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公文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1:59: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公文处理制度

为保证公文处理的规范性、时效性、保密性,提高公文质效,严格运转程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上级文件传递制度

1、凡省委、省委办公厅、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及上级部门主送市委、市委办公室的文件、电报、函件、资料(以下简称“上级来文”),均由文书科处理。收文后农件清点登记,对需传阅、办理的上级来文,应附上公文处理签,认真填写有关栏目,特别要写明收文时间和紧急程序,准确拟出传阅及初步处理意见,送分管领导阅批后,按阅批意见做好送阅等续办工作,确保上级来文办理的时效性。

2、对上级(包括军分区)文件,应及时发市政府办一份,及时送阅。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控制阅文对象,既不漏传,又不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3、对省委与省政府、省委办公厅与省政府办公厅、黄冈市委与市政府、黄冈市委办公室与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传真电报,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各持一份,分头办理。

4、对转发性上级来文,合理拟定分发意见,送请分管领导阅批后,按批办意见在公文交换中心统一分发并办理登记手续。

5、省委、省委办公厅、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及两级领导转来的督查件,签收后及时办理移交登记手续,转市委督查室办理。省委、省委办公厅及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转来的批示件,签收后必须将来文单位、公文标题、收文日期、份数、密级、紧急程序等逐一填写清楚,附上公文处理签,送请分管领导阅批,并按阅批意见送相关领导阅示(转办)。

6、办理上级阅件按以下程序运行:接收(接收机要局、邮政局传递的主送市委、市委办公室的上级函件、传真、电报应逐件清点,并办理签字手续)。登记(对收文的编号、收文时间、来文单位、来文字号、标题、密级、缓急程度、份数、分送范围等逐项进行登记)。分送(根据阅件的级别和内容确定文件的分送范围;在文件份数允许的情况下,主要领导每人一份;对份数少,又不便复印的文件,采取传阅的方式)。送批(填写公文办理传阅单后,送分管领导阅批)。传阅(根据批办意见送阅,一般先送主要领导,依次传下去)。归档(适时将传阅完的文件收回归档)。

7、办理上级办件按以下程序运行:接收(接收机要局、邮政局传递的主送市委、市委办公室的上级函件、传真、电报应逐件清点,并办理签字手续)。登记(对来文的编号、收文时间、来文单位、来文字号、标题、密级、缓急程度、份数、分送范围等逐项进行登记)。拟办(根据办件内容拟定送阅对象和承办单位)。送批(填写公文办理传阅单后,送分管领导阅批)。传阅(按批办意见送阅。一般先送分管书记、办公室主任,后送其他相关领导;综合性、全局性的先送主要领导;需要急办的先送分管领导,再送主要领导)转办(根据领导批示、批阅意见转相关单位办理)。催办(及时回收办毕公文,按档案整理要求及时归档)。

二、本级来件办理制度

1、凡镇处和市直部门的来文、来电、来函,本级领导的批示(除督办件外),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公文的处理,均由秘书科办理。

2、对各镇处党委、市直各部门上报市委或市委办公室的公文(含传真电报),外地有关单位来文、来电、秘书科逐件登记,送办公室相关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再送相关领导会签或审批。确定提交书记办公会或常委会讨论决定的,统一由秘书科汇总。

3、对必须处理的公文、电函等,要实行催办,一般件3天催办一次,急件随时催办,提高公文运转时效。对重要紧急来文、来电,要在1小时内送办公室和市委领导阅处。对所有来件的办理结果必须及时向来件单位回复,并做好办毕后的归档工作。

4、严格按照密级文件的管理办法,办理同级领导的批示件。对领导批示件不得擅自超范围传递、扩散,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复印领导批示件。领导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按程序及时清退、立卷、归档。

5、收文办理按以下程序运行:受理(确定来文是否受理,对不规范的来文一般不予受理)。登记(对来文的编号、单位、时间、文号、标题、密级等进行登记)。拟办(填制公文处理单,提出拟办意见)。送批(送分管领导审核)。传阅(按拟办意见进行传阅)。处理(按来文内容和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分类处理,属阅知型的文件直接归档存查;需要发文的文件转入发文程序;属办理型的文件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并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办理情况,办理完毕后回复领导)。归档(回收办毕公文,进行归档处理)。

