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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4:20: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施工管理及奖罚制度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期交工,对工程施工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施工技术制度

1、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特殊施工条件,新工艺等,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计划以及施工方案,保证达到规定要求,让建设方满意,如果施工组织设计达不到要求而影响工程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

2、每项工程开工都要组织编制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形象进度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并在计划中标明部位,工作内容,工程量,完成时间,劳动力曲线表,编制人审批人,缺一项处罚责任人100元。

3、各类技术人员要领会图纸的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要求,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错误,要迅速提出意见,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如果由此引起经济损失和质量事故,罚责任人不低于200元。

4、施工单位无权修改施工图,如有重大的疑难之处,只有通过建设(监理)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进行修改后根据设计单位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相关签证进行施工,如擅自修改,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并罚款200元。

5、技术人员要进行层层交底,保证技术措施的落实,缺少一次罚责任人100 元。

6、技术人员要对材料设备进行检验,保证项目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和零配件符合要求,进而保证工程质量,如出现材料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质量,处罚责任人200元。

7、工程项目放线中出现严重的轴线移位,水平标高不正确,给予技术责任人,每点罚款100元。

8、技术责任人负责工程及竣工资料的检查和督促,保证资料竣工时完整交给项目部,如有遗失,罚责任人500元。

9、凡是各种报验,试块试验,工程验收,所有责任人员一定要在各自范围内做好对外交涉工作,验收不了影响工程的,罚责任人500元。

10、技术人员应认真做好砼块,砂浆试块,钢筋焊接试验,原材料复试等技术资料,负责收集好各种工程技术资料,如有遗失,罚责任人500元。

二、现场材料进场制度:

1、材料的选样

材料采用选样制度,由承建商(或甲供材供应商)按照设计师的要求,报送多种样板,设计师选定并经签字确认后保存,作为工程的对照样板。

2、材料的报样

(1)建筑施工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在批量进场以前进行送样报样。所有材料、设备样板均由承包人报送至项目部项目主管工程师处,由项目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样板评审,所有样板评审均由设计管理部、项目部及项目监理联合评审,各部门(含监理单位)主管工程师应在认可的材料、设备样板上签字确认,对于不认可的材料、设备应提出并签署不认可原因及意见;各部门(含监理单位)均签字确认的材料、设备方视为评审通过,有任何一个部门(含监理单位)未签字确认的材料均视为评审未通过。

(2)对于评审通过的材料、设备,在各部门(含监理)签字确认后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可以要求承包人按要求进行批量采购,经设计管理部、项目部会签后报项目事务部备案;对于未认可的材料、设备,各部门应说明未认可原因,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应按此要求承包人限期重新提交样板。

(3)所有材料、设备样板报送时应包括出厂合格证明文件、产品使用说明、产品主要规格及技术参数说明等相关文件;所有样板必须同时报送两套,一套送项目部封存,另一套交予监理单位作为施工过程中的对照样板。未报送样板或未经过样板确认的材料不得用于施工。

3、材料的进场验收

凡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均应严格执行材料报审制度,项目部与监理单位共同对其进行抽检(与设计样板对照)或送检,材料送检由监理单位负责。发现不合格品或货不对板的无条件退货,情节恶劣的将予以相应处罚。

4、材料的堆放

场内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总平布置图规定堆放,分门别类做好标识,并做好保护,废弃材料及边角料统一处理,禁止随意丢弃。

5、材料的退场

凡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在未得到项目部书面确认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得擅自退场,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退场的物资应由供应商填写《物资退场记录表》,由项目部签署同意后方可退场。

6、所有进场材料要严格按照与甲方商定的材料进场,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签字认可,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严禁进场;出现品牌不符、手续不齐全的材料一律退场;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严禁使用;如现场仍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处5000元以上罚款,出现的返工材料更换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材料进场于当天及时与监理、甲方相关人员取样送检,进场材料的取样不得无故拖延,每拖延一天处以200元罚款(星期

六、星期天除外)。

7、如承包人擅自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承包人应承担3万元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一切更换发生的费用。

8、其他进场的各种材料及设备,资料员要及时收集相关证件材料报监理,不得延误。

9、需要进场复验的设备和材料,施工单位要及时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如因施工单位送检不及时影响工程交工,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5000元。

三、现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报验、整改、维修制度:

根据集团要求项目做市场高端品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精雕细琢,特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要求工程质量上,高效地做好每一细部,具体如下:

