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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0-03-02 16:25: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篇1:面对不公平的劳动合同,你敢说“不”吗? 面对不公平的劳动合同,你敢说“不”吗? 作者:李迎春 来源:《职业》2008年第03期 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中国劳动学会会员 劳动法专家

q:我是深圳一家公司的员工,在这家公司里已经工作了十多年了,厂方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这还不要紧,最令人气愤的是公司在劳动合同上签的是深圳的最低工资750 元。而我们本来的工资是2500 元的底薪,其他的钱包括津贴和奖金。不知解除合同时经济补偿是按750 元算还是按实际工资计算呢?我们上社保的时候,据说也是按750 元的标准计算的,请问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老 王

a:您在公司已经工作了十多年,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0 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做出了更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明确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为深圳最低工资750 元,但您实际上的月工资为2500 元以上,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应当以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工资是您的月工资总额而不是劳动合同上所约定的750 元。在你参加社会保险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也应当按照您的实际工资计算。公司如果仅仅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750 元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投诉。

q:我是刚离校的学生,2007 年12 月18 日通过学校组织的招聘会,到了现在的企业。企业的地址在青岛流亭工业园,是一家韩资企业。2008 年1 月3 号,企业让我们全体职工去签劳动合同,说可以签可以不签,我仔细看了看,合同是几张复印纸粘在一起的,上面落款的日期是2007 年12 月31 日,而且没有盖章。合同一式三份,说是青岛城阳劳动局来函,过两天盖了章再把另一份给我们。上面有一些条款,我感觉很不公平:1.周一到周五加班4 元/ 小时,周末是特勤5 元/ 小时。实际情况是我们平时一般每天都加班1 ~ 5 小时不等。2.值日生要7:30 到车间打扫卫生,如果检查不合格,每人罚款5 元。3.企业每月30 号发工资,但是新员工要扣押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押金(企业说春节之前会借给我们每人500 元回家过年)。4.如果辞职要提前15 天,如果在线专家:

不这么做就不发工资,按规定提出辞职后工资会过了3个月再发。我想问:公司的这些规定合法吗? 还是公司想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 小 何

a:就您提到的几个问题解答如下:

1.关于“周一到周五加班4 元/ 小时,周末为特勤5 元/ 小时,平时一般每天都加班1 ~ 5 小时不等”是否合法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 条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的工资报酬。您可以将您的时薪乘以1.5 倍或2 倍,判断公司支付的加班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41 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公司平时安排加班1 ~ 5 小时,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拒绝。

2.关于“值日生要7:30 到车间打扫卫生,如果检查不合格,每人罚款5 元”是否合法的问题。目前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支持用人单位对违纪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且有部分地区的地方性法规也规定了违纪经济处罚的合法性。但是,必须有规章制度进行明确,且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方可生效。打扫卫生被检查不合格,并不一定是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3.关于“企业每月30 号发工资,但是新员工要扣押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押金”是否合法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9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84 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们完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4.关于“辞职要提前15 天,如果不提前15 天提出,工资不发,提出辞职后工资会过了3 个月再发”是否合法的问题。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对价,用人单位无权克扣。但劳动者如果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而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 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您所在的公司规定员工提出辞职后工资会过3 个月再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篇2:不平等劳动合同范本 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调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乙方在顺德奥太乐厨卫电器有限公司工作,工作期限暂 定为叁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二岗位与职责:

1、岗位、职务

2、职责:具体见《岗位责任制》

3、在合同期内,乙方全面负责公司交代的各项任务。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所必须的各种用具、工作台及 运输工具等。

2、乙方收入分配为:①、弧型欧机每台陆元(¥:6元 ∕台)。其它欧式烟机、消毒柜按每台拾元(¥:10元∕台)计。

3、乙方用工人数在甲方同意许可下为3-5人,工资按甲方所定标准统一发放。

4、甲方对乙方以及员工严格实行统一行政管理,具体 办法参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5、若乙方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目标及任务,甲方有权 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所提供的机器设备。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其原厂冲压设备机器等经甲乙双方核定价格、

数量和使用状况他噢噢那个是带来甲方工作地,保证正常运转。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跳槽,不得在其它公司兼职, 并有为公司保守商业机密的义务。

3、乙方所带进来员工,必须具有一定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附则:

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出现争议不能协商一致时,申 请劳动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码

月篇3:职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应对措施 职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应对措施

时间:2010-11-22 18:57:36 文章分类:劳资管理 职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几种原因