三、本级发文管理制度

1、凡市委文件(市委、市政府文件),市委办公室文件(两办文件),常委会议记录、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等,由秘书科拟稿、审核、送签、登记,由文书科拟定文号、审核文种、印制、分发。

2、公文的起草、审核、制发应严格执行公文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严格控制发文范围。对中央、省委和黄冈市委已公开发表或已发至乡局级的文件不再印发;大众传媒已经公布的不再印发;上级已经有明文规定的不再印发;开会作了布置的不再印发;能以电话通知、口头传达、传真、电报等形式下发的不再印发。

4、减少《武办通报》发文。对时限性强,且不属全市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的领导讲放三律由会议承办单位自行印发“白头”讲话稿,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的讲话,需印发《武办通报》,须报经办公室分管的副主任签发。

5、严格控制转发文件。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需要发文的,一般由部门发文或者几个部门联合发文;市直部门需要上报或转发上级部门文件的,由部门发文;确需市委、市政府或两办转发的文件,要严格审核,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印发。

6、严格控制党政联合行文。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事项,原则上不联合发文。

7、市直部门要求以市委或市委办名义发文的,由部门起草,代拟稿送秘书科初审。对代拟稿未以部门正式文件上报,或未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的不办理;需发附件但附件不完整或不适宜的不办理;内容涉及多个部门,部门意见不全或有关问题协商不一致的不办理;不符合上报文件格式要求的不办理;不按程序运作、公文倒流的不办理。

8、认真做好同级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对公文的审核,重点要把握是否应该发文,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是否与此前文件、相关文件发生冲突,是否符合文种使用、公文格式、呈批程序等有关规定,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公文均不得送领导审签。

9、严格公文签发权限。凡属市委文件及常委会议纪要,须经市委书记或市委书记委托副书记、秘书长签发后,方可付印。凡属市委办公室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发后,方可付印。其它公文须经相关领导审签后,方可付印。

10、坚持联合行文会签程序。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由市政府办主办的,须先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再送市委主要领导签发;由市委办主办的,先由市委主要领导审签,再送市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按上述顺序分别由政府办主任、市委办主任签发。

11、提高公文印制质量。对经领导审核、签发的以市委、市委办名义形成的文稿及领导讲话文稿等,秘书科要及时向文书科移交。文书科对秘书科转来的以市委、市委办名义形成的公文定稿进行复核,看领导审核、签发手续是否完备,看定稿格式是否符合《条例》规定。对未经秘书科办理或审核、签发手续不完备的文稿,文书科一般不予登记、编号。对紧急公文应在公文定稿上注明紧急程序,便于合理安排印制。

12、对秘书科移交的规范公文定稿,文书科应及时分类登记、编号,准确确定公文主题词和文件印制份数,交文印室打印。领导交办的紧急公文随印随发,一般公文自接收登记之日起3日内发出,特殊情况最迟5月内发出。

13、严格公文校对。对经领导审核、签当定稿的公文要忠于原稿,不随意改动;遇有疑问,应及时与审核人或起草公文的相关科室会商。

14、规范公文分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坚持“党的机关公文一律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的原则。凡套用市委及市委办公室“红头”且编有发文字号的正式公文一律通过公文交换中心分发至各有关单位,不在会上发给个人。

15、对市委、市委办公室向省委、省委办公厅、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报送的文件,应规范行文格式,加盖印章,严格按《条例》和省委办公厅厅函[1989]102号文件要求办理。

16、公文办理完毕后,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的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归档。市委全会、市委工作会议及市委办公室召开的会议结束后,以文书科为主,秘书科、综合科等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将各科室经手办理的会议材料收集齐全,移交文书科归档。联合办理的公文,主办单位应将原件立卷。

17、在公文办理过程中要注意保密,特别要注意省军级文件,“三密”文件、请示、报告、汇报材料、接待活动方案及办公室有关内部事项的保密。办公室各科室应明确专人负责密级公文和内部资料的管理,密级公文应存放在带锁的柜或抽屉里。

