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一、导游人员的概念
导游人员,是指按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1999年5月14日修订发布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1、必须是中国公民
2、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必须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导游证领取的前提和途径
1、前提: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2、途径:
(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
(2)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的人员
3、导游服务公司:指从事对导游人员业务管理、培训,并为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提供供需信息等服务的企业。
四、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区别
1、是否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2、语言能力
3、领取的程序不同
4、有效期限不同(3年/3个月)
五、导游证与领队证
1、联系:导游证是报考领队证的必要前提。要想成为领队,必须首先是导游人员。
2、区别:导游证是国内从事导游职业的上岗证明;而领队证是从事跨国导游服务的法律证明。同时,两者的领取方式不同。
六、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以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为根据)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4、被吊销导游证的
七、导游人员资格证与导游证
1、联系: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取得导游资格证的必要前提,而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不意味着必然取得导游证
2、区别:
(1)性质不同
(2)领取程序不同
(3)有效期不同
八、导游人员的权利
1、导游人员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
2、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处罚行为不服时,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
3、导游人员在旅游活动中享有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
(1)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
(2)必须是遇到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导游人员才可以行使这一权利
(3)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
(4)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
九、导游人员的义务和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处理
(一)导游人员的义务
1、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带导游证
3、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5、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
6、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中止活动的三大条件)
(1)中止导游活动:是指在导游过程中,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行为。
(2)构成中止导游活动必须具备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①必须是在旅游活动中;
②必须是擅自中止;
③必须是彻底中止。
7、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8、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1)明示:语言、文字或其他直接表达的方式
(2)暗示:含蓄的语言、文字或示意的举动等间接表达意思的方式
(3)小费:一般来说是旅游者出于对导游人员的优质服务的感谢或奖赏,主动给予导游的钱。
9、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二)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处理
1、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2、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3、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4、暂扣或吊销导游证;
5、按规定扣分;
6、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做题时看清要求)
7、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导游人员等级考试
导游人员等级分为两大系列、四个级别。两个系列为外语导游员和中文导游员系列。四个级别为特级导游员、高级导游员、中级导游员和初级导游员。
十一、导游人员计分管理
1、计分管理是导游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扣分的管理制度。其方法为年度10分制。
2、掌握导游人员27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扣分计分方法.A.扣10分
(1)有损害国际器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B.扣8分
(1)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
(2)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3)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
(4)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
(5)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C.扣6分
(1)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
(2)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3)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
(4)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
(5) 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6)发身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
D.扣4分
(1)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
(2)无故不随团活动的;
(3)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
(4)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的;
E.扣2分
(1)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
(2)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
(3)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
(4)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志的;
(5)仪表、着装不整洁的;
(6)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
十二、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
1、导游的年审以考评为主,内容包括: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
2、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
3、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