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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02 10:26: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镇江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镇江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隶属于市人事局,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制定政策、宏观管理、就业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内容。依据国家、省、市规定开展的服务项目有:举办毕业生就业专项招聘会;组织用人单位赴高校招聘毕业生;为大中专毕业生办理“双选”协议鉴证、就业报到、就业合同登记备案、身份确认、户口迁入、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提供就业指导、信息发布、政策咨询、见习实训、推荐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

主要服务项目介绍:

★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

我中心致力于建立有形(固定)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和无形(网上)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指导服务。定期开展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专场人才招聘会,毕业生免费进场,对招收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单位招聘费用给予减免。开展岗位需求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就业信息网络建设,为

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方便、快捷、覆盖面广、资源丰富的信息平台,免费为毕业生提供全天候个性化的就业信息服务,降低择业成本,提高择业效率。

★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

我中心是镇江市内唯一法定办理接受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的部门。普通院校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书,成教、自考等非普通院校毕业生凭家庭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到在我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外地生源非普通院校毕业生和普通中专毕业生办理《工作寄住证》手续。为依法保护毕业生的权益,我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镇江市毕业生聘用(劳动)合同书》进行登记备案。

★毕业生就业代理服务

凡自愿参加就业代理并符合就业代理条件的毕业生,其档案转至我中心,户口落入我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毕业生就业代理期限为两年,两年内找到接收单位的,为其代办毕业生就业手续,免收违约金。 提供的服务有:

1、为寻找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提供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就业咨询。

2、为毕业生升学、考研提供服务,出具相关证明;依据档案和有关材料出具出国(出境)政审、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

3、办理接转党组织关系,办理预备党员转正。

4、根据毕业生申请,可为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的申报手续(正常情况下,高校本科毕业生一年后可定初级职称)。

5、对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按规定提供优惠扶持。

我中心对参加国家西部地区开发建设和在基层工作的毕业生,为其免费代理保管档案、落实户口。

★镇江籍未就业毕业生登记

毕业离校后仍未落实单位的镇江籍未就业毕业生在当年12月前可以持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彩照,到我中心办理返籍落户及就业登记手续。

我中心将为登记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组织毕业生到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实训、毕业生创业培训等活动,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就业毕业生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的推荐工作,保证毕业生充分就业。 我中心为需要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出具失业登记证明,毕业生凭此证明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镇江籍特困生就业登记

1、登记对象:入学前户口在镇江市(含市区及丹徒、京口、润州、镇江新区),尚未落实就业单位且自主择业存在较大困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届普通高校、普通中专毕业生:

(1)经市总工会或各区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的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子女。

2、登记办法: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持以下材料,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登记:

(1)市总工会或各区总工会出具的2005年度特困家庭证明,或民政部门发放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家庭户口簿及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

(3)毕业生所在学校发放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学习成绩单和个人求职材料。

联系电话:0511-8441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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