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政府法制办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
流程
信访人向县信访局提出复查、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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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复查、复核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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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向县法制办发送转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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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制办收到转办函后3日内向初始答复单位发送答复通知书,要求其提交事实和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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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须实地调查、召开举证质证会、
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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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访复查、复核申请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案情
复杂经法制办主任批准可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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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立卷归档→将复查、复核意见书及案卷移交县信访局。
《定远县政府法制办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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