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划拨学校科教用地的报
告
县国土资源局: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地[2015]号和皖政地[2016]号文件批准,同意在划拨总面积为26650㎡的土地用于城镇建设。该块土地现拟建学校,项目工程已由含发改[2016]号文件批复通过。
现特此报告,请求县国土资源局划拨该处土地用于学校使用。
中心学校
2016年10月18日
《土地申请划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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