同学志愿加入。

第七条 会员享受以下基本权利:

1、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2、阅读协会的资料和档案,接受协会的培训;

3、在协会的相关会议上参加讨论或发言,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

4、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查阅协会的财务表并提出疑问;

6、会员退会自由。退会时,需到协会进行档案注销;

7、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行退会,将进行档案注销。

第五章 协会负责人

第八条一年有两门或以上功课不及格者,不得担任协会会长职位。 协会会长与副会长对协会发展负主要责任。协会负责人工作须遵循以下原则:

1、团结一致、分工协作;

2、少数服从多数;

3、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协会的合理安排。

第九条会负责人工作方针:准时、高质、高效,协会负责人两次无故缺席或迟到,视为自动辞职。 协会负责人选举产生后,须采用书面形式认可本协会章程,方可担任本协会负责人。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条本章程之修改,应依照如下程序:

1、正式成员二分之一以上联名提议;

2、由会长拟订章程修订案,提请成员大会复决。经正式成员总额半数以上出席,以及出席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决议,方得修正。修正通过后,由会长公告全体正式成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经成员大会通过后,由本协会会长公告实行,修正时亦同。新规则的产生需经本协会各级成员所制定之议案。

第十二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云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社团联等执行机构或十名以上本协会会员联名提出,并交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七日内,经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十三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单位审查同意。

第十四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以本章程抵触的,以本章程为主。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云南民族大学社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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