1、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施工完成后,由项目部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自检或自检不合格不得报监理单位验收,报验时必须有书面资料,口头或者电话通知报验的,不予办理检查验收。验收前对监理单位巡视检查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验收过程中不得出现拒不整改情况,发现一次将处以500元罚款,并落实整改彻底,做二次书面报验、复验时间精确。对二次报验、复验仍不合格并私自强行施工的单位处予罚款5千--1万元,并停工整顿,直至合格为止,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钢筋工程要切实保证钢筋的型号、规格、数量、位置正确,钢筋的间距、排距、搭接长度、锚固长度、接头位置、接头数量、箍筋加密位置及间距、钢筋保护层、钢筋绑扎观感质量等须符合规范要求,验收过程中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上述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报甲方、监理单位复验,复验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彻底的情况将处以300元罚款。

(3)剪力墙钢筋安装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剪力墙钢筋的位移现象,砼浇筑剪力墙上口钢筋要采取一定的限位措施,杜绝出现钢筋位移超出规范允许范围。如出现严重位移情况,发现一处罚款300元并及时落实整改处理。

(4)施工现场柱、梁钢筋各种接头连接要严格质量要求。电渣压力焊接头要保证焊包饱满、竖向同心;直螺纹连接车丝扣要保证丝头平齐、丝纹圆滑、做好成品保护,连接过程中要保证两端受力均匀,进筒长度一致,按规范要求露一丝至二丝,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丝头锈蚀严重、露丝过多现象,须做返工处理并复验,对重复出现者将以200-500元的罚款。

(5)对于二次施工的砼构件中的钢筋工程,浇筑前须提前整改恢复设计尺寸,并作除锈处理。达到合格要求后报验,不准漏报或不报就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处罚款500-1000元。

2、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要保证模板标高、轴线位置的准确,模板拼缝要严密;模板垂直度、平整度、起拱高度、几何尺寸、截面尺寸要符合规范规定要求。模板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做好自检,达到标准后报监理单位验收。如因模板工程导致出现现浇构件偏差过大、漏浆严重,将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2)模板支撑应确保支撑体系的强度、刚度、整体性以及稳定性,要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方案执行,与施工方案不符不予验收,并禁止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模板拆除应待现浇结构达到要求强度后申请拆模,拆模申请须附拆模试块的检测报告,无拆模申请及检测报告的严禁拆模,对于不报验擅自拆模,视情况处以3000-5000元罚款。

(4)对悬挑部位及跨度大于8M以外的梁部位砼强度必须达到100%才能允许拆模并提前申请拆模报告,否则,每处罚款1000-2000元。

3、现浇砼工程

(1)砼浇筑工程中严禁出现纵向受力钢筋露筋,主要受力构件有蜂窝、空洞、夹渣等严重缺陷,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2)砼表面标高的控制应在浇筑工程时拉水平控制线钢尺检查,并做好二次抹压,平整度误差控制在±1cm,不得出现过大偏差,如出现平整度偏差严重处以1000罚款。

(3)砼保护层厚度不够或露筋视情况严重程度处1000-3000元罚款并整改。

(4)进场砼坍落度原则上应车车检查,并严格按照配合比通知单要求坍落度±20mm控制好坍落度,浇筑过程中严禁向罐内加水,发现不合格砼应立即退场,不得使用,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罚款。

(5)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

(6)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试块有多余或空白,每组罚款200元。

(7)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8)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4、砌筑、屋面、装饰装修工程:

(1)对砌筑工程中出现的不严格配合比造成砂浆不符合设计要求一次罚款500元。对于干砖上墙,罚款20元/块,对于灰浆饱满度达不到要求的罚款50/m2,并及时修改。

(2)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3)承重墙体使用断裂小砌快,每处罚款100元;小砌块未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的,每处罚款100元;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产品龄期未到28天的,罚款100元。

(4)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5)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板或过梁搁置长度小于120MM,每处罚款50元。

(6)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7)对屋面工程中出现保温层厚度及其他材料配合比、防水层、找平层厚度及平整度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罚款50元/m2,并及时整改。对屋面工程中出现的内墙抹灰、内墙涂料等项目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处200-500元罚款,并及时整改。

(8)对楼地面工程中出现的砼配合比、发泡或细石砼质量、厚度、地面找平层厚度、平整度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处罚款200-500元,室内楼地面空鼓、裂纹超过规范验收要求的,每间罚款100-600元,并及时整改。

(9)对门窗工程中出现的门窗材质、固定件长度、门窗扇开启等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个罚款200元,并及时整改。

(10)对墙面增加线盒插座等,造成该部位不能完善,对该单位每处处以200元罚款并及时完善。

(11)桩基础:桩孔施工的位置、深度、尺寸必须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如出现偏差每处以2000元处罚。