18、发文办理按以下程序运行:受理(秘书科确定发文类型)。登记(对来文的文种、文号、标题、时间、密级等进行登记)。拟办(对文件的标题、文字、内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填制发文办理单)。核稿(送分管领导核稿,重点在政治观点、政策条文上把关,必要时与相关部门讨论、审核)。会签(按批办意见送审、送签)。复核(送文书科复核审签手续及文种、格式)。编号(按不同文种编号、确定印数)。印制(确保印刷校对质量和出厂时间)。分发(填写发文通知单,送公文交换中心分发)。

四、公文保密管理制度

1、公文保密的基本要求。市委办公室各科室都应本着“方便工作,利于保密”的原则,按照“准确、及时、安全、保密”的基本要求,管理好密级文件,做到不失泄密、不积压、不漏传、不误事。文书科在公文保密工作中负有牵头、把关之责。对出现失密、泄密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产生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2、加强对省军级文件和密传电报等传阅文件的保密管理。送给领导传阅的公文,文书科应做好送阅登记,同时提醒领导秘书注意阅读文件的时限要求,督促领导对急件、密件随送随阅,并做到阅后签名及时退还。特别是省军级文件,应做到当天送阅当天收回,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不外借、不复印、不横传,不随意扩大阅读范围。密传电报和其它传阅文件,由文书科按分管领导的批办意见传阅、办理、归档,于翌年3月底以前收回发出的密传电报和其它传阅文件,酌情存档或集中销毁。

3、加强对领导文件的保密管理。发给市委书记的“三密”文件,由文书科负责及时逐份登记,领导同志的秘书到文书科办理签收手续,一般每周1—2次。领导秘书应加强对公文特别是上级密件的保密管理,注意提醒领导,不携带密件出差,密件应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文件柜内。发给领导的“三密”文件,由领导秘书负责于翌年3月底以前依据“发文签收登记簿”向文书科清退。

4、加强对办公室内部各科室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各科室应明确一人负责,及时到文书科领取有关公文。要加强密级公文、密传电报、领导批件和内容资料的保密管理,密件应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文件柜内,翌年3月底以前将密件和不需留用的公文向文书科清退,并办理注销手续。

5、严格控制密件的翻印、复制。近有关规定,所有中央文件和中央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稿、省级、黄冈市级绝密文件、密码电报一律不得翻印、复制;省委、省委办公厅及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文件须经办公室主要领导批准,并办理准印证后方可在保密局定点单位复印,复印件同正式文件一样保管。

6、加强对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办公室所有计算机均应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凡与机要保密信息网联接的单机,不得联通因特网。各科室计算机应采取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等管理技术,存储有未采取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的单机,不得联网。计算机信息网络要实行严格的主管领导安全责任制的和追究制。

7、严格密件销毁的管理。对清退回收不须留存的上年度公文集中送保密部门指定造纸厂销毁,严格按有关保密要求履行监销手续,做到专车专人运送,全程监督销毁。各科室和所有文件、材料、资料、报纸等,一律送文书科回收,严禁擅自按废旧报刊出售,由此而发生失密、泄密事故的,按保密纪律查处。

五、印信管理制度

1、市委、市委办公室的印信(以下简称印信),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2、使用印信必须经领导同志批准。使用市委的印信必须由市委书记批准。使用市委办公室的印信必须由市委办公室主任批准。

3、打印制发的市委、市委办公室文件,可凭领导同志签批意见为依据用印。有固定版头发文字号且印刷份数在100份以上的公文不加盖印章。

4,使用印信必须进行登记,长期保存,以备查考。

5、因工作需需,须带加盖印章的空白介绍信的,一般控制在2份之内,外出未用或未用完的,要如数退回文书科。

6、印章只限于办公室内使用,不得带出机关。使用时不得离人,用毕后及时锁入保险柜。下班时应对保险柜进行检查,做到安全保密。

7、套印市委、市委办公室的印模时,应由专人负责,印毕后及时收回。

一、办文程序和标准

(一)目的

通过制订公文办理标准,规范办文、发文程序,提高办文、发文的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

