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集体土地协议书
甲方:丁司当镇丁司当村村委会
乙方:
乙方为改善住房条件,根据个人申请,全组村民联名签字,同意乙方征用集体土地用于建房。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和依法保护乙方的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特订如下协议:
一、经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组处占地面积平方米土地一次性征给乙方用于建设住宅用地。
二、开工前乙方必须到土地管理所、城建所办理《土地使用证》,否则按违章建设由政府土地规划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三、乙方应依法一次性交清土地复垦保证金及财政耕地占用费。
四、乙方开工前必须妥善处理好所征用土地相邻的土地、道路、水源关系,不留矛盾纠纷隐患。凡因建房所引发的矛盾纠纷,乙方负责纠纷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五、已建新房的农户,按照上级“一户一基”的政策,旧户必须拆除,否则停发一切手续。
六、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分送镇土管所,一份送镇城建所。
甲方:丁司当镇丁司当村村委会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丁司当镇国土所:
二0一三年月日
《征用集体土地协议书[优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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