但是,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愿意与企业签订合同,劳动者拒绝与企业签订合同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 (1)、员工担心流动性受到约束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比如餐饮行业,签劳动合同的比例就非常低,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在年中或春秋忙活的时候不签订合同可以随时回家,签订了劳动合同还要终止劳动关系还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否则,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基于以上原因,职工是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为了逃避应当交纳的个人社保而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另外一种情况是,作为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企业应当为员工交纳个人保险,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该保险除了企业交纳一部分费用外,职工个人也需要交纳一部分费用,许多职工认为交纳保险没有实际意义,不愿意交纳自己应当支付的费用,所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防止企业办理保险,在工资中扣除保险费。许多职工认为,保险退休以后才能享受到退休金,很多职工并不看好将来的退休保险金,反而是在现有的情况下,特别是刚刚入职的大学生,根本不在乎保险,更多的是在乎现有的工资,所以,出现许多员工为了逃避交纳保险而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3)、保险不好转移也是职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原因

鉴于我们国家现有的保险政策,保险不好转,流动差的情况,职工交纳保险后,如果到另外一个地方,能否将保险续接起来就比较困难了,所以,职工认为交了白交,所以才会导致职工不愿意交纳保险。从而拒签劳动合同。 (4)、员工担心自己与老板口头约定的工龄工资得不到保护

员工与企业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许多企业的员工担心自己与老板口头约定的工龄工资得不到保护。这种现象,在广东的东莞是比较普遍的,由于企业与员工多数都是每年签订一次合同,特别是签订合同后,原来的劳动合同都基本被企业收回,如果签订劳动合同,一般的企业老板可能会矢口否认原有的工龄,职工也就不能享受到企业支付的工龄工资,所以。很多企业员工吧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5)、担心劳动合同中存在陷阱而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有许多员工是没有法律意识的,或者有法律意识但没有法律常识,担心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陷阱,所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6)很少一部分职工想恶意造成企业不能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为将来索要双倍工资做准备。

职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应对措施

但是,对于一些存心不良的职工,我们暂且叫做恶意职工,你让他签订合同他就是不签订,你通知他签订合同,他在通知上就是不签字,有意造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状况,为将来向企业索赔双倍工资创造条件,你应该怎么办呢?我认为,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构建防御措施:

1、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 障。

2、说明公司的立场,即假如不签定合同的话,公司将没有权利任用任何一名员工。假如他还不肯签定合同的话,公 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事实也是如此,劳动法也规定员工任用必须签定权责分明的合同) pb`9x4)`$bbs.chinahrd.netkr^,qpr+/

3、假如该员工仍不签定合同,说明该员工已经存在随时走的想法,那么,晚走不如早走,因为没有合同的劳动关系

一旦持续了一段时间,一旦员工再发生任何离职纠纷或劳动仲裁,将往往出现:公司处于仲裁的不利一方(原因:劳动法现在是偏向劳动者的,模糊处理大多数对劳动者有利)。同时,给劳动部门的印象是企业操作不规范,这对企业的社会形象有不利的影响。pb`9x4)`$bbs.chinahrd.netkr^,qpr+/ pb`9x4)`$bbs.chinahrd.netkr^,qpr+/pb`9x4)`$bbs.chinahrd.netkr^,qpr+/pb`9x4)`$bbs.chinahrd.netkr^,qpr+/

4、在新职工入职的时候,如果是考察的比较满意的职工,建议在入职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好试用期等,对于

不办理入职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建议不用聘用。

5、对于部分在入职时就明确表明不想签订合同的职工,建议不要录用,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必须录用的,建议直接

要该职工在入职时明确表明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直接在入职时向该职工送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职工拒绝签订,责任就不再企业了,当然,签订合同通知书的样式要进行设计,防止职工扯皮,主张他们根据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企业拒绝签订的相关说法,关于通知书的设定,本书稿会专门讲解,再次不再多说。

6、对于招用的职工,没有立即签订劳动合同,马上就到一个月的,应该怎么办呢?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

工在入职后一个月内企业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职工有权要求企业自入职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支付职工双倍工资。国家之所以制定该惩罚措施,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与职工积极签订劳动合同,防止一些企业为了规避法律,用工后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与企业发生争议后,没有任何依据,只能承担不利后果,为此,国家在此次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严重后果,就是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应当即时向职工书面下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职工书面签收,企业保留好证据。如果更稳妥一些,建议在下达书面签订劳动合同签署通知书的同时,最好要职工写一份声明,声明内容大体为,“职工由于个人原因,拒绝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切后果由职工自己承担,与企业无关,职工不得以未签劳动合同为有主张2倍工资。”

7、建议在规章制度里面明确约定,职工要限期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公司企业通知职工签 订劳动合同,职工拒绝签订。

8、建议在职工入职通知书中先列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并明确表明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书面通知职

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拒绝签订的字样,防止职工将来有意拖延签订合同,企业承担不利后果。