1.xx某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某地安监局):

(1)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请示、报告件的处理。

(2)上级来文、批示及平级、不相隶属单位来函的处理。

(3)某地安监局业务范围内文件的制发。

(4)其他文件的办理。

2.xx某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某地安委办)

(1)各乡镇人民政府,某地直各办、局,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请示、报告件的处理。

(2)上级来文、批示及平级、不相隶属单位来函的处理。

(3)办公室业务范围内文件的制发。

(4)其他文件的办理。

(三)职责

1、某地安监局局长(某地安委办主任)对公文办理工作负总责,副局长协助分管。

2、各有关股室负责来文的办理及相关公文的起草和审核。

3、人秘股负责文件的印发及跟踪落实领导签发文件的办理情况。

(四)公文办理要素

1、收文要素

收文登记、签收、评审、拟办、会办或法核、领导签批、办复或拟文、存档。

2、发文要素

拟稿、核稿、审稿、签发、校核、印发、存档。

(五)收文办理程序和标准

1、收文登记:人秘股为接文股室,其他股室和分管领导原则上不直接受文,单位直接送达的要转人秘股登记。人秘股要指定专人对所有来文做好登记,做到不遗漏、不缺件;文件登记要按顺序分类编号;人秘股收到来文后,要审核来文是否符合公文规范;对不符合规范的公文,直接送达的,应当面告知送达人修改完善后重报,通过邮寄、收发渠道送达的,一日内办理退文手续。经审评符合公文要求的来文,填写公文处理笺后,统一送分管领导办理。收文登记工作要在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急件、特急件随到随送、随批随办。

2、拟办:人秘股股长按有关规定提出拟办意见。来文所附资料不全的,督促来文单位限期补送;涉密公文、重要紧急公文,按有关规定提出确定密级、紧急程度的意见。该项工作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需来文单位补送材料的,办理时间顺延。

(1)拟办意见应以国家法律为依据,体现依法行政。

(2)拟办意见要字迹清楚,观点明确,具有积极的建议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3)落款应签署姓名和时间。

3、会办或法核:需征求部门意见的,分送相关部门,人秘股负责催办,限期办结,注明逾期视为同意;涉及法律法规性内容,需进行会办或法核。会办或法核工作要在3-4个工作日内完成。

4、领导签批:局长(主任)或分管副局长根据拟办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示。各层级签批均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和时间。如分管领导不能直接批示,可电话请示,事后补批。

5、办复或拟文:对领导的批示件,承办股室要指定专人尽快落实,做好股与股之间、各股与部门之间文件的移交登记签收,以便查找文件去向,确保文件不丢失、不遗漏。人秘股要按时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信息,确保领导签批的文件件件有落。

(1)需提交局长(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签批件,在领导签批后,由人秘股收集,按办会程序控制。

(2)需发文的签批件,各相关股室要尽快拟文下发。该项工作要在领导签批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3)需送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要尽快通知有关部门办理;领导已作明确批示,可不发文的,由人秘股将领导批示连同来文复印,转送有关部门或单位。该项工作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6、存档:已经办结的来文,要将原件及相关资料存档。

(六)发文办理程序和标准

1、拟稿:拟稿工作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文稿形成后,应将附件、会签件、依据材料等附于文稿后,完整反映成文过程;拟稿完毕后,签署拟稿人姓名和日期。拟稿工作原则上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最长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

2、核稿:业务股室将草拟的文稿送综合股核稿,核稿如发现问题,由综合股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由主办股室补充、修改。核稿完毕后,应签署核稿人姓名和日期。核稿工作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审稿:综合股核稿后,将文稿送人秘股股长审核。人秘股股长审核后,视具体情况呈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审稿完毕后,应签署审稿人姓名和日期。审核工作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4、签发:审稿后,由人秘股将文稿送局领导签发,签发工作原则上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领导出差,以电话请示,事后补签。

(1)以xx某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名义行文的,由人秘股负责呈局长、分管副局长签发。内容重要、涉及面广的,应由局长签发。除特殊情况外,局长、副局长不签发未经核稿、审稿的公文。

