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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置治安调解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03 16:27: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案例编号:060172

正确处置治安调解案件

张家口市人民警察培训中心 魏成辉

一、导语

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窗口单位,贴近千家万户,日常除了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之外,处置各种民间纠纷也投入了相当的警力。正确认识和办理治安调解,即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也是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本案中,因生活噪音引起两邻居纠纷不断,而且持续了较长时间,该辖区派出所民警也介入调解,力求纠纷圆满解决,但在具体处置中如何教育本人,处罚违法行为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案例基本情况

张兰,女,31岁,教师,住址:胜利小区1号楼2单元603室。家庭成员:王刚,31岁,张兰之夫,军人,在外地服役;李群,女,67岁,张兰之母,退休教师;王小申,男,一岁8个月,张兰之子。

钱平,男,40岁,工人,住址:胜利小区1号楼2单元503室。家庭成员:孙现,女,40岁,钱平之妻;钱伊凡,男,14岁,钱平之子,学生。

三、案例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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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1日晚11时许,钱平和其妻孙现由其居室五楼到六楼,敲打张兰的家门,并且污言秽语,不停漫骂,理由是楼上张兰家的人走动或挪动椅凳等发出的声音,影响了他们休息。张兰不得已打110求助。辖区民警徐同和万楠到场,先将纠纷双方劝回各家后,分别做了简单询问。在钱平家,钱平称楼上走路声音、搬椅子声音,甚至洗衣服、小便等声音吵得他们不能休息。之后到张兰家,张兰称自己正在休产假,家里除了她,就是年迈的老母和刚出生的儿子,为了自己的健康休息,不可能有太大的声音。

2006年4月12日晚11时许,钱平和其妻孙现又到张兰楼道以同样的理由,敲打张兰的家门并不停叫骂,张兰无奈打110报警求助。辖区民警徐同和万楠到场,对双方进行了劝解。次日中午,张兰发现自家的下水道堵塞,赶紧找工人疏通,花掉人民币30元。到14日凌晨3时许,发现下水道又堵塞,赶紧找工人疏通,又花掉人民币30元,该工人说光疏通不解决根本问题,必须到楼下的下水道观察口查一下,看是否堵了东西。张兰又到小区找到物业公司工人,准备到楼下503室也就是钱平家,查看下水管,而钱平拒绝开门,并声称下水管是他故意堵塞的。张兰打110报警,民警徐同到场对钱平批评劝解后,钱平答应解决堵塞,但是直到次日(15日)中午,下水道一直堵塞,以至张兰家污水满地,张兰之母李群忍无可忍,到钱平家称你不给疏通我就不走了,钱平却将李群推倒在楼道。张兰拨打110报警后,民警田民和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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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到场,当场责令钱平疏通下水管,取出了其堵塞用的报纸一团。

四、案例评析

通过本案,有以下几点应当引起注意:

(一)对治安调解应引起全体民警尤其是领导的重视。民间纠纷经常发生,尽管起因绝大部分是一些生活琐事,但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极易小怨成大恨,酿成社会不稳定的隐患,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因此,我们应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尤其公民求助公安机关介入的治安调解高度重视,认识到治安调解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公安工作的副业,是与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同等重要的案件;更不要因为治安调解费时费力,难见效果而推诿搪塞不作为。

(二)正确理解适用调解处理的案件的范围。在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和正在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均明确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第

(一)项: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民间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因此不难看出,只要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案件,公安机关都可以进行调解处理,不仅仅限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行为。本案中,钱平以张兰家产生的生活噪声影响其休息为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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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公然辱骂他人,进而堵塞下水管等行为,显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调解处理。

(三)严格依法办理治安调解案件。在办理治安调解案件中,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不仅仅起劝解的作用,而是在坚持公开、公正、合法、教育的原则下,充分尊重纠纷双方的意愿,必要时邀请双方认可的第三人参与下,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当中,应对双方纠纷的原因、诉求,以及因纠纷引起的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后果,做出全面客观的记录和取证,以此为基础,才能达成理解和沟通,有利于调解协议的达成和执行,以及调解不成或者反悔后,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时有根有据。公安机关只有在法定的依据和程序下,分清治安调解案件中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以教育为主,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则视为办结,调解不成或者反悔,则对行政责任予以追究,对民事责任可告知双方,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予以追偿。

四、专家提示

适用治安调解的案件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所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案件,当中的行为不仅仅指打架斗殴和损毁他人财物。治安调解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办理治安调解案件应当依照法定的依据和程序进行,不能简单生硬,推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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