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工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6:21: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工伤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强化工伤处理程序,明确员工工伤受理的范围和工伤医疗费、伤者生活费、护理 费等的支付办法及标准,落实和追究相关人员的工伤责任,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正当权益。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之工伤处理事项。 3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4 权责

4.1人事部负责本制度之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4.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3人事部全权负责员工工伤事宜的处理。

4.4各部门负责向人事部提出本部门员工工伤发生事宜的报备、日常工伤的预防。 5 内容

5.1 工伤认定范围

5.1.1员工在下列情况受伤或意外伤害才作工伤受理。

5.1.1.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本公司区域范围内工作,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的。 5.1.1.2员工受公司指派在外工作时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的。

5.1.1.3员工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打击报复,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的。

5.1.1.4员工在上下班时间且在必经的路途中受到的意外伤害(有需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方和个人过失责任时除外,即对有需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方,公司将协助员工依法予以追究责任第三方;属个人过失时,公司概不负责)。

5.1.2员工下列情形的伤、病不能作工伤处理。 5.1.2.1 因犯罪或违反治安、交通管理伤亡的。 5.1.2.2 因酗酒导致伤亡的。

5.1.2.3 员工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发病及因此导致的昏倒、休克等。 5.1.2.4 员工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受伤的。

5.1.2.5 员工虽受公司指派在外工作,但在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

5.1.2.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属于工伤范畴的其他意外伤害事项。 5.2 工伤处理

5.2.1当工伤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对工伤人员的伤口进行包扎或采取其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一级主管和人事部;若情况严重的,部门须立即报人事部,安排车辆送伤者至医院诊治或抢救。

5.2.2送伤者到医院紧急救治的门诊挂号费、医疗费和住院生活费由人事部向公司申请借支(使用规范的财务借支单,否则不予借支)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或其委托人、代理人)审批,财务部支取审批通过的相应款项金额,然后陪护工伤人员前往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5.2.3工伤员工因伤情严重需住院治疗时,住院期间需向医院预付的医疗费用,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出纳办理。

5.2.4工伤无论大小,工伤发生部门、车间都必须在工伤发生后,即刻填写《员工工伤记录》向人事部书面报告工伤经过、情形、原因和责任分析等。但因工伤情况紧急或其他原因即时不能填写的,工伤发生部门、车间务必在工伤发生的24小时内(即不能超过工伤发生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填写完毕并报交人事部。人事部须对工伤事故进行细致调查并拟定处理意见交付副总经理批示。

5.2.5工伤无论大小,人事部必须在48小时内填写经与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定有效的工伤申报表或其它途径、方式,按协定的申报程序并提交公司的保单号及工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录用(在职员工)证明等资料,向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备工伤发生事宜(以便日后工伤索赔事宜的办理)。

5.2.6工伤员工经医疗机构鉴定为残疾者,人事部须向劳动部门申请评残,并根据评定结果向工伤投保单位或公司申请并办理工伤伤残索赔事宜。

5.2.7人事部须专人负责并跟进工伤员工医疗情况,并依据工伤员工治疗情况及伤残评定情况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和办理医疗赔偿、伤残索赔事宜;工伤发生部门、工伤员工须全力配合人事部致力于工伤事件之调查、治疗、索赔事宜。

5.2.8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对工伤员工所承担的工伤责任。 5.2.8.1工伤属员工本人违章作业造成之意外伤害。

5.2.8.2工伤员工医疗期间故意不配合公司之工伤医疗及其他工伤处理事宜的。 5.2.8.3工伤期间,工伤员工本人非工伤之其它疾病、伤痛的。 5.2.8.4工伤终结后因个人原因所导致之伤情复发的。 5.2.8.5工伤终结后从公司离职者。

5.2.9员工工伤终结时,人事部须以书面形式拟写工伤事故处理详细报告交总经理审核后连同《员工工伤记录》、《员工工伤医疗审批表》一起存档备查。

5.3 工伤补偿 5.3.1医疗费

5.3.1.1属门诊治疗的挂号费及治疗费由人事部送院治疗人员向公司财务部借支支付;痊愈后由工伤员工当事人填写《员工工伤医疗审批表》,连同病历、治疗药费单(须由工伤治疗医院开具,其它无效;治疗、药费单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报销审批时由人事部提供相关票据。)等相关诊疗证明、付费单据交本部门主管签暑处理意见后交人事部、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借支工伤医疗费用人员凭经审批后的《员工工伤医疗审批表》(含药费单)到财务部销账(领回《借支单》)或报销(限员工自付或代付部分)。

5.3.1.2工伤员工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根据送治医院的要求或在员工出院时,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出纳同医院结算。

5.3.1.3工伤医疗费用需向保险公司做出索赔的,用医疗费复印单据作报销凭证,按5.3.1.1及公司财务制度审批并到财务部报销;用医疗费原始单据作凭证,由人事部向保险公司索赔。不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如医疗费用总额在保险公司免赔范围内或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报销的),必须以医疗费原始单据作凭证报销,审批手续同上。

