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一、目的:
督促监理机构成员编写工作总结,反应监理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程监理经验。
二、工作总结的分类:
1、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2、单位工程监理工作成果报告;
3、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三、内部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1、内容: 1.1、工程概况; 1.
2、质量情况; 1.3、投资情况; 1.
4、进度情况; 1.5、安全文明施工; 1.
6、合同履行情况; 1.7进场材料及送检汇总; 1.8、监理工作情况; 1.
9、建议。
2、编写总结的分部的分部工程: 2.1、地基与基础工程: 2.
2、主体机构工程;
2.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工程验收前完成编写; 2.
4、总监审核。
四、单位工程监理工作成果报告:
1、内容:
1.1、工程基本概况:
1.2、监理组织机构及其工作时间; 1.
3、关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 1.4、合同执行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1.
5、工程费用分析;
1.6、对工程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1.
7、工程形象记录资料; 1.8、其他问题。
2、填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项目总结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编写;
4、报监理部审查备案;
5、提交建设单位。
五、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1、内容: 1.1、工作时间; 1.
2、个人德能勤才自评; 1.3、工作内容; 1.
4、工作经验教训; 1.5、建议; 1.
6、体会; 1.7、未来展望; 1.
8、填写汇总表。
2、个人独立编写;
3、12月31日前完成,并交办公室。
六、执行本制度的考核:
本制度考核由公司的公司进行,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挂钩。
1、
2、监理工程师没有完成个人年终工作总结,考核零分; 因未完成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总结造成验收滞后业主或承包商投诉的,考核零分;
3、因未完成单位工程监理成果报告造成验收滞后影响工期的,考核零分;
4、监理工程师变动时,没有一脚监理工作总结的,该监理工程师考核零分,总监或其代表考核零分;
5、监理工程师变动时,没有移交监理工作小结导致投诉或其他问题出现的,总监或其代表考核零分;
6、总监或其代表没有向接替者移交监理工作小结,导致投诉或其他问题出现的,总监或其代表考核零分;
7、监理工程师接受移交的监理工作小结后,没有跟踪落实导致投诉或其他问题出现的,该监理工程师考核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