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组织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和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使公司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制度。
第三条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组织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职责
党总支委员会是公司民主生活会的领导机构,负责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工作。
党群工作部是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部门,负责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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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五条
会议原则
民主生活会上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开展积极的思想认识交流,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六条
基本内容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六)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八)对领导班子作风情况的整体评价及对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
(九)上级制定的内容及公司其他重要问题。 第七条
会议时间
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可随时召开。
2 第八条
会前准备
(一)由会议召集人与参加人员通气,确定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具体日期,并结合实际工作或问题确定中心议题;
(二)党总支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从思想上做好会前准备;
(三)根据会议议题和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由公司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审阅;
(四)组织召开民生生活会预备会,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第九条
召开会议
(一)与会人员各自汇报思想、交流情况、查找差距、进行自我批评,互相交换意见,总结经验教训;
(二)会上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主要问题的改进情况;
(三)党员领导干部应正确对待其他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四)党群工作部安排专人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人员、缺席原因、主持人、记录人及每位同志的发言。记录要真实、准确,字迹清楚。
第十条
整改落实
(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及时通过适当形式向公司员工通报,接受员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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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确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做好会议材料的立卷归档。主要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会议发言原始记录、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等。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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