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某某申请个人汽车 分期付款信用卡的调查报告
申请人张某某委托长沙贵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湖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丰田兰德酷路泽2015款4.0L V6汽车一辆,裸车价45.8万元,已首付车款13.8万元占汽车总价的30.13%,余款32万元占总车价款的69.87%向我行申请办理个人汽车分期付款信用卡,手续费28800元分次收取,期限3年,由长沙贵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根据个人汽车分期付款信用卡操作流程,第三方合作公司已对申请人的经济收入、购车事实进行了实地上门调查。通过面签系统方式核实,我行认为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与调查情况一致,情况属实,其收入稳定,购车真实,符合办理个人汽车分期付款信用卡条件。现将相关调查情况分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申请人及家庭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张某某,男,35岁,1981年2月21日出生,已婚,大专学历,湖南省长沙县人,身份证号码:43012119810221021X,系长沙市新华名酒行的总经理,现居住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万科城22栋301房,联系电话:188XXXXXXXX。
配偶:付某某,33岁,1983年12月15日出生,大专学历,湖南省长沙县人,身份证号码:430121198312150040,系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的销售部经理,联系电话:182XXXXXXXX。
申请人一家三口人,儿子在读小学,家人身体健康,均无不良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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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流水情况
根据三方公司调查人员陪同申请人到银行亲见打印流水,我行客户经理通过面签系统方式核实,资料属实:
申请人尾号8041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账户在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29日期间贷方发生额合计约85.5万元,月均存入金额约14.3万元, 日均资产余额约2.5万元,截止至2016年3月29日账户人民币余额206876.98元。
通过以上情况说明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与其出具的收入证明材料相符。
四、偿还能力情况
按照现行信用卡36期费率9%匡算,申请32万元汽车分期付款,分期支付手续费28800元,手续费分期800元,月等本还款8888元,无其他贷款,综合月还款9688元。
申请人月收入20000元,月综合还款9688元,月收入还贷比为9688÷20000=48.44%,其第一还贷来源充足,还贷能力较强,足以覆盖分期付款还款金额。
五、抵押和担保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与汽车经销商签订的《汽车购销合同》,申请人以其所购汽车作为贷款抵押物,合同注明所购汽车总价45.8万元。申请人已支付金额13.8万元的首付款(车价的30.13%),余款32万元(车价的69.87%)向我行申请办理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且长沙贵皇汽车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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