9、企业一定要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资料予以保留,并且保留期限不得少于职工离职后的一年,防止职工

离职后的一年内随时主张双倍工资。

10、企业可以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以会议的形式通知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会议记录由每位参会职工进行签

字确认,特别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公司做好备案。

11、企业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企业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不明确表示拒绝签署,

但是,职工手中还有许多企业非常重要的工作没有完成,或者是公司的一些老员工,不好意思辞退,经企业多次通知签订合同拒绝签订,对于企业书面通知拒绝签字,企业最终也没有办法,往往得过且过,结果,等项目结束,职工离职了,反过来告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我们建议的办法就将是,如果对于拒绝接收通知的职工,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进行通知。在邮寄送达的备注栏目及中,明确写明书面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的字样,以备将来进行诉讼时可以有回旋余地。

12、除此之外,建议企业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最好是解除劳动关系。只有这样,企业的风险才可以将到最

低。当然,因为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仍旧需要支付劳动报酬但是企业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13、针对职工因为逃避保险而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建议企业最好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不能与职工解除

劳动关系的,一定要职工自己写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企业做好备案,以防备将来职工向企业索要双倍工资。

14、针对一些企业职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担心需要个人交纳社保的问题,可以与职工约定提高职工的

部分工资待遇,职工个人应当交纳的社保由企业承担,包含在社保以内。

15、关于一些职工担心签订合同会影响职工的跳槽问题,如果企业真的想保留该职工,需要该职工提供工作,企业

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作出让步,比如,可以约定职工需要离职时,可以随时离职,企业不追究职工的责任。

16、当然,需要明确说明的事情是,现在,对于职工明确表示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到底应当怎么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并不特别明确,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杜仲裁官认为,企业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就要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如果企业不与劳动者终止该劳动关系,继续聘用该员工,如果该员工以未签署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企业还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各位,公司有一个员工,去年进来的,那个时候还是在校生,在公司做了一年了,今年七月份才拿毕业证书,一直没有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在校生可以签合同吗?),后来我来了,要求他签,一直拒签,工作状态也不好,就是不太想在公司做的那种,但又暂时还没提出辞职申请。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1.过去的一段时间,他是在校学生不可以签劳动合同。你要求签也是没有用的。

2.现在他毕业了,公司应该积极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承担更大的损失,这个你肯定知道的。他工作经常不在状态,由于你们没有合同,所以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你们要这个人的话,就迅速签订合同;如果不要,则给予必要的赔偿,双方就两清了! 引用、不知不觉 2011-8-17 11:45 在校生只可以签订实习协议吧,拿到毕业证之后,再改签劳动合同。你可以给他讲明劳动合同的实质作用,让他消除那种“卖身契”的感觉,尝试和他沟通,,, 引用 芋儿 2011-8-17 11:45 楼上说的挺清楚了,基本上从这个员工毕业之日起,如果他仍在你公司就职,就应该签定劳动合同了。如果感觉他状态不太好,尽早沟通,有利于公司,也有利于他本人。 引用 lilac0094 2011-8-17 11:57 lz說的情況應該屬于學生畢業實習了﹐這種情況下我公司是一定會與學生簽訂勞動合同﹐畢竟學生的畢業實習也是與其它正式職員享有等同的工資福利待遇﹐所以沒有lz的煩惱。 公司可以出通告要求員工于**時間內與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同時將通告以郵局速遞方式寄至員工身份証地址﹐速遞單上必須明確寫明簽訂勞動合同通告字眼﹐并保留好相關証據)﹐通告內容中可聲明如員工仍不按通告內容簽訂勞動合同﹐將視為員工自行終止與公司的勞動關系等字眼。

做完上述操作后﹐公司的風險會小很多。

发出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在指定日期内签订(毕业证书发出一个月内),否则视作申请离职;如果员工还在公司上班,那可以让他马上签收知悉;如果他不上班就按5楼的所说发快递了!尽量规避劳动用工风险

其实员工应该在实习期内表现还是不错的,不想失去一个有能力的员工,那关键还是沟通,和他的经理沟通相关工作情况,然后和员工沟通,消除顾虑或者看看员工是否有什么想法。 引用 taopeach 2011-8-17 14:56 有那麻烦吗?对他发个通知要求签字确认,内容就是公司提出签合同,自己本人不签,后果自附上日期。如果连通知也不签,直接叫她走人,反正没有签合同,也不存在什么赔偿的问题。

