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程序
根据国家省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先入轨运行,再逐步完善”的工作要求,现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程序明确下:
一、严格按照市局核准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区设岗办审核备案,作为岗位聘用的基本依据。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市职改办审批的岗位数额(聘用指标数)对所属事业单位具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提出聘任意见,将相关人员的聘任材料(主管部门聘任报告,“信阳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申报审批表”、聘任情况备案表及个人相关的五证等)报区职改办备案审批,区职改办按市职改办部门要求,结合区设岗办对各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复审认定,复审认定结果报局领导审定。
三、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按照信人社[2014]4号《关于事业单位新取得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单位经市局审批的设岗方案,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提出聘任意见,将相关人员的聘任材料(主管部门聘用报告、信人社[2014]4号“附件1”和“附件2”及新取得的岗位等级证书原件等),报区设岗办进行复审认定,复审认定结果报局领导审定。
四、复审认定结果经局领导审定后上报市局备案及下发所属单位主管部门。
五、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后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审定结果和市局审批的设岗方案,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组织实施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工作完成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设岗办备案。
六、签订聘用合同,对已聘用到新的岗位等级的人员,各单位要逐人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七、兑现工资待遇。区人社局、财政局凭相关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聘任情况备案表”按相应的岗位等级套改工资,兑现新的岗位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