5.3.1.4若有其它保险索赔,由人事部统一办理,手续同上。 5.3.2工伤者生活补贴

5.3.2.1工伤者住院治疗期间,一律享受工伤生活补贴。

5.3.2.1.1补贴标准以工伤员工所寄住医院伙食标准为准;如寄住医院不提供病患就餐的,公司则按10元/天的标准给予工伤员工生活补贴。生活补贴领取、报销手续同5.3.1.1。

5.3.2.1.2住院时间以治疗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补贴。 5.3.2.2工伤者出院后(包括休养期间),不再享受公司生活补贴,公司将按国家劳动法规相关规定计发工伤员工工伤期间工资。

5.3.3工伤期间工资

5.3.3.1工伤员工住院治疗和出院休养期间,公司按劳动部门规定的本地区职工最低标准计发员工的工资;但不享受公司其它工资补给。开平市现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70元/月,即30.8元/天;以后则随国家规定标准调整。

5.3.3.2工伤员工住院、休养时间以治疗医院(正规医院)开具的住院、休养(休假)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计算。

5.3.4护理费

5.3.4.1工伤者住院治疗期间,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自理有很大困难需家属或公司安排人员驻院护理的,经个人申请、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安排工伤员工指定亲属或公司员工驻院护理,公司按下述5.3.4.2和5.3.4.3标准给予来院护理亲属或员工(仅限1人)护理费(含误工补贴和生活补贴)。

5.3.4.2亲属来院护理:其护理费按照其户口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水平标准计发;工伤员工需向人事部提供来院护理亲属与自己从属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并经许可。

5.3.4.3在职员工驻院护理:若工伤者需要护理但亲属不能来院护理而需公司安排在职员工护理的,由人事部会同工伤员工所在部门协商人选并报总经理批准;其护理费按照30.8元/天的标准给予补助;护理人员在护理期间不再享受其它工资补给。

5.3.4.4工伤护理时间由人事部视工伤员工治疗情况及医院相关要求、证明确定,人事部依此计发工伤护理费。

5.3.5工伤伤残补偿金

5.3.5.1工伤员工医疗终结,劳动能力受到实质性影响的,可向人事部申请,并由人事部负责带工伤员工到国家相应机构(单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劳动部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员工对初次鉴定结果有疑义的,可申请到上一级机构复评;此后仍有疑义的自行解决,人事部(公司)不再出面。

5.3.5.2人事部根据残疾鉴定结果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伤残补偿金由保险公司直接全额发给工伤员工个人。

5.3.5.3由保险公司负责补偿的项目,公司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责任;应由公司补偿的项目,公司按国家规定执行。

5.4 工伤责任追究

5.4.1工伤发生后,人事部须根据工伤发生部门填写的《工伤报告》统计工伤发生情况。

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工伤事故调查与责任分析,将调查结果如实记录在案并签暑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审批;经调查核实属违章作业造成之工伤,人事部按下述5.4.2~5.4.6程序进行相关处理作业。

5.4.2若工伤属本人违章作业造成,公司将视工伤伤情对伤者本人及其直接主管予以行政警告(含)以上的处分(包括相应的罚款),根据受损情况来确定处分的力度。

5.4.3若工伤属他人违章作业造成,对违章作业人员处记小过(含)以上和工伤经济损失30%的罚款(最高以本人一个月的工资为限)处分。

5.4.4若工伤属部门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对违章指挥人员处记小过(含)以上和工伤经济损失30%的罚款(最高以本人一个月的工资为限)处分;则作记小过(含)以上处分(包括相应的罚款)。

5.4.5若同一部门(生产部以车间为单位计算)在一个月内发生三起(含)以上工伤事故,或半年内发生四起及以上同类工伤事故,车间主要管理人员(部门主管、当值主管、发生工伤事故所属班组长)应承担管理不力的责任:扣罚工伤经济损失的40%(最高以本人一个月的工资为限),同时记大过处分(包括相应的罚款)。

5.4.6若班组长、部门主管隐瞒工伤事故不报或失职未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影响但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由人事部对相关责任干部作记小过及以上处分(包括相应的罚款);若由此造成员工伤情恶化或耽误向保险公司报告无法赔偿的,其工伤直接经济损失由班组长承担30%(最高以本人一个月的工资为限),主管承担40%(最高以本人一个月的工资为限),公司承担30%;若无班组长配置,则主管承担50%(最高以本人一个月的工资为限),公司承担50%。

5.4.7工伤经济损失为工伤员工医疗费用、伤残赔偿、工亡赔偿及相关费用总额与违章操作、指挥、管理所致产品、物料、加工件报废损失金额之和。

5.4.8工伤责任追究之记录(含处分)须作为责任员工个人档案进行存档,并作为日后员工调职、调薪、奖金发放、考核之重要依据。

5.5 附则

5.5.1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5.5.2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实施。

5.5.3原有工伤管理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相关内容有异的,以本制度为准。 5.5.4本制度未尽事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材料)

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