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的新通知
一、根据县财政局要求,把2012年秋季学前教育资助审核表、学前教育资助
工作明细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汇总表认真如实填写好,加盖相应公章,一式二份交教育股。减免保教费上级要求于近期发放给受助幼儿。
二、2013年春季学前教育资助审核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明细表、学前教育
资助工作汇总表一式四份交教育股,收费标准有变动的,按变动后的填写。本学期享受资助的幼儿不再收取保教费。
三、幼儿园资助政策方面的补充
1、3%的提取:根据冀财教【2012】153号和沧市财教【2012】237号文件要求,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2、3%的计算:
(1)事业收入就是指幼儿园收取的保育费(不含餐费)。
(2)基数是指在园幼儿保育费总和。
(3)2012年秋季学期按5个月收费计算保育费总和,13年春季学期按4
个月计算保育费总和。
3、3%的使用:此部分资金受资助幼儿数、额度幼儿园自行掌握。
四、各教办室指导本辖区幼儿园完善好学前教育资助档案。学前教育资助工
作专门建档,内容包括:
1、上级有关文件
2、本园资助公示内容
3、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
4、受助幼儿的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明等
5、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明细表
6、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汇总表
7、学前教育资助审核汇总表
8、幼儿园自身提取3%比例资金的资助情况
9、其它相关资料
五、所需表格请务必于本周三下午三点前交上。有关问题请在学前教育管理
系统QQ群中交流,
《关于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的新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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