(2)以xx某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文的,由人秘股负责送办公室主任签发。

签发人应签署明确意见,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应视为同意。

5、校核:

(1)经签发的公文,由人秘股编文号,并负责体例等方面校核。

(2)经校核的公文,由人秘股出公文校样,才能付印;校对人员应对公文进行全面校对,包括文种、格式、文号、文字、标点符号、发文范围等,如发现问题,应作技术处理。校对人员欲对公文内容作更改的,应报请审稿人、签发人同意。校对完毕后,应签署校对人姓名和日期。( 励志天下 www.lizhi123.net )

6、印发:公文清样,经人秘股检阅无误后方可付印,盖印后按要求装订、分发。

7、存档:公文印发后,要将文件原稿、签发件及正式文件3份存档,承办股室存1份。

二、会务办理程序和标准

(一)目的

通过对会议进行有效控制,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组织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会议顺利召开。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地安监局或某地安领办负责的各类会议。

(三)职责

1、局长(主任)、副局长、人秘股股长负责组织召开相应会议。

2、各股室负责相应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等会务工作;

3、人秘股负责全某地综合性大型会议会场布置及会务后勤工作,相关业务股室协助做好会场布置。

(四)办会要素:会议确定、会议通知、材料准备、会场布置、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材料存档。

(五)工作程序

1、会议确定:根据领导的工作需求,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范围、主报告人、发言人、主持人和参会人员。

2、会议通知:人秘股根据既定的会议事项,落实会议室,草拟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一般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会议要求及联系人等,会议通知由人秘股负责,相关股室配合并做好通知记录,负责落实参会人员名单。

3、材料准备。会议材料由人秘股准备,会议材料应紧扣会议主题,体现并确保会议能达到预期效果。会议材料一般包括领导讲话稿、主持词、会议议程、会议需研究的议题等。会议材料应于会前呈相关领导审定。

4、会场布置。会场布置由人秘股负责,有关部门或股室协调做好,会场形式应根据不同会议而定,一般情况下,会场布置应包括会标(横幅)设置、主席台设置、座位放置、台卡摆放、音响安置、鲜花摆设等。后勤服务主要是茶水供应。会场布置和服务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准备。

5、会议记录。会议入场时参会人员应签到。会议签到工作由人秘股负责,其他相关股室协助;会议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逻辑思维能力,能独立记录并具有较强的汇总概括能力。会议记录应完整、准确,充分记录会议的主要精神,字迹清楚可辨。

6、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必要时要形成会议纪要。参会记录人员应在1个工作日内草拟会议纪要,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和人秘股核稿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应充分体现会议精神,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7、存档。会议结束后,人秘股要将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等相关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整理并存档。

三、事务办理的程序和标准

(一)目的

通过对领导交办事项及其它一般事务的办理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把领导工作意图落到实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地安委办、安监局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

(三)职责

1、某地安委办主任(人秘股股长)负责办理某地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局长、副局长)及其他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并负责组织实施。

2、各股室负责办理某地安委办领导(局领导)及人秘股交办的各项事务。

3、各业务股除办理领导交办的事务外,还要督促检查落实相关事务的办理情况。

(四)事务办理工作要素:

交办、记录、办理及反馈、催办、结果、存档。

(五)工作程序

1、交办:某地安委办领导(局领导)和人秘股发出办理事务的指令。

2、记录:接到办事指令后,相关股室做好记录,记录应包括领导交办事务的时间、地点、内容、办理时限、要求等。

3、办理及反馈:承办人员要按及时快捷的原则,抓紧办理交办事项。承办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需要领导协调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在办理过程中要适时向领导反馈办理进展情况。

4、催办:转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事务,主办股室要负责督办和催办,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交办事务。

5、结果: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做到事事有结果。事务办结后,承办股室及承办人员要及时向交办事务的领导汇报,必要时形成汇报材料。

6、存档:领导交办事务办理过程中,如形成文字材料的,要把相关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整理并存档。

公文处理制度

公文处理制度

公文处理制度

公文处理制度

××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局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行政公文处理制度

办公室公文处理制度

人防公文处理制度

公文处理制度
《公文处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