5、安装工程

(1)剪力墙、现浇板管线预埋的所有材料必须保证材质、规格、型号、出线盒位置、标高及间距、管线走向、排距、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否则,每处给予200元处罚。

(2)各洞口预留给排水、配电箱、送风、排烟、电梯按钮及消防箱等洞口的预留位置、标高及洞口尺寸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否则,每处给予200元罚款。

(3)接地、防雷及等电位连接均压环的安装所使用的材料须保证材质、规格、型号、位置及焊接倍数、焊接质量、防腐情况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否则,每处给予200元罚款。

(4)图纸如需变更应有书面材料并报甲方、监理单位同意,签字盖章齐全,否则按原图施工。

(5)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防护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内留空的,每处罚款100元。

(6)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7)楼梯梯段净宽小于1.1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楼梯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小于梯段净宽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净高小于2.00米的,每处罚款200元;梯段净高小于2.2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

(8)安装施工过程中严禁出现以下施工状况:

1管道支架安装间距超差,标高不准;不按工艺规定顺序进行防腐处理。

2 管道支架固定方法不当,安装不牢,管道支架接触不紧密。

3管道不垂直,反坡。

4 阀门安装位置和标高不便操作和维修,影响使用;阀门方向装反、倒装、手轮朝下。

5 阀门安装后,经强度试验或使用后,关闭不严,有泄漏。

6阀门填料函处在安装后通水时,冒、漏严重。

7 生活给水管和生活、消防合用管出水混浊,水色发黄,有异味。

8给水管道流水不畅或堵塞。

9 消火栓口不朝外安装,在箱内位置和标高不符合规定。

10 卫生间、厨房、阳台电井、管井给排水、卫生器具、供暖、供气、供热管道器具、表盘、箱盘、桥架、母线、电缆等位置在图审时必须一次审定且有详细大样图。

11 住宅采用的电度表、水表、热量表按规定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

12 消火栓箱上无“消火栓”字样,箱内水枪、水带配置不全;水带未与消火栓栓口、水枪绑扎,排列凌乱。

13 配水管、配水支管安装通水试验后,有“拱起”、“塌腰”、“弯曲”的。 配水管水压试验或做喷水灭火试验时,螺纹接口有返潮、滴水、渗漏的(含配水干管焊接口处)。

14 排水管附近地面、地面缝隙返潮、墙角、地板渗漏,隔墙潮湿、积水的。

15 排水管道甩口不准,立管坐标超差(靠墙太远或太近)。

16 生活排水管有污物、臭气不能正常排放;地漏偏高或过低,水压达不到要求,周围渗漏。

17 排水系统进行通水试验时,排水不畅或堵塞,地漏冒水、地面被淹的。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

18 给水管道竣工后,没有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

19 排水检查口、清扫口位置、朝向不正确;标高、靠墙尺寸不符合规范要求。

20 公共部位(地下室、车库、走廊大厅、电梯前室电井、管井等)各种管道、风管、桥架、电气设备等在施工前必须统一安装方案,杜绝各行其是、盲目施工。

21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

22 管道、设备、支架等油膜返绣,油漆漏涂。

23 严禁对镀锌钢管进行焊接,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厚度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24 埋地管道防腐层脱层,有空鼓。

25 保温结构松散,保温层厚度不均。

26 设备基础外形尺寸超差,基础中心线偏移,标高过高或过低;基础设备孔偏差过大,深度不够,木盒清理不够干净;预埋地脚螺栓的外漏长度参差不齐,螺纹受损;垫铁安装位置不当,位置不合理;基础出现沉降;二次灌浆质量不良。

27 电缆桥架、电线保护管的吊、支架间距过大,歪斜,用气割开孔、切割、防腐质量差。

28 穿线管内存水的。

29 预埋电线管堵塞、遗漏。

30 进箱、盒电管不顺直,管与箱盒连接不牢固。

31 PVC电管连接处脱节或断裂。

32 金属轮管敷设中间有接头,接地不牢固或不做接地跨接;固定在设备上或不固定;使用长度超过2m。

33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线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金属导管内。

