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违规处罚条例
1.违反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每
次扣10元。(以下相同)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请假、休假的,作旷工处理,一天扣三天。未上班三天以上或超假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未经队长同意而私自换班,将扣双方每人10元。连续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2.违反值班制度,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及喝酒者,第一次扣30
元,第二次扣50元,第三次作辞退处理。工作时间内离岗、串岗及看书报,发现一次扣10元。上班睡觉扣30元,超过三次作劝退处理。
3.在值班过程中态度恶劣、方法粗暴被职工投诉,经过查实,
一次扣20元。巡逻时不按规定签到扣25元。两个月内有两次以上作劝退处理。保安在上班时如有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作开除处理,情形严重的,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有保安人员在上班时间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的,发现一次扣25元。因个人表现极为不好,被公司要求劝退处理,公司视具体情况安排如无适当岗位,其必须在5天之内办理离司手续。
4.每班每月召开两次会议,如有无故不参加者扣10元。
5.对值班通信器材及警用器材有保管责任,损坏或丢失对讲
机,按公司购买价格赔偿。利用对讲机传呼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发现一次扣10元。
6.保安人员值班时着装不整齐扣10元。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在
下班前把卫生搞好,否则扣15元。
7.不当班的保安人员不得到值班室,如有违反的扣20元。
8.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容留亲戚朋友在公司宿舍住宿,违
者扣当事人30元。
9.所有保安人员有责任互相监督,做好安全防卫工作。
光华活彩电子(江苏)有限公司 2012年5月8日
《保安人员违规处罚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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