引用 不会飞的猫 2011-8-18 13:59 时间掌握好,一个月内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超出一个月了发什么通知都没用,如果被告了一样要给赔偿的,管他还做不作,一定要签。 引用 最爱天齐 2011-8-18 16:32 这种明显的就是骑驴找马型的,可能目前的他不满意,但是在没有找到更合适的之前又不会走,我觉得尽早沟通,尽早摊牌,如果实在拒签,就请他走人。 引用 shiyiyue 2011-8-18 21:28 同意wingwingsugar 的说法,对于这个问题我咨询过相关律师,一个月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的,直接通知其走人就行。当然公司层面的告知证据必须得有。 引用 点点甜心 2011-8-26 13:33 看来现在这种心态的人还不少,我们也遇到了,跟他口头沟通了几次还不签,所以给他一个邮件提醒签订合同的截止日期,并且其直线主管也会帮助沟通这个问题,仍不接受,只能走人。

引用 sghlp 2011-9-2 13:27 一个月之内公司动议签合同,关键是要留下公司想与之签订合同的证据。 引用 karin208 2011-9-7 14:42 我觉得尽早沟通,尽早摊牌引用 xiaoqi0424 2011-10-18 09:55 一个月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的,直接通知他走人。赞同留下他不愿意签订合同的证据。 引用 liuxingyie 2011-10-20 08:14 这样的人留在公司也是祸害,不遵守游戏规则的,干掉。 引用 yingkuaizi 2011-11-9 10:40 如果劳动合同的无法订立,是由劳动者的借故不签导致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保留好证据),同时,根据下述具体情况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1年内作出。如超过1年,无论是双方谁的原因导致的劳动合同未订立,都视为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无权再以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同时,还面临被追索11个月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2011-7-21 15:45:00 相关评论() 现在在餐饮业、建筑业这类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却出现了另一种怪现象:用人单位求着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还不愿意签。在现在就业压力很大的环境下,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呢?

近日,山东德州晚报新闻热线接连接连接到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电话。据了解,原来的用工状况是员工求着企业签合同,好让自己的未来有保障。而现在在餐饮业、建筑业这类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却出现了另一种怪现象:用人单位求着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还不愿意签。在现在就业压力很大的环境下,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呢?记者带着这个问题分别调查采访了员工、企业、律师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相关人员。 员工:把钱攥到自己手里才踏实

19岁的小娟来自陵县农村,今年春节过后经老乡介绍,来到了位于德城区大学路的一家酒店上班。过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当酒店人事部门负责人找她签订劳动合同时,她却犹豫了。几天后,小娟告诉经理她决定不签合同了。

其实像小娟这样不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并非少数,尤其是像餐饮业、建筑业这种外来人员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行业。一家海鲜酒店的餐饮部李经理说:“大多数员工在试用期后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显得格外大方,说只要酒店讲信誉,按时发工资,不签劳动合同也无所谓。后来跟几个员工深入交谈才明白,其实是他们打心眼里就不想签这个合同。”虽然从事这些行业的人员文化程度相对不高,但是他们也都清楚不签订劳动合同对自己也没有保障。选择不签劳动合同是因为他们觉得签了合同就限制了自己的自由,没有劳动合同限制,如果不想在这里工作就能随时离开,不用考虑合同的法律效力。

另外,不签劳动合同就不用从工资里扣钱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这样每个月拿到自己手里的钱会多一些。来自武城的小夏说:“现在的餐饮业大多长期招人,不受合同限制,看到哪家待遇好,就可以随时跳槽。要是签了合同,每月扣除保险,到自己手里的钱就变少了,把钱攥到自己手里才踏实。”

企业:让员工声明“自愿放弃”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餐饮业的服务员大多是18岁至25岁之间的青年男女,人员流动性很大。一家酒店人事部门的负责人表示:“现在餐饮行业招服务员太难了,我们几乎是常年在劳动力市场挂着招聘启事。我们的要求现在也放宽了,只要你愿意干就行。我们也想利用劳动合同留住员工,要不等到年底忙起来,人手根本不够用。” 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多数企业会要求员工写一份自愿放弃缴纳保险的承诺书,并声明“本人不愿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但记者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这样的承诺和声明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处罚。即使劳动者本人书面提出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实不办保险对我们这种小餐馆来说也省去了很多麻烦。”一名私营业主说出了务工者稳定性差的情况和用工市场出现的“潜规则”——企业和员工不签订任何用工合同,也不替员工缴纳养老、失业等保险,而作为补偿,企业除付给员工约定工资外,会再多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

主管部门:保险关系转移仍需完善

目前这种人员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员工不愿签合同、缴保险的现状,除了员工本身不愿意签订的因素外,保险关系的转移不便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记者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规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几项险种。养老保险虽然可以转移到新单位继续参保,但由于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险并不完善,养老保险从城市转移到农村的具体操作办法还未形成,过程也比较繁琐。所以为了避免麻烦,也为了多拿到点钱,很多务工者选择不签合同、不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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