34 管长间距过大,甚至用铁丝绑扎电管固定,致使电管固定不牢固。

35 托盘、桥架不平直、不垂直、观感差。不做接地跨接或跨接不符合要求。

36 桥架与电管连接不良。

37 管口无护圈,穿线时破坏绝缘层。

38 多股导线接头连接不压接线耳,不搪锡,接触不良,通电后发热。

39 接头处绝缘包扎不规范的(先用黄蜡带缠绕,再用黑胶布外包;里层用塑料胶带缠包,外层用黑胶带包扎)。

40 管内穿线过多。

41 桥架内多根电缆排列不整齐,相互交叉挤压,固定不牢固。不挂标识牌,标识内容不全,字迹不清晰。

42 高低压成排距垂直度超差,表面不平齐,接缝间隙超差。

43 柜(盘)安装中加垫铁,对盘柜不标记柜号、简图、导线号牌不标或标识不清。

44 配电箱体气焊开孔或气焊机械开槽。

45 相同的灯具在同一场所高度不一致;成排的灯具不直;吊顶上灯具下垂、歪斜。

46 吊灯、吸顶灯脱落。

47 开关、插座不水平,距门旁尺寸不同意、不牢固,周边有缝隙。

48 接地体搭接长度不够,没按要求焊接。

49 金属门、窗、栏杆防侧向雷击接地线无预埋件,压接线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与门窗安装配合不良,外露,隐藏不良,连接不牢固,测试不及时。

50 开关(插座)盒配电箱体内壳凸出饰面或凹进饰面超差,不方正。

51 火灾探测器与其他设备、梁墙的距离不符合要求,造成误报;探测器安装距离超出报警范围,产生报警死角。

52 探测器安装歪斜、下垂,

53 火灾报警用导线必须是合格的耐热导线,其截面和使用电压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54 风管安装不平整、中心偏移,标高不一致;法兰连接处漏风。

55 风管与设备间安装柔性接管间距小。

56 风管穿墙、楼板硬链接。

57 风管安装支架设置不均匀,制作安装随意

58 槽钢支架、门型支架制作时没有采用45°拼缝焊接。

对于以上1-58项安装过程中严禁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检查验收中视情节轻重给予200-2000元处罚。

(9)各单位在安装、施工中,如未经允许,有破坏主体结构现象的,一经发现,除按规定要求予以修补外,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00-2000元/处,对主体结构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罚款3000元/处外,并按建筑工程质量处理程序处理。

(10)各单位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监理、业主、设计单位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如未沟通而擅自施工,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除要求给予返工外,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00-5000元。

6、外墙工程:

施工单位按照外墙面验收标准进行控制,超出标准要求的一处以200-500元处罚,并返工处理。

7、其它

(1)施工中出现质量隐患,承包人拒不执行发包人,监理单位的书面指令进行整改、维修,承包人每次承担5000元的处罚。

(2)施工中出现不合格项目,承包人拒不执行发包人、监理单位的书面指令进行整改、维修,承包人每次承担5万元的处罚。

以上内容必须配合土建施工,安装完成,班组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甲方监理验收。验收不符合要求需进行二次验收,二次复检不合格者给予二倍处罚,直至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现场施工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和安装。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书面记录,搭设或安装完毕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罚款500-1000元。

2、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等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安装或拆除。使用中应有专人操作和维护。首次安装或分段安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纪录。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500-1000元。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的每处罚款200元,安全网有空洞超过15cm*15cm的每处罚款200元。

3、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指挥生产人员在想班组分配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向他们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作业的每次罚款500元。

4、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检查制度。施工单位应制定的检查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在每周一的工程部例会上各单位汇报上周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并有书面材料,每少检查一次罚款500元。

5、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发现未经教育培训上岗者,对单位每人罚款100元。

6、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对从事高处作业和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应进行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和登高架设作业。不组织体检每次罚款500元。

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个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每发现一名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罚款100元,不系帽带折处罚50元,每发现一名不佩戴和使用安全带进行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每人罚款200元。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按相关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对应配备而未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的每处罚款300元,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每发现一个罚款200并没收。

9、现场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和金属物绑在一起或拖地,各种电动机具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按照规定做保护接零,发现现场一处电缆线破皮漏电的罚款500元;每发现一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线,罚款500元并全部更换。

10、“临边四口”须按相关规定搭设维护,每发现一处临边、洞口未防护的罚款200元。

11、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人证相符,每发现一名违反者罚款500元。

12、对其他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安全规范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给予施工单位2000-10000元罚款。

13、对甲方、监理下发的通知单中提到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否则,不整改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

14、各施工单位闲杂人员一律不能再工地上逗留,若造成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恶性事件,按情节严重给予该单位1-10万元处罚;若造成工地火灾,动用消防及警车、救护车等事件发生,给予该单位20万元处罚。

1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处罚200元。

16、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施工,违者一次处罚200元。

17、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人员中午严禁喝酒,对于酒后上班者,严禁进入工地作业现场,不听劝者处200元处罚,强行作业造成工作失误后果自负。

五、工程进度工期节点、资料

1、总包单位关键节点(基础、主体封顶、竣工)工期每拖一天,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向承包人每日2000元进行处罚。

