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_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__(注册机关名称):
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确认本人在本次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且不存在《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特此承诺。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承诺日期:
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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