2、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工期网络计划执行,对进度进行动态控制,将拖延的工期在下个节点内赶上,如不能按期完成周进度计划,将处以1000-5000元罚款,允许在下周四以内赶上。对于甲方、监理单位提出合理的工期计划,施工单位应责无旁贷的完成,否则,将按1000-5000元罚款。

3、各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工程交工材料,如因工程资料提供不及时或在要求的合理时间段不能提供全面资料,将给予责任单位500-2000元的罚款,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对分包单位的交工资料进行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在进行主体竣工验收前必须将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可报相关部门验收。

4、故意拖延扯皮或不执行的施工单位,配合态度不积极,有消极或恶劣情节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

5、对于个别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不按甲方、监理单位的正确命令、通知、联系单办理的,视造成后果的轻重程度,甲方、监理单位有权向施工方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索赔,并按相应制度处罚。

六、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例会、文件制度: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离开工地必须经项目法人书面批准后才能离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若每月驻工地时间少于22天,则每月每人没少一天罚款1000元。罚款必须在监理单位每次申请支付款项前交给甲方项目部后,甲方项目部才对所申请的款项进行支付。

2、甲方负责人对保利拉菲公馆一期一标段、二标段的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到岗情况,每月实行考勤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3、各单位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部确定的管理人员数量进行配备且具有上岗资格证件,对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影响工程顺利施工的给予1000-3000元罚款,并在要求的时间配齐,没有证件的不得上岗。总承包单位要履行好总包职责,分包单位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对于不服从总包管理的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在甲方工程拨款中扣除返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不履行总包职责的,致使分包单位造成工序混乱或造成损失的,总包单位将接受500元处罚。

4、施工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应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参加会议无故迟到者罚款200元,迟到5-15分钟以内的加罚100元,对不请假、不出席者罚款500元。

5、各施工单位每周四必须报施工周进度计划,无故不报的单位罚款200元,迟报、缓报的单位罚款200元。对于不参加甲方、监理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的各施工单位处以300元罚款。

6、甲方、监理通知单下发后,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按要求完成的以及未及时处理的处罚200元/次,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处理完善的免除罚款。第二份通知单覆盖第一份的问题按二倍经济处罚(即处罚400/次)。

七、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住建厅《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18条》、市城乡建设局《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等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项目部扬尘工作奖惩制度。

1、考核内容与方法

考核内容

(1)各分工管理人员扬尘治理检查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百分之百;

(3)渣土物料覆盖达到百分之百;

(4)施工现场清扫洒水达到每日四次;

(5)施工现场区域道路硬化达到百分之百;

(6)施工现场物料渣土清理清运做到百分之百封闭;

(7)对施工现场出入车辆做到百分之百不带泥上路;

(8)宣传扬尘治理、保护大气环境、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

考核办法

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项目部接受上级考核,班组接受项目部考核。

2、奖励

凡在扬尘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达到上述考核内容的班组和个人,项目部给予表彰、发放奖金等奖励。

3、处罚对有下列之一的人员或班组,给予书面整改和罚款 (1)对扬尘治理检查落实不到位的;

(2)对施工现场封闭区蓄意破坏的;

(3)对渣土物料覆盖落实不到位的;

(4)对现场安排清扫洒水落实不到位的;

(5)对现场区域道路硬化破坏不能及时修复的;

(6)对现场物料渣土清理清运不及时的;

(7)对施工车辆带泥上路的;

(8)对高空抛物、私自焚烧垃圾的;

4、经济处罚标准

(1)对存在以上扬尘隐患,逾期不整改的,对个人或班组罚款200-2000元;

(2)对存在以上扬尘隐患,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对隐患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对个人或班组罚款100-1000元;

(3)对于无视管理人员扬尘检查,防碍管理人员工作,对班组罚款500元;

(4)对于施工班组作业区域现场混乱,达不到扬尘治理规范要求,罚施工班组1000元;

5、对高空抛物、私自焚烧垃圾的,个人和班组罚款500-1000元;

八、成品保护

各施工单位要教育广大职工,做好工程成品保护,并制定奖罚措施,如发现对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施工的成品保护不力或故意破坏,造成成品损坏,由破坏单位(者)修复,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发现有偷盗者,按偷盗产品数量的十倍予以处罚,据情况报公安机关。

按照甲方同意的施工单位月进度计划,没有拖延的,周进度计划的罚款,可以奖回。

上述管理制度自2018年3月20号起执行,望各施工单位严格把关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以便在规定的工期内安全顺利的完成各项工作。

保利拉菲公馆项目部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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